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1)
────────────────────────────────────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8000万元至-28000万元,下降幅度为1330.28%
至1006.52% (公告日期:2022-01-22)
3)02月11日(002992)宝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379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7元 转增3股;股权登
记日:2021-05-27;除权除息日:2021-05-28;红股上市日:2021-05-28;红
利发放日:2021-05-28;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5380.48万股;预计募集资金:150000.00
万元; 方案进度:2021年03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 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
●21-09-30 净利润:-14971.02万 同比增:-390.67% 营业收入:8.20亿 同比增:-18.76%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347│ -0.4900│ -0.2500│ 0.2600│ 0.3733
每股净资产 │ 7.3435│ 7.6838│ 10.7549│ 11.0013│ 11.150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5881│ 4.5881│ 6.2645│ 6.2645│ 6.264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005│ 1.7408│ 3.0290│ 3.2754│ 3.443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0.5400│ -6.0200│ -2.2600│ 2.8300│ 4.44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347│ -0.4945│ -0.1895│ 0.1722│ 0.2872
每股净资产 │ 7.3435│ 7.6838│ 8.2730│ 8.4625│ 8.577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5881│ 4.5881│ 4.8189│ 4.8189│ 4.818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005│ 1.7408│ 2.3300│ 2.5195│ 2.648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1.3670│ -6.4351│ -2.2908│ 2.0351│ 3.3481
────────┴────┴─┬──┴────┴───┬┴───────
A 股简称:宝明科技 代码:002992 │总股本(万):17934.92 │法人:李军
上市日期:2020-08-03 发行价:22.35│A 股 (万):7885.92 │总经理:张春
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A股(万):10049 │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755-29841816 董秘:张国宏│主营范围:LED背光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
│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要工序深加工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8347│ -0.4900│ -0.2500
─────────┼─────┼─────┼─────┼────────
2020年 │ 0.2600│ 0.3733│ 0.4400│ 0.1100
─────────┼─────┼─────┼─────┼────────
2019年 │ 1.4000│ 1.1798│ 0.7000│ 0.1700
─────────┼─────┼─────┼─────┼────────
2018年 │ 1.1900│ --│ --│ --
─────────┼─────┼─────┼─────┼────────
2017年 │ 1.3500│ --│ --│ --
─────────┴─────┴─────┴─────┴────────
[2022-02-11](002992)宝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首发限售股的股东共有 2 名,合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其中,可实际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3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3,4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35 元,
并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 股)完成后,总股本由 10,346.0950 万股增加至 13,796.0950 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0,346.09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3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3,4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70%。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7,960,95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045,551.5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41,388,285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79,349,23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105,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74,049,235
份锁定期的更正公告》。根据该公告,因公司股票价格存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22.35 元/股的情形,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李军、李晗、张春、黄聿、巴音及合、张国宏、谢志坚、李云龙、深圳市汇利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分别为张春、黄聿,上述锁定期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8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将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情况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李晗、张春、黄聿、巴音及合、张国宏、谢志坚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2 月 3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
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公司上市
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
其他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并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2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81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质押冻结 备注
号 有人名称 数(股) 数(股) 股本比例 股份数
(股)
1 黄聿 4,160,000 4,160,000 2.32% 0
2 张春 650,000 650,000 0.36% 0 注
合计 4,810,000 4,810,000 2.68% 0
注: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春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数量为 650,00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 650,000 股。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其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故张春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62,500 股。
5、鉴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其间接持有
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 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05,300,000 58.71% -4,810,000 100,490,000 56.03%
通/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105,300,000 58.71% -4,810,000 100,490,000 56.03%
二、无限售条件 74,049,235 41.29% 4,810,000 78,859,235 43.97%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79,349,235 100.00% 0 179,349,235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担任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公司因
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 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 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银证券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在《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1](002992)宝明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1,203,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4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1,1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39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3,3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703,32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31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6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2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3,3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53%。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174,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19,9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74,8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4%;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弃权 19,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7%。
议案 2.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195,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 3,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95,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0%;反对 3,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卢冠廷、严家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002992)宝明科技:关于公司取得土地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土地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市龙华区通过“招拍挂”的形式,申请获得一项新的土地使用权。
2021 年 9 月,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
矿业权业务分公司挂牌的宗地号“A909-0161”土地使用权,并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就该用地使用权签署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深地合字(2021)400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近日,公司完成了土地的权属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动产权证载明的具体内容
1、证书编号:No D44131665744
2、权利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坐落:龙华区观湖街道
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权利性质:出让
6、用途:新型产业用地
7、面积:6219.2 平方米
8、使用期限:30 年,从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51 年 9 月 23 日止
9、产证号: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13685 号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新型显示背光模组研发及总部中心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三、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No D4413166574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7](002992)宝明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3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请你公司结合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将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5.1.1 条第一款第(四)项等情形,如是,请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预计 2021 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一 营业收入 111,786.38 137,839.34
二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2,821.23 1,594.25
的收入
1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2,821.23 1,594.25
其中: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 2,450.88 1,399.68
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34.69 22.86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 335.67 171.71
2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三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108,965.15 136,245.09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注:上表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后高于一亿元,故公司未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5.1.1条第一款第(四)项等情形。
问题 2、请结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会计科目、行业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等变化因素,说明 2021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及确认依据较 2020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及具体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说明以前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分,你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情形。
回复:
一、行业环境
公司属于平板显示行业,由于自身的特点,涉及的环节众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的产业。目前平板显示产品主要分为液晶显示面板(以下简称“LCD”)和有机自发光显示面板(以下简称“OLED”)。而 LED 背光源作为液晶显示面板必备的关键配套组件,其性能优劣会直接影响液晶显示面板的质量。在中游面板中,显示面板具有最基本的显示功能,可以直接应用于下游产品,同时也可以增加触控功能,组成显示触控模组供下游企业使用。公司所涉及的 LED 背光源及触摸屏业务均处于行业中游环节。
LED 背光源应用于 LCD,进而广泛应用在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车载显示以及工
业控制等领域,当前手机 LED 背光源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笔记本/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工业控制等领域需求较大,未来中尺寸背光源(应用于笔记本/平板电脑)和专显(车载、工控等领域)背光源将是各个内资背光源厂商发展的重点,发展空间较大。
电容式触摸屏领域,由于当前显示器件轻薄化是行业发展趋势,电容式触摸屏薄化业务需求处于旺盛阶段。
二、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 LED 背光源,公司 LED 背光源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
目前正积极拓展中尺寸背光源业务。2021 年手机背光源竞争持续加剧,价格下降,导致公司 LED 背光源盈利能力下滑;二是电容式触摸屏薄化加工业务,当前触摸屏呈现轻薄化行业趋势,同时 2021 年度公司加大力度发展电容式触摸屏薄化加工业务,业务显著增长。三、会计政策及确认依据
1、固定资产减值计提
(1)固定资产减值计算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结果表明部分生产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按照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1年 2020年 变动率
原值 121,171.36 100,208.53 20.92%
累计折旧 46,188.40 37,324.42 23.7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69.10 669.10 762.22%
固定资产净额 69,213.86 62,215.01 11.25%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
公司 2021 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与 2020 年保持一致。2021 年由于市场
的变化,导致相关固定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1年 2020年 变动率
存货 10,835.00 14,724.41 -26.41%
存货跌价准备 3,358.52 916.73 266.36%
存货净额 7,476.48 13,807.68 -45.85%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
公司 2021 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与 2020 年保持一致。2021 年由于市场的变
化,部分型号产品销售价格已不足以弥补其制造成本,相应订单的存货出现了减值迹象,从而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 2021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较 2020 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由于
市场情况的变化导致相关固定资产和部分订单的存货出现了减值迹象,公司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盈余管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2](002992)宝明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8,000 万元—38,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088.72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006.52%—133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9,083.99 万元—39,083.9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002.64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000.74%—3998.11%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56 元/股—2.12 元/股 盈利:0.2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 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
1、由于手机背光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订单价格持续下降,部分型号产品销售价格已
不足以弥补其制造成本,导致手机背光源产品的收入及盈利大幅下降。
2、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宝明科技(002992):宝明科技2021年预亏2.8亿元-3.8亿元
▇证券时报
宝明科技(002992)1月21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亏损2.8亿元-3.8亿元,上年同期盈利3088.72万元。由于手机背光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订单价格持续下降,部分型号产品销售价格已不足以弥补其制造成本,导致手机背光源产品的收入及盈利大幅下降。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2022-01-21](002992)宝明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
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中单独列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
2.00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
7、邮政邮编:516083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992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 √
保的议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2.00 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
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
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22 年 2 月 8 日 17:00 前将回
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21](002992)宝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
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21](002992)宝明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
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21](002992)宝明科技: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 2022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 3 年。赣州宝明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对上述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07 月 09 日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 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宝明科技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035.15 69,149.11
负债总额 65,327.42 66,987.19
净资产 707.73 2,161.92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29.87 15,184.81
利润总额 -669.42 1,618.81
净利润 -484.26 1,454.19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元(小写:200,000,000.00 元)
3、担保期限:三年
4、具体担保条件、期限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赣州宝明的实际用资需求,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具体的担保协
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融资担保,系基于赣州宝明的业务发展需要,可使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赣州宝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赣州宝明提供融资担保,是基于赣州宝明正常经营所需作出的,且充分考虑了赣州宝明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赣州宝明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对于此次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8,500.00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60%,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4-06 日价格振幅达到10%
振幅:17.68 成交量:1663.68万股 成交金额:53594.27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633.13 |381.58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585.13 |486.37 |
|证券营业部 |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分公司 |438.60 |437.6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405.89 |82.99 |
|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380.95 |111.46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79.85 |2245.21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8.54 |1941.29 |
|业部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大道证券营|-- |1245.93 |
|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54 |1034.8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南路证|9.42 |800.27 |
|券营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