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300190≈≈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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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6日
2)01月28日(300190)维尔利:关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7815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999997元 ;股权登记
日:2021-05-20;除权除息日:2021-05-21;红利发放日:2021-05-21;
机构调研:1)2021年04月2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6933.14万 同比增:-43.27% 营业收入:23.60亿 同比增: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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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200│ 0.1700│ 0.0700│ 0.4600│ 0.3800
每股净资产 │ 5.5835│ 5.5347│ 5.5441│ 5.4699│ 5.391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9125│ 2.9125│ 2.9125│ 2.9125│ 2.857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410│ 1.4922│ 1.4986│ 1.4244│ 1.442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8800│ 3.0200│ 1.2900│ 8.7700│ 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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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167│ 0.1678│ 0.0710│ 0.4572│ 0.3819
每股净资产 │ 5.5835│ 5.5347│ 5.5441│ 5.4699│ 5.391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9125│ 2.9125│ 2.9125│ 2.9125│ 2.857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410│ 1.4922│ 1.4986│ 1.4244│ 1.442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8802│ 3.0322│ 1.2808│ 8.3577│ 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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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维尔利 代码:300190 │总股本(万):78158.76 │法人:李月中
上市日期:2011-03-16 发行价:58.5│A 股 (万):76349.34 │总经理:宗韬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809.42│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电话:0519-85125884;0519-89886102 董秘:朱敏│主营范围:从事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和环保工程的设计、承包、施工、安装及相
│关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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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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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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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200│ 0.17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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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4600│ 0.3800│ 0.21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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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4000│ 0.2905│ 0.20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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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900│ 0.2019│ 0.138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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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200│ 0.2600│ 0.1700│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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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300190)维尔利:关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战略合作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国
投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投生态”)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拟利用双方在产业及资本合作方
面的优势在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展开全方位的探索合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二、战略合作进展情况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国投集团最新战略部署,中成集团为国投集团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板块,负责国投集团的环保产业投资建设运营。
基于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合作背景,近日,公司与中成集团、中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股份”)达成合作意向,公司拟与中成集团、中成股份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设立国投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签署《出资合同》。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需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83 年 1 月 1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
注册资本:109,18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肇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972A
经营范围: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台湾地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受援国偿还经济援助贷款物资的进口、转口;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成套设备的进出口和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已建成的经济援助项目的维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零配件的供应;进出口商品的储运和国际货代;物业管理;自行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股东情况:
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9,185 万元 100%
合 计 109,185 万元 100%
中成集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未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9 年 3 月 1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二区 8 号楼
注册资本:33,737.0728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101C
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销售食品、医疗器械;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
资援助项目,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提供经济、贸易、技术、信息
的咨询和交流服务;成套设备和技术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仓储;房屋租赁;
销售化妆品、洗漱卫生用品、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人力资源服务、销售食品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中成股份为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定期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
成股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34 亿股 39.79%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83.44 万股 7.3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
1655.63 万股 4.91%
公司
邓兰 301.38 万股 0.89%
林阳昊 286.37 万股 0.85%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74 万股 0.39%
林文祥 118.96 万股 0.35%
法国兴业银行 105.90 万股 0.31%
杜建伟 97.29 万股 0.29%
陈芹 95.59 万股 0.28%
中成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均未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国投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厦门(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四)经营范围: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有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建
筑垃圾资源化、市政环卫、危险废弃物、垃圾焚烧处理、低碳节能、环保设备、
环保制剂、再生资源利用、环保项目、环境修复,水处理和水环境治理,以及与上述业务有关物资、设备、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固废资源化处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服务、环境与节能检测评价;工程承包、规划设计及管理;固废处理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和开发运营。(以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五)注册资本金:1 亿元人民币
(六)股东出资方式及金额:中成股份认缴出资 2,900 万元,股权比例 29%;
中成集团认缴出资 2,900 万元,股权比例 29%;公司认缴出资 4,200 万元,股权
比例 42%。
(七)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五、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甲方: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出资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各方的认缴出资额及股权比例为:
甲方:货币,认缴出资 2900 万元,股权比例 29%;
乙方:货币,认缴出资 4200 万元,股权比例 42%;
丙方:货币,认缴出资 2900 万元,股权比例 29%。
2、实缴出资安排
股东应当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之后的两个月内按出资比例足额缴纳公司的首期注册资本共 2000 万元,即:甲方应实缴出资 580 万元,乙方应实缴出资840 万元,丙方应实缴出资 580 万元。其他部分根据业务需要另行拨付,最终到资时间为公司成立之日起 10 年。
(三)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其实缴出
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股东会的具体职权和议事规则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对外融资如需股东方提供担保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四)董事会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二名,乙方提名二名,丙方提名二名,由股东会通过投票确认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一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和丙方从其提名的董事中指定。
乙方同意,未来在对外转让所持股权及董事席位或公司引入新投资者时,支持甲方及丙方通过新增董事等方式,实现甲方及丙方合计保持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席位。
董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期满后经连选可以连任。
2、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授权委托代表履行职责。
3、董事会的具体职权和议事规则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三方各提名一名,由股东会通过投票确认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二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丙方推荐人选,经全体监事过半数确认选举产生。
2、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期满后经连选可以连任。
3、监事会的具体职权和议事规则等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一人,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一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统称“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由乙方提名合适人选,并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其他负责经营、基建、技术及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三年,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执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当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2、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应足额缴纳未缴出资额,并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算延迟缴付期间利息。同时,每延迟一日,按未缴出资额的千分之二向守约方分别支付违约金。但延迟缴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全部出资额。
3、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公司经营目标差距和/或守约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任何一方因违反
[2022-01-11](300190)维尔利: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
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德泽”)的通知,常州德泽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延期购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 否 为 原质押 延期购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回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补 充 质 初始质押日 到期日 回后到 质权人 用途
股东 (股) 押 期日
常州 偿 还
德泽 国泰君安 其 前
实业 是 15,500,000 5.62% 1.98% 否 否 2021 年1 月 2022 年 2023 年 证券股份 期 质
投资 7 日 1 月7 日 1 月6 日 有限公司 押 融
有限 资 借
公司 款
合计 — 15,500,000 5.62% 1.98% — — — — —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质押到 本次质押占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第一大 质押股数(股) 质押开始日期 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本比例 用途
股东 比例
常州德泽实 2023年1 国泰君安证
业投资有限 是 4,500,000 2022 年 1 月 7 日 月 6 日 券股份有限 1.63% 0.58% 补充质押
公司 公司
合计 — 4,500,000 — — — 1.63% 0.58%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比 累计质押数量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例 (股)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 质 押 股 份 占 未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 售 和 冻 结 质 押
数量 比例 数量 股 份
比例
常州德泽
实业投资 275,572,256 35.26% 156,550,000 56.81% 20.03% 0 0 0 0
有限公司
合计 275,572,256 35.26% 156,550,000 56.81% 20.03% 0 0 0 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为常州德泽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及补充质押,为其自身
经营需要,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
2、控股股东常州德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7,050,000股,
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7.96%,占公司总股本的9.86%,对应融资额为
17,628.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2,000,000股,占其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87%,占公司总股本的6.65%,对应融资额为12,500万元。 对
于上述款项,常州德泽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不会产生影响。目前常州德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
上述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
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5](300190)维尔利: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维尔转债(债券代码:123049)转股期限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6年4月12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38元/股。
2、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30张“维尔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3,000元人民币),合计转为405股“维尔利”股票(股票代码:300190)。
3、截止2021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9,169,885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916,988,5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号文核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了9,172,38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91,723.87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1,723.87万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55号”文同意,公司91,723.8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维尔转债”,债券代码 “123049”。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 783,784,9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78,378,495.70 元。公司
将于 2020 年 6 月 3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数 781,584,1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
金红利 78,158,417.10 元。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3 日)期间共计转股 2,369 股,公司总股本因转股
由 781,584,171 股增至 781,586,540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1,586,5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9997 元(含税)。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股
权登记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上述权
益分派方案,公司调整“维尔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7.58-0.10-0.0999997 =7.38 元/股。
因此,“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7.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1
年5月21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维尔转债”因转股减少3,000元人民币(即30张),共计
转换成“维尔利”股票405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维尔转债”余额为
916,988,500元人民币(即9,169,885张)。2021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期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期变动后
股份性质 (2021 年 9 月30 日) 量(股) (2021 年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0,529,038 2.63% -2,434,803 18,094,235 2.32%
高管锁定股 20,529,038 2.63% -2,434,803 18,094,235 2.32%
首发后限售股 0 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761,058,177 97.37% +2,435,208 763,493,385 97.68%
三、总股本 781,587,215 100% +405 781,587,620 100%
注:本次因“维尔转债”转股增加股份 405 股,其余股份变动系因公司部分离任董事限售股份变动。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19-89886102。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维尔利”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维尔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1](300190)维尔利: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申请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申请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14,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14,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额度为 48,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以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额度为 48,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 1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部分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 29,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4,8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4,8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尔利”)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苏州维尔利申请的综合授信的主要情况如下: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次担保能够为苏州维尔利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苏州维尔利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乐制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其中的 2,400 万元提供担保,其余金额由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次担保能够为都乐制冷的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都乐制冷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维尔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三亚分行”)
申请的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十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能够为海南维尔利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海南维尔利经营的持续稳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300190)维尔利: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尔利”)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苏州维尔利申请的综合授信的主要情况如下: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5 月 17 日
3、注册地点: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东南大道 205 号
4、法定代表人:金海波
5、注册资本:220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节能设备、变频器的研制、生产、开发、销售,节能技术服
务;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备的设计、开发、销售,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维尔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苏州维尔利 100%股权,其未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苏州维尔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07,346,890.69 972,337,802.57
负债总额 357,200,804.93 380,400,221.55
净资产 550,146,085.76 591,937,581.02
科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月
营业收入 319,321,080.58 191,657,873.62
营业利润 70,766,376.19 44,537,137.72
净利润 60,158,996.06 41,791,495.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苏州维尔利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苏州维尔利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以及苏州银行张家港支行拟签订的合同,公司本次拟为苏州维尔利向银行申请的 6,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苏州维尔利向银行申请的 6,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能够为苏州维尔利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苏州维尔利经营的持续稳定。
苏州维尔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苏州维尔利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苏州维尔利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130,957.7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63%,其中对参股子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25,724.2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6.02%。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实际担保额为 88,885.8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
净资产的 20.79%,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15,107.7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3.53%。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 130,957.7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0.63%,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300190)维尔利: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维尔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三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十年。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8 日
3、注册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国营南岛农场十四队椅脚岭三亚市垃圾处理场内
4、法定代表人:曹宇煌
5、注册资本:2,307 万元
6、经营范围: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服务。
海南维尔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海南维尔利 100%股权,其未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维尔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0 月 31日
资产总额 125,783,939.38 129,654,978.08
负债总额 86,301,573.32 88,099,012.19
净资产 39,482,366.06 41,555,965.89
科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0月
营业收入 21,013,310.32 29,483,551.33
利润总额 6,244,079.58 10,905,464.84
净利润 5,282,520.06 9,269,610.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海南维尔利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海南维尔利与光大银行三亚分行拟签订的合同,公司本次拟为海南维尔利向银行申请的 7,500 万元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海南维尔利向银行申请的 7,500 万元项目融资贷款提
供担保,能够为海南维尔利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海南维尔利经营的持续稳定。
海南维尔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海南维尔利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海南维尔利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130,957.7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63%,其中对参股子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25,724.2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6.02%。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实际担保额为 88,885.8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
净资产的 20.79%,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15,107.7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3.53%。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 138,457.7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9%,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300190)维尔利: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乐制冷”) 因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现公司拟为其中的2,400 万元提供担保,其余金额由其他股东提供担保。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30 日
3、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南区
4、法定代表人:张贵德
5、注册资本:6,001 万元
6、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冷空调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制冷剂、压力容器制造、销售;电器、制冷配件销售;技术服务咨询;压力管道安装;环保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都乐制冷的股东构成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905,720 89.83%
张贵德 1,200,200 2%
南京德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04,080 8.17%
合计 60,010,000 100%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都乐制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4,681,947.13 469,365,413.98
负债总额 219,228,833.97 216,690,555.63
净资产 225,453,113.16 252,674,858.35
科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月
营业收入 273,695,701.70 187,708,561.56
营业利润 40,883,944.39 28,488,820.79
净利润 38,502,159.39 27,221,745.19
公司持有都乐制冷 89.83%的股权,都乐制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都乐制冷的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都乐制冷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拟为都乐制冷申请的 3,000 万元综合授信中的 2,4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其余金额由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130,957.7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63%,其中对参股子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25,724.25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6.02%。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实际担保额为 88,885.8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
净资产的 20.79%,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为15,107.7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3.53%。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 131,561.1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0.77%,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都乐制冷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为都乐制冷的经营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都乐制冷经营的持续稳定。
都乐制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9.83%的股权,公司为其向银
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中的 2,400 万元提供担保,其余金额由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都乐制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9.83%的股权,
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公司为都乐制冷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为都乐制冷的经营获取必要的支持,同时,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2](300190)维尔利:日常经营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比例坝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混合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以下简称“项目”)的公开招标,该项目的招标人为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近日,公司收到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现将相关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中标的项目为比例坝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混合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根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对原 2000m3/d 混合水 DTRO 设备及贵阳市白云区比例坝垃圾填埋场混合水应急处理工程配套调节池进行利旧提升改造,本项目设计进水量不低于 2000m3/d,处理出水量不低于2000m3/d。该项目的建设工期为 180 日历天。
根据中标通知书,该项目的中标价为 13,100.899664 万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中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的占有率,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的影响,该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由于本项目工期较为紧张,项目内容较多,可能受到气候、外界人力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维尔利(300190):维尔利中标1.31亿元项目
▇证券时报
维尔利(300190)12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中标比例坝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混合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该项目的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中标价为1.31亿元。该项目的中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的占有率。
[2021-12-21](300190)维尔利:PPP项目中标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PPP项目中标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餐厨”)于近期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了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下简称“项目”)的公开招标,近日,常州餐厨(联合体牵头人)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收到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相关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本项目的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采购人: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采购代理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中标单位:常州餐厨(联合体牵头人)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5、根据投标测算,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3,500万元。
6、中标价:垃圾处理服务费 239 元/吨 。
7、项目概况
(1)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
(2)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餐厨垃圾处理厂,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及家庭厨余垃圾预处理车间、除臭车间、脱水车间、综合处理车间等建筑物、构筑物。
(3)项目处理规模:餐厨垃圾300吨/天,家庭厨余垃圾300吨/天,合计600吨/天。
(4)具体实施方式:由中标人组建特定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大连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管理,达到生命周期的整合,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项目资产和设施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担保权益地移交至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或大连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5)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暂定为 2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
期 25 年)。
(6)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本项目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可通过处理餐厨垃圾,获得粗油脂及天然气等副产品为销售收入;同时,由于上述收入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因此需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垃圾处理补贴,从而回收建设、运营等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8、项目公司出资比例:根据联合体协议的有关约定,常州餐厨、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其中常州餐厨出资20%,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80%。
二、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餐厨(联合体牵头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投标,同时规定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
1、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321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法定代表人:王博
注册资本:123,740.893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5月22日
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销售医疗器械Ⅰ、Ⅱ类;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
常州餐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整体建设,承担其中的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服务,并参与运营管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投资方,共同参与本项目的整体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和项目融资事宜。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餐厨及联合体成员共同投资建设,具体投资金额尚待后续签订合同确定。该项目的中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湿垃圾处置市场的占有率,有利于公司湿垃圾处理业务的持续拓展,本项目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作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央企控股子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项目经验及资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餐厨本次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将从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四、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由于本项目期限较长、项目内容较多,可能受到气候、外界人力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与采购人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将在正式签署项目合同书后,就合同签订情况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4月20日
调研公司:通过全景网路演平台参与维尔利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接待人:财务总监、董秘:朱敏,保荐代表人:杨凌,总经理:宗韬,董事长:李月中,独立董事:赵旦
调研内容:问:请问维尔利2021年一季度业绩如何?
答:公司一季报将于4月28日公告,请关注。
问:请谈一谈公司在细分市场的品牌优势?
答:您好!经过在垃圾处理行业多年的经营与布局,公司已成为可为客户提供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和废气净化解决方案的设计咨询、高端装备生产、工程承包和项目运营在内的综合服务商。公司及子公司在百余项工程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经验和客户资源,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成熟的工程运作模式。同时公司始终坚持将技术研发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坚持研发为产业化与市场需求服务,关注技术的专业性和经济性。关于公司各细分业务领域的情况,具体您可参阅公司2020年度报告,谢谢!
问:公司的市值管理不尽人意,请问公司如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答:您好!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也将积极考虑各位投资者提出的有关建议。谢谢!
问:在二级市场上,公司股价连续下跌。公司有没有为了维护股的计划?
答:您好!公司正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公司也将积极考虑各位投资者提出的相关建议。谢谢!
问:请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什么?
答:公司将围绕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核心战略,并借助数字化手段,打造高效运营的技术型平台公司,提升经营能力、执行能力。
问:为什么看不到视频呢?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此次业绩说明会以文字交流的形式进行,您可以以文字方式提出您的问题。谢谢!
问:工程应收款收的怎么样?有无欠账的?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作为环保工程类公司,随着公司确认收入项目数量增多,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规模逐渐增长,虽然公司的客户大部分为政府或者大型环保投资企业,这类客户一般具有良好的信用,且公司目前应收账款的账龄较短。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回款工作尤其是老旧项目回款,制定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制度,实现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不断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避免出现坏账的损失。
问:公司股价连续下跌,请问董事长有无稳定股价计划。
还是公司基本面发生了什么?
答:您好!公司正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将努力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也将积极考虑各位投资者提出的有关建议。谢谢!
问:公司参与碳交易准备工作有何进展?
答:您好!公司正在有序推进与宝碳的相关合作,未来公司将借助上海宝碳在碳减排咨询业务方面的专业力量,推动公司部分环保项目的碳资产开发。谢谢!
问:公司有没有外延式并购计划来扩充主业,比如现在炙手可热的新能绿源汽车锂电池的环保回收再利用等?
答:公司将紧密围绕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核心业务开展经营活动,对非主营业务领域的并购扩张保持谨慎。对于节能环保行业新的市场机会,公司始终保持高度敏感,同时将衡量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再做决策。
问:环博会个人可以去参加吗?
答:可以的,请进入我司微信视频号查阅邀请码,凭邀请码进入。
问:将来有什么投资参与碳中和
答:您好!公司正在有序推进与上海宝碳的相关合作,公司将借助上海宝碳在碳减排咨询业务方面的专业力量,推动公司部分环保项目的碳资产开发,未来公司可以通过在相关碳交易市场上向有需求的控排企业或者相关交易方出售碳资产进而获得收益。谢谢!
问:公司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近两年形成了怎样的应用成果,在厨余垃圾处理肥料化方向上有无突破?
答:您好!公司作为技术型企业,历来重视研发创新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探索餐厨及厨余垃圾处置尾端固渣资源化利用,以期为公司湿垃圾处理业务带来新的收入增长点,谢谢!
问:请问公司近期有回购股票的打算吗?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公司如有回购股票的计划,会及时公告。
问:请问朱总,从一季度的情况分析,维尔利在订单签订情况如何?目前产能和订单的匹配情况怎样?公司对运营收入方面有什么计划?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从一季度情况来看,因去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招投标进度滞后,今年一季度订单情况有改善。公司目前产能基本满足现有订单的要求,公司将根据新增订单的情况,科学的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积极拓展渗滤液运营业务,不断扩大公司委托运营收入的规模,增强公司未来业绩水平的持续性。
问:贵公司对今年业绩展望如何,二季度订单情况怎么样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年初,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各细分板块情况,制定了各细分板块的经营计划。公司围绕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专家的定位,聚焦主业,持续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二季度累计新增订单将在半年报中披露,请关注。
问:公司股票走势远弱于环保工程板块,请问公司后续对于市值管理有没有具体措施?
答:您好!从公司经营层面,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也将积极考虑各位投资者提出的相关建议。谢谢!
问:公司关于环保处理,是集固、液、气体废气于一体的,在收入和利润中是哪一种占主要的呢?
答:您好!公司目前主要细分业务板块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湿垃圾处理、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及VOCs治理业务,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上述业务。谢谢!
问:公司2010年增长的利润有很大一部分被商誉计提了,以目前的情况请预判下,2011年这一块还会计提吗?会计提多少?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建议。公司2020年计提了商誉减值1592.80万元。目前,公司主要子公司经营正常。2021年,公司继续加强对并购子公司管理与整合,尤其是对其业务与财务管控,并充分利用各方有效资源,促进各方互利共赢,不断提高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时防范其经营与财务风险。未来公司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聘请机构对商誉情况进行评估测试,防范风险。
问:请问维尔利隔离渗滤液技术可否用在核废水的隔离方面?
答:您好!公司的渗滤液处理技术主要应用于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的渗滤液,谢谢!
问:请问公司有哪些新的投资领域,近期有没有实际考虑的?
答: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我司业务的核心,该领域所涉市场空间广大,我司将始终保持在该领域的研发、拓展与经营。
问:请问公司制定的2021年的营业收入,利润指标如何?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及经营计划,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以期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2021年具体营业收入、利润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谢谢!
问:不管是从政策层面,还是过去两年公司的实际业绩,或是研报来分析,公司应该都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但感觉始终反应不到公司股价上面,当然,股价受市场多方面因素影响。但股价持续没有反应,是不是反映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什么瓶颈,还是有隐藏的雷没有爆出来?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从公司经营层面来说,公司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抓住国家各项环保产业政策的战略机遇,公司围绕“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专家”的定位,注重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聚焦主业,依托企业数字化转型与持续创新,持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与行业地位。公司持续完善集团管理体制,持续重抓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不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问:公司目前沼气制备规模有多大?理论上可达到怎样的减排总量?现在首先纳入CCER交易认证筹备的有哪些具体项目?
答:公司主营的餐厨垃圾处置业务,经厌氧发酵产生沼气,单吨餐厨垃圾因各地收运原料的成分不同,产生的沼气吨数约为60-120Nm3。我司将根据所持有的项目实际运营情况,结合现有相关方法学,与专业公司共同开发项目带来的减排量。
问:请问何时每10股派发1元红利?
答:您好!目前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谢谢!
问:2020年度贵司销售净现金流与营业收入比值仅0.7,为近几年最低,为此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261万元,请问前几年贵司应收账款坏帐率总体情况是多少,贵司在加强回款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2020年因疫情影响,一些项目的工程进度和回款进度有所推迟,导致销售净现金流与营业收入比值降低,公司一直持续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以求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按照年度回款指标,明确了回款的具体节点及责任人,并按月收集各利润单元的回款数据,定期召开回款会议。公司尤其重视各事业部、子公司老项目回款工作,单独编制年度老项目回款方案,并由集团有关职能部门对其相关工作进行跟进与督促;同时,公司通过发函等多项措施对有关项目款项进行追偿,进一步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经营。2020年计提的6261万元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主要为依据账龄为基础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的大部分客户为政府或环保投资集团,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较小,2020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很小。
问:公司近期有没有收购同行业公司的打算
答:公司将始终围绕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航道,开展经营活动。对于节能环保市场出现的机会,公司将评估自身技术、管理能力,做出合理、科学决策,谢谢!
问:公司官网宣传资产80多亿,但实际市值不到60亿,是否存在夸大宣传?
答:您好!截至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8亿元,具体您可查阅公司2020年度报告或审计报告,谢谢!
问:再请教一个问题,方便就回复,不方便就算了。我的问题是贵公司现有的有机垃圾处理技术与国内、外同行相比怎样?
答:您好!公司在关键技术引进和再创新基础上发展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技术,通过独特的预处理和厌氧消化工艺技术,解决了复杂成分的湿垃圾对处理系统适应性的问题,可以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的湿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目前公司已承接近四十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工程。公司采用EMBT技术建设的首个餐厨厨余垃圾协同处置项目-绍兴项目目前已投入运行。公司承接的上海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EPC项目、上海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金山区固废综合利用工程湿垃圾处理项目已陆续进入调试运营,上述项目均建设于上海,上海作为具有代表性的一线都市,在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立法、执行方面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随着上述项目的成功建设并运行,其将成为公司在湿垃圾处理领域的技术标杆和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代表工程,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湿垃圾处理业务领域的行业地位。谢谢!
问:公司2020年报披露后,几乎所有券商据此所出研报都看好公司未来的表现,但最新股东信息显示机构投资者参与很少,近年来公司调研的机构似乎也不多,公司有无考虑主动邀请相关券商、基金等机构前去实地考察调研,务实提升机构投资者的认识参与。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积极考虑,谢谢;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9-07-04 日振幅值达到15%
振幅值:17.20 成交量:11368.00万股 成交金额:108569.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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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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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雍和宫证券营业|6968.25 |26.87 |
|部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证券营业|1225.46 |-- |
|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中路证|969.28 |656.53 |
|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862.93 |28.57 |
|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799.83 |762.02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证|28.85 |3852.67 |
|券营业部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爱国路证券|14.71 |1865.97 |
|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柳州解放北路证券营|37.75 |1381.91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解放路证券营业|46.70 |1141.79 |
|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大道创|1.38 |1058.74 |
|投大厦证券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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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4-01|6.00 |68.21 |409.26 |华林证券股份有|华林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苏州工业|限公司苏州工业|
| | | | |园区苏雅路证券|园区苏雅路证券|
| | | | |营业部 |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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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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