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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将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存续期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
案,并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8 月 2 日、8 月 17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7 月 13 日,8 月 17 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汪天祥先
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汪天祥先生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 8,040 万股公司股份,每股价格 4.57 元,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6.76%。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8 月 17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全部完成,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
8,0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过户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锁定
期为 12 个月。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
计划之日起算,即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止。
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长一年,至 2022 年 8 月 1 日。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20 年 7 月 22 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期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
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累计出售公司股份 58,625,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3%。
截止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1,774,71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83%。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期已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届满,根
据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陆续 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股票流动性不足导致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持有人会议决定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5]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注射用头孢美唑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注射用头孢美唑钠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
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
请批准通知书,其产品注射用头孢美唑钠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规格 注册分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审批结论
注射用头孢 0.5g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 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美唑钠 化学药品
1.0g 药有限公司 价。同意修订质量标准,修订药品说明书。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适用于治疗由对头孢美唑钠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
埃希菌、肺炎杆菌、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菌、普罗威登斯菌属、消化链球菌属
等引起的各类感染,包括败血症、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胆囊炎、腹膜炎膀胱炎、
肺脓肿等等。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目前国内各类规格生产批文共 64 个,生产厂家 27 家,
庆余堂为第七家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注射用头孢美唑钠通过一致性评价,
将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有利于提高其药品的市场竞争力。但该药品未来生产和
销售可能受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体经营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1]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32 号)。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就交易对手方回购 Red Realty LLC51%股权,但未依照约定支付回购款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 请核实并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收款进展,是否已按合同约定
收款,如出现逾期,请说明款项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已采取有效的催收及履约保障措施。
回复:
经公司核实,截止关注函回复日,公司美国子公司 Fuan Tianheng(USA),LLC
累计收到回购方与担保方通过 Greenscape Production LLC 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合计 40 万美元。回购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首期回购款,已支付金额远低于应支付金额。
2021 年 10 月 6 日,针对回购方未按照双方签署的《股份回购协议》相关
约定支付回购款项一事,公司委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向 SHI YUANZHU、TING HE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对方向公司说明未能按时支付第一期回购款项的原因,履约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会影响后续款项支付,并且提供明确方案和和付款计划,追加切实有效的还款保障措施。同时律师函提醒对方如不及时履约,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在公司向对方发出律师函后,未获得 SHI YUAN ZHU、TING HE 书面正式
回应。随后公司本着问明原因、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减少讼累的原则与对方多次联系和沟通,对方亦多次表示会依约尽快付款,履行回购义务。但其数次言而无信,寻找各种不合理理由、借口推脱付款责任,始终未能采取具有实质意义的行动履行合同义务。
在公司与对方签署的《股权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履约担保主要为股权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 51%股权、标的公司不动产,包括土地、房产抵押、TI NG HE、WEI GUO CHEN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但上述履约担保中股权质押以回购方支付第一期回购款,完成股权交割为先决条件。
鉴于在公司已经释放解决问题的足够耐心和最大诚意的情况下,对方始终不能正式回应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原因,亦不采取有效的行动和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公司认为对方缺乏基本的诚信和契约精神,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手段维护公司利益,要求回购方及担保方承担各自责任。在与对方沟通联络的同时,公司已着手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做诉讼准备和土地房产抵押、要求担保方履行担保责任等工作,由于涉及跨国诉讼,所需资料认证和收集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将在有进一步相关进展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 2. 《股权回购协议》约定交易对方以 9300 万美元价格回购标的公司
51%股权,回购款分五期支付。请补充说明《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在协议生效及交易对方完成第一期股权回购款 1700 万美元的支付后,即办理标的公司股权交割的原因、合理性及主要考虑,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后续四期股权回购款是否设置明确可行的履约保障机制,你公司对相关款项回收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回购款分五期支付,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回购款 1700
万美元支付后,即办理股权交割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回购款总额较高,交易对手方一次性支付难度较大,可行性较低。第一期支付后即办理股权交割主要考虑为
回购事项顺利进行,对方在完成股权交割后可以自主经营,其经营所产生的利润有助于回购款项的支付。
为保证回购款项的收回,《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在交易对手方支付第一期股权回购款后,办理股权交割的同时,交易对手方需将 51%股权质押给 Fuan
Tianheng(USA),LLC,同时标的公司房产、土地质押、TING HE、WEI G UO CHEN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回购价款付清前,未经公司同意,交易对手方和标的公司不得处置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信托、委托管理、质押、转移收益权等,标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质押、抵押,不得豁免债务、债务加入。
担保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回购方和担保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物和/或抵押物,不得在质押物和/或抵押物上设置其他任何权利负担或限制。回购方和担保方应当保持 Greenscape Productions LLC 目前持有的四张大麻牌照持续有效。大麻牌照对应股权架构及权益安排不得发生改变,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大麻牌照及相关权益,不得在大麻牌照上设置其他任何权利负担或限制。不得从事降低其履行担保义务能力或损害担保权人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上述安排主要为回购款项的顺利收回,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但目前对方第一期回购款项尚未支付,股权交割尚未完成,在其已实质违约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次支付全部回购款项。公司当前正在做诉讼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若对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将不会与对方进行股权交割。
问题 3. 请结合交易对手方的财务状况、回购资金来源等,补充说明本次回
购股权交易设置分期支付安排的原因及付款期限的设定依据,交易对手方是否具备回购股份相应的支付能力。
回复:
交易对手方及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尚需经合法途径进行调查,目前已知但未经证实的回购方及担保方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公司将配合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开展相关工作。分期支付安排如前所述,主要是回购价款总额
较大,其先付一部分有利于其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按时支付回购款。
公司购买标的公司 51%股权向交易对方支付价款 3300 万美元,对方收款时
间与第一期回购款支付时间间隔较短,金额相差近一倍,因此公司认为其至少有能力支付第一期回购款。后续四期款项支付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因设定股权质押等履约担保措施后,总体风险可控。因此对方未支付第一期回购款项很大程度上存在人为因素。
问题 4. 请补充说明公司前期作出相关交易决策的主要考虑和所进行的可行
性研究,并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控、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与交易对方合作,主要是基于公司发展现状考虑,近年来,国内化学制药行业政策持续调整,对公司业绩提升和发展有较大影响,公司业务虽然基本保持平稳,但始终未有较大的提升。与对方开展合作,一是希望借此机会进入工业大麻领域,着力开拓美国工业大麻 CBD 市场,二是希望充分利用对方现有资源优势和公司药品研发领域的经验技术在工业大麻药物研发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尽早进行战略布局,抓住工业大麻在医药领域发展和应用的先机,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优势,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而言具有现实基础和切实需要。
就公司收购 Red Realty LLC51%股权事项,公司管理层在 2019 年 4 月前往
美国调查当地行情和对方情况,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公司与对方签署《CBD 产业合作框架协议》。随后公司聘请了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前往美国现场开展调查以及审计评估工作,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与对方签署《股权购买和增资协议》。
目前,公司仍持有标的公司 51%股份,标的公司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
向标的公司派驻了两名董事,同时在关键岗位安排了相应管理人员,能够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控制。但因对方未支付第一期回购款项,导致不能完成股权交割,就目前情况,公司就以下风险需要提示投资者注意:
1、标的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鉴于目前回购款项支付情况,公司能否收回全部款项,何时完成股权交割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股权交割之前,标的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仍需与对方配合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当前,美国疫情仍处在大规模流行状态,这仍将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正式提起诉讼,双方能否相互配合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存在不确定性,若标的公司经营情况不佳,则公司可能面临大额计提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交易对手方履约风险
鉴于交易对手方第一期股份回购款就未能按期支付,且没有合理理由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无论对方履约能力如何,其履约态度已经表明,后续其遵守契约履行义务的可能性较低,存在对方最终不履约无法收回回购款的风险。
3、诉讼风险
鉴于回购方未能如期付款,且逾期时间较长,公司正在着手准备提起诉讼。但本次诉讼属于跨国诉讼,诉讼成本较大,诉讼时间可能会较长,诉讼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即使公司取得理想诉讼结果,执行结果如何,公司最终能否取得应收回款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无论是从经营管理情况,对手方是否履约,还是诉讼进程和可能的结果来看,公司都将面临对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谨慎决策。
问题 5. 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本次股份回购事宜,因对方未按时付款情形,受到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已在前述问题就对方付款情况、双方沟通情况、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和后续拟采取的措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做了相应说明。此外,公司还有以下几点说明:
1、鉴于本次回购协议对方尚未履约,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持标
的公司 51%股份,标的公司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
相关规定,公司年底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且已经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评估,若根据评估结果存在应当计提大额减值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为负,或同期比较下降超过 50%等触发应披露业绩预告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2、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已经入场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将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工作,结合股权回购事项进展与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根据沟通情况和审计机构意见,综合判断本事项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的影响,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3、目前,公司虽未收到回购款项,但公司仍持有标的公司 51%股份。标的
公司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当前已开展母株培育等工作,标的公司作为内华达州目前较大的工业大麻项目,仍存在其市场价值。若交易对手方既不履行合约义务,亦不执行司法审判结果,也不与公司方面积极配合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公司不排除寻求在成交价格不低于回购款总额的条件下进行资产处置机会。
4、就有投资者通过举报、投诉、电话咨询质疑公司是否涉嫌洗钱、资产转移行为,公司就此一并说明:公司本次投资具有现实基础和切实需要,在本回复函问题 4 中已做说明。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受到美国疫情和影响较大,行政审批延迟,进度滞后于计划,结果不符合预期,未来经营情况仍可能受到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因此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对方进行股份回购。美国项目建设情况视频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官方网站 www.fapharm.com 查看,公司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
公司将积极推进有关股权回购事项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2-01-14]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
控股股东汪天祥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万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汪天祥 是 2576 9.02% 2.17% 2021.04.12 2022.01.13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5,499,42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0%,在上述2,576万股质押解除后,其所持公司股份
已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2022-01-13]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子公司收到多索茶碱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
团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只楚药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药品名称 注册分类 规格 药品上市许可 批准文号 审批结论
持有人
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
福安药业集团只 国药准字
多索茶碱注射液 化学药品 4 类 10ml:0.1g 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
楚药业有限公司 H20213990
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多索茶碱注射液主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及其他支气管
痉挛引起的呼吸困难。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信息平台显示:截止目前,多索茶碱
注射液产品已有 16 家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上述品注册证书的获得将进一步丰富只楚药业产品线,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但上述产品受 GMP 合规性检查进度、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产
品的生产销售时间和具体销售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1]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湖 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制药”)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其产品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通过了仿制药质 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名 规格 注册分类 药品上市许可持 审批结论
称 有人
注射用奥 40mg(按 福安药业集团湖北 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
美拉唑钠 C17H19N3O3S 化学药品
计) 人民制药有限公司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主要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下列病症的替代疗法:十二 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及 Zollinger-Ellison 综合征等。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国内已获得生产批文厂家较多,该产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系 由人民制药与湖北朗森医药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依据双方的合作协议,由朗森医 药投资研发,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后,上市许可持有人将由人民制药变更为朗森 医药指定的其他企业,人民制药将作为受托生产企业与对方进行本产品的合作。 因此,上述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其他医药企业的合作,但 该产品未来生产和销售可能受市场、政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对公司业绩的 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1-12-2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注射用氨曲南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5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氨曲南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
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余堂”)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其产品注射用氨曲南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
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规格 注册分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审批结论
0.5g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 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
注射用氨曲南 1.0g 化学药品
有限公司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0g
注射用氨曲南主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感染,包括尿路感染、
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等。
截至目前,该品种上述三个规格国内批文有 65 个,涉及生产厂家 35 家。
庆余堂系国内第二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厂家。该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将进一步
提升公司该产品的技术水平,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该产品未来生产
和销售可能受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体经营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0] (300194)福安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1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其中现场参加会议董事 7 名,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 2 名。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天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汪天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汪天祥先生简历见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汪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汪璐先生简历见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构成分别如下:
1、审计委员会:陈耿(主任委员)、朱姝、汤沁
2、提名委员会:朱姝(主任委员)、熊文说、汪天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熊文说(主任委员)、陈耿、汪天祥
4、战略委员会:汪天祥(主任委员)、汪璐、陈耿、朱姝、熊文说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汪天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汪天祥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汤沁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汤沁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余雪松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余雪松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黄涛先生、孙永平先生、余雪松先生、洪荣川先生、冯静女士、伍雄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翁宇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翁宇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陶亚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陶亚东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董事长简历
汪天祥:男,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9
月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汪天祥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285,499,4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1%。汪天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副董事长简历
汪璐:男,1984 年 11 月出生,历任重庆天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
重庆办公伙伴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福安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市北部新区利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亚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安药业集团三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汪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天祥先生之子,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汪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陈耿:男,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
学博士、重庆大学博士后。曾就职于青岛崂山区政府,2004 年 5 月至今任重庆大学会计学教授。目前兼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天瑞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姝:女,1964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10 月至今在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历任主任、党支部书记。
熊文说:女,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历任财通证券高级研究员,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陈耿先生、朱姝女士、熊文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朱姝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汪天祥先生、汪璐先生简历请见本附件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总经理汪天祥先生简历参见董事长简历部分。
董事会秘书简历
汤沁:男,1969 年 2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9 年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汤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7,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汤沁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汤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财务总监简历
余雪松:男, 1969 年 1 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税务师。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9 月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余雪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余雪松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余雪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副总经理简历
黄涛:男,197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12月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重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孙永平:男,1964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余雪松:余雪松先生简历请见财务总监简历
洪荣川:男,197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安药业集团博圣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冯静:女,197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伍雄辉:男,1976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历任上海五洲药业国际业务部经理、浙江江北药业上海销售公司总经理、江苏恒盛药业有限公司商务总监。2017
[2021-12-10] (300194)福安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徐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鹏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徐鹏简历
徐鹏:男,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
化学制药本科毕业,制药工程师。徐鹏先生 1996 年-2010 年就职于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部长。2012 年 10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投资部经理、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福安药业集团只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只楚药业执行董事、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徐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2021-12-1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3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
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届满离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汪天祥
副董事长:汪璐
非独立董事:汪天祥、汪璐、黄涛、汤沁、汪伟、余雪松
独立董事:陈耿、朱姝、熊文说
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徐鹏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鹏、郭子维
职工代表监事:吴善燕
上述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总经理:汪天祥
副总经理:黄涛、孙永平、余雪松、洪荣川、冯静、伍雄辉
董事会秘书:汤沁
财务总监:余雪松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汤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汤沁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2号
邮政编码:401121
办公电话:023-61213003
传真号码:023-68573999
电子邮箱:tangqin@fapharm.com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黎明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2、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熊天文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3、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原副总经理周旭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上述离任人员原定任期为2021年12月20日,因换届选举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明先生、熊天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旭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周旭东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周旭东先生离任后承诺:已知晓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已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在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公司对黎明先生、熊天文先生、周旭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及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衡药业”)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满足项目建设及未来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额度及贷款时间视各公司具体业务需求确定。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授信额度 银行名称 期限 担保人
公司 15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 1 年 汪天祥
庆分行
天衡药业 5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1 年 公司
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合计 20000 -
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给予公司15000万元总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天祥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授信额度10000万元、贸易金融业务授信额度5000万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给予天衡药业授信额度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一年,具体融资额度及授信、贷款时间,公司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在保证额度内以实际签订书面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授权财务总
监余雪松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8 月 12 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三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汪伟
注册资本:41500 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及其附带产品的回收(在(ZJ)WH安许证字
{2016]-B-2191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品种和有效期内经营)。 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中介、转让;研究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收购;化工产品研制、开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为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时间视具体业务需求确定。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天衡药业 179,116.64 69,935.64 7,942.50 35.57%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被担保人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天衡药业 187,145.21 75,756.99 5,569.94 35.66%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及此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全部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120,850.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4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2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含本次拟签署的银行授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 165,350.10 万元,其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额度为 120,850.10万元,其他方式授信额度 44,500 万元。实际使用授信额度 77,560.36 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87,789.74 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需要,结合商业银行具体条件择优、择时确定是否使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促进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300194)福安药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0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9:
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天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297,495,8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1%。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 1,824,5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1 人,代表股份数 1,824,5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汪天祥先生、汪璐先生、黄涛先生、汤沁先生、汪伟先生、余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汪天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59,993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07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2%。
汪天祥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汪天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汪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59,993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07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2%。
汪璐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汪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60,023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37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
黄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黄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汤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60,023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37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
汤沁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汤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60,023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37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
汪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汪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余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60,029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43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
余雪松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余雪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陈耿先生、朱姝女士、熊文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陈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60,02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4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
陈耿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朱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59,983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097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2%。
朱姝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朱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熊文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60,023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37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
熊文说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熊文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徐鹏先生、郭子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60,024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38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
徐鹏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徐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郭子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99,060,024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4,138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3%。
郭子维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郭子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049,382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反对 271,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49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4%。反对 271,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弃权 0 股。
(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049,382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反对 271,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49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弃权 0 股。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049,382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反对 271,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3,496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4%。反对 271,1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勇、黄夕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1-22]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子公司收到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9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
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衡药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药品名称 注册分类 规格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 批准文号 审批结论
人
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
盐酸氨溴索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 国药准字 的有关要求,批准增加
注射液 化学药品 1ml:7.5mg
衡制药有限公司 H20217108 1ml:7.5mg 规格,核发药品
批准文号。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主要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
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
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上述制剂增加规格的补充申请获批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市场
竞争力。但上述产品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的生产、销售
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22]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8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1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重庆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重庆证监局指导下,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参加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并于当日 15:00-17:00 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将参加本次活动,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20] (300194)福安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其中现场表决董事 4 人,通讯表决董事 4 人。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天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天祥、汪璐、黄涛、汤沁、汪伟、余雪松 6 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汪天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汪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汤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提名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提名余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耿、朱姝、熊文说 3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1)提名陈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朱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熊文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 年 11 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 年 11 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20] (300194)福安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徐鹏、郭子维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规定,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
(1)提名徐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提名郭子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促进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2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6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
工大会。 经出席会议的职工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吴善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吴善燕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就任前,仍由原职工代表监事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善燕:女,1985 年 11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2 年 9 月-2017 年 6 月任重庆物产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客户服务部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
吴善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善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11-2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汪天祥、汪璐、黄涛、汤沁、汪伟、余雪松 6 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耿、朱姝、熊文说 3 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汪天祥:男,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9 月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汪天祥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285,499,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1%。汪天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汪璐:男,1984 年 11 月出生,历任重庆天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重庆办公伙伴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福
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市北部新区利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亚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安药业集团三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汪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天祥先生之子,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汪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黄涛:男,197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12月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123,4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黄涛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
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汤沁:男,1969 年 2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9 年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汤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7,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汤沁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汤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汪伟:男,196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等
专科学历。1996 年 11 月至今在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任职,历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天衡药业执行董事、天衡药业子公司上海衡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市合瑞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汪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汪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六)余雪松:男, 1969 年 1 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税务师。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9 月至今任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余雪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余雪松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余雪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七)陈耿:男,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
财经大学博士、重庆大学博士后。曾就职于青岛崂山区政府,2004 年 5 月至今任重庆大学会计学教授。目前兼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天瑞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耿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八)朱姝:女,1964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10 月至今在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历任主任、党支部书记。
朱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朱姝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九)熊文说:女,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财通证券高级研究员,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熊文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熊文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熊文说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1-2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5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监
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徐鹏先生、郭子维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决定,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第五届监事会组成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徐鹏:男,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
工大学化学制药本科毕业,制药工程师。徐鹏先生 1996 年-2010 年就职于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部长。2012 年 10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投资部经理、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福安药业集团只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只楚药业执行董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徐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郭子维:男,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徐州矿务局集团检验科检验师,成都英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技术部经理,福安药业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郭子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第 3.2.7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郭子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11-2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7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
(七)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汪天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汪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汤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余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陈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朱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熊文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郭子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议案内容相关的文件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请广大投资者登陆相关网站查阅。
上述议案 1、2、3、5、6 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4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汪天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汪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汤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余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陈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朱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熊文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郭子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2 月 9 日 17: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0112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汤 沁 陶亚东
联系电话:023-61213003 传 真:023-68573999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餐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94
2、投票简称:福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1)议案设置
备注(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汪天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汪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汤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余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陈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2021-11-2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3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圣制药”)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满足项目建设及未来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控股股东汪天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额度及贷款时间视具体业务需求确定。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授信额度 银行名称 期限 担保人
博圣制药 8000 大连银行重庆分行 1 年 公司、汪天祥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授权财务总监余雪松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1 日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化南一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洪荣川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研发、生产、销售药品;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专用化学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药品、化工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为博圣制药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时间视具体业务需求确定。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博圣制药 85,659.25 55,510.51 561.98 35.20%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被担保人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博圣制药 94,158.73 57,955.36 2,393.57 38.45%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及此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全部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1153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1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9.3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含本次拟签署的银行授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 148650 万元,其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额度为 115350 万元,其他方式授信额度 33300 万元。实际使用授信额度 72138 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76512 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需要,结合商业银行具体条件择优、择时确定是否使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促进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0-29] (300194)福安药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3.54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9%
营业总收入: 18.2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8亿元
[2021-10-29] (300194)福安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9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促进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9] (300194)福安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7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
召开。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 4 人,通讯表决 4 人。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天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0]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5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
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余堂”)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药品名称 注册分类 规格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 批准文号 审批结论
人
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
的有关要求,批准增加 0.6g
注射用克林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 国药准字
霉素磷酸酯 化学药品 0.6g 规格,核发药品批准文号。
制药有限公司 H20217084
同意变更内包材、质量标
准、变更说明书。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主要用于治疗敏感厌氧菌引起的严重细菌感染,也用
于敏感菌,包括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引起的严重细菌感染。
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信息平台显示:截止目前,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0.6g
规格共有 24 个批准文号。
上述制剂增加规格的补充申请获批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市场
竞争力。但上述产品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的生产、销售
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2021-10-08]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股份回购协议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回购协议》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回购交易概述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福安天衡(美国)有限公司与SHI Y UAN ZHU
(以下简称“回购方)”、TING HE(以下与Wei G uo Chen 合称“担保方”)、Red Realty LLC(以下简称“标的公司”)、Wei Guo Chen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由SHI YUANZHU以9300万美元的价格回购福安天衡(美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Red Realty LLC51%股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交易。2021年9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44、2021-046、2021-052)
二、本次回购价款的支付情况
根据《股权回购协议》,回购方应当向福安天衡(美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总计为9300万美元,分五期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安排如下:
(1)2021年9月30日之前,回购方支付第一期股权回购款1700万美元;
(2)2022年6月30日之前,回购方支付第二期股权回购款1900万美元;
(3)2022年12月31日之前,回购方支付第三期股权回购款1900万美元;
(4)2023年6月30日之前,回购方支付第四期股权回购款1900万美元;
(5)2023年12月31日之前,回购方支付第五期股权回购款1900万美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安天衡(美国)有限公司尚未收到《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1700万美元。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保障股权回购款的收回,保障公司利益。
(1)公司已委托律师向回购方发出律师函,督促其说明原因,提供还款计划并追加保障措施。
(2)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标的公司和回购方的资信状况,关注抵押物、质押物的价值和权属状况,与回购方、担保方保持沟通,尽快达成解决方案。
(3)公司将视后续沟通磋商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财产保全、司法诉讼等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股权回购款尚未收到,公司尚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公司将结合回购方后续实际支付情况、公司拟采取的法律措施等,并依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确定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及计提金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货币资金充足,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尚未收到的股权回购款,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流动性造成影响。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尚未按期支付第一期股权回购款,且存在可能无法按期支付后续股权回购款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
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2021-09-16]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收到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3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
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只楚药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药品名称 注册分类 规格 药品上市许可 批准文号 审批结论
持有人
40mg ( 按 福安药业集团烟
注射用艾司 国药准字 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
奥美拉唑钠 化学药品 4 类 C17H19N3 台只楚药业有限
O3S 计) H20213708 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公司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适用于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胃食管反流病的替代疗
法、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的低危患者、用于降低成
人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内镜治疗后再出血风险、预防重症患者应激性溃疡出血。
截止目前,含只楚药业在内,该品种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
价生产企业共 15 家。上述产品获得注册批件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
公司在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上述产品受GMP合规性检查进度、国家政策、
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的生产销售时间和具体销售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
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14] (300194)福安药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9:
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 2 号福安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天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代表股份数为
3019434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7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2983006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5.0733%;通过网
络投票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7 人,代表股份数 36427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6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8 人,代表股份数 4632996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3894%。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0902482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2%;反对 10410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8%;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1199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307%;反对 1041000 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693%;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勇、黄夕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09]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子公司收到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安凯特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凯特”)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克
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药品名称 注册 规格 药品上市许 批准文号 审批结论
分类 可持有人
克林霉素磷 化学药 广安凯特制药 国药准字 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
酸酯注射液 品 3 类 2ml:0.3g
有限公司 H20213664 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主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
疾病,包括:扁桃体炎、鼻窦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等。根据
国家药监局相关信息平台显示:截止目前,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国内已通过一
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生产厂家共 7 家。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博圣制药有限公司与本药品制剂关联的原料
药已通过技术审评,该药品制剂按新注册分类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视同通过一致性
评价,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但上述产品受GMP合规性检查进度、
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的生产销售时间和具体销售情况以及
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9-03] (300194)福安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
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至 2022 年 8 月 1
日。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
案,并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8 月 2 日、8 月 17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先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汪天祥先生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 8,300万股公司股份,每股价格 4.57 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98%。详细情况请
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先生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汪天祥先生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数量调整为 8,04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76%,详细情况请
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全部完成,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
8,0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过户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锁定
期为 12 个月。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
计划之日起算,即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 日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期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届满,根据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2020 年 7 月 22 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期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
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累计出售公司股份 58,625,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3%。
截止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1,774,71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83%。
三、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股票流动性不足导致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持有人会议决定延期的,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鉴于上述规定, 2021 年 9 月 3 日,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一年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1 日。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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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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