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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19.2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66元/股
转股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
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3 月 21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9.2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最新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73,843,1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共计 20,861,175.36 元;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根据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日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日丰转债”转股价格为 19.24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66 元/股(计算过程为:P1=13.66=(19.24-0.12+0)/(1+0.4+0)。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 “日丰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日丰转债”因转股减少面值 281,600 元(2816 张),
转股数量为 20,600 股。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面值余额为
379,691,800 元(3,796,918 张)。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580,993 69.68% 0 168,713,575 69.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781,167 30.32% 20,600 74,669,185 30.68%
三、股份总数 243,362,160 100.00% 20,600 243,382,760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日丰转债的其他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或拨 打公司投资者 联系电话
0760-85115672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日丰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日丰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10]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2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改聘公司财务总监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原财务总监孟兆滨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向公
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孟兆滨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控股子公司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会对孟兆滨先生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财务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黄海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改聘黄海威先生为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黄海威先生简历
黄海威: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专业,本科,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卓盈丰制衣纺织(中山)
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职广东嘉豪
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嘉豪营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监。
截至目前,黄海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021-12-10] (002953)日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0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2月2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议案》
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28 个交易日中
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内不行使“日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3]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投资进展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于2021年8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10月以人民币30,000,000.00元成功竞得鹤山市鹤山工业城A区的80000平方米(12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近日,子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不动产权证书主要内容
1、证书编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73096号
2、权利人: 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91440784MA570TWG6T)
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4、坐落: 鹤山市鹤山工业城A区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权利性质:出让
7、用途:工业用地
8、面积:80000.00㎡
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1年11月04日起2071年11月03日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不动产权证书的取得,推动日丰工业园的建设,项目建成和投产后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3]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日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9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23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7.76元/股),将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日丰转债”投资风险。
一、“日丰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3,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19.24元/股。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日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鉴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于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由原来的19.24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
二、“日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23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7.76元/股),将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日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9]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7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6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姆倍”)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成为上海艾姆倍的控股股东,持有上海艾姆倍65%股权。
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P64L67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李树成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捌仟陆佰元整
(6)成立日期:2021年3月4日
(7)营业期限:2021年3月4日至2041年3月3日
(8)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肖湾路511号2幢3层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系统、信息系统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线、电缆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池、新能源原动设备、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新能源汽车电附件、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机动车充电、充电桩;以下限分支机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变更后的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南京尤控新能源合伙企业
1 (有限合伙) 41.00 28.7%
2 郑芳 5.00 3.5%
3 张彬 4.00 2.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
4 有限公司 92.86 65%
合计 142.86 100%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2021-11-27]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 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21〕38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合计配售“日丰转债”2,436,738 张,占发行总量的 64.12%。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了可转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
到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了可转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冯就景先生、冯宇华先生的通知:2021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冯就景先生减持日丰转债合计 374,741 张,占
发行总量比例为 9.86%;冯宇华先生减持日丰转债合计 15,920 张,占发行总量比例
为 0.42%。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日丰转债”的数量减少 390,661 张,占发行总量比例减少 10.2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债的比例发生变动达到 10%。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冯就景先生的通知: 2021 年 11 月 26
日,冯就景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日丰转债合计 159,670 张,占发行总量比例为4.20%。
本次减持后,冯就景先生持有“日丰转债”0 张,冯宇华先生持有“日丰转债”41,946 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合计持有“日丰转债”41,946 张,占发行总量的 1.10%。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4]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5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冯就景
先生函告,获悉冯就景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
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期
动人
2021 年 2021 年 国金证
冯就景 是 28,000,000 19.02% 11.50% 3 月 16 11 月 23 券股份
日 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 28,000,000 19.02% 11.50% - - -
说明:公司对外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
本”均以2021年11月22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243,375,972股为依据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 占公 占 占
股东 持股 累计质 所持 司总 已 未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质 未质押 质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 股份限 押
售和冻 股 售和冻 股
结数量 份 结数量 份
比 比
例 例
冯就景 147,228,059 60.49% 52,093,760 35.38% 21.40% 52,093,760 100% 95,134,299 100%
合计 147,228,059 60.49% 52,093,760 35.38% 21.40% 52,093,760 100% 95,134,299 1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质押登记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11]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4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冯就景
先生函告,获悉冯就景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
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期
动人
2021 年 2021 年 国金证
冯就景 是 27,860,000 18.92% 11.45% 3 月 16 11 月 10 券股份
日 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 27,860,000 18.92% 11.45% - - -
说明:公司对外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
本”均以2021年11月10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243,375,168股为依据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 占公 占 占
股东 持股 累计质 所持 司总 已 未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质 未质押 质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 股份限 押
售和冻 股 售和冻 股
结数量 份 结数量 份
比 比
例 例
冯就景 147,228,059 60.49% 80,093,760 54.40% 32.91% 80,093,760 100% 67,134,299 100%
合计 147,228,059 60.49% 80,093,760 54.40% 32.91% 80,093,760 100% 67,134,299 1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质押登记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05]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自然人段金波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其中本公司认缴人民币9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段金波认缴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二、进展情况介绍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最终核定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广东日丰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7D5QE71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5、法定代表人:冯就景
6、注册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 5 号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器辅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三、备查文件
1、广东日丰电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5 日
[2021-11-03]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 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 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21〕38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合计配售“日丰转债”2,436,738 张,占发行总量的 64.12%。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了可转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
到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冯就景先生的通知:2021 年 11 月 1 日
至2021年11月2日,冯就景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日丰转债合计850,000张,占发行总量比例为 22.37%。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日丰转债”的数量较 2021 年 10 月 30 日减少 850,000 张,占发行总量比
例减少 22.3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债的比例发生变动达到 10%。
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合计持有“日丰转债”592,277 张,占发行总量的 15.59%。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3]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 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 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21〕38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合计配售“日丰转债”2,436,738 张,占发行总量的 64.12%。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了可转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
到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冯就景先生的通知:2021 年 11 月 1 日
至2021年11月2日,冯就景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日丰转债合计850,000张,占发行总量比例为 22.37%。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日丰转债”的数量较 2021 年 10 月 30 日减少 850,000 张,占发行总量比
例减少 22.3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债的比例发生变动达到 10%。
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合计持有“日丰转债”592,277 张,占发行总量的 15.59%。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2] (002953)日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
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5%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2 日
[2021-11-02] (002953)日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
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02 日
[2021-11-02]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6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丙方”)拟通过现金方式,向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姆倍”或“乙方”)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收购。增资后公司持有艾姆倍65%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艾姆倍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与艾姆倍及其相关方签署了《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向艾姆倍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收购。增资后公司持有艾姆倍65%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艾姆倍成为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甲方一):南京尤控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2762BG6D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树成
合伙期限自:2021年09月30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3幢1层106-39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相互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对手方(甲方二):郑芳
自然人:郑芳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440***********0828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交易对手方(甲方三):张彬
自然人:张彬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429***********2329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P64L67
3、法定代表人:李树成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系统、信息系统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线、电缆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池、新能源原动设备、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新能源汽车电附件、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机动车充电、充电桩;以下限分支机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标的公司于 2021 年 3 月成立,成立后企业研发了多项专有技术并获得专利
成果。
(三)标的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情况 本次交易后情况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 持股比 实缴出 认缴出资 持股比 实缴出
额(万元) 例(%) 资额 额(万元) 例(%) 资额
南京尤控新能
源合伙企业(有 41.00 82% 41.00 41.00 28.7% 41.00
限合伙)
郑芳 5.00 10% 5.00 5.00 3.5% 5.00
张彬 4.00 8% 4.00 4.00 2.8% 4.00
广东日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 - - - 92.86 65% 92.86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9月30日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总资产 31.96 1107.54
固定资产 7.08 7.66
无形资产 - 1075
总负债 1.51 1.51
所有者权益 30.45 1106.0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1】第0184号)。
(五)其他
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一:南京尤控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二:郑芳
甲方三:张彬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统称为“甲方”或“乙方原股东”)
乙方: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树成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10688弄23号3层323-82室
丙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就景
注册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增设一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西区隆平路42号。
1、本次增资
本此增资,经甲乙丙协商,以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为参
考,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比65%,其中,人民币【92.86】万 元计入乙方的实收资本,人民币【1907.14】万元计入乙方资本公积。乙方原股 东合计占比35%。
本次增资实缴完成后,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86】万元,各股东所 持乙方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为: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
南京尤控新能源合伙企业
1 41.00 41.00 28.7%
(有限合伙)
2 郑芳 5.00 5.00 3.5%
3 张彬 4.00 4.00 2.8%
4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92.86 92.86 65%
合计 142.86 142.86 100%
甲方针对本次增资扩股均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2、 支付方式
满足本协议条件的情况下,自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丙方货 币出资2000万元须实缴到位。
3、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乙方设董事会,增资后,丙方为乙方控股股东,可指定4名董事,甲方指定1 名董事,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决议事项及经理级以上人员任命都按股权比例的过 半数决定。乙方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指定监事。
4、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同意,对其中一方或其代表提供给其他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 的所有重要方面的信息及/或本协议所含信息(不包括有证据证明是由经正当授 权的第三方收到、披露或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并且同意,未经其他方书面同 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不包括与本协议拟议之交易有关而需要获知 以上信息的披露方的雇员、高级职员和董事、财务及法律顾问)。
5、违约责任
甲方隐瞒正式交割前的乙方债权债务的,应按隐瞒债权债务额的两倍承担违 约赔付给丙方。
违反期限性义务的,违约方按2000元/天承担违约金赔付给守约方。违反非期限性义务,违约方按损失两倍或按20万元/次承担违约金赔付给守约方。
甲方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树成先生在乙方任职期间及从乙方离职两年内,甲方或李树成先生利用乙方专利等技术秘密自行发展或与其他方合作相同或类似产业的,除非丙方同意,甲方或李树成先生需向丙方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
丙方拒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股东借款承诺,或者丙方利用乙方专利等技术秘密自行发展或与其他方合作相同或类似产业的,除非甲方同意,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方应承担20万元/次违约金赔付给守约方。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丙两方出现严重违约情形导致解除本协议,则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1000万元作为赔偿金。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一)通过本次交易,能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通过资源整合与共享,有利于助力公司更顺利和有效地拓展新能源业务领域,打造公司新的产业增长点。
(二)通过本次交易,扩大公司的产品领域,驱动公司成长,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资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的股权,所签订的协议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收购上海艾姆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的股权的事项。
七、备
[2021-10-30]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 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 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21〕38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合计配售“日丰转债”2,436,738 张,占发行总量的 64.12%。
近日,公司收到冯就景先生、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8 日冯就景先生减持其所持有的“日丰转债”合计为:913,819 张,占发行总量的 24.05%;冯宇华先生减持其所持有的“日丰转债”合计为:12,810 张,占发行总量的 0.34%;罗永文先生减持其所持有的“日丰转债”合计为:67,832 张,占发行总量的 1.79%。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日丰转债”的数量累计减少 994,461 张,占发行总量比例累计减少 26.1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债的比例发生变动达到 10%。
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冯宇华先生、罗永文先生合计持有“日丰转债”1,442,277 张,占发行总量的 37.95%。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8] (002953)日丰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4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2953)日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15)。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6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竞拍情况概述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日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公开出让宗地编号
为 440784006006GB01381)的相关要求,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成功竞得鹤山市鹤山工业城 A 区的 80000 平方米(120 亩)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近日取得相关确认文件。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办理相应不动产权证等事宜。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8 日和 2021 年7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公司计划首期投资约 10
亿元建设日丰股份江门工业园。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和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和《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宗地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鹤山市鹤山工业城 A 区
2、土地面积:80000 平方米
3、土地用途:国有工业用地
4、出让年限:50 年
5、成交价格:人民币 30,000,000.00 元。
三、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竞买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将用于建设日丰股份江门工业园,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满足目前的产能需要,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将尽快根据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2953)日丰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元
每股净资产: 4.693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
营业总收入: 24.5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1亿元
[2021-10-14] (002953)日丰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1,800万元–12,5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8,113.76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5.43% - 54.0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8元/股 - 0.51元/股 盈利:0.47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854.72万元–4,554.7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090.43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4.73% - 47.3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6元/股 - 0.19元/股 盈利:0.18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1、随着募投项目投产,产能扩张,订单量增加,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并购的天津有容蒂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1]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19.2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66元/股
转股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
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3 月 21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9.2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最新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73,843,1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共计 20,861,175.36 元;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根据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日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日丰转债”转股价格为 19.24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66 元/股(计算过程为:P1=13.66=(19.24-0.12+0)/(1+0.4+0)。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 “日丰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三季度,“日丰转债”因股转减少 26,600 元(266 张),转股
数量为 1,941 股。截止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 379,973,400
元(3,799,734 张)。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580,993 69.68% 0 169,580,993 69.6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779,226 30.32% 1,941 73,781,167 30.32%
三、股份总数 243,360,219 100.00% 1,941 243,362,160 100.00%
注:上述限售股包含即将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解除限售的部分股份。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日丰转债的其他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或拨 打公司投资者 联系电话
0760-85115672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日丰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日丰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09] (002953)日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9月22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10-09]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与自然人段金波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广东日丰电气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其中本公司认缴人民币9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段金波认缴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子公司广东日丰电气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姓名:段金波(自然人)
2、证件号:512224**********10
3、关联关系:段金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否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广东日丰电气有限公司(暂定)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冯就景
4、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暂定)
5、股权结构:
出资方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东日丰电缆股 900万元 90% 货币出资
份有限公司
段金波 100万元 10% 货币出资
合计 1,000万元 100% -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设立子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09-30]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7.96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4,336.0219万股的0.402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简述
1、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9.98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6、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0、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的补充公告》。
11、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将届满 12个月,并未明确激励对象,公司决定不再授予,预留权益失效。
12、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的12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0年9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9月21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为
11,635.75万元,剔除公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司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所
以2017-2019年利润总额均值为基数,2020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10%。 数值后的2020年利润总
注:“利润总额”及“利润总额增长率”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 额为11,988.26万元,相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比2017-2019年利润总额
均值10,804.49万元增长
率为10.96%,公司业绩
满足考核要求。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四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 4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中等 合格 不合格 上,当期可解除限售比
考核结果(S) S≥ 90>S≥ 80>S≥70 70>S≥60 S<60 例为100%。
90 80
个人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 100% 80% 60% 0
例(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中有3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1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03.460万股调整为179.9836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3人调整为49人。
2、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2021-09-24]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7.96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4336.0219万股的0.4026%。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简述
1、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9.98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6、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0、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的补充公告》。
11、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将届满 12个月,并未明确激励对象,公司决定不再授予,预留权益失效。
12、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的12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0年9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9月21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为
11,635.75万元,剔除公司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以2017-2019年利润总额均值为基数,2020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
10%。 值后的2020年利润总额
注:“利润总额”及“利润总额增长率”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 为11,988.26万元,相比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017-2019年利润总额均
值10,804.49万元增长率
为10.96%,公司业绩满足
考核要求。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四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 4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中等 合格 不合格 上,当期可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S≥90 90>S≥80 80>S≥70 70>S≥60 S<60 为100%。
(S)
个人层面
可解除限 100% 80% 60% 0
售比例
(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中有3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1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03.460万股调整为179.9836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3人调整为49人。
2、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2021-09-24] (002953)日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46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合格,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业绩完成情况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4] (002953)日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7.96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4336.0219万股的0.402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董事孟兆滨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3]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日丰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丰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19.2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66元/股
转股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8,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
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二、可转换转股的相关条款
1、发行数量:3,800,000 张
2、发行规模:人民币 38,000.00 万元
3、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张
4、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
5、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2.0%,第六年为 2.5%。
6、转股期限: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
7、转股价格:13.66 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本人账户内的“日丰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止)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日丰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确定、调整及修正情况
(一)转股价格的确定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9.2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最新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73,843,12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共计 20,861,175.36 元;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根据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日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日丰转债”转股价格为 19.24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3.66 元/股(计算过程为:P1=13.66=(19.24-0.12+0)/(1+0.4+0)。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或转增
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起,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
[2021-09-04] (002953)日丰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9.98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6、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0、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
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的补充公告》。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 50.865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
失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50.865 万股,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将届满 12 个月,并未明确激励对象,公司决定不再授予,预留权益 50.865 万股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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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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