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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244)滨江集团: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2月23日发行了 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
名称 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 简称 22 滨江房产 CP001
一期短期融资券】
代码 042280093 期限 365 天
起息日 【2022 年 2 月 25 日】 兑付日 【2023 年 2 月 25 日】
计划发行总额 【7.2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7.2 亿元】
发行利率 3.55% 发行价格 【面值 100 元】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4 家】 合规申购金额 【14.2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4.3%】 最低申购价位 【3.5%】
有效申购家数 【8 家】 有效申购金额 【7.3亿元】
簿记管理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12]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新增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新增如下项目:
序 地块名称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成交总价(万 公司权益比例
号 (㎡) 元) (%)
余政储出 商业商务
1 [2021]28 22909 用地 3.0 35718 50%
号
杭政储出 商业商务
2 [2021]58 23360 用地 3.0 69261 22%
号
杭政储出 商业商务
3 [2021]59 16093 用地 3.8 67294 25%
号
富政储出 商业商务
4 [2021]30 53880 用地 3.0 47943 30%
号
公司在上述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可能发生变化,上述比例仅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1-29]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91,48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8.41%。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公司参股公司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盛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 16.7 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5%(最高本金限额为 9.185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22-017 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现经与银行协商,滨盛公司融资对象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除上述变更外,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批的担保事项中滨盛公司申请的融资额度、连带保证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以及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
供担保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事宜不会对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实质影响。
上述滨盛公司融资对象的变更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2、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昆溪社区下昆溪小区
外坞门
3、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4、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5、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建杭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5%和 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系东阳上品家园项目的开
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用途 项目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上品家园 住宅 东阳 55% 67,690 175,994 162,500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滨盛公司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5%
(最高本金限额为 9.185 亿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盛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盛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 余 额 为
1,991,481.9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8.4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98,119.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9] (002244)滨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
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盛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 16.7 亿元的贷款,公司将为滨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5%(最高本金限额为 9.185 亿元)。
经与银行协商,滨盛公司融资对象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除上述变更外,滨盛公司申请的融资额度、连带保证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以及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等事项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事宜不会对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实质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20 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7] (002244)滨江集团: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25日发行了 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
名称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 简称 22 滨江房产 SCP002
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280427 期限 210 天
起息日 【2022 年 01 月 27 日】 兑付日 【2022 年 08 月 25 日】
计划发行总额 【9.3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9.3 亿元】
发行利率 3.66% 发行价格 【面值 100 元】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3 家】 合规申购金额 【18.8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4.3%】 最低申购价位 【3.5%】
有效申购家数 【10 家】 有效申购金额 【9.5亿元】
簿记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5] (002244)滨江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2、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36 号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莫建华先生
董事长戚金兴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莫建华先生代为
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2,097,421,72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4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20,920,67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95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76,501,04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45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81,248,6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1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
议 案 表 决 结 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2,088,346,715 99.5673 9,075,007 0.4327 0 0.0000
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2,088,346,715 99.5673 9,075,007 0.4327 0 0.0000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 2,088,346,715 99.5673 9,075,007 0.4327 0 0.0000
保额度的议案
4.00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88,346,715 99.5673 9,075,007 0.4327 0 0.0000
2、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议 案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72,173,643 88.8306 9,075,007 11.1694 0 0.0000
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72,173,643 88.8306 9,075,007 11.1694 0 0.0000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 72,173,643 88.8306 9,075,007 11.1694 0 0.0000
保额度的议案
4.00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72,173,643 88.8306 9,075,007 11.1694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57,231.9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5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锦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2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锦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100%,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参股公司天台杨帆慈悦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帆置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申请6.5亿元的银团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杨帆置地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
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0%(最高本金限额为3.2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3、公司参股公司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盛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16.7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5%(最高本金限额为9.18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保实业”)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5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保实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0.5%(最高本金限额为2.52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及 90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锦公司和滨保实业提供担保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大会 已使用 本次使用 剩余可使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30 0 12 18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90 0 2.525 87.475
合计 120 0 14.525 105.475
2、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杨帆
置地和滨盛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分别 3.5 亿元和 10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杨帆置地和滨盛公司提供过担保,担保余额为 0。公司本次为杨帆置地和滨盛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被担保公司 公司权益比 担保额度 本次使用 可用担保额度
名称 合作项目名称 例(%) (亿元) 额度(亿 (亿元)
元)
杨帆置地 江山慈悦 50 3.5 3.25 0.25
滨盛公司 东阳上品家园 55 10 9.185 0.81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5 月 17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 371 号 1 幢
811-7
法定代表人:金再桂
注册资本:37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系宁望府项目的开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用途 项目所在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宁望府 住宅 杭州 100% 33,558 83,895 184,621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天台杨帆慈悦置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森然御府 1 幢 904 室
法定代表人:洪斌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新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 50%、40%和 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 系:为公司参股公司,系江山慈悦项目的开 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用途 项目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慈悦项目 住宅 天台 50% 50,128 89,205 65,200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昆溪社区下昆溪小区外坞
门
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建杭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5%
和 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系东阳上品家园项目的开发主
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用途 项目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上品家园 住宅 东阳 55% 67,690 175,994 162,500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9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 178 号 51009
法定代表人:张洪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50.5%的股权,浙江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
司持有 49.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杭州上品项目的开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用途 项目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上品 住宅 杭州 50.5% 47,296 222,497.2 599,294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滨锦公司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 12 亿元);为杨帆置地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0%(最高本金限额为 3.25 亿元);为滨盛公司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5%(最高本金限额为 9.185 亿元);为滨保实业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0.5%(最高本金限额为 2.525亿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锦公司、杨帆置地、滨盛公司、滨保实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锦公司、杨帆置地、滨盛公司、滨保实业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
[2022-01-25] (002244)滨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锦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 12 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锦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100%,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参股公司天台杨帆慈悦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帆置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申请 6.5 亿元的银团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杨帆置地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0%(最高本金限额为 3.25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3、公司参股公司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
盛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申请 16.7 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盛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5%(最高本金限额为 9.185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4、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保实业”)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 5 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保实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0.5%(最高本金限额为 2.525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17 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19]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竞得下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序 地块名称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成交总价(万 公司权益比例
号 (㎡) 元) (%)
甬储出
1 2021-125 62,209 住宅 2.08 274,403.19 100
号地块
公司在上述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可能发生变化,上述比例仅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5]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5 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过(含)3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 注册总额: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人民币 35 亿元),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人民币 35 亿元),
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发行;
2、 发行期限: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注册发行
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366 天;具体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分期发行;
3、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4、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 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6、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债务结构、项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顺利完成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对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议案有效期
本次发行注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5] (002244)滨江集团: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朱慧明先生及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及配偶俞理立女士、董事兼总裁朱慧明先生及配偶戚桂仙女士、董事莫建华先生及配偶潘红娟女士因个人需求,
分别以总价 982.7366 万元、957.5086 万元和 952.1662 万元购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海岸(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岸公司”)对外销售的东方海岸项目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购房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购买商品房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戚金兴先生系公司董事长,俞理立女士系戚金兴先生之配偶;朱慧明先生系公司董事兼总裁,戚桂仙女士系朱慧明先生之配偶;莫建华先生系公司董事,潘红娟女士系莫建华先生之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自然人系公司关联人。经查询,上述关联自然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东方海岸项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海岸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杭州市千岛湖镇,规划用地面积 22.14 万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17.98 万平方米。本次交易标的系东方海岸项目商品房住宅,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该商品房项目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自然人与东方海岸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买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受戚金兴先生控制的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 899.91 万元。与其他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 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合理。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自然人购买商品房的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五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5] (002244)滨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证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及 90 亿元的新增
担保,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09 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3.5亿元,具体如下:
序 公司权益比 本次新增
号 被担保公司名称 例(%) 合作项目 担保额度
(亿元)
1 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 台州【2021】045 3
号地块项目
2 浙江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 温州乐清上品 12
3 东阳滨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 东阳君品家园 7
4 东阳滨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 东阳嘉品家园 5.5
5 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 台州湖畔云邸 5
6 湖州市南太湖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 30 南太湖未来社区项 11
公司 目
合计 43.5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10 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5 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为顺利完成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11 号公告《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朱慧明先生和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12 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5]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8 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13,012,8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1%,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2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9:25,9:30 -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36 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 √
度的议案
4.00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20日、21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
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86987771
邮箱:office@binjiang.com.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
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
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4.00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15]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34,924.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33%。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确保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及 90 亿元的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2、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3、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1、杭州千岛湖滨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1275 号
法定代表人:李周捷
注册资本:48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杭州润枫置业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其 20%的股权,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千岛湖湖滨印象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2、杭州千岛湖滨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 127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周捷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杭州润枫置业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其 20%的股权,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千岛湖湖滨印象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3、桐乡市安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19 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开发区)悦容路 288 号 3
幢 F202
法定代表人:蒋真皓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桐乡市安豪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餐饮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家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系桐乡南城明月苑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4、南京滨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9 日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 6 号兴智科技园 B 幢 31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赞煜
注册资本:89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55%的股权,南京名弘置业有限公司持
有其 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系南京翡翠春江府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5、杭州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5 月 17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 371 号 1 幢
811-7
法定代表人:金再桂
注册资本:37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萧山宁望府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6、杭州滨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9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 371 号 1 幢
815-2
法定代表人:商利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萧山潮听映月府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控股子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系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控股子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 余 额 为
1,934,924.4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3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75,078.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5]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34,924.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33%。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
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
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
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
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3.5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保
对象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占
本次新增 是否
担保 公司权益 截至目前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公司名称 合作项目 担保额度 关联
公司 比例(%) 担保余额 近一期净资
(亿元) 担保
产比例
公司 台州滨交房地 35.00 台州【2021】045 - 3 1.63% 否
产开发有限公司 号地块项目
浙江恒熙房地产 6.53%
公司 51.00 温州乐清上品 - 12 否
开发有限公司
东阳滨茂房地产 3.81
公司 55.00 东阳君品家园 - 7 否
开发有限公司
东阳滨杭房地产 2.99
公司 55.00 东阳嘉品家园 - 5.5 否
开发有限公司
台州滨帆房地产 2.72
公司 35.00 台州湖畔云邸 - 5 否
开发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太湖未
南太湖未来社 5.99
公司 来社区建设发展 30.00 - 11 否
区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43.5 23.68
本次担保授权期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之日起 12 个月。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以在参股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
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 50%: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作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5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 818 号
梦想园区二号楼 1 楼 259 号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和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35%、35%和 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台州【2021】045 号地块项目
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25 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 6688 号总部经济
园 1 幢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陈乐克
注册资本:14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高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越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1%、25%、14%和 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温州乐清上品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3、东阳滨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昆溪社区下昆溪外坞门六幢六单元二楼
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建杭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5%、和 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东阳君品家园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4、东阳滨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昆溪社区下昆溪外坞门六幢六单元四楼
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建杭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5%、和 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东阳嘉品家园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5、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9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 818 号
梦想园区二号楼 1 楼 263 号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26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和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35%、35%和 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台州湖畔云邸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6、湖州市南太湖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路 501 号 10 楼 1026 室
法定代表人:钱哲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湖州诚信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州南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30、55%和 1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南太湖未来社区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 个月内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有关金融政策规定,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 余 额 为
1,934,924.4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3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75,078.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五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08]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0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的通知,获悉滨江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及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股东名称 一大股东 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及一致行 数量(万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动人 股)
中信证券
滨江控股 是 10500 7.43% 3.37% 2021/1/14 2022/1/5 股份有限
公司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滨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 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8]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82,474.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92%。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
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
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
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
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5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保对象情况如
下: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本次新增 是否
担保 公司权益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公司名称 合作项目 担保额度 关联
公司 比例(%)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近一期净资
(亿元) 担保
率 产比例
公司 天台杨帆慈悦 50.00 江山慈悦 新公司 - 3.5 1.91% 否
置地有限公司
东阳滨盛房地产 5.44%
公司 55.00 东阳上品家园 新公司 - 10 否
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13.5 7.35
本次担保授权期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之日起 12 个月。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以在参股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
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 50%: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
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
同办理。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包括反担保)。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
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台杨帆慈悦置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森然御府 1 幢 904 室
法定代表人:洪斌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新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 50%、40%和 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项目:系江山慈悦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昆溪社区下昆溪小区外坞
门
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建杭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5%
和 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项目:系东阳上品家园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 个月内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 余 额 为
1,982,474.4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92%,其中对合并报
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75,078.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五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8] (002244)滨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5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合作项目 公司权益比 预计担保额
例(%) 度(亿元)
1 天台杨帆慈悦置地有限公司 江山慈悦 50.00 3.5
2 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阳上品家园 55.00 10
合计 -- 13.5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
日起 12 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06 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07 号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8]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0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22 年 1
月24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36 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 月20日、21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
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86987771
邮箱:office@binjiang.com.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 9:30 - 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
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
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06] (002244)滨江集团: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4日发行了 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
名称 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 简称 22 滨江房产 SCP001
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280002 期限 184 天
起息日 【2022 年 01 月 05 日】 兑付日 【2022 年 07 月 08 日】
计划发行总额 【9.6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9.6 亿元】
发行利率 4.00% 发行价格 【面值 100 元】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1 家】 合规申购金额 【11.2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4.23%】 最低申购价位 【3.5%】
有效申购家数 【8 家】 有效申购金额 【9.6亿元】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2-01-06]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0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名称 一大股东 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是否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及一致行 (万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 充质押 日 日
动人
中信证券 偿还前期
滨江控股 是 11000 7.78% 3.54% 否 否 2022/1/4 2023/1/4 股份有限 融资
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滨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 (%)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限售 占未质押股份
售和冻结数量 比例(%) 和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滨江控股 1,413,012,872 45.41 542,300,000 38.38 17.43 0 0 0 0
戚金兴 371,598,600 11.94 0 0 0 0 0 278,698,950 75
戚加奇 31,040,000 1 0 0 0 0 0 0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利72号私募证 37,600,000 1.21 0 0 0 0 0 0 0
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利74号私募证 28,950,000 0.93 0 0 0 0 0 0 0
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利71号私募证 28,880,000 0.93 0 0 0 0 0 0 0
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利73号私募证 22,972,500 0.74 0 0 0 0 0 0 0
券投资基金
合计 1,934,053,972 62.16 542,300,000 28.04 17.43 0.00 0.00 278,698,950 20.03
三、 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2-01-05] (002244)滨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杭钱塘储出(2021)13 号地块项目公司的议案》
1、成立项目公司“杭州滨耀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该地块的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金 50 万元,项目公司股份结构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5%:杭州缤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与《竞买申请书》约定股份构成一致。
2、将《出让合同》中受让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调整至“杭州滨耀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同意《出让合同》规定的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调整至“杭州滨耀置业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25]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54,874.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9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滨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茂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9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茂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75 亿元及 15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茂公司提
供担保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滨茂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大会 已使用 本次使用 剩余可使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75 28.1 0 46.9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 4.02 9 1.98
合计 90 32.12 9 48.8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义乌滨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
2、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博路 489 号 1 楼
3、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4、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义乌福田里项目的开发主体。
福田里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用途 项目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福田里 住宅 义乌 100% 29,942 80,844 139,178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滨茂公司保证担保主债权不超过 9 亿元。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茂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 余 额 为
1,854,874.63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9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73,230.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25] (002244)滨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滨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茂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 9 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茂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1-100 号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23]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1 日、22 日,公司竞得下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序 地块名称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成交总价(万 公司权益比例
号 (㎡) 元) (%)
杭钱塘储出 1< 容积
1 (2021)13 38,155 住宅 率≤2.5 92,526 50
号地块
杭政储出 住宅(设
2 (2021)34 48,641 配套公 1.8 222,504 60
号地块 建)用地
杭政储出 住宅(设
3 (2021)53 38,988 配套公 2.5 324,110 50
号地块 建)用地
萧政储出 住宅(设
4 (2021)54 25,849 配套公 2.6 103,090 50
号地块 建)用地
公司在上述项目中所占权益比例可能发生变化,上述比例仅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17] (002244)滨江集团:2021-09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滨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嘉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7 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嘉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60%(最高本金限额为 4.2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来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 40 亿元的融资,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来公司新增担保,增加为上述贷款本金余额的 49%(最高本金限额为 19.6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
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1-096 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和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车位等业务,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6,5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戚金兴、朱慧明、莫建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1-097 号公告《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7] (002244)滨江集团:2021-09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97,692.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31%。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滨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嘉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7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嘉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60%(最高本金限额为4.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来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40亿元的融资,公司已为上述贷款本金余额的51%(最高本金限额为20.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6月18日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现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来公司增加担保,增加为上述贷款本金余额49%(最高本金限额为19.6亿元)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二)审议程序
1、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45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嘉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滨嘉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大会 已使用 本次使用 剩余可使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45 26 4.2 14.8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75 亿元及 15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来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滨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4 亿元。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
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大会 已使用 本次使用 剩余可使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75 8.5 19.6 46.9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 4.02 0 10.98
合计 90 12.52 19.6 57.8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丽水市滨嘉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8 日
2、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人民路 550 号阁楼
3、法定代表人:李周捷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60%的股权,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
杭州星洲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0%
公司与滨嘉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与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丽水观品轩项目的开发主体。
观品轩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用途 项目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观品轩 住宅 丽水 60% 52,383 83,813 91,600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滨来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8 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39 号 1152 室
3、法定代表人:郭瑜
4、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杭政储出(2020)35号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杭政储出【2020】35 号地块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权益比例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用途 项目所在地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杭政储出
【2020】35 号 住宅、商业 杭州 100% 43,654 212,871 618,564
地块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1)为滨嘉公司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60%(最高本金限额为 4.2 亿元)。2)为滨来公司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100%(最高本金限额为 40 亿元)。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嘉公司和滨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嘉公司和滨来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 余 额 为
1,897,692.61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3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77,062.3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7] (002244)滨江集团:2021-097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服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和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车位等业务,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46,500 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戚金兴、朱慧明、莫建华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2 年预 2021 年 1-9 月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接受关联人提供 滨江服务 接受劳务 市场价 46,100 18,301
的劳务
向关联人出租房 滨江服务 租赁 市场价 400 222
屋及车位
合计 46,500 18,523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 月实际发生 2021 年 生额占 生额与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 金额(未经 年度预 同类业 预计金 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 审计) 计金额 务比例 额差异
(%) (%)
接受关联人提 滨江服务 接 受 巨潮资讯网
供的劳务 劳务 18,301 33,500 100 -45.37 www.cninfo.com.cn
2020年10月31日公告
向关联人出租 滨江服务 巨潮资讯网
房屋及车位 租赁 222 400 1.05 -44.50 www.cninfo.com.cn
2020年10月31日公告
合计 18,523 33,900 -45.36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3、注册资本:100000 美元
4、成立日期:2017 年 07 月 06 日
5、董事会主席:朱立东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等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157,260.60
万元,净资产 87,130.90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 59,119.00
万元,净利润 14,649.10 万元。(未经审计)
8、关联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江服务实际控制人系戚金兴先生,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滨江服务系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滨江服务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包括滨江服务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物业咨询服务、销售代理服务,以及滨江服务向公司租赁车位和房屋等。
接受滨江服务提供服务的价格依据所需服务项目的面积、区域位置、物业定位、规模、业态、所需物业服务的范围及品质,以同类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及车位之交易价格由双方参考房屋及车位所在当地社区可比较物业单位及停车位的当时市场费率等因素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滨江服务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签署框架协议,未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滨江服务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框架协议基础上按项目签订协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因近年来公司房产开发业务规模的扩展,开发项目数量逐年增多,对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需求也相应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07] (002244)滨江集团:2021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2日发行了 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
名称 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 简称 21 滨江房产 CP004
四期短期融资券】
代码 042100641 期限 365 天
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06 日】 兑付日 【2022 年 12 月 06 日】
计划发行总额 【9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9 亿元】
发行利率 4.2% 发行价格 【面值 100 元】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1 家】 合规申购金额 【12.4 亿元】
最高申购价位 【4.40%】 最低申购价位 【3.88%】
有效申购家数 【8 家】 有效申购金额 【9.7亿元】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244)滨江集团: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12607 债券简称:17滨房01
债券代码:149210 债券简称:20滨房01
债券代码:149540 债券简称:21滨房01
债券代码:149585 债券简称:21滨房0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规定,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当年新增借款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借款余额为 416.08 亿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472.19 亿元(未经审
计),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额为 56.11 亿元,占 2020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280.45 亿元的 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公司 2021 年 1-11 月(未经审计)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累计新增借款
借款类别
金额(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银行贷款 64.87 23.13
中期票据 -2.70 -0.96
公司债 -6.06 -2.16
合计 56.11 20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已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的本息到期情况,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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