≈≈郑州煤电60012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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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2000万元至-190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
-29)
3)02月25日(600121)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公司停产的
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7258.96万 同比增:82.17% 营业收入:21.42亿 同比增: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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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96│ 0.0917│ -0.0262│ -0.7748│ -0.3341
每股净资产 │ 1.4906│ 1.6332│ 1.5183│ 1.4856│ 2.00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1843│ 0.1843│ 0.1843│ 0.1843│ 0.184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771│ -0.3258│ -0.4437│ -0.4265│ -0.01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0000│ 5.8800│ -1.7400│-41.2500│-15.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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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96│ 0.0917│ -0.0262│ -0.7748│ -0.3341
每股净资产 │ 1.4906│ 1.6332│ 1.5183│ 1.4856│ 2.00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1843│ 0.1843│ 0.1843│ 0.1843│ 0.184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771│ -0.3258│ -0.4437│ -0.4265│ -0.010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9969│ 5.6129│ -1.7241│-52.1573│-16.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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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郑州煤电 代码:600121 │总股本(万):121841.2 │法人:于泽阳
上市日期:1998-01-07 发行价:5.5│A 股 (万):121841.2 │总经理:张海洋
主承销商: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电话:0371-87785121;0371-87785116 董秘:陈晓燕│主营范围:煤炭、电力、物资流通、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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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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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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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596│ 0.0917│ -0.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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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7748│ -0.3341│ -0.2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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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7547│ -0.0471│ 0.0145│ 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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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660│ 0.1623│ 0.1012│ 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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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6180│ 0.6100│ 0.4000│ 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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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600121)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公司停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停产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23 日 13 时 06 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所属分公司告成煤矿主井底装载硐室 1 名信号工坠落到计量斗内,造成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相关规定与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并进行停产整顿。当前,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告成煤矿年核定产能 120 万吨,2021 年度受区域政策性停产和
暴雨灾害等因素影响生产煤炭 69 万吨,营业收入 3.88 亿元,占公司全年总收入的 12.05%。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告成煤矿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此次停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暂无法预测。公司将充分关注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8](600121)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
权益变动情况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17 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63,231,776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给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办理完毕。现公告
如下:
一、股份转让情况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权减少-郑煤集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权增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详见公司编号为临 2021-038 号公告)。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
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事宜获省政府国资委批复的公
告》,公司控股股东郑煤集团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
议》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
国资委”)批准之日正式生效(详见公司编号为临 2022-001 号公告)。
至 2 月 16 日,郑煤集团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按规陆续办理完成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手
续。本次过户股份情况如下:
过出方 过入方 过户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过户日期 证券类别
比例(%)
郑煤集团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63,231,776 5.19 2022-02-16 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 63,231,776 5.19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发
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省政府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为郑煤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变动股份的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股) 的比例(%) 股份数(股) 的比例(%)
郑煤集团 无限售流通股 765,671,056 62.84 702,439,280 57.65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无限售流通股 0 0 63,231,776 5.19
小计 765,671,056 62.84 765,671,056 62.84
三、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1-29](600121)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 亿元到
-2.20 亿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亏主要原因:一是区域政策性停产和暴雨灾害等造成公司原煤产量大幅下降,减少当期收入 9.73 亿元;二是超化煤矿因水灾造成长期停产,发生抢险复产费用等 1.71 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约为-0.70 亿元到-1.00 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
亿元到-2.2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亏 7.54 亿元到 7.24 亿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0.70 亿元到-1.00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
亏 9.22 亿元到 8.92 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2020 年 1-12 月)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4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2亿元。
(二)每股收益:-0.77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预亏主要系受区域政策和“7·20”郑州特大暴雨灾害等因素影响所致(详见公司临 2021-020、024、027、028、035、037 号公告)。具体如下:
(一)主营业务影响。2021 年 6 月至 11 月,受区域政策性停产、
“7·20”郑州特大暴雨灾害和安全检查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属 6 对生产矿井均出现不同程度停产(其中,超化煤矿停产 160 天、芦沟煤
矿 79 天、白坪煤业 54 天、告成煤矿 67 天、教学二矿 50 天、新郑煤
电 31 天),造成原煤产量较计划减少约 150 万吨,相应减少公司收入约 9.73 亿元,减少当期利润约 3.86 亿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主要是暴雨灾害损失。超化煤矿因水灾造成停产,发生抢险复产费用 0.88 亿元、停工损失 0.73 亿元、计提毁损设备减值 975 万元,相应减少当期利润 1.71 亿元。
(三)其他影响。报告期内,收回股东以前年度欠款,冲回减值准备 2.27 亿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就上述影响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具体影响
数据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600121)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1 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主营业务数据汇总表
运营指标 单位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变化(%)
10 月~12 月 10 月~12 月
1.煤炭产量 万吨 107.05 180.01 -40.53
2.煤炭销量 万吨 126.74 187.30 -32.33
3.煤炭收入 万元 96,464.05 67,192.09 43.56
4.煤炭成本 万元 55,892.36 70,299.51 -20.49
5.毛利 万元 40,571.69 -3,107.42 不适用
运营指标 单位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变化(%)
1 月~12 月 1 月~12 月
1.煤炭产量 万吨 510.80 710.52 -28.11
2.煤炭销量 万吨 538.24 716.08 -24.84
3.煤炭收入 万元 283,883.40 239,289.01 18.64
4.煤炭成本 万元 192,994.49 222,506.54 -13.26
5.毛利 万元 90,888.93 16,782.47 441.57
说明: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煤炭产量受暴雨灾害后的区域停产等因素影响同比大幅下降,但由于市场动力煤价格高位运行,收入和毛利较上年同期仍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系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有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05](600121)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事宜获省政府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事宜获
省政府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转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煤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郑州煤电股份的意见》(豫国资产权﹝2021﹞16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郑煤集团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郑州煤电(600121.SH)5.19%股份,即 63231776 股,转让价格为 4.87 元/股。
二、郑煤集团应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和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按照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合规办理此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三、郑煤集团应于股权转让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转让结果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并将有关情况在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
按照郑煤集团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约定,双方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于省政府国资委批准之日正式生效(详见公司临 2021-038 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相关股东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17](600121)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3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煤电”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通知,郑煤集团于2021年12月16日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署了《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郑煤集团拟将其持有郑州煤电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2317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9%)转让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受让方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法定代表人:李毛
注册资本:1943209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经营期限:50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831742526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股东构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5.15%;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1.6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9%;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持股3.71%;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持股2.7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75%;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9%;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92%。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持有公司6323177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9%),郑煤集团持有公司7024392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65%)。郑煤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省政府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取得郑煤集团所持公司上述股份的行为尚须省政府国资委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12月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煤集团》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7](600121)郑州煤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权减少-郑煤集团)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郑州煤电
股票代码:600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煤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州煤电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次权益变动的生效条件为:本次交易尚须获得省政府国资委的批准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郑州煤电、上市公司 指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郑州
郑煤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煤电控股股东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指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郑煤集团将所持有的郑州煤电部分股份以非
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国平煤神马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团,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郑州煤电
5.19%的股份
省政府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崇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97947.3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169991110W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1996 年 1 月 8 日-2036 年 1 月 7 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72.03%、
股东情况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2.23%、河南铁路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74%。
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销售(凭煤
炭经营资格证经营,经营项目和有效期以资格证为准);
铁路货运(本企业自营铁路货运);发电及输变电(限自
用);设备租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化工原料及产
经营范围 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普通机械;水泥及耐火材料
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住宿、餐饮、烟酒百货、
预包装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房屋租赁、机械制造、煤
炭洗选加工、铝矾土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 职务
的居留权
李 崇 男 中国 郑州 无 董事长
任守忠 男 中国 郑州 无 董事
王思鹏 男 中国 郑州 无 董事
于泽阳 男 中国 郑州 无 董事
于顺德 男 中国 郑州 无 董事
苏 丹 男 中国 郑州 无 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郑煤集团基于自身的战略部署要求和经营发展需求,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郑州煤电 6323177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郑煤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70243928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62.84%的股份,持股数量为 765671056 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63231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权益变动完成后,郑煤集团仍是郑州煤电的控股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变动股份的 占公司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性质 股份数(股) 总股本 股份数(股) 总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 (%)
郑煤集团 无限售条件 765,671,056 62.84 702,439,280 57.65
流通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无限售条件 0 0 63,231,776 5.19
流通股
小计 765,671,056 62.84 765,671,056 62.84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
郑煤集团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签署了《关
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郑煤集团
乙方(受让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二)转让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标的股份为郑煤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63231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9%)。
(三)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将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为 4.87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307938749.12 元。
(四)付款安排
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 30%的保证金,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在转让事宜获得省政府国资委批准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股份转让确认意见书的申请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过渡期权益处置方式
如在过渡期内,郑州煤电进行利润分配,则如郑州煤电进行利润分配时,受让方尚未支付尾款,则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利润分配收益由转让方收取,用以冲抵受让方尚未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
如郑州煤电进行利润分配时,受让方已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则转让方应当按照受让方的要求促使郑州煤电将利润分配收益直接支付至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如在过渡期内,郑州煤电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时,在上述股份满足过户条件的情况下,转让方应将上述股份与标的股份一并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六)协议签订时间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七)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经各方签署、盖章后成立,经省政府国资委批准同意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且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和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须经省政府国资委审批,如有最新进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的标的股份外,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21-12-17](600121)郑州煤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权增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郑州煤电
股票代码:600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煤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州煤电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次权益变动的生效条件为:本次交易尚须获得省政府国资委的批准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郑州煤电、上市公司 指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信息 指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披露义务人
郑煤集团 指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郑州
煤电控股股东
郑煤集团拟将所持有的郑州煤电部分股份以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郑州煤电
5.19%的股份
省政府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李毛
注册资本 194320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6831742526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08 年 12 月 3 日—2058 年 12 月 31 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65.15%;武汉
钢铁有限公司持股 11.6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59%;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51%;中国建设银行股
股东情况 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持股 3.71%;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持股
2.7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75%;河南铁
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99%;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0.92%。
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
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
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
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
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
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
经营范围 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
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
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
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
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
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
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
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职务
地 居留权
李 毛 男 中国 平顶山 无 董事长
杜 波 男 中国 平顶山 无 副董事长
马 源 男 中国 平顶山 无 副董事长
万善福 男 中国 平顶山 无 副董事长
赵海龙 男 中国 平顶山 无 董事
张电子 男 中国 平顶山 无 董事
陈长臻 男 中国 上海 无 董事
曹卫东 男 中国 平顶山 无 董事
梁永茂 男 中国 平顶山 无 董事
郭建民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王 玲 女 中国 郑州 无 董事
张允春 男 中国 郑州 无 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认可郑州煤电长期发展前景,对郑州煤电进行战略投资,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郑煤集团所持有的郑州煤电股份 63231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3231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
通过本次交易,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助力郑州煤电优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支持郑州煤电提质增效,促进国有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郑州煤电股份632317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9%。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变动股份的 占公司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性质 股份数(股) 总股本 股份数(股) 总股本
的比例 的比例
(%) (%)
郑煤集团 无限售条件 765,671,056 62.84 702,439,280 57.65
流通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无限售条件 0 0 63,231,776 5.19
流通股
小计 765,671,056 62.84 765,671,056 62.84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
郑煤集团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签署了《关
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郑煤集团
乙方(受让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二)转让标的股份
本次转让标的股份为郑煤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63231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9%)。
(三)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将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为 4.87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307938749.12 元。
(四)付款安排
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
[2021-12-16]郑州煤电(600121):郑州煤电控股股东转让所持5.19%公司股份
▇上海证券报
郑州煤电公告,控股股东郑煤集团拟将其持有郑州煤电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2317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9%)转让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单价为4.87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307938749.12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持有公司5.19%股份,郑煤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省政府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1-12-11](600121)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化煤矿复工复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化煤矿复工复产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复产基本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暴雨灾害影响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所属 5 对生产矿井因受“7.20”郑州特大暴雨影响暂停井下施工作业。经过积极自救,公司白坪煤业等 4 对矿井相继经验收恢复了生产,仅超化煤矿因上游泄洪周边涌水情况较为严重,尚未复产(详见公司 2021-027、028、035 号公告)。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郑州煤电股
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批复》(豫工信煤行函〔2021〕464 号),“原则同意超化煤矿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按规定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超化煤矿年核定生产能力为 120 万吨。2021 年上半年生产煤炭
48.62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1.98 亿元,约占公司上半年营业总收入的 13%。
经初步统计,截至 11 月 30 日,超化煤矿因水灾发生抢险复产费
用 8226 万元、停工损失 7036 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75 万元,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对复产工作的相关安排
(一)公司将督促超化煤矿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在正式复产前,对井下水淹水毁区域设备设施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盯紧关键环节,保证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公司将指导督促超化煤矿持续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对周边已关闭小煤矿废弃井筒、采空区进行排查治理,坚持“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强化老空水害监测治理和雨季地表水防治,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提升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效果。
(三)公司将深刻汲取灾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四)公司将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标准、严要求,着力排查整治矿井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5-1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15%
振幅:19.50 成交量:14905.63万股 成交金额:89322.3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榆林长城南路证|2146.25 |-- |
|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1275.16 |--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067.49 |--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006.61 |--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江苏|953.97 |-- |
|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 |1525.28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 |1386.87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江苏|-- |1042.83 |
|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 |1036.24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 |993.77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6-10-12|5.84 |2566.55 |14988.65|海通证券股份有|机构专用 |
| | | | |限公司海口龙昆| |
| | | | |北路营业部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