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00301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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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0日
2)02月08日(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6.6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5-25;除权除息日:2021-05-26;红利发放日:2021-05-26;
机构调研:1)2022年02月16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32619.67万 同比增:40.10% 营业收入:18.34亿 同比增: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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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200│ 0.6000│ 0.2500│ 0.7800│ 0.6500
每股净资产 │ 4.7255│ 4.5081│ 4.8227│ 4.5696│ 3.57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1430│ 2.1430│ 2.1425│ 2.1425│ --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005│ 0.8831│ 1.3347│ 1.0816│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7.4100│ 12.5700│ 5.3900│ 22.4200│ 1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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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155│ 0.5981│ 0.2531│ 0.7162│ 0.5820
每股净资产 │ 4.7255│ 4.5081│ 4.8227│ 4.5696│ --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1430│ 2.1430│ 2.1425│ 2.1425│ --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005│ 0.8831│ 1.3347│ 1.0816│ --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2567│ 13.2666│ 5.2478│ 15.6736│ 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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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地铁设计 代码:003013 │总股本(万):40001 │法人:农兴中
上市日期:2020-10-22 发行价:13.43│A 股 (万):6020.31 │总经理:王迪军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33980.69│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电话:020-83524958 董秘:许维 │主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建筑等领域
│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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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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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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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8200│ 0.6000│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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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7800│ 0.6500│ 0.4700│ 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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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6600│ --│ 0.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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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59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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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等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5.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本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设”)、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铁院”)组成的联合体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为 27,097.857847万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铁设及上铁院已签订了《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合同文件》及《联合体协议》,合同总价暂定
为 26,843.757847 万元,其中本公司合同费用 25,397.805932 万元,联合体成员方中国铁设合同费用 871.152676 万元,上铁院合同费用 574.799239 万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铁设及上铁院签订的《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前期深化研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 254.1 万元,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中标项目“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所有合同已全部签署。
本合同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中标项目金额已包含在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合同额度内。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分别披露
的《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8.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1 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
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6,067,725.15万元,
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9,124.08 万元,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6,423,586.29 万元
(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77.7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类似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
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 59,081.49 万元、
45,564.09 万元、40,941.05 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 40.00%、27.71%、21.89%。
(五)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本公司主要是为项目提供前期深化研究等规划咨询服务,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方式公允,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前期深化研究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委托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成)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成)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
3.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共设置 2 个场站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项目所有前期深化研究工作;
(2)与车辆段(停车场)前期深化研究单位、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场站综合体及上盖综合开发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合理性;
(3)前期深化研究总体总包管理工作等。
4.联合体工作分工
本公司承担本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相关合同费用由甲方与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结算,甲方无需支付费用给联合体成员方。
5.总工作周期
合同服务期暂定 2 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合同价格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541,000 元整,均为本公司合同费用。
7.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各项具体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和支付条款,按比例分阶段支付。
8.结算方式
按本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奖惩约定调整。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以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9.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乙方应按照工作大纲、人员分工安排、进度计划以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项目组人员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0.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
12.主要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视为违约(因乙方未能提供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和付款申请函而顺延付款等情况除外),每逾期一天按当期应付未付的合同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含初稿、过程文件及终稿等),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含税总费用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 10 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此时,乙方须将已经收取的服务费全额退还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乙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其他
本合同文件中已对具体支付方式、服务质量要求、合同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以及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工程的主要投资建设主体,也是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本公司作为一家在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承接轨道交通领域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本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也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是根据 2020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
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 号)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政府要求,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岸城市加速融合,打造广州至中山、珠海 1 小时轨道生活服务通勤圈,有助于推动大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本次中标项目符合本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领域工程咨询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本公司在城际业务以及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上盖开发业务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经验积累。
本次签订合同本公司合同费用合计 254.1 万元,占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0.14%,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交易对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合同外,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新签各类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 285.62 万元。
七、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2.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
[2022-01-29](003013)地铁设计: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
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一、新开立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信息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备注
工商银行白云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 360200441920066236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路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专用结算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来
型 (万元) 收益率 源
工商银行 单位存款业 随时支 闲置募
白云路支 务 保本型 26,000.00 2022.1.29 取 0.3%-3.2% 集资金
行
招商银行 七天通知存 随时支 闲置募
环市东支 款 保本型 1,200.00 2022.1.29 取 2.025% 集资金
行
(二)公司与上述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存款类产品,是对存款利率或专属增值服务
的约定,当存款满足一定条件时,存款利率可高于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同时募
集资金可随时支取,没有锁定期,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风险及风险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属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大型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
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 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状态 是否赎回 预期年化 实际收益
号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1 工商银行白 单位存款 保本 26,000 2022.1.29 未到期 否 0.3%-3.2% -
云路支行 业务 型
2 招商银行环 七天通知 保本 1,200 2022.1.29 未到期 否 2.025% -
市东支行 存款 型
3 农业银行北 “活利丰” 保本 14,600 2020.12.31 已到期 是 0.3%-3% 450.90
秀支行 对公存款 型
4 工商银行白 “添翼存” 保本 19,100 2020.12.31 已到期 是 0.3%-3.2% 592.3
云路支行 定期存款 型
5 招商银行环 七天通知 保本 6,200 2021.01.04 已到期 是 2.025% 73.93
市东支行 存款 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27,200 万
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
27,20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协议或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003013)地铁设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2.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30 号文核准,地铁设计已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33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034,846.2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10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4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27,193.64 11,573.80
2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15,715.50 15,715.5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08.00 6,708.00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
4 务项目 11,522.95 11,522.95
5 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283.23 3,283.23
合计 64,423.32 48,803.4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6,597.27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79.1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785.33 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大型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
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7,2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地铁设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地铁设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签署的合同清单如下表所示,预计本公司合同金额不超过 5,349.93 万元。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金额 项目
来源
销售收入合同
《媒体安全检测、维 广州地铁传媒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暂定 3,805,818.70
护及相关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院股份有限公司 元 招标
合同》
(主)铁科院(北京)
《城轨交通行车关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暂定
键设备设施主动运 广州地铁集团 (成)广州地铁设 40,600,000.00 元,
维系统研究及工程 有限公司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其中本公司金额以 招标
应用项目现场设备 公司(成)城轨创 后续签订的协议为
采购合同》 新网络中心有限公 准
司
《广州市轨道交通
车站站厅预留空间 广州地铁集团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送风、照明、防洪封 有限公司 院股份有限公司 暂定 925,000.00 元 比选
堵等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合同》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金额 项目
来源
(主)中铁建工集团
《广州海珠赤沙车 广州市品臻房 有限公司(成)广州 暂定
辆段开发项目(一 地产开发有限 地铁设计研究院股 1,435,052,039.99 招标
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司 份有限公司(成) 元,其中本公司金额
合同》 广州城建开发设计 1,875,230.70 元
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轨道交通 广州地铁集团
八号线北延段工程 有限公司、广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鹅掌坦站拆迁复建 州轨道交通建 院股份有限公司 993,300.00 元 招标
工程勘察合同》 设监理有限公
司
采购支出合同
《广州地铁集团培 广州地铁设计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 暂定上限价 直接
训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研究院股份有 公司 5,300,000.00 元 谈判
(2022-2024)合同》 限公司
上述合同的交易对方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元先生、王晓斌先生、王鉴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1.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1 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州市
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
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46,067,725.15 万元,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9,124.08 万元,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6,423,586.2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
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77.75%股权,系公司控股股
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DR2R2G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飞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 16 层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11 日,自成立至今股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72%股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总资产
20,338.00 万元,净资产 7,635.9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726.33 万元,
净利润-545.24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
铁传媒有限公司净资产 7,904.57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9QY41A
注册资本:575,64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 1803 室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10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将持有的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股权予以对外转让。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
资产 95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市品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797350015A
注册资本:1,23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洪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大院自编四号楼 2、3
层
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13 日,自成立至今股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
资
[2022-01-25](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
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方思源、陈瑜回避了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志元、王晓斌、王
鉴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3.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1-12-15](003013)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发包人和深化研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本次公告披露的合同为中标项目分拆合同的部分合同,该中标项目还有其他分拆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4.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5.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政府部门批复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等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6.本次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本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设”)、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上 铁院”) 组成的联 合体为“ 南沙至珠 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总价为 27,097.857847 万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铁设及上铁院签订的《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合同文件》及《联合体协议》
(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 26,843.757847 万元,其中本公司合同费用 25,397.805932 万元,联合体成员方中国铁设合同费用 871.152676 万元,上铁院合同费用 574.799239 万元。中标项目“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还有 254.1 万元中标金额的合同尚未正式签署,目前各相关合同签署进度正在正常推进中。
本合同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合同签署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关
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中标项目合同已包含在预计的 2021 年度新签日常关
联交易合同额度内。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分别
披露的《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合同签署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塔
8.历史沿革:成立日期 1992 年 11 月 21 日,原名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15 年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名称由“广
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46,067,725.15 万元,
净资产 25,002,167.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9,124.08 万元,净利润
22,995.39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 26,423,586.29 万元
(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77.75%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四)类似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
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 59,081.49 万元、
45,564.09 万元、40,941.05 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 40.00%、27.71%、21.89%。
(五)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支付能力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本公司主要是为项目提供前期深化研究等工程规划咨询服务,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招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方式公允,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
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化研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1)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2)
2.项目名称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
3.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境内,途径广州、中山、珠海。暂按以下规模开展前期深
化研究:线路全长暂定 92.7km,暂设站 22 座,含 3 座预留站;其中广州段 16.7km,
设站 2 座(含 1 座预留站);中山段 49.2km,设站 12 座(含 2 座预留站);珠海
段 26.8km,设站 8 座。全线设置一段一场,主变电站 3 座。线路规模最终以政府
批复为准。
4.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方案研究所必需的勘测、勘察及方案拟定(含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具体包括项目勘察研究、工程方案深化研究、项目总体和总包管理工作、交通衔接工程深化研究等。
5.联合体工作分工
(1)本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承担完成深化研究总体总包、勘察研究总体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招标文件合同工作范围内除联合体成员方承担工作以外的所有其他工作。
(2)中国铁设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承担中山段兴中站至火炬站 6 站 5
区间的土建工点深化研究工作。
(3)上铁院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承担珠海段拱北站至香洲站 4 站 3 区
间的土建工点以及珠海停车场的深化研究工作。
6.总工作周期
自本项目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交接之日止。发包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7.合同价格
本合同费用(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26,843.757847 万元,其中本公司合同费
用 25,397.805932 万元,中国铁设合同费用 871.152676 万元,上铁院合同费用574.799239 万元。
8.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各项具体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和支付条款,按比例分阶段支付。
9.结算方式
勘察研究费用按综合单价和部分项目合价方式包干进行结算。深化研究费用按政府部门批复的概算的工程费及设计费费率、本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及奖惩约定调整。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以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10.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发包人同意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深化研究单位支付合同款项;
深化研究单位保证遵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11.生效条件:发包人和深化研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2.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13.主要违约责任
(1)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定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4.其他
本合同文件中已对具体支付方式、服务质量要求、合同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以及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工程的主要投资建设主体,也是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本公司作为一家在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之一,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承接轨道交通领域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本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属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也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是根据 2020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
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 号)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政府要求,为促
[2021-11-23](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志元、王晓斌、王
鉴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003013)地铁设计: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
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方思源、陈瑜回避了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二、交流环节(一)“稳增长”对行业的主要影响?在“稳增长”的宏观背景下,国家发改委近期提出可以“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和“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所在从事的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系“新基建”的七大领域之一,从长期来看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二)公司员工持股情况?公司上市前设立了“珠海科锦”、“珠海科硕”、“珠海科耀”三家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政策适时开展不同层次员工的股权激励,让更多员工共享上市后快速发展的成果。(三)人均产值的提升空间?公司人均产值相对偏高,公司将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利用BIM技术和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过程的数字化,逐步形成智能设计、智能审图能力,提升设计效率,提升人均产值。(四)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情况?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是公司的发展业务之一。在新的规划期,公司将关注核心业务涉及的地面工程、附属工程及改造工程等,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核心业务的投资控制能力逐步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五)2021年三季度营收增长的原因?公司所从事的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项目周期通常在5至8年。公司以不同阶段成果的转移交付作为进度确认节点,以客户确认或第三方证据作为依据,按已完成进度节点工作量占项目全部工作量的比例确认收入。部分轨道交通项目金额较大,单个项目达到某一收入确认节点对整体营收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收入会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六)“十四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构建“设计+数字科技”战略发展模式:“设计”——以设计业务为基础,持续拓展轨道交通核心业务,加快发展轨道交通上盖开发、地下空间及市政、工程总承包等业务,结合数字科技发展趋势,着力培育工程数字化、智慧地铁、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业务;“数字科技”——利用BIM技术和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生产过程和生产管理过程数字化,逐步形成智能设计、智能审图能力,提供智慧建造、智能运维平台服务,参与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相关工作,提供地下工程管理平台、地铁线网安全运行预警平台等服务。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4-15 异常期间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跌幅偏离值:-22.10 成交量:3174.26万股 成交金额:74427.1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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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路证券营业|2479.97 |2424.72 |
|部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西路证券|1687.00 |1820.18 |
|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1495.68 |1267.8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495.29 |1253.3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二街证|1206.23 |1113.44 |
|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菜市口大街证券|-- |2457.84 |
|营业部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路证券营业|2479.97 |2424.72 |
|部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西路证券|1687.00 |1820.18 |
|营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路证券|0.45 |1353.84 |
|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1495.68 |1267.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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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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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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