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003004≈≈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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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0日
2)02月14日(003004)声迅股份:关于参与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49%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竞拍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818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元 ;股权登记日:2021-0
6-01;除权除息日:2021-06-02;红利发放日:2021-06-02;
机构调研:1)2021年09月13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880.48万 同比增:-12.57% 营业收入:1.19亿 同比增: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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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298│ 0.1137│ 0.0106│ 1.0500│ 0.3504
每股净资产 │ 8.4828│ 8.3667│ 8.5637│ 8.5530│ 4.544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4559│ 4.4559│ 4.4559│ 4.4559│ 0.142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5926│ 2.4765│ 2.6735│ 2.6628│ 2.902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6800│ 1.3200│ 0.1200│ 20.1800│ 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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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298│ 0.1137│ 0.0106│ 0.8083│ 0.2628
每股净资产 │ 8.4828│ 8.3667│ 8.5637│ 8.5530│ 3.408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4559│ 4.4559│ 4.4559│ 4.4559│ 0.106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5926│ 2.4765│ 2.6735│ 2.6628│ 2.176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7087│ 1.3589│ 0.1243│ 9.4504│ 7.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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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声迅股份 代码:003004 │总股本(万):8184 │法人:谭政
上市日期:2020-11-26 发行价:20.26│A 股 (万):3374.86 │总经理:谭政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809.15│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010-62980022 董秘:王娜 │主营范围:为客户提供安防解决方案和安防运
│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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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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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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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298│ 0.1137│ 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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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0500│ 0.3504│ 0.2597│ 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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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1900│ --│ 0.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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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1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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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1400│ --│ 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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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003004)声迅股份:关于参与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竞拍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
公开挂牌转让竞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公开挂牌转让竞拍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此次竞拍标的为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南京地铁保安”)49%股权,转让起拍价为 1,590.80 万元。南京地铁保安由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地铁”)100%持股,主要负责南京区域各地铁线站点的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参与公开挂牌转让竞拍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532637871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建平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28 号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运营;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及培训;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销售;物业管理;机械及电器设备材料租赁;电梯安装、维修;道路货物运输;工程测量;城市桥梁、隧道设施管理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其它广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自动售货机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2、南京地铁是南京地铁保安的控股股东,是公司的客户,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WHB7728
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春强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 2 号
经营范围:保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系说明:公司与南京地铁保安不存在关联关系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持股
4、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5、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6、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7、资产权属:本次交易的股权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8、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京地铁保安资产总额 419.61 万元、负债总额
310.92 万元、净资产 108.69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91.93 万元、利润
总额 6.34 万元、净利润 6.20 万元。上述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南京南审希地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南京地铁保安资产总额 412.14 万元、负债总额 303.54
万元、净资产 108.60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28.63 万元、利润总额 0.32
万元、净利润-0.0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9、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1]第 483 号)对标的公司的评估,并经南京市国资
委备案,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按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
合计为 3,246.54 万元,其中转让标的股权所对应评估值为 1,590.80 万元。
四、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股权转让方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鉴证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590.80 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本次混改后,南京地铁保安除继续承接南京地铁站点的安全检查服务外,将加快在轨道交通智慧安检和轨道交通综合安防产业的布局,服务南京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
和升级改造,丰富安全检查服务内容,增加设备维保服务和集中判图服务,并将业务拓展至综合安防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维保服务和设备在线监测运营服务。同时通过本地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营服务,加快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再创新,建立健全市场销售体系,培养和提升核心竞争力,适时向长三角区域主要城市地铁拓展业务,迈出市场化转型的重要步伐,推动公司从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科技服务型企业的全面转变。
本次公司成功竞拍到南京地铁保安 49%股权,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在南京
市地铁行业的监控报警业务和安检业务,并进一步在华东区域拓展轨道交通领域相关业务。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有促进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3 日
[2022-01-27](003004)声迅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1月26 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 月26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为58,423,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8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8,416,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7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5,619,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612,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代)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416,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7%;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2,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9%;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1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2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
[2022-01-13](003004)声迅股份: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已正式签署。合同工期进度尚不确定,存在因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最终收益与预计收益出现差异的可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2、本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合同工期进度。总体上,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中兴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一期工程集成采购项目视频子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73,600,600.00 元人民币。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审批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合同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介绍
1、基本情况
买方名称:深圳市中兴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成栋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行业智能化,提供涵盖信息、信号、通信的智慧轨道综合解决方案。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中山园路 TCL 科学园国际 E 城 E1 栋 10
楼
2、公司与深圳市中兴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无
4、履约能力分析:深圳市中兴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专注
于轨道交通行业智能化,为轨道交通客户提供涵盖信息、信号、通信的智慧轨道综合解决方案,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73,600,600.00 元
2、供货范围:北京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一期工程集成采购项目下视频子系统
货物和服务
3、合同工期:按照业主下发工期进度执行
4、质量保证期/质保期:24 个月
5、付款方式:预付款 15%,到货款 70%,验收款 12%,质保金 3%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 73,600,600.0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23.9%,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进度将严格按照业主工期进度执行,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声迅股份(003004):声迅股份签订7360万元采购合同
▇证券时报
声迅股份(003004)1月12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与深圳市中兴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集成采购项目视频子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36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3.9%。
[2022-01-10](003004)声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含 28,000.00 万元),具体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且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①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①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 易日 公司 股票 交易 均价 =前 一交 易日 公司 股票 交易 总额/ 该日公 司股
票交易总量。
②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①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0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
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1 赎回条款
①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②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2 回售条款
①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
[2022-01-10](003004)声迅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含 28,000.00 万元),具体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且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①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①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 易日 公司 股票 交易 均价 =前 一交 易日 公司 股票 交易 总额/ 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②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①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0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
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1 赎回条款
①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②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2 回售条款
①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
[2022-01-10](003004)声迅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最终以工
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 7 号(孵化楼)4 层”
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11 号楼 1 至 5 层 101”。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号院 11 号楼
1 地丰贤中路 7号(孵化楼)4层。 1 至 5 层 101。
邮政编码:100094 邮政编码:100094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2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公司因为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二)要约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3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会会议决议。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个月内转让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具体实施细则遵照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等执行。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
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月时间限制。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
4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权性质的证券。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法院提起诉讼。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起诉讼。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新增: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行为,应当由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
5 —— 会审议。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
达到上述标准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已经公司董事
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
议期满需要续签的,修订或续签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达到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上述标准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数
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
前,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
预计,预计金额达到上述标准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
超出金额达到上述标准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满足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
新增: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
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增: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2022-01-10](003004)声迅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募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2 年 5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且分别假设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全部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
的时间和转股完成的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
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8,000 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可
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7.80 元/股(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 2022
年1月6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615.07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537.44 万元。假设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0 年持平,假设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1 年下降 10%、持平和增长 1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1,840,000
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不进行转增股本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考虑
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
9、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1、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前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 2021 2022年度/ 2022年 12月 31日
项目 年 12月 31日 2022年 12月 31 2022年 11月 30
日全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8,184.00 8,184.00 9,191.19
假设情形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与2020年度持平,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较 2021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6,615.07 5,953.57 5,953.5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6,537.44 5,883.70 5,883.70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0.73 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80 0.72 0.7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65 0.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80 0.64 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2% 7.48% 7.2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8.92% 7.39% 7.18%
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与2020年度持平,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与 2020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6,615.07 6,615.07 6,615.0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6,537.44 6,537.44 6,537.44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0.81 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80 0.80 0.7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72 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80 0.71 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2% 8.28% 8.04%
2021年度/ 2021 2022年度/ 2022年 12月 31日
项目 年 12月 31日 2022年 12月 31 2022年 11月 30
日全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8.92% 8.18% 7.95%
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③: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与2020年度持平,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比 2020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6,615.07 7,276.58 7,276.58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6,537.44 7,191.18 7,191.18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0.89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80 0.88 0.8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 0.79 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80 0.78 0.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2% 9.07% 8.8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8.92% 8.96% 8.71%
产收益率
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转股期内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可能会得到进一步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2022-01-10](003004)声迅股份: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由实际控制人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1、声迅股份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
(含 28,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谭政、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6 日就上述担保事宜签署了《担保函》。
2、本次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江
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先生,截至 2022 年 1 月 6 日,江苏
天福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声迅股份 36.16%的股份,谭政直接持有声迅股份
14.34%的股份,通过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36.1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50.5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谭政,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之
一,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信用状况:谭政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357949873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01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政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句容市宝华镇仙林东路 9 号双创大厦 3 楼 302-C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科技园投资、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谭政和谭天,实际控制人为谭政;江苏天福
经查询,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谭政、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债券: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
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名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最终发行规模以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3、保证方式: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
4、保证期限:担保人保证期限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若公司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进行回售、提前转股等),保证责任期间至公司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5、保证范围:担保人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6、主债权的变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内,如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如不加重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经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与上述关联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拟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有效期三年,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方意见
1、审批程序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事项构成关联担保,该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政和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本次董事会形成有效决议,程序合法,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
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西部证券对声迅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9 日
[2022-01-10](003004)声迅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19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8、关于制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2.19 担保事项 √
2.20 评级事项 √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
承诺事项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
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 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
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信函请寄:北
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收件人石兵霞,邮编 100094(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9月13日
调研公司: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参与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接待人:财务总监:王娜,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建文,董事长、总经理:谭政
调研内容:一、活动介绍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参与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举办的“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政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建文先生、财务总监王娜女士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情况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二、问答环节
1、问:北京地铁是公司重要客户,今年服贸会上北京地铁展示了五大“智慧”成果,是否涉及公司业务应用?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服贸会上,轨道交通领域企业代表北京地铁公司展示了智慧安检、智慧车站等五个方面的科技创新成果,其中“智慧安检”为我公司提供的“信用+安检新模式系统”。该系统以乘客实名注册和信用承诺为前提,人像识别、深度学习技术为保障,物联网、信息化为手段,大数据、云计算为支撑,构建了“智能化快速检人+智能化精准检物+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新模式,可显著提升轨道交通物品检测能力、单位时间乘客进站人数和安检人力成本。感谢您的关注!
2、问:“信用+安检新模式系统”订单情况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信用+安检新模式系统”已在北京地铁天通苑、天通苑北、天通苑南、霍营、回龙观东大街等站进行推广应用,公司看好该系统的应用前景,未来有望在更多线路推广使用。感谢您的关注!
3、问:深圳地铁12号线项目进展如何?预计会给公司带来多大的收益?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该项目合同已签,合同金额是8,465.0786万元,相关工作已按计划有序开展。相关收益情况如达到披露标准将以公告形式向投资者披露,请关注公司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4、问:请问现在股东人数是多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到2021年9月17日,公司股东持有人数(已合并)为11,415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5、问:请问董秘先生,截止9月20日的股东户数和机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到2021年9月17日,公司股东持有人数(已合并)为11,415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6、问:我是新进小散,期望董事会能带领公司走向辉煌,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公司将继续秉承“诚信、创新、领先”的核心价值观,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技术与应用创新为引领,为用户提供智能化、信息化、行业化的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价值、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
7、问:公司业务是不是主要在四季度核算结清?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为金融、轨道交通、城市公共安全的行业用户提供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安防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业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波动性,客户多在每年上半年制订投资预算与采购计划,并履行内部审批和招标程序,交付验收和结算款项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在第四季度实现。感谢您的关注!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1-27 日换手率达到20%
换手率:30.17 成交量:617.19万股 成交金额:20158.1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226.15 |261.70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148.85 |50.88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江苏|143.99 |56.44 |
|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城关证券营|121.63 |17.02 |
|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证券|116.56 |0.67 |
|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6.34 |612.02 |
|机构专用 |-- |599.66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德闽东中路证券营|0.99 |507.17 |
|业部 | |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 |294.91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226.15 |261.70 |
|证券营业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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