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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002263)大东南: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对
公司违规担保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进行了公告,并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4 月 28
日、6 月 6 日、7 月 10 日、8 月 4 日、8 月 15 日、10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23
日、4 月 13 日、10 月 23 日、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19、2020-026、2020-028、2020-029、2020-030、2020-034,2021-005、2021-009、2021-031、2021-032)。截至目前,上述部分案件已进行了判决,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宁波厚道信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合同纠纷案的进展
宁波厚道信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债务22999142.87 元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诸暨市人民法院于 2021年 10 月 15 日受理后,依被告大东南股份公司的申请,法院依法追加浙江大东南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
(2021)浙 0681 民初 13016 号,判决如下: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与宁波厚道信尚投资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编号为 JK20171115 借款合同下不能向宁波厚道信尚投资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偿的债务 22999142.87 元,由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 90797 元,减半收取 45398.5
元,由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公司及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于近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将及时关注相关进展。
二、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东南集团”)经由网络司法拍卖公开竞价程序,最终选定重整投资者为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该投资者应缴付的“重整对价”和“股份瑕疵消除资金”合计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股份瑕疵消除资金”确定为人民币 10 亿元)。根据诸暨市
人民法院 2019 年 6 月 26 日裁定批准的《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投资者支付的股份瑕疵消除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 (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在解决上述问题前不得挪作他用。
截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大东南集团管理人已依据《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其账户(户名: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201000210638706,开户银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预留保证金 26,644.81 万元,该资金将主要用于解决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该等预留保证金中相应的金额将在公司每一笔违规担保负债的最终责任明晰后予以直接承担担保责任(如公司被确认为需承担责任)。因此,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17] (002263)大东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12 月 15 日、12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询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关注、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1-04] (002263)大东南: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业安先生的辞职报告。王业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业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王业安先生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接,其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业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王业安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6] (002263)大东南: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对
公司违规担保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进行了公告,并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4 月 28
日、6 月 6 日、7 月 10 日、8 月 4 日、8 月 15 日、10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23
日、4 月 13 日、10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3、2020-019、2020-026、2020-028、2020-029、2020-030、2020-034,2021-005、2021-009、2021-031)。截至目前,上述部分案件已进行了判决,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宁波厚道信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的进展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主动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保证合
同无效,2020 年 1 月 6 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公司与宁波厚
道信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厚道信尚”)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宁波厚道信尚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9 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万象公司”)主动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
2020 年 1 月 6 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宁波万象公司与宁波厚
道信尚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宁波厚道信尚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省绍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9 日作出终
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宁波厚道信尚不服一、二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浙江省
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发出《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以(2020)
浙民申 4848 号立案审查。
2021 年 9 月 30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浙
民再 111 号),判决如下:维持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6 民终669 号民事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处于
破产重整,2019 年 6 月 26 日,经由网络司法拍卖公开竞价程序,最终选定重整
投资者为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该投资者应缴付的“重整对价”和“股份瑕疵消除资金”合计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股份瑕疵消除资金”确定为人民币 10
亿元)。根据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6 月 26 日裁定批准的《浙江大东南集团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投资者支付的股份瑕疵消除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在解决上述问题
前不得挪作他用。截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大东南集团管理人已依据《浙江大东
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其账户(户名: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201000210638706,开户银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预留保证金 26,644.81 万元,该资金将主要用于解决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该等预留保证金中相应的金额将在公司每一笔违规担保负债的最终责任明晰后予以直接承担担保责任(如公司被确认为需承担责任)。因此,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3] (002263)大东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元
每股净资产: 1.36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4%
营业总收入: 12.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5亿元
[2021-10-23] (002263)大东南: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对
公司违规担保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进行了公告,并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4 月 28
日、6 月 6 日、7 月 10 日、8 月 4 日、8 月 15 日、10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23
日、4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19、2020-026、2020-028、2020-029、2020-030、2020-034,2021-005、2021-009)。截至目前,上述部分案件已进行了判决,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的进展
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厚道信知”)于2018 年 6 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宁波万象公司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作出一审判决,宁波万
象公司对借款期内利息及逾期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宁波万象公司不服一审判
决,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中
宁波万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部分;同时,宁波厚道信知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向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作出
二审判决。宁波万象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就本案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
请再审,要求改判驳回宁波厚道信知对宁波万象公司的诉请请求。2020 年 6 月 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宁波万象的再审申请。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主动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担保合
同无效。2020 年 1 月 6 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公司与宁波厚
道信知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宁波厚道信知提起上诉,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 年 11 月 14 日,宁波厚道信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宁波万象公司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3600 万元及逾期罚息 1324.8 万元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 年 1 月 14 日,宁波厚道信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作出终审判决,由宁波
万象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2020 年 7 月 29 日,宁波厚道信知不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浙 06 民终 1119 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 年 1 月 21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浙民申 2855 号,裁定如下:1、本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2、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2021 年 9 月 30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浙
民再 110 号),判决如下:维持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6 民终1119 号民事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处于
破产重整,2019 年 6 月 26 日,经由网络司法拍卖公开竞价程序,最终选定重整
投资者为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该投资者应缴付的“重整对价”和“股份瑕疵消除资金”合计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股份瑕疵消除资金”确定为人民币 10
亿元)。根据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6 月 26 日裁定批准的《浙江大东南集团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投资者支付的股份瑕疵消除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在解决上述问题
前不得挪作他用。截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大东南集团管理人已依据《浙江大东
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其账户(户名: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201000210638706,开户银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预留保证金 26,644.81 万元,该资金将主要用于解决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该等预留保证金中相应的金额将在公司每一笔违规担保负债的最终责任明晰后予以直接承担担保责任(如公司被确认为需承担责任)。因此,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12] (002263)大东南: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4,000 万元-16,000 万元
盈利:7,032.6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9.07%-127.5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5 元/股-0.085 元/股 盈利:0.04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680.74 万元-6,680.74 万元
盈利:3,030.4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4.46%-120.4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5 元/股-0.036 元/股 盈利:0.0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推行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毛利率较高产品的产销占比,保持良好的产销衔接,收入规模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步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09] (002263)大东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 5 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5,140,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57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 524,182,02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6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股份数 95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584,7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2%;555,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8%;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584,7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2%;555,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8%;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杨兴辉、田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8-24] (002263)大东南: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元
每股净资产: 1.3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
营业总收入: 7.8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319.26万元
[2021-08-24] (002263)大东南: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13:30在千禧路5号研发中心三楼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
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骆平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5 号)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三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定期报告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号)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002263)大东南: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 5 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进行公告。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议案 2 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6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陈、寿舒婷
(2)联系电话:0575-87380005 传 真:0575-87380005
(3)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
(4)邮政编码:3118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3”,投票简称为“东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 女士代表出席2021年9月8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是否本人参会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1-07-15] (002263)大东南: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500 万元-11,000 万元
盈利:4,002.2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2.38%-174.8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53 元/股-0.0586 元/股 盈利:0.021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为112.38%-174.85%,主要原因是:
(一)报告期内,公司延续 2020 年下半年薄膜市场景气周期,并抓住市场有利时机,全力做好产销衔接,薄膜及新材料产品价格和销量同比均有所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对薄膜上下游多变的市场环境,通过锁定低价大宗原材料严控成本;根据市场行情实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调研市场和相关政策导向及其他因素因素,及时分析了解市场形势,适时调整产品出厂价格及销售
政策,丰富产品品种以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三)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了经营效率,带来了业绩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5-21] (002263)大东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 5 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6,312,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19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525,561,22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79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 75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8 人,代表股份数 2,15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25,832,3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7%;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4,3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45%;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25,832,3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7%;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4,3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45%;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25,832,3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7%;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4,3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45%;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25,832,3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7%;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4,3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45%;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25,832,3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7%;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4,3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45%;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25,854,8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457,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96,8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488%;457,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12%;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25,832,3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7%;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4,3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45%;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25,832,3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7%;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4,3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45%;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25,832,32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7%;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674,3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45%;48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5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详尽汇报了各自在 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独立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全 文 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刊 登 在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指 定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杨兴辉、田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2021-04-29] (002263)大东南: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元
每股净资产: 1.280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4%
营业总收入: 15.0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7亿元
[2021-04-29] (002263)大东南: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元
每股净资产: 1.30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
营业总收入: 3.8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796.93万元
[2021-04-29] (002263)大东南: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千禧路 5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骆平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 年度任职于公司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
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董事会各项目标任务。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请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1-015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总资产为 2,715,614,830.53 元,同比增加 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405,067,265.79 元,同比增加 7.94%;
实现营业收入 1,509,076,837.25 元,同比减少 8.3%;
实现营业利润 204,190,547.36 元,同比增加 190.4%;
利润总额 202,339,065.14 元,同比增加 18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937,119.86 元,同比增加 193.92%。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17,033,159.77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后,加上 2019 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487,918,494.36元,2020 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04,951,654.13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控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016 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017 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同
意将《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共计 616.23 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金额(万元) 姓名 职务 金额(万元)
骆 平 董事长、总经理 35.12 王江平 董事 0
沈亚平 董事 0 黄剑鹏 董事、副总经理 85
黄伟光 副总经理 348.86 钟民均 财务总监 45
王业安 副总经理 85.13 王 陈 副总经理、董事 17.12
会秘书
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后认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酬的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情况,符合目前的市 场水平和实际发展。
关联董事骆平、王江平、沈亚平、黄剑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公司 2021-018 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审 计 委 员 会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审 议 工 作 规 程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特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投资管理制度》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对《投资管理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投资管理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1-019 号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2021-04-29] (002263)大东南: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5:30 在千禧路 5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
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明良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20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请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1-015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总资产为 2,715,614,830.53 元,同比增加 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405,067,265.79 元,同比增加 7.94%;
实现营业收入 1,509,076,837.25 元,同比减少 8.3%;
实现营业利润 204,190,547.36 元,同比增加 190.4%;
利润总额 202,339,065.14 元,同比增加 18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937,119.86 元,同比增加 193.92%。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与会监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016 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前述授信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017 号公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监事 2020年度薪酬共计 73.25 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金额(万元) 姓名 职务 金额(万元)
许国富 监事 15.4
周明良 监事会主席 45
钱苏凯 监事 12.85
表决结果:因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018 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1-019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2021-04-29] (002263)大东南: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 5 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进行公告。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6 年修订)》的规定,议案 5、6、7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 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0 投资管理制度 √
四、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陈、寿舒婷
(2)联系电话:0575-87380005 传 真:0575-87380005
(3)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
(4)邮政编码:3118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3”,投票简称为“东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 女士代表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
9.00 投资管理制度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021-04-15] (002263)大东南: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影响本公司已披露的 2020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最终数据以经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为真实、准确、客 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 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
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
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拟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对 2020 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预计不超过 2,849.32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表:
资产名称 预计减值金额不超过(万元) 占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不超过
应收款项 130.51 2.17%
其他应收款 138.37 2.30%
存货 214.80 3.57%
固定资产 2,365.64 39.30%
合计 2,849.32 47.34%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字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发生减值的设备类资产概况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账面价值 可回收金额 减值金额
1 生产 EVA 薄膜的设备资产组 2,142.52 1,979.09 163.43
2 生产隔膜的设备资产组 4,001.10 3,877.17 123.93
3 生产 CPP 膜的城西设备资产组 2,677.73 2,299.66 378.07
4 生产 CPP 膜的设备资产组 3,696.69 3,229.67 467.01
5 生产锂电池的设备资产组 4,304.16 4,116.77 187.39
6 生产 BOPET 膜的设备资产组 22,451.48 21,405.68 1,045.79
合计 39,273.67 36,908.03 2,365.64
2、因本次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65.64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依规定列表说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 39,273.67 万元
资产可回收金额 36,908.03 万元
资产可回收金额 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其可回收金额及重
的计算过程 置成本法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本次计提资产减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 值准备的依据
者确定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按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数额 2,365.64 万元
2020 年锂电池及隔膜市场竞争激烈,不确定因素较大,且公
司的锂电池及隔膜投建规模偏小,试生产产品短时间内很难
计提原因
取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无明显优势。公司经审慎决定予
以停产,存在较大的经济性贬值。
备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71,839.37 万元,
其中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真实地反映了资产的使用价值,未发生减值迹象;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01,148.39 万元。发生减值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39,273.67 万元,资产可回收金额为 36,908.03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365.64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计提自查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不超过 2,849.32
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超过 2,849.32 万元,预计减少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不超过 2,849.32 万元。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目前2020 年度审计工作、资产减值测试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0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以最终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5] (002263)大东南:2020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化幅度
(%)
营业总收入 1,511,005,787.70 1,645,715,456.22 -8.19
营业利润 208,567,708.73 70,313,936.19 196.62
利润总额 206,716,226.51 70,927,373.55 19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1,182,901.83 60,198,836.14 200.97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 0.03 2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1% 2.74% 5.07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化幅度
(%)
总资产 2,718,393,705.97 2,507,794,048.52 8.4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2,409,313,047.76 2,228,130,145.93 8.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股) 1,878,360,100 1,878,360,1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8 1.19 7.56
每股净资产(元)
注:表内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0 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运行良好,实现营业利润 20,856.7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118.29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196.62%和200.97%,主要系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加大毛利率较高产品的产销占比,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升;BOPET 薄膜(即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行业需求持续增长,且部分产品和原材料的价差明显所致。
本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积极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春节期间不停产,加大对资金使用效率的管控,大幅降低融资成本,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营业利润为 20,856.77 万元,利润总额为 20,671.6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8,118.29 万元,同比均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毛利率较高产品的产销占比,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升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2020 年
度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意见。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5] (002263)大东南: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3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500 万-5,000 万元
盈利:701.3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41.59%-612.8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4 元/股-0.027 元/股 盈利:0.00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发挥行业优势,精耕主业,持续创新优化产品性能与结构,有序扎实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增收节支。
2、一季度原材料价格同比去年有所上涨,公司通过调整原材料的采购量,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也确保最大量采购公司盈利高的产品原材料,加强原材料采购成本控制,积极消除原材料涨价的不利影响。
3、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产品业务量缩减,本季度较去年同期业务量明显增多,同时,差异化产品的产销量增加,产品毛利率及毛利润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3] (002263)大东南: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对
公司违规担保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进行了公告,并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4 月 28
日、6 月 6 日、7 月 10 日、8 月 4 日、8 月 15 日、10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19、2020-026、2020-028、2020-029、2020-030、2020-034,2021-005)。截至目前,上述部分案件已进行了判决,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丰球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的进展
丰球集团有限公司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承担二分之
一赔偿责任,诸暨市人民法院以(2020)浙 0681 民初 15465 号立案受理,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判决本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2月 18日立案受理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询问决定不开庭进行审理。2021 年 4 月 7 日,绍兴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浙 06 民终 783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据实调整为 120315 元,由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处于
破产重整,2019 年 6 月 26 日,经由网络司法拍卖公开竞价程序,最终选定重整
投资者为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该投资者应缴付的“重整对价”和“股份瑕疵消除资金”合计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股份瑕疵消除资金”确定为人民币 10
亿元)。根据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 年 6 月 26 日裁定批准的《浙江大东南集团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投资者支付的股份瑕疵消除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在解决上述问题
前不得挪作他用。截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大东南集团管理人已依据《浙江大东
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其账户(户名: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201000210638706,开户银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预留保证金 26,644.81 万元,该资金将主要用于解决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该等预留保证金中相应的金额将在公司每一笔违规担保负债的最终责任明晰后予以直接承担担保责任(如公司被确认为需承担责任)。因此,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2021-03-15] (002263)大东南:关于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2270,发证时间: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2020年、2021年、2022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公司 2020年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税率预缴,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影响公司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2021-01-28] (002263)大东南:2020年度业绩预告
1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4,000万元-18,000万元
盈利:6,019.88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32.56%-199.01%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3,200万元-17,200万元
盈利:4,744.1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78.24%-262.5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45元/股-0.0958元/股
盈利:0.032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多措并举积极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春节期间不停产,各季度业绩同比均有较大增长。
2、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加大毛利率较高产品的产销占比,
2
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3、BOPET薄膜行业需求持续增长,且部分产品和原材料的价差明显,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4、公司加大对资金使用效率的管控,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由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将公告的
《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2021-01-26] (002263)大东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于2021年1月21日、1月22日、1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关注、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目前未生产可降解产品,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2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2021-01-23] (002263)大东南: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对公司违规担保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进行了公告,并于2020年2月25日、4月28日、6月6日、7月10日、8月4日、8月15日、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19、2020-026、2020-028、2020-029、2020-030、2020-034)。截至目前,上述部分案件已进行了判决,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的进展
2020年7月29日,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6民终1119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1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浙民申2855号,裁定如下:
1、本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
2、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二、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处于破产重整,2019年6月26日,经由网络司法拍卖公开竞价程序,最终选定重整投资者为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该投资者应缴付的“重整对价”和“股份瑕
2
疵消除资金”合计人民币12亿元(其中“股份瑕疵消除资金”确定为人民币10亿元)。根据诸暨市人民法院2019年6月26日裁定批准的《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投资者支付的股份瑕疵消除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在解决上述问题前不得挪作他用。截至2019年6月26日,大东南集团管理人已依据《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其账户(户名: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201000210638706,开户银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预留保证金26,644.81万元,该资金将主要用于解决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如公司需为此承担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该等预留保证金中相应的金额将在公司每一笔违规担保负债的最终责任明晰后予以直接承担担保责任(如公司被确认为需承担责任)。因此,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2021-01-18] (002263)大东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于2021年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关注、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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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2021-01-15] (002263)大东南: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明良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5日
[2021-01-15] (002263)大东南: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14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骆平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2021-01-15] (002263)大东南: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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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 持有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得超过5亿元(含本数),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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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文件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法律政策、监管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公司财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符合要求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核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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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流动性前提下,使用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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