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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003010)若羽臣: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14 日(周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2 年 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 座 32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71,624,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533%。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为50,467,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6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21,157,31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8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数为6,157,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157,31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59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0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176%;反对 2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8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王玉(持有表决权股份 34,207,048 股)、王文慧(持有表决权股份 4,860,000 股)、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 9,600,000 股)回避表决。王文慧女士与王玉先生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王玉、王文慧合计持股 100%的有限合伙企业。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08,8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641%;反对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4.03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可安律师、李淑霞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1-29] (003010)若羽臣: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若羽臣”)拟通过向关联
方王玉先生购置办公用房,用于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商运营配套项目”); 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额为 4,264.95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王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
交易情况:王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向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未收
取公司任何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本次关联交易未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本次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目前交易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公司在合同中明确本次交易需房
产清除租赁状态后,才能开展房屋过户交易及资金支付。若相关房屋交易时
间点王玉先生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要求赔偿甚至取消
合同。由于解除房屋租赁关系需要履行一定程序,可能存在因相关流程进展
不到位导致房屋过户延迟甚至合同取消的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仍需双方根据
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能
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先生购买房产用于实施“电商运营配套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电商运营配套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先生购买广州市天河区花城
大道 68 号环球都会广场 24 层 2407至 2410 房不动产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场
地。经双方初步协商,拟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际”)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即交易价格为 4,264.95 万元。
(二)关联交易说明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同意 5 人,关联董事王玉、王文慧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先生购买房产用于实施“电商运营配套项目”。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王玉先生
姓名:王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就职单位: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信息:广州市天河区
身份证号码:3605021985072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文慧夫妇两人直接持有公司 39,067,04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2.10%;通过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6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7.89%,两人合计 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48,667,048 股股份的表决权,控制的股份比例为 39.99%,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文慧女士担任公司 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环球都会广场 24 层 2407 至 2410 房
2、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
3、购买面积:849.55 平方米
4、标的资产房屋用途:办公
5、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6、房屋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7、购买出售使用权有关的地块周边土地的用途:办公
8、土地使用权期限:2007 年 6 月 4 日到 2057 年 6 月 3 日
9、权属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相关房产因购置时采用抵押贷款方式,历史上存在抵押情况,已解除抵押。王玉先生承诺如交易许可,将尽快完成交易标的租赁解除,保证协议签署时不存在租赁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10、标的资产的历史沿革情况:王玉先生为本次拟交易标的的第一手业主,
其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与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健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242557)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购置广州市天
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 2407 号至 2410 号不动产,购置总价格为 3,794.99 万元。
11、评估价值:经中联国际评估,本项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264.95 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已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中联国际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交易标的环球都会广场 24 层 2407 至 2410 房进行
了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FYMQZ0587 号),具体 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评估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王玉先生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
道 68 号 2407 房、2408 房、2409 房、2410 房完整产权价值;评估范围为位于广
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 2407 房、2408 房、2409 房、2410 房共 4 套办公用途
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 849.55 平方米。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办法: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
5、评估结论:考虑评估方法与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之间的适用性,采用市 场比较法作为评估结论。经过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评定估算等 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王玉先生
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 2407 房、2408 房、2409 房、2410 房完整产
权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的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肆仟贰佰陆拾肆万玖仟伍 佰元(RMB 4,264.95 万元)。
结合上述评估,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商讨确认本 次交易价格为 4,264.95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 为定价参考基础,成交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王玉先生签订的《办公物业购买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出卖人):王玉
乙方(买受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出卖人以买卖方式取得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 2407-2410 房房
屋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为现房,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办公。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其实测建筑面积共 849.55 平方米。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次交易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双方一致同意以中联国际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该房屋成交单价为人民币 5.02 万元/平米,总价4,264.95 万元(肆仟贰佰陆拾肆万玖仟伍佰元),税费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乙方应在甲方将资产权属过户手续完成之日(即双方取得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确认的乙方领取房地产权证的通知书)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四)关于租赁情况解除的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署时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出租。出卖人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将尽快完成该房屋的租赁合同终止手续并承担因终止所需要承担的全部责任,以实现该房屋以无租赁无抵押状态转让给乙方。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该房屋满足本条款第(1)项约定状态的,甲乙双方启动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即“《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订工作。若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任一事项的,乙方有权选择免责终止本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要求甲方承担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成。
(五)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1、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的交付状态确保符合如下情况: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权利、出卖人已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该房屋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该房屋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该房屋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该房屋自甲乙双方签署《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进行房地产交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缴纳手续等),并在
房地产交易手续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六)交易生效的前置条件
双方确认,本条款约定的交易条件成立后,双方启动《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署手续,如下任一条件未能成就的,该房屋的交易延迟或终止:
1、因乙方为上市企业,双方确认该房屋的交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部门规定项下有关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应经乙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进行;
3、甲方完成该房屋的房屋租赁解除、抵押权解除,确保房屋状态无任何附加权利。
(七)拟定交易流程
甲乙双方承诺在 2022 年 6 月 30 号前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广州市房地
产买卖合同》,2022 年 7 月 30 号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过户手续。该日期
为双方拟定日期,后续如果需要顺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将相应日期顺延。
甲方需要配合乙方进行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料、房产信息历史变更信息等等。
如各方确定继续交易的,买卖双方根据协商一致确定的交易条件等事项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或类似文件。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至该房产过户交易手续完成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况出现之日终止。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不涉及公司相关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购买房产后公司与
[2022-01-29] (003010)若羽臣: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0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玉先生购买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环球都会广场 24 层 2407 至 2410 室不动产
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场地。经双方初步协商,拟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际”)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即交易价格为 4,264.9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3010)若羽臣: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11:00 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玉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实际控制
人王玉先生购买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环球都会广场 24 层 2407 至 2410 室
不动产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场地。经双方初步协商,拟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即交易价格为4,264.95 万元。
为加快项目进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
营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签署本次购买环球都会广场 24 层 2407 至 2410 室房产事项
涉及的相关协议文件,并全权办理购买该房产事项的相应手续,授权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次购置资产事项完毕止。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玉、王文慧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3010)若羽臣: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800 万元–3,6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8851.04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68.37% - 5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000 万元–2,6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8,106.96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75.33% -67.9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3 元/股–0.30 元/股 盈利:0.90 元/股
注:以上“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截至目前双方对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 120,000 万元–140,000 万元,同比预计增长
5.65%-23.26%,但是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自有品牌费用投放影响。2021 年是公司自有品牌的发展元年,经过公司近一年的努力,自有品牌在商品交易总额(GMV)和营业收入方面已初具规模,在客户口碑、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已经具备一定的品牌效应。经公司初步测算,
2021 年公司自有品牌营业收入已占营业总收入的 5%以上。但是自有品牌目前处于市场拓展期,为抢占市场,公司加大自有品牌在市场推广费用、研发费用、人力等方面的投入,对公司净利润造成影响。
第二,2021 年公司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大华东区域的市场拓展力度,布局双总部,建设上海客户中心、运营中心。与此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深化组织体系改革,多层次引进市场人才,加大人才体系建设及培训力度。受此影响,公司人力成本、场地费用、培训费用等较上一年同比增加。
以上因素使得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剔除自有品牌及新增人员相关成本投放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上一年度稳健增长。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 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3010)若羽臣: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4日(周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玉、王文慧、
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
(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
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
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2 年 2 月 11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电
子邮件至 ryczjsw@gzruoyuch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32
层董秘会议室。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20-22198215
传真:020-22198999-8022
电子邮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0
2.投票简称:若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10; 股
票简称:若羽臣)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广
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29] (003010)若羽臣: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11:00 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玉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实际控制
人王玉先生购买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8 号环球都会广场 24 层 2407 至 2410 室
不动产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场地。经双方初步协商,拟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即交易价格为4,264.95 万元。
为加快项目进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
营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签署本次购买环球都会广场 24 层 2407 至 2410 室房产事项
涉及的相关协议文件,并全权办理购买该房产事项的相应手续,授权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次购置资产事项完毕止。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玉、王文慧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 (003010)若羽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晏小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股东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盛景”)、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朗姿”)、晏小平作为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50,9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6,9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近日,公司收到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的前述集中竞价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 减持股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减持数量占
股东名称 式 份来源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集中竞首发前 2021 年 11 月 1
晨晖盛景 价交易 股份 日-2022 年 1 23.97 571,000 0.47%
月 25 日
集中竞首发前 2021 年 11 月 1
晨晖朗姿 价交易 股份 日-2022 年 1 23.79 308,000 0.25%
月 25 日
集中竞首发前 2021 年 11 月 1
晏小平 价交易 股份 日-2022 年 1 23.78 163,000 0.13%
月 25 日
合计 1,042,000 0.86%
注:公司总股本数量以截至2022年1月25日的总股本121,699,840股计算。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8.9元/股-26.7元/股。减持时间段内,上述股东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33,333 4.79% 5,262,333 4.32%
其中:
晨晖盛景 5,833,333 4.79% 5,262,333 4.3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174,603 2.61% 2,866,603 2.36%
其中:
晨晖朗姿 3,174,603 2.61% 2,866,603 2.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562,500 1.28% 1,399,500 1.15%
其中:
晏小平 1,562,500 1.28% 1,399,500 1.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0,570,436 8.69% 9,528,436 7.8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2022-01-19] (003010)若羽臣: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1 月 18 日(周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2 年 1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32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独立董事张春艳女士(公司董事长王玉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张春艳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为
50,483,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81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数为
50,467,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6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6,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数为1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9%;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28%;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2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罗志青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程俊鸽律师、刘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 12 月 3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此次为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 6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玉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原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红时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后续筹备过程中,公司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公司根据目前市场和政策环境,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签署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并全权办理终止事项相应的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当前战略规划及后续经营实际需要,为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同意公司注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注销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何治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王玉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罗志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罗志青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董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董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董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
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董事、副总经理何治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何治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下设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何治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何治明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治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何治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何治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此向何治明先生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王玉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志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罗志青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罗志青女士曾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属于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的规定,现就该情况说明如下:
罗志青女士于 2015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2 月
至 2021 年 9 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因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届满而离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罗志青女士未
持有公司股份,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离任相关岗位后未买卖过公司股票,未违反
其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声明及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罗志青女士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鉴于罗志青女士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经验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再次提名罗志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补选罗志青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罗志青: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 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担任广州联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10 月
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广州库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财务经理;2012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7 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财务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罗志青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罗志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志青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志青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8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2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
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 18:00 前送达或发送电
子邮件至 ryczjsw@gzruoyuch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8:00,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32
层董秘会议室。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20-22198215
传真:020-22198999-8022
电子邮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0
2.投票简称:若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10; 股票简称:若羽臣)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广
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
1.00 √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概述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广州红时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红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签署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并全权办理终止事项相应的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其他重大法律障碍。
二、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红时,自该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告以来,公司就本次投资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广州红时实际出资。本次终止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对于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注销、清算等相关工作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3419044462
2、名称: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62号6号楼3层东3-14室
5、负责人:何治明
6、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4日
7、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
询(除中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文化创意策划;批发、零售:玩具,电子产品(除专控),服装服饰,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茶叶(限茶青),化妆品,卫生用品,文具,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为完善公司区域规划布局,扩展华东区域市场,提高客户服务响应能力,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公司决定注销杭州分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实现华东区域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杭州分公司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注销相关工作授权
为保证本次杭州分公司的注销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杭州分公司注销的相关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及相关证照注销等工作),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宜全部办理完毕。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概述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广州红时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红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签署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并全权办理终止事项相应的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其他重大法律障碍。
二、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红时,自该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告以来,公司就本次投资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广州红时实际出资。本次终止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对于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注销、清算等相关工作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3419044462
2、名称: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62号6号楼3层东3-14室
5、负责人:何治明
6、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4日
7、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
询(除中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文化创意策划;批发、零售:玩具,电子产品(除专控),服装服饰,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茶叶(限茶青),化妆品,卫生用品,文具,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为完善公司区域规划布局,扩展华东区域市场,提高客户服务响应能力,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公司决定注销杭州分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实现华东区域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杭州分公司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注销相关工作授权
为保证本次杭州分公司的注销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杭州分公司注销的相关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及相关证照注销等工作),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宜全部办理完毕。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概述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广州红时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红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签署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并全权办理终止事项相应的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其他重大法律障碍。
二、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红时,自该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告以来,公司就本次投资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广州红时实际出资。本次终止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对于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003010)若羽臣: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接到控股股东王玉先生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股(如是, 为补 质押起 质权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到期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注明限售类 充质 始日 人 用途
比例 比例 日
一致行动人 型) 押
中国
办理解 国际
2020-12 除质押 金融 个人消
王玉 是 7,747,435 22.65% 6.37% 首发限售股 否
-14 手续之 股份 费
日止 有限
公司
中国
国际
2021-07 2023-0 金融 补充质
王玉 是 3,044,165 8.90% 2.50% 首发限售股 是
-19 9-26 股份 押
有限
公司
广发
至解除
2021 年 证券
质押登 个人
王玉 是 5,721,000 16.72% 4.70% 首发限售股 否 11 月 22 股份
记之日 经营
日 有限
止
公司
合计 - 16,512,600 48.27% 13.57% - - - - -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比例
动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
王玉 是 7,747,435 22.65% 6.37% 2020-12-14 2021-12-30
份有限公司
3,044,165 8.90% 2.50% 中国国际金融股
王玉 是 2021-07-19 2021-12-3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0,791,600 31.55% 8.87%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押 占未质押股
限售和冻结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份比例
数量(股)
(股)
王玉 34,207,048 28.11% 5,721,000 16.72% 4.70% 5,721,000 100% 28,486,048 100%
王文慧 4,860,000 3.99% 0 0 0 0 0 4,860,000 100%
天津若
羽臣 9,600,000 7.89% 0 0 0 0 0 9,600,000 100%
(见注)
合计 48,667,048 39.99% 5,721,000 11.76% 4.70% 5,721,000 100% 42,946,048
[2021-12-16] (003010)若羽臣: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若羽臣,
股票代码:00301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股东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晏小平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50,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晨晖盛景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1-24] (003010)若羽臣: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接到控股股东王玉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
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股(如是, 为补 质押起 质权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到期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注明限售类 充质 始日 人 用途
比例 比例 日
一致行动人 型) 押
至解除
2021 年
质押登 广发 个人
王玉 是 5,721,000 16.72% 4.70% 首发限售股 否 11 月 22
记之日 证券 经营
日
止
合计 - 5,721,000 16.72% 4.70%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股东名 持股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持股数量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称 比例 股份 股本 质押 质押
份数量 份数量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比例 比例 股份 股份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王玉 34,207,048 28.11% 10,791,600 16,512,600 48.27% 13.57% 16,512,600 100% 17,694,448 100%
王文慧 4,860,000 3.99% 0 0 0 0 0 0 4,860,000 100%
天津若
羽臣(见 9,600,000 7.89% 0 0 0 0 0 0 9,600,000 100%
注)
合计 48,667,048 39.99% 10,791,600 16,512,600 33.93% 13.57% 16,512,600 100% 32,154,448 100%
注:天津若羽臣的全称为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需求;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先生具备履约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0-27] (003010)若羽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14元
每股净资产: 8.920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4%
营业总收入: 8.8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41.11万元
[2021-10-22] (003010)若羽臣: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资事项概述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对盛可(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可信息”)做定向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盛可信息注册资本将由原 1,500 万元减少至 765万元。减资前,公司对盛可信息的出资额为 735 万元,持有其 49%的股权;减资
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盛可信息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减资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盛可信息已完成减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事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JME35N
名称:盛可(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28 号 1 号楼 3 层 301-006
法定代表人:张兴羽
注册资本:765 万元
营业期限:2019 年 4 月 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日用品、针纺织品、工艺
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化妆品;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据此完成了减资、工商变更等相关工作,公司实际回笼资金合计 794.37
万元,其中包含退回注册资本金 735 万元,现已全部汇至公司账户。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4] (003010)若羽臣: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玉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
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
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由广州市黄埔区、杭州市西湖区、上海市徐汇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电
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广州市天
河区。
为加速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在上海市虹口区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为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房产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款项支付、
产权交割等)。本次交易款项公司将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形式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4] (003010)若羽臣: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1:00 在广州市天河
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4] (003010)若羽臣: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
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杭州市西湖区、上海市徐汇区
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广州市天河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规定,变
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8 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62,536,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4,954,282.87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581,717.13 元。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 435,588,037.74 元(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尾款(不含税)26,947,962.26 元),差额 18,006,320.61 元为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113 号《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20,518.6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1,489.14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
减手续费)。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金(万元) 金(万元) 资金比例
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
1 27,022.50 10,672.72 2082.84 19.52%
设项目
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
2 23,963.82 13,541.99 8,442.36 62.34%
化建设项目
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
3 5,507.09 5,207.09 0 0.00%
建设项目
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
4 5,239.00 2,336.37 0 0.00%
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9,993.46 99.93%
合计 71,732.41 41,758.17 20,518.65 49.14%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及“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1 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 广州市黄埔区 上海市虹口区
设项目
本项目拟在广州市购买办公场
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 地,在上海市、杭州市租赁场地
2 化建设项目 作为当地办公场所。 上海市虹口区
广州运营中心拟设置于广州市
黄埔区,杭州运营中心拟设置于
杭州分公司所在地杭州市西湖
区,上海运营中心拟设置于上海
市徐汇区。
3 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市天河区
建设项目
4 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 广州市黄埔区 上海市虹口区
设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及“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实施地点设定在广州市黄埔区,“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在广州市黄埔区(购置场地)、杭州市西湖区和上海市徐汇区(租赁场地)。上述项目中均包含场地购置内容,拟通过在广州市黄埔区购置办公楼的形式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场地保障。
为扩展华东区域市场,提高客户的服务响应能力,完善公司区域战略规划布局,公司加大上海商务、运营及客户服务团队的建设力度。从公司的区域发展定位看,上海区域将承接“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司结合目前的战略及发展情况,拟将“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杭州市西湖区、上海市徐汇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上述募投项目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同时,目前公司广州商务拓展团队、运营团队、客户服务团队的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为实现对公司现有业务的配套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将“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广州市天河区。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
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规划和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涉及的其他事项
为加速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在上海市虹口区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本次购置办公用房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资产购置不涉及人员安置或者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资产购入后将纳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有利于加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同时固定资产比例的提升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银行授信融资和抗风险能力,推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为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房产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本次交易款项公司将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形式支付。
七、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
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代理品牌营销服
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杭州市西湖区、上海市徐
汇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广州市天河区。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目的的变更,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募集资金仍然用于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的内容,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09-29] (003010)若羽臣:若羽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盛景”)、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朗姿”)、晏小平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70,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9%。
2、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关于拟减持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晨晖盛景(持有本公司股份5,833,333股)、晨晖朗姿(持有本公司股份3,174,603股)、晏小平(持有本公司股份1,562,500股)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50,9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6,9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
2、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50,9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6,9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实际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7、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021-09-28] (003010)若羽臣: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4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27 日(周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1 年 9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32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董事罗志青女士(公司董事长王玉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罗志青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数为
50,486,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84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50,468,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6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18,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数为1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4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王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
表决结果:通过,王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02 关于选举王文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
表决结果:通过,王文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03 关于选举何治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
表决结果:通过,何治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04 关于选举徐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
表决结果:通过,徐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朱为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
表决结果:通过,朱为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2.02 关于选举黄添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
表决结果:通过,黄添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2.03 关于选举张春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
表决结果:通过,张春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庞小龙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3.01 关于选举庞小龙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
表决结果:通过,庞小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4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68,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反对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92%;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4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竞蓬律师、叶可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28] (003010)若羽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4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
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选王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选举王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王玉(主任委员)、何治明、黄添顺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张春艳(主任委员)、王文慧、朱为缮组成;
提名委员会由朱为缮(主任委员)、黄添顺、徐晴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添顺(主任委员)、朱为缮、王玉组成。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治明先生、徐晴女士、罗志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罗志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刘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何治明先生、徐晴女士、罗志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聘任罗志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罗志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深交所的董秘任职资格审查。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聘任梁燕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梁燕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简历附件: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玉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若羽臣 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王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207,04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8.11%;与董事王文慧女士为夫妻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直接持有公司39,067,04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2.10%;王玉、王文慧夫妇通过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9,6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89%,两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48,667,04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9.99%;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2、公司副总经理
何治明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欧莎世 家服饰有限公司 COO;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三刀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EO;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北京灿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CEO;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深圳市
何小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兼任杭州红时执行董事、总经理及盛可信息、盛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何治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徐晴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
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若羽臣有限项目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若羽臣有限运营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若羽臣有限商务拓
展中心总监;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若羽臣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上海京京业业执行董事、广州海通达与广州京旺执行董事、经理、香港宝莉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徐晴女士持有公司 1,8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8%;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罗志青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
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担任广州联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广州库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财务经理; 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广州若羽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罗志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4、公司财务总监
刘源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2007 年 10月至 2014 年9月先后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唯品会(中
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丰盛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高级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1 月担任佛山市西伍服饰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
[2021-09-28] (003010)若羽臣: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非职工代表
监事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3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选庞小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庞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简历附件:
庞小龙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职北京金T高尔夫俱乐部公司球僮部经理职位;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期间自主创业;2017年2月至今任职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高级专员。
截至本披露日,庞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2021-09-28] (003010)若羽臣: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
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成
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王玉先生、王文慧女士、何治明先生、徐晴女士;
2、独立董事:朱为缮先生、黄添顺先生、张春艳女士。
王玉先生为董事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王玉(主任委员)、何治明、黄添顺;
2、审计委员会:张春艳(主任委员)、王文慧、朱为缮;
3、提名委员会:朱为缮(主任委员)、黄添顺、徐晴;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添顺(主任委员)、朱为缮、王玉。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组成成员如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庞小龙先生(监事会主席);
(二)职工代表监事:范立重先生、布雪婷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总经理:王玉先生
(二)副总经理:何治明先生、徐晴女士、罗志青女士
(三)董事会秘书:罗志青女士
(四)财务总监:刘源先生
罗志青女士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深交所的董秘任职资格审查。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罗志青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 319 号保利中誉广场 25 楼
电话 020-22198215
传真 020-22198999-801
电子信箱 ryczjsw@gzruoyuchen.com
四、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梁燕娴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梁燕娴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 319 号保利中誉广场 25 楼
电话 020-22198215
传真 020-22198999-801
电子信箱 ryczjsw@gzruoyuchen.com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梁燕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资格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一)离任董事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建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其他职务;罗志
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独立
董事卞静女士、孙海法先生、柳建华先生已连任两届,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
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离职监事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谭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董事期
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离职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罗志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志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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