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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262)恩华药业: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3,932,208,626.66 3,361,303,472.94 16.98%
营业利润 925,727,846.96 856,134,692.98 8.13%
利润总额 915,697,055.64 850,478,584.15 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883,118.04 728,821,694.58 9.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80,562,363.28 710,326,367.84 9.89%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9 0.72 9.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6% 18.42% -0.66%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5,699,669,941.72 4,784,863,129.64 1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924,937,064.24 4,123,001,148.33 19.45%
股本 1,007,588,092.00 1,007,662,892.00 -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89 4.09 19.56%
注: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32,208,626.6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98%; 营业
利润为 925,727,846.9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13%;利润总额为 915,697,055.64 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7.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883,118.04 为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9.48%;
基本每股收益为 0.7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7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7.76%,较上年同期下降 0.66%。
(2)报告期内,公司克服药品集采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加大对非集采产品及新上市产品的推广力度,使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均保持了较为稳定地增长。
(3)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的增长幅度略低于前次业绩预计的变动幅度,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产品的研发投入以及对新上市产品的推广力度,致使公司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影响所致。
2、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5,699,669,941.72 元,比期初增长 1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 4,924,937,064.24 元,比期初增长 1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89 元,比期初增长 19.56%。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 2021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变动区间为 80,170 万元~94,747 万元,变动幅度为 10%~30%。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的范围无重大差异。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4]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恩华投资”)函告,获悉恩华投资所持本公司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质押,具体事
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是否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股东 大股东及其 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总股本 (如是,注明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限售类型)
办理解除 华泰证券(上 融资
恩华 是 否 2022 年 2 质押登记 海)资产管理 担保
投资 1,950.00 5.51% 1.94% 否
月 22 日 手续之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1,950.00 5.51% 1.94%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前质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 占其所持股 总股本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股份数量(万股) 份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售和冻结、标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记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恩华 0.00% 0 0.00%
投资 35,412.6321 35.15% 10,790.00 12,740.00 35.98% 12.64% 0
合计 35,412.6321 35.15% 10,790.00 12,740.00 35.98% 12.64% 0 0.00% 0 0.0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6]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恩华投资”)函告,获悉恩华投资所持本公司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质押,具体事
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是否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股东 大股东及其 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总股本 (如是,注明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限售类型)
2022 年 2 办理解除 上海兴瀚资产 融资
恩华 是 否 月 14 日 质押登记 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
投资 2,000.00 5.65% 1.98% 否
手续之日
合计 - 2,000.00 5.65% 1.98%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前质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 占其所持股 总股本
名称 (万股) 比例 股份数量(万股) 份比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限售和冻 占已质押
结、标记数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恩华 0.00% 0 0.00%
投资 35,412.6321 35.15% 8,790.00 10,790.00 30.47% 10.71% 0
合计 35,412.6321 35.15% 8,790.00 10,790.00 30.47% 10.71% 0 0.00% 0 0.0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9]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取得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及分子诊断相关技术检测资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
取得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及分子诊断相关技术检测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此前向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检测资质备案事项于近日获得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经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沪卫受字2022第000266号》批准,同意公司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及分子诊断相关技术:沙眼衣原体脱氧核糖核酸检测(CT DNA),淋球菌脱氧核糖核酸检测(NG DNA),解脲脲原体脱氧核糖核酸检测(UU DAN),生殖支原体核糖核酸检测(恒温扩增技术),CYP2C19基因多态性检测,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CYP2C9*3基因检测,SLCO1b1和APOE基因多态性检测,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检测服务。
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本次取得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的上述检测服务资质,使公司在“精准医疗一体化”的目标方面又迈上一个新台阶,将对提升公司业绩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随着相关后续业务的陆续开展,对于业绩的提升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2022-01-28]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取得奥赛利定富马酸盐注射液(TRV130)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奥赛利定富马酸盐注射液(TRV130)
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奥赛利定富马酸盐注射液(以下简称“TRV130”) 新药上市申请(NDA)的《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奥赛利定富马酸盐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规格: 1mL:1mg; 2mL:2mg; 10mL :10mg
注册类别:化学药品 3 类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需要静脉注射阿片类药物以及替代疗法不佳的成人患者的急性疼痛
受理号:CYHS2200222;CYHS2200223;CYHS2200224
二、药品相关情况
TRV130 是由美国 Trevena 公司首创的(First-in-class)的新型小分子 G 蛋白偏向性 μ-阿片
受体(MOR)激动剂,优先激活镇痛疗效信号通路的同时,能够减少引起不良反应信号通路的激活。奥赛利定富马酸盐注射液(商品名:OLINVYK)已于 2020 年在美国获批上市,用于治疗需要静脉注射阿片类药物的成人患者的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根据公司与 Trevena 公司之前签署的《许可协议》,公司拥有 TRV130 大中华区开发和商业化的独家权益。
国内临床桥接研究数据显示:TRV130 中国患者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数据与全球研究
数据一致,在中国人群中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良好;TRV130 与吗啡相比,镇痛效果相当,起效更快,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与境外临床试验结论一致。这些研究数据表明 TRV130在中国受试者中具有良好的获益/风险比。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麻醉用药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TRV130 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体现了公
司在该领域的技术优势。根据中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TRV130 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后,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审批并获得生产批件后方可上市销售。
TRV130 在上市前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TRV130 未来获批
上市后将丰富公司在麻醉领域的产品管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今后的业绩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药物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且受行业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药物能否获批、获批的时间、获批后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及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1-12-31]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取得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5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
取得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由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核准签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10幢204室
证书有效期: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
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本次取得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标志着上海恩元全资子公司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可以开展分子生物学检测,从而提高对疾病诊断的水平,是公司迈向“精准医疗一体化”目标的关键一步,对于提升公司业绩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随着相关后续业务的陆续开展,对于业绩的提升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2021-12-30]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增加适应症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增加适应症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
通知书编号:2021LP02145、2021LP02146
受理号:CYHL2101031、CYHL2101032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化药3类
规格:1mg、2mg(均按C20H28N2O5计)
申请事项:增加适应症
申请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27日受理的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麻醉监护室或重症监护室患者的术后早期镇痛(在麻醉医师的监护下)和作为镇痛剂的组成成分用于调节成人患者的麻醉护理的验证性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用于全麻诱导和全麻中维持镇痛,是国家管制类麻醉药品。恩华药业于2014年取得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产品的生产批件,当年即生产上市,2021年06月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2021年10月,公司根据国内外同品种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申请增加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麻醉监护室或重症监护室患者的术后早期镇痛(在麻醉医师的监护下)和作为镇痛剂的组成成分用于调节成人患者的麻醉护理的适应症,并获得受理。根据本次获得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国家药监局同意本品按照化药3类要求开
展麻醉监护室或重症监护室患者的术后早期镇痛(在麻醉医师的监护下)和作为镇痛剂的组成成分用于调节成人患者的麻醉护理的验证性临床试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批准通知书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并于临床试验结束后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试验数据及相关文件,申请增加适应症。新增适应症获批后,将会促进该产品的市场销售。
四、风险提示
鉴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上述药品临床试验的完成时间、进度、结果以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对上述药品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2021-12-18]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舒必利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舒必利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舒必利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及产品基本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舒必利片
剂型:片剂
规格:0.1g
申请内容:一致性评价申请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B2050443
通知书编号:2021B04614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其他情况
舒必利片适应症:用于精神分裂症。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截至目前,公司在舒必利片一致性评价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703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因此,公司舒必利片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2-13]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收到1类化学药品《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2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1类化学药品《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核准签发的1类化学药品NH600001乳状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NH600001乳状注射液
受理号:CXHL2101555
剂型:乳状注射液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1类
规格:10 ml : 20 mg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11日受理的NH600001乳状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用于麻醉诱导和短时手术麻醉的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NH600001分子结构与依托咪酯相似,拟开发成与依托咪酯相比具有明显优势的短效静脉麻醉1类新药。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NH600001乳状注射液保留了依托咪酯麻醉起效快、苏醒迅速、安全窗大、对呼吸和循环系统影响小等优点。同时克服了依托咪酯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的缺点,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没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1类化学药品,公司将按照药监局核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待临床试验成功后将申报该药品的生产批件。
四、风险提示
鉴于新药临床试验研究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上述药品临床试验的完成时间、进度、
结果以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对上述药品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2021-11-26] (002262)恩华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0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 31 号恩华科技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前 10 天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丹麦灵北制药
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丰富公司在中枢神经治疗领域的产品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与丹麦灵北制药公司(简称“Lundbeck”)就中枢神经领域新药研发合作事宜进行商谈并签署《许可协议》。
该议案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与丹麦灵北制药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3]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5 日,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拟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注册资本:由 10,850.3573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1,392.8752 万元人民币。
2、股东姓名(名称):由“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冠伟、上海庚杉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潍坊中子好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景得(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锦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冠伟、上海庚杉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潍坊中子好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景得(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锦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传媒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对《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及工商联络员进行了备案。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19] (002262)恩华药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8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重大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于2021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彭生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和崔岩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34人,代表股份532,053,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52.8047%。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
份520,733,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1,320,8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36%。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9人,代表股份11,320,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2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1,320,8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3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崔岩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0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1,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0%;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6%。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崔岩瑛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于2021年11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2021-11-15]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25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所要审议的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1 年 10月 2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表一):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 31 号恩华科技大厦 20 楼董
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以将以上有关证件扫描成 PDF 文件发送到 nhwawu@126.com邮箱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人:吴继业;
4、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03室;
4、联系电话:(0516)87661012;传真: (0516) 87767118;邮箱:nhwawu@126.com;
5、邮政编码:221001。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2”,投票简称为“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交 所投 资 者服 务密 码 ”。 具体 的身 份 认证 流程 可登 录 互联 网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
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1-11-12]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 2 个规格
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 2 个规格的《药品注册证书》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药品通用名称 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
受理号 CYHS1900709 国 CYHS1900710 国
证书编号 2021S01136 2021S01137
规 格 2ml:1mg(按 C21H32N6O3计) 10ml:5mg(按 C21H32N6O3计)
剂 型 注射剂 注射剂
申请事项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3 类 化学药品 3 类
药品有效期 24 个月 24 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审批结论 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 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
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 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
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13853 国药准字 H20213854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 至 2026 年 11 月 08 日 至 2026 年 11 月 08 日
2、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作为麻醉性镇痛剂用于全身麻醉诱导和维持。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 2 个规格的《药品注册证书》,丰富了公司在麻醉镇痛领域
的产品管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其上市销售将对公司今后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4、风险提示
公司在获得上述药品的注册证书后,将尽快启动生产和销售,期间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5、备查文件
《药品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26] (002262)恩华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62 )刊登于2021年10月26日的
《证券时报》及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增资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好欣晴”)为了调整和优化股权架构,加快业务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拟引入新股东增加资本金。公司同意江苏好欣晴融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上海东方明珠传媒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认购,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42.5179万元,超出部分人民币9,457.4821万元计入江苏好欣晴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江苏好欣晴的出资比例将由23.5015%降至22.3824%,江苏好欣晴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鉴于本次增资有利于江苏好欣晴未来业务发展和加快上市进程,董事会同意放弃公司享有本次对江苏好欣晴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
该议案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增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5)。
三、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
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六、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八、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九、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吴永和先生因其个人原因已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公司董事会申
请辞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已获得批准,为了使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关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同意由公司独立董事王广基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构成由此前的吴永和先生(主任委员)、孔徐生先生、付卿先生变更为王广基先生(主任委员)、孔徐生先生、付卿先生。
十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2020 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 60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认 可 意 见 》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26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2021-10-26]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所要审议的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1 年 10月 2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表一):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 31 号恩华科技大厦 20 楼董
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以将以上有关证件扫描成 PDF 文件发送到 nhwawu@126.com 邮箱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人:吴继业;
4、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03室;
4、联系电话:(0516)87661012;传真: (0516) 87767118;邮箱:nhwawu@126.com;
5、邮政编码:221001。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2”,投票简称为“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1、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止2021年11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回执重新打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0-26] (002262)恩华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1年10月25日上午10:00至10:3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丰收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
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2021-10-26] (002262)恩华药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7元
每股净资产: 4.7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1%
营业总收入: 28.9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73亿元
[2021-10-23]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恩华投资”)函告,获悉恩华投资所持本公司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质押,具体事
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是否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股东 大股东及其 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总股本 (如是,注明 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限售类型)
2021 年 办理解除 中信证券股份 融资
恩华 是 否 10 月 21 质押登记 有限公司 担保
投资 380.00 1.07% 0.38% 否
日 手续之日
合计 - 380.00 1.07% 0.38%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前质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 占其所持股 总股本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股份数量(万股) 份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
恩华 0.00% 0 0.00%
投资 35,412.6321 35.15% 8,410.00 8,790.00 24.82% 8.72% 0
合计 35,412.6321 35.15% 8,410.00 8,790.00 24.82% 8.72% 0 0.00% 0 0.0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1]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北京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证券代码:002262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10月20日取得了由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4GA3A6H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5楼10层1001-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苏文炎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药品研发(仅限内部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2021-10-19]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证券代码:002262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18日,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吴永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吴永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吴永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吴永和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吴永和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永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
截至本公告日,吴永和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永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对吴永和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2021-09-10] (002262)恩华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4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9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分
公司的议案》。
为了便 于人才 的引进 和管 理,加 快产 品研发 和报批 工作 ,同意 公司 在北京 市东城区广渠家园5号设立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并办理非法人营业执照。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9月1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2021-09-10]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30 日,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拟增资的议案》,具
体 内 容详 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在 《证 券时 报》 及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注册资本:由 9,041.9643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0,850.3573 万元人民币。
2、股东姓名(名称):由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冠伟、上海庚杉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潍坊中子好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景得(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冠伟、上海庚杉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潍坊中子好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景得(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锦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对董事、监事、经理、《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10] (002262)恩华药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5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1、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 5 号设立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分公司名称拟定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分公司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 5 号。
4、分公司负责人:苏文炎。
5、拟定经营范围:
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原料药、麻醉药品的销售;普货运输;药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日用化学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拟设分公司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为了便于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加快产品研发和报批工作。
2、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影响:上述分公司的设立是以承接延续母公司现有业务为主,而非发展新行业业务,故不存在运营风险。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办理非法人营业执照,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6]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江苏好欣晴此次增资情况概述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华药业”)的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好欣晴”)为了加快业务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股权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拟引入新股东增加资本金。公司同意江苏好欣晴此次增资方案并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江苏好欣晴此次融资200,00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83,930.00元,其余181,916,07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江苏好欣晴此次融资分别由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量子跃动”)、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新兴富”)、宁波锦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锦闽”)、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德佳诚誉”)、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复星”)、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通和毓承”)、景得(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景得”)共同出资进行认购,此次融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江苏好欣晴的出资比例将由28.2018%降至23.5015%,江苏好欣晴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江苏好欣晴拟增资的议案》。
公司同意放弃此次对江苏好欣晴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江苏好欣晴此次融资的认购对象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融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此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M9EAW1J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冠伟
注册资本:9,041.964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销售;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集成维护;医疗保健服务;医疗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2015年10月13日起长期经营。
2、江苏好欣晴此次增资前恩华药业及其他股东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情况见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各股东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恩华药业 2,550.0000 28.2018%
2 陈冠伟 2,150.0000 23.7782%
3 上海庚杉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简称“上海庚杉”) 1,450.0000 16.0363%
4 潍坊中子好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潍坊中 256.2500 2.8340%
子”)
5 景得(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景得”) 541.7857 5.9919%
6 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通和毓承”) 1,332.5000 14.7368%
7 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创”) 761.4286 8.4211%
合 计 9,041.9643 100.0000%
3、公司不存在为江苏好欣晴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江苏好欣晴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江苏好欣晴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三、各增资方情况介绍
1、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D6G158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4号楼15层1503
法定代表人:李飞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包潢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2018年06月29日起长期经营
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字节跳动有限公司
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269755F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0栋2-1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廷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自2020年08月11日至2030年08月10日
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兴富新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江兴富博 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协 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荷花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 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韵升投资有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泰德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阳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青出于 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国发苏创知识产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钟玉 叶,陈鹏,泰安合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澳轮胎设备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皓
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廷富)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宁波锦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J7BX65T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736-4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犀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自2021年06月03日起长期经营
宁波锦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上海犀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程媛,季舍莲
宁波锦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锦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犀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CE29784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东部国际商务中心2幢2007-2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德诚医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以上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售理财等金融服务)。
合伙期限:自2018年08月29日起长期经营
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周晋红,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招银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巨人网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晟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天人文
化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转型升级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三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晟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德诚医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和达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中金
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德佳诚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德诚医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1-08-28]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接到大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获悉恩华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恩华投资 2021年05 2021年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是 5.34% 1.88% 月 27 日 月 26 日 公司
1,890.00
1,890.00 5.34% 1.88%
合 计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名称 (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份比例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限售 占已质押 占已质押股
(万股) 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
股份比例 和冻结数量 份比例
和冻结数量
恩华
35,412.6321 35.15% 8,410.00 23.75% 8.35% 0 0.00% 0 0.00%
投资
合计 35,412.6321 35.15% 8,410.00 23.75% 8.35% 0 0.00% 0 0.0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恩华投资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5]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0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体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
法定代表人:孙家权
主要负责人:张术媛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10幢106室、204室
有效期限:2021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16日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上海恩元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本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助于公司将上海恩元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建设为国内领先的分子基因诊断技术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有助于公司实现在中枢神经领域的诊疗一体化,有助于公司为临床工作者提供优越的临床检测服务,对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及完善产业布局有重要意义。鉴于第三方医学检验是创新的医疗模式,相关后续业务的开展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2021-08-25]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恩华投资”)函告,获悉恩华投资所持本公司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质押,具体事
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质押 质押 质押
股东 大股东及其 数量(万股)股份比例 总股本 (如是,注明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限售类型) 押
2021 年 08 办理解除 江苏银行股份 融资
恩华 是 否 月 23 日 质押登记 有限公司徐州 担保
投资 1,840.00 5.20% 1.83% 否
手续之日 九龙湖支行
合计 - 1,840.00 5.20% 1.83%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前质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质押 占其所持股 总股本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股份数量(万股) 份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
恩华 0.00% 0 0.00%
投资 35,412.6321 35.15% 8,460.00 10,300.00 29.09% 10.22% 0
合计 35,412.6321 35.15% 8,460.00 10,300.00 29.09% 10.22% 0 0.00% 0 0.0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13] (002262)恩华药业: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中研发投入事项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中研发投入事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在填报定期报告制作系统时对研发投入金额的理解口径不同,导致在填写研发投入金额时未计入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致使《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关于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幅的数据信息反映不完整,为了与其它上市公司在研发投入金额方面披露的口径保持一致,现对公司2020年度研发投入情况表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关于研发投入情况表中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4、
研发投入”之“公司研发投入情况”之“2020 年度研发投入金额及变动比例,2020 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变动比例”等数据的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 245,863,036.38 188,974,077.55 30.1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7.31% 4.55% 2.76%
更正后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注 1) 266,688,046.38 188,974,077.55 41.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7.93% 4.55% 3.38%
注1:包含报告期TRV130注射液项目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20,825,010.00元,2019年度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为0元。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的内容外,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对于上述事项的更正给投资者和2020年年度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7-31] (002262)恩华药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元
每股净资产: 4.402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2%
营业总收入: 18.6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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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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