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1.24)
[2022-01-24] (300502)新易盛: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2-00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_64,000_万元–68,000 万元 盈利:_49,175.84_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_30.15_%-_38.28_%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_57,800 万元–_61,800 万元 盈利:_45,868.65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6.01_%-_34.73_%
基本每股收益 _1.26_元/股–_1.34_元/股 盈利:__0.97__元/股(调
整后)
注 1:报告期内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份回购,按最新股本调整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国内外数据中心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以及与电信市场客户的持续稳定合作,公司预计销售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2、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62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9] (300502)新易盛:关于收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通知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2-00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境外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 Tongqing Wang、Ming Ding、DobbyChunsing Lam 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
了《Share Purchase Agreement》(“交易协议”),公司拟收购境外参股公司 AlpineOptoelectronics, Inc 的剩余股权,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深入参与硅光模块、相干光模块以及硅光子芯片技术的市场竞争。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境外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审批进展
2022 年 1 月 19 日, 公司收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于美国时
间 2022 年 1 月 18 日签发的通知函,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已经审查
了公司拟收购 Alpine Optoelectronics, Inc 交易事项的信息, 认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未决的国家安全考虑,针对本次交易采取的行动已结束。据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 CFIUS 审查已经完成。
三、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割还需取得中国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以及《Share Purchase Agreement》约定的其他交割条件,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1-11-30] (300502)新易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6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诚先生、公司监事张智强先生、公司股东韩玉兰女士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1-038),高光荣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986%,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229,212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986%),王诚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9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043%,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229,212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0043%),张智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037%,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229,212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0037%),韩玉兰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986%,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229,212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986%)。
近日,公司收到高光荣先生、王诚先生、张智强先生、韩玉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28日,高光荣先生、王诚先生、张智强先生、韩玉兰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诚先生、公司监事张智强先生、公司股东韩玉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2021年11月28日,高光荣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
减 持 比 例
高光荣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9日 34.50
270,000
0.0533%
高光荣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24日 30.00
420,000
0.0829% 高光荣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6日 28.00 150,000
0.0297% 高光荣 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16日 30.2864 100,919 0.02%
合计 940,919 0.1858%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2016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送转的股份。
(2)截至2021年11月28日,王诚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
减 持 比 例
王诚
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24日 37.00
5,000
0.001%
王诚
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25日 37.00
2,000
0.0004%
合计
7,000 0.0014%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股份、公司2016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送转的股份。
(3)截至2021年11月28日,张智强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
减 持 比 例
张智强
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22日 32.00
4,000
0.0008%
张智强
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24日 36.60
4,000
0.0008%
合计 8,000 0.0016%
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送转的股份。
(4)截至2021年11月28日,韩玉兰女士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
减 持 比 例
韩玉兰
竞价交易
2021年9月9日-2021年11月26日 35.29 1,730,900 0.3422%
合计 1,730,900 0.342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2016度、2019年度、2020年度送转的股份。
备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高光荣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光荣
合计持有股份
50,620,308
9.9871%
49,679,389
9.827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55,076
2.4968%
11,714,157
2.31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965,232
7.4903%
37,965,232
7.5103%
(2)王诚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诚
合计持有股份
87,884
0.0173%
80,884
0.0160%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971
0.0043%
14,971
0.0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913
0.0130%
65,913
0.0130%
(3)张智强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智强
合计持有股份
74,914
0.0148%
66,914
0.013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28
0.0037%
10,728
0.00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186
0.0110%
56,186
0.0111%
(4)韩玉兰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韩玉兰
合计持有股份
16,672,815
3.2895%
14,941,915
2.9558%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72,815
3.2895%
14,941,915
2.95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备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高光荣先生、王诚先生、张智强先生、韩玉兰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高光荣先生、王诚先生、张智强先生、韩玉兰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高光荣先生、王诚先生、张智强先生、韩玉兰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高光荣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王诚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张智强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4、韩玉兰女士《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300502)新易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69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189,179股(占已剔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1,578,507股后的总股本的0.037%)的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占已剔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1,578,507股后的总股本)的0.009%。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陈巍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陈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9,179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47,88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295股),占已剔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1,578,507股后的总股本的0.0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陈巍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
6、减持数量:不超过47,000股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陈巍先生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
陈巍先生承诺: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上申报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2、关于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陈巍先生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陈巍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巍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陈巍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巍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陈巍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19] (300502)新易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67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
2021-021),陈巍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00 股,
即不超过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97%。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 年6月 8日实施完毕。
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由 362,204,466 股变更为 507,086,219 股,陈巍先
生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49,00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已剔除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数 1,578,507 股后的总股本)的 0.0097%。
近日,公司收到陈巍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
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 持 均 价 减 持 股 数 减 持 比 例
(元) (股) (%)
陈巍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9 日 29.4355 4,000 0.0008%
陈巍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1 日 30.3700 2,000 0.0004%
陈巍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2 日 30.7000 2,000 0.0004%
合计 8,000 0.0016%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2、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巍 合计持有股份 140,816 0.04% 189,179 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 35,204 0.01% 41,295 0.0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612 0.03% 147,884 0.03%
备注: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总股本由 362,204,466 股变更为 507,086,219 股,陈巍先生持股数进行同比例调整。
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陈巍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陈巍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
持计划一致。
3 陈巍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陈巍先生《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300502)新易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6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高光荣先生自 2019 年3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月 16 日期间因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原因导致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影响,截止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 21.9201%降至 16.92%,其中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达到5.003%(在计算股份回购期间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时,总股本剔除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累计减少达到 5%。
1、二级市场减持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控股股东高光荣先生通过大
宗交易和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股份 7,963,901 股,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5)、 2019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0)、2020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及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94.25 万股完成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32,800,000
股增加至 237,742,5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62 万股完成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37,742,500 股增加至 238,362,5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2 号)核准,成都
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226,336 股。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330,978,130 股变更至 362,204,46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期间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在此期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计算过程中,
总股本剔除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首次公开发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10,000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1.9201%。本次
权益变动后(截止 2021 年 11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798,92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92%。在计算
权益变动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剔除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信息披露义务
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5.003%,自首次公开
发行以来累计减少达到 5%。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 股本比 例
(%) (%)
高光荣 合计持有股份 10,935,000 14.0915% 49,679,389 9.7970%
其中: 0 0% 11,714,157 2.31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35,000 14.0915% 37,965,232 7.4869%
黄晓雷 合计持有股份 6,075,000 7.8286% 36,119,531 7.1230%
其中: 0 0% 9,029,883 1.7807%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75,000 7.8286% 27,089,648 5.3422%
合计 17,010,000 21.9201% 85,798,920 16.92%
注:若出 现总数与分项 数值之和不符 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三、 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8] (300502)新易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易盛
股票代码:3005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高光荣
通讯地址:成都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黄晓雷
通讯地址:成都市**********
股份变动性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易盛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 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 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 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 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 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 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新易盛 指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高光荣、黄晓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增加
等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姓名:高光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511********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
姓名:黄晓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510********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根据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互为
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
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自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因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上述原因发生的股份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累计减少达到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视市场变化情况增持或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二级市场减持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通过大宗
交易和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股份 7,963,901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5)、 2019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0)、2020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及本报告书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494.25 万股完成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32,800,000 股增加至
237,742,5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62 万股完成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37,742,500 股增加至
238,362,5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2 号)核准,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226,336 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
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330,978,130 股变更至
362,204,46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期间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在此期间信息
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计算过程中,总股本剔
除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首次公开发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17,010,000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1.9201%。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 2021
年 11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798,92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92%。在计算权益变动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剔除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5.003%,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累计减少达到 5%。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光荣 合计持有股份 10,935,000 14.0915% 49,679,389 9.7970%
其中: 0 0% 11,714,157 2.31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35,000 14.0915% 37,965,232 7.4869%
黄晓雷 合计持有股份 6,075,000 7.8286% 36,119,531 7.1230%
其中: 0 0% 9,029,883 1.7807%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75,000 7.8286% 27,089,648 5.3422%
合计 17,010,000 21.9201% 85,798,920 16.92%
注:若出现总数 与分项数值之 和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公司总股本 7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 3.50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77,600,000 股变更为
232,800,000 股;
2、2017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2021-11-04] (300502)新易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6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以下简称“高光荣”)的通知,高光荣将其所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名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押
称 第一大股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致行动人
高管 华泰证券
高光荣 是 5,800,00 11.62% 1.14% 锁定 否 2021- 2022- (上海) 个人
0 股 11-02 11-02 资产管理 融资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解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除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2020-1 2021- 华泰证券(上
高光荣 是 4,200,759 8.41% 0.83% 1-03 11-03 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押及解 押及解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除质押 除质押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名称 比例 前质押 后质押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高光 49,930,308 9.85% 4,200,759 5,800,000 11.62% 1.14% 5,800,000 100% 32,165,232 72.89%
荣
黄晓 36,119,531 7.12% 0 0 0 0 0 0% 27,089,648 75%
雷
合计 86,049,839 16.97% 4,200,759 5,800,000 6.74% 1.14% 5,800,000 100% 59,254,880 73.84%
注1:上述限售的原因均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及“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中限售数量均
系高管锁定股。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且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3] (300502)新易盛: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1-06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7)。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 日、7 月 2 日、8
月 3 日、9 月 2 日、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2、2021-034、2021-037、2021-053、2021-059)。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78,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1%,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42.99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8.51 元/股,成交金额为 48,811,391.89 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备注: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回购上限价格调整为 35.52 元。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回购的实施期限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三、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 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在满足《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9 日、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270,000 股、
42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晓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韩玉兰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415,000 股。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 38,675,12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9,668,780.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过程中有 55,000 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223.65 万元)
回购的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情形。
六、 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78,507 股。按照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
本结构计算,假设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970,990 13.40% 69,549,497 13.72%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9,115,229 86.60% 437,536,722 86.28%
总股本 507,086,219 100% 507,086,219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78,507 股,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和《回
购报告书》,其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3、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全部授
予或转让,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成,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8] (300502)新易盛: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1-06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 6 名(其中 1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300502)新易盛: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6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智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8] (300502)新易盛: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2元
每股净资产: 7.496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7%
营业总收入: 20.1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5亿元
[2021-10-11] (300502)新易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新易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
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
……
[2021-09-28] (300502)新易盛: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5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2021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4300237M
名称: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21 号 1 幢六楼
法定代表人:高光荣
注册资本:50708.6219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3 月 3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零部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零部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自营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16] (300502)新易盛: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57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邵怀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邵怀宗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邵
怀宗先生原任期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辞职后
邵怀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邵怀宗先 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也未导致独立董事人数 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不会影响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邵怀宗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邵怀宗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4] (300502)新易盛: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5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西街127号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光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30,613,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757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8,555,5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407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057,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9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509,6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51,9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057,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99%。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06,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6,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03,2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8%;反对 6,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06,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6,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03,2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8%;反对 6,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3] (300502)新易盛: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5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就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
/ESG、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市值管理、投资者保护等投资者所关心
的问题,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15:00 - 17:00 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
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主题为“ 守初心担使命 为投资者办 实事”2021 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本 次 集 体 接 待 日 网 上 交 流 网 址 :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http://rs.p5w.net 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高光荣先生,财务总监林小凤女 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07] (300502)新易盛: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5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易盛”)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成都新
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71 号,以下
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积极核实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告显示,标的公司以产品研发为核心,研究开发领域专注于光模块、
相干光模块和硅光子技术在光模块领域中的应用。本次交易的 3 名主要交易对
方分别担任标的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工程副总裁和核心工程师。
(一)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研发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的
人员构成情况、核心研发团队背景、技术来源、最近三年研发投入、主要研发
成果及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你公司的研发现状及产品布
局等,说明本次收购的必要性以及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公司回复:
1、标的公司产品及研发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设有光模块事业部和硅光芯片事业部,其产品主要有:PAM4 光
模块和相干光收发光模块,以及基于硅光子技术(SiPho)支持脉幅调制
(PAM4)的硅光芯片,以支持 5G 无线网络和数据中心的应用。标的公司自
2017 年成立以来,已取得专利证书 1 项,正在申请的专利有 7 项。
标的公司硅光子研发团队在 2018 年成立于美国加州弗里蒙特,并在中国成
都设有专业团队进行后端封装和测试。硅光子研发团队拥有 4 名在北美知名大
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员工,并曾在国际领先通信技术企业担任技术骨干,该团队已累计了硅光子技术研究领域合计超过 60年的研发经验。
标的公司拥有自主开发 nCP4?硅光子技术平台,并于 2020 年底发布 400G
PAM4 nCP4?光引擎,可用于光模块制造商生产 400Gbps DR4 产品,以支持数据中心应用中的高速连接。标的公司于 2021 年初发布单波长 100G QSFP28
DWDM PAM4 光收发模块,可适用于长达 80 公里的 DCI 应用中的多通道
DWDM 系统。标的公司的 nCP4?硅光子技术平台正在扩展以支持更高速率、高集成收发器的设计。
标的公司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着眼于将新型的光调制技术,如 PAM4,相干
光等,以及应用于小型化的高速光模块等。标的公司已实现产品化的研究成果如下:
产品名称 成果介绍
2017年底,标的公司已推出,2018年进入量产,
1、40G DWDM QSFP+ 是早期成功推出的PAM4光模块之一,为以后
PAM4光模块 PAM4光模块的研发和大规模的推广应用,积累了
经验。
2、50G LR 10km 和 ER
40km QSFP28 PAM4、 2019年开始的国内5G无线网络建设中,该模块取
200G LR4 10km 和 ER4 得了主流设备厂商的认证。
40km CFP2 PAM4光模块
3、100G DWDM 双波长 2019年中期推出此产品双发与双收光模块组合,
QSFP28 PAM4 双发光模块 可支持最大到80km 的100G DWDM 传输,其性能
和 100G QSFP28 PAM4 双 具有行业领先水平。
收光模块
4、100G DWDM CFP2- 作为光模块研发的领先技术,2019年,标的公司
DCO 相干光模块 决定投入财力、人力研发,同时积累了有关相干
光模块的经验,目前该模块已有实验室样品。
标的公司新产品,采用自主研发的PAM4 DWDM
5、100G DWDM QSFP28 光模块,具有性能优越,低成本,低功耗等特
PAM4 光模块 点。可直接插入各种通用的100GE以太网交换机,
为数据中心间的网络互连提供低成本,大容量的
解决方案。
2、标的公司的领先优势
标的公司除上述硅光子芯片设计应用于光模块的技术领先优势外,也与其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在开发针对新兴应用的产品设计后可以迅速得到供应商的支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可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在将其产品推向市场
时具备价格竞争优势。另外,标的公司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通讯系统设计经验,能够快速了解最终客户的需求,提供优化的总体解决方案及技术支持。
3、标的公司的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目前,标的公司团队共 25 人,分布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中国成都。
其中美国共 13 人,包括研发与技术人员 6 人,管理人员 5 人,销售人员 2 人;
成都共 12 人,包括研发与技术人员 8 人,管理人员 1 人,生产人员 3 人;标的
公司研发与技术人员占团队总人数的 56%。
4、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研发投入
标的公司在研发方面于 2019 年投入 947.75 万元,2020 年投入 1,046.42 万
元,2021 年 1-4 月投入 340.30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 1-4 月标的公司研发投
入占销售收入(不含渠道产品收入,关于渠道产品收入的具体说明详见公司对本关注函“问题二、(一)”的回复)的比例分别为:67.96%、68.37%、190.71%。
5、本次收购的必要性以及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持续取得进展,已与全球主流通信设备商及互联网厂商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品牌优势和影响力。公司拥有灵活的柔性生产线,产品线不断地升级优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用于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于 2021 上半年正式启动建设,预计在 2022 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将形成年产高速率光模块 285 万只的生产能力,公司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提升。
5G 通信建设推动光通信行业的高速发展,数据中心市场需求日益强劲,成
为光模块的主要应用领域。市场应用端对光模块的需求量增加的同时对光模块产品提出更高速率、高集成、低成本、远传输距离等要求,传统光模块光器件部件多,封装工序复杂,在更高速率如 800G 及以上超高速率产品中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基于 CMOS 制造工艺的硅光芯片具有规模化量产的优势,同时硅光模块及相干光模块拥有高集成、高带宽、成本比较优势等特点,将成为未来光模块市场发展的新趋势。
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首先体现在未来产品布局方面,公司光模块的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和销售管理能力具有行业领先优势,但在硅光子芯片设计
技术方面相对薄弱,公司若要在相关领域自行突破,将需要进行长期的投入以及人才培养,但公司现有客户已提出对硅光子芯片技术应用于光模块的需求,因此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可快速获得标的公司硅光子芯片设计技术方面的经验,利用标的公司的领先优势和研发成果,对于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开发新型光模块产品,维持和拓展客户的关系是必要的,更对公司未来是否能够参与硅光子芯片技术应用于光模块的市场竞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还体现在技术和产业链互补方面,公司的研发优势在于基于不同技术方案的光模块设计,不断推出满足客户对高集成、高速率等具有行业领先技术的光模块。公司已发布基于硅光芯片的 400G 和 800G 系列光模块产品且已将 400G 硅光模块产品向客户送样测试。公司在推出 400G、800G等高端光模块产品时,使用了标的公司自研的硅光芯片产品,与标的公司在关键技术方面紧密合作。双方根据上述合作成果,共同在 2021 年第 46 届美国光博会(OFC)上发表关于 SiPho DR4 设计及性能的研究成果,获得行业普遍关注。因此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在未来高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中,得到标的公司的技术支持和供应链的可靠保证。
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也体现在公司国际客户服务能力的增强,2021 年上
半年,公司海外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比例已达 81.24%,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可与标的公司建设一支立足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服务公司海外客户的专业团队,使公司能够快速了解和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及时和优质的技术和销售服务,巩固和拓展客户关系。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在具有高集成、高速率优势的硅光模块和相干光模块的未来竞争中提前布局,突破传统光模块的发展瓶颈,参与硅光子芯片技术应用于光模块的市场竞争,拓展更丰富的产品矩阵,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应对行业技术不断升级迭代的挑战中,确保公司能够持续快速响应市场需求,顺应光模块市场发展趋势。
(二)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取得标的公司 100%股权后,拟采取的维系标的
公司人员稳定及研发能力的具体措施,并分析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公司回复:
经过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公司已成长成为全球光通信模块领域的核心供应
商,业务涵盖全系列光通信应用的光模块。公司目前与全球主流互联网厂商和通信设备商均已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品牌优势和影响力,是一家具有人才吸引力的上市公司。公司在市场客户及生产能力的优势可将标的公司的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终端商业应用,公司的平台优势将进一步拓展标的公司员工在行业领域的先进技术深度开发,为标的公司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能力施展空间和职业发展平台。
目前,公司已与标的公司共同制定针对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管理层及其他员工的现金激励计划,该计划包括:
(1)员工现金激励计划:参与该现金激励计划的员工将在未来三年(2022年-2024 年)内获得与其职责及绩效表现、公司整体业绩达成情况、以及技术研究成果挂钩的现金激励。
(2)关键团队现金激励计划,公司与标的公司协商同意为其关键团队提供为期三年的留任现金激励计划,根据关键团队成员的职责给予匹配的激励金额,并在交割完成后在未来三年内按 30%,30%,40%的比例进行激励。
上述激励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将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后续的激励计划。本次收购前,标的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双方已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等层面保持顺畅沟通。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共同协商,在现金激励计划的基础上,为双方人力资源、市场、生产、研发方面的形成更为完善的整合方案。公司认为上述措施具有可行性,可有效维系标的公司的人员稳定和研发能力。
(三)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与你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
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投资关系及其他利益往来。
公司回复:
1、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情况如下:
主要交易对方 其他交易对方 其他持有 20 万股股份
以下的交易对方
Tongqing Wa
[2021-09-02] (300502)新易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1-05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1-028)。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7 月 2 日、8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034、2021-037)。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29,21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52%,最高成交价为 42.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441,577.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备注: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回购上限价格调整为 35.52 元。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 38,675,12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9,668,780.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过程中有 55,000 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223.65 万元)
回购的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情形。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6] (300502)新易盛: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4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 司 股 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
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西街12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 上述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提案 2《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
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1年9月10日17:00前送达证
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西街127号新易盛证券
事务部。邮编: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
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9:30—11:30时和14:00—17:
00时。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西街127号公司接待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玮
联系电话:028-67087999-8288
联系传真:028-67087979
电子邮箱: vivi.wei@eoptolink.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物联西街127号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10213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2”,投票简称为“易
盛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提案 2《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1.00 代表
议案 1 , 2.00 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0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 √
订<公
[2021-08-26] (300502)新易盛: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1-04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
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智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
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362,204,466 股变更
为 507,086,219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 362,204,466 元变更为 507,086,219
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日常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增加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的日常交易额度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2021 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境外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4,437,084美元向Tongqing Wang等10名股东购买其持有
Alpine Optoelectronics, Inc(以下简称:“Alpine”)的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易盛(香港)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Alpine 100%股权,Alpine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6] (300502)新易盛: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1-04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 7 名(其中 1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光荣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外汇管理等相关法律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公司海外销售和采购的货款主要以美元、日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等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公司出具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362,204,466股变更
为507,086,219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362,204,466元变更为507,086,219元。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主要成员人事调整,拟加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日常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 Alpine 采购商品和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本次增加后,公司预计在原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内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可能向关联方 Alpine 采购商品和服
务交易的金额为 8,5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境外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4,437,084美元向Tongqing Wang等10名股东购买其持有
Alpine Optoelectronics, Inc(以下简称:“Alpine”)的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易盛(香港)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Alpine 100%股权,Alpine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6] (300502)新易盛: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4元
每股净资产: 7.21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6%
营业总收入: 14.4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3亿元
[2021-08-19] (300502)新易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39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巍先生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
2021-021),陈巍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3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97%,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股后的总股本的 0.0097%)。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 年6月 8日实施完毕。
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由 362,204,466 股变更为 507,086,219 股,陈巍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9,00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97%,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的总股本的 0.0097%)。
近日,公司收到陈巍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陈巍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陈巍先生减持计划时间过半,陈巍先生尚未通过任
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公司
本比例 回购专用账 比例(%) 回购专用账
(%) 户后总股本 户后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陈巍 合计持有股份 140,816 0.04% 0.04% 197,179 0.04% 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 35,204 0.01% 0.01% 49,295 0.01% 0.0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612 0.03% 0.03% 147,884 0.03% 0.03%
备注: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总股本由 362,204,466 股变更为 507,086,219 股,陈巍先生持股数均进行同比例调整,
其减持前持股比例均按总股本 362,204,466 股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均按总股本 507,086,219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陈巍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陈巍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
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陈巍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
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陈巍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陈巍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06] (300502)新易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3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诚先生、公司 监事张智强先生、公司股东韩玉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50,620,3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98%,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9.9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 光荣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8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986%),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 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2、持有本公司股份 87,8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7%,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7%)的高级管理人员王诚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2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43%)。
3、持有本公司股份 74,9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5%)的监事张智强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1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37%)。
4、持有本公司股份 16,672,8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29%,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3.29%)的股东韩玉兰女士计划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0.98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29,212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986%),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其中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王诚先生、公司监事张智强先生、公司股东韩玉兰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 股 总 数 占 公 司 总 占 剔 除 公 司
股本比例 回 购 专 用 账
(股) 户 后 总股 本
比例
1 高光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50,620,308 9.98% 9.99%
人、董事长
2 王诚 高级管理人员 87,884 0.017% 0.017%
3 张智强 监事 74,914 0.015% 0.0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4 韩玉兰 16,672,815 3.29% 3.29%
人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晓雷先生是公司股东韩玉兰女士的亲属,韩玉 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晓雷先生是一致行动关系。黄晓雷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36,119,5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7.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高光荣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高光荣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 2016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8
月 30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0.98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98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二)股东王诚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王诚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股份、公司 2016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8
月 30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6、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04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4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张智强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张智强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股份、2019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8
月 30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6、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 0.003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股东韩玉兰女士的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韩玉兰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 2016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8
月 30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 0.98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29,212 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98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
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高光荣、韩玉兰承诺:①本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
高光荣承诺: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王诚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等股份。②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上申报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之股份。
张智强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关于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高光荣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2021-08-03] (300502)新易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1-037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1-028)。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29,21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52%,最高成交价为 42.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441,577.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备注: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362,204,466 股变更为 507,086,219股,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 38,675,12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9,668,780.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过程中有 55,000 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223.65 万元)
回购的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情形。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08] (300502)新易盛: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36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1,000 万元–34,000 万元 盈利:19,121.6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2.12-77.81%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数据中心运营商持续性资本开支,同时不断增强与 国内外电信市场客户的合作,预计销售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21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 2021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2021-07-02] (300502)新易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1-03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1-028)。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29,21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52%,最
高成交价为 42.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441,577.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备注: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362,204,466 股变更为 507,086,219股,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 38,675,12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9,668,780.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过程中有 55,000 股(成交金额人民币 223.65 万元)
回购的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情形。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7-02] (300502)新易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3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胡学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学民先生出具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胡学民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5,200,0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97%)在近期通过非交易过户给黄声凤女士。
本次权 益变动 前, 信息披 露义 务人胡 学民 先生合 计持 有公 司股份
42,053,005 股, 占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 8.3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学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6,853,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胡学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证件号码:51010219661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 股本比 例
(%) (%)
胡学民 减少 42,053,005 8.30% 16,853,005 3.33%
备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公司目前回购专户中现有股份数为 229,212 股,已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剔除。
四、 其他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
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胡学民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7-02] (300502)新易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易盛
股票代码:300502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学民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易盛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 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 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 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 件...... 10
第八节 信息披 露义务人声明...... 11
附表 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新易盛 指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胡学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其持有的 2520 万股新易盛 A 股股票证
券非交易过户给黄声凤女士,占新易盛总股本的 4.97%。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因四舍五入所致,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 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计算相 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公司目前回购专户中现有股 份数为 229,212 股,已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剔除。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胡学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证件号码:51010219661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
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婚姻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视市场变化情况增持或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学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853,005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3.33%,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 5% 以下,不再是新易盛持股 5% 以上股份
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胡学民 减少 42,053,005 8.30% 16,853,005 3.3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学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053,005 股, 占权
益变动前总股本的 8.30%。待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6,853,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3%。其中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2,464,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48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经自查,除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地点
1、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胡学民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2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 上市公司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新易盛 股票代码 300502
信息披露义 胡学民 信息披露义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 动人
化 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非交易过户)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42,053,005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8.30%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25,200,000 股 变动比例: 4.97%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6,853,005 股 持股比例: 3.33%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不排除有增持或减持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于未来 12 个 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不适用?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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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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