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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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02月15日(002252)上海莱士: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67407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5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7-01;除权除息日:2021-07-02;红利发放日:2021-07-02;
机构调研:1)2020年07月08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39617.45万 同比增:27.44% 营业收入:30.47亿 同比增: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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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070│ 0.1350│ 0.0630│ 0.2100│ 0.1730
每股净资产 │ 3.8959│ 3.8180│ 3.8024│ 3.7270│ 3.830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1598│ 2.1598│ 2.1597│ 2.1597│ 2.15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029│ 0.7308│ 0.6839│ 0.6207│ 0.600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4300│ 3.5700│ 1.6800│ 5.8300│ 4.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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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2071│ 0.1351│ 0.0632│ 0.1964│ 0.1625
每股净资产 │ 3.8959│ 3.8180│ 3.8024│ 3.7270│ 3.830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1598│ 2.1598│ 2.1597│ 2.1597│ 2.159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029│ 0.7308│ 0.6839│ 0.6207│ 0.600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3164│ 3.5375│ 1.6622│ 5.2690│ 4.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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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上海莱士 代码:002252 │总股本(万):674078.79 │法人:陈杰
上市日期:2008-06-23 发行价:12.81│A 股 (万):497227.97 │总经理:陈杰
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76850.82│行业:医药制造业
电话:86-21-22130888*217 董秘:刘峥│主营范围: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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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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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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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2070│ 0.1350│ 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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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2100│ 0.1730│ 0.1130│ 0.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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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200│ 0.1220│ 0.0830│ 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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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100│ -0.2600│ -0.1700│ -0.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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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700│ 0.1890│ 0.14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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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002252)上海莱士: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 号南郊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9 人,代表股
份 3,103,991,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47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3,023,565,6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548%;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80,425,4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计 44 人,代表股份 85,036,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615%。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4,610,6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80,425,44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103,330,67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
646,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13,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4,375,6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34%;反对 6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4%;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孟文翔、刘靓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公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1-28](002252)上海莱士: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上海莱士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截至 2022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 号南郊宾馆;
9、计票方式: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10 日、2 月 11 日(星期四、星期五,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
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 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6 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证券部
(2)联系人:孟斯妮 汤海虹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 1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252”,投票简称为“莱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2022-01-28](002252)上海莱士: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下午 3 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 Bingyu Wang 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
在其独立董事任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举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杨翠华先生、彭玲女士就董事会提名 Bingyu
Wang 先生作为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合法有效;
2、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3、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2 月9 日(星期三),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 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Bingyu Wang先生:新西兰国籍,1966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美上
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辉瑞制药(大连)高级产品经理、中美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北京美华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虹博基因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Bingyu Wang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Bingyu Wang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Bingyu Wang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2](002252)上海莱士:关于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动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科瑞天诚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收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的通知,法院向第一创业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科瑞天诚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代表“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13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15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136号、152号资管计划”)】的38,500,000股上海莱士股票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按市价委托进行申报卖出,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法院账户。第一创业证券(代表“136号、152号资管计划”)将协助法院完成司法执行事宜,可能导致科瑞天诚被动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东应当在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月10日,该次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收到科瑞天诚《关于公司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被动减持期间,该次被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7,993,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该次被动减持计划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该次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科瑞天诚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11 日 6.65 37,993,753 0.56%
~2022 年 1 月 10 日
备注:1、上述减持为科瑞天诚的被动减持行为;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后持有股份
(2021年9月7日) (2022年1月10日)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科瑞天诚 合计持有股份 929,429,534 13.79% 709,299,189 10.5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929,429,534 13.79% 709,299,189 10.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科瑞天诚 合计持有股份 1,029,404,482 15.27% 732,107,827 10.86%
及其一致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9,404,482 15.27% 732,107,827 10.86%
行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包括科瑞集团有限公司及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公司于 2021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科瑞天诚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并于2021年10月26日、11月25 日、12月3日、 12月 21日披露了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相关公告,截至2021年9月7日,科瑞天 诚持有公司股份929,429,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9%,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1,029,404,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7%;2021年9月8日~2022年1月10日期间,科瑞天诚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220,130,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97,296,65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41%;截至2022年1月10日,科瑞天诚持有公司股份709,299,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52%,科瑞天 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32,107,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
三、其他有关说明
1、科瑞天诚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自公司2018年12月8日首次发布关于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可能被动 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截至2022年1月10日,科瑞天诚及其一致 行动人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100,479,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3%),除此之 外,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2022年1月10日,科瑞天诚持有公司股份709,299,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90,764,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08,764,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32,107,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13,564,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9%,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31,572,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
3、该次减持为股东科瑞天诚的被动减持行为,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风险;同时积极争取了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并于2020年第三季度成立债务委员会,努力寻求战略投资者来共同化解债务危机。
4、该次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2022年1月10日,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目前,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科瑞天诚《关于公司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12](002252)上海莱士: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2-003
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原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信达证券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共计37股上海莱士股份,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37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000005%)。
科瑞天诚为第三方提供担保而质押给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瑞京”)的上海莱士股份因被担保方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江西瑞京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共计72,000股上海莱士股份,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72,0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01%)
上海莱士于2021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科瑞天诚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法院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科瑞天诚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代表“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13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15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38,500,000股上海莱士股票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按市价委托进行申报卖出,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法院账户。第一创业证券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共计861,653股上海莱士股份,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861,653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1%)。
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金鼎”)原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的21,609,044股上海莱士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上述21,609,044股上海莱士股份已于2021年12月3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司法过户手续。科瑞金鼎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
21,609,044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32%)。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前述被动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055 号28 幢 1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上海莱士 股票代码 002252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0.0037 0.0000005%
A股 7.20 0.001%
A股 86.1653 0.01%
A股 2,160.9044 0.32%
合 计 2,254.2734 0.3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执行法院裁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选) 其他 √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2021 年12 月 17 日) (2022 年 1 月10 日)
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科瑞天 合计持有股份 71,023.2879 10.54% 70,929.9189 10.52 %
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23.2879 10.54% 70,929.9189 10.5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440.9048 0.66% 2,280.0004 0.34 %
科瑞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 4,440.9048 0.66% 2,280.0004 0.34 %
鼎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科瑞天 合计持有股份 75,465.0561 11.20% 73,210.7827 10.86%
诚及一
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465.0561 11.20% 73,210.7827 10.86%
人科瑞
金鼎、 有限售条件股份
科瑞集 0 0 0 0
团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1、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是由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而导致的被动减持行为,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未提前获悉上述部分被动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减持计划,上述部分被动减持未进行预披露,上述被动减持未产生任何收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益;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2、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
风险;同时积极争取了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并于2020 年第三季度成
立债务委员会,努力寻求战略投资者来共同化解债务危机。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科瑞金鼎、科瑞集团有限公司(“科瑞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上述被动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前述规定。
2、自上海莱士首次发布关于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存在可能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截至2022年1月10日,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1,100,479,537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6.33%)。除此之外,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的情形。
3、截至2022年1月10日,科瑞天诚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709,299,189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0.52%,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690,764,247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0.25%,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708,764,289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0.51%。
4、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
732,107,827 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10.86%,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713,564,247 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10.59%,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731,572,927 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10.85%。
5、本次减持为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风险;同时积极争取了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并于2020年第三季度成立债务委员会,努力寻求战略投资者来共同化解债务危机。
6、目前,上海莱士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被动减持,未对上海莱士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06](002252)上海莱士:关于股东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2-00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被动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RAAS China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股东RAAS China Li mited提 供的信
息一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莱士中国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股东 RAAS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中院”)的《变卖通知》,长沙中院拟委托财信证券湘江中路营业部将莱士中国质押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的35,480,000股上海莱士股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变卖,可能导致莱士中国被动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东应当在上述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月4日,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莱士中国《关于公司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被动减持期间,该次被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7,936,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该次被动减持计划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该次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27日 6.607 4,456,353 0.07%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28日 6.596 3,669,489 0.05%
莱士中国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29日 6.657 3,068,016 0.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30日 6.671 2,598,021 0.04%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31日 6.808 2,223,864 0.03%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1月4日 6.896 1,921,221 0.03%
合计 - - - 17,936,964 0.27%
备注:1、上述减持为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行为;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后持有股份
(2021年11月24日) (2022年1月4日)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莱士中国 合计持有股份 537,918,853 7.98% 519,981,889 7.71%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537,918,853 7.98% 519,981,889 7.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莱士中国 合计持有股份 553,994,435 8.22% 536,057,471 7.95%
及其一致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553,994,435 8.22% 536,057,471 7.95%
行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莱士中国一致行动人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其他有关说明
1、莱士中国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自公司2018年12月8日首次发布关于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可能被动 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截至2022年1月4日,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 动人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201,181,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2%),除此之外, 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2022年1月4日,莱士中国持有公司股份519,981,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1%,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91,198,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累计 被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19,981,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莱士中国及其一 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536,057,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累计质押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507,264,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3%,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36,057,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
3、本次减持为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行为,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及相关法院积极协商解决债务事宜,同时也积极寻求战略投资者共同化解债务危机。
4、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2022年1月4日,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目前,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莱士中国《关于公司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28](002252)上海莱士: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恢复生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恢复生产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郑州莱士”)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后续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项目的生产现场进行核查通过后,郑州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生产线方可恢复生产。
2021年12月13日-15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对郑州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恢复生产进行符合性检查。近日,郑州莱士对现场检查提出的一般缺陷完成了整改,郑州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生产线可正式恢复生产。至此,郑州莱士人血白蛋白及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均可正常投入生产。
鉴于郑州莱士下属2家单采血浆站采浆量占公司总采浆量比重较小,本次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恢复生产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7]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子公司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恢复生产
▇证券时报
上海莱士(002252)12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恢复生产。鉴于郑州莱士下属2家单采血浆站采浆量占公司总采浆量比重较小,此次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恢复生产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2021-12-21](002252)上海莱士: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68
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原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信达证券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共计21股上海莱士股份,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21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000003%)。
科瑞天诚为第三方提供担保而质押给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瑞京”)的上海莱士股份因被担保方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江西瑞京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共计135,900股上海莱士股份,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135,9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02%)
上海莱士于2021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科瑞天诚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法院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科瑞天诚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代表“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13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15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38,500,000股上海莱士股票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按市价委托进行申报卖出,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法院账户。第一创业证券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共计1,626,500股上海莱士股份,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1,626,5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24%)。
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金鼎”)因融资违约而被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申请司法冻结的托管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海莱士100股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上述100股上海莱士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科瑞金鼎因此被动
减持上海莱士股份1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00001%)。
上海莱士于2021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股东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
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
圳中院”)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将公司一致行动人科瑞金鼎因融资违约而被金元证券申请司法冻结的托管于申
万宏源证券的483,166股上海莱士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现,并将变
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深圳中院指定账户。金元证券通过申万宏源证券于2021年12
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483,166股上海莱士股份,科瑞金鼎因此被动减持上
海莱士股份483,166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07%)。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前述被动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055 号28 幢 1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1 年12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上海莱士 股票代码 002252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0.0021 0.0000003%
A股 13.59 0.002%
A股 162.65 0.024%
A股 0.01 0.000001%
A股 48.3166 0.007%
合 计 224.5687 0.03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执行法院裁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选) 其他 √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2021 年12 月 1 日) (2021 年12 月 17 日)
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1,199.5300 10.56 % 71,023.2879 10.54 %
科瑞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199.5300 10.56 % 71,023.2879 10.54 %
诚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489.2314 0.67 % 4,440.9048 0.66 %
科瑞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 4,489.2314 0.67 % 4,440.9048 0.66 %
鼎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科瑞天 合计持有股份 75,689.6248 11.23% 75,465.0561 11.20%
诚及一
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689.6248 11.23% 75,465.0561 11.20%
人宁波
科瑞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鼎、科 0 0 0 0
瑞集团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1、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是由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而导致的被动减持行为,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未提前获悉上述部分被动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减持计划,上述部分被动减持未进行预披露,上述被动减持未产生任何收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益;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2、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
风险;同时积极争取了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并于2020 年第三季度成
立债务委员会,努力寻求战略投资者来共同化解债务危机。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科瑞金鼎、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科瑞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
的2%,上述被动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前述规定。
2、自上海莱士首次发布关于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存在可能被动减持上海莱士
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截至2021年12月17日,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累计
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1,077,936,803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5.99%)。除此之外,
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的情形。
3、截至2021年12月17日,科瑞天诚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710,232,879股,占上海
莱士总股本的10.54%,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691,697,900股,占上海莱士
总股本的10.26%,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709,697,979股,占上海莱士总
股本的10.53%。
4、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
754,650,561 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11.20%,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
736,106,944 股,占
[2021-12-21](002252)上海莱士:关于股东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6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的通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向申万宏源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金鼎”)因融资违约而被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司法冻结的托管于申万宏源证券的483,166股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现,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法院指定账户。根据通知,申万宏源证券需配合法院完成司法执行事宜,可能导致科瑞金鼎被动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东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及时进行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科瑞天诚《关于公司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该次被动减持计划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83,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该次被动减持计划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该次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科瑞金鼎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2月17日 6.40 483,166 0.007%
合计 483,166 0.007%
备注:1、上述减持为科瑞金鼎的被动减持行为;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部分)。
二、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前持有股份 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后持有股份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12月17日)
股数(股) 占上海莱士总股 股数(股) 占上海莱士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科瑞金鼎 合计持有股份 44,892,314 0.67 % 44,409,048 0.66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892,314 0.67 % 44,409,048 0.66 %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科瑞天诚 合计持有股份 897,805,653 13.32% 754,650,561 11.20%
及一致行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7,805,653 13.32% 754,650,561 11.20%
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包括科瑞集团有限公司及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股东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并于2021 年11月25日、12月 3日、12月 21日发布了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截至 20 21年 11月 23日 ,科 瑞金鼎持有公司股份44,892,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897,805,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2021年11月24日~12月17日期间,科瑞金鼎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83,266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07%,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43,155,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截至2021年 12月17日,科瑞金鼎持有公司股份44,409,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 份754,650,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
三、其他有关说明
1、科瑞金鼎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自公司2018年12月8日首次发布关于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可能被动 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截至2021年12月17日,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 动人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077,936,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除此之外, 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17日,科瑞金鼎持有公司股份44,409,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4,409,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累计被冻
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4,409,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54,650,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36,106,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2%,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54,115,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
3、本次减持为科瑞天诚一致行动人科瑞金鼎的被动减持行为,科瑞天诚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风险;同时积极争取了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并于2020年第三季度成立债务委员会,努力寻求战略投资者来共同化解债务危机。
4、本次被动减持 股份事项已按 照相关规定进 行了预披露, 实际减持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2021年12月17日,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5、目前,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科瑞天诚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7月08日
调研公司:Capital Research Global Investors
接待人:董事、副总经理:徐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峥,市场总监:褚忠君
调研内容:1、问:本次重组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答:2020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基立福已按照相关约定,将45%GDS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重组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基立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6.2。
2、问:公司控股股东债务处理情况?
答:公司控股股东围绕公司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的发展战略,通过质押获取资金先行收购相关标的资产后,再择机优先注入上市公司导致其质押率高。由于资本市场波动控股股东债务产生违约控股股东一直与各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与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风险。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部分被动减持是个别债权人的行为未影响控股股东的控制权。
3、问:本次重组具体能给公司带来什么价值提升?
答:本次重组后将给公司在产业结构、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多项环节带来价值提升(1)优化产业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板块将扩展至体外诊断领域,产业链得以向上游延伸,产业结构得以优化。通过吸收GDS先进的生产及科研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增强自身生产及研发力量。同时具有协同效应的业务整合将会提升公司原有血液制品产品的质量,提升GDS血液检测技术的适应性和技术水平,使交易双方互相促进、达成双赢。(2)创新经营管理,提升盈利水平基立福成为公司股东,公司可以吸收海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基立福作为全球血液制品企业龙头企业,其生产流程管理、产品质量控制及经营管理理念均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次交易可将国际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管理团队引入公司,提高公司管理水平。(3)深入合作带来多方面积极影响公司与基立福将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为公司带来积极的影响。
4、问:GDS业务情况?
答:GDS是全球知名的血液检测仪器及试剂的生产商,是全球血液核酸检测细分市场的龙头公司。重组期内GDS的产品线不断扩展,产品种类不断增加,现已建立起以核酸检测、免疫抗原和血型检测三块业务为主的业务体系。核酸检测业务方面,检测覆盖的病原体范围扩大,新推出了寨卡病毒Zika)等检验试剂,对血液寄生虫巴贝斯虫(Babesia)的检测试剂已于2019年获得FDA批准通过。血型检测方面,产品从传统的血液检测手段所需的抗血清、抗人类球蛋白血清、红细胞试剂等扩展到新技术下的检测设备、胶卡等产品,如检测稀有血型的产品和应用于紧急场景下的专项产品MDmulticard。免疫抗原方面,GDS依托HCV、HIV抗原产品提取技术,进行抗原的研发、生产、供应,与合作对手方签订了长期可靠的合作协议,巩固并加强了市场地位。
5、问:GDS经营业绩对公司的影响?
答:2020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根据GDS提供的股东登记名册、凯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公司与基立福于2020年3月10日签署的《拟出资GDS股份之出资确认函》,基立福已按照相关约定,将45%GDS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重组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收购标的GDS是全球知名的血液检测仪器及试剂的生产商,是全球血液核酸检测细分市场的龙头公司其血液核酸检测业务市场占有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重组完成后,公司即享有GDS45%股权对应的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6、问:公司目前浆站、采浆情况?
答: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和孙公司浙江海康拥有单采血浆站41家(含分站1家),采浆范围涵盖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11个省(自治区)。浆源的开发和获取是国内血液制品行业的竞争重点和发展核心,也是公司重点工作。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行业受到严格监管,审批周期较长,新浆站的开设及供浆员的培育是个长期且缓慢的过程。公司将积极推进现有浆站建设步伐,提高固定供浆员复采率,发展潜在供浆员;并将积极争取开发新浆站,拓展新浆源。受疫情影响,疫情期间行业内单采血浆站暂停采浆,这对全年采浆带来一定影响。目前行业内单采血浆站基本已恢复采浆,公司浆站也已恢复采浆,采浆情况较为稳定。
7、问:疫情之下行业发展趋势?
答:由于目前国外疫情仍在持续发酵,预计下半年进口白蛋白产品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因疫情停工国内原料血浆采集在一季度有所下降后期国内血液制品供给将呈现偏紧的局面。目前需求端依然保持稳定增长预计2020年下半年血液制品行业将保持销售良好、价格刚性的态势。
8、问:公司产品出口情况?
答:公司是我国最早开拓海外市场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也是国内出口规模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在近20个国家和地区注册。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产品出口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42、1.55%、2.38。
9、问: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
答:随着国家医药流通政策的调整,为顺应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已从以往的华南区域总经销模式向商业渠道销售与医院终端市场销售并存的模式转变,建立了集团化的专业商业运营与学术推广团队根据不同产品的市场特点采取经销商模式、直营学术推广模式、与第三方合作推广模式等多种营销模式并行,实现在最大化获得业务增长机会的同时,大力开发新的渠道、终端医院、药店市场。公司通过多种营销模式深入掌握和分析市场动态,结合新形势、新变化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深入度,研究和规划公司在新形势、新时期的营销体系建设和销售政策的完善,借助好新工具、新渠道、新技术,建立并完善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营销体系。公司所处血液制品行业该行业景气度较高相应产品临床应用仍存在很大空间,行业发展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公司。目前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稳定。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亿元。血液制品行业正处于较好的发展阶段,公司对未来的成长充满信心。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4-23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10.47 成交量:14060.00万股 成交金额:123455.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4945.60 |3864.76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湖州劳动路浙北金融|3608.57 |-- |
|中心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544.23 |8.19 |
|证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2813.12 |14.67 |
|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证券|2804.05 |4.53 |
|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4945.60 |3864.7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路证券|19.88 |1610.78 |
|营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福州路证|30.41 |1178.74 |
|券营业部 | |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东中路证券营|17.74 |951.20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京|10.72 |932.97 |
|基一百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3-18|9.94 |27.99 |278.22 |招商证券股份有|机构专用 |
| | | | |限公司深圳益田| |
| | | | |路免税商务大厦| |
| | | | |证券营业部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89188.32 |1403.35 |277.11 |1.34 |89465.43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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