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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签订合同金额为 18 亿元,授权起始时间,满足 6 年的则授权期限应
不少于 6 年;不足 6 年的以甲方实际获取期限的终止时间为准。本合同包含多项履约义务,公司需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鉴于后续履约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公司能否全额确认收入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会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3、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22 年及后续合同执行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产生积极影响,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收入确认原则,2022 年及后续合同执行年度以各年度履约义务完成所对应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公司预计 2022 年收入确认金额在 6 亿-10 亿之间,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1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已收悉,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现就关注函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说明,并按照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2022 年 2 月 13 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的公告》,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 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新疆华秀 ”)于近日与深圳市 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腾讯 ”)签订了《影视节目授权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授权腾讯享有总数量不少于 6332 部影视节目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8 亿元,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6.54%,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授权期限从授权起始时间起算,新疆华秀或其关联公司自其上游所取得的影视节目现有剩余期限,满足 6年的则授权期限应不少于 6 年;不足 6年的以新疆华秀实际获取期限的终止时间为准。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请结合合同条款具体说明新疆华秀在本合同中承担的合同义务,新疆华秀授予腾讯的网络传播权是否为独家、排他的权利,新疆华秀能否就合同涉及的影视节目不受限制地与其他客户进行合作,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协议内容。
回复:
根据新疆华秀(甲方)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影视节目授权合同》,甲方授权乙方享有本合同权利的《黄金时代》等总数量不少于 6332 部影视节目,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甲方不可撤销地授予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享有授权内容在本合同项下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甲方
保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自己不得享有、甲方也不得再授权他人享有乙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的权利。
2.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8 亿元,请结合合同条款说明腾讯是否可将本合同
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转授权,如是,请说明具体合同条款及新疆华秀在腾讯转授权过程中承担的合同义务。
回复:
甲乙双方以版权市场常见的交易方式合作,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再转授权一方或多方行使或享有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权利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并
获取相关收益,并且乙方也可将本转授权权利授予他人享有,使后续各层次被授权人有权再行进行授权。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不再就本合同涉及影视节目与乙方可授权方进行任何合作。
如乙方有转授权需求,则双方采用甲方承诺保底差额补足及转授权配套服务、且乙方许诺转授权收入超出保底部分分成代理发行方式。
3.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影视节目授权期限、付款安排、新疆华秀的履约义务等,说明本合同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影响年度及会计处理方式,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授权期限:
授权起始时间:若影片已在乙方及其关联平台上线,且合同开始日时仍处于甲方授予乙方的授权期内,以上轮授权终止日为本次合作的授权起始时间;其余情况则以影片实际上线日期为授权起始时间。
授权终止时间:从授权起始时间起算,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自其上游所取得的
影视节目现有剩余期限,满足 6 年的则授权期限应不少于 6 年;不足 6 年的以甲
方实际获取期限的终止时间为准。
二、付款安排:
授权费分三期支付。
三、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及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公司新媒体渠道版权运营业务类型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在影视剧符合新媒体发行条件后,公司通过硬盘、网络等方式将介质交付给客户,在授权期已开始,已收取授权费或取得收款权利后确认收入。
本合同包含多项履约义务,分别为新疆华秀授权腾讯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转授权权利时的保底差额补足及转授权配套服务等承诺,均按时点确认收入,新疆华秀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四、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22 年及后续合同执行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
生积极影响,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及收入确认原则,2022 年及后续合同执行年度以各年度履约义务完成所对应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公司预计 2022 年收入确认金额在 6 亿-10 亿之间,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次签订合同金额为 18 亿元,授权起始时间,满足 6 年的则授权期限应不
少于 6 年;不足 6 年的以甲方实际获取期限的终止时间为准。本合同包含多项履约义务,公司需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鉴于后续履约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公司能否全额确认
收入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会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查看了捷成股份控股子公司新疆华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近日与深圳市
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影视节目授权合同》,并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捷成股份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由于目前我们的审计工作尚未全部结束,且合同签订于 2022 年,相关会计处理的判断最终以捷成股份2022 年及以后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本合同授权总数量不少于 6332 部影视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说明你
公司影视节目的剩余储备、期限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回复:
作为国内领先的数字版权分销商、全媒体文化传播服务提供商、数字生活内容运营商,集版权采购、数字分销、内容运营于一身,公司主要为影视节目内容的新媒体发行提供一体化的数字化分销及运营推广服务。公司现有电影总量
6700 余部(时长约 9000 小时)、电视剧 40000 余集(时长 2.6 余万小时)、动
漫 900 余部(时长约 9600 小时),其他时长约 5000 小时,总时长约 5 万小时;
本次交易的影视版权总量 6332 部,总时长约 8300 小时,占总版权库比例 16.74%。
同时,公司持有的其他版权仍在正常运营。公司近三年版权库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版权业务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5.请核实并具体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最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以及未来三个月的减持计划,披露交易情况和自查报告,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向特定对象泄漏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回复:
经问询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的股份买卖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近亲属近 1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且未来三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均不存在向特定对象泄漏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敦促上述人员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
6.2021 年 9 月 1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
告》,称鉴于表决权委托双方未就表决权委托的相关期限做明确约定,公司将敦促徐子泉先生及康宁女士与府相数科尽快签署补充协议明确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期限。请说明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情况,未及时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和障碍,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敦促措施及其有效性。
回复:
经公司了解,由于表决权受托方府相数科的股东新力数科(威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35%)、中广电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0%)均具有国资背景,府相数科相关负责人与其股东方对府相数科与徐子泉先生及康宁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协议部分条款的细节还在磋商中,公司仍将积极关注补充协议签订的进展情况,敦促双方尽快完成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除以上情况外,无本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2]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1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2 年 2 月 21 日前将有关
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关注函》中的问题逐项落实。鉴于《关注函》回复内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需就有关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且部分问题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且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不晚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报
送《关注函》回复的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4]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受行业政策、国内经济、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8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6.54%,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新疆华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秀”)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华秀于近日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签订了《影视节目授权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金额为:1,80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亿元整)(含税),占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 56.54%,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疆华秀与腾讯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1136T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6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35 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票务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作、复制、发行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出版物零售。
(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华秀及其相关关联公司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年份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45,014.71 37,233.21 72,899.70
占总营业收入比重 15% 15% 25%
注:以上交易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被授权方为知名企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授权方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华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影视节目
甲方授权乙方享有本合同权利的《黄金时代》等总数量不少于 6332 部影视节目,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授权期限
授权起始时间:若影片已在乙方及其关联平台上线,且合同开始日时仍处于
甲方授予乙方的授权期内,以上轮授权终止日为本次合作的授权起始时间;其余情况则以影片实际上线日期为授权起始时间。
授权终止时间:从授权起始时间起算,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自其上游所取得的
影视节目现有剩余期限,满足 6 年的则授权期限应不少于 6 年;不足 6 年的以甲
方实际获取期限的终止时间为准。
3、授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其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4、授权费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总授权费用为:人民币 1,80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亿元整),本合同金额均指含税金额。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合同各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予以纠正且可按本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合同签订地即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其他
公司及其旗下控股子公司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直接与乙方签订合同,但就本合同义务履行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 1,800,000,000 元,占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
56.54%,若合同顺利实施,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而定。
2、本次合同的签署,是公司与腾讯在原有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拓展了良好的市场影响力,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本次合同的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受行业政策、国内经济、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披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其签订已经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影视节目授权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3 日
[2022-01-25]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通讯线路变更,将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投资者热线电话号码 010-82330868 010-61733068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投资者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以上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本次投资者热线电话变更后,原联系电话不再作为投资者联系专线。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182)捷成股份:捷成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5,000.00 万元–49,000.00 万元 亏损:123,857.5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4,000.00 万元–38,000.00 万元 亏损:125,803.2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以“内容版权运营”为战略核心,业务聚焦新媒体版权运营
及发行,形成主业突出的业务生态。公司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业务全年预计实
现营业收入约 308,70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约 56,100.00 万元。2021 年度,公
司继续深挖现有客户需求与合作,加大片库的发行力度,增强片库的变现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新业务模式的探索,与合作伙伴深入进行联合运营合作,以华视网聚的海量内容为赋能,开展联合运营,共享多元收益。此外,公司还抓住 5G时代大屏端发展机遇,拓展家庭多屏数字发行模式,打造家庭客厅影院。新形势下,公司不断拓展多渠道变现的能力,提升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2、2021 年度,受疫情及宏观环境影响,公司的音视频技术服务业务开展受到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音视频技术项目的推进进度受到疫情的压制,项目实施或验收推迟、下游客户回款周期拉长等因素,对本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仍将加强在 4/8K 超高清技术、三维声技术、虚拟技术等相关高新视频业务领域的布局,积极探索元宇宙时代下相关音视频技术的市场需求及发展方向,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3、2021 年度,公司影视剧制作及发行业务继续贯彻“聚焦精品”的策略,相继出品了《爱上特种兵》、《王牌部队》等剧,产生了较好的市场反响。未来,在影视剧制作与发行领域,公司仍将继续贯彻“聚焦精品”的策略,布局正能量内容。
4、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的变化,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聚焦新媒体版权运营及发行,形成主业突出的业务生态”的需求,公司于 2021 年度剥离了部分影视内容制作业务及部分传统音视频技术相关资产,完成为公司智慧教育业务引入战略投资者并不再合并报表,相关资产的整合降低了公司经营压力,有助于公司将战略资源聚焦于主营业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整体盈利能力。
5、2021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1 亿元,主要
为出售相关股权、收到政府补助款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本次业绩预告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相关资产减值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尚待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方可确定,以上因素将会影响本次预告的准确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审计和评估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1 年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作出业绩预告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意见(如适用);
(三)其他文件(如适用)。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1]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补充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补充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
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关注到近期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对于公司虚拟技术相关业务关注度较高,针对相关情况作出如下提示:2016 年,基于公司在音视频技术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累计投资 2500 万元参股世优科技,目前持有世优科技 24.38%的股份。世优科技一直专注于虚拟技术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目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结合世优科技 2021 年财务数据及公司持股比例,公司 2021 年度可确认投资收益预计 196 万元。世优科技的收入规模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相关披露工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部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情况,敬请关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对关注函的部分问题进行了回复(关注函中问题 3 尚未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关注函问题 3 的回复和问题 1 中的(1)、(2)问进行了补充回复。
5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对关注函的部分问题进行了回复(关注函中问题 3 尚未回复)。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关注函回复全文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 17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记录表》),公司于 2016 年参股子公司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优科技),持股比例 24.38%,世优科技的虚拟数字人、虚拟演播室等相关业务广泛运用于广电和新媒体行业。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对联营公司世优科技的投资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期初余额(账面价值)为 2,727.18 万元,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46.66 万元。
(1)请结合结合世优科技 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对你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影响及公司近期股价波动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公司于 2016 年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优科技”)等方式,合计持有世优科技 25%股权,交易完成后,世优科技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后因世优科技实施了增资扩股致股权比例有所降低。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世优科技 24.38%股权,为本公司之参股子公司,尚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世优科技 2021 年前三季度及全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1-9月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4723.41 --
净资产总额 4378.17 --
营业收入 1167.35 3437.99
净利润 333.90 804.35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世优科技一直专注于虚拟技术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目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结合世优科技 2021 年财务数据及公司持股比例,公司 2021 年度可确认投资收益预计 196 万元。截至目前,世优科技的收入规模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情况,详细内容请见本回复文首之“风险提示”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者关系记录表》显示,世优科技除了与央视、凤凰卫视、东方卫视、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等广电客户达成深度合作外,还成为众多品牌和平台的技
术提供商,客户包括腾讯、天猫、京东、网易、华为、小米、TCL、海尔、欧 莱雅等头部品牌商。请详细说明世优科技为前述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容及 2021 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
回复:
世优科技的客户群体包括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品牌客户、教育、影视动画等。 主要提供虚拟形象制作及实时驱动、虚拟场景制作、虚拟 IP 运营、品牌推广和 宣传服务。下表为公司服务的部分客户及其部分项目的基本情况:
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 最终服务客户
2021 年 12 月 调度中心 UNREAL 虚拟渲染系统 湖南卫视
2021 年 2 月 2021 年北京台抖音春晚虚拟角色卡诺动画录制 北京卫视
2021 年 1 月 2021CCTV春晚《牛起来》节目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19 年 1 月 2019 春晚长春一汽分会场虚拟内容制作及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18 年 11 月 凤凰卫视-虚拟大医生节目虚拟人制作、动捕设备及技术服务 凤凰卫视
2018 年 7 月 购物节直播节目虚拟偶像制作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江苏卫视
2018 年 1 月 2018 年春节联欢晚会曲阜分会场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17 年 1 月 2017 年春节联欢晚会西昌分会场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16 年 11 月 《食在囧途》节目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浙江卫视
2016 年 10 月 《大路说长征》节目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21 年 12 月 哔哩哔哩—小年 yeah 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哔哩哔哩
2021 年 11 月 第四届王者荣耀全国大赛(成都)AR 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 腾讯
服务
2020 年 10 月 京东狗虚拟设备租赁服务 京东
2020 年 6 月 淘宝“鹤追”虚拟形象带货直播营销技术服务 阿里巴巴
2020 年 3 月 大话西游 2020发布会现场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网易
2018 年 6 月 曲大师 IP 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网易
2021 年 8 月 海尔兄弟冬奥小片制作 海尔集团
2021 年 8 月 华为家居直播虚拟内容制作及虚拟技术服务 华为公司
2021 年 8 月 直播虚拟内容制作及虚拟技术服务 TCL
2020 年 12 月 虚拟内容制作、直播虚拟技术支持 欧莱雅
2020 年 10 月 海尔兄弟虚拟设备租赁服务 海尔集团
2020 年 5 月 “海尔兄弟”虚拟形象制作服务 海尔集团
2017 年 12 月 小爱同学新年视频动捕数据采集服务 小米公司
2021 年度上述客户收入占世优科技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30%。
(3)请结合世优科技的成立时间、经营状况、研发投入及核心竞争力等情况, 详细说明世优科技的具体盈利模式,相关盈利模式的可行性、可持续性以及你 公司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世优科技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专注于实时虚拟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是
国内少数自主开发的虚拟实时/快速虚拟内容制作、虚拟 IP 生产的平台。公司主 要产品为软硬件系统以及技术制作服务,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广播电视、互联网和 品牌客户、教育、影视动画等。公司可以通过“动捕技术”使虚拟形象在虚拟场景 或者虚拟现实结合的场景中实时“动”起来,使静态的虚拟形象具备实时交互能力,
即“IP 复活”,截至目前,世优科技已累计“复活”的虚拟 IP 形象超 500 个。
世优科技对传统 CG 制作技术进一步升级,利用摄像头/传感器精准捕捉表
步,并能实时预览输出效果。
世优科技近三年营收与净利润:
(单位:万元)
年份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3,438 2,041 1,333
[2022-01-20]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
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关注到近期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对于公司虚拟技术相关业务关注度较高,针对相关情况作出如下提示:2016 年,基于公司在音视频技术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累计投资 2500 万元参股世优科技,目前持有世优科技 24.38%的股份。世优科技一直专注于虚拟技术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目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世优科技的收入规模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相关披露工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情况,敬请关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4、本次关注函之问题 3 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最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需结合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发的 2022 年 1 月
20 日的《定期持有人名册》进行自查核实。公司将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核查完
成后进行补充公告。
5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已收悉,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现就关注函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说明,现按照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 17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记录表》),公司于 2016 年参股子公司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优科技),持股比例 24.38%,世优科技的虚拟数字人、虚拟演播室等相关业务广泛运用于广电和新媒体行业。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对联营公司世优科技的投资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期初余额(账面价值)为 2,727.18 万元,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46.66 万元。
(1)请结合结合世优科技 2021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对你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影响及公司近期股价波动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公司于 2016 年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优科技”)等方式,合计持有世优科技 25%股权,交易完成后,世优科技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后因世优科技实施了增资扩股致股权比例有所降低。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世优科技 24.38%股权,为本公司之参股子公司,尚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世优科技 2021 年前三季度及全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1-9月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4723.41 --
净资产总额 4378.17 --
营业收入 1167.35 3437.99
净利润 333.90 804.35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世优科技一直专注于虚拟技术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目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世优科技的收入规模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情况,详细内容请见本回复文首之“风险提示”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者关系记录表》显示,世优科技除了与央视、凤凰卫视、东方卫视、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等广电客户达成深度合作外,还成为众多品牌和平台的技术提供商,客户包括腾讯、天猫、京东、网易、华为、小米、TCL、海尔、欧莱雅等头部品牌商。请详细说明世优科技为前述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容及2021 年前三季度销售收入。
回复:
世优科技的客户群体包括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品牌客户、教育、影视动画等。 主要提供虚拟形象制作及实时驱动、虚拟场景制作、虚拟 IP 运营、品牌推广和 宣传服务。下表为公司服务的部分客户及其部分项目的基本情况:
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 最终服务客户
2021 年 12 月 调度中心 UNREAL 虚拟渲染系统 湖南卫视
2021 年 2 月 2021 年北京台抖音春晚虚拟角色卡诺动画录制 北京卫视
2021 年 1 月 2021CCTV春晚《牛起来》节目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19 年 1 月 2019 春晚长春一汽分会场虚拟内容制作及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18 年 11 月 凤凰卫视-虚拟大医生节目虚拟人制作、动捕设备及技术服务 凤凰卫视
2018 年 7 月 购物节直播节目虚拟偶像制作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江苏卫视
2018 年 1 月 2018 年春节联欢晚会曲阜分会场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17 年 1 月 2017 年春节联欢晚会西昌分会场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16 年 11 月 《食在囧途》节目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浙江卫视
2016 年 10 月 《大路说长征》节目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中央电视台
2021 年 12 月 哔哩哔哩—小年 yeah 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哔哩哔哩
2021 年 11 月 第四届王者荣耀全国大赛(成都)AR 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 腾讯
服务
2020 年 10 月 京东狗虚拟设备租赁服务 京东
2020 年 6 月 淘宝“鹤追”虚拟形象带货直播营销技术服务 阿里巴巴
2020 年 3 月 大话西游 2020发布会现场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网易
2018 年 6 月 曲大师 IP 虚拟内容制作、虚拟技术服务 网易
2021 年 8 月 海尔兄弟冬奥小片制作 海尔集团
2021 年 8 月 华为家居直播虚拟内容制作及虚拟技术服务 华为公司
2021 年 8 月 直播虚拟内容制作及虚拟技术服务 TCL
2020 年 12 月 虚拟内容制作、直播虚拟技术支持 欧莱雅
2020 年 10 月 海尔兄弟虚拟设备租赁服务 海尔集团
2020 年 5 月 “海尔兄弟”虚拟形象制作服务 海尔集团
2017 年 12 月 小爱同学新年视频动捕数据采集服务 小米公司
(3)请结合世优科技的成立时间、经营状况、研发投入及核心竞争力等情况, 详细说明世优科技的具体盈利模式,相关盈利模式的可行性、可持续性以及你 公司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世优科技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专注于实时虚拟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是
国内少数自主开发的虚拟实时/快速虚拟内容制作、虚拟 IP 生产的平台。公司主 要产品为软硬件系统以及技术制作服务,主要客户客户群体包括广播电视、互联 网和品牌客户、教育、影视动画等。公司可以通过“动捕技术”使虚拟形象在虚拟 场景或者虚拟现实结合的场景中实时“动”起来,使静态的虚拟形象具备实时交互
能力,即“IP 复活”,截至目前,世优科技已累计“复活”的虚拟 IP 形象超 500 个。
世优科技对传统 CG 制作技术进一步升级,利用摄像头/传感器精准捕捉表
情/动作,可实现虚拟形象从表情到身体和手指等全身的动作和真人动作实时同 步,并能实时预览输出效果。
世优科技近三年营收与净利润:
(单位:万元)
年份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3,438 2,041 1,333
净利润 804 513 309
1)团队规模
世优科技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青岛、合肥、郑州、丽水、厦门均设有子公司。世优科技设立有运营&商务部、技术部、产品部、行政部、财务部等六个核心部门,目前在职员工 43 人,其中技术研发部专门从事实时和快速动画技术软硬件设备的研究与应用
[2022-01-17] (300182)捷成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公司管理层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以新媒体版权运营相关业务为核心,继续发力 4K、8K超高清,VR、AR、虚拟数字人等相关音视频技术的业务。公司于 2016 年参股子公司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世优科技”),目前持股比例 24.38%,世优科技的虚拟数字人、虚拟演播室等相关业务广泛运用于广电和新媒体行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2-001)。世优科技一直专注于虚拟技术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目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世优科技的收入规模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
业绩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情况,敬请关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5、经核查,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在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相关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3] (300182)捷成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5 名,所持股份605,556,6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171%,其中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 31 名,所持股份 97,140,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2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586,444,81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2.774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28 人,代表股份19,111,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2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子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05,261,53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3%;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6,845,73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8%。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张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604,445,03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6,029,23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7%。
2.02 选举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603,970,73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95,554,93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钟晓敏、李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3] (300182)捷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邮件及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和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徐子泉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申请1,950万元人民币的续贷业务,期限为 3 个月,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子泉先生及康宁女士,以及控股子公司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华视网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业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业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最终授信金额、利率、手续费率和期限等以银行审批意见为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妥善化解公司与关联方徐子泉之间资金往来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公司签署<抵账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关联方徐子泉签署《抵账协议》,占用资金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已全额清偿,目前已不存在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且徐子泉先生仍在继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贷款等流动性支持。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9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2018 年底至 2019年 3 月,公司控股股东徐子泉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累计占用
金额 7,400 万元,其中 2,600 万元已于 2019 年底归还,尚有 4,800 万元未归还。
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偿还。
上述情况系公司财务处理不规范,未及时与徐子泉先生为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进行抵账,导致出现资金占用未归还的情形。公司于近日与徐子泉先生签署了《抵账协议》,上述 4,800 万元资金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已全额清偿,目前已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且徐子泉先生仍在继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贷款等流动性支持。
二、《抵账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尽快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近
日公司与徐子泉先生签署了《抵账协议》。
甲方:
甲方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霍尔果斯捷成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三:北京捷成世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一:徐子泉
乙方二:康宁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统称“甲方”;乙方一、乙方二统称“乙方”;甲方、乙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注:甲方二和甲方三均为甲方一之全资子公司
1.债权债务抵销
1.1.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甲方一对乙方一有应付欠款共计人民币(大
写)伍仟陆佰贰拾万玖仟伍佰伍拾贰元壹角捌分(¥56,209,552.18 元)。
欠款名目:无息借款。
1.2.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甲方一对乙方二有应付欠款共计人民币(大
写)伍佰壹拾壹万元(¥5,110,000.00 元)。
欠款名目:无息借款。
1.3.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乙方一对甲方二有应付欠款本金人民币(大
写)肆仟万元(¥40,000,000.00 元),应付资金使用费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贰万玖仟玖佰柒拾贰元陆角(¥4,729,972.60 元)。
(注:资金使用费计算方式为以 4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35%计算,自 2019
年 8 月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 3.85~4.35%计算)
1.4.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乙方一对甲方三有应付欠款本金人民币(大
写)捌佰万元(¥8,000,000.00 元),应付资金使用费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柒仟叁佰肆拾柒元玖角伍分(¥877,347.95 元)。
(注:资金使用费计算方式为以 8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7 日
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35%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 3.85~4.35%计算)
1.5.各方同意,以乙方对甲方的欠款合计人民币(大写)伍仟叁佰陆拾万柒仟叁佰贰拾元伍角伍分(¥53,607,320.55 元)等额抵销甲方对乙方的相应欠款。
1.6.抵销自本协议签订即生效。
2.抵销后债权债务安排
2.1.抵销后,甲方一对乙方的应付欠款余额: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壹万贰仟贰佰叁拾壹元陆角叁分(¥7,712,231.63 元),此笔余额乙方继续无息借款给甲方,用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2.抵销后,乙方一对甲方二、甲方三的应付欠款余额为 0 元,不存在
乙方非经营性占用甲方资金情况。
2.3.甲方二、甲方三与甲方一之间的债权债务:由甲方内部另行处理。
3.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为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检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清查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2、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资金
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防范违规事项发生。
3、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本次交易能够有效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保障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以及大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在本年度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子泉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方案,了解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能够快速解决大股
东资金占用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综合考虑了大股东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自愿、
平等、公允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够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最大程度
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抵账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网聚”)因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为 53,000 万元,期限 5 年,本次银行授信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捷成世纪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华视网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疆华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疆聚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捷成星纪元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捷成世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徐子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康宁女士承担个人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质押股权 354 万股保证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视网聚
1、被担保人名称: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30 日
3、住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 6 号
4、法定代表人:陈同刚
5、注册资本:1302.0833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版权分销;版权分销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版权分销产品销售;传媒技术的推广与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电影摄制(限《摄制电影许可证》核定范围);电视剧制作(限《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核定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许可证》核定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电脑图文设计;影视策划;舞台道具租赁;工艺品销售。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华视网聚 96%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捷
成世纪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文化集团”)100%股权;文化集团直接持有华视网聚 96%股权)
8、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科目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104,998,366.10 营业收入 87,765,036.18
负债总额 29,009,912.60 营业利润 18,306,726.95
净资产总额 75,988,453.50 净利润 11,883,740.0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为华视网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华视网聚与银行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
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华视网聚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拟通过申请银行授信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支持,从而提高其经营效益。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华视网聚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华视网聚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3,000 万元(该金额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3,93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8.45%。
除本次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3,93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3.8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98 号)的要求,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
1、公司结合部分资金业务实质及资金实际流向进行账务处理,需调整2018-2021 年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科目,对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 3.34 万
元、199.90 万元、4,188.90 万元、138.22 万元。
2、公司根据部分影视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实际回款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并相应调整坏账准备,需调整 2017-2021 年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科目,对 2017 年至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193.87 万元、-292.98 万元、311.85 万元、-3,904.65 万元。
3、公司根据部分无形资产已签署的合同、介质交付时点及授权期限,应及时确认无形资产,按照适用的摊销方法相应结转营业成本,需调整 2020-2021 年的预付款项、无形资产、应付账款、营业成本科目,对 2020 年至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1,168.40 万元、1,168.40 万元。
4、公司个别影视剧制作项目为联合摄制,根据《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影视剧联合制作项目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的规定,需调整 2018 年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科目,不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公司个别项目因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衔接问题导致存货核算不恰当,需调整 2016 年的存货及预付款项科目,不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公司将购买版权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预付款项,应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需调整 2016-2021 年的预付款项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不影响各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公司调整部分往来款的坏账准备、根据会计准则对部分科目进行重分类、债权债务抵消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需调整 2019-2021 年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 2020年度及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 109.44 万元、34.56万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6-2020 年
度、2021 年第一季度、2021 年半年度、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预付款项 1,061,964,687.28 -135,307,613.12 926,657,074.16
存货 515,131,981.40 -9,434,000.00 505,697,981.40
流动资产合计 4,879,822,888.65 -144,741,613.12 4,735,081,275.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390,970.00 144,741,613.12 155,132,583.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92,111,235.81 144,741,613.12 7,936,852,848.93
资产总计 12,671,934,124.46 -- 12,671,934,124.46
(2)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利润表没有影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2)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利润表没有影响。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二)对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应收账款 2,206,873,504.74 13,500,000.00 2,220,373,504.74
预付款项 2,233,292,350.09 -414,347,089.21 1,818,945,260.88
其他应收款 481,405,124.89 5,415,100.00 486,820,224.89
流动资产合计 6,745,981,596.48 -395,431,989.21 6,350,549,607.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485,589.68 146,225.00 68,631,814.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378,970.00 393,347,089.21 404,726,059.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8,405,289,232.30 393,493,314.21 8,798,782,546.51
资产总计 15,151,270,828.7 -1,938,675.00 15,149,332,153.7
8 8
未分配利润 2,702,870,882.30 -1,938,675.00 2,700,932,207.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817,920,262.07 -1,938,675.00 9,815,981,587.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26,064,695.20 -1,938,675.00 9,824,126,020.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151,270,828.7 -1,938,675.00 15,149,332,153.7
8 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355,566,756.04 2,084,900.00 357,651,656.04
营业利润 1,115,508,777.58 -2,084,900.00 1,113,423,877.58
利润总额 1,115,737,568.82 -2,084,900.00 1,113,652,668.82
所得税费用 33,039,239.87 -146,225.00 32,893,014.87
净利润 1,082,698,328.95 -1,938,675.00 1,080,759,653.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4,404,155.19 -1,938,675.00 1,072,465,480.1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2)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利润表没有影响。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三)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
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9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项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规则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并针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同时要求整改责任部门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并由内部审计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8 年底至 2019 年 3 月,公司控股股东徐子泉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行为,累计占用金额 7,400 万元,其中 2,600 万元已于 2019 年底归还,尚
有 4,800 万元未归还。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
1、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偿还。上述情况系公司财务处理不规范,未及时与徐子泉先生为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进行抵账,导致出现资金占用未归还的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与徐子泉先生签署了《抵账协议》,上述 4,800
万元资金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已全额清偿,目前已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且徐子泉先生仍在继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贷款等流动性支持。
2、为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检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清查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3、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防范违规事项发生。
4、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经理层、财务部、内部审计部。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持续规范。
(二)公司部分财务处理不规范
部分资金业务未根据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部分影视投资项目未真实回款,导致相关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无形资产未及时确认,导致摊销成本计提不准确;个别影视剧制作项目会计核算不恰当,不符合相关会计核算规定。此外,公司还存在个别项目存货核算不恰当、预付版权款列报不准确、个别无形资产版权核销滞后、未严格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等问题,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问题一:公司存在部分资金业务未根据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
整改措施:
1、公司对上述资金业务进行逐一检查和分析,结合相关业务进展情况及资金实际流向,根据业务实质补签协议、进行情况说明等,并进行了账务处理。上述事项需调整 2018-2021 年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科
目,对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分
别为 3.34 万元、199.90 万元、4,188.90 万元、138.22 万元。
2、公司将加强财务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及时、准确掌握业务动态,核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并建立追责机制。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以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3、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着重梳理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流程与对外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强调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内部审计部将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对资金管理、资金支付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提升内部管理的规范性,杜绝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或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财务部、内部审计部、业务部。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持续规范。
问题二:公司存在部分影视投资项目未真实回款,导致相关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
整改措施:
1、公司已要求各子公司对影视投资项目进行梳理,根据影视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实际回款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且对相应的应收款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后续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审计。上述事项需调整 2017-2021 年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科目,对2017 年至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193.87 万元、-292.98万元、311.85 万元、-3,904.65 万元。
2、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复核客户回款记录,及时同业务部门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加大催收力度,减少坏账损失的风险,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讨,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发律师函及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司利益。
3、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对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与规范意识,并督促各级人员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提升经营管理规范性,降低经营风险。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经理层、财务部、业务部。
问题三:公司存在部分无形资产未及时确认,导致摊销成本计提不准确。
整改措施:
1、公司已督促各子公司全面梳理无形资产,根据已签署的合同、介质交付时点及授权期限,及时确认无形资产,按照适用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并在财务上进行账务处理。上述事项需调整2020-2021年的预付款项、无形资产、应付账款、营业成本科目,对 2020 年至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1,168.40 万元、1,168.40 万元。
2、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取得业务部门已签署的合同,并与公司媒资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介质交付时点及授权期限,了解是否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判断摊销时点及摊销方法。
3、公司财务部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
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对无形资产准则的理解,判断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时,及时确认无形资产,且按照适用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确保无形资产核算的准确性,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媒资管理部、业务部。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持续规范。
问题四:公司存在个别影视剧制作项目会计核算不恰当,不符合相关会计核算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个别影视剧制作项目为联合摄制,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还需执行《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根据《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联合摄制业务中,企业负责摄制成本核算的,在收到合作方按合同约定预付的制片款项,应先通过“预收制片款”科目进行核算;当影片完成摄制结转入库时,再将
该款项转作影片库存成本的备抵,并在结转销售成本时予以冲抵。”因此,影视剧联合制作项目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将预收制片款在结转销售成本时予以冲抵,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上述事项需调整 2018 年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科目,不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取得业务部门已签署的项目合同,准确掌握项目动态,根据已签署的合同内容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
3、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制度》、《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学习理解,严格遵循会计核算规范,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各业务线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业务部。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毕,持续规范。
问题五:公司存在个别项目存货核算不恰当、预付版权款列报不准确、个别无形资产版权核销滞后、未严格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等问题,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
1、针对个别项目存货核算不恰当的问题,公司已进行梳理,主要为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衔接不一致导致。上述事项需调整 2016 年的存货及预付款项科目,不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存货的管理和控制,特别是针对影视类业务存货的管理,严格按照存货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交付记录对存货流转进行全程跟踪,实时反映存货收发存情况,保证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一致。公司要求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存货进行全面清盘,做到账实相符,并确保公司后续存货核算按照上述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存货核算的准确性。
2、针对预付版权款列报不准确的问题,公司将购买版权等长期资产而支付
的预付款项,应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上述事项需调整 2016-2021 年的预付款项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不影响各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公司已督促各子公司尽快清理此类往来,并要求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核算科目及报表项目,对所有不规范的情况及时进行更正,以保障财务信息列报的准确、完整。
3、针对个别无形资产版权核销滞后的问题,主要为无形资产已摊销完毕,公司未及时核销,上述事项需调整 2019-2020 年的无形资产的原值及累计摊销,不影响无形资产净值,且不影响各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公司已督促各子公司全面梳理无形资产版权,将已摊销完毕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有关规定的无形资产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目前公司与天衡的合同期限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天衡进行了沟通,天衡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聘任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
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中兴财光华 2020 年底有合伙人 143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全所注册会计
师 976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共有
从业人员 3080 人。
中兴财光华 2020 年业务收入 125,019.8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2,666.2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 万元;出具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69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 167.72 亿元。主要行业分
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中兴财光华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0 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 15 位。
2016 年加入 PKF 国际会计组织,并于 2017 年 9 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
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 PKF 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56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晓斐,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本次为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泉,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8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本次为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罗昌建,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本次为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晓斐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泉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罗昌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 5 年,期间对公司财
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目前公司与天衡的合同期限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初步商谈。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要求,积极地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理由充分恰当,变更程序合理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
度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6、中兴财光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300182 证券简称: 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周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5 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沙河会
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将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方式,本次应选
的非独立董事为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计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应选人数(2)人
案》
2.01 选举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
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1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董秘办,邮编:
10221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朱格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联系传真:010-61736100
电子邮箱:zhuge@jetsen.cn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东名称 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82;
投票简称:捷成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2.01 选举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 票 X1 票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及专
项鉴证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98 号)的要求,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 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预计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董事辞任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任情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文菊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文菊女士原定任期至 2022年 5 月 22 日,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文菊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并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公告日,张文菊女士持有公司 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辞任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对张文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更好地支持董事会做好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明先生、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张明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丽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明先生简历
张明,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长江
商学院 EMBA。历任二六三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北京激动影业有限公司总监等职务,2013 年至今任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等职务。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4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丽女士简历
李丽,女,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注册财税管理师。历任八一电影制片厂电影服务公司天津分公司销售主管、八一电影制片厂电影服务公司会计、北京优利视音设备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务。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和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师磊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目前公司与天衡的合同期限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监事会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占用资金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已全额清偿,目前已不存在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解决了公司与徐子泉之间资金往来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的要求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如实反映了整改工作内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监事会同意《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监事会将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整改措施,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 (300182)捷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和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徐子泉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已连续 5 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目前公司与天衡的合同期限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聘请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明先生、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张明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丽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董事辞任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妥善化解公司与关联方徐子泉之间资金往来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关联方徐子泉签署《抵账协议》,占用资金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已全额清偿,目前已不存在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且徐子泉先生仍在继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贷款等流动性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子泉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网聚”)因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为 53,000万元,期限 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华视网聚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前述担保详情具体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
《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98 号),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项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张明先生简历
张明,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长江
商学院 EMBA。历任二六三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北京激动影业有限公司总监等职务,2013 年至今任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等职务。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4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李丽女士简历
李丽,女,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注册财税管理师。历任八一电影制片厂电影服务公司天津分公司销售主管、八一电影制片厂电影服务公司会计、北京优利视音设备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务。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12-22]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12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君盛”)100%股权转让给北京盈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岭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21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二、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双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公司已收到盈岭投资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 3,126 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捷成君盛已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等备案手续,变更完成后捷成君盛的股东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5210 万元
股东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岭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捷成君盛股权,捷成君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将继续督促盈岭投资履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和因本次股权转让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还款义务。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0] (300182)捷成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11 月 23 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 名,所持股份215,662,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754%,其中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 43 名,所持股份 213,809,0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03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80,562,72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128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39 人,代表股份135,099,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6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子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214,932,67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213,079,17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9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钟晓敏、李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04]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98号)和《关于对陈同刚、张文菊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书》([2021]199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统称“《决定书》”)。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子泉: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关联方资金占用。2018年底至2019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徐子泉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累计占用金额7,400万元,其中2,600万元已于2019年底归还,尚有4,800万元未归还。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部分财务处理不规范。部分资金业务未根据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部分影视投资项目未真实回款,导致相关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无形资产未及时确认,导致摊销成本计提不准确;个别影视剧制作项目会计核算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恰当,不符合相关会计核算规定。此外,公司还存在个别项目存货核算不恰当、预付版权款列报不准确、个别无形资产版权核销滞后、未严格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等问题,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3、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1年1月29日,捷成股份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33,000万元至48,000万元。4月23日,捷成股份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20,000万元至127,000万元。4月28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23,083万元。捷成股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徐子泉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和徐子泉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及时更正相关财务信息,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业务、财务方面的管控,提高经营管理规范性和会计核算水平,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自收到本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陈同刚、张文菊:
经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部分财务处理不规范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及2020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你们分别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格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充分尽职履责,推动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关于控股股东徐子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
北京证监局经核查认为,2018年底至2019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徐子泉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累计占用金额7,400万元,其中2,600万元已于2019年底归还,尚有4,800万元未归还。
上述情况系公司财务处理不规范,未及时与徐子泉先生为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进行抵账,导致出现资金占用未归还的情形。鉴于此,上市公司已采取及时、适当的补救、改正措施,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徐子泉先生签署了《抵账协议》,徐子泉先生已全额清偿占用资金,目前已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018年以来,徐子泉先生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持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及2021年11月底,徐子泉先生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余额分别为8,900万元、12,300万元、5,200万元和6,200万元。综上,徐子泉先生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在上述任一期间内的绝对金额均远高于未抵扣金额(未归还的占用金额)。截至目前,徐子泉先生仍在继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贷款等流动性支持。同时,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徐子泉先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质押等形式一直为上市公司的各项融资提供无限连带担保,以保障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3]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尊敬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8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已收悉,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就贵所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现就关注函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说明,具体答复如下:
特别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将不再作为公司的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将按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中的债权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并根据信用风险评估情况采取单独或组合的方式计提相关坏账准备。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捷成君盛及其各级子公司除外)享有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净值共计30,195.89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对本次股权转让中的债权进行坏账计提。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前均为上市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未来公司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详见问题1的回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捷成君盛成立于2021年6月23日,其合并范围包括一级子公司1家、二级子公司8家、三级子公司4家、四级子公司2家、五级子公司1家,其中,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荣信”)、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地信息”)为你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于2014年收购的子公司,东阳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吉祥”)、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精彩”)为你公司于2015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收购冠华荣信、极地信息、瑞吉祥、中视精彩分别形成4,445.22万元、938.27万元、101,634.66万元、75,175.93万元的商誉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转让捷成君盛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了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捷成君盛及其各级子公司除外)享有对捷成君盛及其各级子公司的债权净值共计30,195.89万元,财务资助的后续还款安排为2022 年12月31日、2023 年12月31日、2024 年12月31日之前分别偿还10,000万元、10,000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
(1)请说明捷成君盛是否为出售相关子公司而设立,以股权结构图的形式展示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说明上市公司取得上述捷成君盛各家子公司的方式、取得时间、交易价格,列示截至目前捷成君盛各家子公司应付上市公司债务情况,包括不限于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并说明相关财务资助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以及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义务。
回复:
1、捷成君盛成立基本情况
近年来,公司将业务重点聚焦影视版权运营和高新视频业务,不断压缩资金消耗大、回收周期长的影视制作与发行业务,抓住产业发展机遇,将资源战略集中于版权运营及高新视频相关领域,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和整体盈利水平,优化资产结构,优化公司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将按步骤梳理产业,促进自身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2021年6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君盛”),公司将下属的部分影视内容制作业务及部分传统音视频技术相关的子公司股权整体划转至捷成君盛,以实现整体资源调配与业务集中管理。捷成君盛作为公司影视、音视频技术相关业务整体实施平台,从事影视、音视频技术类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和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充分整合资源。
2、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
3
3、上市公司取得捷成君盛各级子公司的方式、取得时间、交易价格
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股权比例
交易价格(万元)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现金收购
2012年3月
28.96%
3,475.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
2013年12月
61.04%
11,038.17
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数码科技进行收购
2013年12月
10%
1,800
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现金收购
2012年3月
51%
510
发行股份收购
2013年12月
49%
3,341.80
东阳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霍尔果斯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
2015年6月
100%
117,000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江苏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视精彩(杭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
2015年6月
100%
91,080
4
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
2013年5月
100%
1,000(注册资本,实缴1,000)
青岛捷成高新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
2020年2月
100%
2,000(注册资本,未实缴)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
2011年6月
100%
10,000(实收资本,实缴10,000)
北京捷成睿宸科技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
2021年8月
100%
1,000(注册资本,未实缴)
常州世奇影业有限公司
合资设立
2019年4月
60%
500(注册资本,实缴350)
4、捷成君盛各级子公司应付上市公司债务情况
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应付上市公司债务30,791.45万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人-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
债权人-捷成股份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款项性质
债务金额
发生日期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及以前年度
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利息
17,434.79
8,315.53
1,138.22
945.95
7,035.09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
6,465.02
6,465.02
东阳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利息
2,923.15
231.93
316.08
2,372.14
3.00
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
1,498.19
4.79
1,493.40
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捷成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
1,251.59
1,251.59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利息
513.55
11.84
39.51
107.82
354.38
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捷成星纪元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
311.98
311.98
5
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
310.00
310.00
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
15.43
15.43
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捷成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
7.34
7.34
青岛捷成高新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借款
2.00
2.00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业务款
44.15
44.15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款
14.26
14.26
合计
30,791.45
15,661.73
2,761.66
3,438.04
8,930.02
注: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捷成君盛及其各级子公司除外)享有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净值共计30,195.89万元,其中债权合计30,791.45万元、应付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债务合计595.56万元(均为业务款)。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除外)向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通过借款等形式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主要用于投资影视内容制作业务、偿还借款,支付采购款、职工薪酬等各类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借款期限以实际借、还款期限为准。
5、相关财务资助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以及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义务
在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向其投入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为公司对原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垫付款的延续,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7.1.13条的相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免于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义务。
《上市规则》第7.1.13条“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或者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但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公司被动形成了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符合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综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请补充披露捷成君盛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货币资金金额、应收款项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说明捷成君盛净利润中是否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结合捷成君盛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还款安排,说明捷成君盛的货币资金不优先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请独立董事针对以上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捷成君盛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货币资金金额、应收款项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1)捷成君盛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货币资金金额、应收款项总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7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1年5月31日/2021年1-5月
1、货币资金总额
2,710.29
935.47
其中:履约保证金
919.12
297.72
冻结资金
630.34
203.73
使用不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1,160.83
434.02
2、应收款项总额
42,205.73
42,718.68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59.75
-476.17
注:表中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融资款、其他应收款(含应收利息)、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
(2)捷成君盛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明细如下:
1)①截至2021年5月31日,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备注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注1
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注2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490.00
连带责任担保
注3
合计
29,490.00
注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12,0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提供反担保,徐子泉、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注2: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6,000万元,由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
8
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反担保,徐子泉、康宁、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华视网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注3: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11,500万元,由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徐子泉、康宁、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方式
备注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2,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注1
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注2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490.00
连带责任担保
注3
合计
29,490.00
注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12,0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提供反担保,徐子泉、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注2: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6,000万元,由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反担保,徐子泉、康宁、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华视网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注3: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11,500万元,由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徐子泉、康宁、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以上担保均为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在作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期间为上市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3)经核查,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未涉及重大诉讼和仲裁。
2、捷成君盛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占净利润的比例
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5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0
-5.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7.81
4.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4.57
0.02
所得税影响额
2.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7
0.0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1.65
-1.30
净利润
-59,801.92
-4,175.60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
-0.17%
0.03%
从表中可知,捷成君盛净利润中包含的非经常性损益比例较低。
3、结合捷成君盛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还款安排,说明捷成君盛的货币资金不优先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于影视内容制作业务及传统音视频技术板块,由于影视内容制作业务资金消耗量较大、回收期较长,且受行业周期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影视内容制作业务及传统音视频技术板块部分业务发展受到较大冲击、经营状况不佳。
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货币资金总额678.84万元,其中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540.02万元,使用不受限制的货币资金138.82万元,剩余的货币资金金额较小且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1年6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应付捷成股份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除外)债务由49,244.49万元降至30,791.45万元,其中债权债务抵消16,084.84万元、货币资
10
金偿还2,368.20万元,因此,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在支付必要的日常经营成本之后的净现金流已优先用于偿还上市公司财务资助款项,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请独立董事针对以上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业务萎缩,经营风险增加,同时在积极催收应收款项回款;2021年6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款项由49,244.49万元降至30,791.45万元,其中债权债务抵消16,084.84万元、货币资金偿还2,368.20万元,剩余款项计划在2024年底之前全部收回;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将收回的货币资金在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后,已优先偿还上市公司财务资助款项,账面剩余的货币资金金额较小,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请结合捷成君盛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在未来4年内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可收回性,交易对手方是否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保障款项回收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本次交易决策过程是否足够谨慎,交易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请独立董事针对以上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捷成君盛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捷成君盛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2
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154.15
3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438.75
-3,292.03
4
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468.22
7.52
5
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00
0.47
11
序号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6
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39.05
-76.29
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0.00
-106.15
8
青岛捷成高新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8.02
-3.15
9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0.00
-127.56
10
江苏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0.14
11
中视精彩(杭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2.36
12
常州世奇影业有限公司
133.39
-8.20
13
北京捷成睿宸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14
东阳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3.72
15
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0.00
14.06
16
霍尔果斯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1.92
-145.18
17
霍尔果斯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278.72
从表中可知,截至2021年5月31日,尚有6家公司存在经营活动,其余公司业务已停止。
2、说明在未来4年内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可收回性
公司与盈岭投资、捷成君盛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款项明确还款计划为2022 年12月31日、2023 年12月31日、2024 年12月31日之前分别偿还10,000万元、10,000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款余额为49,244.49万元(含利息)。截至2021年5月31日,捷成君盛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65,744.9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应收融资款、其他应收款(含应收利息)、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
12
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计55,792.17万元,对应评估值55,488.98万元,后续回笼资金可有效保障还款计划的执行。
2021年6月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已通过现金回款、债权债务抵消等方式从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收回了18,453.04万元财务资助款。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款余额为30,791.45万元(含利息)。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债权正在全力催收中。
3、交易对手方是否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
受让方盈岭投资就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应付上市公司财务资助款提供了担保措施,以其受让的捷成君盛股权作为担保,并承诺不在其受让的捷成君盛股权上为其它任何债权债务设置担保。
4、保障款项回收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
(1)保障款项回收的具体措施如下:
①公司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正在进行的合同项目,基于未来该项目取得的全部合同债权回款时优先用于偿还(代偿)公司财务资助款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拥有存货、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通过处置该等资产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代偿)公司财务资助款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应收款项,如收到该等应收款项回款或对该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处置,应将该应收款项回款及处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代偿)公司财务资助款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其他经营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代偿)公司财务资助款项。盈岭投资应促使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②捷成君盛下属子公司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反担保,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涉及担保金额27,800.00万元,如捷成君盛下属子公司承担担保、反担保责任后,其对公司的追偿权可以与其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抵消。
13
③盈岭投资以其受让的捷成君盛股权作为担保,并承诺不在其受让的捷成君盛股权上为其它任何债权债务设置担保。要求盈岭投资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捷成君盛的股权质押手续。
④公司有权聘请审计机构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款偿还安排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盈岭投资、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2)保障款项及时、有效回收的具体安排如下:
①公司持续跟踪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岭投资的履约能力,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做好各项事项跟踪,确保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盈岭投资及其股东、经营团队不做出降低其偿债能力、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②各方组建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最新进展。由公司、捷成君盛负责人牵头,定期召开沟通会议,便于公司持续掌握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
③要求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定期提供财务报表,并定期向公司沟通其财务情况,便于公司根据其财务情况及时判断其履约能力是否发生变更。
④派驻债权回收监督人员,敦促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若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出现未按时还款的情形,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协助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决策过程是否足够谨慎,交易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请独立董事针对以上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已在全力催收;交易对手方盈岭资本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应付上市公司财务资助款提供了担保措施;《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约定了保障款项回收的具体措施,公司对及时、有效促使款项回收做出了具体安排。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转让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符合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本次交易决策过程符合谨慎性原则。
14
本次转让捷成君盛股权,有利于公司减轻经营压力,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集中资源专注发展版权运营及高新视频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安排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4)请说明你公司对相关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并充分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债权余额为30,791.45万元(含利息),截止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日上述债权尚未计提坏账准备。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前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公司对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采取单独评估信用风险措施,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均不计提坏账准备。
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将不再作为公司的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将按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要求,对上述债权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并根据信用风险评估情况采取单独或组合的方式计提相关坏账准备。公司对上述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交易对手方盈岭投资成立于2014年6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孟琳、李杰2020年11月25日才成为盈岭投资的股东,分别持有盈岭投资50%股份,目前尚未实缴。
(1)请补充披露盈岭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盈岭投资的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付款安排等说明其履约能力,是否存在交易价款回收风险,你公司及交易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安排。
回复:
1、盈岭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5
科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
3.85
112.95
负债总额
12.23
204.48
净资产
-8.38
-91.53
科目
2020年度
2021年1-10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5
-83.15
注:上表数据均未经审计。
2、结合盈岭投资的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付款安排等说明其履约能力,是否存在交易价款回收风险
(1)盈岭投资的财务状况见上表。
(2)资金来源:经与盈岭投资股东沟通,购买捷成君盛股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盈岭投资股东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付款安排: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支付方式条款约定:“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乙方(盈岭投资)应自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交割条件满足或经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豁免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将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仟壹佰贰拾陆万元整(¥31,260,000.00元)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割”,交割之日称交割日);乙方自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仟零捌拾肆万元整(¥20,840,000.00元)。”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1、本合同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3、在相关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而导致本合同项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主张赔偿责任。”
16
《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易价款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盈岭投资承诺购买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有据,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如果交易价款确实无法收回,合同也约定了保障措施,发生违约情形时,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选择合同终止,不会因交易价款不能回收而对公司造成任何的不利影响。
综上,根据盈岭投资的履约能力判断,公司不存在交易价款回收风险。
3、公司及交易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安排
公司及交易相关方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安排。
(2)请说明盈岭投资、孟琳、李杰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回复:
截至本函回复日,盈岭投资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关系,亦不存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公司与盈岭投资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盈岭投资股东孟琳是上市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1日,公司与孟琳签订了《借款合同》,股东徐子泉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3000万股质押给孟琳作为借款担保。借款合同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用孟琳的债权支付交易价款的情况。除上述事项外,孟琳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关系,亦不存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盈岭投资股东李杰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关系,亦不存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本次交易公司提出了足够的保障措施,保障交易价款的回收、债权的回收;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准,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盈岭投资、孟琳、李杰利益倾斜。
3.截至2021年5月31日,捷成君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36.80万元。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剥离资产所涉及的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模拟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
17
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捷成君盛市场价值为5,788.53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为5,210万元。
(1)请详细说明本次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捷成君盛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在职人员数量,说明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详细说明资产基础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过程,捷成君盛子公司层面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请说明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如是,请说明相关房产、土地的具体地址、用途、面积、账面原值、净值、市场价值;请结合前述问题,说明以资产基础法结果为评估结论且低于账面净资产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利用评估方法低价处置公司资产情形。请评估师及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详细说明本次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捷成君盛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在职人员数量,说明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原因及合理性
(1)捷成君盛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2
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154.15
3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438.75
-3,292.03
4
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468.22
7.52
5
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00
0.47
6
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39.05
-76.29
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0.00
-106.15
18
序号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8
青岛捷成高新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8.02
-3.15
9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0.00
-127.56
10
江苏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0.14
11
中视精彩(杭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2.36
12
常州世奇影业有限公司
133.39
-8.20
13
北京捷成睿宸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14
东阳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3.72
15
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0.00
14.06
16
霍尔果斯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1.92
-145.18
17
霍尔果斯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00
-278.72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尚存6家公司存在经营活动,其余单位业务均已停止。
本次评估通过查阅企业2021年11月合同签订情况,其中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新增合同金额约1,235.64万元,较2020年新增合同金额11,825.90万元大幅减少;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新增合同金额约763.57万元,较历史期合同金额大幅减少;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合同金额98.4万元,为一年期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其余单位均无新增合同。
其中,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历史期间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944.75
11,825.90
1,235.64
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4,292.40
961.49
763.57
19
合计
15,237.15
12,787.39
1,999.21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主要围绕视音频系统集成、销售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展开,主要覆盖国内各电视台、融媒体、网络媒体和视音频应用相关领域,由于传统技术和产品更新替代业已成型,冠华相关传统业务和产品在新技术市场需求下应用受限,相关市场业务萎缩,企业2021年收入较2020年收入大幅下滑,全年业绩呈现亏损的趋势,其次项目回款周期较长使得公司经营风险不断增加,从而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导致管理层对未来预测经营现金流无法做出合理预测且风险无法量化,故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2)在职人员数量
截至2021年5月31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各公司在职人员数量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在职员工数量
1
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
0人
2
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人
3
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9人
4
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15人
5
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人
6
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1人
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11人
8
青岛捷成高新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人
9
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0人
10
江苏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人
11
中视精彩(杭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人
20
序号
单位名称
在职员工数量
12
常州世奇影业有限公司
8人
13
北京捷成睿宸科技有限公司
0人
14
东阳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0人
15
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人
16
霍尔果斯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人
17
霍尔果斯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3人
注:2019年以来,公司部分影视和音视频业务受到行业发展和周期性影响,因此对上述公司进行了业务及人员的调整和收缩,部分公司不再设岗,相关业务并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通过分析企业在职员工情况,并结合企业历史期经营状况,本次评估对于基准日已停止经营单位以及新设立单位未采用收益法评估理由充分合理;对于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尚有经营但由于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业务规模较历史期大幅缩减,全年业绩呈现亏损的趋势,加之回款周期较长从而加剧公司经营风险,导致未来预测经营现金流无法做出合理预测且风险无法量化,故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对于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未采用收益法评估是合理的。
2、请详细说明资产基础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过程,捷成君盛子公司层面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请说明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如是,请说明相关房产、土地的具体地址、用途、面积、账面原值、净值、市场价值
(1)本评估报告中涉及到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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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被评估单位2021年6月成立,尚未开始经营,已成立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虽成立时间较长,近些年由于相关广电部门审核制度不断完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审核标准不断提高,导致影视行业竞争加剧,从而导致被评估单位项目持续减少,盈利能力持续下降,部分企业2019年后无新增业务,企业经营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其次由于被评估单位主要从事影视剧项目投资,管理层未来无投资计划,公司未来业务是否能够恢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由于未来项目收益情况无法合理预计,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现金流无法做出相应预测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无法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由于本次评估与被评估单位可比上市公司少,交易案例难搜集,无法取得与被评估单位生产规模、业务种类相似企业的交易案例,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2)本评估报告中涉及到的评估过程
本评估报告中捷成君盛公司报表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为捷成君盛的全资子公司,满足对其展开整体评估的前提,故本次评估对于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整体评估,再按持股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捷成君盛子公司层面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中涉及到流动资
22
产、长期应收款、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流动负债。
(一)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流动资产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评估人员对现金进行全面的实地盘点,根据盘点金额情况和基准日期至盘点日期的账务记录情况倒推评估基准日的金额,全部与账面记录的金额相符。以盘点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均核查了银行对账单,并进行了函证,以证明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同时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存款,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对人民币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外币账户以基准日汇率乘原币金额确定评估值。其他货币资金为履约保证金,对所有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进行了函证,以证明其他货币资金的真实存在。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其评估值。
(2)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
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评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较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取得期后收回的款项的有关凭证或业务发生时的相关凭证),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核对,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账龄分析法及个别认定法分别确定一定比例或金额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于涉诉的应收款项,本次评估以经审定后的账面净值确认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 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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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服务还未提供,评估人员通过函证,检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预付账款可获得服务、或收回货币资金等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4)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用周转材料、产成品及发出商品。
1)原材料
企业原材料主要为企业影视剧本,账面价值主要为影视剧项目的前期筹备费用与影视剧项目的制作成本,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剧本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进行了抽查,账面成本构成合理。对于能拍成影视剧的剧本,本次按照现行市价来确定其评估值。对于题材审查严格,超出授权期限,支出无法收回的剧本,以经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在用周转材料
评估人员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了抽查盘点,抽查结果显示数量未见异常,在用周转材料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在用周转材料=重置价×成新率。
3)产成品(库存商品)
产成品(库存商品)主要为已经拍摄完成的影视剧本和影视剧拍摄设备,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有关会计记录、取得了企业基准日的产成品盘点表,并对产成品进行了抽查盘点,经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记录正确。其次通过了解相关产品的销售市场和公司在市场的占有率,确定产成品的销售情况。
对于企业已经拍摄完成的影视剧作品,由于被评估单位属于文化产业行业,存货主要为拍摄完成但尚未发行播放电视剧制作成本及预留的版权费。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影视剧产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适销情况、市场价格信息等,评估人员在对库存商品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根据企业制定未来的发行计划,对于未来有发行计划的影视作品,按照期后发行收入扣除相关税费确认评估值,对于期后无发行计划或发行受阻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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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资本金无法收回的影视项目评估为零。
对于企业外购的影视剧拍摄设备,通过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后,由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库存商品购进日期接近于评估基准日且价格变动很小,因此本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4)发出商品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发出商品为拍摄用设备器材,评估人员根据发出商品经核实的数量、销售价格,以市场法确定评估价值,由于发出商品已签署销售合同,产品利润已锁定,不再扣除销售费用率和适当利润率。
(5)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是企业预缴的相关税费、留抵的增值税。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税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经核实,企业税款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企业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核算内容以及形成原因,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长期应收款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分期销售合同、相关账簿和凭证、收款回单等资料,核实分期销售期限和金额等内容。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三)投资性房地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共计2项,为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建筑面积合计为3,569.73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93,830,684.33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跌价准备24,849,975.94元,账面净值46,710,600.00元。
由于评估对象已对外出租,并产生租金收益,同时能收集到对应成本数据,满足收益法条件,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对象占用土地为工业用地,为工业办公用房,市场上可比案例一般为商务办公,工业办公案例较少,由于评估对象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边无同类型房地产销售案例,故不适宜采用市场
25
法;由于评估对象已对外出租,重置成本法不能合理体现其附加价值;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待建设或正在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且委估对象系已建并投入使用的房地产,故不宜采用假设开发法。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过程如下:
(1)相关参数说明
相关参数说明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取值
备注
1
首年租金(元/天?㎡)
3.52
详见附注1
2
租金增长率
3%
详见附注2
3
空置率
10%
详见附注3
4
管理费用率
2%
详见附注4
5
维修费用率
2%
详见附注5
6
保险费率
0.20%
一般按重置价格的0.1%-0.3%
7
房产税率
12%
房地产出租收入按12%
8
增值税及附加率
0.60%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增值税简易征收税率为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增值税率基数为租金收入,后三项费率基数都为增值税,则合计0.60%。
9
印花税
0.03%
房地产出租收入按0.03%
10
土地使用税
3.00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11
建筑成本单价(元/㎡)
3000
根据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本标准
12
收益年限
32.40
详见附注6
13
折现率
9.37%
详见附注7
1) 附注1:首年租金的确定
26
委估房地产目前均已出租,租赁到期日2028年2月29日。经与企业沟通了解,由于租赁合同签订时间较长,目前约定的租赁水平过高,企业与租赁方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由于补充协议约定不明确,故本次评估按市场租金水平计算。评估人员调查周边同类型房地产的租金水平,汇总如下:
比较案例一
比较案例二
比较案例三
房地产名称
总部基地
总部基地
总部基地
不含税租金(元/天?㎡)
3.50
3.80
4.00
房地产用途
办公
办公
办公
交易情况
挂牌
挂牌
挂牌
市场状况
2021年6月
2021年7月
2021年6月
委估对象具体坐落于总部基地,房屋用途为办公,分别对其各项房地产状况勘查如下:
区位状况:处于总部基地,属于丰台区商圈范围内,商业聚集度较高,处于南三环,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条件较好,周边分布有学校、医院、银行等,市政配套完备,景观较好。
实物状况:建筑总面积1,644.90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大,不利于出租,钢混结构,精装修,完损程度较好,正常使用,标准层高,布局合理,低层办公南北朝向。
权益状况:自主完整产权,物业公司管理。
比较案例一,具体坐落于总部基地,房屋用途为办公,分别对其各项房地产状况勘查如下:
区位状况:处于总部基地,属于丰台区商圈范围内,商业聚集度较高,处于南四环西路,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条件较好,周边分布有学校、医院、银行等,市政配套完备,景观较好。
实物状况: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建筑规模一般,对出租有一定的影响,钢混结构,精装修,完损程度较好,正常使用,标准层高,布局合理,低层办公南北朝向。
权益状况:自主完整产权,物业公司管理。
27
比较案例二,具体坐落于总部基地,房屋用途为办公,分别对其各项房地产状况勘查如下:
区位状况:处于总部基地,属于丰台区商圈范围内,商业聚集度较高,处于南四环西路,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条件较好,周边分布有学校、医院、银行等,市政配套完备,景观较好。
实物状况: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建筑规模适中,较利于房产出租,钢混结构,精装修,完损程度较好,正常使用,中层办公南北朝向。
权益状况:自主完整产权,物业公司管理。
比较案例三,具体坐落于总部基地,房屋用途为办公,分别对其各项因素勘查如下:
区位状况:处于总部基地,属于丰台区商圈范围内,商业聚集度较高,处于汽车博物馆东路,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条件较好,周边分布有学校、医院、银行等,市政配套完备,景观较好。
实物状况:建筑面积216.17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小,较利于房产出租,钢混结构,精装修,完损程度较好,正常使用,标准层高,布局合理,低层办公南北朝向。
权益状况:自主完整产权,物业公司管理。
因素条件比较和打分表
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房地产坐落
总部基地
总部基地
总部基地
总部基地
房地产租金(不含税)
待估
3.50
3.80
4.00
房地产用途
办公
办公
办公
办公
交易情况
待估
挂牌
挂牌
挂牌
打分系数
100
102
102
102
市场状况
2021年5月
2021年6月
2021年7月
2021年6月
市场指数
100
100
100
100
区位状况
聚集程度
聚集程度高
聚集程度高
聚集程度高
聚集程度高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交通条件
交通便捷度较好
交通便捷度较好
交通便捷度较好
交通便捷度较好
28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市政配套
市政配套完备
市政配套完备
市政配套完备
市政配套完备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环境景观
景观较好
景观较好
景观较好
景观较好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实物状况
建筑规模
建筑规模较大
建筑规模一般
建筑规模适中
建筑规模较小
打分系数
100
102
104
106
建筑结构
钢混结构
钢混结构
钢混结构
钢混结构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装饰装修
精装修
精装修
精装修
精装修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完损程度
完损度较好
完损度较好
完损度较好
完损度较好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层高布局
标准层高、布局合理
标准层高、布局合理
标准层高、布局合理
标准层高、布局合理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楼层朝向
低层办公,南北朝向
低层办公,南北朝向
中层办公,南北朝向
低层办公,南北朝向
打分系数
100
100
102
100
权益状况
权利归属
自主完整产权、标准
自主完整产权、标准
自主完整产权、标准
自主完整产权、标准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物业管理
物业公司管理、标准
物业公司管理、标准
物业公司管理、标准
物业公司管理、标准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其他特殊
无特殊情况
无特殊情况
无特殊情况
无特殊情况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2)交易情况
委估对象为房地产成交价,可比案例为挂牌价格,经市场调查了解,成交价格一般低于挂牌价格,故本次评估对三个案例均作+2%的修正。
3)市场状况
委估对象基准日和各比较案例交易日期相近,经调查了解,委估对象所在区域近期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本无差异,故本次评估对三个案例不进行修正。
4)房地产状况
房地产状况修正的内容主要包括:聚集程度、交通条件、市政配套、环境景观、建筑规模、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完损程度、层高布局、楼层朝向、权利归属、物业管理和其他特殊等因素。委估对象与各比较案例除了建筑规模、楼层朝向有所不同需要进行修正,其他因素均相似或相同,故不做修正。
29
建筑规模:办公房地产的成交面积对其市场价格有一定影响,建筑面积小的房产越利于出售,建筑规模分为较小、适中、一般、较大。委估对象建筑面积1,644.90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大;比较案例一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建筑规模一般;比较案例二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建筑规模适中;比较案例三建筑面积216.17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小。建筑规模每相差一个档次修正2%,故本次评估对各比较案例分别做+2%、+4%、+6%的修正。
楼层朝向:针对不同楼层的房地产,因根据其房屋用途考虑其对价值的影响;对于办公房地产而言,南北朝向由于日照较好,一般比东西朝向房产价值高,委估对象位于低层,南北朝向;比较案例一位于低层,南北朝向;比较案例二位于中层,南北朝向;比较案例三位于低层,南北朝向。电梯房一般楼层越高价值越高,楼层每相差一个档次修正2%,则本次评估对可比案例二做+2%的修正。
其余房地产状况修正情况参见上表。
比准单价计算表
比较因素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座落
总部基地
总部基地
总部基地
房地产租金(不含税)
3.50
3.80
4.00
交易情况
100
/
102
100
/
102
100
/
102
市场状况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房地产状况
聚集程度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交通条件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市政配套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环境景观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建筑规模
100
/
102
100
/
104
100
/
106
建筑结构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装饰装修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完损程度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层高布局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楼层朝向
100
/
100
100
/
102
100
/
100
权利归属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物业管理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其他特殊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修正后比准单价
3.36
3.51
3.70
评估单价
3.52
30
通过上述系数修正得出三个比较案例的比准租金价格,再经算术平均法测算,委估房地产客观租金价格为3.52元/平方米?天,经与企业沟通了解,由于租赁合同签订时间较长,目前约定的租赁水平过高,企业与租赁方经协商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故本次评估按市场租金水平计算。
5)附注2:租金增长率的确定
租金水平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关系、通货膨胀等因素有关,一般通货膨胀越大、房地产需求量越大则租金越高,反之越低。根据评估人员掌握的数据,目前成熟地段房地产3年以内租金平均增长率为每年3%,结合委估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的每年租金递增3%,综合确定租金增长率为3%。
6)附注3:空置率及租金损失率的确定
租金损失包括正常的空置、拖欠租金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收益损失。评估对象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完备,交通便捷度高,且评估对象房屋功能较齐全,因此空置率与租金损失率较低。
空置率考虑的是租期内因重新招租导致的房屋空置,通过市场调查分析,该地区租赁市场情况良好,办公房产较容易出租,空置率较低,综合考虑取10%的空置率。
7)附注4:管理费费率的确定
管理费是指对出租房屋进行必要的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支出等。计费基数为租金收入,费率根据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确定为租金收入的2%。
8)附注5:维修费费率的确定
维修费指为保证房屋正常使用每年需支付的修缮费用,维修费根据物业成新率在0.5%(新造)~2%之间。委估对象房屋约建成于2005年,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房屋目前维护状况良好,使用情况正常,本次维修费按房屋重置价的2%计算。参考北京市建安工程造价指标确定办公重置单价为3000元/平方米。
9)附注6:收益年限的确定
31
经现场勘查,委估对象为钢混结构 ,约建于2005年4月,已使用约16.11年。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建综(1992)349号有关不同结构、用途房屋建(构)筑物使用年限的规定,该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约为43.89年。委估对象土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53年10月23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2.40年。根据孰短原则,本次评估采用土地剩余使用年限32.40年作为房地产收益年限。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对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且出让合同等未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房地产,收益价值应为按收益期计算的价值,加上建筑物在收益期结束时的价值折现到价值时点的价值。
截止收益年期房屋尚可使用年限为11.49年,至收益年期2053年10月23日房屋成新率为11.49÷60=19.15%。北京市办公重置单价标准为3000元/平方米,本次评估参考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经分析10年期建安工程造价水平增长幅度为1.35,建筑面积为1644.90平方米。
则:收益期外房屋价值
=3000×1.3532.40/10×1644.90×19.15%=2,499,600.00元(取整百位)。
10)附注7:折现率
折现率是将资产的净收益还原为资产的价值的一种比率,一般用相对数来表示。收益率是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本质应该是一种投资回报率(投资收益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因评估对象收益期大于10年,故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剩余年限10年以上国债到期收益率3.87%。
风险因素分析:委估对象为办公用房出租,由于委估资产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工业办公楼,工业办公楼不利于交易,受委估资产自身风险因数的影响,本次综合风险因素取5.5%,则: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3.87%+5.5%=9.37%
32
11)押金收入
考虑到目前出租方往往会要求承租方支付1个月甚至更多的押金,加之法律制度的健全,因此后者带来的租金损失影响也较小,本次押金按1个月计算,即押金收入=月租金×(1-空置率)
(2)评估结论
1)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明细表 序号1-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6号楼
6号楼收益法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益年份
计算公式
2021年6-12月
2022
2023
2024
2025
以后年度合计
一、年总收益
年租金总收益+押金利息收入
1,074,057.66
1,907,378.25
1,962,301.63
2,020,171.15
2,083,301.53
90,443,870.25
二、年运营费用
[1]+[2]+[3]+[4]+[5]
219,553.96
386,640.64
394,647.94
403,084.76
412,288.57
16,186,410.89
1.管理费
年总收益×2.0%
21,450.30
38,092.77
39,189.66
40,345.39
41,606.19
1,806,279.34
2.维修费
重置价格×2.0%
57,242.52
98,694.00
98,694.00
98,694.00
98,694.00
2,727,792.50
3.保险费
重置价格×0.2%
5,724.25
9,869.40
9,869.40
9,869.40
9,869.40
272,779.25
4.房产税
年总收益×12.0%
128,701.80
228,556.64
235,137.98
242,072.35
249,637.12
10,837,676.00
5.营业税金附加
年总收益×0.60%
6,435.09
11,427.83
11,756.90
12,103.62
12,481.86
541,883.80
6.印花税
年总收益×0.03%
321.75
571.39
587.84
605.18
624.09
27,094.19
7.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面积×3
3,286.59
3,286.59
3,286.59
3,286.59
3,286.59
92,024.52
三、年净收益
年总收益-年运营费用
850,895.36
1,516,879.63
1,563,779.26
1,613,194.62
1,667,102.28
74,138,340.65
四、折现率
9.37%
9.37%
9.37%
9.37%
9.37%
9.37%
9.37%
五、折现值
828,942.26
1,376,568.26
1,297,624.03
1,223,930.76
1,156,468.85
15,403,581.83
收益法评估值
各年折现值合计
21,287,100.00
33
收益年份
计算公式
2021年6-12月
2022
2023
2024
2025
以后年度合计
(元,取整百)
收益期外房屋价值折现值
137,200.00
收益法评估值合计
21,424,300.00
2)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明细表 序号2-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7号楼
7号楼收益法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益年份
计算公式
2021年6-12月
2022
2023
2024
2025
以后年度合计
一、年总收益
年租金总收益+押金利息收入
1,011,406.58
2,417,943.19
2,504,925.86
2,416,200.46
2,448,952.11
106,318,121.48
二、年运营费用
[1]+[2]+[3]+[4]+[5]
221,134.04
479,544.41
492,225.39
479,290.35
484,072.24
19,011,361.76
1.管理费
年总收益×2.0%
20,198.84
48,288.44
50,025.56
48,253.64
48,908.69
2,123,308.37
2.维修费
重置价格×2.0%
66,984.08
115,489.80
115,489.80
115,489.80
115,489.80
3,192,009.75
3.保险费
重置价格×0.2%
6,698.41
11,548.98
11,548.98
11,548.98
11,548.98
319,200.98
4.房产税
年总收益×12.0%
121,193.06
289,730.66
300,153.38
289,521.84
293,452.16
12,739,850.15
5.营业税金附加
年总收益×0.60%
6,059.65
14,486.53
15,007.67
14,476.09
14,672.61
636,992.51
6.印花税
年总收益×0.03%
302.98
724.33
750.38
723.80
733.63
31,849.62
7.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面积×3
3,715.23
3,715.23
3,715.23
3,715.23
3,715.23
104,026.44
三、年净收益
年总收益-年运营费用
786,254.33
1,933,959.22
2,008,234.86
1,932,471.08
1,960,431.01
87,170,883.64
四、折现率
9.37%
9.37%
9.37%
9.37%
9.37%
9.37%
9.37%
五、折现值
765,968.97
1,755,067.99
1,666,433.29
1,466,165.81
1,359,950.99
18,112,075.22
收益法评估值(元,取整百)
各年折现值合计
25,125,700.00
34
收益年份
计算公式
2021年6-12月
2022
2023
2024
2025
以后年度合计
收益期外房屋价值折现值
160,600.00
收益法评估值合计
25,286,300.00
通过上述评估过程,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市场价值为46,710,600.00元,较账面净值46,710,600.00元评估无增减值。
(四)房屋建筑物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共6项,账面原值13,227,306.81元,账面净值 10,432,452.45元,主要为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办公楼与车位;建筑面积合计880.2平方米,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8,484,600.00元,较账面净值减值1,947,852.45元,减值原因为受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办公类房地产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导致评估减值。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1. 商品房
(1) 选取可比实例
通过市场调查,根据替代原则,按用途相同、地区相同、价格类型相同等特点,自委估对象周边区域的房屋成交结果中选取与其类似的房屋作为实例,测算其比准价格。并首先根据委估对象的特点分析三处可比案例,对其各项因素调查如下:
比较案例一
比较案例二
比较案例三
房地产名称
九星大道14号
科园二路10号
科园二路10号
房地产单价
10,000.00
9,671.18
9,671.18
房地产用途
办公
办公
办公
交易情况
挂牌
挂牌
挂牌
市场状况
2021/6
2021/6
2021/6
比较案例一,具体坐落于九星大道14号,房屋用途为办公,分别对其各项房地产状况勘查如下:
区位状况:地处九星大道14号,位于高新区商圈内,人流量大,商业网点较密集,聚集度高,位于九星大道,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地铁站,交通便捷,
35
周边分布有学校、医院、多家商业银行等,市政配套完备,周边道路绿化较好,无化工等污染,自然景观较好。
实物状况: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大,对交易有一定的影响,框架结构,豪华装修,房屋维护保养良好,水电设施正常使用,建筑物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损程度好,标准层高,布局合理,位于中层,朝向南北。
权益状况:自主完整产权,物业公司管理。
比较案例二,具体坐落于科园二路10号,房屋用途为办公,分别对其各项房地产状况勘查如下:
地处科园二路10号,位于高新区商圈内,人流量大,商业网点较密集,聚集度高,位于科园二路,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地铁站,交通便捷,周边分布有学校、医院、多家商业银行等,市政配套完备,周边道路绿化较好,无化工等污染,自然景观较好。
实物状况:建筑面积1034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大,对交易有一定的影响,框架结构,精装修,房屋维护保养良好,水电设施正常使用,建筑物于201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损程度较好,标准层高,布局合理,位于高层,朝向南北。
权益状况:自主完整产权,物业公司管理。
比较案例三,具体坐落于科园二路10号,房屋用途为办公,分别对其各项房地产状况勘查如下:
区位状况:地处科园二路10号,位于高新区商圈内,人流量大,商业网点较密集,聚集度高,位于科园二路,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地铁站,交通便捷,周边分布有学校、医院、多家商业银行等,市政配套完备,周边道路绿化较好,无化工等污染,自然景观较好。
实物状况:建筑面积1034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大,对交易有一定的影响,钢混结构,精装修,房屋维护保养良好,水电设施正常使用,建筑物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损程度较好,标准层高,布局合理,位于低层,朝向南北。
36
权益状况:自主完整产权,物业公司管理。
根据以上详细调查、选取可比实例,并对其各项状况因素分析对比、评定打分,进行下一步的系数修正调整、计算单价。
(2) 对可比实例进行打分、修正和单价计算
根据上述对市场背景的分析、搜集和选取可比案例,结合委估对象和比较案例的差异情况,选择交易情况、市场状况、房地产状况共三大类修正因素,按照前述系数调整方法,对其各个状况因素分析比对,进行各项因素的评定、打分、修正和单价计算,并编制汇总表格如下:
因素条件比较和打分表
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房地产坐落
科园二路10号
九星大道14号
科园二路10号
科园二路10号
不含税房地产单价
待估
10,000.00
9,671.18
9,671.18
房地产用途
办公
办公
办公
办公
交易情况
待估
挂牌
挂牌
挂牌
打分系数
100
102
102
102
市场状况
2021/5/31
2021/6
2021/6
2021/6
市场指数
1568
1568
1568
1568
区位状况
聚集程度
商业聚集程度高
商业聚集程度高
商业聚集程度高
商业聚集程度高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交通条件
交通条件好
交通条件好
交通条件好
交通条件好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市政配套
配套完备、标准
配套完备、标准
配套完备、标准
配套完备、标准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环境景观
景观较好
景观较好
景观较好
景观较好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实物状况
建筑规模
建筑规模适中
建筑规模较大
建筑规模较大
建筑规模较大
打分系数
100
96
96
96
建筑结构
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装饰装修
精装
豪华装修
精装
精装
打分系数
100
102
100
100
完损程度
完损度较好
完损度好
完损度较好
完损度较好
打分系数
100
98
100
100
层高布局
临街较好,方便出入
临街较好,方便出入
临街较好,方便出入
临街较好,方便出入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37
楼层朝向
高层,南北朝向
中层,南北朝向
高层,南北朝向
低层,南北朝向
打分系数
100
98
100
96
权益状况
权利归属
自主完整产权、标准
自主完整产权、标准
自主完整产权、标准
自主完整产权、标准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物业管理
自行管理、标准
自行管理、标准
自行管理、标准
自行管理、标准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其他特殊
无特殊情况
无特殊情况
无特殊情况
无特殊情况
打分系数
100
100
100
100
(3) 因素修正介绍
a交易情况
委估对象为房地产成交价,可比案例为挂牌价格,经市场调查了解,成交价格一般低于挂牌价格,故本次评估对三个案例均作+2%的修正。
b市场状况
委估对象基准日和各比较案例挂牌日期间隔超过一个月,经调查了解,参考房天下公布的成都市写字楼价格指数,由于尚未公布2021年6月份价格指数,本次采用2021年5月份价格指数,即2021年5月份价格指数为1568。
c房地产状况
房地产状况修正的内容主要包括:聚集程度、交通条件、市政配套、环境景观、建筑规模、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完损程度、层高布局、楼层朝向、权利归属、物业管理和其他特殊等因素。委估对象与各比较案例除了建筑规模、装饰装修、完损程度、楼层朝向有所不同需要进行修正,其他因素均相似或相同,故不做修正。
建筑规模:办公房地产的成交面积对其市场价格有一定影响,建筑面积小的房产越利于出售,建筑规模分为较小、适中、一般、较大。委估对象建筑面积367.88平方米,建筑规模适中;比较案例一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大;比较案例二建筑面积1034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大;比较案例三建筑面积1034平方米,建筑规模较大。建筑规模每相差一个档次修正2%,故本次评估对各比较案例分别做-4%的修正。
38
装饰装修:主要包括装修风格、所用材料、配件,施工质量,环境契合程度,评定区分毛坯、简单装修、中等装修、精装修、豪华装修。对于住宅的房地产而言,良好的装修可以提升房屋的使用价值,对房地价值有较大影响。委估对象为精装修,比较案例一为豪华装修、比较案例二精装修、比较案例三精装修。装饰装修每相差一个档次修正2%,故本次评估对可比案例一做2%的修正。
完损程度:针对不同建筑年份的房地产,建筑物的年份越长,后续花费的维护成本越高,建筑年份越长的房地产越不利于出售,委估对象建成年份为2014年,完损程度较好;比较案例一建成年份为2012年,完损程度好;比较案例二建成年份为2014年,完损程度较好;比较案例三建成年份为2014年,完损程度较好。完损程度每相差一个档次修正2%,故本次评估对可比案例一做-2%的修正。
楼层朝向:针对不同楼层的房地产,因根据其房屋用途考虑其对价值的影响;对于办公房地产而言,南北朝向由于日照较好,一般比东西朝向房产价值高,委估对象位于中层,南北朝向;比较案例一位于中层,南北朝向;比较案例二位于高层,南北朝向;比较案例三位于高层,南北朝向。电梯房一般楼层越高价值越高,楼层每相差一个档次修正2%,则本次评估对各比较案例分别做-2%、+0%、-4%的修正。
其余房地产状况修正情况参见上表。
(4) 比准价格的确定
比准单价计算表
比较因素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座落
九星大道14号
科园二路10号
科园二路10号
房地产单价
10,000.00
9,671.18
9,671.18
交易情况
100
/
102
100
/
102
100
/
102
市场状况
1568
/
1568
1568
/
1568
1568
/
1568
聚集程度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交通条件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市政配套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环境景观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建筑规模
100
/
96
100
/
96
100
/
96
39
房地产状况
建筑结构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装饰装修
100
/
102
100
/
100
100
/
100
完损程度
100
/
98
100
/
100
100
/
100
层高布局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楼层朝向
100
/
98
100
/
100
100
/
96
权利归属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物业管理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其他特殊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修正后比准单价
10,425.01
9,876.61
10,288.14
评估单价
10,196.59
(5) 委估对象价格的确定
委估对象通过与三个可比实例分别进行比较,得到的比准价格结果相差不大,根据当地实际市场情况并结合评估师经验,取三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委估房地产的评估单价,即:
评估对象单价=(10,425.01+9,876.61+10,288.14)÷3
=10,197.00元/平方米(取整)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产面积735.67平方米,即房产评估值为=735.67*10,197.00=7,501,700.00元(百位取整)。
2. 车位
(1) 选取可比实例
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名称
航利中心车位
锦华雅居
神仙树大院
英郡一期
位置
科园二路
肖家河
紫荆
世纪城
交易价格(元/平方米)(不含税)
待估
7,500.00
6,078.43
6,153.85
交易时间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6月3日
2021年5月25日
交易情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交易方式
模拟转让
转让
转让
转让
(2) 对可比实例进行打分、修正和单价计算
比较因素
估价对象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名称
航利中心车位
锦华雅居
神仙树大院
英郡一期
40
位置
科园二路
肖家河
紫荆
世纪城
交易价格(元/平方米)(不含税)
待估
7,500.00
6,078.43
6,153.85
交易时间
100
100
100
100
交易情况
100
100
100
100
交易方式
100
100
100
100
区域状况
商服繁华程度
100
100
100
100
交通便捷度
100
100
100
100
道路通达度
100
102
100
102
交通管制
100
100
100
100
供求情况
100
100
100
100
用途
100
98
98
98
实物状况
临街状况
100
100
100
100
规模面积
100
98
98
98
出入口
100
100
100
100
位置
100
100
100
100
物业管理
100
100
100
100
泊车便捷度
100
100
100
100
(3) 比准价格的确定
比较因素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名称
锦华雅居
神仙树大院
英郡一期
位置
肖家河
紫荆
世纪城
交易价格(元/平方米)(不含税)
7,500.00
6,078.43
6,153.85
交易时间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易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交易方式
100/100
100/100
100/100
区域状况
商服繁华程度
100/102
100/100
100/100
交通便捷度
100/100
100/100
100/100
道路通达度
100/102
100/100
100/102
交通管制
100/100
100/100
100/100
供求情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41
比较因素
实例一
实例二
实例三
用途
100/98
100/98
100/98
实物状况
临街状况
100/100
100/100
100/100
规模面积
100/98
100/98
100/98
出入口
100/100
100/100
100/100
位置
100/100
100/100
100/100
物业管理
100/100
100/100
100/100
泊车便捷度
100/100
100/100
100/100
比准价格(元/m2)
7,656.12
6,329.06
6,281.95
权重
1/3
1/3
1/3
评估单价(元/m2)(不含税)
6,800.00 (取整)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车位面积共计144.53平方米,即车位评估值为=144.53*6,800.00= 982,900.00元(百位取整)。
(五)设备类资产
本次评估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六)土地使用权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在公开市场受让所得,账面原值35,405,164.65元,账面净值27,297,679.77元。所属土地已办理权属证书,证书编号为武国用[2012]第1201567号,证载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终止日期为2052年03月30日。证载权利人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113.1平方米,规划建西太湖数字媒体中心,总建筑物面积139203平方米,规划容积率约为2.53。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已闲置多年。截止评估基准日,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3〕13号);常州西太湖文化旅游产业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常西文旅办发[2021]1号);公司分别于2017年和2021年7月26日收到了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标的公司下发的《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武政地国闲字[2017]4号、常武自然资归[2021]闲调4号)。通过查阅《常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3〕13号)文件中第13条因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后,可选择延长开发期限;调整土地
42
用途和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市、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依法选择其他处理方式,第15条非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导致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同时依据企业2021年7月30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企业对于该地块后续无开发计划,且闲置事实已成立,该地块预计被收回可能性较大,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因此对土地使用权评估值按账面保留。
(七)其他无形资产:
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为企业外购的软件、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1)外购无形资产
对于企业外购软件的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以基准日市场价格(不含税)减去升级费用后的金额确认评估值。
(2)专利权、商标及软件著作权
本次评估通过了解企业基准日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及软件著作权的实际使用情况,经核实,相关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由于技术路线标准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资产已停止使用,企业商标权为普通商标,亦停止使用,本次评估对于停用的商标权及软件著作权评估为零。
(八)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产生。评估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科目核算的内容由 3 项
43
组成,分别为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会计记录中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对于应收款坏账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本次评估确认的评估风险损失乘企业适用所得税率确认评估值,对其他项目减值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九)流动负债
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3、请结合前述问题,说明以资产基础法结果为评估结论且低于账面净资产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利用评估方法低价处置公司资产情形。请评估师及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依据上述评估方法及评估程序,本次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减值单位涉及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准日账面净资产-87.56万元,评估值-185.84万元,评估减值98.28万元,减值原因为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多为电子设备且购置时间多为2012年-2017年期间,本次评估对于购置时间较长且现时市场上无法寻得相关价格得电子设备依照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进行调整同时考虑适当成新率进行评估导致评估减值。
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基准日账面净资产-146.36万元,评估值-341.15万元,评估减值194.79万元,评估减值原因为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现行市场价格低于取得时成本导致评估减值。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修正后的标的资产平均单价为10,197.00元/平方米,低于其取得成本15,500.00元/平方米。(评估过程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方法介绍)
评估师核查意见:经核查,评估师认为,依据我们执行的评估程序,我们认为本资产评估结论公允、合理。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业务规模缩减,全年业绩呈现亏损趋势,公司未来业务是否能够恢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4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是合理的;结合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低于账面净资产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作参考,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利用评估方法低价处置公司资产情形。
(2)结合以上资产评估过程中无法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判断依据,进一步说明捷成君盛有能力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归还公司30,195.89万元欠款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请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截至2021年5月31日(评估基准日),尚存6家公司存在经营活动,部分公司目前业务处于停止状态,公司对外部的债权正在全力催收,后续回笼资金可有效保障还款计划的执行。
截至2021年5月31日,捷成君盛合并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935.47万元、应收账款10,785.49万元、应收款项融资4.00万元、其他应收款28,831.38万元、存货3,693.94万元、合同资产398.4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275.50万元、长期应收款1,423.9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4,671.06万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043.25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729.77万元,上述资产财务报表金额合计55,792.17万元,对应评估值55,488.98万元。上述资产财务报表金额以及相应评估值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金额
评估值
货币资金
935.47
935.47
应收款项
42,718.68
42,718.68
存货
3,693.94
3,585.54
投资性房地产
4,671.06
4,671.06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043.25
848.46
土地使用权
2,729.77
2,729.77
45
合计
55,792.17
55,488.98
注:表中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融资款、其他应收款(含应收利息)、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应收款项,如收到该等应收款项回款或对该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处置,应将该应收款项回款及处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代偿)公司财务资助款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正在进行的合同项目,基于未来该项目取得的全部合同债权回款时优先用于偿还(代偿)公司财务资助款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拥有存货、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通过处置该等资产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代偿)公司财务资助款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其他经营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代偿)公司财务资助款项。且交易对手方盈岭资本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应付上市公司财务资助款提供了担保措施。
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已在全力催收,2021年6月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已通过现金回款、债权债务抵消等方式从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收回了18,453.04万元财务资助款。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款余额为30,791.45万元(含利息)。
综上,根据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的评估价值以及《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保障款项回收的具体措施,初步判断捷成君盛有能力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归还公司30,195.89万元欠款(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捷成君盛及其各级子公司除外)享有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净值共计30,195.89万元,其中债权金额合计30,791.45万元、债务金额合计595.56万元(均为业务款)),判断依据具有合理性。
(3)请说明以低于账面净资产及评估价值处置捷成君盛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交易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请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46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剥离资产所涉及的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模拟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1)第056号):“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模拟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5,788.53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柒佰捌拾捌万伍仟叁佰元)”。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过渡期内,丙方产生的损益均归乙方享有或承担,交易价格不因此进行调整。但是本次交易未达成或者交易解除/终止的,过渡期内,丙方产生的损益归甲方。”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2021年6-9月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合并净利润约-877万元(未经审计)。
以捷成君盛评估价值为依据,经综合考虑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且过渡期内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产生的损益因素影响,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最终确定以评估值的九折,即5,210万元作为转让捷成君盛 100%股权的对价。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价格确定方法以评估值为基准,在充分考虑了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对净资产的影响,且受让方盈岭投资愿意促使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履行优先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并对捷成君盛及其子公司应偿还的财务资助款项承担担保责任的基础上,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本次转让的目的为进一步集中公司资源发展主营业务、降低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商业惯例,该安排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4)你公司将于12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审计报告日为2021年5月31日,请说明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1.10条关于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回复: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提请于2021年12
47
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本次交易业经北京中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1-5月模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怡和审字(2021)第3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
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与标的资产对比如下:
项目
标的资产①
上市公司②
比值(① /②)
资产总额
704,295,052.15
10,727,528,995.85
6.57%
营业收入
155,004,609.36
3,183,822,102.40
4.87%
净利润
-598,295,875.45
-1,230,827,904.91
48.61%
成交金额/净资产
52,100,000.00
6,270,471,113.99
0.83%
交易产生的利润/净利润
-6,268,019.96
-1,230,827,904.91
0.5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1.3条: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48
以及第7.1.10条: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到本规则第7.1.3条规定标准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因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数据均未达到《上市规则》第7.1.3条规定的标准,不适用“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的情形。故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的审议时间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4.2021年9月1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鉴于表决权委托双方未就表决权委托的相关期限做明确约定,公司将敦促徐子泉先生及康宁女士与府相数科尽快签署补充协议明确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期限。请说明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情况,未及时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和障碍,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敦促措施及其有效性。
回复:
经公司了解,由于表决权受托方府相数科的股东新力数科(威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5%)、中广电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均具有国资背景,府相数科相关负责人与其股东方对府相数科与徐子泉先生及康宁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协议部分条款的细节还在磋商中,公司仍将积极关注补充协议签订的进展情况,敦促双方尽快完成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6]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贷款的具体情况
1、工商银行贷款情况
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36)。
公司于2016年12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编号为工银京直投【2016】30 号的《债权投资协议》,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贷款,具
体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
人民币 7,000 万元。现对该笔贷款申请展期。
2、华夏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编号为
YYB2710120200104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人民币 6,000 万元流动资金
贷款,具体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由北京中技知
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 万元。现对该笔贷款申请展期。
二、展期情况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现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的上述银行贷款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7,000万元延长借款期限,展期期限 18 个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的上述银行贷款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 6,000 万元延长借款期限,展期期限 12个月。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三、贷款展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贷款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符合公司的融资计划安排,有助于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保障公司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300182)捷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及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和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徐子泉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
1、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编号
为工银京直投【2016】30 号的《债权投资协议》,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贷款,
具体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现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的上述银行贷款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 7,000 万元延长借款期限,展期期限 18 个月。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编号
为 YYB2710120200104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人民币 6,000 万元流动资
金贷款,具体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由北京中技
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 万元。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现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的上述银行贷款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陆仟万元延长借款期限,展期期限 12 个月。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5)。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3] (300182)捷成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师磊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转让捷成君盛 100%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
成对合并报表范 围以外公司 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其业务实质 为公司对原 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垫付款的延续。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及时了解被资助对象的偿债能力,将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23]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张文菊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文菊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文菊女士辞职后,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菊女士持有公司 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由于张文菊女士辞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董事职务,因此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对张文菊女士任职期内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丽女士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李丽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李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附:李丽女士简历
李丽,女,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
计师、注册财税管理师。历任八一电影制片厂电影服务公司天津分公司销售主管、八一电影制片厂电影服务公司会计、北京优利视音设备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11-23]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的需求,进一步聚焦影视版权运营业务,拟将公司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君盛”、“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京盈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岭投资”、“交易对手”或“受让方”),交易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21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捷成君盛股权,捷成君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股权转让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情形,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原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及垫付款的延续,但同时,原全资/控股子公司也存在为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公司已与受让方、目标公司就前述财务资助事宜进行了后续安排(详见本公告内容之四、(八)债权债务部分)。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符合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4、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并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方为完成,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以
实际成交结果、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协议的签署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原因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股份”、“公司”或“转让方”)经过 10 余年的业务布局,目前已形成音视频技术服务、新媒体版权运营业务和影视内容制作与发行业务三大业务板块,各板块间在业务协同的基础上相互独立运营。2018 年以来,受行业发展影响,公司影视剧制作业务发展受到较大冲击,新冠疫情进一步加剧了相关业务的经营困难。公司已经战略压缩资金消耗量较大、不确定性较强、回收期较长的影视制作业务。同时,受到行业周期影响,公司音视频技术板块部分业务发展迟缓,疫情以来部分传统业务更是受到了巨大冲击。
近年来,公司审时度势,将业务重点聚焦影视版权运营和高新视频业务,不断压缩资金消耗大、回收周期长的影视制作与发行业务,将资源战略集中于版权运营及高新视频相关领域,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
为进一步集中资源专注发展版权运营及高新视频业务,实现以“版权运营”为核心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剥离部分影视内容制作业务及部分传统音视频技术相关资产。剥离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新媒体版权运营业务。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北京盈岭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
限公司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捷成君盛 100%股权转让给盈岭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210 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捷成君盛股权,亦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拟出售的资产包括:(以下
为捷成君盛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级别)
一级子公司:捷成君盛持有的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
权;
二级子公司: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99%股权、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成都捷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青岛捷成高新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捷成睿宸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常州世奇影业有限公司60%股权;
三级子公司:青岛捷成高新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冠华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中视精彩(杭州)影视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捷成睿宸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阳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
四级子公司:东阳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霍尔果斯捷成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五级子公司:海宁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的霍尔果斯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盈岭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06483236D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103 楼 9 层 C 座 90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次性易制毒产品及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孟琳 500.00 50.00
2 李杰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盈岭投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关系,亦不存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公司与盈岭投资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捷成君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4C1RG10
法定代表人:蒋琳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3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 1 号院 8 号楼 10 层 1 单元 1009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摄影服务;租赁服装、道具;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机械设备租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电影发行;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电影发行、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目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三)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21年 5月 31日
资产总额 704,295,052.15 657,449,095.16
负债总额 603,050,528.38 597,960,62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091,270.31 58,368,019.96
科目 2020年度 2021年 1-5月
营业收入 155,004,609.36 19,889,477.23
营业利润 -597,310,098.93 -41,650,97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8,295,875.45 -41,723,250.35
说明:由北京中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1-5 月模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怡和审字(2021)第 36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该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3、本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了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原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垫付款的延续。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除外)享有对目标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债权净值共计 301,958,925.18 元;但同时,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反担保,涉及担保金额 278,000,000.00 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了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具体还款计划(详见本公告内
[2021-11-23] (300182)捷成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300182 证券简称: 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周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 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沙河会
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三)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
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
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2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 9 号公司董秘办,邮编:
10221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联系人:朱格
联系电话:010-82330868
联系传真:010-61736100
电子邮箱:zhuge@jetsen.cn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东名称 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82;
投票简称:捷成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
反对 2
弃权 3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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