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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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12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59964.33万元至65964.33万元,增长幅度为1922.
86%至2125.27% (公告日期:2022-01-28)
3)02月26日(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4114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5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7-13;除权除息日:2021-07-14;红利发放日:2021-07-14;
●21-09-30 净利润:10214.63万 同比增:-1.21% 营业收入:4.57亿 同比增: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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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500│ 0.1600│ 0.0600│ 0.0700│ 0.2500
每股净资产 │ 3.7906│ 3.6980│ 3.6299│ 3.5640│ 3.741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324│ 0.8324│ 0.8324│ 0.8416│ 0.83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589│ 1.7662│ 1.6982│ 1.6231│ 1.802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7500│ 4.2800│ 1.7400│ 2.0300│ 6.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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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483│ 0.1556│ 0.0626│ 0.0720│ 0.2513
每股净资产 │ 3.7906│ 3.6980│ 3.6299│ 3.5640│ 3.741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324│ 0.8324│ 0.8324│ 0.8416│ 0.83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589│ 1.7662│ 1.6982│ 1.6231│ 1.802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5496│ 4.2088│ 1.7247│ 2.0216│ 6.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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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浙江东日 代码:600113 │总股本(万):41143.12 │法人:杨作军
上市日期:1997-10-21 发行价:5.75│A 股 (万):41143.12 │总经理:杨澄宇
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 │行业:商务服务业
电话:0577-88812155 董秘:谢小磊│主营范围:房地产销售、租赁以及物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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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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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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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500│ 0.16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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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700│ 0.2500│ 0.16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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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500│ 0.3100│ 0.21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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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300│ 0.2700│ 0.15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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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000│ 0.2400│ 0.1300│ 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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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2 月 24 日、2 月 2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2 月 24 日、2 月 25 日连续 3 个
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本公司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1-29](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关于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披露《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就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1,000 万元到 4,000 万元,同比增加
11.01%到 44.05%。
除以上加粗部分为补充内容,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的其
他内容不变。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初步核算数
据,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8](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57,000 万元到 63,000 万元,同比增加 1922.86 %到 2125.27 %。
2.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 2021 年度公司所属温州东方灯具大市场征收
补偿款计入当期损益(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
年同期相比未达到应予预告的情形。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57,000 万元到 63,000 万元,同比增
加 1922.86 %到 2125.27 %。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未达到应予预告的情形。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4.33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81.16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属温州东方灯具大市场征收应收
补偿款计入 2021 年度当期损益所致。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12 月 11 日,公司与五马街道办事处完成房屋腾空验收合格并移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将温州东方灯具大市场征收应收补偿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 2021 年度当期损益。
(二)上年比较基数较小。
公司持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00 万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020 年度,温州银行因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导致该行账面净资产大幅减少从而导致公司持有部分的公允价值大幅下滑,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64.33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温州东方灯具大市场征收补偿款;上述征收补偿款计入公司 2021 年度当期损益的金额是根据公司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签署《温州市鹿城区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营业用房补偿安置协议书》(档案号:WM202101004,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额 80,379.77 万元进行初步预计。
同时,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鉴于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被征收拆迁的土地、房产及其他资产的评估和补偿持有部分异议(如应按登记产权建筑面积 33150.37 平方米,而不是 32847.94 平方米进行补偿等),且乙方持有主动配合政府片区改造的意愿,双方协商后同意并确认:(1)乙方应配合甲方签署本协议,且在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协议项下营业房屋的腾空;乙方对其认为评估及补偿有异议的部分,应由甲方在乙方腾空后与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2)本协议的签署
和生效,以及本协议项下双方确认的无异议部分的补偿金额的支付,均不影响乙方对评估报告提出复核、鉴定等异议以及向甲方主张异议部分的补偿金额的权利。乙方对评估报告提出复核等异议应在协议生效后的 3 个月内,且异议主张不影响协议双方对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履行义务。…”。
公司拟就上述异议部分对评估报告提出复核、鉴定或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主张该异议部分的补偿金额,可能对《征收补偿协议》的履行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影响金额及方向尚无法准确评估。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初步核算数据,准确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7]浙江东日(600113):浙江东日2021年净利润预增1923%-2125%
▇上海证券报
浙江东日发布业绩预告。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57,000万元到63,000万元,同比增加1922.86%到2125.27%。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公司所属温州东方灯具大市场征收补偿款计入当期损益(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
[2022-01-15](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4,096,4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60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根美女士、鲁爱民女士、费
忠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谢小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出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03,534,794 99.7247 246,690 0.1208 315,000 0.1545
2、 议案名称: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02,837,800 99.3832 943,684 0.4623 315,000 0.1545
3、 议案名称: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02,837,800 99.3832 943,684 0.4623 315,000 0.154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726,994 56.4136 246,690 19.1427 315,000 24.4437
地址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 30,000 2.3279 943,684 73.2285 315,000 24.4436
福鼎宏筑置业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 30,000 2.3279 943,684 73.2285 315,000 24.4436
哈尔滨东稷实业有
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舒韫、叶子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1-12-30](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浙江东日股份
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2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 √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
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13 浙江东日 2022/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
到下午 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3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谢小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
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
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30](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
鲁贤、黄胜凯、徐笑淑、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公司监事及高管
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
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叶郁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30](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
变更前 变更后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 92 号
号合众大厦 1101 室-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矮凳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
第六条 桥 92 号 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101 室-1
邮政编码:325003 邮政编码:325000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事宜。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
择机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30](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宏筑”)。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福鼎宏筑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3,000万元,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450万元。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独立意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根据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福鼎宏筑提
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其中包括本次新增财务资助
4,000 万元额度,同时将 2020 年 12 月 1 日为其提供的 3,000 万元财
务资助展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享有福鼎宏筑2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福鼎宏筑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福鼎宏筑作为公司关联方,现将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福鼎宏筑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3,000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同一交易类别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450 万元。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包括对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故本次财务资助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财务资助计划的额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具体情况
1.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2MA31R03Q2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双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昭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已实缴到位)
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30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机械设备、日用品销售;对外贸易;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农产品市场投资、建设、开发;地产综合开发;农产品仓储;初级农产品加工;商铺出租、销售;市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潢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水暖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福鼎宏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温州宏筑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 80%
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20%
合计 12500.00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享有福鼎宏筑2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郁郁先生兼任福鼎宏筑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福鼎宏筑作为公司关联方。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271.06 32,396.75
净资产总额 10,665.72 7,717.04
财务指标(万元) 2020 年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58 10.26
净利润 -1,043.59 -2,625.55
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1.财务资助额度计划:不超过 7,000 万元,实际财务资助金额以参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资金主要用途与使用方式: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向福鼎宏筑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财务资助的额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四、福鼎宏筑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州宏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筑”)持有福鼎宏筑 80%的股权,过去 12 个月公司向福鼎宏筑提供财务资助时温州宏筑均根据其持股比例对福鼎宏筑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本次温州宏筑将继续根据其持股比例对福鼎宏筑提供 2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进行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的年度金额上限,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福鼎宏筑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其中关联董事叶郁郁先生回避表决。具有投票表决权的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参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
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计划。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30](60011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稷实业”)。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3,450万元。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独立意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根据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东稷实业提
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1,75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享有东稷实业35%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副总经理赵阿宝先生兼任东稷实业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东稷实业作为公司关联方,现将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0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同一交易类别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3,450 万元。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包括对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故本次财务资助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财务资助计划的额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9MA1C02PD0B
企业性质:有些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
19 号楼创新一路 699 号 B204/B205 室
法定代表人:赵阿宝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已实缴到位)
成立时间:2020 年 2 月 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装卸搬运;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东稷实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3,500 35%
宁波东信瑞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 3,250 32.5%
(有限合伙)
宁波永佳谊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3 2,450 24.5%
(有限合伙)
宁波东旭日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4 800 8%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享有东稷实业35%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且公司副总经理赵阿宝先生兼任东稷实业的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从审慎角度,将东稷实业作为公司关联方,现将本次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72.97 9798.99
净资产总额 8,851.77 9087.92
财务指标(万元) 2020 年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23.23 -599.31
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1.财务资助额度计划:不超过 1,750 万元,实际财务资助金额以参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资金主要用途与使用方式: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向东稷实业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财务资助的额度与期限内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四、东稷实业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宁波东信瑞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永佳谊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东旭日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东稷实业 32.5%、24.5%、8%的股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上述三位股东将根据各自持股比例为
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东稷实业进行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的年度金额上限,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东稷实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参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计划。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25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3.50 成交量:14356.84万股 成交金额:122771.0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292.23 |--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139.94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1895.16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1401.32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307.07 |--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2611.73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2163.85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新华大街证券|-- |2011.64 |
|营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黄河东路证券营|-- |1264.62 |
|业部 | |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任丘建设中路营|-- |1252.76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1-03-03|8.51 |107.91 |918.31 |上海证券有限责|国金证券股份有|
| | | | |任公司平顺路证|限公司北京金融|
| | | | |券营业部 |街证券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27931.06 |735.19 |0.00 |0.00 |2793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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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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