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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3 月 10 日下午 14:30 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3 月 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426 号中海油大厦 9 楼会
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0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文件。
2、上述议案中,议案 1、2、3、4、5、8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其中议案 2 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0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9 日 9:00-11:3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9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邮件
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9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
司传真号(0752-5765948)。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426 号中海油大厦 9 楼。
4、 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yussen.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良谋 毛敏
电话:0752-5962808
传真:0752-5765948
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温馨提示
因新冠疫情尚未结束,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鼓励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来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及时了解各地相关防控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6
2、投票简称:宇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2022-02-23] (002986)宇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
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发行人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 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
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47,602,800 股。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338,357.00 27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368,357.00 3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同时,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7 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议案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4 号)。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
[2022-02-23] (002986)宇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聂栋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毛敏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 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
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47,602,800 股。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338,357.00 27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368,357.00 3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同时,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
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7 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后方可实施。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3]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为了充分揭示摊薄风险,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实
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7,602,800 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发行
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206,278,800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数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假设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4、根据公司业绩预告,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2,300
万元到 15,3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500
万元到 14,500 万元。假设按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区间平均值测算,则 2021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3,8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3,000 万元;
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
算:(1)较 2021 年度下降 20%;(2)较 2021 年度持平;(3)较 2021 年度增长
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及 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6、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度/2021年末 2022年度/2022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股) 158,676,000 158,676,000 206,278,80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00,000
假设情形一: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度下降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800.00 11,040.00 11,04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扣 13,000.00 10,400.00 10,400.00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1 5.29 3.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6.60 4.98 3.66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7 0.70 0.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7 0.70 0.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 0.82 0.66 0.61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 0.82 0.66 0.61
损益后)
假设情形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800.00 13,800.00 13,8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扣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1 6.57 4.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6.60 6.19 4.56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7 0.87 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7 0.87 0.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 0.82 0.82 0.76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 0.82 0.82 0.76
损益后)
假设情形三: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800.00 16,560.00 16,56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扣 13,000.00 15,600.00 15,600.00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1 7.83 5.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6.60 7.37 5.44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7 1.04 0.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7 1.04 0.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 0.82 0.98 0.91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 0.82 0.98 0.91
损益后)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告《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以液化石油气(LPG)为原料的深加工有机化工产品的工艺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募投项目包括“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张,有助于公司加速产品技术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
五、公司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深耕 LPG 深加工行业多年,长期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
力的提高,培育了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运营团队,也形成了一支勤勉尽责、具备战略发展眼光的管理团队。此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能够不断吸引高素质、高水平人才,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对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保持了行业领先技术水平。目前,公司已累计取得专利 3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15 项。公司的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等主要产品,均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的主要产品获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惠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并在第十届国际发明展览会上荣获“发明创业奖-项目奖”金奖;宇新化工也被评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上述技术优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
(三)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物流配送服务及时、仓储完善等优势,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并能与其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为保护股东利益,填补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22-02-23]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08]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股东曾政寰计划将持有公司 13,25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35%)股份,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1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曾政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股东曾政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
名称 方式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3 日 43.25 384,100 0.24
曾政寰 交易 -2022 年 2 月 2 日
合计 43.25 384,100 0.24
说明: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减持价格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累计减持比例:自公司 2020 年 6 月 2 日上市之日起至今,本人累计减持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42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256,250 8.35 12,872,150 8.11
曾政寰 其中: 13,256,250 8.35 12,872,150 8.1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截至 2022 年 2 月 2 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8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12,872,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11%,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曾政寰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股东曾政寰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曾政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额不超过持有股份的 25%,减持方式包
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止目前,其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作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截止目前,股东曾政寰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8] (002986)宇新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2,300万元~15,300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3,286.0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74.31%~36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1,500万元~14,500万元
后的净利润 盈利:2,127.4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40.54%~581.5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78 元/股~0.96元/股 盈利:0.3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较去年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外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市场消费需求得以扩大;二是油价相对稳定上行,公司不断优化原料结构及采购节奏取得明显成效,产品价格与原料价差同比增加,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三是在公司原有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新装置产能相继投产贡献新的利润增长点;四是管理不断优化,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不断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的初步测算结果,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5] (002986)宇新股份: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
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参会人员投票表决,选举李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李轩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催化剂副研究员,澄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化工行业分析师,现任公司计划发展部研发主管。
截至目前,李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01-25]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
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22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
事(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顺利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监事:聂栋良先生、余良军先生
职工监事:李轩先生
监事会主席:聂栋良先生
上述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游新斌先生、张东之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相关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游新斌先生、
张东之先生在任职期间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非职工监事游新斌先生、张东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聂栋良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贮运部安全员、重点装置安全工程师、充装站技术负责人、区域主管,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现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部长兼工会主席,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聂栋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余良军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
大学,工业催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部主管、副部长,生产部副部长,公司董事、计划发展部副部长,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部副部长、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余良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李轩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催化剂副研究员,澄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化工行业分析师,现任公司计划发展部研发主管、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李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01-25]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胡先念先生、陈海波先生、胡先君先生、湛明先生
独立董事:李国庆先生、陈爱文先生、曾斌先生
董事长:胡先念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胡先念先生、李国庆先生、曾斌先生、
胡先君先生、湛明先生组成,其中:胡先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爱文先生、李国庆先生、陈海波先生组成,其中:陈爱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国庆先生、曾斌先生、胡先念先生组成,其中:李国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曾斌先生、陈爱文先生、胡先念先生组成,其中:曾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部门公司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KEYKELIU 先生、罗绍德先生,因任期届满不
再担任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 KEYKELIU 先生、罗绍德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独立董事 KEYKELIU 先生、罗绍德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胡先念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庆
石油学院炼制系,后培训获美国北弗吉利亚大学 MBA 学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加氢制氢车间班长、生产主任、环保溶剂部主任,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惠州宇新新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先念先生为公司实际控股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7,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8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陈海波先生,1963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
学化工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仪表车间工程师、深圳海正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岳阳市集睿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贝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86%,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胡先君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洞庭氮肥厂车间工人、技术开发处助工、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煤代油项目部技术室主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气化专业负责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化项目组经理、甲醇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先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湛明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主管、副部长,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作为共同发明人之一曾参与“一种物料分配装置”、“一种进料盘”及“一种烷基化产物分离装置”等专利的研发,先后取得了北京大学创新奖(学术类)及北京大学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大赛二等奖等奖项。
截至目前,湛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李国庆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
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设计院工程师、经营财务科科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外贸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香港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广东碳寻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国庆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曾斌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职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公司治理中心副主任,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现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公司独立董
事。
曾斌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陈爱文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常德县五交化公司蒿子港批发部会计、武陵批发部主任,湖南省粮食学校教师,湖南证监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证监局副处长、处长。现任北京明锐恒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岳阳兴长石化
[2022-01-25]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先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湛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谭良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周丽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张永泉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毛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其中:谭良谋先生和毛敏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谭良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谭良谋 毛敏
联系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 426号中海油大厦 9 层
电话 0752-5965925 0752-5962808
传真 0752-5765948
电子邮箱 tanlm@yussen.com.cn stock@yussen.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1、胡先君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洞庭氮肥厂车间工人、技术开发处助工、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煤代油项目部技术室主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气化专业负责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化项目组经理、甲醇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先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谭良谋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化工工程师。曾任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厂工艺技术员、团委书记、聚丙烯厂厂长,深圳实华惠鹏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惠州市东达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市 TCL太东石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谭良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谭良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周丽萍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林业站会计,湖南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助理,岳阳长盛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副部长,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丽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湛明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主管、副部长,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作为共同发明人之一曾参与“一种物料分配装置”、“一种进料盘”及“一种烷基化产物分离装置”等专利的研发,先后取得了北京大学创新奖(学术类)及北京大学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大赛二等奖等奖项。
截至目前,湛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其他相关人员
1、张永泉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计划科计划员、财务处会计,公司财务 U部会计、财务主管,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张永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2、毛敏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毛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毛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2-01-25] (002986)宇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召集人聂栋良先生已在会议上就会议通知事项做出了说明,经全体监事书面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毛敏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聂栋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986)宇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书面同意豁
免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先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先念先生、李国庆先生、曾斌先生、胡先君先生、湛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先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爱文先生、李国庆先生、陈海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陈爱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国庆先生、曾斌先生、胡先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国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曾斌先生、陈爱文先生、胡先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曾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6、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先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良谋先生、湛明先生、周丽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9、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良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10、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永泉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11、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毛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986)宇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426 号中海油大厦 9 楼 920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胡先念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 2 人,代表股份
52,8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0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2,8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06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0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胡先念先生、陈海波先生、胡先君先生、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关于提名胡先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2 关于提名陈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3 关于提名胡先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4 关于提名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国庆先生、陈爱文先生、曾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 关于提名李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2 关于提名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3 关于提名曾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聂栋良先生、余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 关于提名聂栋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02 关于提名余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2,85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3]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0 号)核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39.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3,316,600 元,减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3,316,6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0,00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的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20年 6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40,169.74 万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人民币 40,169.7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70 号)。安信证券也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同时,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新材”),公司、宇新新材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分批汇入宇新新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湖南宇新能源 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 15 万吨/年顺
1 科技股份有限 区分行金星路支行 79020309000011568 酐项目资金
公司
湖南宇新能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 科技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66090078801000000728 补充运营资金
公司
3 惠州宇新新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8022729200274294 15 万吨/年顺
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 酐项目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注销前余额
号
1 湖南宇新能源科 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 79020309000011568 1.45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区分行金星路支行
2 湖南宇新能源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66090078801000000728 2.15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 惠州宇新新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8022729200274294 7.00
有限公司 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等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专户注销手续,将节余募集资金 10.61万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因为四舍五入原因,数据余额和直接相加减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宇新新材、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中国工商银行)
2、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华融湘江银行)
3、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1]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现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补充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先念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庆
石油学院炼制系,后培训获美国北弗吉利亚大学 MBA 学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加氢制氢车间班长、生产主任、环保溶剂部主任,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惠州宇新新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先念先生为公司实际控股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7,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8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陈海波先生,1963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
学化工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仪表车间工程师、深圳
海正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岳阳市集睿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贝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86%,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胡先君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洞庭氮肥厂车间工人、技术开发处助工、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煤代油项目部技术室主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气化专业负责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化项目组经理、甲醇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先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湛明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主管、副部长,公
司计划发展部部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作为共同发明人之一曾参与“一种物料分配装置”、“一种进料盘”及“一种烷基化产物分离装置”等专利的研发,先后取得了北京大学创新奖(学术类)及北京大学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大赛二等奖等奖项。
截至目前,湛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国庆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
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设计院工程师、经营财务科科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外贸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香港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
李国庆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陈爱文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常德县五交化公司蒿子港批发部会计、武陵批发部
主任,湖南省粮食学校教师,湖南证监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证监局副处长、处长。现任北京明锐恒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爱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曾斌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职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公司治理中心副主任,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现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曾斌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8]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聂栋良先生、余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与另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聂栋良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贮运部安全员、重点装置安全工程师、充装站技术负责人、区域主管,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现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部长兼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聂栋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余良军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
学,工业催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部主管、副部长,生产部副部长,公司董事、计划发展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部副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余良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01-08]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胡先念先生、陈海波先生、胡先君先生、湛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国庆先生、陈爱文先生、曾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庆先生、陈爱文先生、曾斌先生均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先念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庆石
油学院炼制系,后培训获美国北弗吉利亚大学 MBA 学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加氢制氢车间班长、生产主任、环保溶剂部主任,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惠州宇新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宇新新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陈海波先生,1963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
化工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仪表车间工程师、深圳海正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岳阳市集睿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贝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胡先君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洞庭氮肥厂车间工人、技术开发处助工、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煤代油项目部技术室主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气化专业负责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化项目组经理、甲醇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湛明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主管、副部长,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作为共同发明人之一曾参与“一种物料分配装置”、“一种进料盘”及“一种烷基化产物分离装置”等专利的研发,先后取得了北京大学创新奖(学术类)及北京大学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大赛二等奖等奖项。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国庆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
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设计院工程师、经营财务科科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外贸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香港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
陈爱文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常德县五交化公司蒿子港批发部会计、武陵批发部主任,湖南省粮食学校教师,湖南证监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证监局副处长、处长。现任北京明锐恒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斌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职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公司治理中心副主任,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现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2022-01-08] (002986)宇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游新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毛敏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聂栋良先生、余良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关于提名聂栋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关于提名余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候选人简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986)宇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传真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二届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先念先生、陈海波先生、胡先君先生、湛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关于提名胡先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关于提名陈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关于提名胡先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 关于提名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候选人简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二届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国庆先生、陈爱文先生、曾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关于提名李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关于提名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关于提名曾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候选人简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所处地区的平均津贴水平,董事会拟定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含税),由公司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30 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426 号中海油大厦 9 楼会
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01 关于提名胡先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陈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关于提名胡先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 关于提名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01 关于提名李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关于提名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关于提名曾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01 关于提名聂栋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3.02 关于提名余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4、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文件。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0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关于提名胡先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1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提名陈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2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提名胡先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1.03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提名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4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2.00 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关于提名李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2.01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提名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提名曾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候选人的议案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应选人数(2)人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关于提名聂栋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2 关于提名余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9:00-11:3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邮件
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
司传真号(0752-5765948)。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426 号中海油大厦 9 楼。
4、 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yussen.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良谋 毛敏
电话:0752-5962808
传真:0752-5765948
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温馨提示
因新冠疫情尚未结束,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鼓励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来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及时了解各地相关防控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
[2022-01-05]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于 2021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 2021年度及未来生产经营计划及投资发展计划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担保方式为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且不限于保证担保及不动产等抵押、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相互
调剂。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基于控股子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新材”)业务发展需要: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惠州”)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200800231-2021 年滨海(保)字第 0038 号),公司为宇新新材向工行惠州申请的 27,5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控股子公司宇新新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惠州”)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GDK475370120210340),借款最高金额为人
民币 24,500 万元,该借款合同主债权由公司与中行惠州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5370120190203)担保,该保证合同签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保证期间为 2019 年 8 月 20 日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宇新新材向
中行惠州申请的 44,5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的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前 其中:本次新 占上市公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担保余额 增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关联
例 产负债 期净资产 担保
率 比例
宇新股份 宇新化工 100% 18.55% 29,100 0 15.25% 是
宇新股份 宇新新材 70% 73.49% 72,000 24,500 37.73% 是
宇新股份 博科新材 70% 1.35% 30,000 0 15.72% 是
备注:“最近一期”指 2020 年年末经审计财务数据。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宇新新材的担保金额为 72,000 万元,宇新新材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8,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电厂路 2 号(1 号办公楼)
3、成立时间:2018 年 8 月 6 日
4、法定代表人:刘同华
5、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70%
上海润金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5000 30%
7、经营范围:研发、销售:新材料及相关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的转让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95,873.54 万元,
净资产总额 25,420.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49%。2020 年营业收入 0.06 万元,
净利润-675.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19,952.49 万元;负债总额 95,933.36 万
元;净资产 24,019.12 万元;营业收入 2,742.96 万元;利润总额-1,401.28 万元;
净利润-1,401.28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9、失信情况:宇新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进展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宇新新材提供担保与工行惠州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期间,工
行惠州依据与宇新新材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宇新新材的债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宇新新材与中行惠州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借款金额:24,500 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72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5)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
本合同属于保证人宇新股份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 GBZ475370120190203《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合同属于保证人宇新化工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 GBZ475370120190202《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合同属于担保人宇新新材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 GDY475370120210339《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宇新新材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宇新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宇新新材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宇新新材也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131,100 万元,占公司2020 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8.70%,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1]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谭良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谭良谋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任职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谭良谋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 426 号中海油大厦 9 层
电话:0752-5965925
传真:0752-5765948
邮箱:tanlm@yussen.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谭良谋简历
谭良谋,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化
工工程师。曾任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厂工艺技术员、团委书记、聚丙烯厂厂长,深圳实华惠鹏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惠州市东达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市 TCL太东石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良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31] (002986)宇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
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2 日原董事会秘书邱大梁先生离任起,在未正式聘
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胡先念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为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谭良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化治理,提高经营运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5]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 2021 年度及未来生产经营计划及投资发展计划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担保方式为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且不限于保证担保及不动产等抵押、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相互调剂。前述事项已
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惠州”)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080227-2021年(保证)字第 YX1217 号)。
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的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 截至目前 其中:本次新 担保额度 是否
持股比 方最近 担保余额 增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关联
例 一期资 司最近一 担保
产负债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宇新股份 宇新化工 100% 18.55% 29,100 2,600 15.25% 是
宇新股份 宇新新材 70% 73.49% 47,500 0 24.89% 是
宇新股份 博科新材 70% 1.35% 30,000 0 15.72% 是
备注:“最近一期”指 2020 年年末经审计财务数据。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宇新化工的担保金额为 29,100 万元,宇新化工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0,900 万元;公司对宇新新材的担保金额为 47,500 万元,宇新新材经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
度为 52,500 万元;公司对博科新材的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博科新材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0,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电厂路 2 号
成立时间:2009 年 10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刘同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00%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仲丁酯、丙烷、硫酸、正丁烷、甲醇、碳四混合物、液化气、丙烯、异辛烷、重组分(戊烷发泡剂)、2-丙醇、乙酸甲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本公司技术的转让与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2,730.38 万元,净
资产总额 42,949.11 万元,资产负债率 18.55%。2020 年营业收入 224,254.85 万
元,净利润 1,698.3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81,007.89 万元;负债总额 24,191.07 万元;
净资产 56,816.82 万元;营业收入 211,298.33 万元;利润总额 15,675.95 万元;净
利润 13,878.15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宇新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电厂路 2 号(1 号办公楼)
成立时间:2018 年 8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刘同华
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70%
上海润金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5000 30%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新材料及相关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的转让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95,873.54 万元,净
资产总额 25,420.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49%。2020 年营业收入 0.06 万元,净
利润-675.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19,952.49 万元;负债总额 95,933.36 万
元;净资产 24,019.12 万元;营业收入 2,742.96 万元;利润总额-1,401.28 万元;
净利润-1,401.28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宇新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白花居委大輋新村东六巷 88 号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胡先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70%
胡先念 2000 10%
李玉国 1600 8%
惠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 6%
惠州博科汇金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 6%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5,928.86 万元;负债总
额 215.57 万元;净资产 15,713.30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9.71 万元;
净利润-9.71 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2,948.89 万元;负债总额 5,418.91 万元;
净资产 17,529.99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183.30 万元;净利润-183.30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博科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宇新化工提供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3 日期间,工行
惠州依据与宇新化工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宇新化工的债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之
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宇新化工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宇新化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106,600 万元,占公司2020 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5.86%,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25]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
的任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届满,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换届相关工作。鉴于公
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中,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决定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适当延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直至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为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推进换届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13]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年产15万吨顺酐项目产出合格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 15 万吨顺酐项目产出合格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顺酐项目”(以下简“该项目”)已于 2021 年11 月 9 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试生产
(使用)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年产
15 万吨顺酐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该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后,经过对装置相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技术工艺参数的优化和调整,现已产出合格的顺酐产品。
该项目是公司在打造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环,顺利投产将有助于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产品品种并完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工艺设计和装置运行要求,该项目产量将逐步释放,同时公司将根据装置运行情况持续优化和调整。该项目可实现的经济效益,取决于市场形势及项目本身的稳产、量产情况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1-16] (002986)宇新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426 号中海油大厦 9 楼 920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胡先念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 7 人,代表股份55,133,9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74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52,8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06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283,9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94%。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5人,代表股份 2,283,9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55,133,9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83,9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0] (002986)宇新股份:关于年产15万吨顺酐项目试生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 15 万吨顺酐项目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顺酐项目”(以下简“该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且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评审,并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审批通过,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已具备试生产条件。目前,该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是公司在打造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环,该项目的最终建成投产将有助于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产品品种并完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7] (002986)宇新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4元
每股净资产: 12.87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5%
营业总收入: 21.6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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