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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升达 002259
利尔化学
*ST德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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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升达00225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1.10.22)
[2021-10-22] ST升达(002259):ST升达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939.61万元 同比增长471%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10月22日晚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32亿元,同比增长74.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9.61万元,同比增长471%;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其中,公司7-9月实现营业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5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6.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上年同期为亏损1964.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对于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称主要系销量及销售单价均较去年疫情期间增长。   
   同日晚间,ST升达公告,公司于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土地进行处置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拟处置其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对应土地。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以协议收购方式回购募集项目土地,包干总价款为3360万元。公司表示,本次土地处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2021-01-21] *ST升达(002259):*ST升达收到成都市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
    ■证券时报
   *ST升达(002259)1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成都市公安局出具给公司的《调取证据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成都市公安局侦办的江昌政等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需调取公司有关证据材料。该案涉及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的调查取证工作。截至目前,案件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尚未有明确结论。 

[2020-12-23] *ST升达(002259):*ST升达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动债务和解 不存在让渡利益情况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升达林业)12月23日晚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公司表示,长城宏达信托计划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公司进行债务和解,即以债权收购的成本与公司达成债务和解。不存在长城宏达信托计划损害自身利益并让渡利益给公司的情况。 
      深交所要求说明长城宏达信托计划的成立时间及背景,其从公司原债权人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简称“长城资产”)受让债权并与公司进行债务和解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ST升达回复称,根据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宝升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华宝信托沟通,2020年9月21日,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设立了长城宏达信托计划。 
      今年8月21日,长城资产申请执行法院开始对其查封的升达林业核心业务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LNG子公司”)100%股权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按照司法评估价值4.11亿元的七折确定拍卖价格2.88亿元,该等司法拍卖价格显著低于其账面净资产。一旦上述资产被拍卖成功,升达林业将面临退市。 
      升达林业因长期受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影响,现金流匮乏且经营恶化,债务全面逾期。其中,公司对长城资产本金1.35亿元对应债务已经逾期且无力与其达成债务和解。LNG子公司100%股权已被多名债权人申请司法查封。其中长城资产司法查封为第一顺位。 
      今年8月17日,华宝信托代表其受托管理的长城宏达信托计划与长城资产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由长城宏达信托计划收购长城资产持有的对公司全部债权,价款1.5亿元,并于9月22日按约支付了全部收购价款1.5亿元。10月3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发《执行裁定书》,同意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华宝信托(代表长城宏达信托计划)。债权收购方式可以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解决债务问题。 
      LNG子公司最近三年每年营业收入10亿元左右,经营性净现金流1亿元左右,对于本次收购的债权未来的本息清偿保障较为充足。 
      长城宏达信托计划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公司进行债务和解,即以债权收购的成本与公司达成债务和解。 
      12月9日,华宝信托代表长城宏达信托计划拟与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长城宏达信托计划将截至债权转让日(即9月22日之前)已发生的执行债权金额按其债权受让金额减免至1.5亿元。升达林业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向长城宏达信托计划付清1.5亿元。 
      9月22日之后,以剩余本金1.35亿元为基数,按年化7.5%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升达林业承诺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长城宏达信托计划付清当年度的利息。 
      因此,不存在长城宏达信托计划损害自身利益并让渡利益给公司的情况,本次债务和解具有合理性。 
      公司通过测算,截至9月22日,公司应付长城资产本金1.35亿元,利息(逾期利息按最高不超过24%/年计算)7746.34万元,本息合计2.12亿元。根据债务和解协议的约定,长城宏达信托计划将公司对长城资产截至9月22日的债务减免至1.5亿元,即公司实现债务重组利得6246.34万元,该部分利得将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664.91万元,本次债务重组将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46.34万元,对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 

[2020-12-22] *ST升达(002259):*ST升达再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公司已55次被限制高消费
    ■证券时报
   12月21日,*ST升达(002259)被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川1502执3835号,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此外,12月18日,*ST升达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案号分别为(2020)川0115执2360号,(2019)粤03执恢604号。当前*ST升达共有被执行信息5条,执行总标的约2.58亿元;此外,*ST升达共6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5次被限制高消费。 

[2020-12-15] *ST升达(002259):*ST升达与债权人签署和解协议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12月15日晚公告,近日,公司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国投保理”)、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融金租”)以及部分供应商(蒋华蓉、吴明、张玉茹、张加贵、蒋义海)就债务问题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书),并拟与“长城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就债务问题签署和解协议。 
      公告称,截止到与各债权人和解协议签署日,公司对国投保理、华融金租、信托计划以及部分供应商等债权人的债务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金额,下同)总计为4.55亿元,经协商一致,各方债权人协议约定将债权进行减免,减免后公司需要偿还的债务余额总计为3.05亿元。公司承诺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会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表示,本次与各债权人签署的和解协议(或调解书)将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020-08-19] *ST升达(002259):三天两板*ST升达大股东对公司的债权解决事项已与长城四川省分公司达成了相关协议
    ■证券时报
   三天两板的*ST升达(002259)8月19日披露股价异动公告,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宝信托询问,对方反馈就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解决事项,已与长城四川省分公司达成了相关协议。 

[2020-08-07] *ST升达(002259):*ST升达向下修正业绩预告
    ■证券时报
   *ST升达(002259)8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将此前披露的上半年业绩预盈7092.41万元-9211.98万元,向下修正为预盈2237.87万元-2908.72万元。错误原因为相关人员对业绩补偿的期间归属理解有误,将当期收到的业绩补偿款全部确认为归母净利润,造成偏差。 

[2020-04-16] *ST升达(002259):*ST升达业绩快报2019年亏损12.75亿元
    ■证券时报
    *ST升达(002259)4月16日晚发布业绩快报,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收11.06亿元,同比增长15.21%;净利为亏损12.7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9亿元。公司判断升达集团清偿资金占用的可能性极低,报告期对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0-03-11] *ST升达(002259):*ST升达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002259)3月11日晚公告,3月10日,公司收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宝信托”)发来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所持公司股份,按照《执行裁定书》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升达集团及江昌政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华宝信托(代表其作为受托人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持有公司2.13亿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华宝信托与升达集团、江昌政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委托上海市晟安拍卖有限公司于3月8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每股2.14元价格,公开拍卖升达集团持有的*ST升达1.84亿股股票和江昌政持有的*ST升达2867.67万股股票。经查,在本案诉讼期间,华宝信托曾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江昌政持有的*ST升达2867.67万股及相应的分红、派息等收益;冻结了升达集团持有的*ST升达1.84亿股及相应的分红、派息等收益。3月9日,上述股票拍卖因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华宝信托提出以一拍流拍价抵债的申请,并无不当,可予准许。

  裁定结果显示,升达集团持有的*ST升达1.84亿股作价3.95亿元、江昌政持有的*ST升达2867.67万股作价6136.81万元,交付华宝信托抵偿债务总计4.56亿元。升达集团持有的*ST升达1.84亿股的所有权、江昌政持有的*ST升达2867.67万股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华宝信托时起转移。

[2020-03-09] *ST升达(002259):*ST升达控股股东及其原实控人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002259)3月9日晚公告,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8日8时至3月9日8时在“公拍网”上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所持公司股份。根据“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本次拍卖流拍。

  截至本公告日,升达集团持有公司1.84亿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2%),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江昌政持有公司 2867.67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升达集团和江昌政上述被拍卖的股份分别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100%。

  公司表示,本次司法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公司股份的后续处理进展情况。

[2020-02-07] *ST升达(002259):*ST升达大股东持股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上海证券报
  风雨飘摇的*ST升达将迎来又一转折点。阿里拍卖平台显示,*ST升达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所持全部股份将于一个月后被司法拍卖。尽管该事项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但*ST升达却至今未对该事项进行披露。就此,记者昨日反复拨打公司电话,但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根据阿里拍卖2月3日下午发布的信息,上海市一中院将于3月8日8时至3月9日8时在“公拍网”上,对升达集团持有的18443.88万股*ST升达股票(占总股本的24.52%)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该部分股权起拍价与目前认定的市场价相同,共3.94亿元,折合每股2.135元,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7800万元。

  *ST升达截至2月6日收盘价仅为1.79元,显著低于上述起拍价。不过,上海市一中院在公告中表示,将以3月8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股数确定市场价,法院也将根据具体收盘价均价在拍卖开始前对起拍价作调整。

  与升达集团所持上述股权同时拍卖的,还有*ST升达原实控人江昌政直接持有的2867.67万股股份,该部分股权如今确定的起拍价为6122.48万元,未来同样存在调整可能。

  “理论上,竞买人拍下升达集团所持股份就能成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东。”相关拍卖公司负责业务咨询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本次司法拍卖是因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之间的借款纠纷所致。

  明细来看,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在2016年11月末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华宝信托向升达集团发放金额不超过14.1亿元的信托贷款。为担保上述合同的履行,升达集团、江昌政将各自持有的*ST升达股票质押给了华宝信托。后因升达集团未能按约清偿信托贷款本息,华宝信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书明确在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将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财产来偿还相关款项。

  司法拍卖程序已正式启动,但*ST升达会否因本次拍卖而易主,却具有不确定性。首先,面对*ST升达诉讼缠身、违规担保、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等“烂摊子”,未来会否有人愿意通过拍卖拿下上市公司控股权?其次,*ST升达前实控人江昌政与现实控人单洋就控制权问题此前已产生矛盾,江昌政欲撤销相关授权,拿回上市公司控制权,而单洋则以相关授权不可撤销为由拒不“交棒”。基于此,倘若有第三方竞得上述股权,在入主环节是否会遇到困难或反制,不得而知。

[2019-12-06] *ST升达(002259):*ST升达控股股东贷款违约华宝信托或处置质押股权
    ■上海证券报
  *ST升达或因大股东无力偿还贷款而被迫变更控股股东。

  12月5日晚,*ST升达公告称,因2016年11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向华宝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一份,约定华宝信托向升达集团发放金额不超过14.1亿元的信托贷款。升达集团及其实控人江昌政分别将其持有的1.8436亿股与2867.66万股升达林业股票质押给华宝信托。因升达集团未能按约清偿信托贷款本息,华宝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沪民初29号],一审判决决定,被告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A类贷款本金82657.25万元;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A类贷款罚息927.35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以82657.2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7%计算);归还原告华宝信托B类贷款本金41000万元;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B类贷款利息1617.53万元,B类贷款罚息735.59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以42617.5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向原告华宝信托支付律师费150万元。

  法院判决,若升达集团不履行还款义务,华宝信托有权以拍卖、变卖相关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ST升达表示,公司与升达集团为不同法人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诉讼不会对公司的利润或后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因升达集团所持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到公司控股权的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ST升达曾于11月14日晚公告,经自查,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且尚未偿还的额度为2.34亿元;因升达集团温江人造板分公司与供应商纠纷,存在7笔可能涉及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金额为672.12万元,上述两项金额合计约为2.4亿元。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金额约11.68亿元。

[2019-10-16] *ST升达(002259):*ST升达实控人起诉原实控人,要求确认撤销授权通知书无效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002259)10月16日晚公告,公司于10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股东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保和堂”)送达的《关于收到<撤销授权通知书>后续措施的通知》。海南保和堂及单洋不同意《撤销授权通知书》所述全部内容,已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起诉江昌政、江山请求确认《撤销授权通知书》无效,且于2019年10月12日正式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海南保和堂及单洋认为,江昌政及江山于2018年12月11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撤销授权通知书》违反了《授权委托书》《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公告显示,单洋是升达集团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海南保和堂工商登记的合法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单洋为*ST升达现任实控人,江昌政为前任实控人,江昌政与江山系父子关系。

  江昌政和江山分别持有升达集团53.46%、28.88%的股权,为升达集团控股股东。2018年11月16日,江昌政、江山等相关方与单洋绝对控股的海南保和堂等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2018年12月11日,根据约定,江昌政、江山向海南保和堂及单洋出具了《授权委托书》,授权海南保和堂法定代表人单洋代表江昌政、江山参加升达集团股东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签署股东会相关文件等。

  2019年8月21日,江昌政、江山向单洋送达《撤销授权通知书》。江昌政和江山称,鉴于保和堂公司及单洋方面已实质性违约,依据委托授权的相关法律和《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依法撤销《补充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对单洋的授权,撤销授权自本通知书作出之日起生效。*ST升达表示,若撤销授权生效,公司及控股股东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变更的可能性,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升达集团。

  追溯公告可以发现,海南保和堂承诺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采取措施优先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以及*ST升达为升达集团提供的违规担保。2019年1月21日,保和堂公司出具说明,承诺在2019年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然而海南保和堂上述承诺并未如期兑现。海南保和堂称,公司一直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问题。但由于存在不可控因素,海南保和堂无法按照约定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2019-09-09] *ST升达(002259):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警报未除*ST升达再被强制划转1000万元
    ■证券时报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警报尚未解除,*ST升达(002259)近期的银行账户多次被强制划转。

  9月9日晚间,*ST升达公告称,近日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145.35万元、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855万元的情形,合计被划转1000.余万元。

  具体内容为,2017年12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与杨陈个人签订借款合同人民币2亿元(实借1.4亿元),二者签订了《连带保证承诺函》,约定公司对此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之后升达集团陆续归还300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余1.1亿元本金一直未归还,杨陈遂提起诉讼。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广发银行总行理财资金池直接扣划归属于公司的理财产品资金1.2亿元,近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再次被划转145万元,合计已被划转1.21亿元。

  另一笔被划扣资金涉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升达林业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去年11月,公司已被强制划扣过一次,加上这次,合计被扣划了1472万元。

  银行账户被强制划转的公告,*ST升达自6月份以来已累计发过三封。除刚被划转的1000万外,7月份公告被划转1.03亿元、6月份被划转20万元。加上2月份时被强制划转的1.7亿元,今年以来,*ST升达的银行账户已被强制划转逾2.7亿元。

  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和占用资金,是导致上市公司资金紧张、诉讼缠身、被实施退市警示的主要原因。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并未收回控股股东占用的一分钱资金,然而因各种原因又新增了20万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仍达11.67亿元。半年报显示,*ST升达上半年营业收入5.45亿元,同比增长9.61%;却亏损近5000万元,比去年同期亏损有所扩大。除这两份亏损半年报外,在受控股股东资金链影响之前,*ST升达自2010年以来从未发布过亏损半年报。

  公司在半年报中坦言,因违规对升达集团提供担保、违规以公司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债务违约集中爆发,诉讼费、违约金等大幅增加,影响公司业绩。

  目前,*ST升达的最新收盘价为2.03元/股,较10月9日被实施风险警示之前已跌去43.45%。

[2019-09-08] *ST升达(002259):*ST升达募集资金账户被划转约1000万元
    ■上海证券报
  *ST升达公告,近日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1,453,473.96元、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8,552,395.5元的情形,募集资金账户被划转金额合计为10,005,869.46元。

[2019-08-25] *ST升达(002259):两任实控人互指违约,*ST升达实控权再起纷争
    ■上海证券报
  *ST升达(002259)8月25日下午公告称,单洋及海南保和堂认为,江昌政及江山于2018 年12月11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撤销授权通知书》违反了《授权委托书》以及海南保和堂与江昌政、江山等相关方签署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本人及海南保和堂后续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单洋为*ST升达现任实控人,江昌政为公司前任实控人,江昌政及江山系父子关系。

  8月21日,江昌政、江山向单洋送达的《撤销授权通知书》。江昌政和江山称,鉴于保和堂公司及单洋方面已实质性违约,依据委托授权的相关法律和《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依法撤销《补充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对单洋的授权,撤销授权自本通知书作出之日起生效。*ST升达表示,若撤销授权生效后,公司及控股股东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变更的可能性,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升达集团。

  江昌政和江山分别持有升达集团53.46%、28.88%的股权,为升达集团控股股东。2018年11月16日,江氏父子与单洋绝对控股的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保和堂”)等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2018年12月11日,根据约定,授权单洋代表江昌政和江山参加升达集团股东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代表其签署股东会相关文件。

  追溯公告可知,海南保和堂承诺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采取措施优先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以及*ST升达为升达集团提供的违规担保。2019年1月21日,保和堂公司出具说明,承诺在2019年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但海南保和堂上述承诺并未如期兑现。该公司称,一直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升达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但由于不可控的因素,海南保和堂无法按照约定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江氏父子表示,因海南保和堂及单洋方面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主要义务,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两人于2019年6月28日委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向单洋方面发出要求限期履约的律师函后,海南保和堂及单洋方面至今仍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记者注意到,单洋提名的两位高管近期离职。今年1月,单洋提名任钱学杰、徐德智和赵霞为公司副总经理。而在8月7日和8月8日,徐德智和赵霞先后离职。

[2019-08-23] *ST升达(002259):两任实控人起纠纷,*ST升达或再易主
    ■上海证券报
    易主数月后,*ST升达的两任实际控制人出现纠纷。

    8月22日晚,*ST升达公告,公司现实控人、董事长单洋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江昌政、江山送达的《撤销授权通知书》,称因单洋方面构成实质性违约,其代表二人参加升达集团股东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签署股东会相关文件的授权将被撤销。*ST升达表示,若该撤销授权生效,公司及控股股东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实控人存在变更的可能性。

    资料显示,江昌政、江山分别持有升达集团53.46%、28.88%股权,升达集团为*ST升达控股股东。去年11 月,江氏二人与单洋方控股的保和堂(海南)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全部持股转让给后者。

    但办理过户时,却遇到了麻烦。因江昌政、江山持有的升达集团全部股权存在司法冻结,转让股权无法过户至保和堂(海南)名下。无奈之下,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江氏父子同意将其享有的全部股东权利授权委托保和堂(海南)及其指定人员单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权、表决权、参加股东会、分红权等。同时约定,如单洋方面不执行《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导致实质性违约,则有权收回授权。

    随后,升达集团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变更为保和堂(海南)提名或推荐的人员。单洋通过上述授权成为*ST升达实控人,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据公开披露信息,保和堂(海南)方面曾许诺在今年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并在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然而,上述承诺并未如期兑现。截至8月15日,升达集团仍占用*ST升达11.67亿元。

    股权上的纠葛不清,使得单洋方面的控制权始终摇摇欲坠。*ST升达7月11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陆洲、杜雪鹏为公司副总经理。二人均来自于华宝信托,而华宝信托系升达集团的债权方。

    查询可知,升达集团需偿还华宝信托A类贷款本金和B类贷款本金合计12.37亿元,另有相关罚息。*ST升达称,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公司控股权的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此外,*ST升达还存在业绩亏损、持续经营能力不佳、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强行划转、诉讼事项等诸多问题。公司曾多次尝试以重组自救,但均告失败。2017年5月,升达集团筹划转让所持股份并出让控制权,该计划未能成行。2018年1月,*ST升达停牌拟收购主营安防信息服务的寓泰安防51%以上股权,5个月后重组再告失败。同年6月,公司拟不超过7.8亿元现金增资出口跨境电商全之脉,亦铩羽而归。

    如今,新旧控制方的缠斗,无疑给动荡中的*ST升达增添了新的不确定性。

[2019-08-22] *ST升达(002259):接盘方被指违约,*ST,升达原实控方江氏父子欲撕盟约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002259)8月22日晚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单洋于2019 年8月21日收到江昌政、江山送达的《撤销授权通知书》。江昌政和江山称,鉴于保和堂公司及单洋方面已实质性违约,依据委托授权的相关法律和《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依法撤销《补充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对单洋的授权,撤销授权自本通知书作出之日起生效。公司表示,若撤销授权生效后,公司及控股股东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变更的可能性,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升达集团。

  江昌政和江山分别持有升达集团 53.46%、28.88%的股权,为升达集团控股股东。江昌政系*ST 升达原实控人,江昌政与江山系父子关系。2018年11月16日,江氏父子与单洋绝对控股的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保和堂公司”)等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2018年12月11日,根据约定,授权单洋代表江昌政和江山参加升达集团股东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和代表其签署股东会相关文件。

  追溯公告可知,保和堂公司承诺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采取措施优先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以及*ST升达为升达集团提供的违规担保。2019年1月21日,保和堂公司出具说明,承诺在2019年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但保和堂公司上述承诺并未如期兑现。该公司称,一直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升达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但由于不可控的因素,保和堂公司无法按照约定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海南保和堂表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焦作市保和堂”)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所持升达集团共计70%股权司法查封后,焦作市保和堂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应于上述股权解除司法查封当日共同办理该70%股权过户至海南保和堂的工商变更登记。

  保和堂公司表示,但在办理签署70%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升达集团的债权人包商银行司法冻结了江昌政及江山所持升达集团的股权,导致江昌政及江山所持有的升达集团82.33%的股权转让无法按原计划过户;截至目前,保和堂公司仅持有升达集团17.67%的股份,剩余82.33%的股份能否过户及过户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保和堂公司面临的难题不止于包商银行一家。2019年5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的质押物为升达集团持有升达林业(现为*ST升达)25.34%的股权。若最终判决涉及到质押物的处置问题,则会影响海南保和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江氏父子表示,因保和堂公司及单洋方面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主要义务,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两人于2019年6月28日委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向单洋方面发出要求限期履约的律师函后,保和堂公司及单洋方面至今仍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单洋提名的两位高管近期离职。今年1月,单洋提名任钱学杰、徐德智和赵霞为公司副总经理。而在8月7日和8月8日,徐德智和赵霞先后离职。

[2019-08-22] *ST升达(002259):*ST升达,江昌政等拟撤销股东权利授权,或致公司实控人变更
    ■上海证券报
  *ST升达公告,公司董事长单洋于2019年8月21日收到江昌政、江山送达的《撤销授权通知书》,因单洋方面实质性违约,撤销对单洋代表其二人参加升达集团股东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等的授权。公司表示,若撤销授权生效后,公司及控股股东控制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变更的可能性。

[2019-07-12] *ST升达(002259):控股权过户难产,债权方"登门"履新,*ST升达实控人"宝座"不安稳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7月11日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单洋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陆洲、杜雪鹏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单洋目前为*ST升达实控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两位被提名高管均来自于华宝信托,而华宝信托为*ST升达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债权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宣判,升达集团需偿还华宝信托A类贷款本金和B类贷款本金合计12.37亿元,另有相关罚息。目前困扰单洋的是其实控人地位并不稳定。2018年11月,单洋旗下公司与*ST升达原实控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股权过户过程中,升达集团债权人包商银行司法冻结了江昌政及江山所持升达集团的股权,后又出现华宝信托的诉讼赔偿。*ST升达称,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公司控股权的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高管背景特殊

  此次两名高管人选均来自华宝信托。公告显示,陆洲1976年1月生,2017年1月加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资深风控经理。杜雪鹏1987年2月生,2017年1月加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小组高级投资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ST升达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存在借贷关系。2016年11月30日,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华宝信托向升达集团发放金额不超过14.1亿元的信托贷款。为担保《信托贷款合同》的履行,华宝信托与升达集团、江昌政分别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升达集团将其持有的1.84亿股*ST升达股票、江昌政将其持有的2867.66万股*ST升达股票质押给华宝信托,并按约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3月7日期间,华宝信托依约放款。因升达集团未能按约清偿信托贷款本息,华宝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ST升达于2019年7月3日收到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A类贷款本金8.27亿元;同时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A类贷款罚息927.35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B类贷款本金4.1亿元;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B类贷款利息1617.53万元,B类贷款罚息735.59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

  控制权受关注

  2018年11月16日,单洋控制的海南保和堂与*ST升达原实控人江昌政、江山、董静涛、杨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南保和堂以2000万元购买江昌政等人合计持有的升达集团100%的股权,海南保和堂承诺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采取措施优先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以及*ST升达为升达集团提供的违规担保。

  2019年1月21日,海南保和堂出具说明,承诺在2019年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2019年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但海南保和堂上述承诺并未如期兑现。该公司称,一直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升达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但由于不可控的因素,海南保和堂无法按照约定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海南保和堂表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焦作市保和堂")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所持升达集团共计70%股权司法查封后,焦作市保和堂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应于上述股权解除司法查封当日共同办理该70%股权过户至海南保和堂的工商变更登记。但在办理签署70%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升达集团的债权人包商银行司法冻结了江昌政及江山所持升达集团的股权,导致江昌政及江山所持有的升达集团82.33%的股权转让无法按原计划过户;截至目前,海南保和堂仅持有升达集团17.67%的股份,剩余82.33%的股份能否过户及过户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海南保和堂面临的难题不止于包商银行一家。2019年5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的质押物为升达集团持有升达林业(现为*ST升达)25.34%的股权。若最终判决涉及到质押物的处置问题,则会影响海南保和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海南保和堂正积极与包商银行及华宝信托等升达集团债权人进行沟通,避免由于债务纠纷造成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变动;在上述问题解决后或有明确预期时,海南保和堂将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及时解决升达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

  *ST升达早前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为不同法人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因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所持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到公司控股权的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
 

[2019-07-11] *ST升达(002259):*ST升达实控人提名两名华宝信托背景副总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002259)7月11日下午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单洋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陆洲、杜雪鹏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单洋目前为*ST升达实控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两名高管人选均来自华宝信托。公告显示,陆洲,1976年1月生。2017年1月加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资深风控经理。杜雪鹏,1987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1月加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小组高级投资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ST升达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存在借贷关系。2016年11月30日,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一份,约定华宝信托向升达集团发放金额不超过14.1亿元的信托贷款。同日,为担保《信托贷款合同》的履行,华宝信托与升达集团、江昌政分别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 升达集团将其持有的1.84亿股升达林业股票、江昌政将其持有的2867.66万股升达林业股票质押给华宝信托,并按约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3月7日期间,华宝信托依约放款。因升达集团未能按约清偿信托贷款本息,华宝信托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ST升达今年7月3日收到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A类贷款本金8.27亿元;同时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A类贷款罚息927.35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B类贷款本金4.1亿元;升达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华宝信托截至2018年5月24日的B类贷款利息1617.53万元,B类贷款罚息735.59万元,及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

  *ST升达当时表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为不同法人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因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所持公司的全部股票被质押、冻结,如果华宝信托处置质押股票可能影响到公司控股权的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

[2019-07-09] *ST升达(002259):*ST升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强行划转1.03亿元
    ■中国证券报
  7月9日晚间,*ST升达(002259)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银行通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1.03亿元。一季报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公司账上货币资金余额为1.13亿元。

  公告称,公司2018年3月6日与新华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约定贷款95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3月9日至2019年3月9日止,年利息8.35%,新华信托按约定发放全部贷款。2018年3月6日,为确保收回上述贷款本息,新华信托与升达集团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因未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新华信托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支付贷款本息,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位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街支行账户的募集资金9860.78万元。

  根据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公司账户将1.03亿元强行扣划。

  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转事项,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

[2019-06-28] *ST升达(002259):*ST升达因不可控因素,海南保和堂无法按约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中国证券报
  6月27日晚间,*ST升达(002259)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海南保和堂出具的《关于解决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公告称,海南保和堂一直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升达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但是,由于不可控因素的出现,海南保和堂无法按照约定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公告显示,2018年11月16日,海南保和堂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南保和堂以2000万元购买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合计持有的升达集团100%股权,海南保和堂承诺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采取措施优先解决升达集团对*ST升达的资金占用以及*ST升达为升达集团提供的违规担保。

  2019年1月21日,海南保和堂出具说明,承诺在3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4亿元的资金占用,在6月30日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焦作市保和堂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所持升达集团共计70%股权司法查封后,焦作市保和堂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应于上述股权解除司法查封当日共同办理该70%股权过户至海南保和堂的工商变更登记,但是,在办理签署70%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升达集团的债权人包商银行司法冻结了江昌政及江山所持升达集团的股权,导致江昌政及江山所持有的升达集团82.33%的股权转让无法按原计划过户;截至目前,海南保和堂仅持有升达集团17.67%的股份,剩余82.33%的股份能否过户及过户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019年5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升达集团与华宝信托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的质押物为升达集团持有升达林业25.34%的股权,若最终判决涉及到质押物的处置问题则会影响海南保和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

  公告称,目前,海南保和堂正积极与包括包商银行及华宝信托在内的升达集团债权人进行沟通,避免由于债务纠纷造成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变动;在上述问题解决后或有明确预期时,海南保和堂将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及时解决升达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

[2019-06-25] *ST升达(002259):*ST升达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判决生效,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中国证券报
  6月25日下午,*ST升达(002259)公告称,长城四川省分公司诉公司、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判决生效,正在执行中,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影响金额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告称,2016年8月27日,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与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重组债务本金为1.5亿元,公司应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同时,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与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还签订了《连带保证合同》,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为主债务提供质押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长城四川省分公司称截至2018年7月5日,该《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利息已逾期。要求担保人及时履行担保义务。

  因签订有公证债权执行文书,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作出生效判决。长城四川省分公司2018年8月7日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江昌政、陈德珍、升达集团、公司向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另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执行人江昌政、陈德珍、升达集团、公司共同承担。

  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11时起至2019年6月25日11时止在阿里巴巴集团资产交易网络平台对公司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起拍价为1.35亿元,2019年6月24日上述拍卖已被撤回。截至2019年3月20日,长城四川省分公司拥有对公司债权总额1.73亿元,其中本金1.35亿元,利息453.41万元,违约金1803.61万元,罚息1451.25万元,复利51.76万元。

  公司称,正在与长城四川省分公司积极协商,力争尽快妥善解决,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9-06-24] *ST升达(002259):因信披违规,*ST升达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中国证券报
  6月24日下午,*ST升达(002259)公告称,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证监局(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单洋等3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3月18日10时至3月19日10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有关融资租赁案裁定,对公司控股的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米脂绿源”)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司法拍卖,起拍价分别为1.91亿元、2.49亿元,米脂绿源、榆林金源是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两家公司被司法拍卖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6.52亿元,分别占公司截至2018年末总资产、净资产的21.23%和43.63%;两家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1亿元,占升达林业营业总收入的92.81%。

  公告称,经查,公司在2月份即已知悉拍卖事项,但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后续进展,迟至4月4日才进行公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现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上述决定书涉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洋、副总经理钱学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德智同时收到四川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19-06-13] *ST升达(002259):*ST升达长城四川省分公司拟对公司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
    ■证券时报
  6月13日下午,*ST升达(002259)公告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于6月14日18时起至6月15日18时止在阿里巴巴集团资产交易网络平台对公司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截至3月20日,长城四川省分公司拥有对公司债权总额1.73亿元,其中本金1.35亿元,利息453.41万元,违约金1803.61万元,罚息1451.25万元,复利51.76万元。

  公司表示,正在与长城四川省分公司积极协商,力争尽快妥善解决,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告显示,2016年8月27日,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与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重组债务本金为1.5亿元,公司应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同时,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与升达集团、与江昌政、陈德珍还签订了《连带保证合同》,与*ST升达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为主债务提供质押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长城四川省分公司称截至2018年7月5日,该《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利息已逾期。要求担保人及时履行担保义务。因签订有公证债权执行文书,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作出生效判决。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江昌政、陈德珍、升达集团、*ST升达向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另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执行人江昌政、陈德珍、升达集团、*ST升达共同承担。

  公司表示,长城四川省分公司诉*ST升达、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判决生效,正在执行中,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影响金额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019-06-05] *ST升达(002259):*ST升达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强行划转
    ■证券时报
    *ST升达(002259)6月5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通过银行电话通知及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划转8.39万元和11.82万元,划转金额合计20.21万元。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争取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并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 

[2019-05-24] *ST升达(002259):*ST升达重要经营性资产将被拍卖
    ■上海证券报
  刚被四川证监局处罚的*ST升达又陷入可能失去重要资产的窘境。5月23日晚间,*ST升达发布公告称,公司重要经营性资产米脂绿源将于6月6日拍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016年4月15日,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分别向华融金租融资2亿元和1.8亿元,合计融资3.8亿元,租赁期限48个月。*ST升达、升达集团和陕西绿源共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担保金额为3.8亿元。

  因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华融金租向杭州中院起诉榆林金源和米脂绿源,法院裁定华融金租胜诉。杭州中院将于2019年6月6日10时起60日内在杭州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米脂绿源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价为1.9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拍卖的米脂绿源曾于今年3月、4月两次拍卖,但均遭遇流拍,变卖价格也从2.49亿元降到了1.99亿元。此前*ST升达也曾多次公告正在与华融金租积极协商,力争尽快妥善解决,但收效甚微。

  根据公告,米脂绿源是公司的重要经营性资产,米脂绿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被拍卖后,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ST升达正面临多事之秋。5月22日,*ST升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四川证监局责令公司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金6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江昌政给予警告,并处90万元罚款。其他时任相关人员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罚款。在此之前,公司经历了募集资金被强行划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诸多事宜,2018年度财务报告也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于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05-17] *ST升达(002259):资金挪用路径曝光,*ST升达被罚
    ■中国证券报
  *ST升达5月16日晚公告称,于2019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5月13日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原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经查明,*ST升达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四川证监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令*ST升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实控人江昌政给予警告,并处90万元罚款;对江山、江昌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龙何平、向中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报记者此前持续追踪ST升达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事项。中国证券报先后刊发《母公司遭供应商上门催债 ST升达实控人被指占用资金炒股》、《被指协助转移资金炒股 经销商成ST升达实控人“暗门”》等报道。

  涉多项违规担保 

  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公告显示,*ST升达未按规定披露公司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017年7月17日,升达集团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简称“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向厦门分行提取贷款3亿元。7月17日、7月21日*ST升达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贵州中弘”)与厦门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贵州中弘定期存单为升达集团提供质押担保。2017年7月18日,升达集团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升达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升达环保”)与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向厦门分行提取贷款2亿元。7月18日,贵州中弘与厦门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贵州中弘定期存单为质押物为升达环保提供质押担保。

  2017年12月-2018年2月,升达集团先后与蔡某远、杨某、秦某梁等自然人签署借款合同,*ST升达就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川证监局指出,根据相关规定,*ST升达应当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披露的2017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资金挪用路径曝光 

  *ST升达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ST升达借入的资金直接转移给升达集团。2018年1月22日-4月12日,*ST升达先后与顾某昌、胡某谊、熊某签订《资金使用合同》,分别涉及借款1000万元、1060万元、4000万元,合同约定金额划入升达集团账户。

  *ST升达通过第三方划款给关联人。2018年3月,*ST升达向剑阁县禹鑫化工有限公司汇款转入4500万元,之后该款项分别借道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升达家居馆、贵州顺通管道有限公司(简称“贵州顺通”),最后流向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元升达”)。同一时间,*ST升达向吴江市屠氏木业厂汇款转入5000万元,之后该款项分别借道龙泉驿区龙泉街办沈记建材经营部、上海启田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启田”),最终流向成都市温江区升达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温江升达”)。2018年1月至7月,*ST升达通过上海启田向升达集团划款,升达集团也通过上海启田向*ST升达回款,二者之差为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广元升达与温江升达均系升达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启田的法人代表何聪系升达系列产品的经销商,曾是上海启田股东的薛英为升达集团的财务总监兼总裁办主任。贵州顺通的法定代表人亦为何聪,贵州顺通工商登记的联系方式与升达集团财务部部长罗娟的联系方式一致。不过,罗娟并未在贵州顺通担任任何职务。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公告显示,升达集团、*ST升达无法偿还部分欠款而引发相关诉讼,按照《上市规则》11.1.1“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的规定,截至2018年7月23日,升达林业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熊某、胡某谊、秦某梁、杨某诉公司案)涉及金额共计2.12亿元,占升达林业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10.85%,触发披露节点。根据规定,*ST升达最迟应当在7月25日披露上述四案件相关情况,但直至2018年8月28日,公司才对上述四案件予以首次披露。上述事实有相关合同文本、银行流水、公司制度、财务凭证、诉讼材料、相关人员的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四川证监局指出,江昌政作为*ST升达时任董事长,亲自组织、策划了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对相关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负有主要责任,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江山作为*ST升达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在2016年后开始全面负责*ST升达的日常管理经营,亲自参与、实施了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对相关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负有主要责任,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江昌浩作为*ST升达时任财务总监,亲自参与、实施了升达林业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对相关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负有主要责任,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龙何平作为*ST升达时任董事会秘书,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中期报告上签字,根据规定,对信息披露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向中华作为*ST升达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中期报告上签字,并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身份在财务报告上签字,属于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2019-05-17] *ST升达(002259):涉嫌信披违法违规,*ST升达遭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报
    历时近4个月时间,*ST升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终于有了结果。

    *ST升达5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5月13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原高级管理人员被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213万元。

    《告知书》显示,*ST升达存在三项违法事实。首先,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2017年7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向厦门分行提取贷款3亿元。7月17日、7月21日,*ST升达子公司贵州中弘与厦门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贵州中弘定期存单为升达集团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升达集团子公司升达环保于同年7月18日与厦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向厦门分行提取贷款2亿元。7月18日,贵州中弘与厦门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贵州中弘定期存单为质押物为升达环保提供质押担保。另外,监管部门调查还发现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为升达集团等关联人提供的多笔借款担保。

    对此,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属于相关规定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应当在2017年年报中进行披露,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公司2017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其次,经查明,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具体来看,2018年1月至4月,公司分别与顾某昌、胡某谊、熊某签订相关借款暨担保合同,合计借款6.06亿元全部划入升达集团账户,该事宜未进行披露。同时,公司通过第三方划款给关联人、作为担保方代关联人偿还借款等事宜也未及时进行披露。监管部门认为,*ST升达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另外,*ST升达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的情况。《告知书》显示,升达集团、*ST升达无法偿还部分欠款而引发相关诉讼。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截至2018年7月23日,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共计2.12亿元(共四笔),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10.85%,按照相关规定,已触发披露节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最迟应当在同年7月25日披露上述案件相关情况,但直至2018年8月28日,公司才对上述案件予以首次披露。

    《告知书》指出,*ST升达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违法行为。

    基于以上违法行为,四川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升达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金6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江昌政给予警告,并处9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董事长江山、财务总监江昌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龙何平、时任董事向中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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