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汇30050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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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15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48000万元至-360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
-29)
3)定于2022年3 月7 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2日(300506)名家汇: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4055.08万股,发行价:6.30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12-30上市),发行日:2021-10-28,发行对象:王赤平、UB
S AG、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林金涛、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吕强、陈传兴、董卫国、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8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海恒
最新指标:1)1-12月增发后每股净资产:2.16元
机构调研:1)2020年05月08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8489.60万 同比增:-27.75% 营业收入:4.81亿 同比增: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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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300│ 0.0100│ 0.0800│ -0.5300│ -0.1000
每股净资产 │ 1.9185│ 2.0497│ 2.1123│ 2.0341│ 2.897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279│ 0.8197│ 0.8138│ 0.8138│ 0.814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0027│ 0.1420│ 0.2106│ 0.1323│ 0.949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9900│ 0.4300│ 3.4500│-23.0200│ -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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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220│ 0.0091│ 0.0737│ -0.5031│ -0.0955
每股净资产 │ 1.8067│ 1.9302│ 1.9892│ 1.9155│ 2.728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7796│ 0.7720│ 0.7663│ 0.7663│ 0.767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0026│ 0.1337│ 0.1983│ 0.1246│ 0.894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7553│ 0.4728│ 3.7043│-26.2649│ -3.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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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名家汇 代码:300506 │总股本(万):69559.66 │法人:程宗玉
上市日期:2016-03-24 发行价:8.58│A 股 (万):48515.27 │总经理:程宗玉
主承销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21044.39│行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电话:0755-26067248;0755-26490198 董秘:朱业朋│主营范围:照明工程施工及与之相关的照明工
│程设计、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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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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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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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300│ 0.01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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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5300│ -0.1000│ -0.11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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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2300│ 0.6200│ 0.5700│ 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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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900│ 0.7900│ 0.5800│ 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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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5800│ 0.3900│ 0.2228│ 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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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300506)名家汇: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贺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贺洁女士计划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535,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5.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洁女士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公司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来源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
2021 年 8
集中竞价 月31日-11 7.29 6,040,725 0.92
贺洁 月 24 日 协议受让控股
2021 年 9 股东的首次公
大宗交易 月14日-11开发行前股份 7.21 11,700,000 1.79
月 10 日
合计 - - 17,740,725 2.71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贺洁女士于 8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8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2%,此后累计减持股份 16,940,72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59%。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简易程序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现时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535,000 5.12 15,794,275 2.27
贺洁 其中:无限售条件 33,535,000 15,794,275 2.27
股份 5.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2](300506)名家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现将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补充内容如下:
三、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一)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三)公司以2021年4月27日为授予日、以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合计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2,54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4月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不满足第1期的业绩条件(非市场条件)而无法达到行权条件。即不能同时满足“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率不低于100%;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两项业绩条件导致不能行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12月期间计提的对应第1期的股份支付费用722.99万元应于2021年度予以转回,后期也不再计提与本期对应的股份支
付费用。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应的第2期和第3期已于2021年度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451.87万元不予转回,第2期和第3期因取消需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分期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670.54万元一次性在终止日当期提前计提完毕,计入当期损益。
(五)综上所述,因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需于终止日当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1,670.54万元,将会对公司当期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金额需经会计师审计。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1](300506)名家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四)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
进展公告(十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全确定整体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受到上市公司股价、 交易标的估值、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交易方案确定后,是否能通过交易各方的 有权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也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 发生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 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及披露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名家汇,
证券代码:300506)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周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2020 年 12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周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2 月 27 日、3 月 29 日、4 月 28 日、5 月 28
日、6 月 26 日、7 月 26 日、8 月 25 日、9 月 24 日、10 月 23 日、11 月 22 日、
12 月 22 日、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1-05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1-06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1-06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1-0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1-13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1-1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三)》(公告编号:2022-001)。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包括调整交易方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同时,公司对前次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57.4941%、修订了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修订了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标的资产开展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各方在积极推动和落实各项工作进度。
由于公司未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 6 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在标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工作完成等条件满足后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全确定整体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受到上市公司股价、交易标的估值、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交易方案确定后,是否能通过交易各方的有权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也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生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9](300506)名家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2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购买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微”)57.4941%股权。因爱特微晶圆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爱特微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上述授信金额、年限及保证方式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公司对外担保,未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爱特微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功率器件生产制造企业。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管理团队和性能优越、质量可靠的产品优势,爱特微已形成了以IGBT 自主产品为核心,以 MOSFET、FRD 等晶圆代工为基础的两大类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白色家电和工业控制领域,并在加快向光伏和新能源汽车领域扩
展。
爱特微目前拥有一条 6 英寸晶圆生产线,2021 年产量约为 37 万片,现有生
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已达到较高水平,无法满足未来市场订单需求。2022 年,爱特微计划投资建设晶圆生产线扩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1 亿元,主要用于购置涂胶、显影、溅射台、纯水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新风系统扩容工程等生产设备、配套设备及环保设备和招聘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等。项目建成后,爱特微 6英寸晶圆产能将达到 60 万片/年,其中核心产品 IGBT 产能将得以显著提升,有利于积极响应工业控制、光伏新能源等下游应用领域对功率半导体元器件的需求,为爱特微提高市场份额、扩大领先优势奠定发展基础。在国内 IGBT 产能瓶颈突破的关键时期,爱特微本次扩产项目将在提高订单承接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也有助于国内功率半导体厂商抢占市场份额、发挥进口替代效应。
公司名称 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04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东路 3 号
注册资本 29,40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席国平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功率半导体器件并提供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相关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产品批
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对比情况如下:
股权收购完成前 股权收购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张家港悦金产业投
57.4941% 名家汇 57.4941%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有限合伙)
TRinno Technology TRinno Technology
42.5059% 42.5059%
Co., Ltd. Co., Ltd.
与公司关系:爱特微目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收购完成后,爱特微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62,988.87 61,433.38
负债总额 8,986.64 8,483.28
净资产 54,002.23 52,950.09
科目 2021 年 1-9 月(未审计) 2020 年度(未审计)
营业收入 21,978.73 19,745.50
利润总额 -973.30 -2,075.93
净利润 -947.87 -2,078.69
爱特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爱特微股权、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的情况,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贷款金额、年限及保证方式将由公司、爱特微与金融机构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是为爱特微扩建 6 英寸晶圆生产线项目而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爱特微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稳固行业地位,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正积极谋求转型发展,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此次担保将进一步深化公司与拟收购标的爱特微的合作关系,增强互信,亦彰显了公司收购爱特微的决心。
2、公司对爱特微的资产情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行业前景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和全面评估,认为爱特微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2021.9.30 未经审计基准数据,资产负债率 14.27%),资信良好,具备较强偿债能力,且担保金额占公司净资产规模较低,总体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为爱特微提供担保的期间,公司将定期对财务、资金状况及相关借款的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在发生可能对公司担保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以确保公司整体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3、爱特微的股东为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TRinnoTechnology Co.,Ltd.,考虑到其股东含国资成分特性以及境外企业决策流程等因素,爱特微的股东未能提供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4、此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爱特微提供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已对爱特微的资产情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行业前景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和全面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爱特微的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爱特微所投资的项目发展前景良好,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公司为爱特微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3、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向爱特微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 5,406.6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4.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
为 2,706.6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系出售控股子公司后形成的存量担保)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6.6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1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300506)名家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2年3月7日(周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7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7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 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说明: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议案1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饶依琳、付明琴,联系电话:0755-26067248、0755-26490198,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 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深
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的议案》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1、请用
[2022-02-19](300506)名家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微”)57.4941%股权。因爱特微晶圆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爱特微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上述授信金额、年限及保证方式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2 票弃权。
弃权情况:董事李太权和阎军作为国企委派的董事,基于国企对外担保的规定考量,认为不符合对外担保的要求,故投弃权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程宗玉、张经时、李鹏志、阎军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3月7日(周一)15: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300506)名家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7日至4月1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并同意以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2,54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一并终止,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三、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上述终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终止实施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七、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终止实施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已获得批准,其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300506)名家汇: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名家汇(300506):名家汇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海证券报
名家汇公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一并终止,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2022-02-14](300506)名家汇: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张经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披露《关于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董事张经时先生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883,20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经时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式 (元) (股) (%)
2021-12-10 8.1856 730,000 0.1114
张经 集中竞 首次公开发行
时 价 2021-12-16 前股份 8.2067 398,400 0.0608
2021-12-31 7.8321 1,118,300 0.1608
合计 2,246,700 0.3330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简易程序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590,188 3.45 20,343,488 2.92
张经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5,647,547 0.86 5,085,872 0.73
时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42,641 2.59 15,257,616 2.1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5月08日
调研公司:股民及网民
接待人:保荐代表人:钱进,董事长:程宗玉,财务总监:阎军,独立董事:周到,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凌友娣
调研内容:1、问:请问2019年的业绩情况怎么样?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公司紧紧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落实,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203.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8%,实现营业利润20,548.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89.2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16%。
2、问:公司主营业务模式是什么?
答:您好!报告期内,公司照明工程业务以EPC总承包模式为主。
3、问:公司业绩下降的原因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公司紧紧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落实,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203.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8%,实现营业利润20,548.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89.2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16%。经营业绩和上年同比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照明工程订单量同比略有下滑;同时,因行业竞争加剧,整体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幅较大;此外,公司积极布局智慧灯杆、文旅夜游新业务,相关费用有所增加。报告期内,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适时甄选精品项目,积极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高度重视资金回笼。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4,634.73万元,实现了由负转正的跃变。
4、问: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0年,公司将继续深入“一核两翼”的发展战略,依托自身在景观照明行业的强大综合实力,进一步推动以智慧灯杆为载体的智慧城市建设及以夜游经济需求为导向的文旅夜游项目运营。为客户提供集规划设计、实施、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与文旅夜游、灯光投资运营商。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推动城市智慧升级,促进人民精神消费,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以及景观照明行业全产业链优势,加深从传统照明工程企业向文旅夜游经济、智慧城市建设的横向延伸,逐步向智慧灯杆、文旅夜游“双轮驱动”的长期战略目标转型。
5、问: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是多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9,640,128.26元。
6、问:公司有增持计划吗?或者继续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计划吗?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未来如有相关安排,将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在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为准。
7、问:从董事长股权转让到高管及定增产品的减持,是因为对公司的前景看淡吗?
答:本人2019年度的股权转让主要是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及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需要。
8、问:请问名匠智汇(中山)科技有限公司现在开展具体业务了吗?
答:感谢您的关注!中山公司处于筹建阶段,尚未正式运营。
9、问:在引入了中国新兴集团后,公司与新兴集团展开了哪些合作?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9年度,中国新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新兴建筑承接了公司“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问:公司在2019年承接和实施的照明工程项目有哪些?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承接及实施了赣州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武汉军运会光谷亮化项目、南通濠河风景区周边及通京大道道路两侧夜景亮化提升工程一标段、芜湖市十里江湾镜湖区段夜景亮化工程、太原二青会城市景观照明亮化美化(二期)工程二标段等项目。
11、问:面对跌跌不休的股价,公司有没有增持计划,来提振股民对公司的信心?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问:公司的优势在哪些方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具体敬请查阅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1、完整的产业链优势、跨区域经营能力;2、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照明产品研发生产领域的技术优势;3、严格的工程质量控制优势;4、承接大中型项目施工能力优势;5、管理团队与专业人才优势;6、品牌优势。
13、问:景观照明行业前景好吗?
答:截至2019年,我国城镇化率达60.60%,但是距离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是景观照明行业发展的原始驱动力。在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阶段,居民对于城市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景观照明与城市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等因素密切相关,对于塑造城市整体形象有重要作用,近几年国家大型活动也加速催生各地景观照明需求,示范效应明显,特色小镇建设以及夜游经济也为景观照明行业带来了新的业绩增长点和市场空间。随着近年来景观照明市场规模的不断提高,照明工程行业开始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行业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虽然目前照明行业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相对均较小,尚未形成具有绝对竞争优势的全国性龙头企业,但拥有行业双甲资质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多。截至2020年3月,根据住建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1646家,拥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137家,同时拥有上述两项资质的企业近120家。在景观照明行业快速增长的同时,出现部分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此背景下,中央工作小组提出整治“景观亮化工程”的“过度化”,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景观照明行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原先高速增长的行业态势有所放缓。长远看来,随着行业的理性化发展,传统照明行业将面临新一轮的分化及重组,随着行业内部分企业全产业链一体化能力的提升及行业向专业化、智能化、创意化的发展趋势,将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质企业。未来,随着照明行业与文化创意、智慧城市等其他行业的跨界交融,商业模式的逐渐变化,行业门槛将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14、问:请问程董事长,公司股价19年至今,连续腰斩,几乎跌到历史最低位置,公司对于股票有增持计划吗?公司存在暴雷风险吗?
答:二级市场表现往往受宏观经济、政策、资金供给及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股价波动。公司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深入“一核二翼”的发展战略,努力做好相关经营管理工作。截止至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15、问:景观照明行业业务具体是什么?
答: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
16、问:请问董事长对于股价暴跌,市值爆减,公司有相关对应措施吗?
答:二级市场表现往往受宏观经济、政策、资金供给及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股价波动。公司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深入“一核二翼”的发展战略,努力做好相关经营管理工作。
17、问:请问公司和深圳大学合作5G(智慧路灯,智慧城市)事项为什么没有相关公告呢,现在进展怎样?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18、问:公司在2019年有新业务落地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及转型需求,2019年度,公司分别布局了智慧灯杆和文旅夜游两块新业务,截止到目前,相关业务的市场拓展工作正在进一步深化之中。
19、问: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计划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55,045,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0-28 日价格跌幅达到-10%
跌幅:-19.63 成交量:6614.83万股 成交金额:52847.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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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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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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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科技生态园证|1779.37 |-- |
|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证券营|1014.16 |-- |
|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娄山关路证券营|908.53 |2.85 |
|业部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路证券营|651.73 |56.60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627.22 |19.11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 |1154.00 |
|营业部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永富路证券营业|169.26 |940.49 |
|部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北新西道证券营|63.42 |933.33 |
|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红岭南路|1.79 |881.12 |
|证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37.97 |748.77 |
|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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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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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2|24.63 |26.00 |640.38 |招商证券股份有|华福证券有限责|
| | | | |限公司深圳朗山|任公司平潭西航|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路证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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