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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设计 003013
东鹏控股
日久光电
  公司公告  
 ≈≈地铁设计00301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08)
[2022-02-08]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等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本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设”)、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铁院”)组成的联合体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为 27,097.857847万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铁设及上铁院已签订了《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合同文件》及《联合体协议》,合同总价暂定
为 26,843.757847 万元,其中本公司合同费用 25,397.805932 万元,联合体成员方中国铁设合同费用 871.152676 万元,上铁院合同费用 574.799239 万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铁设及上铁院签订的《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前期深化研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 254.1 万元,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中标项目“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所有合同已全部签署。
  本合同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中标项目金额已包含在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合同额度内。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分别披露
的《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8.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1 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
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6,067,725.15万元,
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9,124.08 万元,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6,423,586.29 万元
(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77.7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类似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
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 59,081.49 万元、
45,564.09 万元、40,941.05 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 40.00%、27.71%、21.89%。
  (五)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本公司主要是为项目提供前期深化研究等规划咨询服务,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方式公允,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前期深化研究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委托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成)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
  3.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共设置 2 个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所有前期深化研究工作;
  (2)与车辆段(停车场)前期深化研究单位、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场站综合体及上盖综合开发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
  (3)前期深化研究总体总包管理工作等。
  4.联合体工作分工
  本公司承担本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相关合同费用由甲方与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结算,甲方无需支付费用给联合体成员方。
  5.总工作周期
  合同服务期暂定 2 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合同价格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541,000 元整,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
  7.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各项具体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和支付条款,按比例分阶段支付。
  8.结算方式
  按本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奖惩约定调整。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以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9.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乙方应按照工作大纲、人员分工安排、进度计划以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项目组人员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0.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
  12.主要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视为违约(因乙方未能提供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和付款申请函而顺延付款等情况除外),每逾期一天按当期应付未付的合同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含初稿、过程文件及终稿等),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含税总费用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 10 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此时,乙方须将已经收取的服务费全额退还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乙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其他
  本合同文件中已对具体支付方式、服务质量要求、合同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以及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工程的主要投资建设主体,也是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本公司作为一家在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承接轨道交通领域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本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也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是根据 2020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
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 号)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政府要求,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岸城市加速融合,打造广州至中山、珠海 1 小时轨道生活服务通勤圈,有助于推动大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本次中标项目符合本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领域工程咨询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本公司在城际业务以及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上盖开发业务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经验积累。
  本次签订合同本公司合同费用合计 254.1 万元,占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0.14%,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交易对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合同外,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新签各类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 285.62 万元。
    七、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2.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

[2022-01-29]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
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一、新开立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备注
 工商银行白云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  360200441920066236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路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专用结算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来
                        型    (万元)                        收益率      源
工商银行  单位存款业                                随时支            闲置募
白云路支      务      保本型  26,000.00  2022.1.29    取    0.3%-3.2%  集资金
  行
招商银行  七天通知存                                随时支            闲置募
环市东支      款      保本型  1,200.00  2022.1.29    取    2.025%    集资金
  行
    (二)公司与上述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存款类产品,是对存款利率或专属增值服务
 的约定,当存款满足一定条件时,存款利率可高于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同时募
 集资金可随时支取,没有锁定期,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风险及风险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属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大型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
        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    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状态  是否赎回  预期年化  实际收益
号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1  工商银行白  单位存款  保本    26,000    2022.1.29    未到期      否    0.3%-3.2%    -
    云路支行    业务      型
 2  招商银行环  七天通知  保本    1,200    2022.1.29    未到期      否      2.025%      -
    市东支行    存款      型
 3  农业银行北  “活利丰”  保本    14,600  2020.12.31  已到期      是      0.3%-3%  450.90
      秀支行    对公存款    型
4  工商银行白  “添翼存”  保本    19,100  2020.12.31  已到期      是    0.3%-3.2%  592.3
    云路支行  定期存款    型
5  招商银行环  七天通知  保本    6,200    2021.01.04  已到期      是      2.025%    73.93
    市东支行    存款      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27,200 万
        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
        27,20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协议或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 (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志元、王晓斌、王
鉴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3.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
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方思源、陈瑜回避了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签署的合同清单如下表所示,预计本公司合同金额不超过 5,349.93 万元。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金额      项目
                                                                        来源
销售收入合同
《媒体安全检测、维  广州地铁传媒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暂定 3,805,818.70
护及相关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院股份有限公司    元                  招标
合同》
                                  (主)铁科院(北京)
《城轨交通行车关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暂定
键设备设施主动运  广州地铁集团  (成)广州地铁设  40,600,000.00 元,
维系统研究及工程  有限公司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其中本公司金额以    招标
应用项目现场设备                公司(成)城轨创  后续签订的协议为
采购合同》                        新网络中心有限公  准
                                  司
《广州市轨道交通
车站站厅预留空间  广州地铁集团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送风、照明、防洪封  有限公司      院股份有限公司    暂定 925,000.00 元  比选
堵等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合同》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金额      项目
                                                                        来源
                                  (主)中铁建工集团
《广州海珠赤沙车  广州市品臻房  有限公司(成)广州  暂定
辆段开发项目(一  地产开发有限  地铁设计研究院股  1,435,052,039.99    招标
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司          份有限公司(成)  元,其中本公司金额
合同》                            广州城建开发设计  1,875,230.70 元
                                  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轨道交通  广州地铁集团
八号线北延段工程  有限公司、广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鹅掌坦站拆迁复建  州轨道交通建  院股份有限公司    993,300.00 元      招标
工程勘察合同》    设监理有限公
                  司
采购支出合同
《广州地铁集团培  广州地铁设计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  暂定上限价          直接
训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研究院股份有  公司              5,300,000.00 元    谈判
(2022-2024)合同》 限公司
    上述合同的交易对方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元先生、王晓斌先生、王鉴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1.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1 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州市
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
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46,067,725.15 万元,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9,124.08 万元,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6,423,586.2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
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77.75%股权,系公司控股股
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DR2R2G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飞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 16 层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11 日,自成立至今股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72%股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总资产
20,338.00 万元,净资产 7,635.9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726.33 万元,
净利润-545.24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
铁传媒有限公司净资产 7,904.57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9QY41A
    注册资本:575,64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 1803 室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10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将持有的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股权予以对外转让。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
资产 95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797350015A
    注册资本:1,2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洪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大院自编四号楼 2、3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13 日,自成立至今股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


[2022-01-25]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2.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30 号文核准,地铁设计已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33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034,846.2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10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4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27,193.64        11,573.80
  2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15,715.50        15,715.5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08.00          6,708.00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
  4    务项目                                  11,522.95        11,522.95
  5    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283.23          3,283.23
                合计                            64,423.32        48,803.4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6,597.27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79.1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785.33 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大型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
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7,2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地铁设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地铁设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1-12-15]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发包人和深化研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本次公告披露的合同为中标项目分拆合同的部分合同,该中标项目还有其他分拆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4.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5.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等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6.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本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设”)、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上 铁院”) 组成的联 合体为“ 南沙至珠 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为 27,097.857847 万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铁设及上铁院签订的《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合同文件》及《联合体协议》
(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 26,843.757847 万元,其中本公司合同费用 25,397.805932 万元,联合体成员方中国铁设合同费用 871.152676 万元,上铁院合同费用 574.799239 万元。中标项目“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还有 254.1 万元中标金额的合同尚未正式签署,目前各相关合同签署进度正在正常推进中。
    本合同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
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中标项目合同已包含在预计的 2021 年度新签日常关
联交易合同额度内。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分别
披露的《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
    8.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1 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
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46,067,725.15 万元,
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9,124.08 万元,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6,423,586.29 万元
(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77.7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类似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
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 59,081.49 万元、
45,564.09 万元、40,941.05 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 40.00%、27.71%、21.89%。
    (五)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本公司主要是为项目提供前期深化研究等工程规划咨询服务,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方式公允,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
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化研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1)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2)
    2.项目名称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
    3.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途径广州、中山、珠海。暂按以下规模开展前期深
化研究:线路全长暂定 92.7km,暂设站 22 座,含 3 座预留站;其中广州段 16.7km,
设站 2 座(含 1 座预留站);中山段 49.2km,设站 12 座(含 2 座预留站);珠海
段 26.8km,设站 8 座。全线设置一段一场,主变电站 3 座。线路规模最终以政府
批复为准。
    4.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方案研究所必需的勘测、勘察及方案拟定(含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具体包括项目勘察研究、工程方案深化研究、项目总体和总包管理工作、交通衔接工程深化研究等。
    5.联合体工作分工
    (1)本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承担完成深化研究总体总包、勘察研究总体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招标文件合同工作范围内除联合体成员方承担工作以外的所有其他工作。
    (2)中国铁设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承担中山段兴中站至火炬站 6 站 5
区间的土建工点深化研究工作。
    (3)上铁院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承担珠海段拱北站至香洲站 4 站 3 区
间的土建工点以及珠海停车场的深化研究工作。
    6.总工作周期
    自本项目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交接之日止。发包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7.合同价格
    本合同费用(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26,843.757847 万元,其中本公司合同费
用 25,397.805932 万元,中国铁设合同费用 871.152676 万元,上铁院合同费用574.799239 万元。
    8.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各项具体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和支付条款,按比例分阶段支付。
    9.结算方式
    勘察研究费用按综合单价和部分项目合价方式包干进行结算。深化研究费用按政府部门批复的概算的工程费及设计费费率、本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及奖惩约定调整。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以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10.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发包人同意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深化研究单位支付合同款项;
    深化研究单位保证遵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11.生效条件:发包人和深化研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2.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13.主要违约责任
    (1)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定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4.其他
    本合同文件中已对具体支付方式、服务质量要求、合同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以及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工程的主要投资建设主体,也是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本公司作为一家在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之一,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承接轨道交通领域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本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也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是根据 2020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
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 号)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政府要求,为促

[2021-11-23]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向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房屋建筑
面积合计为 3,826.93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租金总额(暂定)为 2,468.14 万元。
    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元先生、王晓斌先生、王鉴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783768269N
    3.注册资本:2,05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方丽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广告制作;餐饮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7.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 A 塔 18 楼(仅限
办公用途)
    8.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53,229.28 万元,
净资产-7,269.42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 22,894.77 万元,净利润-257.79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净资产-8,096.04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的办公场地建筑面积合计为
3,826.93 平方米,地址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26 号 6 楼、7 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金总额:暂定为 2,468.14 万元。
    本租赁合同按固定租金方式执行,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及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另行约定。
    2.付款安排:租金按半年度结算,乙方应于每半年度 10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期
租金。
    3.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向关联方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并支付租赁费用。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不会产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
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新签各类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254,516.24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需要发生的,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运营,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需要发生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地铁设计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发生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6.《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
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方思源、陈瑜回避了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志元、王晓斌、王
鉴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04]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生效条件: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
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会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 本次公告披露的合同为中标项目分拆合同的部分合同,该中标项目还有其
他分拆合同本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签署合同。
    4.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5.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评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3)、《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本公司为“苏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北延线、4 号线延伸线、7 号线北段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ⅡⅣY-SJZB 标”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 12,558.15 万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苏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北延线、4 号线延伸线、7 号线北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标段号:ⅡⅣY-SJZB 标)(2 号线北延线)设计合同》和《苏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北延线、4 号线延伸线、7 号线北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标
段号:ⅡⅣY-SJZB 标)(4 号线延伸线)设计合同》,合同总价分别暂定为 3,694.15万元和 7,501.00 万元。本中标项目还有 1,363.00 万元的中标金额合同本公司尚未收到,目前相关合同签署进度正在推进中。
    本次合同为公司中标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铭
    注册资本:4,508,927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增值电信业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轨道交通运输服务,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及自有物业管理、租赁、广告位租赁,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通信设施租赁,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服务,轨道交通经济与商务信息服务、业务咨询,轨道交通相关业务的设计、教育培训,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 668 号
    2.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本公司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 6,204.72 万元、6,404.53 万元、4,057.82 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 4.20%、3.89%、2.17%。
    4.履约能力分析: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支付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服务范围及内容:
    工可研究、总体设计、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联合调试、试运行、试运营、竣工验收等,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组织各阶段成果评审会务。
    3.合同价格
    (1)《苏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北延线、4 号线延伸线、7 号线北延伸线及支
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标段号:ⅡⅣY-SJZB 标)(2 号线北延线)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3,694.15 万元。
    (2)《苏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北延线、4 号线延伸线、7 号线北延伸线及支
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标段号:ⅡⅣY-SJZB 标)(4 号线延伸线)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7,501.00 万元。
    4.结算方式
    本合同费用具体执行依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及实际数量结算。
    5.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将按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乙方保证遵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6.生效条件: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后,合同生效。
    7.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8.主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提供基础资料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职责,设计时间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提供服务,影响履行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职责,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9.其他
    合同条款中已对具体设计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服务质量要求、违约责任
和争议及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工程为“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2021-2026)”中的线路,且均为延伸线。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高城市整体交通水平,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有利于促进城市综合交通客运体系的形成,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引导城市人口的重新分布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稳定苏州城市结构形态,促进苏州经济转型。
  本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规划咨询、勘察设计等方面技术优势和经验积累,有效提高公司在苏州及华东区域轨道交通业务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华东区域轨道交通工程咨询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本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12,558.15 万元,占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71%,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2.本次公告披露的合同为中标项目分拆合同的部分合同,该中标项目还有其他分拆合同本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签署合同。
  3.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8] (003013)地铁设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2元
    每股净资产: 4.72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1%
    营业总收入: 18.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6亿元

[2021-10-28]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2021 年
上半年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对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9月 30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
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 2021 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8,423,784.45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15,737.78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61,767.30
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7,146,279.37 元。2021 年 1-9 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69,643,650.91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24.31%。明细如下表:
        项目        2021 年 7-9 月计提金额(元)    2021 年 1-9 月累计(元)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763,457.28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15,737.78                  13,446,977.4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61,767.30                    482,932.18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7,146,279.37                  56,477,198.54
        合计                        28,423,784.45                  69,643,650.9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
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 28,423,784.45 元, 2021 年 1-9 月累
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 69,643,650.91 元,减少公司 2021 年 1-9 月合并
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 69,643,650.91 元,已计入公司 2021 年 1-9 月合并财
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1 年 1-9 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399,694,754.4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6,196,694.78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0] (003013)地铁设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地铁设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0,196,8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9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953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00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
本为 40,001 万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36,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978%。
    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 名,分别为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4)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5)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0,196,89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49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  备注
 号                                      总数(股)      量(股)
  1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199,999      7,199,999
  2  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6,341      5,006,341
  3  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87,896      4,187,896
  4  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02,660      3,802,660
                  合计                    20,196,896      20,196,896
  注: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取得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权益份额锁定期为5 年,自取得公司股权之日起算。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增减变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动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360,003,750  89.9987%  -20,196,896  339,806,854  84.9496%
 通股/非流通
 其中:高管锁定        3,750    0.0009%            0        3,750    0.0009%
 股
  首发前限售股  360,000,000  89.9978%  -20,196,896  339,803,104  84.9487%
 二、无限售条件    40,006,250  10.0013%  20,196,896  60,203,146  15.0504%
 流通股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0000%            0  400,01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地铁设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08-31]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6 名(含 1 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3 名,每届任期三年。公司监事
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为顺利推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换届相关工作,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邓剑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罗天先生、张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邓剑荣先生、罗天先生、张淙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邓剑荣先生简历
    邓剑荣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防一级防护工程师(建筑)。曾任公司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室主任、高级设计师、副总工程师、分院院长、纪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兼任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邓剑荣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珠海科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377,27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094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罗天先生简历
    罗天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本
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助理、专员。现任公司项目管理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罗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张淙先生简历
    张淙先生,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本
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公司结构所助理设计师。现任公司结构所设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张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08-31] (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6:4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口头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
席监事 5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经推选,会议由监事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方思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方思源先生简历
    方思源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经济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运营营销调控部营销助理、营销主办、主任,运营总部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总部运营二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兼任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方思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08-31] (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口头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经推选,会议由董事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农兴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并确认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农兴中      王迪军、林志元、王晓斌、周晓勤
    审计委员会        谭丽丽              林斌、邓剑荣
    提名委员会        周晓勤              谭丽丽、王迪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林斌                周晓勤、王鉴
    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王迪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王迪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工程师、总建筑师、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史海欧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何坚先生为公司总建筑师,廖景先生、雷振宇先生、贺利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聘任事项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 聘任史海欧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聘任何坚先生为公司总建筑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聘任廖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4 聘任雷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5 聘任贺利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时根据公司党组织及工会组织安排,农兴中先生为公司党委书记,邓剑荣
先生为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孟雪艳女士为公司纪委书记。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温路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温路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许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许维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确认无异议。许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许维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
    电话:020-83524958
    传真:020-83524958
    邮编:510010
    邮箱:xxpl@dtsjy.com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继续聘任孙艺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孙艺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孙艺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
    电话:020-83524958
    传真:020-83524958
    邮编:510010
    邮箱:xxpl@dtsjy.com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农兴中先生简历
    农兴中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公司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部长、部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广州中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农兴中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471,23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17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王迪军先生简历
    王迪军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曾任公司助理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室主任、高级设计师、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分院院长、副院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广州中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迪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151,96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0380%;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史海欧先生简历
    史海欧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曾任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工程师,公司工程师、室主任、部长、副总工程师、资深设计师、副院长,曾兼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史海欧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377,27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0943%;与持有公司 5

[2021-08-31] (003013)地铁设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                  占公司  股东                  占公司
                      人数      股份数      股份总  人数    股份数      股份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          12    360,009,500  90.0001%    11    49,006,392  12.2513%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      7      338,401,003  84.5981%    6    27,397,895  6.8493%
    网络投票情况      5      21,608,497  5.4020%    5    21,608,497  5.4020%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0,010,00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农兴中先
  生、王迪军先生、林志元先生、王晓斌先生、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案          提案名称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表决
 编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  结果
 号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效表决权股
                                              总数比例                份比例
 1.01  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  352,811,721  98.0007%  41,808,613    85.3126%  当选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林志元先生为公司第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晓斌先生为公司第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周晓勤先生、
  林斌先生、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                                                                  占出席会
 案          提案名称                        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  表决
 编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东有效表  结果
 号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比例
2.01  选举周晓勤先生为公司第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二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方思源
  先生、陈瑜女士、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                                                                  占出席会
 案          提案名称                        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  表决
 编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东有效表  结果
 号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比例
3.01  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二  352,801,721    97.9979%  41,798,613    85.2922%  当选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  选举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  352,811,721    98.0007%  41,808,613    85.3126%  当选
      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60,001,000    99.9976%  8,500    0.0024%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8,997,892    99.9827%  8,500    0.0173%      0    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邓克尔律师、吴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08-12] (003013)地铁设计: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元
    每股净资产: 4.508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7%
    营业总收入: 11.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9亿元

[2021-08-12]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3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 2021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林志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周晓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 选举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 1、2、4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提案 1、2、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应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应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 人。根据相关规
定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5 人
                                  议案》
    1.01      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林志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王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 人
                                    案》
    2.01      选举周晓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3 人
                                  的议案》
    3.01      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3      选举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 2 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3524958
  传    真:020-83524958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 2 楼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
告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1
年8月30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      选举票数(应选人数:5 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

[2021-08-12]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立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7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吴震宇    1997 年    1993 年    1997 年      2017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辛永健    2016 年    2011 年    2016 年      2017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宁    1995 年    1995 年    1995 年      2017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吴震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辛永健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张宁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项目合伙人
    2018-2019 年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增减%
审计费用(万元)                      105          98          -6.67%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万元)            90          86          -4.44%
    内控审计费用(万元)            15          12            -20%
    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
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认可其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立信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能力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新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每届
任期三年。
    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方思源先生、陈瑜女士、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方思源先生简历
    方思源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经济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运营营销调控部营销助理、营销主办、主任,运营总部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总部运营二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兼任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方思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陈瑜女士简历
    陈瑜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沙理工大学本
科学历,中共党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企管总部信息中心助理、主办、经理,原信息管理部 IT 规划管控经理,审计部(原监察审计部)审计主管、高级审计主管、审计资深主管、审计高级资深主管。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金丝丝女士简历
    金丝丝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伦敦政治经
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销售交易部分析员和投资银行部分析员、经理、中国团队业务董事,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球资本市场部董事、执行董事,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资深高级经理。现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业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金丝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08-12]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 年 1-6 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1,219,866.46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14.39%。明细如下表:
                项目                        2021 年 1-6 月累计(元)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763,457.28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431,239.6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1,164.88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9,330,919.17
                合计                                          41,219,866.46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 41,219,866.46 元,减少公司 2021 年
1-6 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 41,219,866.46 元,已计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合并
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1 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285,390,314.5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9,235,940.28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 1 名职工董事),独立董
事 3 名,每届任期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农兴中先生、王迪军先生、林志元先生、王晓斌先生、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晓勤先生、林斌先生、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后,将
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6 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晓勤先生、林斌先生、谭丽丽女士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林斌先生、谭丽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农兴中先生简历
    农兴中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公司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部长、部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广州中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农兴中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珠海科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471,23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17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王迪军先生简历
    王迪军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曾任公司助理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室主任、高级设计师、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分院院长、副院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广州中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迪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珠海科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151,96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038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林志元先生简历
    林志元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长沙交通学院讲师,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志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王晓斌先生简历
    王晓斌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计划处助理经济师,原财务总部预算分析助理、主办、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兼任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地铁投融资(维京)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地铁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绿色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斌先生为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地铁投融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地铁投融资(维京)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地铁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绿色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王鉴女士简历
    王鉴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大学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财务总部派驻资源财务固定资产核算会计主办,原财务总部预算分析模块主办、主管、副经理、经理,财务管理部预算管理预算分析经理。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资深专职董事,公司董事;兼任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鉴女士为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
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周晓勤先生简历
    周晓勤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
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北京铁路局电子计算所工程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通产业发展部主任。现任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学术带头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晓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2021-08-12] (003013)地铁设计: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包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1)。
    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方思源先生、陈瑜女士、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二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 提名方思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提名陈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提名金丝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003013)地铁设计: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1)。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农兴中先生、王迪军先生、林志元先生、王晓斌先生、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提名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提名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提名林志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4 提名王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5 提名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晓勤先生、林斌先生、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连续任职时间不超过 6 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 提名周晓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 提名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 提名谭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07]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本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设”)、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铁院”)组成的联合体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27,097.857847 万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同步公布了该项目中标结果。
    本项目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中标项目包含在预计的 2021 年度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度内。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分别披露的《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
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招标人及中标人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3. 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
    4.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
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8.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1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
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10.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11.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46,067,725.15 万
元,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9,124.08 万元,
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5,045,108.56 万元
(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12. 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77.7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3. 类似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
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59,081.49万元、45,564.09万元、40,941.05 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 40.00%、27.71%、21.89%。
    14. 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项目概况及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
    2. 中标通知书编号:广州公资交(建设)字 [2021] 第 [03720] 号
    3.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中山、珠海
    4.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途径广州、中山、珠海。暂按以下规模开展前期深化研究:线路全长暂定92.7km,暂设站22座,含3座预留站;其中广州段16.7km,
设站 2 座(含 1 座预留站);中山段 49.2km,设站 12 座(含 2 座预留站);珠
海段 26.8km,设站 8 座。全线设置一段一场,主变电站 3 座。线路规模最终以
政府批复为准。
    5. 招标范围:开展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方案研究所必需的勘
测、勘察及方案拟定(含工程造价文件编制)。
    6. 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7. 中标单位:(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国铁路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8. 中标价:27,097.857847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本公司主要为项目提供前期深化研究等规划咨询服务,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
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根据 2020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
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 号)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政府要求,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岸城市加速融合,打造广州至中山、珠海 1 小时轨道生活服务通勤圈,有助于推动大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本次中标项目符合本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领域工程咨询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本公司在城际业务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经验积累。若本公司能最终签订合同并顺利实施该项目,预计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风险提示
  1. 本中标项目尚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签订项目协议后,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项目,本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7]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1/08/07)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或盖章,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等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9 日、2021 年 7 月 31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本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设”)组成的联合体为“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广州东至花都天贵、芳村至白云机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 200,132.1234 万元。根据联合体双方工作分工和费用分配情况,中标总
价 2,001,321,234 元中,本公司合同费用共计 1,723,051,234 元,中国铁设合同费用共计 278,270,000 元。其中已签订了《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广州东至花都天贵、芳村至白云机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合同文件》、《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和《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合同总价(含税)分别暂定为 1,925,153,730 元(其中本公司合同费用 1,646,883,730 元,联合体成员方中国铁设合同费用 278,270,000元)、41,845,686 元(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和 11,138,824 元(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和中国铁设联合体签订的《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和《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合同总价(含税)分别暂定为 17,972,583 元和 5,210,411 元,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中标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广州东至花都天贵、芳村至白云机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所有合同已全部签署。
    合同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合同项目系本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同时,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中标项目合同已明确包含在 2021 年度预计新
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度内。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分别披露的《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次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
    4.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8.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1 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
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6,067,725.15万元,
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9,124.08 万元,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5,045,108.56 万元
(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77.7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
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类似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
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 59,081.49 万元、
45,564.09 万元、40,941.05 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 40.00%、27.71%、21.89%。
    (五)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本公司主要为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等工程咨询服务,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体同步
实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和《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委托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主)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
    2.项目名称
    (1)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体
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体
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
    3.服务范围
    (1)《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
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1)工程勘察包括所有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补勘)、勘察成果报告编制及成果提交,并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设计指引工作。
    2)设计范围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
中心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勘察以及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 BIM 设计)、招标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在单位工程完成后,编制与现场相符的图纸,并对所涉及的设计变更进行归集整理、配合编制竣工通、施工配合、方案及设计变更(变更文件包含变更概预算并上报委托人的 PDM 系统)等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同时与地铁车站及车辆段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场站综合体及上盖综合开发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并配合业主完成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2)《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
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
    广州市轨道交通 22 号线北延线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含人和站、白云城
市中心站)勘察设计全阶段[涵盖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机电设备采购配合及设计联络、施工及验收配合(含竣工图配合)]的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工作及勘察总体工作。
    4.合同价格
    (1)《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
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 17,972,583 元,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
    (2)《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22 号线北延线人和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综合
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
    5.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各项具体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和支付条款,按比例分阶段支付。
    6.结算方式
    工程勘察费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工程设计费、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费等根据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的工程费及设计费费率、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及奖惩约定调整。合同的最终结算以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7.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委托人同意按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受托人支付合同款项;
    受托人保证遵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8.生效条件: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或盖章,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9.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10.主要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未能履约或有违约行为均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其他
    合同文件中已对具体支付方式、服务质量要求、合同变更、违约责任、争端解决、版权等条款以及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07-31] (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或盖章,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公告披露的合同为中标项目分拆合同的部分合同,中标项目还有其他分拆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4.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5.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等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6.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本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设”)组成的联合体为“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广州东至花都天贵、芳村至白云机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 200,132.1234
万元。根据联合体双方工作分工和费用分配情况,中标总价 2,001,321,234 元中,本公司合同费用共计 1,723,051,234 元,中国铁设合同费用共计 278,270,000 元。其中已签订了《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广州东至花都天贵、芳村至白云机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合同文件》,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 1,925,153,730元,其中本公司合同费用 1,646,883,730 元,联合体成员方中国铁设合同费用278,270,000 元。近日,本公司收到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和中国铁设联合体签订的《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和《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合同总价(含税)分别暂定为 41,845,686 元和 11,138,824 元,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中标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广州东至花都天贵、芳村至白云机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还有 23,182,994 元中标金额的合同尚未正式签署,目前各相关合同签署进度正在正常推进中,该部分合同的总金额 23,182,994 元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2021 年 6 月 24 日、2021 年
7 月 3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本公司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 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中的江府~纪念堂段、秀全公园站、雅源站)、(8 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为 48,679 万元,其中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已签订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 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中的江府~纪念堂段、秀全公园站、雅源站)设计总体总包管理项目合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 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合同》和《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 8 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8 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
合同总价(含税)分别暂定为 27,737 万元、16,576 万元和 2,807 万元。近日,本
公司收到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 8
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雅瑶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合同》,合同总价(含税)暂定为 1,559 万元。中标项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 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中的江府~纪念堂段、秀全公园站、雅源站)、(8 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所有合同已全部签署。
    本次合同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合同项目系本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同时,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中标项目合同已明确包含在 2021 年度预计新
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度内。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分别披露的《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次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
    4.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
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8.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1 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
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6,067,725.15万元,
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9,124.08 万元,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5,045,108.56 万元
(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77.7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类似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
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 59,081.49 万元、
45,564.09 万元、40,941.05 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 40.00%、27.71%、21.89%。
    (五)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本公司主要为项目提供勘察设
计等工程咨询服务,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
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和《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委托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主)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
    2.项目名称
    (1)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
勘察设计项目
    (2)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
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
    3.服务范围
    (1)《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
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1)工程勘察包括所有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补勘)、勘察成果报告编制及成果提交,并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设计指引工作。
    2)设计范围包括: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勘察以及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 BIM 设计)、招标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在单位工程完成后,编制与现场相符的图纸,并对所涉及的设计变更进行归集整理、配合编制竣工通、施工配合、方案及设计变更(变更文件包含变更概预算并上报委托人的 PDM 系统)等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
同时与地铁车站及车辆段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场站综合体及上盖综合开发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并配合业主完成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2)《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
程项目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合同》:
    广州市轨道交通 18 号线北延线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含空港经济区停车
场)勘察设计全阶段[涵盖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机电设备采购配合及设计联络、施工及验收配合(含竣工图配合)]的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工作及勘察总体工作。
    4.合同价格
    (1)《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 18 号线北延线空港经济区停车场同步实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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