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箭科技002977≈≈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1.14)
[2022-01-14]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1 日,公
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一、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预计年化收益率
(万元)
成都银行股份 “芙蓉锦
有限公司高升 程”单位 结构性存款 6,3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1.54%-3.3%
桥支行 结构性存 月 13 日 月 13 日
款
备注: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桥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及其他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
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次会议之后至本公告日,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到期 年化收益率
(万元) (预计)
成都银行 “芙蓉锦
1 股份有限 程”单位 结构性存款 6,100 2021 年 4 2021 年 7 是 3.40%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月 23 日 月 23 日
桥支行 款
2 成都银行 “芙蓉锦 结构性存款 6,150 2021 年 7 2021年12 是 3.40%
股份有限 程”单位 月 23 日 月 23 日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桥支行 款
成都银行 “芙蓉锦
3 股份有限 程”单位 结构性存款 6,300 2022 年 1 2022 年 4 否 1.54%-3.3%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月 13 日 月 13 日
桥支行 款
未到期金额合计 6,3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6,3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2]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梅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梅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 1,3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4%)的股东梅宏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328,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梅宏 董事、副总经理 1,312,500 1.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328,1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期间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天箭科技 2017 年 12 月 22 日成立之日起至天箭科技本次就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期
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以下简称“所持股份”)。
2、自天箭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天箭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3、天箭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天箭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天箭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自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本人转让天箭科技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天箭科技股份总数的 50%。
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因天箭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依法遵守上述规定。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天箭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天箭科技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天箭科技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天箭科技,则天箭科技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天箭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天箭科技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8、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天箭科技股份。
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减持股份的公告程序及期限
本人在减持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公告程序等信息披露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等信息披露程序。
(6)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若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4、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与本人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则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梅宏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且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同时也存在着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告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的相关规定,作出的股东减持股份预先披露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合理判断,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梅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1]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永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刘永红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641,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96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刘永红女士
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 45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08%。其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成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刘永红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0 日 82.164 64,000 0.0895
刘永红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1 日 82.465 30,500 0.0427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7 日 78.020 212,700 0.2975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8 日 77.796 151,000 0.2112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8.467 128,000 0.1790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30 日 79.259 55,100 0.0771
合计 - - 641,300 0.8969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因离婚财产 分割取得。
刘永红女士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天箭科
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7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41,300 7.1906 4,500,000 6.2937
刘永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1,300 7.1906 4,500,000 6.29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份变动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永红
住所 四川省成都武侯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天箭科技 股票代码 002977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746,300 1.0438
合 计 746,300 1.043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46,300 7.3375 4,500,000 6.29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46,300 7.3375 4,500,000 6.29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 否□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5),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39%)的股东刘永红女士计划自前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3986%)。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符合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5%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8),持有公司股份 5,141,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19%)的股东刘永红女士计划自前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1,3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89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永红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 85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10%;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 64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69%。
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实
施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永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刘永红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刘永红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
四、备查文件
1、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0]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刘永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永红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1,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96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股东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刘永红女士自披露减持计
划以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票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12 月 20 日 82.164 64,000 0.0895
集中竞价 2021 年12 月 21 日 82.465 30,500 0.0427
刘永红
集中竞价 2021 年12 月 27 日 78.020 212,700 0.2975
集中竞价 2021 年12 月 28 日 77.796 151,000 0.2112
合计 — — 458,200 0.6408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因离婚财产
分割取得。
刘永红女士自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天箭科
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 1,31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1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41,300 7.1906 4,683,100 6.5498
刘永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1,300 7.1906 4,683,100 6.54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永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刘永红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
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
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刘永红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
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4]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1 日,公
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以 6,1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高升桥支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已存入公司账户。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年化收益率 获得收益(元)
(万元)
成都银行 “芙蓉锦 2021 年
股份有限 程”单位 6,150 2021 年 7 12 月 23 3.4% 888,675.00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月 23 日 日
桥支行 款
二、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次会议之后至本公告日,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到期 年化收益率
(万元) (预计)
成都银行 “芙蓉锦
1 股份有限 程”单位 结构性存款 6,100 2021 年 4 2021 年 7 是 3.40%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月 23 日 月 23 日
桥支行 款
成都银行 “芙蓉锦
2 股份有限 程”单位 结构性存款 6,150 2021 年 7 2021年12 是 3.40%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月 23 日 月 23 日
桥支行 款
未到期金额合计 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0
元。
三、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3]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天箭科技”)累计获得政府补助为人民币 1,604.43 万元,其中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844.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以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补助原 补助金 补助到账 与资产/ 是否与日
序号 因/项目 额(万元) 日期 补助依据 收益相关 常经营活
动相关
武器装备 产业发展专项
1 关键分系 424.00 2021/3/10 资金 与收益相关 是
统项目
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
2 税手续费 3.93 2021/4/15 法》第十七条 与收益相关 是
返还
《成都高新技
加大研发 术产业开发区
3 投入创新 60.00 2021/9/30 关于科技创新 与收益相关 是
奖 驱动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政策
措施细则》
《成都高新技
公共技术 术产业开发区
4 平台使用 6.00 2021/12/9 关于深化产业 与收益相关 是
补贴 培育实现高质
量发展若干政
策意见》
首发上市 成都市地方金
5 奖励 350.00 2021/12/13 融监督管理 与收益相关 否
局、成都市财
政局关于印发
《2021 年成都
市金融业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
指南》的通知
《成都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
6 高质量发 0.50 2021/12/13 关于优化产业 与收益相关 是
展专项奖 服务促进企业
发展的若干政
策意见》
省****重 《支持****科
7 点项目专 760.00 2021/12/21 技创新和产业 与资产相关 是
项资金 发展的财税政
策措施》
合计 1,604.43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 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为 760.00 万元,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为 844.43 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844.43 万元,将增加公司2021 年度的利润总额 844.43 万元;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760.00万元,将计入递延收益,对 2021 年度利润无影响。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1-30]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罗旭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职工代表监事罗旭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2%。罗旭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8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罗旭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罗旭东;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的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5,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罗旭东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旭东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罗旭东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罗旭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罗旭东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罗旭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6]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刘永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股份5,14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7.19%)的股东刘永红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1,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969%。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刘永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永红;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5,141,3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因离婚财产分割。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641,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8969%。
5、减持时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特别说明: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或 3 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做相应调整。
3、根据相关股份减持规定,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刘永红女士在《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本人刘永红因离婚财产分割而持有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箭科技”、“公司”)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9%)股份(以下简称“上述股份”),该股份是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A 股,作为股东,就本人的锁定期及持股和减持意向郑重承诺如下:
1、自天箭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天箭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因天箭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依法遵守上述规定。
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天箭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天箭科技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天箭科技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天箭科技,则天箭科技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天箭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天箭科技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人同时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下:
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天箭科技股份。
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二)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四)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减持股份的公告程序及期限
本人在减持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公告程序等信息披露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等信息披露程序。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
3、若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4、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与本人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则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同时也存在着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告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的相关规定,作出的股东减持股份预先披露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合理判断,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刘永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1]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司股东抚州市兴创达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抚州市嘉能合达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抚州市科达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公司股东抚州市兴创达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创达”)、抚州市嘉能合达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能合达”)、抚州市科达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达”)的通知,因兴创达、嘉能合达、科达拟清算注销,其所持公司股份 415,413 股、425,137 股、338,684股(占公司总股本 0.5810%、0.5946%、0.4737%),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非交易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兴创达、嘉能合达、科达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过户至兴创达、嘉能合达、科达的合伙人名下。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部分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通过本次非交易过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性质
户获取的股份数量 的比例
1 何健 88,754 0.12% 无限售流通股
2 陈涛 100,000 0.14% 无限售流通股
3 罗旭东 23,000 0.03% 无限售流通股
4 王艳 10,000 0.01% 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 221,754 0.31%
注:上述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规定,兴创达、嘉能合达和科达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证券过入方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健先生,监事会主席陈涛女士,职工监事罗旭东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艳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兴创达、嘉能合达、科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兴创达、嘉能合达、科达分别出具的《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刘永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永红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3986%)。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收到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比例超
过 1%的告知函》,刘永红女士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753,700 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541%。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
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刘永红女士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5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010%。
公司近日收到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告知其
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1/5/17 76.58 170,000 0.2378
刘永红
大宗交易 2021/5/18 76.44 70,000 0.0979
大宗交易 2021/5/19 76.58 130,000 0.1818
大宗交易 2021/5/20 78.11 159,400 0.2229
大宗交易 2021/5/21 81.31 64,700 0.0905
大宗交易 2021/5/24 80.33 99,600 0.1393
大宗交易 2021/6/1 81.29 60,000 0.0839
大宗交易 2021/8/4 80.51 30,000 0.0420
大宗交易 2021/8/5 82.61 50,000 0.0699
大宗交易 2021/8/10 86.93 25,000 0.0350
合计 - - 858,700 1.2010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因离婚财产
分割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00,000 8.3916 5,141,300 7.1906
刘永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 8.3916 5,141,300 7.19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永红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到期,刘永红女士减持情况与
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刘永红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09] (002977)天箭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8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B座2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楼继勇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镭先生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9 人,代表股份 44,108,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03%。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44,101,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798%。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 人,代表股份 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现场或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现场或以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108,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因疫情原因,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汤士永律师、李得志律师以视频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4]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陈孟用先生的辞职报告。陈孟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以及在公司兼任的所有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孟用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即刻生效,且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任何职务。
截至披露日,陈孟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孟用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孟用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2]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梅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梅宏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43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12%。
近日,公司收到梅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梅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
份 4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12%,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09-08 84.83 6,000 0.0084
集中竞价 2021-09-09 84.77 61,939 0.0866
集中竞价 2021-09-10 84.76 142,061 0.1987
梅宏
集中竞价 2021-09-15 81.30 600 0.0008
集中竞价 2021-10-29 77.29 226,900 0.3173
合计 — — 437,500 0.612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50,000 2.45 1,312,500 1.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7,500 0.612 0 0
梅宏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2,500 1.84 1,312,500 1.84
(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梅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梅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梅宏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
三、备查文件
1、梅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2] (002977)天箭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亲自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楼继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保贴等业务,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
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与上述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1日,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立信中联在 2020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4)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历史沿革: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而成,注册地在天津市。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质量、业务规模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第 30 位。截至 2020 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等地设有 14 家分所。
(6)业务性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 12010023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 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已按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相关管理规定在财政部、证监会进行备案。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 2020
年末,合伙人 40 人,注册会计师 327 人,较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 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2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0,013.0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2,773.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270.62 万元;2020 年
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 家,收费总额 2,324.60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0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019.27 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涉及人员 9 人,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玉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7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小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200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9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杨铭姝
杨铭姝,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组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0 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
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中联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立信中联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中联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立信中联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3:00 点开始(参
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 9 号楼 B 座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9:30 至 11:30 及 14:00
至 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
公司电子邮箱(irm@cdtjkj.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 9 号楼 B 座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东(即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
下午 12:45 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
电话:028-85331008 传真:028-85331009
电子邮箱:irm@cdtjkj.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7
2、投票简称:天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在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须与股东名册上
所载的相同)
备注事项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天箭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2021-10-22] (002977)天箭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002977)天箭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24元
每股净资产: 13.86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5%
营业总收入: 2.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871.67万元
[2021-10-14] (002977)天箭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8500 万元—9500 万元 盈利:3873.03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9.47%—145.2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19 元/股—1.33 元/股 盈利:0.59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3700 万元—4700 万元 盈利:1037.16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56.74%—353.1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2 元/股—0.66 元/股 盈利:0.1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 1-9 月收入较去年同期收入增长 90%左右,导致净利润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4]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就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ESG、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市值管理、投资者保护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15:00-17:00 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
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主题为“守初心担使命 为投资者办实事”2021 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网上交流网址:投资者可以登录 http://rs.p5w.net 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楼继勇先生、总经理陈镭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8-18]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梅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近日收 到董事、副总经理梅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 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5%)的股东梅宏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43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1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梅宏 董事、副总经理 1,750,000 2.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43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1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期间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天箭科技 2017 年 12 月 22 日成立之日起至天箭科技本次就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期
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以下简称“所持股份”)。
2、自天箭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天箭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3、天箭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天箭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天箭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自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本人
转让天箭科技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天箭科技股份总数的 50%。
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因天箭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依法遵守上述规定。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天箭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天箭科技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天箭科技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天箭科技,则天箭科技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天箭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天箭科技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8、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天箭科技股份。
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减持股份的公告程序及期限
本人在减持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公告程序等信息披露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等信息披露程序。
(6)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若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
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4、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与本人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则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梅宏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且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同时也存在着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告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的相关规定,作出的股东减持股份预先披露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合理判断,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梅宏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17] (002977)天箭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人,亲自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楼继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002977)天箭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002977)天箭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7元
每股净资产: 13.296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9%
营业总收入: 1.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805.09万元
[2021-07-29]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1 日,公
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以 6,1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高升桥支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到期,本金及收益已存入公司账户。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年化收益率 获得收益(元)
(万元)
成都银行 “芙蓉锦 2021 年 4 2021 年 7
股份有限 程”单位 6,100 月 23 日 月 23 日 3.4% 524,261.10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桥支行 款
二、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15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预计年化收益率
(万元)
成都银行股份 “芙蓉锦 2021 年
有限公司高升 程”单位 结构性存款 6,150 2021 年 7 12 月 23 1.54%-3.4%
桥支行 结构性存 月 23 日 日
款
备注: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桥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及其他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
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次会议之后至本公告日,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到期 年化收益率
(万元) (预计)
成都银行 “芙蓉锦
1 股份有限 程”单位 结构性存款 6,100 2021 年 4 2021 年 7 是 3.40%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月 23 日 月 23 日
桥支行 款
成都银行 “芙蓉锦
2 股份有限 程”单位 结构性存款 6,150 2021 年 7 2021年12 否 1.54%-3.4%
公司高升 结构性存 月 23 日 月 23 日
桥支行 款
未到期金额合计 6,15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6,15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2021-07-15] (002977)天箭科技: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500 万元—5500 万元 盈利:2,835.8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8.68%—93.9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3 元/股—0.77 元/股 盈利:0.4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6-03]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刘永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永红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986%)。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收到股东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比
例超过 1%的告知函》,刘永红女士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753,700 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54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2021-05-07] (002977)天箭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系以公司总股本71,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450,000元(含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 9 号楼 B 座 2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艳
咨询电话:028-85331008
传真电话:028-8533100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2021-05-06] (002977)天箭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永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刘永红女士直接持有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股份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3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6,000,000 股。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已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刘永红女士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98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刘永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持股数量 占 公 司总
股东姓名 股份来源
及一致行动人 (股) 股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刘永红 否 6,000,000 8.39%
因离婚财产分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因离婚财产分割。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3986%。
5、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特别说明: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
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做相应调整。
3、根据相关股份减持规定,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刘永红女士在《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本人刘永红因离婚财产分割而持有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箭科技”、“公司”)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9%)股份(以下简称“上述股份”),该股份是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A 股,作为股东,就本人的锁定期及持股和减持意向郑重承诺如下:
1、自天箭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天箭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因天箭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依法遵守上述规定。
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天箭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天箭科技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天箭科技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天箭科技,则天箭科技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天箭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天箭科技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人同时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下:
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天箭科技股份。
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二)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四)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减持股份的公告程序及期限
本人在减持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公告程序等信息披露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等信息披露程序。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
3、若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4、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与本人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则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同时也存在着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告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的相关规定,作出的股东减持股份预先披露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合理判断,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刘永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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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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