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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002989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9号文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精装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5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57,7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即投
资者可申购数量为 5,77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T 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3,287,115 张,总计 328,711,500 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6.9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T+2 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452,15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45,215,8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0,72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072,20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5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数量合计为 30,727 张,包销金额为 3,072,700 元,包销比例约为 0.53%。
2022 年 2 月 28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
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794、010-60838600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2-02-25] (002989)中天精装: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提前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提前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中 天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健”)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乔荣 健先生函告,获悉其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提前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 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万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中天健 是 160 3.64% 1.06% 2021-12-29 2022-02-23 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乔荣健 是 50 4.14% 0.33% 2021-12-29 2022-02-23 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210 3.74% 1.39%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 持股 累计 累计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数量 比例 被质 被标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万 押数 记数 股份比 股本比 限 售 和 冻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量 量 例 例 结、标记合 股份 冻结合计 股份
计数量(万 比例 数量(万 比例
股) 股)
中天健 4,400 29.06% 2,020 / 45.91% 13.34% 2,020 100% 2,380 100%
乔荣健 1,208 7.98% 550 / 45.53% 3.63% 550 100% 658 100%
天人合一 800 5.28% / / / / / / 800 100%
顺其自然 351 2.32% / / / / / / 351 100%
合计 6,759 44.64% 2,570 / 38.02% 16.97% 2,570 100% 4,189 100%
注:上表中“天人合一”全称为深圳市天人合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顺其自然”全称为深圳市顺其自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1、公司控股股东中天健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乔荣健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中天健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乔荣健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4]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
股票代码:002989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精装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 2022 年 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57,7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57,7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7,31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
天精装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T+1 日)主持了
精装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
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号码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 12108,62108
末六位数 129231,629231,005711
末七位数 2271180,1021180,3521180,4771180,
6021180,7271180,8521180,9771180
末八位数 76086381,26086381,66680751
末九位数 026212381
末十位数 3044065481,1044065481,5044065481,7044065481,
9044065481,0097920605,5097920605
凡参与精装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48,288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元)精装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2-02-23]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含)),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19 日及 2020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017。
二、 理财产品的赎回情况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购买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
—融筑 12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上述理财产品已赎回,全部本金及最后一期收益已到账,赎回本金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合计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18.40万元。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已全部到期赎回,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股票代码:002989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精装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
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22 年 2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57,7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57,7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7,31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8、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精装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55”。
2、本次发行 57,7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770,000
张。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精装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中天精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8110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8110 张可转债。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89”,配售简称为“精装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51,4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 5,769,85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5,770,000 张的99.9975%。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精装发债”,申购代码为“072989”。每个账户最低申
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超出部分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精装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精装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精装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精装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精装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精装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精装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22 年 2 月 18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上。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中天精装、公司: 指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57,7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债、精装转债: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57,700.00 万元,票面金额为 100 元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证券: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 2022 年 2 月 21 日
优先配售日、申购日(T 指 2022 年 2 月 22 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受网
日): 上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本次发
[2022-02-1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股票代码:002989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22 年 2 月 18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
上。投资者亦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中天精装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2 年 2 月 21 日(T-1 日,星期一)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2-02-1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1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7,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77.00万张。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认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5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57,7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普通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3.8110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8110
张可转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公司现有总股本 151,4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
优先认购 5,769,85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5,770,000 张的 99.9975%。由于
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监事会(或监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监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监事会(或监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授权,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司监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1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7,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77.00万张。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认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5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57,7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普通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8110 元可转债的比
例,并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8110
张可转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公司现有总股本 151,4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
优先认购 5,769,85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5,770,000 张的 99.9975%。由于
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授权,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204190;发证时间:2021年12月23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新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09]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8 日 9:15—
15:00 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 C 座 8 楼大会议
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审议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董事会与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议案 1 和议案 2 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
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9:00-11:3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
电子邮箱(ir@ztzs.cn);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
号(0755-8347532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 C 座 8 楼。
4、 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ir@ztzs.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爱军
电话:0755-83476663
传真:0755-83475320
电子邮箱:ir@ztzs.cn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89
2、 投票简称:中天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9:15
—15:00 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中天精装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
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弃权 反对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
议案》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2-09]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7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微信、随后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2-09]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7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微信、随后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请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2-09]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
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2. 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
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3. 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宁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及农、林、牧、渔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焕女士,于 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6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系考
虑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在审计工作中的表现等进行了评估,认可安永华明在审计业务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的专业审计服务促进了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日臻完善;安永华明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现安永华明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独立性问题或不诚信的行为,安永华明通过购买职业保险具备一定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本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5、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8] (002989)中天精装:2021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业务类型 新签订单金额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已 已中标尚未
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 签约订单金额
公共建筑装修 200.80 7,056.41 627.00
住宅装修 69,125.59 380,821.48 102,203.42
装修设计 379.84 2,461.76 ——
合计 69,706.23 390,339.65 102,830.42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公司不存在尚未完工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张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张安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9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64465%。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股东类别 直接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来源
名称 (万股) 股本比例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同时担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张安 996 6.58%
公司董事、总经理 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1)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公司目前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属于规则下限。本次减持
有利于其他主要股东和公司在适当时机增持或回购,维护投资者利益。
2、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合计不超过 2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6446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张安承诺:除公司上市时其依照相关规定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之外,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张安承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按如下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减持条件:
本人直接及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应当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延长股份锁定期,则顺延;2、严格履行关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如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须待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在所持公司股票满足减持条件后 2 年内,本人将根据资金需求决策减持事宜,
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满足减持条件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的程序
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满足减持条件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应提前三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计划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减持收益的,扣除税费后的减持收益无偿划归发行人所有;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之前,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之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安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张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月 28 日
[2022-01-2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安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
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9 万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64465%。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预披露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张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张安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张安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 9,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
先披露。
3、张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未发生减持,不存在与前期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未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满告知函》。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0]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天安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及 9,96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96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0.3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
份 10,000,000 股(含本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6%,占公司总股
本的 6.61%。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中天安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为
股东名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限售股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用
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如是,补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途
东及其一(万股)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售类型)
2022/1/ 2023/1/ 国泰君安 股权类
中天安 否 400 11.11% 2.64% 否 否 18 18 证券股份 投资
有限公司
合计 / 400 11.11% 2.64% / / / / / /
本次质押用途为股权类投资,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 本次质押本次质押 占 公 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量(万 持股比 前质押股后质押股占其所持总 股 本已质押股占已质未质押股占
称 例 份 数 量份 数 量股份比例 未 质
股) (万股) (万股) 比例 份限售和押股份份限售和押 股 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中天安 3,600 23.78% 600 1,000 27.78% 6.61% 1,000 100% / /
张安 996 6.58% / / / / / / 747 75%
合计 4,596 30.36% 600 1,000 21.76% 6.61% 1,000 100% 747 20.77%
注:中登系统中天安的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以上表格和中登系统保持一致。另,本次公告日时点,中登系
统中中天安的流通股,中天安承诺只出售公告年份其股份的 25%。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
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中关于风险提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中关于风险提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2-001)中“四、风险提示”提及公司的前五大客户融创中国控股有
限公司其西南区域(以下简称“融创西南”)应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归还公司
的战略合作履约保证金 3,000 万,截至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时未归还。
进展情况:2022 年 1 月 18 日,前述履约保证金融创西南已全部归还,合同
约定义务已履行完毕,延期兑付保证金事宜已妥善解决。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1,000 万元–14,000 万元 盈利:18,883.16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1.75% - 25.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9,400 万元–12,400 万元 盈利:17,240.41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5.48% - 28.0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73 元/股–0.92 元/股 盈利:1.4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政策有所收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有所增加;2、由于大宗材料价格有所上涨,致使公司工程材料成本整体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属于公司营业收入占比约 7%
的公司前五大客户,此前合作正常。其西南区域应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归还公
司的战略合作履约保证金 3000 万至今未还,双方正在磋商中至今未达成协议。为保证履约保证金能按期收回,公司与融创合同约定该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为20%,若按期未归还公司则按每日万分之五增加计算利息;其华南区域 2022 年 1
月份到期的 3 张各 1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经过再三催促延期 7 天才予以支付。
鉴于融创已出现无法及时支付到期短期债务的情况,我司目前无法判断客户融创未来的情况。截止到目前,公司与融创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总额为 2.6 亿。公司将采取各种必要保全措施。如有进一步进展,公司会及时公告。
虽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但公司现金流稳健、资产负债率较低,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1-12-31] (002989)中天精装: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天健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健”)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乔荣健先
生、深圳市天人合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人合一”)、深圳
市顺其自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其自然”)分别持有公司
股份 4,400 万股、1,208 万股、800 万股、351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759 万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6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天健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2,780万股(含本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1.13%,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6%。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天健及实际控制人乔荣健先生函告,获悉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股)
是,首 红塔证券 认购
中天 是 2,180 49.55% 14.40% 发前限 否 2021/1 2023/12 股份有限 可转
健 售股 2/29 /29 公司 债
是,首 红塔证券 认购
乔荣 是 600 49.67% 3.96% 发前限 否 2021/1 2023/12 股份有限 可转
健 售股 2/29 /29 公司 债
合计 / 2,780 49.57% 18.36% / / / / / /
注:根据双方协议,中天健将未质押的 1,320 万股、乔荣健将未质押的 362 万股中天精装股份,作为增信
措施指定(托管)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席位,在中天健、乔荣健偿还与红
塔证券进行的所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应的融资本息之前,除补充质押和减持筹资偿还其在红塔证券的
前述融资本息外,不得用于新增初始交易,不得减持,不得设置第三方权利等。
本次质押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的情况。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中天 4,400 29.06% / 2,180 49.55% 14.40% 2,180 100% 2,220 100%
健
乔荣 1,208 7.98% / 600 49.67% 3.96% 600 100% 608 100%
健
天人 800 5.28% / / / / / / 800 100%
合一
顺其 351 2.32% / / / / / / 351 100%
自然
合计 6,759 44.64% / 2,780 41.13% 18.36% 2,780 100% 3,979 100%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认购中天精装发行的可转债。
2、公司控股股东中天健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乔荣健先生还款
来源有:公司利润分红、所持股份解禁后减持收入、可转债减持收入,资信状况
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中天健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乔荣健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2021-12-02] (002989)中天精装: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 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的 授权范围内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1-23] (002989)中天精装: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125 次工作会议对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10]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0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10]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0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5] (002989)中天精装: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天安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及 9,96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96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0.3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
份 6,000,000 股(含本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5%,占公司总股本
的 3.96%。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中天安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为 是否
股东名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限售股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如是,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万股)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售类型)
国泰君安 股权
中天安 否 600 16.67% 3.96% 否 否 2021/11/ 2022/11/ 证券股份 类投
3 3 有限公司 资
合计 / 600 16.67% 3.96% / / / / / /
本次质押用途为股权类投资,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 本次质押本次质押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量(万 持股比 前质押股后质押股占其所持总股本已质押股占 已 质未质押股占未质
称 股) 例 份 数 量份 数 量股份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份限售和押 股 份份限售和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中天安
及其一 4,596 30.36% / 600 13.05% 3.96% / / / /
致行动
人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
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4 日
[2021-11-04] (002989)中天精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含),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1-038。
二、 理财产品的赎回情况
1、公司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的“玄元科新 4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本次公司赎回本
金与收益合计人民币 127,706.86 元。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3 日
[2021-11-04]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0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由于工作人员失误,上述公告“二、理财产品的赎回情况”部分内容错误,现更正如下(更正的内容以楷体加粗表示):
更正前:
1、公司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发行的“玄元科新 4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本次公司赎回本金与收益合计人民币 127,706.86 万元。
更正后:
1、公司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发行的“玄元科新 4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本次公司赎回本金与收益合计人民币 127,706.86 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拟于 2021 年11 月 04 日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致以诚挚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各种公告的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69)。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3 日
[2021-11-04] (002989)中天精装: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含)),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1-038。
二、 理财产品的赎回情况
1、公司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的“玄元科新 4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本次公司赎回本
金与收益合计人民币 127,706.86 万元。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3 日
[2021-11-02]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21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月 29 日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及《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1 日
[2021-11-02] (002989)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9,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安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发布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9 万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644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预披露公告。
截止 2021 年 11 月 01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公司收到的股东
张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安仍持有公司股份 9,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张安在减持计划期间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安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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