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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003026)中晶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500.00 万元–13,5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8,672.7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4.13% -55.6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2,000.00 万元–13,00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8,281.6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4.90% -56.9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25 元/股–1.35 元/股 盈利:1.1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 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业绩同向上升,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增加,提高了产品交付能力。同时通过工艺技术、设备自动化改造等方式提高了质量控制水平和生产效率,增加营收利润。
2、受下游应用市场需求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半导体硅材料销售增加,当期利润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07]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郭兵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股东郭兵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88,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20%),并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79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收到郭兵健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
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兵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57,907 股,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郭兵健 集中竞价 2021.12.20——2022.1.5 75.61 557,907 0.56
合计 -- -- 557,907 0.56
股东郭兵健减持价格区间为 74.14 元/股-76.26元/股。
注: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的股份 3,188,000 3.20 2,630,093 2.64
其中:
郭兵健 797,000 0.80 471,223 0.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91,000 2.40 2,158,870 2.16
注: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上述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 公司股东郭兵健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未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如果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郭兵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并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4]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部分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何国君先生、万喜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月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股东何国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0,2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0.73%),并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82,5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公司股东万喜增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495,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并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
以上均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收到何国君先生、万喜增先生出具的《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国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0,2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万喜增先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3,770 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何国君 集中竞价 2021.12.20—— 74.74 130,200 0.13
2021.12.31
万喜增 集中竞价 2021.12.27—— 74.03 123,770 0.12
2021.12.30
合计 -- -- 253,970 0.25
股东何国君减持价格区间为 73.83 元/股-76.94 元/股。股东万喜增减持价
格区间为 73.21 元/股-75.00 元/股。
注: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的股份 730,200 0.73 600,000 0.60
其中:
何国君 182,550 0.18 52,350 0.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7,650 0.55 547,650 0.55
合计持有的股份 495,300 0.50 371,530 0.37
其中:
万喜增 123,825 0.12 55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1,475 0.37 371,475 0.37
注: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 公司股东何国君先生、万喜增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未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如果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何国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万喜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上述人员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2]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更好的关爱教师学生,公司向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 5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浙大-中晶风华基金”,定向使用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项用于关心帮助离退休教师生活、激励在职教职工工作热情、鼓励在校学生学习研究等相关事项。企业后续根据经营状况及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追加捐赠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该捐赠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教育事业的情怀体现,捐赠资金均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5]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734.79 万股,占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37.4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周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494.70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33 号)同意,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为 7,481.3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976 万股。
首发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481.30 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494.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共计 3,734.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4%,尚未解除的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746.5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6%。
2、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本人/本企业承诺自中晶
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中晶科技回购本人/
股 东 隆 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基股份、 的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
股份限售承 2020年12 正常履行
张 明 华 前已发行的股份。 12 个月
诺 月 08 日 中
等 其 他 2、如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
股东 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本人/
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
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中晶科技。
3、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
的中晶科技股票之锁定另
有更严格要求的,本人/本
企业将按照此等要求执行。
1、本人承诺自中晶科技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中晶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晶
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持 有 公
接持有的中晶科技本次公
司 股 份
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的董事、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
监事、高
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中
级 管 理
股份限售承 晶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 2020年12 正常履行
人 员 黄 12 个月
诺 理人员期间/本人就任时确 月 08 日 中
笑容、郭
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中
兵健、李
晶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
志萍、何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国君、万
股份总额的 25%;本人离职
喜增
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果本人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在中晶科技
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
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
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不低于发行价。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
出售股票的,本人承诺将该
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上缴中晶科技。
5、不论本人在中晶科技的
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本人
是否从中晶科技离职,本人
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持有中晶科
技股票之锁定另有更严格
要求的,本人将按照此等要
求执行。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的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周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合计 3,734.79 万股,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
份的 149.7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82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2 张明华 4,300,000 4,300,000
3 黄笑容 3,692,400 3,692,400 注 1
4 缪玉华 3,344,000 3,344,000
5 郭兵健 3,188,000 3,188,000 注 2
6 李志萍 2,139,000 2,139,000 注 3
7 周恩华 1,621,900 1,621,900
长兴科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8 1,180,000 1,180,000
(有限合伙)
杭州隆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 1,180,000 1,180,000
合伙)
10 张海军 1,048,000 1,048,000
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5,000 1,015,000
12 何国君 730,200 730,200 注 4
13 蔡 午 642,100 642,100
14 魏 锋 580,000 580,000
15 孟海涛 497,000 497,000
16 万喜增 495,300 495,300 注 5
17 王佳平 416,000 416,000
18 胡 景 326,000 326,000
19 沃鸿鸣 322,000 322,000
20 杨可健 308,000 308,000
21
[2021-10-29] (003026)中晶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董事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4 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的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中晶新材料拟向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购买全自动单晶炉设备,并签署设备采购合同。
公司的独立董事杨德仁先生同时担任了晶盛机电的独立董事,因此,晶盛机电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为按照成本价加合理利润确定。本次交易无利益输送或利益倾斜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审议(独立董事杨德仁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3026)中晶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
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003026)中晶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14元
每股净资产: 7.63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1%
营业总收入: 3.1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4亿元
[2021-10-15] (003026)中晶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11,000.00 万元-12,000.00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盈利:6,184.58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7.86%-94.0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10 元/股-1.20 元/股 盈利:0.83 元/股
2、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4,000.00 万元-4,500.00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盈利:2,360.67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9.44%-90.6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0 元/股-0.45 元/股 盈利:0.3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同向上升,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国内半导体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浙江公司硅片扩产以及宁夏公司晶棒扩产项目顺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从而当期利润增长。
2、公司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工艺技术改进、设备自动化改造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及质量水平,增强了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18] (003026)中晶科技:2021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徐一俊董事长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50,390,6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11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7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24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0,6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7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 意 反 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 数
(%) (%)
A股 50,390,449 99.9996 200 0.0004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审议结果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金榜、史一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2021-09-01] (003026)中晶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电话、口头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董事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 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5)。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9-01] (003026)中晶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口头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1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
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9-01]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或“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拟与如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皋鑫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皋鑫”)为实施主体进行“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5、本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方名称:如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机构类型:政府派出机构
3、负责人:孙鑫
4、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 379 号
5、登记机关:如皋市人民政府
6、公司与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管委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
2、实施主体:江苏皋鑫
3、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以北、雉水大道以东、利源路以南,规划路以西。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建设周期:本项目为新设项目,2 年内达到项目转化标准,确保通过上级部门核查通过(中晶科技制定具体的项目开发建设时间表)。
(二)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本次项目建设需按照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截至目前,本次项目相关工作尚未开始。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信息:
甲方:如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范围:根据如皋市城镇总体规划,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在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以北、雉水大道以东、利源路以南,规划路以西。
3、项目期限:乙方须在开工建设起 2 年内达到项目转化标准,确保通过上级部门核查通过。
4、特别条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人或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或以转让其股权等任何方式变相转让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5、违约责任与承担: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享受优惠政策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承诺的优惠条件。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
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缴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金并及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对甲方为该幅土地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如因乙方的原因或责任,致使其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指未实质性动工)的,乙方应按该项目投资保证金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取得项目用地满两年且未动工建设,或者已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或者乙方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本协议约定项目之外的开发建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无偿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对乙方所有支出概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项目建设开工后 2 年内未能竣工投产的,视为乙方项目搁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未完工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者权益作为对甲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用地使用权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并对地面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处置和重新对外招商、出租该土地。
(7)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投资及投资强度、竣工投产销售、税收达不到协议要求指标的,甲方有权单方变更或取消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享受的优惠政策。乙方已经享受优惠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补贴应当返还给甲方。
6、合同生效条件:协议需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项目的风险分析
1、本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另外,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拓展中晶科技的现有业务及技术,推动公司研发水平与创新能力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流程,投资方案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各方均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书》。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9-01]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
年9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志萍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
√,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
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2021-08-26] (003026)中晶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董事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 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3026)中晶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监事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3026)中晶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3元
每股净资产: 7.22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9%
营业总收入: 1.8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86.24万元
[2021-08-14] (003026)中晶科技:2021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徐一俊董事长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49,3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71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20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316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4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3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 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 数 票 数 票数
(%) (%) (%)
A股 47,213,400 100 0 0 0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审议结果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李志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2,139,000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 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 数 票 数 票数
(%) (%) (%)
A股 1,642,400 100 0 0 0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金榜、史一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2021-07-28]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
年8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2)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2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志萍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
√,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
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2021-07-28]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或“公司”)与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皋鑫”)、长兴水平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平线投资”)、如皋市鑫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源投资”)拟共同出资设立江苏皋鑫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皋鑫”,最终名称以工商机关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2、水平线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志萍女士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10.1.5(二)规定,水平线投资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 意 见 和 独 立 意 见 ,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6、因相应审议程序未履行完毕,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1、长兴水平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志萍
(3)注册资本:1,4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出资占比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李志萍 560 40.00 普通合伙人
2 陈锋 150 10.71 有限合伙人
3 杨建松 120 8.57 有限合伙人
4 黄朝财 80 5.71 有限合伙人
5 孙新利 80 5.71 有限合伙人
(7)与公司关联关系:水平线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志萍女士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10.1.5(二)规定,水平线投资属于公司关联方。
(8)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水平线投资为新设公司,注册资本 1,400 万元,资产总额 1,400 万元,负债
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1,400 万元;该公司目前未进行任何经营活动。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
(二)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1、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7946XA
(2)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中山西路82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邱德强
(5)注册资本:1,303万元人民币
试剂、电子仪器、节能电器制造、销售;电镀加工;家用电器销售(限指定分支经营);纯净水生产、销售(限指定分支经营);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实际控制人:如皋市天元印花设备有限公司
(8)南通皋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如皋市鑫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缪玉华
(3)投资总额:2,4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西路 82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7)鑫源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中晶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以货币形式出资 10,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
水平线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以货币形式出资 1,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7%;鑫源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以货币形式出资 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2%;南通皋鑫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 万元,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 5,800 万元,投资总额合计为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30%。其中,实物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存货 3,504.32 3,795.22
设备类资产 657.30 1,029.10
无形资产-其他 1,004.00
合计 4,161.62 5,828.32
中晶科技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出具《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涉及的单项资产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符合《证
券法》的规定且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皋鑫电子有限公司(“江苏皋鑫”,以工商机关最终登记注册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西路 82 号(以工商机关最终登
记注册为准)
(5)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分立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的制造和销售,电镀加工,光伏发电,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机关最终登记注册为准)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1 中晶科技 10,200 货币出资 51.00%
2 南通皋鑫 6,000 货币、实物、无形 30.00%
资产出资
3 水平线投资 1,400 货币出资 7.00%
4 鑫源投资 2,400 货币出资 12.00%
合计 20,000 - 100.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交易各方均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各方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他股东或相关方的利益。
五、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长兴水平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 1:南通皋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如皋市鑫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 1、甲方 2 合称“甲方”,乙方 1、乙方 2 合称“乙方”
1、投资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2、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徐一俊先生担任;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合资公司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缪玉华女士担任;合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3、合资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报甲方 1 备案。
合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应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或机构对上市公司子公司的相关要求,并应遵守甲方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定,保持规范运作、合规经营。
4、股权方面的特别约定
(1)合资期间,合资各方均不得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
(2)在各方完成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且合资公司运行两个完整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为完整会计年度)后,在合资公司具有持续经营和稳定盈利能力的前提下,甲方1有权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乙方以及甲方2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乙方及甲方2应促使前述交易的达成。相关流程须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定,在甲方、乙方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决策流程、并报主管机构和部门批准(如需)后实施。
5、争议解决:
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6、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经甲方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乙方1履行内部必要的审议程序后生效。
六、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设立子公司后,将拓展中晶科技的现有业务及技术,推动公司研发水平与创新能力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合资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报告披露日,中晶科技及其子公司与关
联方水平线投资累计发生交易金额 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会议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经过充分讨论,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长兴水平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志萍女士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10.1.5(二)规定,长兴水平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
[2021-07-28] (003026)中晶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上
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
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8] (003026)中晶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董事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 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及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15] (003026)中晶科技: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7,000.00 万元–7,500.00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盈利:3,823.90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3.06% - 96.1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70 元/股–0.75 元/股 盈利:0.5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同比上升,
主要原因是:
1、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提高生产效率,主营业务的毛利率
水平进一步提升;
2、受下游应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半导体硅材料
销售增加,当期利润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6-10] (003026)中晶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99,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99,76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0*****180 徐一俊
2 00*****969 徐伟
3 01*****776 张明华
4 01*****482 黄笑容
5 01*****999 缪玉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一俊、徐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3.8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2.8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志萍
咨询电话:0572-6508789
传真电话:0572-6508782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1-05-26] (003026)中晶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
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 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2021-05-26] (003026)中晶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3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
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2021-05-26]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结算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94.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651.38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497.8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20]33130002 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万元)
1 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 中晶新材料 61,500.00 23,997.80
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
2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晶新材料 5,500.00 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中晶科技 4,500.00 4,500.00
合计 - 71,500.00 30,497.80
三、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有效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
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等额人民币金额至一般结算账户。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及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相关采购等合同明确采取信用证、外汇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
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项目建设或物资采购等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
明付款方式为信用证、外汇等方式。
2、在具体办理支付款项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信用证、外汇等方式的支付手续。
3、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统计使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的
款项,按月编制使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
荐代表人。
4、非背书转让形式支付的信用证到期时,在信用证到期当月,经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审核后,将以非背书转让形式支付的信用证等额人民币金额的募集资金
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使用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的募集资金在外汇支
付当月,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
6、公司自有外汇不足以支付进口原材料、设备等采购款项的,将先行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按规定程序购汇支付。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后,将购汇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等额人民币金额的募集资金在购汇支付当月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7、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使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使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等额人民币金额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8、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流程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
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
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晶科技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2021-05-21] (003026)中晶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徐一俊董事长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34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80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0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7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1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2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 对 弃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A 股 57,341,800 99.9991 500 0.0009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57,341,800 99.9991 500 0.0009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57,341,800 99.9991 500 0.0009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关于<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57,341,800 99.9991 500 0.0009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00《关于<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57,341,800 99.9991 500 0.0009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00《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57,341,800 99.9991 500 0.0009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631,800 99.9209 500 0.0791 0 0
7.00《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48,341,800 99.9990 500 0.0010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631,800 99.9209 500 0.0791 0 0
关联股东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共计持有股份 9,000,000 股。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57,341,800 99.9991 500 0.0009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00《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57,341,800 99.9991 500 0.0009 0 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A 股 631,800 99.9209 500 0.0791 0 0
10.00《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2021-05-20] (003026)中晶科技: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星
期一)14: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举行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14:00-16:00
二、方式: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全景网业绩说明会可在微信
端执行,企业微信公众号可提前链接路演厅,届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关注企业微信
公 众 号 进 入 路 演 厅 的 业 绩 说 明 会 页 面 , 微 信 端 路 演 厅 网 址 为 :
http://ir.p5w.net/c/003026.shtml。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独立董事杨德仁院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志萍女士、财务负责人黄朝财先生、保荐代表人晏璎先生。
四、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
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访问“全景 路演天下”(http://ir.p5w.net)或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2021-04-28] (003026)中晶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16元
每股净资产: 7.491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4%
营业总收入: 2.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67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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