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003020≈≈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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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9日
2)01月25日(003020)立方制药: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92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5元 ;股权登记日:2021-0
5-20;除权除息日:2021-05-21;红利发放日:2021-05-21;
机构调研:1)2022年02月16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2534.26万 同比增:25.77% 营业收入:16.65亿 同比增: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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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1.3530│ 0.9000│ 0.4500│ 1.9400│ 1.4344
每股净资产 │ 13.5256│ 13.0749│ 13.1227│ 12.6726│ 9.526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5.6364│ 5.6364│ 5.6364│ 5.6364│ 0.988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6.3701│ 5.9194│ 5.9671│ 5.5171│ 7.007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0.3300│ 6.9600│ 3.4900│ 21.1400│ 15.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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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1.3530│ 0.9022│ 0.4500│ 1.4585│ 1.0758
每股净资产 │ 13.5256│ 13.0749│ 13.1227│ 12.6726│ 7.144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5.6364│ 5.6364│ 5.6364│ 5.6364│ 0.7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6.3701│ 5.9194│ 5.9671│ 5.5171│ 5.255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0.0033│ 6.9006│ 3.4294│ 11.5091│ 15.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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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立方制药 代码:003020 │总股本(万):9264 │法人:季俊虬
上市日期:2020-12-15 发行价:23.13│A 股 (万):3853.82 │总经理:邓晓娟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5410.19│行业:批发业
电话:0551-65350370 董秘:夏军 │主营范围: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
│销售,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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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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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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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1.3530│ 0.9000│ 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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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9400│ 1.4344│ 0.9500│ 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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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5100│ --│ 0.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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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37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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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16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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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003020)立方制药: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存在可能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一、交易概述
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诺威”)是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的参股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
司持有迈诺威 12.3457%的股权。
因公司计划回收投资成本,拟转让部分迈诺威的股权,具体如下:
序号 受让方 拟转让出资额(万 拟转让股权 拟转让价格
元) 比例(%) (万元)
1 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 7.6262 4.7075 3,059.88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 0.3738 0.2307 15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8.0000 4.9383 3209.88
上述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股权转让前后,公司持有迈诺威股权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转让前 20 12.3457
转让后 12 7.4074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3209.88 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将持有的迈诺威 4.938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8 万元)转让给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周瑞吉”)和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凡润”),其中,文周瑞吉受让 7.6262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4.7075%股权;凡润受让 0.3738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0.2307%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与文周瑞吉及凡润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5CG567F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
成立日期:2021 年 01 月 07 日
主要办公地点:平潭县潭城镇小湖新庄 228 号 3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 万元
主要股东:莘小虎持股 95%、上海文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营业收入 0 元、营业利润-250
元、净利润-250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0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50 元、净资产-250 元、负债总额 1200 元、应收款项总额 0 元。
2、企业名称: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5CFKE5R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
成立日期:2021 年 01 月 07 日
主要办公地点:平潭县金井大道东段 179-1 号 4 层 401 室
出资额:240 万元
主要股东:王曙光持股 97.92%、莘小虎持股 2.08%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营业收入 0 元、营业利润-535
元、净利润-535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5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15 元、净资产-535 元、负债总额 1350 元、应收款项总额 0 元。
3、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迈诺威 4.9383%(对应注册资本 8万元)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迈诺威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1、迈诺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5766U3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
成立日期:2021 年 02 月 07 日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 3-1 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
期 A 栋 637 室
法定代表人:刘飞
注册资本:162 万元
主要股东:刘飞持股 43.2099%、南京美诺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18.5185%、南京诺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2.3457%,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2.3457%。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营业收入 165 万元,营业利润-2495
万元、净利润-243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7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591 万元,净资产 6666 万元、负债总额-75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
20 万元。
2、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迈诺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拟转让的迈诺威部分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转让标的、数量、价格:出让方同意将持有迈诺威的 80,000 元注册资本
(截至本公告日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9383%,其中实缴 80,000 元,未缴 0 万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人民币 3,209.88 万元的价格(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分别转让给受让方文周瑞吉和凡润。各受让方受让股权情况分别如下:
受让方 股权转让款 标的股权对应迈诺威实缴注 标的股权对应迈诺威股
(人民币/元) 册资本(人民币/元) 权比例
凡润 1,500,000 3,738.46 0.2307%
文周瑞吉 30,598,765 76,261.54 4.7075%
2、支付方式:各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分别被各受让方豁免后,且文周瑞吉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最后交割日)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直接支付至出让方公司指定账户。
3、交割先决条件:
除非每一受让方各自非连带地事先作出书面豁免,每一受让方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应以下列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
1)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股权转让的中国法律、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本次股权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2)迈诺威通过相应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包括全部现有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中一致同意并签署放弃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的决议、同意签署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并同意公司签署并执行相应法律文件;
3)迈诺威通过相应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批准就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改;
4)迈诺威已通过股东会决议,对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享有的股东权利作出同意批准;
5)各方已顺利完成各交易文件的签署,包括本协议、《公司章程》《加入函》以及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需要或应受让方要求签署的其他附属协议、决议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工商备案材料);
6)从本协议签署之日(包括签署日)至交割日,公司和迈诺威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持续保持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并且履行了交易文件规定的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事项,没有任何违反交易文件的约定的行为;
7)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包括签署日)至交割日,不存在或没有发生对迈诺威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财务结构、负债、技术、盈利前景和正常经营已产生或经合理预见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它情况;
8)迈诺威已经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
9)出让方、迈诺威和创始股东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向受让方出具确认上述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的确认函。
4、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5、协议修改和变更: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6、协议解除:本协议各方共同以书面协议解除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若任何下列情形发生,每一受让方有权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解
除本协议(为免疑义,该等解除仅在要求解除的受让方及其他各方之间生效,不影响不要求解除的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于通知中载明解除生效日期:
1)出让方或迈诺威在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陈述
[2022-01-25](003020)立方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4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3 人,独立董
事刘守金先生、周世虹先生和杨模荣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3209.88 万元的价格转让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938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8 万元),受让方分别为平潭文周瑞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 7.6262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4.7075%股权)、平潭凡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 0.3738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 0.2307%股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与交易方具体洽谈股权转让具体事宜及签署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19](003020)立方制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 2022
年1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德汇金”)及其员工跟投平台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广远众合”)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德汇金持有公司股份 3,3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广远众合持有公司股份 1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6%。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7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信德汇金 3,306,000 3.57
广远众合 174,000 0.19
合计 3,480,000 3.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信德汇金、广远众合
2、减持原因:实现投资回报。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信德汇金减持数量不超过 3,306,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3.57%;广远众合减持数量不超过 174,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及比例: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其中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合计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联合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股限售期结束后,信德汇金与广远众合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信德汇金与广远众合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
确定性。
2、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广发信德及广远众合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14](003020)立方制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2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52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名,代表股份 62,840,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名,代表股份 62,840,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名,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3 名,代表股份 10,080,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3 名,代表股份 10,080,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0%。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情况:
同意:62,84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80,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情况:
同意:62,84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80,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李梦、王文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7](003020)立方制药: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1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唐中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收到公司监事唐中贤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中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中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唐中贤 监事 303,600 0.33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唐中贤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唐中贤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9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08%,本人持有股份比例的 25%。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和/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本人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唐中贤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监事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中贤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唐中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唐中贤先生将按规定向公司报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唐中贤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监事唐中贤先生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2021-12-29](003020)立方制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8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5: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6日。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
议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1月10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0
2、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意 对 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三: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统 表人姓名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如适用) 码(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
[2021-12-29](003020)立方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78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3 人,
独立董事刘守金先生、周世虹先生和杨模荣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
设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将“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期限延
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的核查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2021-12-29](003020)立方制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7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琴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将“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003020)立方制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80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15日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将“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15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6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3.1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3,569.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667.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7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 建设期 实施主体
号 资金
1 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24,256.32 17,661.03 24个月 立方制药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 建设期 实施主体
号 资金
2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80.32 9,232.54 24个月 立方制药
合肥大禹
3 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18,531.07 13,492.48 24个月 制药有限
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7,281.00 --
合计 65,467.71 47,667.05
二、本次部分延期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次部分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截至2021年11月
号 诺投资金额 30日募集资金实 投资进度
际投入金额
1 药物研发中心建 12,680.32 9,232.54 23.09 0.25%
设项目
2 原料药生产项目 18,531.07 13,492.48 1,759.02 13.04%
一期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由于“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涉及土地性质变更、“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相关土地使用权审批流程及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导致上述项目实际开工建设时间较晚。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滞后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建设计划,根据当前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延长“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期限。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12月15日 2024年3月31日
2 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2022年12月15日 2023年6月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将继续
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将“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将“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将“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2021-12-29](003020)立方制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81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6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3.1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3,569.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667.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7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24,256.32 17,661.03
2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80.32 9,232.54
3 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18,531.07 13,492.48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7,281.00
合计 65,467.71 47,667.0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067.88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付发行费用5,902.03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3,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4.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13.70万元。
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将于2022年1月13日到期,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预计到期后,公司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维保有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
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
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2月16日
调研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军,证券事务代表:张园园
调研内容:1、2021年受让13个滴眼剂是出于怎样的考虑?眼科品种中有哪些比较好的?答:眼科产品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并具有一定的消费属性,销售受集采的影响较小。收购的13个滴眼剂品种,公司分成临床品种和OTC品种在分别推广销售。其中金珍滴眼液、加替沙星滴眼液、吡嘧司特钾滴眼液等产品公司都已在开展产品再开发,长线布局产品销售。2、在研品种中有看点的产品介绍?答:一个是抗体融合蛋白创新药的开发,动物实验结果较好,在合作开发中;其次,基于公司渗透泵制剂技术平台,也在开发创新药品种和高难度渗透泵复杂制剂;在精麻药品方面,处于研发阶段的盐酸羟考酮和盐酸哌甲酯两个品种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容量都较好。在中药方面,也在着手加大研发力度和中成药立项选题。3、1月份披露减持公告的股东减持原因,减持方式?答:董监高中只有1位监事披露了减持公告,其持有股份数总计30多万股,减持计划按照规定不超过7.59万股,总量较少,影响较小。另外1个是机构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348万股,占公司上市前总股本比例5.01%,根据其首发上市相关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之前需进行预披露,其主要减持原因是获得投资回报。减持方式均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4、未来在精麻领域渗透泵产品的布局?答:国家法规对精麻品种有数量限制,其立项难度比较大,除了前面说到的品种外,公司陆续筛选了若干其他品种做备案,其中有一个产品在补充资料阶段。未来公司也将紧跟国际上相关领域的研发情况,结合公司特色技术平台进行剂型创新。5、益气和胃胶囊未来的规划及预期?答:益气和胃胶囊近几年的增长速度比较快,主要原因包括它是国家基药目录独家品种,疗效确切,得到医生和患者的认可,这是产品销售增长的基础。其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文件,“要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目前来看,益气和胃胶囊在医院数量、销量上增长空间还比较大,产品以临床销售为主。除原产线外,公司新增单班5亿粒益气和胃胶囊专线,可以满足销售增长需求。6、非洛地平缓释片作为可能集采的品种,未来的增长是否稳定?非中标区域价格体系如何?答:按照前期集采规则,非洛地平缓释片暂不具备集采条件。非洛地平缓释片近几年总体增长良好,高血压药品较多大品种已经实施了集采,非洛地平缓释片作为尚未集采的高血压药品,预计将维持良好的销售增速。公司非洛地平缓释片已经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处于CDE审评中。目前非洛地平缓释片临床终端,绝大多数销售还是来自于原研地产化的阿斯利康非洛地平缓释片。如非洛地平缓释片后期集采,公司也必将参与到集采中,如果顺利中标,预计可以获得更多的临床终端,带动公司非洛地平缓释片销售增长。慢性病处方药换药存在一定风险,患者一般会有较强的用药粘性。在非洛地平缓释片集采后,预计在非中标区域将保持一定的存量市场。公司将根据非中标区域各省市对于集采非中选品种挂网政策要求制定非洛地平缓释片在非中标区域的价格体系。7、硝苯地平目前集采的进度?答:公司第一批硝苯地平控释片成品于1月中旬完成生产,可以上市销售。国家医保局已于2022年1月底发布第七批集采品种报量通知,根据以往集采的经验,预计3-4月集采报价,7-8月实施落地。8、双层渗透泵与单层渗透泵的成本差异?答:双层渗透泵结构更加复杂,成本更高。9、渗透泵技术来源?答:公司成立之初便认识到技术优势带来的市场竞争力,通过与高校合作及技术转让的方式获得了第一个渗透泵制剂产品,后续依靠引进人才、自主研发等,实现了渗透泵制剂技术产业化,并开发了系列产品,逐步建立公司在渗透泵领域的技术优势。10、销售队伍的协同建设答:销售分为临床渠道和OTC渠道两个销售模块,也组建了眼科产品销售队伍,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11、公司有大品种进集采的吗?答:目前没有。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11 日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8.23 成交量:179.41万股 成交金额:8562.3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南大街|270.31 |11.46 |
|证券营业部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惠安八二三东路证券|263.91 |-- |
|营业部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都市路证|200.78 |-- |
|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191.20 |14.74 |
|证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03.96 |206.66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682.08 |
|机构专用 |-- |370.44 |
|机构专用 |12.88 |361.13 |
|机构专用 |-- |248.25 |
|机构专用 |-- |228.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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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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