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1.25)
[2022-01-25] (300180)华峰超纤: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000 万元–6,000 万元 亏损:48,389.5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000 万元–3,000 万元 亏损:53,559.65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资产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公司经营受到宏观环境影响,遇到了较大的挑战。超纤业务方面,从收入端看,全球疫情对消费的遏制,使得公司产品的需求增速放缓;从成本端看,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影响了2021年的毛利率和净利润水平。
虽然遇到了重重困难,但公司坚持进一步深化市场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品牌价值提升,争取汽车、鞋品、服装、外贸市场多点突破,坚定扎实地迈向高质量发展。公司新成立的汽车事业部,2021年获得的定点项目数量和质量均再创新高,给未来汽车业务的中长期规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子公司威富通方面,国内餐饮娱乐等消费不振使得威富通传统的移动支付分润业务收入与去年基本持平,而新开拓的信用付业务和对银行的技术服务收入取得了较为可观的增长,使得子公司威富通净利润同比企稳回升。
由于威富通业绩未能达到上一年的评估预测值扣非后净利润4832万,经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公司预评估,本次华峰超纤合并威富通形成的商誉资产组预估值约为6.8-7亿元,商誉减值额约为1.3-1.5亿元。因本预评估数据仅在企业预测的基础上结合上一次减值测试的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判断后确定,最终的商誉资产组评估值尚需评估师履行完善的评估程序后进行确定,可能会与目前的预估值存在一定的偏差,请投资者以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最终数据为准。
预计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000万元(威富通商誉减值金额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醒
1、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10]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或“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继续申
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向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并由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根据江苏超纤的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江苏超纤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同时将综合授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36,000万元,并由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董事会授权江苏超纤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资金成本最低、方案最优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启东吕四港经济以开发区石堤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产业用非织造布超纤材料、海岛型超细纤维、超细纤维(除危险化学品)生产、研发和销售,一般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为2,185,068,639.14元,净利润为219,101,713.00元,净资产2,502,769,806.82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营业收入为2,264,876,060.95元,净利润为130,306,627.72元,净资产2,633,076,434.54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6,000万元整。
2、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五年。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会董事认为:江苏超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超纤继续申请综合授信且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之事宜,是基于江苏超纤的生产经营所需,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126,78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江苏超纤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2022-01-10] (300180)华峰超纤: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胡忠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议,认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同时将综合授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36,000万元,并由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符合全资子公司江苏超纤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7日
[2022-01-10] (300180)华峰超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人数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尤小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向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并由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根据江苏超纤的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江苏超纤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同时将综合授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36,000万元,并由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董事会授权江苏超纤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资金成本最低、方案最优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议案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2021-12-21]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鲜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书》。2021年12月20日,股东鲜丹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53,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即2021年12月20日),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05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
名称 方式 (元) (股) (股) 比例(%)
鲜丹及
大宗
其一致 2021年12月20日 4.79 8,853,500 88,052,953 4.999997
交易
行动人
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96,906,453 5.502734 88,052,953 4.999997
鲜丹及其 其中:无限售条
一致行动 件股份 22,606,612 1.283693 13,753,112 0.780956
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299,841 4.219040 74,299,841 4.219040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上述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后发行的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后,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4、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2021-12-21] (300180)华峰超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峰超纤
股票代码:300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月路XX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2809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玄元科新 1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玄元新科 126 号 指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26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华峰超纤、上市公司 指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上市公司股份 8,853,500 股,减持后,鲜丹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8,052,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鲜丹
姓名 鲜丹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0619730820****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月路XX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2809室
注册资本:112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郭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34747407X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5-07-2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及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2020年1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
协议,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本次减持的主要目的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的股份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本次权益变动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
名称 方式 (元) (股) (股) 比例(%)
鲜丹及
大宗
其一致 2021年12月20日 4.79 8,853,500 88,052,953 4.999997
交易
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即2021年12月20日),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05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906,453股,占公司总股本 5.50273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05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6,406,455 4.906502 77,552,955 4.403765
鲜丹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2,106,614 0.687462 3,253,114 0.1847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299,841 4.219040 74,299,841 4.219040
玄元新科 合计持有股份 10,499,998 0.596232 10,499,998 0.596232
126号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0,499,998 0.596232 10,499,998 0.5962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96,906,453 5.502734 88,052,953 4.9999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77,552,95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403765%,其中74,299,841股为限售股;玄元新科126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99,99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96232%,其中0股为限售股。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052,95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7%。鲜丹先生和玄元新科126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鲜丹先生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
名称 方式 (元) (股) (股) 比例(%)
大宗
鲜丹 2021年12月8日 4.72 10,610,000 86,406,455 4.906502
[2021-12-09]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5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累计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鲜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获悉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现将其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
名称 方式 (元) (股) (股) 比例(%)
鲜丹 2020年7月15日 9.88 3,000,000 119,566,453 6.7895
及其 2020年7月27日 6.57 10,000,000 109,566,453 6.2216
大宗
一致
交易 2021年1月18日 6.05 2,050,000 107,516,453 6.1052
行动
人 2021年12月8日
4.72 10,610,000 96,906,453 5.5027
1、2019年5月6日,鲜丹先生通过竞价交易以每股14.37元增持2,000,000股。
2、2020年12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鲜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了股份内部转让,分别转让了5,645,548股和4,854,450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7,306,590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为1,761,060,155股,上述持股比例均以此最新总股本数计算。
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二、股东持股比例累计减持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月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7日、2021年1月18日、2021年12月8日
股票简称 华峰超纤 股票代码 30018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是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3,000,000 0.1704
A股 10,000,000 0.5678
A股 2,050,000 0.1164
A股 10,610,000 0.6025
合计 25,660,000 1.457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本次变动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注:“本次变动”指本次变动信息披露)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2,566,453 6.9598 96,906,453 5.5027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30,641,613 1.7400 22,606,612 1.28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924,840 5.2198 74,299,841 4.219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是□ 否■
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 否■
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 不适用
一步说明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如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最新股本总数计算。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2021-11-23]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
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潘利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利军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潘利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利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利军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潘利军先生原定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截止本公告日,潘利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利军先生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离职后 6 个月内以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持股相关限制性规定。
潘利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潘利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建立投资者联络站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立投资者联络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设立的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保持着公开、透明、高效的互动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公司投资者联络站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联络站地址
联络站设在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上海华峰超
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二、联络站收集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方式
1、电话收集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将意见和建议告知投资者联络站,电话:021-57243140
2、电子邮箱收集
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投资者联络站
电子邮箱:chengmign2003@126.com;fu.juan@huafeng.com
3、现场收集
投资者可将书面意见和建议投放至公司投资者联络站现场意见收集箱
4、邮寄收集
投资者可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公司投资者联络站
5、其他方式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中国投资者网站:http://www.investor.org.cn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2021-10-27]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7,306,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不存在
质押、冻结、高管 75%锁定等情形,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57,30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超纤”)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500.00 万股(含本数),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股) 股份性质
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7,306,590 首发后限售股
合计 57,306,59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0246),其已受理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
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
股本由 1,703,753,565 股增至 1,761,060,155 股。
截止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761,060,15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数量为 394,983,4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3%。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相关承诺主要内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0 年 9 月 22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将遵
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之股份认购协议》,自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部转让 所认购的 57,306,590 股新股。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 露之日,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股份的 股东严格履行 上述承诺 , 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亦无后续追加承诺。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7,306,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不
存在质押、冻结、高管 75%锁定等情形,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57,306,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限售的股东共 1 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需严
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 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售股中高管 售股中质
总数(股) (股) 量(股)① 锁定数(股) 押、冻结股
(股)②
中国华融资
1 产管理股份 57,306,590 57,306,590 57,306,590 0 0
有限公司
合计 57,306,590 57,306,590 57,306,590 0 0
注:①“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高管 75%
锁定等情形后的股份。
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质押、冻结股数”为截止 2021 年10 月 25 日的数据。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减(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4,983,404 22.43 -57,306,590 337,676,814 19.17
高管锁定股 110,623,689 6.28 0 110,623,689 6.28
首发后限售股 57,306,590 3.25 -57,306,590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227,053,125 12.89 0 227,053,125 12.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6,076,751 77.57 57,306,590 1,423,383,341 80.83
三、总股本 1,761,060,155 100 0 1,761,060,155 1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300180)华峰超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4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人数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尤小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同意:9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2021-10-26] (300180)华峰超纤: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胡忠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2021-10-26] (300180)华峰超纤: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2.97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3%
营业总收入: 31.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7亿元
[2021-10-26]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部分内容填报有误。以下更正不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具体如下:
1、“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60.26% 0.02 -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60.26% 0.02 -66.67%
更正后: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66.67% 0.09 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66.67% 0.09 0%
2、“四、季度财务报表”之“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 0.06
更正后: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 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 0.09
除以上补充更正外,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2021-10-14] (300180)华峰超纤: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4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比上年同期变动:-5%—0%
盈利:15,831.82万元
净利润 盈利:15,040.23万元—15,831.82万元
其中,第三季度(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业绩变动情况:
项目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与上年同期变动:-68.99%—60.90%
盈利:11,119.83万元
净利润 盈利:3,447.99万元—4,347.99万元
注:上表中“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业绩预告期内,各化工上游原材料持续高位,影响了下游中小企业的盈利水平,而终端中小企业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和海运价格高企的双重压力,开工率下降,普遍处于清库存状态,下单意愿不强。九月福建疫情,莆田仙游、泉州泉港、厦门同安等列为高风险地区,当地许多鞋厂处于停工停产隔离状态,物流进出受到管制,导致福建方向发货量下滑。公司第三季度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下游需求下降双重压力,业绩同比出现大幅下降。第三季度威富通业务净利润基本保持稳定。
九月份以来国内多省份出现了较为严格的“双控”,公司启东厂区也受到了较为严格的开工限制,上海厂区生产正常,公司将部分订单转移至上海厂区生产,以保证可以按时交付。
2、业绩预告期内,预计1-9月非经常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37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24] (300180)华峰超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21-04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上海华峰超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301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4 日 9:15—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段伟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8,807,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7.31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21,779,3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1.2367%;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7,028,5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6.07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7,961,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6.1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32,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0.05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7,028,5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6.077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戴慧娟律师、王恩峰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合计持有股份 486,861,2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65%),未参与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 128,686,7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0%;
反对 1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4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840,3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878%;反对 1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2%;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戴慧娟律师、王恩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15]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举行2021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1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
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
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周五)下午 14:00——17:00 参加 “2021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段伟东先生、董事会秘书程鸣先生、财务总监蔡开成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2021-09-08] (300180)华峰超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37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1年 9月 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 方式向公司全 体董事发出了 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人数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尤小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按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加相关税费成本执行,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有利益增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将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关联董事尤小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江苏华峰超纤的项目进展及生产经营情况,为防止因银行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到账影响江苏华峰超纤的项目进度和生产经营,给江苏华峰超纤造成损失,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利率为0,期限3年,支持其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将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详见《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 同意:9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 同意:9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
[2021-09-08] (300180)华峰超纤: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年9月 7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胡忠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议,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财务资助利率遵循公允、合理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将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江苏华峰超纤的项目进展及生产经营情况,为防止因银行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到账影响江苏华峰超纤的项目进度和生产经营,给江苏华峰超纤造成损失,公司董事已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利率为0,期限3年,支持其业务发展。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将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详见《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7日
[2021-09-08]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峰超纤”)业务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全资子公司
江苏华峰超纤提供余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利率为 0,期限 3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 公司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启东吕四港经济以开发区石堤大道 9 号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15 日
经营范围:产业用非织造布超纤材料、海岛型超细纤维、超细纤维(除危险化学品)生产、研发和销售,一般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皮革制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为 2,185,068,639.14 元,净利润为
219,101,713.00 元,净资产 2,502,769,806.82 元。(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营业收入为 1,361,596,248.54 元,净利润为
95,312,340.51 元,净资产 2,598,082,147.33 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江苏华峰超纤的项目进展及生产经营情况,为防止因银行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到账影响江苏华峰超纤的项目进度和生产经营,给江苏华峰超纤造成损失,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江苏华峰超纤提供财务资助,支持其业务发展。江苏华峰超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江苏华峰超纤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江苏华峰超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江苏华峰超纤在三年内提供余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利率为 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用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利率为 0,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8]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峰超纤”),公司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拟在 3年内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提供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利率为华峰集团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加相关税费成本,对该项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一致行动人(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
小燕、尤小玲、陈林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27,205,3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8%)表决权委托给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受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表决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 486,861,2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65%),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尤小平先生持有华峰集团 79.6308%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尤小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成立日期:1995 年 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38,68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68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1456357609
主营业务:无储存场所经营: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聚氨酯产品、聚酰胺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燃气经营;实业投资;化工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物业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尤小平 79.6308%
2 尤金焕 8.193%
3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2902%
4 尤小华 4.8861%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说明:华峰集团持有公司 27.6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
尤小平先生持有华峰集团 79.6308%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928,664.21 万
元,负债总额 1,614,676.99 万元,净资产 2,313,987.22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031,642.55 万元,净利润 336,705.30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
2、财务资助方式和期限: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3 年内有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及资助额度内可连续、循环使用。
3、利率:按华峰集团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加相关税费成本执行。
4、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江苏华峰超纤补充流动资金及经营发展,对江苏华峰超纤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
5、其他:对该项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的长期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按华峰集团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加相关税费成本执行,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有利益增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议案提交给我们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财务资助利率遵循公允、合理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利率按华峰集团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加相关税费成本执行,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8]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41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程鸣、符娟
电话:021-57243140
传真:021-57245968
电子邮箱:chengming2003@126.com、fu.juan@huafeng.com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
邮编:201508
2、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180”
2、投票简称“华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 ://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华峰超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序号 议案 同意 弃权 反对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1.00 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注:1、请股东在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划√;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不选视为弃权。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及以上的,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021-08-26] (300180)华峰超纤: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胡忠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申请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信用总量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申请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信用总量额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有效期为3年。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申请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信用总量额度,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该担保期限届满,根据江苏超纤的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江苏超纤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本次授信担保有利于江苏超纤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中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2021-08-26] (300180)华峰超纤: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人数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尤小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 9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申请不超过
4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信用总量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申请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信用总量额度,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有效期为3年。
表决结果: 同意: 9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该担保期限届满,根据江苏超纤的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江苏超纤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董事会授权江苏超纤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资金成本最低、方案最优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中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6)。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2021-08-26] (300180)华峰超纤: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949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营业总收入: 19.7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5亿元
[2021-07-19]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问询事项补充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问询事项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事项”后,公司董事会作了认真研究,现根据问询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分业务类型披露近两年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预测对比情况,并说明相关参数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威富通主要为客户提供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基于移动支付的数字营销和其他增值服务、软件技术开发及其他服务。
公司管理层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各业务类型营业收入、收
入增长率、毛利率和销售毛利等关键参数预测对比情况如下:
(注:期间费用、折现率等预测参数系威富通整体报表层面的指标,与各具体业务类型无直接紧密关联,故本次回复不再对比期间费用、折现率等指标,上述指
标的对比分析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 日“2021-027 号”《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 于年报问询函 回复的公告》。 )
1、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
未来预测关键参数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注 2)
营业收入 16,084.36 18,650.94 21,696.07 24,081.63 25,767.34 25,767.34
2019 年商誉
收入增长率 -8.37% 15.96% 16.33% 11. 00% 7.00% 0.00%
减值测试数
毛利率 75.74% 75.73% 75.78% 75.43% 75.43% 75.43%
据 A
销售毛利 12,181.70 14,124.27 16,442.31 18,164.98 19,436.53 19,436.53
2020 年商誉 营业收入 13,728.93 14,506.96 16,974.09 19,861.55 22,601.74 24,409.88
2020 年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注 2)
减值测试数 收入增长率 -21.79% 5.67% 17.01% 17.01% 13.80% 8.00%
据 B 毛利率 78.67% 77.79% 77.63% 77.48% 77.35% 77.34%
销售毛利 10,800.20 11,284.69 13,177.53 15,388.07 17,481.32 18,879.82
营业收入 -2,355.43 -4,143.98 -4,721.98 -4,220.08 -3,165.60 -1,357.46
收入增长率 -13.42% -10.29% 0.68% 6.01% 6.80% 8.00%
差异(B-A)
毛利率 2.93% 2.06% 1.85% 2.05% 1.92% 1.91%
销售毛利 -1,381.50 -2,839.58 -3,264.78 -2,776.91 -1,955.21 -556.71
注 1:预测期为未来五年,五年以后进入永续期。
注 2:A 为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的 2020 年数据;B 为 2020 年实际数据。
(1)营业收入对比分析
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收入较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的未来同期收
入均出现较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如下:
1)新冠疫情于 2020 年 1 月在全国爆发,2019 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公
司管理层虽然考虑到新冠疫情可能的影响,并预计 2020 年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
收入出现大约 8.37%的负增长。但是基于国内疫情在 2020 年 4 月份逐步得到控制,
公司管理层预计新冠疫情的影响将很快消除,疫情过后社会消费将迎来快速恢复。2019 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公司管理层未能准确预测新冠疫情的长期性影响,导致 2020 年移动支付分润业务实际收入低于原预测收入。
2)2020 年有关部门对支付行业持续的从严监管,威富通服务的部分客户进行
自查及业务调整,从而对预期营收的达成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2020 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支付受理
终端相关业务管理,维护支付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跨境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定义及申请流程,出台了相关监管政策(或征求意见稿),主要监管政策包括:《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推出了多项针对金融科技领域的强监管政策(或征求意见),以遏制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盲目扩张和滥用杠杆风险。主要监管政策包括:《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
威富通的主营业务是基于移动支付分润的技术服务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衍生增值
业务,2020 年相关监管政策对威富通客户的业务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威富通的业务发展。
行业的严监管政策对威富通影响较大的具体业务包括:
①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
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收入系根据消费者移动支付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技术服务费,受政策影响,银行严格按监管要求执行系统回迁,并提升了业务门槛,清退了大量商户,从而影响银行整体移动支付交易金额,对威富通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收入预期的达成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②数字营销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
随着威富通部分客户的即期业务发展受到行业监管政策的影响,威富通的数字营销和其他增值服务业务也相应受到一定不利影响。例如: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客户业务推广速度降低,数字营销需求有所调整,对威富通数字营销业务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收入增长率对比分析
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的未来收入增长率在短期内较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
预测的收入增长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和政府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的影响仍在持续,公司预计短期内收入增长率将有所放缓。
但是基于移动支付行业未来发展空间仍相对较大,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收入在未来中长期仍将保持持续增长。
(3)毛利率对比分析
未来预测期间的毛利率系根据过往三年的实际平均毛利率为基础进行预估。
2020 年度,威富通管理层通过加强成本管理等方式使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的
毛利率较历史同期略有增长。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的未来毛利率较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的未来毛利率略有增长,具备合理性。
(4)销售毛利对比分析
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未来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收入的销售毛利较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的未来同期销售毛利减少,根本原因是由于受新冠疫情的长期影响和政府监管政策的加强引起的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收入减少所致。
综上所述,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业务 2020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管理层关键
参数预测与 2019 年度预测的差异,是不同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的影响导致的,具备合理性。
2、数字营销和其他增值服务
数字营销和其他增值服务是威富通基于移动支付领域积累的丰厚客户资源和自
身技术实力,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数字营销、数字资产、分期业务等增值服务,即为客户提供“支付带来的叠加价值”。数字营销和其他增值服务未来预测关键参数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注 2)
营业收入 9,420.26 16,706.62 20,907.93 24,761.67 26,494.99 26,494.99
2019 年商誉
收入增长率 169.80% 77.35% 25.15% 18.43% 7.00% 0.00%
减值测试数
毛利率 98.19% 97.98% 98.13% 98.19% 98.19% 98.19%
据 A
销售毛利 9,249.48 16,369.82 20,517.24 24,312.37 26,014.25 26,014.25
营业收入 29,795.37 39,303.40 40,892.23 42,884.12 44,751.37 45,487.60
2020 年商誉
收入增长率 753.35% 31.91% 4.04% 4.87% 4.35% 1.65%
[2021-07-12] (300180)华峰超纤: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125% - 155% 4,711.99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0,601.97万元 –12,015.57万元
注:上表中“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随着疫情可防可控,国内经济延续平稳恢复势头,外贸市场也逐渐向好,公司抢抓市场机遇,超纤业务出货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较前年同期也有明显的提升,驱动了公司的业绩增长。但由于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虽然公司上半年先后进行了三轮市场提价,原材料成本上升依然挤压了公司的利润空间。
2、报告期内,威富通业务也逐渐恢复,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也有明显提升。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3,5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2021-06-18]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质押提前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日,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1,230,000股质押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 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2020 年 12 月 28 日,持股 5%以上股东鲜丹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6%(含本数)给私募基金产品——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 126 号”),同时鲜丹先生与该支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2021 年 2 月 4 日,持股 5%以上股东鲜丹将其质押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部分股份 18,550,000 股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 / www.cni 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 年 4 月 20 日,持股 5%以上股东鲜丹将其质押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部分股份 8,200,000 股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 // www.cni nf o.c 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近日,持股 5%以上股东鲜丹将其质押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股份提
前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起始日 质押日
一致行动人
2021.6.1 海通证券
鲜丹 否 14,480,000 14.93% 0.82% 2020.12.2 7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14,480,000 14.93% 0.82% —— —— ——
注: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股东鲜丹及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 126 号所持
股份质押股份情况:
股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司总 占已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股本 限售和冻结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称 比例 数量 股份 数量 比例
比例
鲜 97,016,455 5.51% 14,480,000 0 0 0 0 0 74,299,841 76.58%
丹
玄
元
科 10,499,998 0.60% 0 0 0 0 0 0 0 0
新
126
号②
合 107,516,453 6.11% 14,480,000 0 0 0 0 0 74,299,841 76.58%
计
注:①上表中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董监高限售股。
②玄元科新126号指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基金最终受益人为鲜丹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先生,因家庭资产规
划需要,与该支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
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日
[2021-06-17] (300180)华峰超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2021-026)。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上海华峰超纤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301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 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段伟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90,939,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33.5559%。
510,361,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28.98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578,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4.57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1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231,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4.7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53,8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0.1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0,578,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61,060,155 股的 4.575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戴慧娟律师、王恩峰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6,009,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57%;
反对 4,773,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78%;弃权 股 156,8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01,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764%;反对 4,773,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52%;弃权 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6,009,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57%;
反对 4,773,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78%;弃权 股 156,8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01,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764%;反对 4,773,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52%;弃权 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6,009,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57%;
反对 4,773,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78%;弃权 股 156,8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01,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764%;反对 4,773,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352%;弃权 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4%。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6,025,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85%;
反对 4,756,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50%;弃权 股 156,8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18,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965%;反对 4,756,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151%;弃权 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6,076,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71 %;
反对 4,706,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64%;弃权 156,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8,368,9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573%;反对 4,706,2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543%;弃权 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685,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10 %;
反对 5,240,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67%;弃权 13,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7,978,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80%;反对 5,240,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958%;弃权 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620,2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999%;
反对 5,308,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83%;弃权 1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7,912,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90%;反对 5,308,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77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6,279,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03%;
反对 4,655,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78%;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8,565,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32%;反对 4,655,6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936%;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戴慧娟律师、王恩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2021-06-01] (300180)华峰超纤: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364 号《关于对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核查,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予以回复,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问询函问题 1“你公司因 2017 年 6 月收购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威富通”)形成商誉 17.33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威富通累计业绩承
诺完成率为 97.55%。2018 年至 2020 年,威富通营业收入分别为 3.23 亿元、2.4
亿元、4.7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 1.49亿元、5,974.69 万元、2,362.49 万元,你公司分别对收购威富通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8,426.13 万元、6,883.48 万元、75,163.85 万元,报告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8.29 亿元。威富通的主要业务系为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商户等移动支付行业的主要参与方提供技术加营销的一站式行业解决方案,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你公司在近三年年报中均披露,“断直连”政策对威富通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但威富通一直积极进行业务转型,谋求与银联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宽市场,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1)请结合近三年威富通实行业务转型的具体情况及进展,相关新业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条件、对威富通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威富通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净利润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净利润下滑趋势是否持续,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你公司在对威富通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预测其未来五年收入增长
率分别为 17.26%、36.49%、20.13%、14.67%、7.00%;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预测其未来五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23.04%、7.41%、8.24%、7.18%、3.86%。
请你公司详细列示 2020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资产组认定及其变动情况,关键假设和方法及其变动情况,收入预测及其他关键参数情况及其与前期预测及关键参数的异同,并说明假设及参数选取的合理性,同时结合威富通过往经营情况、行业竞争情况、主要客户需求变化、盈利前景等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威富通未来是否仍存在较大商誉减值风险,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3)请结合以上情况说明你公司前期是否存在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近三年威富通实行业务转型的具体情况及进展,相关新业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条件、对威富通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1)近三年威富通实行业务转型的具体情况及进展
威富通主要为客户提供移动支付分润技术服务、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基于移动支付的营销推广和其他增值服务。
威富通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移动支付分润业务 13,728.93 17,553.62 27,668.39
软件开发服务 3,459.46 2,589.45 1,815.05
营销及增值服务 29,795.37 3,491.56 1,341.01
其中:移动营销服务 24,660.14
分期业务 3,460.33 1,207.29
其他增值业务 1,674.90 2,284.27 1,341.01
其他收入 598.13 391.04 1,506.19
合计 47,581.90 24,025.67 32,330.64
从上表可以看出:
1)威富通的核心基础业务为移动支付分润业务,但是受断直连政策的影响,从2018 年起威富通服务客户数量出现减少,直接导致 2019 年度威富通处理的交易数据和移动支付分润业务营业收入的大幅下降。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尤其是 2020 年上半年社会零售消费交易额的下
滑,导致 2020 年上半年的移动支付服务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从 2020 年 5 月份开始,移动支付服务业务开始逐渐恢复,
并在 2020 年底基本上整体恢复到 2019 年的水平,2020 年度全年移动支付分润业
务整体上较 2019 年略有下滑。
基于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预计 2021 年及未来,移动支付服务
业务收入将相比较 2020 年度出现稳定增长。
2)软件开发服务收入主要系威富通为银行或其他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软件技术开发,近三年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3)营销及增值服务系威富通为应对断直连等不利政策的影响而探索开发的新业务
基于威富通与银行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威富通自身所掌握的数据清分系统和大量的终端商户资源,威富通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客户提供信用、分期、营销等其他服务。
营销及增值服务开始逐步开始显现效果,并实现了营业收入的较快速增长。截止目前,营销及增值服务的主要业务形态包括:分期业务、移动营销服务业务等。
①分期业务情况
威富通与支付宝合作,在消费者使用支付宝花呗消费支付时,向消费者积极推广支付宝分期业务。根据消费者实际使用分期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支付宝收取服务费。目前威富通也在积极探索与其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合作。
②移动营销服务业务情况
由于威富通在支付业务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终端商户资源,威富通利为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营销推广服务,帮助银行进行客户开卡或保持客户的活跃度的营销推广以及帮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营销服务。
营销活动完成后,威富通与客户、下游服务商进行对象结算,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
通过营销服务增加银行、保险公司与用户的接触渠道及频次,提升用户活跃度,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业务的提升,银行等客户具备较大的需求,故 2020 年度该业务出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当年度实现了大约 2.47 亿元的营业收入。
(2)威富通各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条件,对威富通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威富通主要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方法及该业务对威富通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如下:
1)移动支付分润业务
威富通为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银行、终端商户提供移动支付收单技术支持、账单结算等服务,按照终端商户实际发生的交易资金及签约费用率于交易实现的当天确认服务收入。
移动支付分润业务仍为威富通的核心业务,但是随着断直连等不利政策的影响,移动支付分润业务收入出现持续下滑,是导致威富通近三年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最主要原因。
2)技术开发服务
①软件技术开发
软件技术开发指威富通按照客户的需求开发软件。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营业收入。
②软件运营服务
软件运营服务指威富通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等服务,威富通在服务已经提供,并取得客户单位的服务确认单后确认营业收入。
近三年,威富通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整体上保持稳定且平稳上升,是公司传统业务的有效补充。
3)营销及增值服务
威富通基于移动支付领域积累的丰厚终端客户资源和自身技术实力,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营销、信用等增值服务,即为客户提供“支付带来的叠加价值”。
威富通根据与客户的约定和服务的完成情况,与客户结算时确认营业收入。
营销及增值服务业务是威富通为应对断直连等不利政策的影响而探索的新的业务增长点,随着 2019 年和 2020 年的不断摸索,营销及增值服务收入逐渐增长,对威富通经营业绩带来有益的影响。
(3)2020 年度威富通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净利润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及
合理性
2020 年度威富通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净利润持续大幅下滑的最主要原因
如下:
1)移动营销服务收入毛利率相对较低
2020 年度威富通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营销及增值服务-移动营销
为 2.29 亿元,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下滑大约 4.59%,下滑原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
的影响,移动支付分润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导致。
移动营销服务收入的快速增长虽然推动了威富通营业收入的增加,但是由于移动营销服务收入的销售毛利率仅有约 3.07%,该业务仅为公司带来约 758 万元的销售毛利。
2)威富通人员成本出现较大幅度增加
由于传统的移动支付分润业务已进入稳定发展期,为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为企业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威富通通过人员扩招,提升工资水平等方式吸引更多人才,维持并提高威富通的创新能力。
威富通 2019 年底公司在册员工约 372 人,2020 年底公司在册人员约 478 人,
人员的大幅增加,导致威富通的成本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
综上所述:威富通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主要是低毛利的移动营销服
务的增加,而威富通的人力等成本出现快速的增长,导致威富通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虽然出现同比大幅增长但净利润持续大幅下滑,具备合理性。
(4)威富通净利润下滑趋势是否持续,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 年支付运行体系报告》,全国银行账户数量同
比增长 10.43%,非现金支付业务交易金额和交易笔数分别同比增长 6.18%、7.16%,支付系统业务量保持增长,全国支付体系运行总体平稳。其中,银行卡消费金额自二季度开始逐季增长,第四季度环比增长 4.12%,全年微降 0.42%,消费发生金额
116.66 万亿;全年移动支付业务 1232.2 亿笔,发生金额 432.16 万亿,分别同比增
长 21.48%和 24.5%。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数据发布报告》
数据预测分析,2020 年第 3 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增长至 6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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