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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002985)北摩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淑敏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 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瀚禹”)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整体发展,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公司董事会同意筹备京瀚禹分拆上市事宜,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京瀚 禹至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授权公司经 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985)北摩高科: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摩高科”)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瀚禹”)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整体发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京瀚禹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阎月亮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74083588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西海特光电院内办公楼 1 层 102
室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3 日
主营业务:京瀚禹是一家专业提供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其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元器件的筛选、破坏性物理分析(DPA)等可靠性检测试验以及测试程序开发等服务。
股权结构:北摩高科持有京瀚禹 45.90%股权,阎月亮持有京瀚禹 30.78%股
权,高成持有京瀚禹 4.42%的股权,陈文洁持有京瀚禹 4.40%的股权,张禹持有京瀚禹 2.30%的股权,北京航瀚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京瀚禹 2.21%的
股权,苏州汉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京瀚禹 5.36%的股权,汉虎
叁号持有京瀚禹 4.64%的股权。其中,在 2021 年 12 月,苏州汉虎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和汉虎叁号分别以 30000 万元和 26000 万元向京瀚禹以现金方式增资。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京瀚禹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京瀚禹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事宜,有利于拓宽京瀚禹的融资渠道,支持京瀚禹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经营层启动分拆京瀚禹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四、风险提示
公司分拆京瀚禹境内上市的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经营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京瀚禹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鉴于分拆京瀚禹境内上市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京瀚禹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985)北摩高科: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1,144.80 万元–44,309.79 万元
盈利:31,649.8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00%-4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0,044.80 万元–43,209.79 万元
盈利:30,750.2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23%-40.5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61 元/股–1.74 元/股 盈利:1.35 元/股
注:以上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摩高科”)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44.80 万元–44,309.79 万元,已扣除北摩高科持
股京瀚禹 51%分红款 15,3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0.00%-40.00%。
2、因疫情影响,公司民航业务有所延期,于 2022 年 1 月签订民航飞机航材
采购协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0]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控”)、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工”)的《关于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上述股东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直接持有的不超过 2,300,000 股、1,037,988 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0.41%。减持价格将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依据公司股本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东的减持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嘉兴华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30 万股,通过大宗
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0股,合计减持 230 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宁波科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3.79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0 股,合计减持 103.79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嘉兴华控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2021 年 12 月16 日 114.68 115.038 0.45%
嘉兴华控股权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12 月30 日
投资基金合伙 2021 年 12 月31 日 121.29 114.962 0.45%
企业(有限合 -2022 年1 月 7 日
伙)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16 日 0 0 0.00
-2022 年1 月 7 日
合 计 117.98 230.000 0.90%
合伙企业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
105.25 元/股—132.51 元/股。
(二)宁波科工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2021 年 12 月16 日 114.79 52.77 0.21%
华控科工(宁波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12 月30 日
梅山保 税港区) 2021 年 12 月31 日 123.39 51.02 0.20%
股权投资基 金 -2022 年1 月 7 日
合伙企业(有限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16 日
合伙) -2022 年1 月 7 日 0 0 0
合 计 119.02 103.79 0.41%
合伙企业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
105.25 元/股—132.51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嘉兴华控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比例 股) 比例
嘉兴华控股 合计持有股份 230 0.9% 0 0
权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0 0.9% 0 0
合 伙 企 业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 限 合 0 0 0 0
伙)
(二)宁波科工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比例 股) 比例
华 控 科 工 合计持有股份 103.79 0.41% 0 0
(宁波梅山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79 0.41% 0 0
保 税港区) 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权投资基
金 合伙企 0 0 0 0
业(有限合
伙)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及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4]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签订民航飞机航材采购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民航飞机航材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推广中国民航 PMA 件即国产化碳碳复合材料刹车盘的应用,海航航空技术
有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联合成立了项 目组,开展了对国内具备资质厂家的 PMA 碳碳复合材料刹车盘工程应用评估。经 过质量体系审查、技术、安全评估及装机飞行等多项考核验证,北京北摩高科摩 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碳碳复合材料刹车盘通过考核验证评
估,并签订十年航材采购供货协议,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二、协议对于公司的影响
(一)加速了国产化碳碳复合材料刹车盘替代步伐
飞机刹车盘组件关系到飞机起飞、降落及滑跑安全,是飞机实现制动和保证 安全飞行最关键的部件之一,同时刹车盘组件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起飞降落满 足一定次数即需要更换,属于耗材类产品。目前国内民航刹车制动领域均由国外 巨头所垄断,欧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具有先发优势,产品相对比较成熟。主导者 是美国的 Honeywell、B.F.Goodrich、法国的 Messier-Bugatti、英国的 Dunlop 等企业。在欧美国家对我国科技领域封锁升级的背景下,民航飞机配套产业的国 产替代和自主可控的需求或较为迫切。
公司早在成立初期就积极参与进口民航飞机刹车盘的国产化进程,也是中国 第一套进口飞机国产化刹车盘的诞生地。此次协议签订,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国 内航空公司的民航飞机航材替换供应链体系,打破了国外巨头在刹车制动领域的 长期垄断,加速了国产化碳碳复合材料刹车盘替代步伐。
(二)民航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2021年6月发布的《2020 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截至 2020 年底,民航全行业运输飞机期末在册架数 3903 架,2020 年,全行业
运输航空公司完成运输起飞架次 371.09 万架次。根据前两个数据测算,2020 年每一架民航运输飞机每一年平均起降 950.78 次(371.09 万架次/3903 架)。
表 1:2020 年运输飞机数量
资料来源:《2020 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飞行观察员网站(www.planespotters.net)统计数据,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29 日,包括关联子公司在内,国内四大航空公司中国航空集团、中国南方航空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和海南航空集团的现役飞机架数分别为 887 架、875 架、768 架和 640 架。
展望未来,根据中航工业集团发布的《民用飞机中国市场预测(2021-2040)》,
预计 2021-2040 年间,中国需要补充民用客机 7646 架,其中宽体客机 1561 架,
窄体客机 5276 架,支线客机 809 架。
综上,无论是现有存量的国内民用飞机的体量,还是未来增加的国内民用飞机体量,都将带来较大的民用飞机航材替换市场。公司在资本开支和产能方面已经进行了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投入和布局,未来将进一步强化民航业务产业化的步伐,民航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业绩增长点。
(三)未来在民航领域的战略规划
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为“军品领先、民品拓展、军民融合、实业报国”,未来的民航领域战略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国内民航飞机后市场方面,公司未来横向拓展至其他国内航司的各大型号客机。北摩高科的控股子公司陕西蓝太航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蓝太”)是中国首家生产进口飞机用碳刹车盘的民营企业,也是目前为我国 PMA 许可证最多最全的企业(包括 A330 宽体客机),公司将继续整合北摩高科和陕西蓝太 8 个飞机刹车盘 PMA 资质,努力叩开各大航空公司的航材供应大门;
第二,在民航维修方面,中国民航维修行业的航空器部件维修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尚有较大差距。根据观研天下发布的《2020 年中国民航维修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发展趋势研究》,近年来,中国已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民航维修市场,预计到 2022 年,中国航空维修市场规模将接近 100 亿美元。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奔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及正定分公司、陕西蓝太等 3 个具有民用飞机维修资质的公司,包括波音、空客飞机的刹车与轮毂的翻修、维修,共计16 个机型 67 个件号维修能力,为企业在民用航空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约定事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 下:
为进一步充实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力量,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董事长、 总经理王淑敏女士卸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专委会等相关职 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天闯先生为总经理,杨昌坤先生、郑聃先生为副总经
理,任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张天闯先生、杨昌坤先生、郑聃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职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附件一:
张天闯先生,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曾在军种总部任职,多次立功获奖。现任北摩高科公司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张天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天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淑敏女士之女暨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飞之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天闯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天闯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二:
杨昌坤先生,1984 年 07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现任北摩高科公司副总工程师。2009 年 4 月入职北摩高科公司,历任技术员、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主要业绩:自 2009 年入职北摩高科公司,参与并承担了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民用飞机等多型号飞机起落架系统、飞机刹车系统、飞机刹车盘的研制及开发。
曾多次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2021 年获得“首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杨昌坤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杨昌坤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三:
郑聃先生,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北摩高科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2005 年 5 月入职北摩高科公司,历任技术员、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主要业绩:自 2005 年入职北摩高科公司,参与并承担了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等多项重点型号刹车产品研制和开发。
曾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荣誉称号。
郑聃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郑聃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2022-01-04]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控”)、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工”)的《关于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上述股东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直接持有的不超过 2,300,000 股、1,037,988 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0.41%。减持价格将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依据公司股本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嘉兴华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50,380 股,通
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0 股,合计减持 1,150,38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股份减持数量过半;宁波科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527,778 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0 股,合计减持 527,778 股,减
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嘉兴华控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1 年 12 月 16
嘉兴华控股权 集中竞价交易 日-2021 年 12 月 114.68 1,150,380 0.45%
投资基金合伙 30 日
企业(有限合 2021 年 12 月 16
伙) 大宗交易 日-2021 年 12 月 0 0 0%
30 日
合 计 114.68 1,150,380 0.45%
合伙企业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
105.25 元/股—121.70 元/股。
(二)宁波科工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1 年 12 月 16
华控科工(宁波 集中竞价交易 日-2021 年 12 月 114.79 527,778 0.21%
梅山保税港区) 30 日
股权投资基金 2021 年 12 月 16
合伙企业(有限 大宗交易 日-2021 年 12 月 0 0 0%
合伙) 30 日
合 计 114.79 527,778 0.21%
合伙企业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
105.25 元/股—121.70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嘉兴华控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嘉兴华控 合计持有股份 230.00 0.90% 114.96 0.45%
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基金合伙 份 230.00 0.90% 114.96 0.45%
企业(有 有限售条件股
限合伙) 份 0 0% 0 0%
(二)宁波科工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华控科工(宁波 合计持有股份 103.80 0.41% 51.02 0.20%
梅山保税港区) 其中:无限售条
股权投资基金 件股份 103.80 0.41% 51.02 0.20%
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售条
合伙) 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述相关拟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及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告知函》。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002985)北摩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00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淑敏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天闯先生为总经理,杨昌坤先生、郑聃先生为副总经
理,任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职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04 日
[2021-11-25]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11.24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摩高科”)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于近日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商业银行签署了正式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 日《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4 号)的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7,54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3 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845,776,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94,879.2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4,081,320.75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47,874,124.53 元,剩余资
金人民币 798,845,471.69 元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分别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 631923177 账户人民币288,845,471.69 元、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 631935611 账户人民币 285,000,000.00 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 11081001040021479
账 户 人 民 币 145,000,000.00 元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昌 平 支 行 开 立 的
0200048929200240620 账户人民币 80,00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148号验资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北摩高科,乙方为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丙方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硕、孔令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三、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24]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到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控”)、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工”)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拟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
嘉兴华控持有公司股份 2,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0%。本次计划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300,000 股。嘉兴华控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的政策备案,嘉兴华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中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不满六十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2%”。
宁波科工持有公司股份 1,037,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本次计划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7,988 股,其中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以上减持主体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嘉兴华控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
2,300,000 0.9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宁波科工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 1,037,988 0.4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嘉兴华控
公司名称 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红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数量 不超过2,3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90%。
的比例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大宗交易方式)、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
价格区间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
调整)。
(二)宁波科工
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名称
合伙)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红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数量 不超过 1,037,988 股。
占公司总股本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41%
的比例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大宗交易方式)、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
价格区间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
调整)。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机构股东嘉兴华控、华控科工承诺:
对于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将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合伙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届时适用的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减持当时适用的规定减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述相关拟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剑锋、刘扬、李荣立、郑聃、闫荣欣、夏青松、张秋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近日收到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嘉兴华控
减持
减持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期间 (%)
/股)
嘉兴华控股权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大宗交易 116.26 4,500,000 1.765
投资基金合伙 2021 年 11 月 19 日
企业(有限合 1.765
合计 116.26 4,500,000
伙)
(二)宁波科工
减持
减持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期间 (%)
/股)
华控科工(宁 2021 年 11 月 2 日
大宗交易 至 2021 年 11 月 103.96 3,174,000 1.245
波梅山保税港 19 日
区)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合计 103.96 3,174,000 1.245
(有限合伙)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
减持 减 持 股 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均价(元/
期间 (股) (%)
股)
2021 年 6 月 1 日
陈剑锋 大宗交易 97.48 8,390,000 3.28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刘扬 大宗交易 93.57 1,265,000 0.49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李荣立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90.03 400,000 0.15
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郑聃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90.03 100,000 0.04
日
2021 年 06 月 21 日
闫荣欣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100.92 470,000 0.18
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夏青松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90.03 370,000 0.14
日
2021 年 06 月 21 日
张秋来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90.03 460,000 0.18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嘉兴华控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嘉 兴 合计持有股份 6,800,000 2.667 2,300,000 0.902
华 控 其中:
6,800,000 2.667 2,300,000 0.902
股 权 无限售条件股份
投 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基 金
合 伙
0 0 0 0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二)宁波科工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华 控 合计持有股份 4,211,988 1.652 1,037,988 0.407
科 工 其中:
4,211,988 1.652 1,037,988 0.407
( 宁 无限售条件股份
波 梅 有限售条件股份
山 保
税 港
区)股
权 投
资 基 0 0 0 0
金 合
伙 企
业(有
限 合
伙)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①陈剑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3,600,220 13.16 25,210,220 9.88
陈
其中:
剑 8,400,055 3.29 10,055 0.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200,165 9.87 25,200,165 9.87
②刘扬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5,087,066.00 1.99 3,822,066.00 1.50
刘 其中:
1,271,767.00 0.50 6,767.00 0.01
扬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15,299.00 1.49 3,815,299.00 1.49
③李荣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2021-11-11]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持进展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陈剑锋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4,630,000股,占总股本的1.81%,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剑锋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11 月 9 日
股票简称 北摩高科 股票代码 002985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4,630,000 1.81%
合 计 4,630,000 1.8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
股数(股) (%)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500,220 11.95 25,870,220 10.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00,055 2.08 670,055 0.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200,165 9.87 25,200,165 9.8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锋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
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诺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划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陈剑锋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陈剑锋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陈剑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剑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剑锋《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5] (002985)北摩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主持并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5] (002985)北摩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就《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于良耀 赵彦彬 潘玉忠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5] (002985)北摩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证券简称:北摩高科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同意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5] (002985)北摩高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更新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更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经核查,发现原通知公告中监事会审议情况中缺少《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现更新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更新前: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同意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更新后: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同意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除上述更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002985)北摩高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同意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5] (002985)北摩高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27元
每股净资产: 9.21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9%
营业总收入: 8.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5亿元
[2021-10-11] (002985)北摩高科: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5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1)2021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9,487.62 万元–34,691.31 万元 盈利:17,345.6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00%-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9,057.22 万元–34,260.91 万元 盈利:16,839.19 万元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72.56%-103.46%
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16 元/股–1.36 元/股 盈利:0.76 元/股
(2)2021 年 7 月 1 日-9 月 30 日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497.32 万元–10,152.31 万元 盈利:6,549.8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5.00%-5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374.41 万元–10,029.40 万元 盈利:6,487.18 万元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44.51%-54.60%
润
注:1、以上元均指人民币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有关规定,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派发
股票股利,派发后公司总股本由 150,160,000 股增至 255,272,000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 由 1.30元/股调整为0.7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按要求完成产品交付,销售稳步增长。
2.本报告期,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蓝太航空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0 日
[2021-09-17] (002985)北摩高科:2021-034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 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 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
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飞女士、财务总监唐红英女 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 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8-13] (002985)北摩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唐红英女士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红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3]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因财务总监刘健先生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不再续约,刘健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辞职报告已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健先生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尚未履行或仍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刘 健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健先生为公司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红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唐红英女士自 2003 年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职务;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
理职务。鉴于唐红英女士对公司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公司财务管理相关 工作,故再次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附简历:
唐红英,女,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助理。毕业于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财会专业,1996 年-2003 年历任北京摩擦材料厂财务科出纳、会计、副科长;
2003 年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部长、总经理助理职务。
唐红英女士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唐红英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2021-07-23] (002985)北摩高科: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23] (002985)北摩高科: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23] (002985)北摩高科: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9元
每股净资产: 8.820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7%
营业总收入: 5.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6亿元
[2021-07-02] (002985)北摩高科: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9,432.41 万元–22,671.14 万元
盈利:10,795.7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0.00%-11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8,932.41 万元–22,171.14 万元
股东的扣除非经
盈利:10,352.01 万元
常性损益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82.89%-114.17%
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76 元/股–0.89 元/股 盈利:0.51 元/股
注:1、以上元均指人民币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有关规定,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派发股票股利,派发后公司总股本由 150,160,000 股增至 255,272,000
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 0.86 元/股调整为 0.5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按要求完成产品交付,军品业务稳步增长。
2.本报告期,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蓝太航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6-10]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持进展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止公告出具日,陈剑锋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3,100,000股,占总股本的1.21%,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剑锋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 日-6 月 8 日
股票简称 北摩高科 股票代码 002985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3,100,000 1.21%
合 计 3,100,000 1.2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600,220 13.16 30,500,220 11.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400,055 3.29 5,300,055 2.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200,165 9.87 25,200,165 9.8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锋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
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诺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划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陈剑锋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陈剑锋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陈剑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剑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剑锋《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2021-06-07]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获得CNAS认可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获得 CNAS 认可的自愿性信
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评审,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获得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
一、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通过 CNAS 认可的基本情况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经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进行现场评审,授予 CNAS 认可资格,机构注册号 CNAS L14796。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成为目前中国唯一一家同时具备起落架和机轮 CNAS 认可的机构,也是中国唯一一家具备 0-500km/h 连续速度状态下起落架摆振试验能力的机构。具体通知为:
1.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符合 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
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要求,具备承担证书所列服务能力。认可的能力范围包括:飞机起落架及系统附件,飞机航空机轮、飞机刹车装置,材料性能试验 3 大类65 项,其中起落架方面的认可能力包括起落架落震试验、起落架摆振试验、静力试验验证和耐压试验等。
2.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截止日期为 2027 年 6 月 2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着落系统综合试验中心技术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CNAS 是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正式成员,同时也是国际实验室
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正式成员。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通过认可,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照国际标准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其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或拓展客户资源和收入途径
对于实验室用户来说,选择具有公认技术能力的实验室可以减少提供不合格产品的风险。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获得 CNAS 认可,意味着公司可以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及可开展对外第三方检测工作。公司在证书认可的能力范围内的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或显著提高,有望获取更多的客户资源。此外,民航和国防军工产品的相关实验费用相对高昂,获得 CNAS 认可有望在收入渠道拓展方面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3.未来有望参与国际实验室认可的双边、多边合作
CNAS 已与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ILAC)、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签署互认协议,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获得CNAS认可意味着可以获得与CNAS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有机会参与国际间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双边、多边合作交流。
4.可以在批准的项目范围内使用认可标志
公司着陆系统综合试验中心获得 CNAS 认可,意味着可以使用 CNAS 认可标
识、ILAC-MRA/CNAS 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或增强实验室的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6 日
[2021-05-25]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备案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50127772G
名称: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火炬街甲12号B218室
法定代表人:王淑敏
注册资本:25527.2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2日
营业期限:2003年05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开发、销售摩擦材料及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开发、销售航空刹车机轮及组件、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飞机起落
架及其零件;销售高性能刹车盘机摩擦片;产品设计;技术服务;出租商业
用房、办公用房;制造飞机着陆系统及航空部件(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高
性能刹车盘机摩擦片;民用航空器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
[2021-05-18] (002985)北摩高科: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控”)、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剑锋、刘扬、李荣立、郑聃、闫荣欣、夏青松、张秋来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为减少二级市场对公司股价的波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 嘉兴华控持有公司股份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6%。本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800,000股,其中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嘉兴华控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的政策备案,嘉兴华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截至公司股东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剑锋、刘扬、李荣立、郑聃、闫荣欣、夏青松、张秋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不满六十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 宁波科工持有公司股份4,211,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本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211,988股,其中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陈剑锋持有公司股份33,600,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6%。本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00,055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刘扬持有公司股份5,087,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本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71,767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李荣立持有公司股份1,641,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本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10,403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现任董事郑聃持有公司股份433,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8,298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现任监事闫荣欣持有公司股份1,91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本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78,389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现任监事张秋来持有公司股份1,880,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
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70,237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现任监事夏青松持有公司股份1,594,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本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98,576股,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减持主体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嘉兴华控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00,000 2.66% (二)宁波科工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11,988 1.6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陈剑锋 董事、副总经理 33,600,220 13.16% 刘扬 董事、副总经理 5,087,066 1.99% 李荣立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1,641,614 0.64% 郑聃 董事 433,192 0.17%
闫荣欣 监事 1,913,554 0.75% 夏青松 监事 1,594,303 0.62% 张秋来 监事 1,880,948 0.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嘉兴华控
公司名称 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红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6,8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66%。其中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二)宁波科工
公司名称 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红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4,211,98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65%。其中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陈剑锋
股东名称 陈剑锋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8,400,05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29%。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2、刘扬
股东名称 刘扬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1,271,76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50%。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李荣立
股东名称 李荣立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410,40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16%。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郑聃
股东名称 郑聃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108,29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04%。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闫荣欣
股东名称 闫荣欣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478,38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19%。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6、夏青松
股东名称 夏青松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398,57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16%。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7、张秋来
股东名称 张秋来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以上股份均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股。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数量
不超过470,237股。
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19%。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
的比例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详见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1、公司机构股东嘉兴华控、华控科工承诺:
对于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将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合伙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届时适用的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减持当时适用的规定减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剑锋、刘扬、郑聃、闫荣欣、夏青松、
张秋来、李荣立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三年内,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述相关拟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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