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824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82,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3,165,660.38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 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近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下属公司已经按照上述要求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中信银行佛 81109010137 2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广东豪美新材 山分行 01388078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佛 81109010121 营销运营中心与
山分行 01379183 8,962.57
信息化建设项目
广东精美特种 中信银行佛 81109010125 高端工业铝型材
山分行 01389005 26,311.75
型材有限公司 扩产项目
清远市科建门 高端节能系统门
窗幕墙装饰有 交通银行清 49349318101 22,042.25 窗幕墙生产基地
远分行 3000088887
限公司 建设项目
合计 81,316.57
注:上述专户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方监管协议》中,甲方为本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下属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或交通银行清远分行、丙方为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申晓毅、邓骁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双方确定的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5]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全资孙公司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示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
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 2021 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孙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入选广东省 2021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通知内容,科建装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44008734
发证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科建装饰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科建装饰 2021 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故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科建装饰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其在系统门窗、幕墙产品的研发创新的认可,有助于提升其品牌影响和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0]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清远市豪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控股”)
目前持有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股份
8792.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7.77%。豪美控股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 1400 万股,
占其持有股份的 15.92%,占公司总股本 6.01%;本次股权质押后,豪美控股累计
质押的股份 2600 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29.57%,占公司总股本 11.17%。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豪美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否 为 质 押
股 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质 质 押 起始 质押用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售股 补 充 质 到 期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押数量 日 途
比例 比例 押 日
动人
中信银
豪美 是(首发前限 2022 年 2 企业资
是 1400 15.92% 6.01% 否 - 行佛山
控股 售股) 月 8 日 金需求
分行
合计 - 1400 15.92% 6.01% - - -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 次 质
本次质押 占 其 所 占公司 未 质 押
持 股 数 持股比 押 后 质 已质押股 占 已 质 占 未 质
股东名称 前质押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股 份 限
量 例 押 股 份 份限售和 押 股 份 押 股 份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售 和 冻
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结数量
豪美控股 8792.85 37.77% 1200 2600 29.57% 11.17% 2600 100% 6192.85 100%
合计 8792.85 37.77% 1200 2600 29.57% 11.17% 2600 100% 6192.85 100%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为其自身资金需求,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
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
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
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清远市豪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控股”)
目前持有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股份
8792.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7.77%。本次股权质押前,豪美控股所持股份不存
在股权质押的情况;豪美控股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 1200 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13.65%,占公司总股本 5.16%。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豪美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否 为 质 押
股 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质 质 押 起 始 质押用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售股 补 充 质 到 期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押数量 日 途
比例 比例 押 日
动人
浦发银
豪美 是(首发前限 2022 年 1 企业资
是 1200 13.65% 5.16% 否 - 行佛山
控股 售股) 月 27 日 金需求
分行
合计 - 1200 13.65% 5.16% - - -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 次 质 占 公
本次质押 占 其 所 未 质 押
持 股 数 持股比 押 后 质 司 总 已 质 押 股 占 已 质 占 未 质
股东名称 前质押股 持 股 份 股 份 限
量 例 押 股 份 股 本 份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押 股 份
份数量 比例 售 和 冻
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结数量
豪美控股 8792.85 37.77% 0 1200 13.65% 5.16% 1200 100% 7592.85 100%
合计 8792.85 37.77% 0 1200 13.65% 5.16% 1200 100% 7592.85 100%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为其自身资金需求,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
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
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
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8] (002988)豪美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证券代码:002988 公告编号:2022-01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2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82,4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
计 824 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豪美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5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T 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6,574,441 张,即 657,444,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9.79%。
1、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的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的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207,812,800 元(2,078,128 张);最终向上述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豪美转债总计为207,812,800 元(2,078,128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5.22%,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有效认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1 南金贸易公司 2,078,128 2,078,128
合计 2,078,128 2,078,128
2、其他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其他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豪美转债为 449,631,300 元(4,496,313 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4.5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T+2 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630,45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63,045,9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5,09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3,509,10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
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 9 张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 35,100 张,包销金额为 3,510,000 元,包销比例为 0.43%。
2022 年 1 月 28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
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权益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52523613
发行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2-01-26] (002988)豪美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证券代码:002988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发行人”)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6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豪美转债”)。
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 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 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
次发行的发行人豪美新材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 月25 日(T+1 日)
主持了豪美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 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 25820
末六位数: 227995,027995,427995,627995,827995
末七位数: 9343336,1843336,4343336,6843336
末八位数: 61515942,11515942,24015942,36515942,49015942,
74015942,86515942,99015942
末九位数: 420939759,920939759,080280945
凡参与“豪美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
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66,555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豪
美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2-01-26]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广东省 2021 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特材”)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证书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44003386
发证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精美特材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连续三年(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次全资子公司精美新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其在新材料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的肯定和鼓励,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未来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4] (002988)豪美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证券代码:002988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光大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6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1月24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2,4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82,4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4,72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 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 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 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 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 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8、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债投资风险与 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 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 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 认 真 阅 读 2022 年 1 月 20 日 ( T-2 日 )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和《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发行提示
豪美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8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豪美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53”。
1、本次共发行 82,4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24
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5399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每 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88”,配售简称为“豪美配债”。原股东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的,则应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配售。上述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原股东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正确填写《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以下简称“《网下优先认购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电子邮箱:gdecm@ebscn.com。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232,77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8,239,82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79%。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2 年 1 月 24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2,4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82,4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4,72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2988”,申购简称为“豪美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
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豪美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豪美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豪美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53”。
10、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1、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豪美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 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豪美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
[2022-01-20] (002988)豪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总额 82,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及 2020 年 12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基于前述议案确定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一步明确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除下述外,本次可转债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1)发行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400.00 万元,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824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8 年 1 月 23 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6%,
第三年 1.0%,第四年 1.6%,第五年 2.5%,第六年 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1.51 元,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全部在网上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2,4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对象
①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 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向原股东的配售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豪美新材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5399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5399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232,77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8,239,82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9%。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拟开户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运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2 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综合授信 1亿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综合授信 1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各类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该授信项下的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需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或质押,亦不需第三方提供担保,具体贷款种类、期限、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20] (002988)豪美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杏梅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总额 82,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及 2020 年 12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除下述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1)发行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400.00 万元,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824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8 年 1 月 23 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6%,
第三年 1.0%,第四年 1.6%,第五年 2.5%,第六年 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1.51 元,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全部在网上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2,4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对象
①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向原股东的配售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豪美新材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5399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5399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232,77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8,239,82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7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有助于可转债顺利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有利于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20] (002988)豪美新材: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证券代码:002988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光大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6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1月24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2,4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82,4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4,72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
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8、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豪美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文核准。
2、本次共发行 82,4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24
万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豪美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53”。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T-1 日)收市后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5399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每 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88”,配售简称为“豪美配债”。原股东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的,则应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认购。上述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原股东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正确填写《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以下简称“《网下优先认购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电子邮箱:gdecm@ebscn.com。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232,77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8,239,82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79%。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2 年 1 月 24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2988”,申购简称为“豪美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
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7、本次发行的豪美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豪美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来源全部为新增股份。
10、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豪美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豪美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告仅对发行豪美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豪美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豪美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22 年 1 月 20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3、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豪美新材、公司: 指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债: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豪美转债: 指发行人发行的 82,4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82,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
[2022-01-20] (002988)豪美新材: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豪美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文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已刊登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豪美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周五)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2-01-19]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梁志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梁志康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拟减持董事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梁志康 董事 1,752,111 0.75% 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原首发特定股东永丰县煌懋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清远市合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清算注销,通过非交易过户所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4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9%,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梁志康先生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志康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梁志康先生将根据个人需求、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梁志康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梁志康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5]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下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司股东永丰县煌懋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下的股东永丰县煌懋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煌懋科技”)出具的《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煌懋科技申请解散,其持有的豪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6,53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1%)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登记至煌懋科技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占公司总
序号 过出方 过入方 过户数量(股) 股份性质
股本比例
1 梁志康 1,752,111 0.75% 无限售流通股
2 项胜前 414,136 0.18% 无限售流通股
3 刘光芒 414,136 0.18% 无限售流通股
4 永丰县煌懋 许忠民 414,136 0.18% 无限售流通股
5 科技中心(有 沈伟四 254,853 0.11% 无限售流通股
6 限合伙) 舒鸿渐 254,853 0.11% 无限售流通股
7 梁杏梅 207,068 0.09% 无限售流通股
8 梁信青 111,498 0.05% 无限售流通股
9 其他11名 2,707,809 1.16% 无限售流通股
自然人
合计 6,530,600 2.81%
煌懋科技本次非交易过户过入方共 19 名自然人,其中梁志康为公司董事,项胜前为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刘光芒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许忠民为公司财务总监,沈伟四、舒鸿渐为公司副总经理,梁杏梅、梁信青为公司监事。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非交易过户之前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完成后,煌懋科技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煌懋科技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煌懋科技(曾用名“清远市合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3、证券过入方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梁志康、项胜前、刘光芒、许忠民、舒鸿渐以及监事梁杏梅、梁杏青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煌懋科技出具的《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1-12-24] (002988)豪美新材: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计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3300 万元-15000 万元
盈利:11592.8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上升:14.73%-2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2300 万元-14000 万元
盈利:8069.1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同比上升:52.43%-73.5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5714 元/股–0.6444 元/股 盈利:0.4980 元/股
二、业绩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 IPO 募投项目的投产,包括汽车轻
量化材料及部件等主要产品产销量相应增长,带动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及经营利润的增长。
2、因上市奖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等,2020 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
约 3500 万元;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较上一年度均有所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
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7]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叶必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必和先生原为广东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对豪美新材项目管理负责人,自 2017 年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因工作岗位变动,叶必和先生不再负责对豪美新材项目的管理工作,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叶必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叶必和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必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叶必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规范治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09] (002988)豪美新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3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7 人,代表股份 158,997,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0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5 人,代表股份 158,981,241 股,占总股本的 68.29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 人,代表股份 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997,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磊、黄凌寒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光大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派晏学飞先生、邓骁先生为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现因申晓毅先生与邓骁先生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现指派申晓毅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晏学飞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由申晓毅先生、邓骁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晏学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附件:申晓毅先生简历
申晓毅先生:保荐代表人,就职于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先后工作于广东康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 5 月加入光大证券工作至今,参与和负责的项目有:华声股份(002670)IPO 项目、中材节能(603126)IPO 项目、天安新材(603725)IPO项目、豪美新材(002988)IPO 项目、君华集团要约收购齐翔腾达(002408)项目、雪松文旅要约收购希努尔(002485)项目、赤峰黄金(60098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齐翔腾达(002408.SZ)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一品红(300723.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具有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
[2021-11-23] (002988)豪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期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 23 日
[2021-11-23] (002988)豪美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杏梅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到期。公司拟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
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期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有助于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11 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将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到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豪美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公司本次发行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相
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本次《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1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为一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以
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
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9:00-17: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光芒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 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 表决权。
备注 表决情况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 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1.00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 √
案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1-10-25] (002988)豪美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为稳定玻璃等原材料的供应,下属企业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拟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向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玻璃。
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许贤均为公司董事董颖瑶配偶,董颖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夫妇之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
琴、董颖瑶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暨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002988)豪美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微信、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
知。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杏梅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1年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玻璃等原材料,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通过公司招投标程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002988)豪美新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471元
每股净资产: 9.425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8%
营业总收入: 40.2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4亿元
[2021-10-12] (002988)豪美新材: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计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050 万元-107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6132.01 万元
同比上升:63.89%-74.4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4318 元/股–0.4597 元/股 盈利:0.2634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050 万元- 435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317.90 万元
同比上升:207.31%- 230.0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740 元/股- 0.1869 元/股 盈利:0.0566 元/股
二、业绩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包括汽车轻量化铝型材等主要产品产销量相应增长,带动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及利润的增长。
2、受 2020 年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失以及疫情等影响,导致去年三季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数偏低。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与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
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10-08] (002988)豪美新材: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升产品研发、制造的技术水平,实现引领国内铝型材相关产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近日与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腐创院”)、王俭秋共同投资设立了广东豪美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研究院”)。目前,豪美研究院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对豪美研究院投资额为 510 万元。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1、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企业类型:广东省属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韩恩厚
开办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36 号 B2 栋
经营范围:聚焦装备制造、能源材料、海洋科技发展需求,围绕腐蚀防护与控制技术创新与应用,开展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工程化应用、产业化培育、公共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等工作。
腐创院由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国家金属腐蚀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建。腐创院以韩恩厚院长(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院长、国家金属腐蚀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柯伟院士(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
工程院院士)为领军人物,定位为我国腐蚀防护技术创新研发与成果转移转化的核心基地。
2、王俭秋
王俭秋博士,腐创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亚太材料科学院院士、“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科院核用材料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于 2009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于 2018 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三、豪美研究院及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1、豪美研究院的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豪美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项胜前
注册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豪美研究院的出资方式
豪美研究院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豪美新材认缴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以现金出资,于设立之日起 15 日内缴足;腐创院认缴 3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王俭秋认缴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以所拥有并经评估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出资,于设立之日起 3 年内缴足。
(2)豪美研究院的组织架构
豪美研究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公
司推荐 3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豪美研究院设院长 1 人,负责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及研究院的运行管理;设副院长 2 人,负责各细分领域,并完成技术路线规划及项目日常管理。
(3)豪美研究院的主要任务
力争在三年内,将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铝挤压材产业一流的集新材料、新工艺和腐蚀防护技术的研发基地。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 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研发。根据公司面临的市场需求,开发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根据所研发成果,申请并形成知识产权。
② 项目申请和研发平台建设。围绕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指南,结合公司生产及产品需要,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瞄准政策支持导向,努力申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
③ 为公司生产中遇到的具体材料问题提供解决方案;通过基础研究和分析,找出公司生产中所出现问题的根源;配合现场,提出该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指导实施。
④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将围绕市场需求开发出的产品优先转让给豪美新材及下属企业基础上,经研究院董事会同意,可以将有关科研成果有偿对外转让。
⑤ 科技人才培训。围绕公司生产、研发需要,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培训科研技术人员。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腐创院作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国家金属腐蚀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在金属腐蚀防护和新材料等领域已经形成相应的学科优势、研究成果及人才团队。
公司此次与腐创院、王俭秋共同投资设立豪美研究院,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新材料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为公司汽车轻量化、高端工业材等业务突破提供技术保障,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虽然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但该控股子公司后续在人力资源、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未来发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豪美研究院营业执照
2、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9-14] (002988)豪美新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3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9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6 人,代表股份 161,078,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0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161,078,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0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0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28,1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1,0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528,1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磊、黄凌寒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8-26] (002988)豪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4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剩余项目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支付周
期较长,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铝合金新材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425.91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根据该文件规定,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以及后续建设项目的推进,所需运营资金增加,经与相关授信银行沟通,拟将 2021-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升至人民币不超过 624,000 万元、美元不超过 4,600 万元的,授信额度较原授权额度增加 233,900 万元;2021-2022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美元不超过4,600 万元,担保额度增加 87,900 万元,以解决子公司授信担保问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聘任陈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提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002988)豪美新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49元
每股净资产: 9.24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6%
营业总收入: 24.1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65.67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