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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1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大洋生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
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以两笔闲置募集资金 1,700.00 万元、2,300.00 万元分别
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4,000.00 万元,获
得理财收益 35.29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名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收益
中国 保本 2021
挂钩型 2022
大洋 银行 结构性 浮动 2,300.00 年 11 20.29
1 生物 建德 收益 年2月 1.50%-3.50%
支行 存款 型 月 22
22 日
日
中国 保本 2021
挂钩型 2022
大洋 银行 结构性 浮动 1,700.00 年 11 15.00
2 生物 建德 收益 年2月 1.50%-3.50%
支行 存款 型 月 22
22 日
日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使用两笔闲置募集资金 2,300.00 万元、1,000.00 万元分别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签约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收
申购主体 认购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号 银行 名称 类型 益率
中国 挂钩 保本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2 年 2 2022 年 5 1.50%-3.44
1 大洋生物 2,300.00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4 日 月 25 日 %
支行 存款 型
中国 挂钩 保本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2 年 2 2022 年 5 1.50%-3.44
2 大洋生物 1,000.00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4 日 月 25 日 %
支行 存款 型
备注: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做好投资理财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
额为人民币 23,800.00 万元(含本次),未超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否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赎 收益
回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1 1,700.00 1.50%-3.50% 是 15.0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2 1,800.00 1.49%-3.51% 是 16.1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3 3,750.00 1.50%-3.50% 是 32.36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8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4 3,750.00 1.50%-3.50% 是 32.72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5 1,550.00 1.51%-3.36%
[2022-02-18]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2/02/18)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大洋生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签约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收
申购主体 认购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号 银行 名称 类型 益率
中国 挂钩 保本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2 年 2 2022 年 8 1.70%-3.44
1 大洋生物 4,000.00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8 日 月 22 日 %
支行 存款 型
备注: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做好投资理财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24,500.00 万元(含本次),未超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 产品 认购金额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是 投资
号 主体 银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否 收益
赎
回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1 1,700.00 1.50%-3.50% 是 15.0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2 1,800.00 1.49%-3.51% 是 16.1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3 3,750.00 1.50%-3.50% 是 32.36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8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4 3,750.00 1.50%-3.50% 是 32.72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5 1,550.00 1.51%-3.36% 3.98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6 4,350.00 1.51%-3.36% 11.1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是
7 银行 型结 浮动 4,600.00 年 5 年 7 1.49%-3.37% 26.7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8 1,450.00 1.49%-3.37% 8.43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9 生物 2,550.00 1.50%-3.50% 9.75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10 生物 2,450.00 1.49%-3.51% 22.15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6 年 9 是
11 1,700.00 1.50%-4.72% 6.57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4 月 6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2022-02-16]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大洋生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900.00 万元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3,90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35.90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申购 签约银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收益
中国银 挂钩 保本 2021 2022
大洋 行建德 型结 浮动 年 11 年2月
1 3,900.00 1.50%-3.50% 35.90
生物 支行 构性 收益 月 10 14 日
存款 型 日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20,500.00 万元,未超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否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赎 收益
回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1 1,700.00 1.50%-3.50% 是 15.0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2 1,800.00 1.49%-3.51% 是 16.1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3 3,750.00 1.50%-3.50% 是 32.36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8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4 3,750.00 1.50%-3.50% 是 32.72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5 1,550.00 1.51%-3.36% 3.98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6 4,350.00 1.51%-3.36% 11.1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7 4,600.00 1.49%-3.37% 26.7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8 1,450.00 1.49%-3.37% 8.43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9 生物 2,550.00 1.50%-3.50% 9.75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10 生物 2,450.00 1.49%-3.51% 22.15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大洋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是
11 1,700.00 1.50%-4.72% 6.57
生物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6 年 9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4 月 6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6 年 9 是
12 1,800.00 1.49%-4.73% 21.93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4 月 6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2022-02-11]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大洋生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邵武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以两笔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分别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签约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收
申购主体 认购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号 银行 名称 类型 益率
中国 挂钩 保本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1 年 2 2022 年 5 1.50%-3.50
1 福建舜跃 4,000.00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1 日 月 12 日 %
支行 存款 型
中国 挂钩 保本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1 年 2 2022 年 5 1.49%-3.51
2 福建舜跃 4,000.00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1 日 月 13 日 %
支行 存款 型
备注: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做好投资理财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24,400.00 万元(含本次),未超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否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赎 收益
回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1 1,700.00 1.50%-3.50% 是 15.0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2 1,800.00 1.49%-3.51% 是 16.1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3 3,750.00 1.50%-3.50% 是 32.36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8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4 3,750.00 1.50%-3.50% 是 32.72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3.98
5 1,550.00 1.51%-3.3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是 11.16
6 银行 型结 浮动 4,350.00 年 5 年 7 1.51%-3.3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7 4,600.00 1.49%-3.37% 26.7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8.43
8 1,450.00 1.49%-3.37%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9.75
9 生物 2,550.00 1.50%-3.50%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22.15
10 生物 2,450.00 1.49%-3.51%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2-02-10]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议
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看 4 月 26 日公
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洪烨先生、高莉莉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因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莉莉女士离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现指派甘文欢女士接替高莉莉女士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洪烨先生、甘文欢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甘文欢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曾从事
多家上市公司和 IPO 企业的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审计经验。
甘文欢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签字会计师的变更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9]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大洋生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邵武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使用两笔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分别购买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8,00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49.79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申购 签约银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收益
挂钩 保本
中国银 2021 2022
福建 型结 浮动
1 行邵武 4,000.00 年 11 年2月 1.50%-3.50% 14.79
舜跃 构性 收益
支行 月8日 6 日
存款 型
挂钩 保本
中国银 2021 2022
福建 型结 浮动
2 行邵武 4,000.00 年 11 年2月 1.49%-3.51% 35.00
舜跃 构性 收益
支行 月8日 7 日
存款 型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16,400.00 万元,未超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否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赎 收益
回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1 1,700.00 1.50%-3.50% 是 15.0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2 1,800.00 1.49%-3.51% 是 16.1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3 3,750.00 1.50%-3.50% 是 32.36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8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4 3,750.00 1.50%-3.50% 是 32.72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5 1,550.00 1.51%-3.36% 3.98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6 4,350.00 1.51%-3.36% 11.1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7 4,600.00 1.49%-3.37% 26.7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8 1,450.00 1.49%-3.37% 8.43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9 生物 2,550.00 1.50%-3.50% 9.75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大洋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是
10 生物 2,450.00 1.49%-3.51% 22.15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6 年 9 是
11 1,700.00 1.50%-4.72% 6.57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2022-02-08]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票 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4%,最高成交价为 33.98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33.88元/股,累计交易金额为828,0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
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
交量 20,891,639 股的 25%(即 5,222,909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 45.00 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 6,3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2,6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4,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04%,最高成交价为 33.98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33.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28,0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
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 月 28 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0,891,639 股。
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24,400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222,909 股)。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18]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工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
工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年产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 20,880.9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17,868.12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招股说明书》)。
2020 年,项目建成年产碳酸钾 1.2 万吨及其他联产品产能,并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环保先行验收,使公司碳酸钾、碳酸氢钾综合年产能达到 7.7 万吨;该募
投项目通过 2021 年的持续实施,经 2021 年 12 月初步验收,形成新增年产碳酸
钾 0.8 万吨及其他联产产品,公司碳酸钾、碳酸氢钾综合年产能达到 8.5 万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应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
本次自主验收,公司委托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伦科技”)承担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经伦科技及时成立项目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收集了该项目的环境监测数据、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情况等,出具验收检测报告。公司结合验收检测报告,按法定程序出具了《浙江大洋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公司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原则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标志着公司碳酸钾综合(含碳酸氢
钾折合)年产能由 2020 年的 7.7 万吨提高到 2021 年末的 8.5 万吨,为公司经营
业绩的增长提供了产能支撑。后续公司将不断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充分发挥其产能优势,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4]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大洋生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以两笔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3,000.00 万元分别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签约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收
申购主体 认购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号 银行 名称 类型 益率
中国 挂钩 保本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4 1.50%-3.50
1 大洋生物 2,500.00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4 日 月 14 日 %
支行 存款 型
中国 挂钩 保本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2 年 1 2022 年 7 1.70%-3.49
2 大洋生物 3,000.00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4 日 月 13 日 %
支行 存款 型
备注: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做好投资理财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24,400.00 万元(含本次),未超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否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赎 收益
回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1 1,700.00 1.50%-3.50% 是 15.0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2 1,800.00 1.49%-3.51% 是 16.1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3 3,750.00 1.50%-3.50% 是 32.36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8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4 3,750.00 1.50%-3.50% 是 32.72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5 1,550.00 1.51%-3.36% 3.98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是
6 银行 型结 浮动 4,350.00 年 5 年 7 1.51%-3.36% 11.1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7 4,600.00 1.49%-3.37% 26.7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8 1,450.00 1.49%-3.37% 8.43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9 生物 2,550.00 1.50%-3.50% 9.75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10 生物 2,450.00 1.49%-3.51% 22.15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2022-01-12]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大洋生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使用两笔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分别购买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6,00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15.04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申购 签约银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收益
挂钩 保本 2021
中国银 2022
大洋 型结 浮动 年 11
1 行建德 3,000.00 年1月 1.50%-3.30% 7.52
生物 构性 收益 月 10
支行 10 日
存款 型 日
挂钩 保本 2021
中国银 2022
大洋 型结 浮动 年 11
2 行建德 3,000.00 年1月 1.50%-3.30% 7.52
生物 构性 收益 月 10
支行 10 日
存款 型 日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18,900.00 万元,未超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否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赎 收益
回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1 1,700.00 1.50%-3.50% 是 15.0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3 年 6
2 1,800.00 1.49%-3.51% 是 16.10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3 3,750.00 1.50%-3.50% 是 32.36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8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福建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4 年 7
4 3,750.00 1.50%-3.50% 是 32.72
舜跃 邵武 构性 收益 月 19 月 1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5 1,550.00 1.51%-3.36% 3.98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6 4,350.00 1.51%-3.36% 11.1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29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7 4,600.00 1.49%-3.37% 26.76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7 是
8 1,450.00 1.49%-3.37% 8.43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8 月 30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是
9 生物 2,550.00 1.50%-3.50% 9.75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1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大洋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是
10 生物 2,450.00 1.49%-3.51% 22.15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5 年 9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1 月 2
支行 存款 型 日 日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2021
大
[2022-01-05]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23]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3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起始日
期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 12 个月;
2、本次解除首发限售股的股东 5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65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4.4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656,000股,占总股本4.4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 号文)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960 号)同意,公司于 2020 年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0,000,000 股。首发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5,00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共计 2,6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3%,尚未解除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7,081,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7%。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5 位,分别为舟山浙科东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城投富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城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浙科乐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天生、薛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前六个月内新增的股东城和投资、东港创投、乐英创投、薛嵩及郑天生承诺如下:
自本企业/本人对公司增资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 2018 年12 月 2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公司未能成功上市或终止上市,本企业/本人所持股份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同时,本企业/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6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3%。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6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3%。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 份数量 流通数量(股)
舟山浙科东港创
1 业投资合伙企业 800,000 800,000 800,000
(有限合伙)
杭州城投富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杭州城和股权 800,000 800,000 800,000
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诸暨浙科乐英创
3 业投资合伙企业 700,000 700,000 700,000
(有限合伙)
4 郑天生 256,000 256,000 256,000
5 薛 嵩 100,000 100,000 100,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机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增加数量 减少数量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21,954,393 36.59 - 2,656,000 19,298,393 32.16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2,217,233 3.70 - - 2,217,233 3.70
首发前限售股 19,737,160 32.90 - 2,656,000 17,081,160 28.47
二、无限售条件的 38,045,607 63.41 2,656,000 - 40,701,607 67.84
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00 2,656,000 2,656,000 60,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
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
出的各项承诺。综上,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4] (003017)大洋生物: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29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205,0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3418%。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198,6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331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0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13,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897%。
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陈阳贵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9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06,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84%。
陈阳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2《关于选举汪贤玉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9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06,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84%。
汪贤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3《关于选举涂永福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9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0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66%。
涂永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4《关于选举仇永生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9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0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66%。
仇永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5《关于选举关卫军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9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0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66%。
关卫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6《关于选举郝炳炎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97,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0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66%。
郝炳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韩秋燕女士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47,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5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25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7653%。
韩秋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2《关于选举曾爱民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47,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5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25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7653%。
曾爱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3《关于选举姜晏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47,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5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25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7653%。
姜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席建良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947,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05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25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7653%。
席建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2《关于选举刘畅女士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97,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06,5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66%。
刘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青、张子夜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3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卫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李卫红先生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卫红先生,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004 年 3 月进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热电分厂汽轮机岗位主操、班长,2007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
李卫红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卫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14]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3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完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工作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如下:
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副董事长: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
非独立董事: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
独立董事: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中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陈阳贵 韩秋燕、仇永生
审计委员会 曾爱民 姜晏、汪贤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姜晏 曾爱民、关卫军
提名委员会 韩秋燕 曾爱民、陈阳贵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如下:
监事会主席:席建良先生
股东代表监事:刘畅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李卫红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陈阳贵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汪贤玉先生
副总经理: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叶剑飞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旭平先生
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
审计部负责人:朱纪陆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章芳媛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旭平先生、章芳媛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旭平、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58318000
电子信箱:Xuxuping65@126.com;1355714860@qq.com
邮编:31161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张群华先生、沈梦晖先生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范富良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仇卸松先生在任期届满后离任。张福利先生、张群华先生、沈梦晖先生、范富良先生、仇卸松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福利先生、张群华先生、沈梦晖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范富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643,662 股,持股比例为 1.07%;仇卸松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681,071 股,持股比例为 1.14%;离任后,范富良先生、仇卸松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做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新任董事、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和本公告披露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叶剑飞先生,出生于 1974 年 10 月,化学工程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曾任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安庆市鑫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香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叶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叶剑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旭平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 年 7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车间操作工、计量能源科科员、安全员、计量能源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子公司泰洋化工总经理,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洋生物监事会主席、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丛晟食品监事会主席;现任大洋生物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法务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徐旭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徐旭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旭君女士,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00 年 9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大洋有限财务部主办会计,大洋生物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大洋生物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旭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30,174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阳贵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系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陈旭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朱纪陆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助理会计师。1988 年 5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车间操作工、会计、财务科科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朱纪陆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8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
[2021-12-14] (003017)大洋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33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范富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席建良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现选举席建良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2.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003017)大洋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3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阳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陈阳贵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贤玉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汪贤玉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涂永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涂永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阳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陈阳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汪贤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汪贤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仇永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仇永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关卫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关卫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叶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叶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旭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徐旭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旭平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1、联系电话、传真:0571-64156868 、0571-58318000 ;2、办公邮箱:Xuxuping65@163.com;3、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旭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陈旭君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治理需要,董事会决定聘任朱纪陆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治理需要,董事会决定聘任章芳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章芳媛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1、联系电话、传真:0571-64156868、0571-58318000;2、办公邮箱:1355714860@qq.com;3、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委员选举主任委员,并经董事会批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陈阳贵先生、韩秋燕女士、仇永生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阳贵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汪贤玉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曾爱民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姜晏先生、曾爱民先生、关卫军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姜晏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陈阳贵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韩秋燕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1-27]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2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 2021 年 11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
1 陈阳贵 5,317,261 8.86
2 汪贤玉 2,879,000 4.80
3 仇永生 2,258,000 3.76
4 涂永福 1,760,577 2.93
5 陈荣芳 1,580,000 2.63
6 关卫军 1,000,000 1.67
7 涂霞丹 932,614 1.55
8 尹美娟 920,000 1.53
9 郝炳炎 802,568 1.34
舟山浙科东港创业投资
1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0 1.33
杭州城和股权投资基金
1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0 1.33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
1 涂霞丹 932,614 2.43
2 尹美娟 920,000 1.53
3 李建荣 723,598 1.89
4 林建平 680,000 1.77
5 李爱琴 639,379 1.67
6 方中 628,669 1.64
7 王建平 584,630 1.52
8 朱纪陆 580,000 1.51
9 潘旭娟 580,000 1.51
10 徐建良 575,754 1.5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2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
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取得了由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内容
企业名称: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仇建龙
单位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行岭平台泉岭路 10 号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
编号:(闵)WH 安许证字〔2021〕000011 号
许可范围:生产场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行岭平台泉岭路 10 号
氟代苯 650 吨/年、2-氯-6-氟甲苯 30 吨/年(中间产品 340 吨/年)、4-氯-2-
氟甲苯 35 吨/年(中间产品 13.8 吨/年)、2-氟甲苯 40 吨/年(中间产品 139.4 吨/
年)、2-氟苯甲醛 109 吨、4-氟甲苯 10 吨/年(中间产品 139.4 吨/年)、氟化铵 1468.33
吨/年、95%氟钠 611.26 吨/年、50%氢氟酸 928.81 吨/年、30%盐酸 1955.03 吨/
年生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福建舜跃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有利于公司生产和销售进度的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风险提示
福建舜跃取得上述许可证后,其未来市场销售可能受到市场需求、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相关行业政策的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6] (003017)大洋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陈阳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阳贵先生、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陈阳贵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选举汪贤玉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选举涂永福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选举仇永生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选举关卫军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选举郝炳炎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韩秋燕女士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选举曾爱民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选举姜晏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浙江
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003017)大洋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范富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公司监事会提名席建良先生、刘畅女 士为本次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表决结果
(1)《关于选举席建良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选举刘畅女士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第四届
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
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阳贵先生、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披露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一: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阳贵先生,195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厂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泰洋化工执行董事,大洋有限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总经理,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阳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8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与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旭君女士为父女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陈阳贵先生与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陈阳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阳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陈阳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汪贤玉先生,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8 年 10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焦磷酸钾车间操作工、质检员、生产技术科技术员、生产技术科长、副厂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厂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子公司泰洋化工监事,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长,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镇城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丛晟食品董事,大化生物董事,圣持新材执行董事;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贤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0%的股份。汪贤玉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汪贤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贤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汪贤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涂永福先生,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机修负责人、机修车间主任、副厂长、机修车间主任、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自来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永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3%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涂永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涂永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涂永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仇永生先生,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 年 12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车间操
作工、班组长、碳酸钾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供销科长、董事、经营副厂长,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子公司浙江舜跃执行董事,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舜跃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永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6%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仇永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仇永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仇永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卫军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1985 年 5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碳酸钾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董事、碳酸钾车间主任,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监事会主席,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大化生物监事;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卫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7%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关卫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卫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关卫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郝炳炎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1982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质管科副科
长、科长、企业开发科科长、外贸科科长,大洋有限外贸科科长、信息部部长,大洋生物董事、信息部部长;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兼供销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炳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4%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郝炳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炳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郝炳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秋燕女士,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原化学工业部规划院)教授级高工,副总工程师。1985 年
[2021-11-26]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3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币 12,6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价格、数量和占注册资本比例: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含
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可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40 万股(含本数)-280 万股(含本数)之间,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2.33%-4.67%,具体数量以实际回购为准。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以下风险:
1、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过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以内。
1、如发生下列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6,3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6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5.00 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67%;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33%。
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6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
45.00 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67%。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623,211 36.04 24,423,211 40.7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376,789 63.96 35,576,789 59.29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00 60,000,000 100.00
假设回购股份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623,211 36.04 21,623,211 37.8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376,789 63.96 35,576,789 62.20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00 57,200,000 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3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
45.00 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33%。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623,211 36.04 23,023,211 38.3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376,789 63.96 36,976,789 61.63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00 60,000,000 100.00
假设回购股份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623,211 36.04 21,623,211 36.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376,789 63.96 36,976,789 63.10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00 58,600,000 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 12.8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91 亿元、流动资产为 6.67 亿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2,6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9.81%、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 12.71%、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18.89%。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
[2021-11-26]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部分股东意见,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后,同意提名席建良先生、刘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 1 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向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一: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席建良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注册
安全工程师。1993 年 7 月进入新安江丝绸总厂工作,1995 年 3 月进入浙江新化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历任车间操作工、主操、班长、安全员、安环部副经理,2021 年进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安环部部长。
席建良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席建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畅女士,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2007 年 7
月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杭州黑方广告策划有限
公司担任设计师。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1 月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设计
师。2009 年 12 月至今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综合办副主任职务。
刘畅女士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1-26]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阳贵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提议人陈阳贵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
公告日,陈阳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5,317,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86%。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二)提议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含本数)。
(五)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6,3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6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5.00 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67%;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00,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33%。
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陈阳贵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提议人陈阳贵先生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陈阳贵先生承诺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止)不减持公司股票。
四、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陈阳贵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
提议人陈阳贵先生承诺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止)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陈阳贵先生的提议后,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
并制定了回购方案,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3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
期一)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截至 2021 年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陈阳贵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汪贤玉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涂永福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仇永生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关卫军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郝炳炎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韩秋燕女士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曾爱民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姜晏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席建良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刘畅女士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十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 1-3 项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应选
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分开进行);应选股东代表监事 2 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0、2.00、3.00 均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关于选举陈阳贵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
1.01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汪贤玉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
1.02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涂永福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
1.03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仇永生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
1.04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关卫军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
1.05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郝炳炎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
1.06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关于选举韩秋燕女士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
2.01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曾爱民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
2.02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姜晏先生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
2.03 √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3.00 案》 应选人数 2 人
1、审议《关于选举席建良先生为浙江大洋生
3.01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
案》
2、审议《关于选举刘畅女士为浙江大洋生物
3.02 √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58318000
电子邮箱:1355714860@qq.com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一:
[2021-11-23]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9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
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
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99 号)。收到《警示函》后,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订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认真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开工时间披露不准确
公司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一)2、非流动资产分析”更正如下:
更正前:
“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开工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 年 1 月”。
更正后:
“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 年 6
月”;
“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开工时间为“尚未开工”。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披露,且披露的延期公告仍不准确
问题描述:“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公司三个募投项目之一。项目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备案该项目,项目备案的建设起止
时间为 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建设期为 24 个月。
募投项目资金于2020年10月到位,在募集资金到账前,该项目未投入建设,也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故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建设,建设期 2 年,应于 2022 年 10 月底前完成建设。
2021 年 7 月,公司考虑项目备案已经到期,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申请,将拟建成时间变更为 2023 年 6 月。2021 年 8 月,邵武市发展改
革和科技局出具了《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该项目建设起止期间
变更为 2019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办妥上述备案后,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
1、整改措施: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对该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拟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0 月。
就延期建设完成时间 2023 年 10 月与备案建设完成时间 2023 年 6 月不一致
的问题,公司已通过福建省审批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延期备案,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已变更为 2023 年 10 月,与《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中披露的建设期保持一致。
2、整改责任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
三、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
(一)用印审批
问题描述:根据《印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外文书应由分管副总以上人员审批后并办理用印登记。公司虽已按照该制度流程进行了审批,但未予保留签字文件的备案留底;根据《印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业务需要印鉴外带应由总经理同意后,并派监印人共同外带使用,用毕归还印鉴保管人并登记。公司未按照该制度采用书面审批流程。
1、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始采取整改措施,对于需由分管副总以上审批
或外带用印的文件,均以纸质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办理用印或外带手续。
2、整改责任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3、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二)项目变更授权审批
问题描述: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延期建设,未区分一般项目与募投项目在办理变更备案流程中的区别。
1、整改措施:公司已修改《项目立项制度》,涉及外部立项备案的募投项目,修订后的规定为:“募投项目未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建设时,项目部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填写《项目信息变更表》,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项目分管副总和董事会秘书会签,总经理审批后,到政府部门办理延期手续。”,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2、整改责任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项目部
3、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三)三会记录不规范
问题描述:2020 年 10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经查看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票,该议案经 9 位董事全票同意,但由于工作人员笔误,将表决结果误写为 3 票同意。
1、整改措施:会议记录人员已经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警戒,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认真仔细制作三会文件。
2、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3、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2]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大洋生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4)。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以三笔闲置募集资金3,050.00万元、1,950.00万元及2,000.00
万元分别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8 日在《证券
时 报 》、《 证券 日报 》、《 上 海证 券报 》、《 中国 证 券报 》和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7,000.00 万元,获
得理财收益 45.79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名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收益
中国 保本 2021
挂钩型 2021
大洋 银行 浮动 年 11
1 结构性 3,050.00 年9月 1.49%-4.41% 26.53
生物 建德 收益 月 19
存款 8 日
支行 型 日
中国 保本 2021
挂钩型 2021
大洋 银行 浮动 年 11
2 结构性 1,950.00 年9月 1.50%-4.40% 5.77
生物 建德 收益 月 19
存款 8 日
支行 型 日
中国 保本 2021
挂钩型 2021
大洋 银行 浮动 年 11 13.49
3 结构性 2,000.00 年9月 1.50%-3.42%
生物 建德 收益 月 19
存款 8 日
支行 型 日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与中国银行建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
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使用三笔闲置募集资金 2,300.00 万元、1,700.00 万元、3,000.00 万元分别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签约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收
申购主体 认购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号 银行 名称 类型 益率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年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2 年 2 1.50%-3.50
1 大洋生物 2,300.00 11 月 22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2 日 %
日
支行 存款 型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年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2 年 2 1.50%-3.50
2 大洋生物 1,700.00 11 月 22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2 日 %
日
支行 存款 型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1 年
银行 型结 浮动 2022 年 5 1.70%-3.49
3 大洋生物 3,000.00 11 月 22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23 日 %
日
支行 存款 型
备注: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做好投资理财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
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24,900.00 万元(含本次),未超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
序 申购 签约 产品 产品 起息 到期 预期年化收 否 投资
认购金额
号 主体 银行 名称 类型 日期 日期 益率 赎 收益
回
中国 挂钩 保本 2020 2021
大洋 银行 型结 浮动 年 11 年 2
1 1,000.00 1.50%-3.70% 是 8.72
生物 建德 构性 收益 月 30
[2021-11-15] (003017)大洋生物: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于 2021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9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阳贵、徐旭平: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开工时间披露不准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1.5 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和“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分别为 2018 年 10月和 2019 年 1 月。根据公司提交的自查说明及相关公告,上述时间系公司为募投项目支付前期环评、可行性报告等费用的时点,“年产 2.5 万吨碳酸钾和 1.5 万吨碳酸氢钾
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 2020 年 6 月,“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为零。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披露,且披露的延期公告仍不准确
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零。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备案该项目,备案的建设起止时间
为 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项目部发起项目信息变更申请,
并经总经理批准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拟建成时间由 2021 年 6 月变更为 2023 年 6
月。
公司未及时披露项目延期情况并解释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也未在 2021 年半年报和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说
明上述情况。直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经董事会审议后才予以披露,且披露称项目将延
期至 2023 年 10 月,与延期备案的项目建设期间不符。
三、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
公司存在用印审批、项目变更授权审批、三会记录不规范等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阳贵、董秘徐旭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大洋生物、陈阳贵、徐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99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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