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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345)潮宏基:关于公司1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1 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1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号 门店名称 所在 开业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地区 形式 (㎡) (万元)
1 CHJ 天津友谊新 华北 2022-01-01 直营 47 388.93 时尚珠宝首
天地 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1-28] (002345)潮宏基:关于公司12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12 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要 求,广东 潮宏基实 业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现将2021年12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业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号 地区 形式 (㎡) (万元)
1 CHJ 深圳万象前海 华南 2021-12-03 直营 76 368.00 时尚珠宝首
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2-01-25] (002345)潮宏基: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3,000万元–35,0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3,969.31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36.23%–15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2,000万元–34,000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3,394.31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38.91%–153.8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7 元/股–0.39元/股 盈利:0.1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年初“创品牌、做规模、提质量、
数字化”的战略方向,整体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项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数字化转型作为运营的主推力,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不断创新营销手段,加速线上线下融合,形成内生增长动力;加快加盟拓展,提升市场份额,实现外延增长。在内外动力的驱动下,珠宝及女包的经营业绩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15] (002345)潮宏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4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12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4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4,09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37%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8,876,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6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8,220,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12%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5,876,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5%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4,093,068股,反对3,9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9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5,872,238股,反对3,900股,弃权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 截至目前因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16,900,00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
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 888,512,707 股。
58,872,238股,反对3,90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律师、陈竞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002345)潮宏基: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16,900,00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6,900,000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电子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4号
邮政编码:515041
3、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2021-12-31] (002345)潮宏基:关于公司11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11 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要 求,广东 潮宏基实 业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现将2021年11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号 门店名称 所在 开业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地区 形式 (㎡) (万元)
1 CHJ 沈阳万象城 东北 2021-11-08 直营 56 599.64 时尚珠宝首
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28] (002345)潮宏基: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4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本次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12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1.00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5:30 点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4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投票
1.00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28] (002345)潮宏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
资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 16,900,000 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6,900,000 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该事项提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002345)潮宏基: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16,900,00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6,900,000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2019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原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2、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自2018年8月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1月26日股份回购完毕期间,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1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最高成交价为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553,6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期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二、注销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上述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36个月内用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或依法注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16,900,00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拟注销股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份数(股)
(股)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0,683,342 2.28 - 20,683,342 2.3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84,729,365 97.72 16,900,000 867,829,365 97.67
总股本 905,412,707 100.00 16,900,000 888,512,707 100.00
注:截止2021年12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905,412,707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
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该事项提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2021-12-18] (002345)潮宏基: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鸿基投资”)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融资融券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潮鸿基投资于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无限售流通股从其在山西证券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转回到普通证券账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潮鸿基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253,64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1%,其中累计存放于普通证券账户的公司股份为210,643,04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3.05%,占公司总股本的23.26%;累计存放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公司股份为43,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6.95%,占公司总股本的4.75%。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1] (002345)潮宏基: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鸿基投资”)函告,获悉潮鸿基投资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途
一致行动人
汕头市潮 2021 年 12 2022年12 广发证券股份
鸿基投资 是 20,800,000 8.20% 2.30% 否 否 月 8 日 月 8 日 有限公司 融资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占公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例 份数量(股) 比例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限 占未质押
售和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售和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汕头市潮
鸿基投资 253,643,040 28.01% 110,500,000 43.57% 12.20% 0 0 0 0
有限公司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潮鸿基投资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30] (002345)潮宏基:关于公司10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10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10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号 门店名称 所在地区 开业时间 经营形式 面积 (㎡) 投资金额 (万元) 主要商品类别
1
CHJ南宁荟聚
华南
2021-10-29
直营
68
247.65
时尚珠宝首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4] (002345)潮宏基: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83号”《关于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301,507股,发行价格为9.95元/股,共募集资金599,999,994.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861,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1,138,994.6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7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 G16042570205”验资报告。
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调整为48,298.00万元,并将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19年6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各专户银行及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13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并于2021年1月29日与红塔证券、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鉴于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11日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13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红塔证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与红塔证券、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次注销账户
结算余额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 722468779485 30,152.0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695888990 463,843.12
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631147876 3.93
合计 493,999.07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实际累计投入资金489,591,041.88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2、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减少账户管理成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关专户结算利息合计人民币493,999.07元已全部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与各专户银行及红塔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2021-11-20] (002345)潮宏基: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6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鸿基投资”)函告,获悉潮鸿基投资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股权质押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汕头市潮鸿基 是 2019年11月 2021年11月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投资有限公司 29,300,000 11.55% 3.24% 14 日 18 日 公司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途
一致行动人
汕头市潮 2021 年 11 2022年11 红塔证券股份
鸿基投资 是 27,100,000 10.68% 2.99% 否 否 月 17 日 月 17 日 有限公司 融资
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占公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例 份数量(股) 比例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限 占未质押
售和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售和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汕头市潮
鸿基投资 253,643,040 28.01% 89,700,000 35.36% 9.91% 0 0 0 0
有限公司
四、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潮鸿基投资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16] (002345)潮宏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披露。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23,089,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78%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64,869,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9%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6,412,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567%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6,677,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610%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钟木添先生、林军平先生、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廖朝理先生、林天海先生、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 截至目前因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16,900,00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
1.1.1 选举廖木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17,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28%。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96,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6%。廖木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2 选举廖创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17,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28%。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96,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76%。廖创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3 选举钟木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11,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1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90,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84%。钟木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4 选举林军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09,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0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88,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53%。林军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5 选举徐俊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09,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0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88,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53%。徐俊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6 选举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09,07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0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88,24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53%。蔡中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廖朝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09,07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0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88,24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53%。廖朝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林天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09,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0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88,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53%。林天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11,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14%。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90,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84%。解浩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龙慧妹女士、张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郑春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龙慧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09,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0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788,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53%。龙慧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 选举张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23,029,06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856%。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4,808,23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061%。张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律师、陈竞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6] (002345)潮宏基: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郑春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郑春生: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历任厂长助理、生产事业部财务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行政管理部总监,兼任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春生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1-16] (002345)潮宏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
资料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廖创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廖创宾、林天海、解浩然、廖木枝、林军平,其中董事长廖创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廖朝理、林天海、徐俊雄,其中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委员会委员:解浩然、廖朝理、廖创宾,其中独立董事解浩然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林天海、解浩然、廖创宾,其中独立董事林天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5、执行委员会委员:廖创宾、林军平、蔡中华、徐俊雄、解浩然,其中董事长廖创宾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创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军平先生、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林斌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俊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徐俊雄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4-88781767
传真号码:0754-88781755
电子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 4 号
邮政编号:515041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苏旭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林育昊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林育昊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4-88781767
传真号码:0754-88781755
电子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 4 号
邮政编号:515041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依莎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简 历
1、廖木枝先生简历:
廖木枝:男,194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至 2020 年 5 月任广东潮宏基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至 2017 年兼任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木枝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0,000 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878,794 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1,518,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创宾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军平先生为翁婿关系。除此之外,廖木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廖创宾先生简历:
廖创宾: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2002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07 年起历任汕头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3 年起历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菲安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大学客座教授、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2009 年被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聘为
《钻石分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特邀专家。2020 年 1 月被聘为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检验评价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
廖创宾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21,690 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855,963 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077,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军平先生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廖创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林军平先生简历:
林军平,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2002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生产总监、生产事业部总经理,2005 年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兼任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潮宏基国际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珠宝行业协会副会长。
林军平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 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247,146 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23,355,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为翁婿关系、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创宾先生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林军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徐俊雄先生简历:
徐俊雄,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入职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兼任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潮宏基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潮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潮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上海潮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豪利森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菲安妮皮具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卓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拉拉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矩雄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徐俊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蔡中华先生简历:
蔡中华,男,1967 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2004 年至 2006 年任
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
蔡中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01,5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廖朝理先生简历:
廖朝理,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受聘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及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的预结算评审专家、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广东省经信委省级技
(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朝理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林天海先生简历:
林天海,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艾浦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公益委员,北京正和岛岛邻机构秘书长,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
林天海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2021-10-29] (002345)潮宏基: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
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意见及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木枝先生、廖创宾先生、钟木添先生、林军平先生、徐俊
雄先生、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廖朝理先生、林天海先生、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书玲女士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李书玲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木枝:男,194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至 2020 年 5 月任广东潮宏基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至 2017 年兼任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木枝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0,000 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878,794 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1,518,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创宾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军平先生为翁婿关系。除此之外,廖木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廖创宾: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
士。2002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2007 年起历任汕头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3 年起历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菲安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大学客座教授、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2009 年被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聘为《钻石分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特邀专家。2020 年 1 月被聘为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检验评价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
廖创宾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21,690 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855,963 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077,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为父子关系、董事及副总经理林军平先生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廖创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钟木添: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钟木添先生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612,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钟木添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林军平: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
士。2002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生产总监、生产事业部总经理,2005 年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兼任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潮宏基国际珠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珠宝行业协会副会长。
林军平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 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247,146 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23,355,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为翁婿关系、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创宾先生为姻亲关系。除此之外,林军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徐俊雄: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1 年入职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潮宏基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潮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潮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上海潮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豪利森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菲安妮皮具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通利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卓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拉拉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矩雄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徐俊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蔡中华:男,1967 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2004 年至 2006
年任广东潮鸿基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董事。
蔡中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01,5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朝理: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受聘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及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的预结算评审专家、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广东省经信委省级技术中心项目评审专家,曾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朝理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廖朝理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林天海: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中
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艾浦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公益委员,北京正和岛岛邻机构秘书长,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博
[2021-10-29] (002345)潮宏基: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月 1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廖木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廖创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钟木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林军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5、选举徐俊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廖朝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林天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龙慧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张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本
次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6 人
1.01 选举廖木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廖创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3 选举钟木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4 选举林军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5 选举徐俊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6 选举蔡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2.00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选举廖朝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林天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解浩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龙慧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张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30点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
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4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
[2021-10-29] (002345)潮宏基: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春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意见,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同意提名股东代表龙慧妹女士、张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龙慧妹: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起历任公司行政办公室主管、行政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龙慧妹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张飞: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至2010年11月,任职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广发证券私募融资部、国际业务部。现任广发信德并购投资部投资总监,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飞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021-10-29] (002345)潮宏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2元
每股净资产: 3.91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1%
营业总收入: 34.4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5亿元
[2021-10-14] (002345)潮宏基:2021-049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8,194.76 万元–29,194.7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8,074.1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49.20%–261.5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1 元/股–0.32 元/股 盈利:0.09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8,000 万元–9,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6,731.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8.84%–33.6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9 元/股–0.10 元/股 盈利:0.07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在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政策大环境下,消费者的购物热情也在不断地升温,时尚消费市场逐渐复苏。公司围绕年初“创品牌、做规模、提质量、数字化”的战略方向,把数字化转型作为运营的主推力,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快代理拓展,不断创新营销手段,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改善终端零售业绩。前三季度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整体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同比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2021-08-31] (002345)潮宏基:关于公司7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7 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7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号 门店名称 所在 开业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地区 形式 (㎡) (万元)
1 CHJ 长沙荟聚 华中 2021-07-02 直营 68 321.11 时尚珠宝首
饰、黄金饰品
2 CHJ 西安万象天 西北 2021-07-29 直营 94 426.46 时尚珠宝首
地 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2021-07-31] (002345)潮宏基: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83号”《关于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301,507股,发行价格为9.95元/股,共募集资金599,999,994.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861,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1,138,994.6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7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 G16042570205”验资报告。
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对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并将本次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19年6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承诺投资金 调整后投资 累计已投入 投资进 项目预定可使
额 金额 金额 度 用状态日期
珠宝云平台创新 58,113.90 40,954.41 36,820.89 89.91% 2021年7月31日
营销项目
注:上述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826.06万元(其中利息收入为692.53万元),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由于珠宝云平台前期选型耗费时间较长,以及项目整体开发进度安排调整,同时受去年疫情影响,虽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程仍受影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
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月31日。本议案无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是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客观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2021-07-31] (002345)潮宏基: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
资料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1-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宝云平台创新
营销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002345)潮宏基: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郑春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1-07-31] (002345)潮宏基: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元
每股净资产: 3.82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2%
营业总收入: 22.9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2亿元
[2021-07-15] (002345)潮宏基: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4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宏基”或“公司”)近日收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红塔证券原委派的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王琪先生因个人原因从红塔证券离职,不再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红塔证券重新委派陈曙光先生(简历请参见附件)接替王琪先生负责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能先生和陈曙光先生,持续督导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附件:
陈曙光先生简历
陈曙光先生,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20 年,曾先后就职于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红塔证券,负责或保荐了中纺投资 IPO、中农资源 IPO、广电增发、亿纬锂能 IPO、云维股份非公开发行、福建金森 IPO 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2021-07-10] (002345)潮宏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
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俊雄先生、蔡中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七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将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36 个月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止。如在存续期内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10] (002345)潮宏基: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1-04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4年7月17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相关议案,并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修订稿)的相关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对应认购股份由不超过12,060,301股调整为不超过6,030,150股。
2017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83号”文核准批
复,于2017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60,301,50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030,150股,存续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17年7月17日)起48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030,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及审议情况
鉴于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卖出,考虑定期报告窗口期因素及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经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4年7月17日止。如在存续期内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4年7月17日止。如在存续期内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4年7月17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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