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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收到《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浙检民监﹝2021﹞34 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陈欢因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 312 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书》,提出监督申请。陈欢抗诉请求为:“请求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 312 号民事判决书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抗诉,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查结果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支持陈欢的监督申请。
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案件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无重大影响。如该事项有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浙检民监﹝2021﹞34 号)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6] (300181)佐力药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有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 代 表 共 102 人 , 代表股份170,607,8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03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10人,代表股份167,761,8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56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2,84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676%;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9,420,5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478%。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2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66%;反对2,5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4%;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8,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929%;反对2,5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26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6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18%;反对2,4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57%;弃权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81,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494%;反对2,4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0006%;弃权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0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2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66%;反对2,5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4%;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8,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929%;反对2,5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26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5%。
2.03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2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58%;反对2,4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17%;弃权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7,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781%;反对2,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719%;弃权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00%。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2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66%;反对2,5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98%;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8,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929%;反对2,5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988%;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6082%。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70,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27%;反对2,4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12%;弃权1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83,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643%;反对2,40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79%;弃权1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8%。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7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30%;反对2,4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2%;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83,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706%;反对2,47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2999%;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5%。
2.0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72,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42%;反对2,4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7%;弃权1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85,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919%;反对2,40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303%;弃权1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8%。
2.08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2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63%;反对2,5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01%;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8,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866%;反对2,5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052%;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82%。
2.09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7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34%;反对2,40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05%;弃权1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84,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770%;反对2,40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452%;弃权1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8%。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2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82%;反对2,5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782%;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41,2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205%;反对 2,52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712%;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逐项表决均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02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66%;反对
2,45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73%;弃权 1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38,6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5929%;反对
2,45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0292%;弃权 1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2022-02-11]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完成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115443M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
法定代表人:汪涛
企业负责人:汪涛
质量负责人:陈建
许可证编号:浙 20000101
分类码:AhzyDz
有效期限至:2025 年 11 月 24 日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原料药、硬
胶囊剂、片剂、冻干粉针剂、颗粒剂、中药饮片***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附件变更内容
1、分类码由 AhzDz 变更为 AhzyDz;
2、在生产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新增生产范围:中
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制炭、蒸制、煮制、烫制);
3、在车间和生产线情况中新增:
类型 生产地址 车间 生产线 生产范围
自产 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 中药饮片车间 501 生产线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
志远北路 388号 炒制、炙制、制炭、蒸制、
煮制、烫制)
4、在车间和生产线情况中核减:
类型 生产地址 车间 生产线 生产范围
自产 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 冻干粉针车间 105 生产线 冻干粉针剂
志远北路 388号
公司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登记主要涉及生产范围、生产车间和生产线情况的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产能,完善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短期内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07]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公司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zj.gov.cn/)查询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 0013号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获悉公司中药饮片车间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
检查范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制炭、蒸制、煮制、烫制)
生产车间生产线:中药饮片车间(501 生产线)
检查日期:2022 年 01 月 05 日-2022 年 01 月 07 日
检查结论: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有
关要求对公司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和审核,结果符合要求。
公司中药饮片车间本次通过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表明公司该生产线符合
GMP 要求,有利于公司相关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由于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7] (300181)佐力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
合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潘斌先生、朱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有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3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含),且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8 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9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1,000.00 万元(含
91,00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号
1 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 佐力药业 62,000.00 59,000.00
2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佐力药业 7,000.00 6,000.00
3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 佐力药业 5,000.00 4,8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佐力药业 21,200.00 21,200.00
合计 95,200.00 91,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 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
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分析、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2022-01-27] (300181)佐力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
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与会监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3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含),且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8 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9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1,000.00 万元(含
91,00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 佐力药业 62,000.00 59,000.00
2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佐力药业 7,000.00 6,000.00
3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 佐力药业 5,000.00 4,8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佐力药业 21,200.00 21,200.00
合计 95,200.00 91,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 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分析、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7]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公告中公司对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等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佐力药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相关主体/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公司对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完成发行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10 亿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股份数量、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 17,850.00 万元和 17,250.00 万元,该数据为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数据取均值;
5、假设 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10%、20%三种情形(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 2022 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8,624,848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假设本次发行新增股本为 10,000.00 万股;
7、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不考虑现金分红因素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2022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主要假设和测算说明,公司测算了不同净利润增长情形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2022 年末
2021 末 未考虑发行 考虑发行
总股本(万股) 60,862.48 60,862.48 70,862.48
情形一:假设 2022 年净利润相较于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7,850.00 17,850.00 17,850.00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17,250.00 17,250.00 17,250.0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9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9 0.28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8 0.27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8 0.27
情形二:假设 2022 年净利润相较于 2021 年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7,850.00 19,635.00 19,635.00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17,250.00 18,975.00 18,975.0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2 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2 0.31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1 0.30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1 0.30
情形三:假设 2022 年净利润相较于 2021 年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7,850.00 21,420.00 21,420.00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17,250.00 20,700.00 20,700.0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5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5 0.33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4 0.32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4 0.32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这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制药企业,公司立足于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生产现代生物中药产品,主要从事药用真菌乌灵和百令系列产品、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更。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建设和升级,有助于公司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布局,提高产能和生产效率,满足业务扩张需要,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落地,有利于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的提高,强化技术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将公司运营各环节的数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开展数据资产化运营管理,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数据采集、传输、汇聚和分析体系,更好发挥企业资源和外部资源优势。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的储备
人才是企业未来发展最重要的核心资源之一,是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策略,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在生产团队方面,公司注重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提升,借助各类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评比,打造了一支技术过硬的一线操作工队伍。在研发团队方面,公司培养和造就了一支专业精干、结构合理的创新研发团队。在销售团队方面,公司注重销售人才梯队建设,推出佐力智荟优秀销售案例全国巡讲活动,提升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
公司坚持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绩效考核、优化绩效评价体系,激发广
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将员工的个人成才与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为各类人才提供发展和施展才华的空间。在日常管理中,公司明确各层级各部门人才需求,优化人员结构,多手段开展人才培养,推进培训工作创新,提升人才队伍综合能力。公司全面的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募投项目实施及公司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2、技术方面的储备
公司“珍稀药用真菌乌灵参的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及其临床应用”被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认定为“国家秘密技术”,乌灵系列产品已获得 13 项发明专利证书。
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药用真菌制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级企业研究院,并与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协和医科
[2022-01-27]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7]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08 上市安排
2.0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
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的公告。上述议案 1-8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其中议案 2 需进行逐项表决。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
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 上市安排 √
2.09 募集资金用途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
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2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浙江佐力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 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在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
午 16:30 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 系电话及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
邮政编码:313200
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0572-8281383
电子邮箱:zhoum@zuoli.com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件一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2022-01-27]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来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1]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收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佐力药业”)于近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寄送的《通知书》(浙检民监﹝2021﹞34 号)、《抗诉申请书》等文件,陈欢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 312 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书》,提出监督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抗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抗诉各方当事人情况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陈欢,男,1982 年 3 月 28 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身
份证号码:3301**********510。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法
定代表人:汪涛。
(二)抗诉请求
请求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 312 号民事判
决书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抗诉,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三)抗诉事项
申请人陈欢与被申请人佐力药业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湖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作出(2020)浙 05 民初 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作出(2021)浙
民终 312 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 5329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申请人再审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小额诉讼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类型 涉案金额(万元) 进展情况
合肥美吉医药有 浙江佐力药业股 合同纠纷 18.5525 尚未判决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的小额诉讼事项及本次案件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处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阶段,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通知书》(浙检民监﹝2021﹞34 号)
2、《抗诉申请书》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10]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德清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
德清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文旅”)出具的《告知函》,
获悉德清文旅于 2022 年 1 月 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2,000,00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97%,累计减持比例超过 1%。现将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德清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武康街道沈长圩街 5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7 日
股票简称 佐力药业 股票代码 30018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200 1.97%
合 计 1,200 1.9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329.68 7.11 3,129.68 5.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29.68 7.11 3,129.68 5.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4]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
代码:300181,证券简称:佐力药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
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及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1-058),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8] (300181)佐力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
合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潘斌先生、王萍先生、朱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有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65.68 万元人民币收购俞寅先生持有浙江拓普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药业”)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拓普药业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俞有强先生、郑学根先生、王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300181)佐力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此次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收购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公司监事亲属违规买卖股票暨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违规买卖股票暨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谈欣女士 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违规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公司监事谈欣女
士的父亲谈伟荣先生在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知悉后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谈伟荣先生股票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 交易金额(元)
2021 年 11 月 3 日 买入 32,600 7.66 249,716
2021 年 12 月 24日 卖出 56,400 10.18 574,152
谈伟荣先生为公司监事谈欣女士之直系亲属,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卖出价 10.18 元/股—买入价 7.66 元/股)×
交易数量 32,600 股=82,152 元。
二、本次短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谈欣女士及其亲属积极 配合核查、主动纠正。
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补救措施如下: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 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监事谈欣女士父亲谈伟荣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谈伟荣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2、谈伟荣先生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的判断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谈欣女士事先并不知晓其父亲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3、谈欣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其亲属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监事谈欣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违规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到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收购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公司拟以1,065.68万元人民币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药业”或“标的公司”)股东俞寅先生持有拓普药业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拓普药业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俞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之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俞有强先生、郑学根先生、王建军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姓名:俞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5211986********
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
俞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之子,俞寅先生为公司 关联方,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04459653Q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南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姚凤鸣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07 月 06 日
营业期限:1999 年 07 月 0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原料药(聚卡波非钙)医药中间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主要业务
拓普药业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拓普药业拥有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药证书》、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以及分别取得日本、韩国的官方认证和美国FDA认证。
(三)财务情况
拓普药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8,897,214.75 81,208,324.75
负债总额 29,431,046.18 24,957,376.86
净资产 49,466,168.57 56,250,947.89
营业收入 45,017,131.54 59,401,651.17
营业利润 7,086,326.47 7,565,257.70
净利润 6,142,251.42 6,112,060.20
(四)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股份比例(%)
1 姚凤鸣 1600 40
2 左琦 640 16
3 应子昂 400 10
4 浙江德清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10
5 俞寅 320 8
6 周涛 240 6
7 陆永明 200 5
8 王保如 80 2
9 张陈 80 2
10 王毅 40 1
合 计 4000 100
(五)权属情况
公司本次收购俞寅先生所持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俞寅先生和标的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此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
字(2021)第 0703 号],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收益法确定的
市场价值 13,32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贰拾壹万元)作为拓普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增值 7,695.91 万元,增值率为 136.81%。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最终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065.68 万元。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由各方基于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俞寅
受让方: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及价款支付
2.1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拓普药业 320 万
股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 1065.68 万元(壹仟零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受让方同意按照前述约定受让标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前述拓普药业 320 万股股份。
2.2 在本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全部股份转让款计人民币
1065.68 万元支付给转让方账户。
2.3 因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而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双
方各自承担。
2.4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股份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产生的股息、红利和孳息等)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双方共同配合尽快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三)转让方承诺和保证
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转让方谨此向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3.1 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股份,并且,该标的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抵押或
任何其他第三人主张的权利。
3.2 转让方拥有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的一切必要
的权利、能力和授权。如果转让方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违反对转让方有约束力的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其法律责任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3.3 转让方保证,依据受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完整。
(四)受让方承诺和保证
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受让方承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购买标的股份,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五)协议终止
5.1 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
5.2 根据前款规定终止本协议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
知,并在通知中写明终止所依据的本协议项下条款。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本协议正式终止。
5.3 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协议终止造成协议一
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六)违约、违约责任与救济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及
本协议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本协议当事人对违约行为救济的弃权仅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当事
人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当事人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妨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形成新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获批的聚卡波非钙片用于缓解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的便秘症状(后期公司将围绕增加用于腹泻适应症进行二次开发),系《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版)品种,在美国、欧洲及日本得到广泛应用。该品种的获批进一步丰
富了公司的品种线,其与乌灵胶囊在消化科的应用有一定的协同效应,为公司重点培育的新品种。拓普药业为公司聚卡波非钙片原料药聚卡波非钙的唯一供应商,拓普药业属于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行业,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拓普药业生产的原料药聚卡波非钙达到国际标准。本次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加聚卡波非钙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完善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根据聚卡波非钙片的市场开拓、拓普药业的经营发展等情况决定后续增持拓普药业股份事宜。
此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以自有资金支付,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不会有大的影响,从长远
[2021-12-09]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聚卡波非钙片《药品注册证书》(受理号:CYHS1700537;证书编号:2021S0122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主要信息
药品名称:聚卡波非钙片
剂型:片剂
规格:0.5g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 类
药品有效期:36 个月
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13913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2026 年 11 月 29 日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
生产企业: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及标签按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公司的聚卡波非钙片以日本迈兰(Mylan)公司的 Polyful为对照药进行研
究开发,2017 年 11 月按新化药注册分类 3.1 类进行注册申报,本次获得注册批
准等同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聚卡波非钙片中的活性成分聚卡波非钙具有极为独特的生物化学性质,在酸性环境下可迅速脱钙,形成聚卡波非,在小肠或大肠的中性环境下显示了高度的吸水性,膨胀成为凝胶,保持消化道内水分,调节消化道内容物的输送,从而对便秘发挥治疗作用。
聚卡波非钙片用于缓解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的便秘症状。聚卡波非钙本身是一种惰性的、体内无吸收的高分子聚合物,长期的毒性实验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临床应用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聚卡波菲钙片在美国、欧洲及日本得到广泛应用,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近期颁布的《国家医保目录》(2021 年版)聚卡波非钙片再次被纳入其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聚卡波菲钙片的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品种线,其与乌灵胶囊在消化科的应用有一定的协同效应。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由于药品的生产经营受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新产品上市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0-27] (300181)佐力药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300181)佐力药业: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比上年同期增长:91.44%-110.58%
公司股东的 盈利:8,880.18 万元
净利润 盈利:17,000.00 万元–18,700.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乌灵胶囊、百令片、灵泽片三个核心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优势,坚持“稳自营、强招商、布零售、全模块”的营销策略,持续加大市场投入和终端医疗机构的开发覆盖。公司加强核心产品的学术研究和证据积累,截至本公告日,乌灵胶囊已累计进入《乌灵胶囊在心身相关障碍中的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等 36 个专家共识或临床指南。乌灵胶囊、百令片、灵泽片的营业收入均实现了较快增长,同时中药饮片业务经市场拓展和沉淀也取得一定的成效,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随着销量的增长,公司产能利用率得到提升,并通过技术创新、降本增效等活动的持续开展,产品成本进一步降低,营利
能力持续增强。
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利水平及营利质量的提升,公司的资金量更充裕,贷款规模有所降低,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降低。
3、2021 年度,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550-65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 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300181)佐力药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161元
每股净资产: 3.692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7%
营业总收入: 10.7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2亿元
[2021-10-18]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药业”)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西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中信银行西宁分行与珠峰药业之间
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3、债务人: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 2.2 条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7、其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约定主合同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如本条约定与其他条款约定冲突的,应以本条约定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7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1%,实际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2,5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1%,上述对外担保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10-08]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 5329 号),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原告陈欢的再审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
寄送的《应诉通知书》(【2020】浙 05 民初 85 号),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原告陈欢就合同纠纷事项向湖州中院提起诉讼,原告陈欢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佐力公司向原告陈欢支付股权转让款 77,979,000 元;2、判令被告佐力公司向原告陈欢支付违约金 24,329,448 元(以 77,979,000 元为基数,按照每天
万分之五的利率,自 2018 年 10 月 25 日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9 日,自 2020 年 7
月 10日起的违约金计算至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关于上述诉讼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收到湖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
决书》,驳回原告陈欢的全部诉讼请求。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诉状》,
原告陈欢不服湖州中院的判决结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 年 5月 7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陈欢的上诉,维持原判。原告陈欢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浙民终 312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2 月 8 日、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收到<上诉状>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裁定情况
陈欢的申请再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驳回陈欢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案件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如该事项有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8-06]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2021】最高法民申 5329 号)、《再审申请书》等文件,陈欢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欢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浙民终 312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
寄送的《应诉通知书》(【2020】浙 05 民初 85 号),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原告陈欢就合同纠纷事项向湖州中院提起诉讼,原告陈欢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佐力公司向原告陈欢支付股权转让款 77,979,000 元;2、判令被告佐力公司向原告陈欢支付违约金 24,329,448 元(以 77,979,000 元为基数,按照每天
万分之五的利率,自 2018 年 10 月 25 日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9 日,自 2020 年 7
月 10日起的违约金计算至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湖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陈
欢的全部诉讼请求。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诉状》,原告陈欢不服湖州
中院的判决结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
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陈欢的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2 月 8 日、2021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收到<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收到<民
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申请再审的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欢,男,1982 年 3 月 28 日出生,
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01**********510。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 388 号,法定代表人:汪涛,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陈欢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浙民终 312 号民事
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请求如下:
1、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 312 号民事判决书、浙江省湖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5 民初 85 号民事判决书;
2、裁定提审本案,并支持申请人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案件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未开庭阶段,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
2、《再审申请书》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5]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原质押 解除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 比例(%)
致行动人
俞有强 是 1,080,000 0.83 0.18 2016 年 7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252,470 0.19 0.04 2016 年 7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4,320,000 3.33 0.71 2016 年 7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1,003,113 0.77 0.16 2016 年 7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6,250,000 4.81 1.03 2016 年 7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1,453,807 1.12 0.24 2016 年 7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15,440,000 11.89 2.54 2016 年 7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8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3,594,521 2.77 0.59 2016 年 7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8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3,850,000 2.96 0.63 2016 年 8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886,028 0.68 0.15 2016 年 8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12,060,000 9.28 1.98 2016 年 8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16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2,810,061 2.16 0.46 2016 年 8 2021 年 8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16 日 月 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 53,000,000 40.80 8.71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控股股 占其 占公 否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为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 股份 股本 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 押
一致行 (%) (%) 股
动人
浙股(杭州)
俞有强 是 43,000,000 33.10 7.07 否 否 2021 年 8 解除质 企业管理有 融资
月 5 日 押之日 限公司 担保
合计 - 43,000,000 33.10 7.07 -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占其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占公司 占未
持股数量 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质押
名称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 比例
俞有强 129,890,463 21.34% 90,000,000 69.28 14.79 0 0.00% 0 0.00%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
分未包含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
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不存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俞有强先生所持股份没有业绩补偿义务,未发生平仓风险,不存在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2021-07-28] (300181)佐力药业: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5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106.13 %–118.95%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6,236.96 万元
盈利:12,856.00 万元–13,656.00 万元
3、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7月1日-9月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32.64%-57.91%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166.35 万元
盈利:4,200.00 万元–5,000.0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继续坚持“一体两翼”的战略目标和“稳自强、强招商”的营销策略,核
心产品乌灵系列、百令片保持销售旺势,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同时中药饮片业务努力拓展市场初见成效,中药饮片系列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随着销售量的增加,公司安排加大生产规模,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产品成本较去年同期显着降低;
2、随着公司营利水平及营利质量的持续提升,公司的资金量更充裕,贷款规模有所降低,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显着降低;
3、2021 年 1-9 月,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
响金额约为 470-57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7月28日
[2021-07-28]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
式回购部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原质押 解除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俞有强 是 1,180,000 0.91% 0.19% 2016 年 7 2021 年 7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6,830,000 5.26% 1.12% 2016 年 7 2021 年 7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4,720,000 3.63% 0.76% 2016 年 7 2021 年 7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16,890,000 13.00% 2.78% 2016 年 7 2021 年 7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6 日 月 2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4,200,000 3.23% 0.69% 2016 年 8 2021 年 7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2 日 月 2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俞有强 是 13,180,000 10.15% 2.17% 2016 年 8 2021 年 7 上海海通证券资
月 16 日 月 22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 47,000,000 36.18% 7.71% - - -
注: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正在办理再质押手续,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俞有强先生股份再质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占未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名称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限售和冻结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数量 股份
比例
俞有强 129,890,463 21.34% 53,000,000 40.80% 8.71% 0 0.00% 0 0.00%
注:1、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
售部分未包含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28] (300181)佐力药业: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7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300181)佐力药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22元
每股净资产: 2.969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2%
营业总收入: 6.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656.07万元
[2021-07-28] (300181)佐力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控股股 占公 否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为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 持股份 股本 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 押
一致行 (%) 股
动人
浙股(杭州)
俞有强 是 47,000,000 36.18 7.72 否 否 2021 年 7 解除质 企业管理有 融资
月 27 日 押之日 限公司 担保
合计 - 47,000,000 36.18 7.72 -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比例 数量 份限售和 占已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比例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俞有强 129,890,463 21.34% 100,000,000 76.99% 16.43% 0 0.00% 0 0.00%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中限售部分未包含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0.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71%,对应融资余额为 1.46 亿元。俞有强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俞有强先生所持股份没有业绩补偿义务,未发生平仓风险,不存在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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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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