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00300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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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0日
2)定于2022年3 月3 日召开股东大会
3)02月16日(003001)中岩大地:2022-017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983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5572元 转增2.9631股
;股权登记日:2021-05-13;除权除息日:2021-05-14;红股上市日:2021-05
-14;红利发放日:2021-05-14;
●21-09-30 净利润:7387.25万 同比增:-14.52% 营业收入:10.24亿 同比增: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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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800│ 0.5400│ 0.1600│ 1.2800│ 0.9200
每股净资产 │ 10.3487│ 10.1796│ 13.4711│ 13.1228│ 12.988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5.9565│ 5.9389│ 8.0761│ 7.8908│ 7.891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1855│ 3.0351│ 3.9429│ 3.7806│ 3.734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6800│ 4.2100│ 1.2300│ 13.9200│ 15.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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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775│ 0.4275│ 0.1233│ 0.7903│ 0.6755
每股净资产 │ 10.3173│ 10.1486│ 10.2328│ 9.9683│ 9.866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5.9384│ 5.9208│ 6.1347│ 5.9940│ 5.994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1758│ 3.0259│ 2.9951│ 2.8718│ 2.836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5970│ 4.2127│ 1.2047│ 7.9278│ 6.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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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岩大地 代码:003001 │总股本(万):12792.68 │法人:王立建
上市日期:2020-10-13 发行价:30.16│A 股 (万):4760.43 │总经理:武思宇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8032.25│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电话:010-57712508-630 董秘:刘艳│主营范围:岩土工程、环境修复等领域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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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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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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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5800│ 0.54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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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2800│ 0.9200│ 0.6900│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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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7600│ 1.1500│ 0.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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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3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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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8600│ --│ 0.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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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003001)中岩大地:2022-017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38.8893 万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10 人;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3)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 59 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6)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 10 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2、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4 日;
3、授予价格:10.57 元/股;
4、授予人数:10 人;
5、授予数量:38.8893 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98,385,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55725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63104 股。该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实施
完毕。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Q=Q0×(1+n)=300,000 股*(1+0.2963104 股)≈388,893 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授予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兴华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6 康增柱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 苏赛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7 张会娟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 张智浩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8 李月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4 顾月峰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9 周思成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5 罗晓青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10 张光海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当前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万股) 例
上述 10 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8.8893 19.87% 0.30%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预留部分限售期与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解除限售的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个48月内的最后 25%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25%
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和 2022年度净利润平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2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净利润平均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3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和 2024 年度净利润平均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1、上述“净利润”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2021年度和2022年度净利润平均值的增长率=[(2021年度净利润+2022年度净利润)
/2/2020年净利润]-1,以此类推。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
100% 80% 60% 30% 0%
售比例(N)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三、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2-02-16](003001)中岩大地: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周建和,独立董事宋二祥、高平均、张新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选举王立建先生、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柳建国先生、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上海复星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选举周建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分别进
行选举。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同意提名陈涛先生、高平均先生、张新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高平均先生、张新卫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陈涛)》。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通过现
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6](003001)中岩大地: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翟博渊、田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田义先生、杨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
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监事分别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6](003001)中岩大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
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拟选举王立建先生、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柳建国先生、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上海复星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拟选举周建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拟选举陈涛先生、张新卫先生、高平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新卫为会计专业人士,张新卫先生、高平均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涛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师子刚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在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前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独立董事宋二祥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师子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68,404 股,通过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01%,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管理;宋二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立建
王立建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位,中欧国
际工商学院 EMBA,一级建造师。2002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1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中岩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9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立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504,227 股,通过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0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股东吴剑波、武思宇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吴剑波
吴剑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MBA,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一级建造师。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师;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21 年 1 月任北京中岩智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北
京中岩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248,260 股,通过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6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王立建、股东武思宇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武思宇
武思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博士学位。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912,548 股,通过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4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王立建、股东吴剑波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柳建国
柳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988 年 4 月至 2015年 1 月历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基所工程师、副所长兼总工程师;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柳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98,185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牛辉
牛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大专学历,二级注册建造师。2008 年 12 月至今历任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长、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岩土五部部门经理兼岩土七部部门经理等职务;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牛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2,842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周建和
周建和先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工程专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方向研究
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EMBA。2005 年 5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总裁。2017 年 1 月至今历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总经理、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
团执行总裁,2018 年 11 月任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
周建和先生未曾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新卫
张新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00 年至 2011 年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2-02-16](003001)中岩大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1 名,职
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选举田义先生、杨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非职工监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通过后,非职工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
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田义
田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
学,大专学历,二级建造师。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河北省建材建设有限公
司技术员;2004 年 6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长;2008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项目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田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395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杨宝森
杨宝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3 月生,毕业于中冶集
团建筑研究总院,硕士学位。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工程师;2012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工程师;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宝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11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2-02-16](003001)中岩大地: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下
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3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2 年 3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5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2、3、4 为等额选举
提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2.00
案》 (6)人
2.01 选举王立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吴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武思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柳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牛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周建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
3.00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人
3.01 选举张新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高平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应选人数
4.00
案》 (2)人
4.01 选举田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4.02 选举杨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6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等相关公告。
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3 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第 2、3、4 项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2 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
件至 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 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
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艳
联系电话:010-68809559
电子邮箱:ir@zyd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采取信函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1
2、投票简称:ZYDD 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栏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
[2022-02-11](003001)中岩大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7,65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公司发布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出具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复星高科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 1,275,3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出具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复星高科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3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801%。本次减
持后,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 6,376,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出具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止 2022 年 2 月 9 日,复星高科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
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2021 年 11 月
集中竞价
11 日至 2021 19.322 1,275,341 1.0000
交易
复星高科 年 11 月 19 日
2022 年 1 月 27
大宗交易 21.18 739,800 0.5801
日
合计 2,015,141 1.5801
注 1:公司总股本数量以现有总股本 127,537,903 股计算。
注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19.155 元/股—19.430 元/股,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价格为 21.18 元/股。
自公司上市以来至本告知函出具日,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为1.6620% (其中,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导致股份被动稀释比例 0.081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少比例 1.58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即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上市,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
6,473,74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97,175,312 股)的 6.6619%;本次减持后,复星高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6,376,841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7,537,903 股)的 4.9999%,股份变动比例为 1.6620%,其中: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导致股份被动稀释比例 0.081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少比例 1.580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复星高科本次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复星高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减持价格承诺:“本公司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复星高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复星高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003001)中岩大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
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届满,鉴于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已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适当延期。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之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2 日 17:00 时前按本公告约
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三)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得被提名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2 年 2 月 12 日 17:00 时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资料。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牛朋飞、刘艳
(二)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三)电话:010-68809559
(四)传真:010-68800097
(五)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六)邮政编码:100041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附件: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是□否(请在类别前打“√”)
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
等,可单独提供附件)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2022-02-11](003001)中岩大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
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已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适当延期。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6 名非独立
董事、3 名独立董事),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之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2 日 17:00 时前,以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接受各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6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9)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1)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12)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1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4)担(兼)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达到五家的人员;
(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4、被推荐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推荐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完成的书面意见以及候选人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2 年 2 月 12 日 17:00 时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资料。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牛朋飞、刘艳
(二)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三)电话:010-68809559
(四)传真:010-68800097
(五)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六)邮政编码:100041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附件: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是□否(请在类别前打“√”)
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
等,可单独提供附件)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2022-02-09](003001)中岩大地: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杨宝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监事杨宝森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3%)。
近日,公司收到杨宝森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杨宝森先生自2022年1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22%,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杨宝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1月28日 24.217 15,600 0.0122
杨宝森
合 计 - 15,600 0.0122
杨宝森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减持价格为24.217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 (%) (股) (%)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679 0.0123 79 0.0001
杨宝森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037 0.0369 47,037 0.0369
合计 62,716 0.0492 47,116 0.0369
注:本公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杨宝森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杨宝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杨宝森先生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上限,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杨宝森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09 日换手率达到20%
换手率:51.09 成交量:2432.06万股 成交金额:75187.2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016.31 |475.9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869.28 |379.79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792.10 |461.28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673.34 |362.90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江苏|614.49 |369.77 |
|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证券营|24.26 |3011.46 |
|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3.29 |2152.41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285.91 |1039.93 |
|司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东湖南路证券营|15.51 |977.89 |
|业部 | |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证券营|-- |795.65 |
|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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