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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300509)新美星: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 代码:300509 证券简 称:新美星
公 告编号: 2022-001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德荷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7FGRU999
2、名称:宁波德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二号 4051 室
5、法定代表人:何云涛
6、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22 年 01 月 13 日
8、营业期限:2022 年 01 月 13 日 至 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德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1-12-06] (300509)新美星: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1年12月3日,公司接到何德平先生函告,获悉何德平先生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1〕108号),主要内容如下:
1、涉嫌操纵“新美星”情况
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涉嫌控制账户组交易“新美星”股价,以便何德平所持“新美星”限售股于2019年4月26日解禁后能够获得好的回报。账户组具备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自2018年9月26日开始持续大量买入“新美星”,至2019年2月28日期末持股量为期初持股量的38.71倍,持股显著增加。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12.57%,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3.33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882003.WI,下同)5.53个百分点。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账户组集中拉台“新美星”,期末持股量较期初增加124.23%,持股量涨幅较大。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累计上涨36.46%,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21.32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22.28个百分点。
2019年4月4日至6月26日,账户组集中卖出“新美星”。在此期间,“新美星”股价下跌13.36%,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1.55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1.03个百分点。
此外,操纵期间,涉案账户组还多次实施盘中拉抬和对倒,并反向卖出获利的行为。
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26日,“新美星”股价上涨33.11%,偏离同期创业板综指26.09个百分点,偏离同期行业指数25.95个百分点。在此期间,经测算,账户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60
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新美星”,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盈利47,835,571.55元。
2、何德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相关情况
在新美星2016年4月上市前,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海得泽广”)代何德平及有关当事人持有新美星80万股股份,占新美星上市时总股本的1%。上市后,该部分股票继续由海得泽广代持,海得泽广自2017年12月19日开始减持新美星股票,至2018年12月27日减持完毕。
中国证监会认为,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何德平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如实告知上市公司有关持股情况,导致新美星在相关公告中均未披露相关情况,何德平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1、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835,571.55元,并处以143,506,714.65元罚款,其中,何德平及其中一位当事人承担50%罚款即71,753,357.33元。
2、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3、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何德平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拟处罚决定为中国证监会对何德平先生的事先告知,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拟处罚决定,何德平先生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何德平先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拟处罚决定仅涉及何德平先生个人,不涉及公司资金,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60
何德平先生本次收到的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文件虽为事先告知书,但何德平先生如不能成功申辩,将面临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的风险,公司亦可能面临如下相关风险:
1、再融资受限风险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第十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除前款规定条件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还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六)项、第十条的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还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如控股股东受到中国证监会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后3年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发行可转债受限。
2、重大资产重组受限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前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如果控股股东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受限。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60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22] (300509)新美星: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云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紫新投资 2021-2023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2021 修
订)的议案》
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苏州紫新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紫新投资”)于 2020 年 6 月在张家港市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000 万
元人民币。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紫新投资 2021-2023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的议案》。为满足紫新投资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优势,提高资本市场的投资效率,发挥资本投资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4
运行平台的职能,拟对《紫新投资 2021-2023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予以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变更“苏州紫新投资有限公司”名称为“苏州紫星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增加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5,000 万元人民币;
3、为实现企业转型升级,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拟通过对标的公司进行考察,视情况进行投资或实施并购;
4、拟参与有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以提升综合经济效益;
5、上述项目累计投资资金计划额度不超过本次增资后紫新投资的注册资本即 15,000
万元人民币,并授权紫新投资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效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4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22] (300509)新美星: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5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文红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逐项审议并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紫新投资 2021-2023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2021 修
订)的议案》
会议同意苏州紫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优势,提高资本市场的投资效率,发挥资本投资运行平台的职能,拟对《紫新投资2021-2023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予以修订的有关主要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22] (300509)新美星: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德荷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德荷投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德荷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货币出资
4、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何云涛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7、拟注册地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各项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公司立足未来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快速拓展公司业务领域,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6
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现拟实施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公司现有产业布局及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企业品牌影响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拓展及持续、稳健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三)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事项尚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及备案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上述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22] (300509)新美星: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苏州紫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新投资”)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紫新投资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紫新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2、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紫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21PEUT4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 1 幢 B1-102 号
法定代表人:何德平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6 月 11 日至 2030 年 06 月 10 日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方式
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向紫新投资增资 10,000 万元。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依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22] (300509)新美星: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新美星”)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子公司及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委托理财、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基金产品、证券衍生品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子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8
(六)决策程序
本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后方可实施。
(七)实施方式
证券投资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情况行使使用权,并领导公司相关团队实施。同时,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要求在定期报告披露证券投资的相关情况。
(九)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证券投资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审批程序、实施与管理、风险控制、内部信息报告程序、信息披露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2、公司通过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进行证券投资的,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机构,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证券投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鉴于证券投资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实时分析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8
跟踪市场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证券投资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证券投资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可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提议采取相关措施。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及子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8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公司及子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制度,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22] (300509)新美星: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9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1 月 19 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先生的通知,获悉何德平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质押交易起 质押到期 解除质押 质权
称 东及其一致行 股份数量(股) (%) (%) 始日 日 日 人
动人
中信
证券
何德平 是 14,000,000 14.90 4.72 2020/11/182021/11/18 2021/11/18 股份
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德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累计质 所持 总股本
持股数量 比例 押数量 股份
名称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 (股) 比例 限售和冻结 限售和冻结
(%) 押股份 押股份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何德平 93,989,399 31.71 0 0 0 0 0 0 0
何云涛 68,687,520 23.17 0 0 0 0 0 0 0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9
建水县
德运企
业管理 15,376,400 5.19 0 0 0 0 0 0 0
有限公
司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未包含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何德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原质押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拍卖等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其股权解除质押行为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化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0-27] (300509)新美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6 日,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300509)新美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元
每股净资产: 2.03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3%
营业总收入: 5.1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28.59万元
[2021-10-15] (300509)新美星: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云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 人 , 公 司 法 定 代表 人 变 更 为 何云涛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32)。
二、变更后的登记信息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39426414
名称: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法定代表人:何云涛
注册资本:2964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液体包装机械、水处理设备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1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13] (300509)新美星: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0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何云涛先生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何云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2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何云涛:
经查,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你与一致行动人何德平、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星)66%的股份。2019 年 1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期间,你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新美星股份,持股比
例降至 62.8912%。2021 年 5 月 31 日,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新美星 592 万股股份,导
致你们的持股比例降至 60.8939%,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1061%。你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美星的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 5%时,未按规定停止买卖,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何云涛先生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对本次减持违规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将根据江苏证监局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50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备查文件
1、《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何云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24 号)。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09-06] (300509)新美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2 月 3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7,78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
近日,公司收到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及德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及德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之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何云涛 大宗交易 2021 年 5 月 31 日 6.18 5,920,000 1.9973%
小计 5,920,000 1.9973%
竞价交易 2021 年 7 月 7 日 6.7363 410,000 0.1383%
竞价交易 2021 年 7 月 8 日 6.7131 192,800 0.0650%
何德平 竞价交易 2021 年 7 月 9 日 6.5325 1,039,810 0.3508%
竞价交易 2021 年 7 月 12 日 6.6223 392,500 0.1324%
竞价交易 2021 年 7 月 13 日 6.6517 401,171 0.1353%
小计 2,436,281 0.8220%
合计 8,356,281 2.8193%
注:(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
例达到 1%的公告》(2021-023);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49
(3)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本次
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4)若出现小计、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计划之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2021 年 9 月 3 日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2021 年 2 月 3 日)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96,425,680 32.5323% 93,989,399 31.7103%
何德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06,420 8.1331%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319,260 24.3992% 93,989,399 31.7103%
合计持有股份 74,607,520 25.1712% 68,687,520 23.1739%
何云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51,880 6.2928% 12,731,880 4.29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55,640 18.8784% 55,955,640 18.8784%
合计持有股份 15,376,400 5.1877% 15,376,400 5.1877%
德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76,400 5.1877% 15,376,400 5.18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86,409,600 62.8912% 178,053,319 60.072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134,700 19.6136% 28,108,280 9.48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8,274,900 43.2776% 149,945,039 50.588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及德运公司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及德运公司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及进展情况披露,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等均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及德运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该计划内剩余未实施的减持额度自动作废。
3、截至本公告日,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德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未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49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何德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何云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德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2021-08-14] (300509)新美星: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 代码:300509 证券简 称: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43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云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何云涛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张钦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钦杰先生仍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 代码:300509 证券简 称: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43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公司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8-14] (300509)新美星: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 代码:300509 证券简 称: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44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奚文红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按照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
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 代码:300509 证券简 称: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鉴于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的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8-05] (300509)新美星: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5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刘博、王许、李苒洲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何云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何云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2.01 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何云涛先生、何建锋先生、刘博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其中何云涛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李苒洲先生(独立董事)、王许先生(独立董事)、王德辉先生担任,其中李苒洲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5
2.03 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刘博先生(独立董事)、李苒洲先生(独立董事)、何建锋先生担任,刘博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4 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且至少其中一名董事具备会计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许先生(独立董事)、刘博先生(独立董事)、何云涛先生担任,其中王许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续聘何建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4.01 聘任杨亚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杨亚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2 聘任陈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续聘陈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刘慧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5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续聘张钦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8-05] (300509)新美星: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6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奚文红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奚文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奚文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8-05] (300509)新美星: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41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第四届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选举何云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侯礼栋先生届满离任。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何云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何云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邮编:215600
电话:0512-58693918
传真:0512-58693908
电子邮箱:hyt@newamstar.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2021-08-05] (300509)新美星: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高管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7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高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组成人员
董事长:何云涛先生
其余非独立董事:何建锋先生、王德辉先生、杨亚军先生
独立董事:刘博先生、王许先生、李苒洲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何云涛,委员为何建锋、刘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李苒洲,委员为王德辉、王许;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王许,委员为刘博、何云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刘博,委员为李苒洲、何建锋。
3、第四届监事会组成人员
监事会主席:奚文红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陈秋红女士、张振峰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7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公司董事、高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何德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另有任用。截至本公告日,何德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3,989,399 股。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东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东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褚兴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另有任用。截至本公告日,褚兴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侯礼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侯礼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8-05] (300509)新美星: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8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何建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亚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慧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8
附件: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刘慧女士:198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目前,刘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8-05] (300509)新美星: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40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钦杰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钦杰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张钦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邮编:215600
电话:0512-58693918
传真:0512-58693908
电子邮箱:zhangqj@newamstar.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40
附件:张钦杰先生简历
张钦杰,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学本科学历。
2019 年 7 月入职公司证券事务部,2020 年 8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培训班并通过考试,证书编号:2020-3A-023。
截至本公告日,张钦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2021-08-05] (300509)新美星: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9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 50 人,实到职工代表 50 人,会议由奚文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过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与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奚文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作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1-039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奚文红女士, 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
任本公司行政部部长,监事会主席,紫新包装监事。
奚文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奚文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8-04] (300509)新美星: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德平先生
4.股东大会的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侯礼栋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6.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三)
8.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178,057,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73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监高)及股东授权
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178,053,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72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4%;
1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1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且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何云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
1.02 选举何建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3 选举王德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4 选举杨亚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刘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02 选举王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03 选举李苒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陈秋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02 选举张振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053,3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2021-07-30] (300509)新美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 码:300509 证券简称: 新美星
公 告编号: 2021-033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先生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何德平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1-07-20] (300509)新美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19 日,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一)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程序:
积投票制。 1、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2、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二)关于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简历和基本情况。 1、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一)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 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程序: 2、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1、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形成和提交
2、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方式与程序: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1、董事会对于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
(二)关于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当立即征询被提名人是否同意成为董事、监事的
1、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意见。
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董事会对有意出任董事、监事的候选人,应
2、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当要求其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表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明其同意接受提名和公开披露其本人的相关资
(三)关于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形成和提交 料,保证所披露的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32
方式与程序: 保证当选后能够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
1、董事会对于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3、董事会对于接受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应当立即征询被提名人是否同意成为董事、监事 应当尽快核实了解其简历和基本情况, 并向股东
的意见。 大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董事会对有意出任董事、监事的候选人, 4、董事会根据对候选董事、监事简历和基本情
应当要求其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 况的核实了解及提名人的推荐,形成书面提案提表明其同意接受提名和公开披露其本人的相关 交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资料,保证所披露的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性,保证当选后能够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
3、董事会对于接受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应当尽快核实了解其简历和基本情况, 并向股
东大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4、董事会根据对候选董事、监事简历和基本
情况的核实了解及提名人的推荐,形成书面提案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
案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候选人多于 1 名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
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
在实行累计投票制时,董事、监事的当选原则
为:
(一)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来
确认是否能被选举成为董事、监事,但每位当选
董事、监事的得票必须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二)如二名或二名以上董事、监事候选人得
新增一条 票总数相等,且不能同时当选的,股东大会应对
上述得票总数相等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第二
轮选举,直至选出该次股东大会应当选人数的董
事、监事为止;
(三)如得票数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少
于应当选人数的,则应对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
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不能选出当选者
的,公司应在下次股东大会上对缺额董事、监事
进行重新选举;若因此导致董事、监事人数不足
《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的,则应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再次召
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或者监事进行选举。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32
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2021-07-20] (300509)新美星: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何云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何建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王德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杨亚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苒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陈秋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张振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
和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 4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且该等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
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何云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何建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3 选举王德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4 选举杨亚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刘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李苒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陈秋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张振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8 号,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8 号,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侯礼栋联系电话:0512-58693918
传真:0512-58693908 邮箱:dsh@newamstar.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09
2、投票简称:“新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2021-07-20] (300509)新美星: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陈秋红女士、张振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通过对上述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成功后,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2021-07-20] (300509)新美星: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何云涛先生、何建锋先生、王德辉先生、杨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博先生、王许先生、李苒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通过对上述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刘博先生、王许先生、李苒洲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2021-07-20] (300509)新美星: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文红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按照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提名陈秋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提名张振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提名陈秋红女士、张振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紫新投资 2021-2023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新投资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紫新投资注册资本即人民币 50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回购、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28
认定的其他投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2021 年 7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1-028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秋红女士: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江苏美星顺峰机械有限公司;历任行政部部长、企管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德大机械监事。
陈秋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秋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振峰先生: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
任职于南京轻工机械集团饮料啤酒机械公司;曾任新美星有限机加事业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
张振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振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7-20] (300509)新美星: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何德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提名何云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提名何建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 提名王德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4 提名杨亚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云涛先生、何建锋先生、王德辉先生、杨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提名刘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提名王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提名李苒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博先生、王许先生、李苒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博先生、王许先生、李苒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紫新投资 2021-2023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新投资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紫新投资注册资本即人民币50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回购、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2021年 7 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市场相关行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津贴为 96,000 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发放自第四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博、王许、王东光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 立 董事 对 董事 成员 津贴 事 项发 表了明 确 的独 立 意见 ,详 见巨 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云涛先生: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新美星有限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紫新包装董事。
何云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何云涛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23.17%股权,
与公司董事长何德平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云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何建锋先生: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
江苏晶福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中国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销售经理,历任新美星有限区域销售经理、外贸部部长、营销总监、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何建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8%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建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德辉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曾任南京轻工机械厂车间主任、质检处长、销售处长、以及新美星有限总经理、战略顾问。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顾问、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德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5%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德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杨亚军先生:198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本公司流体事业部总监。现任本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监兼流体事业部总监。
截至目前,杨亚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亚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博先生: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注
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省国家安全厅副主任科员、江苏省国资委主任科员、拉萨市国资委副主任、拉萨市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国资委正处职监事,现任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许先生: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曾任上海巴士一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建达蓝德电脑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总账会计、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项目经理,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王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苒洲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
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国土规划局会计主管、湖南电视台《财富中国》栏目驻沪记者、新华社了望东方周刊财经版责任编辑,上海国资杂志社副主编、副总经理,第一财经日报财经中心副主任,恒泰期货股份公司研究所所长,现任上海赢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李苒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苒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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