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002253≈≈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1.29)
[2022-01-29]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2-00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358.57 万元– 3,369.39 万元 盈利:6,738.77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0% - 6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75.16 万元– 2,042.05 万元 盈利:5,834.42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5% - 85%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1 元/股–0.15 元/股 盈利:0.3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
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相比上年同期下降,其主要原因系:
1、2021 年度,全国多个局部地区疫情持续反复,叠加常态化疫情
管控政策影响,公司技术人员推迟多个项目的现场实施与验收。因疫情
因素推迟确认的收入较原计划减少约 8,000 万元,推迟的收入大部分预
计在 2022 年上半年完成。
2、2021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200 万元,从而影
响利润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1-12-27]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4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
川大智胜, 证券代码:002253)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
12 月 2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等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3]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4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胜视科”)持有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5,77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9%)。现智胜视科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智胜视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智胜视科持有公司股份15,77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80 万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智胜视科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三、相关风险提示
1、智胜视科将根据自身经营资金需求、结合市场情况及相关承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智胜视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智胜视科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2]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39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
川大智胜, 证券代码:002253)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
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等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22]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39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
川大智胜, 证券代码:002253)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
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等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20]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3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
川大智胜, 证券代码:002253)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12 月 17 日,
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等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1-13] (002253)川大智胜: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3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郑念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郑念新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念新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推荐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念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郑念新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郑念新女士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0-23] (002253)川大智胜: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1元
每股净资产: 6.388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7%
营业总收入: 2.2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06.38万元
[2021-09-14]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3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就公司治理、经
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
公司定于 2021年 9月 16日 15:00 - 17:00 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主题为“守初心担使命 为投资者
办实事”2021 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网上交流网址:投资者可以登录 http://rs.p5w.net
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范雄先生、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吴俊杰女士、财务总监胡清娴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8-20] (002253)川大智胜: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3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向各位监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
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2021年 8月20日巨潮资讯网,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
载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告编号:2021-03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2021-08-20] (002253)川大智胜: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9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由董事会秘书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2021年 8月20日巨潮资讯网,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
载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告编号:2021-03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1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和流动资金贷款,明细如下:
1. 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
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其中 1 亿元用于 3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 万元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期限1 年。
2.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 亿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非融资性保函(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期限 1 年。
3.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期限 1 年。
4.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期限 1 年。
5.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芷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核为准),其中 5,000 万元用于 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 万元用于开立保函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期限 1 年,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芷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核为准),期限 3 年。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2021-08-20] (002253)川大智胜: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97元
每股净资产: 6.337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
营业总收入: 1.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49.19万元
[2021-07-09]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
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 转让价格不低于 13.81 元/股。
2. 本次公开征集期限为 10 个交易日,若首个公开征集期满,未
征集到拟受让方,则按 10 个交易日为一个周期顺延征集期,直至征集到拟受让方或公告终止征集。届时公司将依据四川大学的书面通知及时披露最终结果。
3. 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
不确定性。
4.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
构的批准,因此能否进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川大智胜”)于 2021年 6月 29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大学的书面通知,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
转让”)。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大学的通知,经教育部《关于四川大学公开征集转让股份事项审核意见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220 号)批准,四川大学将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全部川大智胜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转让股份基本情况
(一)拟转让股份权属情况及转让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四川大学持有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6.9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四川大学将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后,四川大学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及确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的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13.8068 元/股,取整为 13.81 元/股)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川大智胜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2020 年川大智胜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 6.3574 元/股)两者中的较高者,因此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 13.81 元/股。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在比较各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综合评审确定。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如果川大智胜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二、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征集条件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征集条件如下:
1. 拟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
2. 拟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条
件,且有明确的实际控制人;
3. 拟受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国
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4. 拟受让方应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商业信用良好,已足额筹措
股份受让价款的资金或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受让价款的资金实力;
5. 拟受让方的受让申请应针对拟转让的全部股份,提出部分受
让申请的,视为未提出受让申请;
6. 拟受让方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关联关系和利害关系;
7. 拟受让方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的要求及相关程序
(一)递交受让申请的资料要求
拟受让方递交的材料分为“股份受让申请”、“承诺书”、“资格证明材料”、“受让方案”(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法人组织公章)。
1. 股份受让申请及承诺书(格式要求参见附件)
拟受让方应根据公开征集信息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股份受让申请》和《承诺书》,明确向四川大学提出受让川大智胜股份的申请,载明受让意向,就拟受让方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确认和承诺。
2. 资格证明材料
(1)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拟受让方简介;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4)最近两年(设立至今不足两年的,自设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缔约保证金付款凭证;
(6)企业信用报告;
(7)决策程序文件;
(8)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人员的授权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受让方案
受让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1)报价:包括每股报价、总价及报价说明;
(2)收购支付安排、资金来源:拟受让方应说明支付节奏及收购资金来源;
(3)证明拟受让方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条件的资料:如综合实力;所处领域的行业地位;资金实力等;
(4)有关决策部门要求或四川大学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
本次公开征集期限为 10 个交易日,拟受让方如符合上述条件,
应于公开征集公告发布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四川大学递交相关资料。
首个公开征集期满,若未征集到拟受让方,则按 10 个交易日为
一个周期顺延征集期,直至征集到拟受让方或公告终止征集。
(三)申请资料递交方式
上述资料须现场送达,四川大学不接受以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资料。
上述文件以 A4 纸张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并提供电子文档(U
盘)。每项资料需加盖公章,成册文件应当骑缝加盖公章。文件及对应的 U 盘应密封在信封里并注明“申请文件”。
每个信封均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外注明拟受让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
正式申请文件应提交一式四份,一经接收后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且四川大学不负责退还。
四川大学指定的受让申请接收人及申请文件接收地址如下:
联系人:刘晓林
联系电话:(028)85460927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9:00-15:00
接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四川大学(西门)
科创中心大楼产业集团 6 楼 605 室
四、缔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要求
(一)缔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拟受让方应在公开征集期内将 1,200万元人民币的缔约保证金足
额汇入四川大学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四川大学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缔约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川大支行
开户名称:四川大学
账号:51001870469059888666
咨询电话:(028)85410577
划款时务必注明拟受让方的名称全称和“申请受让川大智胜股份缔约保证金”字样,付款单位名称与拟受让方名称须一致;若不一致,拟受让方需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若未按规定缴纳缔约保证金,则受让申请将被视为无效。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该笔最终受让方的缔约保证金将依据届时转让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未被选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拟受让方的缔约保证金将在此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二)履约保证金和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最终确定的受让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受让方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四川大学支付转让价款30%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支付的缔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将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前,受让方需向四川大学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五、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的确定
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开征集期满后,四川大学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公开征集条件的拟受让方进行评审,在比较各拟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最终确定的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约定,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
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或经评审最终没有产生受让方,四川大学可终止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
六、风险提示
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拟受让方,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以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此次四川大学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后,根据国家有关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后期将取消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川大智胜”中的“川大”字号冠名。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附件:
股份受让申请
四川大学:
[ ](以下简称“我方”)通过《四
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开征集公告》”)知悉四川大学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大智胜公司”)股份,即15,724,800股,占川大智胜公司总股本的6.9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我方经自我评估后,同意按四川大学确定的条件参加此次公开征集,我方在此确认并承诺:
一、我方已仔细阅读《公开征集公告》,同意并遵守《公开征集公告》所确定的程序与规则,承诺接受公开征集所列全部要求,并确认我方符合《公开征集公告》所列的全部条件。
二、认购信息如下:
认购价格:[ ](元/股)
认购股数:15,724,800(股)
认购金额:[ ](元)
三、我方同意按四川大学最终确认的价格、股数和时间等各
[2021-06-30] (002253)川大智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
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
2、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因此能否进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收到四川大学书面通知,根据《关于做好中央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财【2018】11 号)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最终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在比较各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确定。
四川大学后续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2021-06-29]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终止公开征集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终止公开征集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大智胜”)
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大学《关于终止公开征集转让川大智胜股份
的通知》,截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本次公开征集期限届满,四川大
学未征集到合适受让方,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终止。若未来有进一步关于公开征集转让事项所需披露的信息,四川大学将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另行告知公司。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2021-06-22]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5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大智
胜”)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大学《关于公开征集转让川大智胜股份的进展通知》,根据教育部校企改革要求,四川大学将本次公开征集期截
止日调整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2021-06-10]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大智
胜”)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大学《关于四川大学所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6.97%股份公开征集转让的通知函》,根据教育部校企
改革要求,四川大学将本次公开征集期截止日调整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2021-05-19]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626,0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44 游志胜
2 08*****056 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
3 08*****079 四川大学
4 00*****146 陈素华
5 08*****076 四川力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4 日至股权登
记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七号川大智胜公司
咨询联系人:赵静
咨询电话:028-68727815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2021-04-23]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智胜大厦 12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2人,代表股份数73,781,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008%。其中: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9人,代表股份数73,774,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977%;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数
12,62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2. 审议通过《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624,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6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6.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624,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6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778,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624,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6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彭文文、麦琪
(三)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2021-04-23] (002253)川大智胜: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38元
每股净资产: 6.38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
营业总收入: 5033.5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35.89万元
[2021-04-17]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
的已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将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股东 数(万股)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权人
比例 比例
622 2018年1月17日 30.21% 2.76% 招商证券股
游志胜 是 272 2018年2月6日 2021年4月12日 13.21% 1.21% 份有限公司
96.70 2019年1月11日 4.70% 0.43%
合计 990.70 - - 48.12% 4.39% -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补 质押开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质押用
股股东 (万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始日期 期 途
押
2021年4 至办理解除 中航证券
游志胜 是 933 45.32% 4.14% 否 月14日 质押登记手 有限公司 融资
续之日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游志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0,589,03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9.13%,累计质押股份 933 万股,累计质押股份均为高管
锁定股。游志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45.32%,占
公司总股本的 4.14%。
游志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
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游志胜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赎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2021-04-15]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19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2 月 8 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中标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模拟训练系统建设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3,949.00万元。
近日,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签订了中标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949.00 万元。
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合同签订属于公司业务拓展的日常经营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交易方介绍
1.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2. 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信誉优良,支付能力强,具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金额:人民币 3,949.00 万元。
2. 合同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模拟训练系统建设项目。
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 9 个月内。
4.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支付方式、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约定、
检验验收与项目交付、培训和售后服务、信息管理、保密要求、合同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合同金额 3,949.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的 11.05%。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交易
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3. 本合同的实施将促进公司已经完成并已获全军科技进步奖的
“模拟训练系统”在“十四五”期间的推广应用。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因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事项,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2021-04-08]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1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518.96 万元–610.54 万元 盈利:305.2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 - 10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30 元/股–0.0270 元/股 盈利:0.013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业务受到疫情影响,本期公司业务恢复性增长,
同比收入增长明显,整体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2021-04-08]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1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大智
胜”)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
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因疫情影响,四川大学将本次公开征集期的截止日调整
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近日,公司收到《关于公开征集转让川大智胜股份的进展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征集期限内,四川大学仍未征集到合适受让方,目前尚在与多家潜在受让方进行沟通和交流,但尚未与潜在受让方就转让的合作条件达成一致。为切实、稳妥保障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工作整体进程,四川大学决定将本次公开征集期的截止日继续延长至 2021 年 4月 30 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四川大学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是否能够获
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2021-04-02]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1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0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年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
了解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7 日
(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游志胜先生、总经理范雄先生、独立董事范自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俊杰女士、财务总监胡清娴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7 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投资者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
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联系人:赵静,电话:028-68727815,传真:028-84173422,邮箱:www_yyw@163.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2021-03-23]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1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自力先生受四川大学聘任,将担任四川大学智能系统研究院院长,不能再全职担任总经理,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张自力先生的总经理职务,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其不再担任总经理,岗位调整为副董事长。
董事会同意聘任现任副董事长范雄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时范雄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同意聘任杨波先生、吕学斌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范雄先生、杨波先生、吕学斌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范雄,男,58岁,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2001年3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杨波,男,48岁,博士,四川大学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中国国籍;中国指控学会空管专会常务委员。2001年9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历任公司软件研发部工程师、空管部副部长、军航事业部总工程师。在公司先后参与军航“十五”管制中心系统、军航“八五”改造管制中心系统研发;负责国家飞行流量监控中心系统以及空管语音识别等产品的技术研发。
吕学斌,男,45岁,博士,四川大学副研究员,中国国籍。2003年7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产品总监,历任公司智能交通事业部技术开发部部长、三维业务部副总工程师、部长。
范雄先生、杨波先生、吕学斌先生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范雄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5股。
杨波先生、吕学斌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游志胜、李彦、杨红雨、现任监事王安文、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毌攀良、刘健波、李晓峰同在四川大学任教,其中游志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9.13%的股份;四川大学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6.97%的股份。
[2021-03-23] (00225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1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2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根据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2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历史沿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均。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春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溶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
3
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业务信息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2019年为34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执业信息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0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意见:经核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意见;
5.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意见;
5
6.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21-03-23] (002253)川大智胜: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1 -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1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2日(周四)下午2:00召开公司2020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 -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2.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7.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 3 -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范自力先生、车晓昕女士、王清云女士均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2.00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00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
7.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4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0日9:00-17:30
(三)登记地点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邮政编码:610045
联系电话:028-68727815
传真号码:028-84173422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电 话:028-68727815
传 真:028-84173422
邮政编码:610045
- 5 -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6 -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53”
2. 投票简称:“智胜投票”
3. 提案设置及议案表决
(1)提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2.00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00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
7.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1年4月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 7 -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8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股东出席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2.00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00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
7.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及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2021-03-23] (002253)川大智胜:监事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09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于2021年3月12日向各位监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仰泽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0)。
2
(三)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1)。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25,626,0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是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分红的规定来制定的,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证
3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2)。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仰泽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张仰泽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赵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5)。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21-03-23] (002253)川大智胜:董事会决议公告
- 1 -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0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21年3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公司也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机遇。
- 2 -
2021年经营目标:收入增长将高于50%,由2020年的3.57亿元增加至5.50亿
元以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70%-100%,由2020年的6,738.77万
元增加至1.15-1.35亿元。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
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
2021-010)。
(四)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
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1)。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25,626,095股为基
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
- 3 -
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 年。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2021 年3 月23 日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2)。
该事项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登载于2021 年3 月23 日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二次创业成果的推广进入关键期。
在公司任职及承担业绩任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作用非常重要。为进一步强化责权
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综
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按照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年度风险工资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
的报酬)的规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 年度经营
业绩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分管工作的绩效考评情况,董事会同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各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实际薪酬建议。
公司高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
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 年3 月23
日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 4 -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自力先生受四川大学聘任,将担任四川大学智能系
统研究院院长,不能再全职担任公司总经理,故岗位调整为公司副董事长,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现副董事长范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不再担
任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杨波先生、吕学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登载于2021 年3 月23 日巨潮资讯网、《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 年3 月23
日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2:0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
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21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14)。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5 -
2.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各项独立意见;
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