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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该事项已
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
2021 年 5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和《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朱大为、韩熙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排,现指派吴慧、朱俊峰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吴慧为项目合伙人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朱俊峰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吴慧,自 2005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 年
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俊峰,自 2010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慧和朱俊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2]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8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其拥有的目前闲置的贵金属铑粉不超过 100kg。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 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近日,公司与贺利氏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利氏金属”)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公司将一部分贵金属铑粉适时出售给了贺利氏金属,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42,559,999.96 元(含 13%增值税)。公司后续交易将继续采用询比价的方式进行,后续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时间、是否能完成交易等内容尚不确定,亦未签署正式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公司将根据后续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企业名称:贺利氏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3、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 号第二幢 3 楼
4、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 号第二幢 3 楼
5、法定代表人:ANDRE CHRISTL
6、注册资本:1,150 万美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7850428
8、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22 日
9、经营范围:从事贵金属(金、银、铂、钯、铑、钌、铱、锇)、有色金属以及相关制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进出口业务(金块进出口、白银出口除外),上述制品的委托加工;工业用贵金属及其相关制品和设备的经营性租赁,向境内外租赁或购买租赁财产;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贺利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关系
贺利氏金属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贺利氏金属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贺利氏是总部位于德国哈瑙的生产贵金属及技术供应的全球性集团公司,在贵金属、齿科、传感器、石英玻璃及特种光源领域的市场及技术方面位居世界领先地位。贺利氏是世界五百强企
业,2018 年 7 月 19 日,2018 年《财富》世界 500 强排行榜发布,贺利氏位列 482 位。
经公司综合评估,信用状况良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由于贺利氏金属属于非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涉及其公司商业机密,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铑粉
2、交易的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属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出售的部分资产为公司 2011 年起陆续购入的贵金属铑粉,目前部分贵金属铑
粉处于闲置状态。
5、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审计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624,371.86 464,485.24 5,159,886.61 经审计
【注】:交易主体为母公司,上述为 100kg铑粉的账面价值。
6、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综合考虑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出售部分资产形成的收益最终将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确认书的主要条款
经公司与贺利氏金属协商一致,按照市场原则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卖方: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买方:贺利氏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3、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42,559,999.96 元(含 13%增值税)。
4、发货方式:金属账户
由于交易内容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的部分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后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出售,后续公司若继续出售,将根据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后续交易可能存在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交易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0] (300196)长海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基本持平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54,500.00 万元— 60,500.00 万元 盈利:27,069.26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1.34 %至 123.50 %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46,500.00 万元— 52,500.00 万元 盈利:25,309.35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3.73 %至 107.43% 万元
注:表格中“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玻纤行业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强劲,行业景气度持续上升。公司主
营产品质量不断提高,销售实现量价齐升,主营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叠加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有效提升了运营管理效率,降本增效,公司整体利润水平显著提高。
2021 年度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
7,000.00 万元— 9,800.00 万元,上年同期为 1759.91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05]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转股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6.14 元/股。
2、2021 年第四季度,共有 370 张“长海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 37,000
元),合计转成 2,291 股“长海股份”股票(股票代码 300196)。
3、截至 2021 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5,497,687 张,剩余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549,768,7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5,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即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6.24 元/股调整为 16.1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长海转债”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1 年第四季度,“长海
转债”因转股减少 370 张,转股数量为 2,291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
可转债张数为 5,497,687 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549,768,700 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62,838,291 39.84 0 162,838,291 39.84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62,838,291 39.84 0 162,838,291 39.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5,874,108 60.16 2,291 245,876,399 60.16
三、总股本 408,712,399 100 2,291 408,714,690 100
注: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条款,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因此,根据可转债张数计算的转股数与实际转股数会存在差异。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长海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19-88712521。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长
海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长
海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17]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长海转债2021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海转债”2021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将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按面值支付第
一年利息,每 10 张“长海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3.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
3、除息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4、付息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2日,票面利率为 0.3%。
6、本次付息对象:“长海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长海
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
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0.6%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2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 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
海转债”或“可转债”)将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91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人民币 55,000.00 万元(55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人民币 55,000.00 万元(55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12 月 23 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 6 月 29 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资信评级,并出具了《2020 年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经审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付息为“长海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
期间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票面利率为 0.3%,本次付息
每 10 张“长海转债”(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3.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长海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2.4 元;
2、对于持有“长海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和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00 元;
3、对于持有“长海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3.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
2、除息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3、付息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即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长海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长海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于 2021 年10 月 27 日作出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月 31 日。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长海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1、咨询部门: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3、联系电话:0519-88712521
4、联系传真:0519-88712521
5、联系邮箱:finance@changhaigf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0-28] (300196)长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 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国文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费伟炳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8] (300196)长海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
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许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8] (300196)长海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3元
每股净资产: 7.93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6%
营业总收入: 18.3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1亿元
[2021-10-15] (300196)长海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增长:91.13 %至 119.16 % 19,620.48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37,500 万元— 43,000 万元
其中,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的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7-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增长:59.48 %至 135.42 % 7,242.24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11,549.86 万元—17,049.86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玻纤行业高景气延续,国内外玻璃纤维及制品市场需求旺盛,销 售量价齐升等因素业绩得以提升。
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
响金额约为 5,250 万元—6,100 万元,上年同期为 1,154.46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09]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转股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6.14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共有 1,018 张“长海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
101,800 元),合计转成 6,297 股“长海股份”股票(股票代码 300196)。
3、截至 2021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5,498,057 张,剩余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549,805,7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5,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即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6.24 元/股调整为 16.1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长海转债”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1 年第三季度,“长海
转债”因转股减少 1,018 张,转股数量为 6,297 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剩余
可转债张数为 5,498,057 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549,805,700 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2021 年6 月 30 日) 本次股份变动 (2021 年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162,838,291 39.84 0 162,838,291 39.84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62,838,291 39.84 0 162,838,291 39.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5,867,811 60.16 6,297 245,874,108 60.16
三、总股本 408,706,102 100 6,297 408,712,399 100
注: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条款,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因此,根据可转债张数计算的转股数与实际转股数会存在差异。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长海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19-88712521。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长
海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长
海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8-28]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其拥有的目前闲置的贵金属铑粉不超过 100kg。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近日,公司与贺利氏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利氏金属”)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公司将部分贵金属铑粉适时出售给了贺利氏金属,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24,839,999.97 元(含 13%增值税)。公司后续交易将继续采用询比价的方式进行,后续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时间、是否能完成交易等内容尚不确定,亦未签署正式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公司将根据后续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企业名称:贺利氏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3、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 号第二幢 3 楼
4、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 号第二幢 3 楼
5、法定代表人:ANDRE CHRISTL
6、注册资本:1,150 万美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7850428
8、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22 日
9、经营范围:从事贵金属(金、银、铂、钯、铑、钌、铱、锇)、有色金属以及相关制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进出口业务(金块进出口、白银出口除外),上述制品的委托加工;工业用贵金属及其相关制品和设备的经营性租赁,向境内外租赁或购买租赁财产;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贺利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关系
贺利氏金属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贺利氏金属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贺利氏是总部位于德国哈瑙的生产贵金属及技术供应的全球性集团公司,在贵金属、齿科、传感器、石英玻璃及特种光源领域的市场及技术方面位居世界领先地位。贺利氏是世界五百强企
业,2018 年 7 月 19 日,2018 年《财富》世界 500 强排行榜发布,贺利氏位列 482 位。
经公司综合评估,信用状况良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由于贺利氏金属属于非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涉及其公司商业机密,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铑粉
2、交易的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属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为公司 2011 年起陆续购入的贵金属铑粉,目前部分贵金属铑粉处于闲置状态。
5、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审计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6,243,718.55 4,644,852.40 51,598,866.15 经审计
【注】:交易主体为母公司,上述为 100kg 铑粉的账面价值。
6、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综合考虑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出售部分资产形成的收益最终将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确认书的主要条款
经公司与贺利氏金属协商一致,按照市场原则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卖方: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买方:贺利氏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3、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4,839,999.97 元(含 13%增值税)。
4、发货方式:金属账户
由于交易内容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后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出售,后续公司若继续出售,将根据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后续交易可能存在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交易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1] (300196)长海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根据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制定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1] (300196)长海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
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根据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制定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21] (300196)长海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3元
每股净资产: 7.54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5%
营业总收入: 11.7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0亿元
[2021-08-10] (300196)长海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217,083,547 股,占股份总数的 53.114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9 人,代
表股份 216,952,64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08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30,90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代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083,5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7-16] (300196)长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本次拟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公司预计未来出售该资产产生的交易金额或产生的利润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达到报送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出于审慎性原则,本次出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出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策权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出售部分资产。
本次拟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同意: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8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7-16] (300196)长海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2021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继续出售部分资产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继续出售部分资产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15日
[2021-07-16]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将其拥有的目前闲置的贵金属铑粉进行出售。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贵金属市场情况择机出售部分闲置贵金属铑粉不超过100kg。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公司预计未来出售该资产产生的交易金额或产生的利润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达到报送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出于审慎性原则,本次出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出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策权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出售部分资产。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采用询比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尚无确定的交易对象。最终交易对象基本情况,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
铑粉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属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拟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为公司 2011 年起陆续购入的贵金属铑粉,目前部分贵
金属铑粉处于闲置状态。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审计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日 56,243,718.55 4,644,852.40 51,598,866.15 经审计
【注】:交易主体为母公司,上述为 100kg铑粉的账面价值,公司本次拟出售数量不超过 100kg。
5、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综合考虑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拟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形成的收益最终将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交易将采用询比价的方式进行,目前交易对手、交易价格、交易时间、是否能完成交易等内容尚不确定,亦未签署正式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公司将根据交易
五、涉及继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拟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后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项交易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
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本次拟继续出售的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时(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公司预计未来出售该资产产生的交易金额或产生的利润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达到报送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出于审慎性原则,本次出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出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策权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出售部
分资产。
本次拟出售部分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继续出售部分资产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继续出售部分资产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本次拟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适时出售公司拥有的目前闲置的贵金属铑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对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事项。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出售,后续公司将根据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无法预测,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交易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7-16]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长海股份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福美
联系电话:0519-88712521
联系传真:0519-88712521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邮政编码:213102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196,投票简称:长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
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请在每页签字盖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7-14]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其拥有的目前闲置的贵金属
铑 粉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出售部分资产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出售部分资产已实施完毕,累计转让金额为60,269,999.99 元(含 13%增值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1、企业名称:贺利氏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3、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 号第二幢 3 楼
4、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 号第二幢 3 楼
5、法定代表人:ANDRE CHRISTL
6、注册资本:1,150 万美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7850428
8、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22 日
9、经营范围:从事贵金属(金、银、铂、钯、铑、钌、铱、锇)、有色金属以及相关制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进出口业务(金块进出口、白银出口除外),上述制品的委托加工;工业用贵金属及其相关制品和设备的经营性租赁,向境内外租赁或购买租赁财产;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贺利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关系
贺利氏金属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贺利氏金属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贺利氏是总部位于德国哈瑙的生产贵金属及技术供应的全球性集团公司,在贵金属、齿科、传感器、石英玻璃及特种光源领域的市场及技术方面位居世界领先地位。贺利氏是世界五百强企
业,2018 年 7 月 19 日,2018 年《财富》世界 500 强排行榜发布,贺利氏位列 482 位。
经公司综合评估,信用状况良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由于贺利氏金属属于非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涉及其公司商业机密,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铑粉
2、交易的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属公司合法持有,权属清晰且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出售的部分资产为公司 2011 年起陆续购入的贵金属铑材料,目前部分贵金属
铑材料处于闲置状态。
5、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审计情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624,371.86 464,485.24 5,159,886.61 经审计
【注】:交易主体为母公司,以上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值为拟出售部分铑粉的账面价值。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综合考虑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出售部分资产形成的收益最终将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确认书的主要条款
经公司与贺利氏金属协商一致,按照市场原则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卖方: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买方:贺利氏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3、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60,269,999.99 元(含 13%增值税)。
4、发货方式:金属账户
由于交易内容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的部分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后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并稳步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项交易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七、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贵金属账户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7-07] (300196)长海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基本持平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增长:85.81%至 118.12%
的净利润 12,378.25 万元
盈利:23,000 万元—27,0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次预告较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上升,其中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为 3,200 万元—3,800 万元(注:上年同期非经常性净损益为 776.16万元),对业绩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
1、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国内外业务开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业绩基数相对较低。
2、报告期内,我国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玻纤行业高景气延续,国内外
玻璃纤维及制品市场需求旺盛,销售量价齐升,生产效率显著提升等因素业绩得以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2021-07-03]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转股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6.14 元/股。
2、2021 年第二季度,共有 925 张“长海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
92,500 元),合计转成 5,723 股“长海股份”股票(股票代码 300196)。
3、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5,499,075 张,剩
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 549,907,5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 号)同意注册,江
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了 5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即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6.24 元/股调整为 16.14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长海转债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长海转债因转股减少 925 张,转股数量为 5,723 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尚有 5,499,075 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549,907,500 元。公司股
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2021 年 6 月 28 日) 本次股份变 (2021 年 6 月 30 日)
股份性质
动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62,838,291 39.84 0 162,838,291 39.84
高管锁定股 162,838,291 39.84 0 162,838,291 39.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5,862,088 60.16 5,723 245,867,811 60.16
三、总股本 408,700,379 100 5,723 408,706,102 100
注: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条款,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因此,根据可转债张数计算的转股数与实际转股数会存在差异。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长海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19-88712521。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长海股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长海转债)。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6-24]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长海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海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300196 股票简称:长海股份
2、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16.14元/股
4、转股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6年12月22日
5、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号)同意注册,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29日,即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2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2月22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55,000.00万元。
(二)发行数量:55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12月23日(即T日)至2026年12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29日,即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2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2月22日)止。
(六)债券利率: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七)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16.2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6.14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该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长海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1年6月29日至2026年12月22日)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长海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的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0年12月23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和修正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和最新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6.24元/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最新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海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6.14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6.24元/股调整为16.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
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
[2021-06-02] (300196)长海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6 月 1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229,108,779 股,占股份总数的 56.057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9 人,代
表股份 216,952,64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08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2,156,132 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代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9,108,7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156,1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2021-05-20]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周熙旭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9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鉴于周熙旭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为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5 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一致推荐蒋明伟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蒋明伟先生将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他四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蒋明伟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蒋明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蒋明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
任常州华日新材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树脂车间主任。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2021-05-15]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6 月 1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长海股份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投资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届时,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拟投资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 √
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福美
联系电话:0519-88712521
联系传真:0519-88712521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邮政编码:213102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196,投票简称:长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拟投资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
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请在每页签字盖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5-15]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0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 2020 年
度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审核,发现报告有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现对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应将与销售订单直接相关的合同履约成本运输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而 2020 年度公司未对上述运输费进行重分类。由于上述事项的影响,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将销售费用中与销售订单直接相关的合同履约成本运输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对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无
2、对利润表的影响
(1)对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营业成本 1,410,726,612.96 51,725,579.79 1,462,452,192.75
销售费用 131,365,111.01 -51,725,579.79 79,639,531.22
(2)对 2020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营业成本 857,596,171.59 25,571,794.85 883,167,966.44
销售费用 74,503,559.17 -25,571,794.85 48,931,764.32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对 2020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 722,304,561.25 60,414,473.41 782,719,034.66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 127,116,042.83 -60,414,473.41 66,701,569.42
活动有关的现金
(2)对 2020 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购买商品、接受劳 378,954,221.23 28,847,259.44 407,801,480.67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 86,641,160.30 -28,847,259.44 57,793,900.86
活动有关的现金
4、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数
毛利率 30.93% 28.40% -2.53%
5、《2020 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2)占公司营业收
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分行业
玻纤行业 1,429,011,145.46 952,272,087.86 33.36% -3.37% -2.49% -0.60%
化工行业 610,300,677.27 453,941,511.14 25.62% -16.10% -22.50% 6.14%
气体行业 3,196,240.06 4,513,013.96 -41.20% -8.02% 22.63% -35.30%
分产品
玻璃纤维及制品 1,331,431,733.35 883,910,845.30 33.61% -3.35% -1.71% -1.11%
化工制品 610,300,677.27 453,941,511.14 25.62% -16.10% -22.50% 6.14%
玻璃钢制品 97,579,412.11 68,361,242.56 29.94% -3.56% -11.48% 6.27%
气体 3,196,240.06 4,513,013.96 -41.20% -8.02% 22.63% -35.30%
分地区
国内 1,636,729,429.86 1,157,823,325.44 29.26% -2.29% -6.19% 2.93%
国外 405,778,632.93 252,903,287.52 37.67% -24.09% -23.78% -0.26%
更正后: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玻纤行业 1,429,011,145.46 987,704,140.09 30.88% -3.37% 1.14% -3.08%
化工行业 610,300,677.27 470,235,038.70 22.95% -16.10% -19.72% 3.47%
气体行业 3,196,240.06 4,513,013.96 -41.20% -8.02% 22.63% -35.30%
分产品
玻璃纤维及制品 1,331,431,733.35 916,999,512.38 31.13% -3.35% 1.97% -3.59%
化工制品 610,300,677.27 470,235,038.70 22.95% -16.10% -19.72% 3.47%
玻璃钢制品 97,579,412.11 70,704,627.71 27.54% -3.56% -8.45% 3.87%
气体 3,196,240.06 4,513,013.96 -41.20% -8.02% 22.63% -35.30%
分地区
国内 1,636,729,429.86 1,202,154,066.90 26.55% -2.29% -2.59% 0.23%
国外 405,778,632.93 260,298,125.85 35.85% -24.09% -21.55% -2.0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5)营业成本构成”
更正前: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材料 402,792,552.65 45.58% 421,709,746.17 50.72% -4.49%
人工工资 114,020,670.44 12.90% 112,424,470.73 12.21% 1.42%
玻璃纤维及制品 折旧 90,994,789.42 10.29% 82,606,733.54 8.
[2021-05-15] (300196)长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原丝生产、制品加工到复材制造一体化的玻纤生产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34,698.4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96,698.46万元;流动资金为38,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相关的协议、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审核,发现报告有会计差错。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1-05-15] (300196)长海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
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原丝生产、制品加工到复材制造一体化的玻纤生产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34,698.4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96,698.46万元;流动资金为38,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相关的协议、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审核,发现报告有会计差错。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14日
[2021-05-15] (300196)长海股份: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项目投资主体: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634,698.46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596,698.46 万元;流动资金为 38,000
万元。
4、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中自有资金 25 亿,其余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或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
自筹,资金费用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相同,为 4.75%;正常生产年份流动资金 30%为企业自有投入,其余为银行贷款,年利率为 4.35%。
5、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公司尚未取得拟投资项目所需的项目用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能评和节能量审核,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也尚未开始推进,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实施方式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
(2)本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预计效益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
(3)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玻纤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如无法足额筹措项目所需资金,该新建项目将会面临调整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期延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原丝生产、制品加工到复材制造一体化的玻纤生产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 634,698.46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596,698.46万元;流动资金为 38,000 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
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上述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相关的协议、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四条年产 15 万吨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包括生产线的工艺和装备、
生产车间土建、配套公用工程及土建、生产辅助设施、总图运输及厂区管线等。
实施主体: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遥观镇 232 省道东侧、创业路南侧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是综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情况与公司特色产品情况而确定的。建设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本项目建设四条年产 15 万吨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分两期实施,每期两条。
(二) 投资项目总额及进度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634,698.46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596,698.46 万元;流动资金
为 38,000 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中自有资金 25 亿,其余通过定增、发行可转债或申请银行贷
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费用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相同,为 4.75%;正常生产年份流动资金 30%为企业自有投入,其余为银行贷款,年利率为 4.35%。
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开始计算,总建设期为 54 个月,其中
一期工程拟为 30 个月:2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与审批工作,6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4 个月内完成设备订货采购,20 个月内完成土建施工,16 个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点火试生产 2 个月;二期工程拟为 24 个月:2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与审批工作,6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 个月内完成设备订货采购,16 个月内完成土建施工,12 个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点火试生产 2 个月。
审批手续:本项目须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实施前提,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
三、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后,年平均销售收入 383,419.35 万元,年
平均净利润约 153,439.07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8.57%,投资回收期为 6.43 年,具
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齐全,深度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及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3、本工程采用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在产品质量和能源消耗方面都可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设计中所有的扬尘点均配置高效的除尘器,充分考虑厂区的绿化和美化,保证建成后的工厂实现清洁、文明生产。各项节能和排放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本项目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稳定,各项效益指标均优于建材行业的基准值,能有力增加当地财税收入,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成和持续运营可使各方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本项目实施后可以稳定企业内部就业,增加社会就业岗位,提高当地就业水平。
6、工程建设和运营也将带动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参与,促进关联产业的发展,发挥产业带动作用。
7、本项目为目前技术水平领先、装备先进的玻纤生产线新建项目,项目投资估算基本合理,项目建成后,除了给建设方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外,还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充,产品结构更加合理,成本优势更加明显,同时拓展了产品的应用领域,尤其是风电领域,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增强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1、项目建设风险
本项目的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公司尚未取得拟投资项目所需的项目用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能评和节能量审核,相关审批备案程序也尚未开始推进,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开工时间、计划进程、实施方式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施工进度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组自身的队伍建设,提高自身专业管理水平,强化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力度,增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控能力,选择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操作,降低工程建设风险。
2、项目市场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玻纤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积极实施项目相关营销策略,为项目建成后产品的顺利销售提供保障,以实现新增产能的消化。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有序实施新建项目,逐步投入资金,降低投资风险。
3、项目管理风险
项目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一方面将对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项目执行能力、客户管理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更加注重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形成一个业务精良、合作紧密的核心管理团队,加强治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合理控制运营风险。
4、项目资金筹措风险
本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如无法足额筹措项目所需资金,该新建项目将会面临调整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期延期的风险。为此,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资金筹措,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合理确定资金来源。
5、项目财务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成后实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盈利能力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实施进展,审慎经营,同时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六、其他情况
本次投资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生产及市场需求情况,启动对本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预计效益等数据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后续投资金额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细化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可行性研究
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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