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邦30017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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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59250.00万元至-122500.00万元 (公告日期
:2022-01-25)
3)定于2022年3 月7 日召开股东大会
4)定于2022年2 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
5)02月25日(300178)*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
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18年12月04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34766.54万 同比增:18.65% 营业收入:13.94亿 同比增:5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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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700│ -0.3500│ -0.1210│ -1.7055│ -0.7000
每股净资产 │ -0.0371│ 0.1783│ 0.4044│ 0.5303│ 1.537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702│ 1.7703│ 1.7760│ 1.7779│ 1.778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2152│ -3.0010│ -2.7719│ -2.6513│ -1.645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98.9400│-34.4900│-122.8000│-36.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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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639│ -0.3497│ -0.1206│ -1.7014│ -0.6932
每股净资产 │ -0.0371│ 0.1778│ 0.4033│ 0.5291│ 1.533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7702│ 1.7703│ 1.7760│ 1.7779│ 1.778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2152│ -3.0010│ -2.7719│ -2.6513│ -1.645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96.6339│-29.9115│-321.5769│-45.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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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ST腾邦 代码:300178 │总股本(万):61650.83 │法人:钟百胜
上市日期:2011-02-15 发行价:21.9│A 股 (万):58751.37 │总经理:段乃琦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899.46│行业:商务服务业
电话:86-755-83663222 董秘:周静│主营范围: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为主,并提
│供酒店预订,商旅管理和旅游度假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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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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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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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5700│ -0.3500│ -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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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7055│ -0.7000│ -0.2900│ -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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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2.5758│ -0.2200│ -0.0600│ 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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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756│ 0.4800│ 0.3700│ 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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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5000│ 0.3800│ 0.2900│ 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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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300178)*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9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3.1 条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易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因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向周世平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五)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因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2月 28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腾邦”,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30017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ST 腾邦;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3.股票代码:300178;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业务受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和腾付通续展中止审查的双重影响,业务量萎缩,目
前日均交易额由 2021 年 1 月份的 10.6 亿元下降到 2022 年 1 月份的 1.71 亿元,
仅为同期的 16.10%,2021 年 2 月份的 11.24 亿元下降到 2022 年 2 月份的 1.36
亿元,仅为同期的 12.10%,日均交易额同比下降超过 80%。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收入 13.94 亿元,2021 年前三季度腾付通实现营业收入 13.65 亿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收入比例97.94%。腾付通交易额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重整程序以及腾付通《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预计无法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受此影响的腾付通业务量萎缩情况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根据《上市规则》第 9.4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正在开展重整事宜,公司全资子公司腾付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向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提出中止《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审查工作,待行政许可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及时向人民银行提交恢复续展申请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
于子公司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168、2021-170)。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
院”)提交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决定书》,
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
的《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不予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2021 年 12 月20 日,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递交《民事上诉状》,申请广东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令深圳中院依法审理该案件,公司目前正全力推进破产重整上诉工作,广东高院是否支持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的上诉请求,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重整进度及是否能够重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债权人深圳市联日照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日照耀”)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深圳中院”)提交预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收到深圳中院的《决
定书》(2020)粤 03 破申 504、505、507 号,深圳中院决定对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
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2021 年 12 月 15 日,腾邦集团收到
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 03 破申 505 号,深圳中院对债权人联日
照耀提出对腾邦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予受理。腾邦集团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收到深圳中院寄来的联日照耀提起的《上诉状》,联日照耀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令深圳中院依法审理该案件。该上诉后续还需广东高院立案及审理,广东高院是否支持联日照耀的上诉请求、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900.00 万至-116,870.0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业
绩预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2-009)。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果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时触及《上市规则》10.3.10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敬请广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深圳中院提交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决定书》等法律文件,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
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
裁定书》(2021)粤 03 破申 250 号,因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司重整的无异议函,且已超过预重整期间,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的破产重
整申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向广东高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该上诉
后续还需广东高院立案及审理,广东高院是否支持公司的上诉请求、本案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0720211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5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因公司正在开展重整事宜,公司全资子公司腾付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人民银行提出中止《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审查工作,待行政许可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及时向人民银行提交恢复续展申请报告,腾付通《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中止审查事项进展及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300178)*ST腾邦: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6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陈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陈发先生仍担任公司法务部总监职务。
鉴于陈发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发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陈发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原定任期至第五监事会届
满之日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止。
陈发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300178)*ST腾邦: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8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于 2015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 2018 年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延续三年。
本次系腾付通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近日腾付通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44206584,
发证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腾付通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将连续三年(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腾付通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有利于降低公司税负,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206584)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300178)*ST腾邦: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7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166),公司 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该上诉后续还需广东高院立案及审 理,广东高院是否支持公司的上诉请求、本案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900.00 万
至-116,8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009、2022-02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
字 00720211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
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诉讼、仲裁进展及新增情况公 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 案 被告、被 原告、 案号 诉讼、判决结果 涉案金额 最新
号 由 申请人 申请人 (万元) 进展
合 云南腾 (2020) 1.被告腾邦国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
1 同 腾邦国 邦国际 云 01 本金 10,473,125.75 元及利息; 1,056.72 一审
纠 际、史进 航空旅 民初 2.被告史进对上述判决第一项中的借款本金 400.00 万元及 判决
纷 游有限 4130 号 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腾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公司 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3.驳回原告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94030 元,由被告腾邦
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 腾 邦
国际 2. 1.被告腾邦国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腾 邦 集 本金 7,500.00 万元及合同期内利息 458,290.63 元及罚息、
团 有 限 复利 456.65 元及逾期复利;
公司 3. 2.原告对被告腾邦国际持有的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
腾 邦 资 公司的 8.4933%股权享有质押权,并有权对处置该质押财产
产 管 理 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集 团 股 中国农 3.原告对被告腾邦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腾邦盐
合 份 有 限 业银行 (2020) 田港国际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享有质押权,并有
2 同 公司 4. 股份有 粤 03 权对处置该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588.48 一审
纠 腾 邦 旅 限公司 民初 4.被告腾邦集团有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判决
纷 游 集 团 深圳福 7143 号 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腾邦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百
有 限 公 田支行 胜对被告腾邦国际就本判决第 1 项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司 5.腾 任;前述五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腾邦国际追偿。;
邦 物 流 5.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的其他
集 团 股 诉讼请求;
份 有 限 6.案件受理费 419,979.0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公告费
公司 6. 1,100.00 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钟百胜注
1
1.腾邦 1.被告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旅游集 腾邦旅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款项 43,500 元及利息、律师费 5,350
团有限 游集团 元;
合 公司东 有限公 (2021) 2.被告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同 莞分公 司东莞 粤 0304 东莞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被告黄小彦对被 一审
3 纠 司 2.腾 石龙营 民 初 告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 4.99 判决
纷 邦旅游 业部、 42795 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集团有 石翠 号 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限公司 茵、周 4.本案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1,071.26 元,由原告负担 42.26
3.黄小 志光 元,三被告共同负担 1,029.00 元。
彦
小计 8,650.19 0.0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涉案金额最终以案件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注 1:上述案件 2 公司名下持有的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价值是 214,500,814.00 元。
二、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新增涉诉金额合计 1,319.92 万元)
序 案 被告、被 原告、 案号 诉讼请求 涉案金额 最新
号 由 申请人 申请人 (万元) 进展
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1.腾邦
旅游集
团有限
合 公司东 深圳市 (2021)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业务款项人民币
同 莞分公 海外国 粤 1971 22,400.00 元及逾期利息 1,157.72 元; 待开
1 纠 司 2.黄 际旅行 民初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二、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36 庭
纷 小彦 3. 社有限 33814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腾邦旅 公司 号
游集团
有限公
司
合 宁波启 (2022) 1.判令被告对广州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所负债务
2 同 腾邦国 航航空 粤 0304 本金 35489 元及利息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55 待开
纠 际 票务有 民初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庭
纷 限公司 4464 号
深圳市 (2021) 1.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合 福田投 粤 0304 2.判决被告支付租金 11,562,499.16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
3 同 腾邦国 资控股 民初 468,326.00 元、物业服务费用及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费用 1,305.48 待开
纠 际 有限公 60014 1,023,991.32 元; 庭
纷 司 号 3.判决原告无需退还租赁保证金;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深圳市 北京同
合 腾付通 城翼龙 (2022) 1.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风险保证金 7.5 万元及利息暂计
4 同 电子支 网络科 粤 0304 10381 元; 8.54 待开
纠 付科技 技有限 民初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庭
纷 有限公 公司 6442 号
司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
[2022-02-24](300178)*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4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向周世平的三笔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且预计无法在上述公告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4 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
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向周世平的三笔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且预计无法在上述公告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五)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7 月 24 日、8 月 25 日、9 月 24 日、10 月
29 日、11 月 26 日、12 月 24 日、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2021-117、2021-124、2021-140、2021-149、2021-154、2021-169、2022-011)。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中二笔借款公司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出的案件
《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7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2022-004)。另外一笔借款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所涉案件作出判决,担保责任尚未明确。
二、关于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担保事项。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债权人深圳市联日照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日照耀”)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深圳中院”)提交预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收到深圳中院的《决
定书》(2020)粤 03 破申 504、505、507 号,深圳中院决定对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
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2021 年 12 月 15 日,腾邦集团收到
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 03 破申 505 号,深圳中院对债权人联日
照耀提出对腾邦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予受理。腾邦集团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收到深圳中院寄来的联日照耀提起的《上诉状》,联日照耀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令深圳中院依法审理该案件。该上诉后续还需广东高院立案及审理,广东高院是否支持联日照耀的上诉请求、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9,900.00 万至-116,870.0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业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绩预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2-009)。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果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0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向深圳中院提交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决定书》等法律文件,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
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
裁定书》(2021)粤 03 破申 250 号,因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司重整的无异议函,且已超过预重整期间,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的破产重
整申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向广东高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该上诉
后续还需广东高院立案及审理,广东高院是否支持公司的上诉请求、本案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 00720211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该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5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持续开展。根据《上市规则》第9.8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300178)*ST腾邦: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5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现对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作第二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因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为
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由“腾邦国际”变更为“*ST 腾邦”。
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向周世平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
况,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工作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预计业绩亏损,期末净资产为负数。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22,500.00 万元–159,250.00 万元 亏损:104,892.31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47,500.00 万元–84,250.00 万元 亏损:110,554.5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60,000.00 万元–180,000.00 万元 54,507.53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58,300.00 万元–178,300.00 万元 42,385.87 万元
项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9,900.00 万元至-116,870.00 万元 32,618.11 万元
东的所有者权益
截至目前,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影响的消除工作仍在持续推进过程中,相关影响暂未完全消除。
三、其他提示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推进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9](300178)*ST腾邦: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3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于2022年3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3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桃花路 9 号腾邦集团大厦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提案编码 100 为总议案,对提案 1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
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的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方式:以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桃花路 9 号腾邦集团大厦 5 楼证券事务部,邮编 518038。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适时发布的防疫要求。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小花
电 话:0755-83663222
传 真:0755-83663222
邮 箱:tt@tempus.cn
通讯地址:中国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桃花路 9 号腾邦集团大厦 5 楼证券事
务部
邮编:518038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附件一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78。
2.投票简称:腾邦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提案编码 100 为总议案,对提案 1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
意见。
(2)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7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授权委托书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腾邦国际商业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2022-02-19](300178)*ST腾邦: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2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220043 号),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争取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4.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无异议;
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有效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6.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5)联系方式:0755-83249959
(6)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7)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70 人
(8)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4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2 人
(9)2021 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20,620.10 万元
(10)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421.98 万元
(11)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183.63 万元
(12)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13)2021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14)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21 制造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2021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5 制造业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N-7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M-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29.00 万元
(17)2021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09.70 万元
(18)2021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19)2021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 2021 年度年末数:1490.78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执行良好。
4.备案信息
2020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名单及基本信息(截止 2020 年 10 月 10 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获得从事证券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详情请查阅中国证监会公示的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1601013/content.shtml)。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讯,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自 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强,2014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
于 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自 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谌友良,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9 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
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关事项。公司将与鹏盛会计师事所签署业务合同,公司管理层将根据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关事项,预计不超过2020 年度审计费用 30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有效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鹏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紧急)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促进第三方机构履行其勤勉尽责的职能,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紧急)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9](300178)*ST腾邦: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O21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1 年年
度审计工作需要,为不影响年报审计的及时性,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
条规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紧急通知,并于本次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月 18日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独立董事郭志芹女士、彭丽芳女士、徐德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百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有效沟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关事项。预计不超过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300 万元。
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3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紧急)会议决议;
5.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2](300178)*ST腾邦:关于公司董事长、实控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控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 腾邦 公告编号:2022-020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控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
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董事长、实控人钟百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3,108,003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1.78%,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 ,公司控股
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实控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127,995,93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6%。
2.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 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 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于近日通 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到,公司董事长、实控人钟百胜先生与万向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
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3/ ——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公司董事长、实控人 钟百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3,108,003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1.78%。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标记/拍卖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等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拍卖人等
一致行动人 类型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控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钟百胜 是 3,108,003 21.78% 0.50% 否 2022 年 3 月 2022 年 3 月 万向信托股 司法
22 日 23 日 份有限公司 诉讼
二、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物的详情:
股票名称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78)
拍卖依据 (2021)粤 03 执 3060 号
承办法官 马黎
法官助理 温济微
股票代码 300178
股票性质 无限售流通股
股票数量 3108003 股
拍品现状 评估价值 5532245.34 元
起拍价 5532245.34 元(该价格为展示价格,以实际起拍价为准)
保证金 553224 元
增价幅度 27661 元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过户)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注意事项
1.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当天当只股票的收盘价每股 1.78 元乘以总股数,该价格为展示价格,
非实际价格;实际起拍价为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
2.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3.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4.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5.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6.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8.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三、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董事长、实控人的持股情况:钟百胜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268,91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31 %。
2.减持原因:司法处置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减持数量:3,108,003 股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控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5.减持方式:司法拍卖
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
7.减持期间: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其它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
及董事长、实控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27,995,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6%。如本次拍卖完成,腾邦集团及董事长、实控人钟百胜先生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将降至124,887,9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6%,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的拍卖资料。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8年12月04日
调研公司:东北证券,国海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银河证券,安信基金,博时基金,博时基金,国信证券,国信证券,国信证券,国信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鼎萨投资,平安证券
接待人:董事、副总经理:周小凤,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叶昌林,证券事务代表:龚文静,董事、总经理:乔海,战略规划负责人、副总经理:霍灏,总经理:史进
调研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乔海先生就公司近期业务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4.78亿,同增60%,归母净利润2.94亿,同增37%,扣非业绩2.08亿,同增41%。在大环境欠佳背景下,取得上述成绩可圈可点。
公司目前各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对后续发展充满信心。从宏观的角度来说,中美贸易战暂缓,有助于大环境企稳向好。从行业的角度来说,近几年,航空公司也发现机票这种时效性强的产品并不完全适应提直降代模式,尤其对于不断新增的国际航线,预计未来航空公司将采取更加市场化运营方式,需要优秀的代理商做运营和促销。公司层面来说,公司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为腾邦发展助力;公司战略“旅游×互联网×金融”将升级为“资源×渠道×服务”,构建大旅游生态圈;同时核心团队对公司充满信心,合伙人机制有望落地。
二、调研问题与回复
1、问:公司与福田投控未来的合作方式是怎样的?什么时候能落地?
答:福田投控的初步意向是成为腾邦国际的战略股东,福田保税区作为未来深港合作区最重要的地点,与腾邦集团双方将共同致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不会改变腾邦国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现有状态。福田投控已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尽调,因为尽调范围不仅仅是上市公司,涉及到了腾邦集团和其他体系,范围较广工作量较大,具体的合作方案还需要履行国资审批的流程。我们会积极推进合作达成,相信不会太久。
2、问:福田投控入股方式及价格预计是怎样的?
答:更倾向于协议转让等方式,股票来源可来自大股东或是市场上其他范围,价格只要在市场合理范围内都能接受。
3、问:史进先生与腾邦的渊源,买入腾邦股票的初衷是什么?
答:史进先生加入腾邦希望在旅游行业成就自己的事业。如今买入腾邦股票是对公司及行业发展的认可,并且拥有更多的主导权。
4、问: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是怎样的?
答:腾邦国际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总数的30%,预计不超过25000万元。剩余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票,对于回购的股份公司未来可作为支付工具、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回购注销。库存股可以发挥很多功能,实现很多目的。
5、问: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债券在未来的推行过程中是否存在障碍?
答:在证监会新政策的指引下,腾邦国际作为第一家发行可转债用于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在预案推出前做了充分的沟通探讨。公司将在2018年12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后尽快申报证监会,争取加快进程。
6、问:公司的战略升级为资源?渠道?旅游,面对这一调整公司有什么优势和劣势?
答:公司战略由“旅游×互联网×金融”转为“资源×渠道×服务”,这一战略转型不是突然的,而是基于过去的发展决定的。在服务方面,相比于产品,服务的竞争门槛更高。公司可以提供旅行社服务、企业客户服务等。服务的内涵是非常广泛的,也能以较为灵活的方式展现。渠道方面一直是是公司的优势,公司旗下有2个B2B平台、多家线下门店和官网。其中线下门店“百城万店”的计划在未来几年内都不会变,这是公司的业务核心,开通各种各样的航线只是达成这一目标的手段。之所以把百城万店作为公司业务的核心,是因为旅游零售业务的现金流较好。公司目前批发业务占比较高,现金流表现一般。百城万店推进后,会在现金流方面很好互补。资源方面公司能找到优秀的合作商。例如公司已与东部华侨城达成初步合作,基于央企的资源,腾邦将其打造为优质产品。未来公司可以将华侨城与其他产品串联做成一日游等产品。公司的机票资源强大,之前公司在传统散票方面规模较大,今年在包机上做强。在目的地方面公司坚持纵向一体化,深耕目的地,打造集吃住行游娱购为一体的旅游服务供应商。公司将南京旅游集团的智慧旅游系统和区域OTA相结合,打造区域ERP典范。目前在南京取得了成功,目前南京、三亚、厦门、漠河、都江堰等5个区域的上述项目已经落地,未来将打造区域型旅游。
7、问:新的战略里没有提金融,未来将如何开展金融业务?
答:金融业务监管严格,有天花板,旅游业务相对没有,未来公司将聚焦旅游,以旅游为中心,提供配套金融服务。但也不会取消金融业务,因为金融服务是公司重要的配套服务。例如百城万店用腾付通支付,结合场景提供金融服务等。
8、问:经营性现金流变差的原因?应收账款扩大的原因?
答:包机航线增加多+切计划位业务均需要垫资,公司做同业服务时也包括对资金的支持,所以现金流出较多。公司目前很重视现金流问题,做业务时会权衡收益和现金流,相信未来现金流会有好转。
9、问:集团的水上飞机项目是否会注入上市公司?
答:2018年12月,腾邦国际参股5%,与贝恩基金组成合资公司收购TMA100%股权。作为产业方,公司想把马尔代夫作为旅游目的地。TMA的现金流、毛利率均较好。当初少量参股是因为外汇和资金的问题,但公司也与贝恩约定,公司有权要求贝恩将控股权出让给上市公司。按照当时预测,TMA的EBITDA在收购时为7000万美金。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1-25 ST、*ST和S证券日价格跌幅达到-10%
跌幅:-18.54 成交量:4500.94万股 成交金额:6821.8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115.94 |31.49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昌都两江大道证|102.26 |72.90 |
|券营业部 |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芙蓉西路证券营|97.68 |67.26 |
|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89.18 |1.65 |
|券营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松江路证券营|82.78 |51.17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78.50 |154.98 |
|证券营业部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源人民大街证券营|-- |131.30 |
|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红岭中路|0.14 |98.18 |
|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87.33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85.70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2-28|9.50 |142.00 |1349.00 |东吴证券股份有|中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深圳龟山|限公司深圳总部|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