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8] (002104)恒宝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及内容提示: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2月23日、2022年2月24日和2022年2月25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截至2022年2月25日收盘,公司收盘价格为12.59元,2022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区间跌幅为24.38%,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大。2月25日的换手率为33.37%,高于公司股票异动前20个交易日(自1月21日至2月24日)平均换手率26.84%,2022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区间换手率为124.0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2月23日、2022年2月24日和2022年2月25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数字人民币及相关产品关注度较高,且相关媒体报道中曾提及公司该项业务,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公司围绕数字人民币产品及解决方案进行了系列布局及技术、产品储备,并积极配合客户开展试点场景建设,实现了场景落地和少量供货,但由于目前数字人民币仍处于试点阶段,公司仅产生少量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的市场推广进度将严格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公司的数字人民币业务还处于初步开展阶段,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20%。截至2022年2月25日收盘,公司收盘价格为12.59元,2022年 2月23日至2月25日,区间跌幅为24.38%,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大。2月25日的换手率为33.37%,高于公司股票异动前20个交易日(自1月21日至2月24日)平均换手率26.84%,2022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区间换手率为124.0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4、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3] (002104)恒宝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及内容提示: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2年2月21日和2022年2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截至2022年2月22日收盘,公司收盘价格为16.65元,2022年1月28日至2月22日,区间涨幅为115.12%,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大。2月22日的换手率为45.28%,显著高于公司股票异动前20个交易日(自1月18日至2月21日)平均换手率21.39%的水平, 2022年1月28 日至2月22日,区间换手率为366.0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相关估值数据,截至2022年2月22日收盘,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C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35.93倍,公司最新市盈率为262.11倍,行业市净率为3.62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5.88倍,均大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2年2月21日和2022年2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数字人民币及相关产品关注度较高,且相关媒体报道中曾提及公司该项业务,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公司围绕数字人民币产品及解决方案进行了系列布局及技术、产品储备,并积极配合客户开展试点场景建设,实现了场景落地和少量供货,但由于目前数字人民币仍处于试点阶段,公司仅产生少量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的市场推广进度将严格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公司的数字人民币业务还处于初步开展阶段,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截至2022年2月22日收盘,公司收盘价格为16.65元,2022年1月28日至2月22日,区间涨幅为115.12%,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大。2月22日的换手率为45.28%,显著高于公司股票异动前20个交易日(自1月18日至2月21日)平均换手率21.39%的水平,2022年1月28日至2月22日,区间换手率为366.0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相关估值数据,截至2022年2月22日收盘,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C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35.93倍,公司最新市盈率为262.11倍,行业市净率为3.62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5.88倍,均大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4、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4] (002104)恒宝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2年2月10日和2022年2月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数字人民币及相关产品关注度较高,且相关媒体报道中曾提及公司该项业务,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公司围绕数字人民币产品及解决方案进行了系列布局及技术、产品储备,并积极配合客户开展试点场景建设,实现了场景落地和少量供货,但由于目前数字人民币仍处于试点阶段,公司仅产生少量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公司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的市场推广进度将严格遵照国家规划与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展开,公司的数字人民币业务还处于初步开展阶段,尚不能准确预测本项业务的成长性与收入规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2-09] (002104)恒宝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7日和2022年2月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7]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权简称:恒宝 JLC3
期权代码:037209
预留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预留行权价格:4.43 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9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50.00 万份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1,403 万份,激励对象为 138 人。
7、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2、预留授权数量:50.00 万份。
3、预留授权人数:9 人。
4、预留行权价格:4.4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骨干及销售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9 人) 50.00 3.32% 0.07%
合计(9 人) 50.00 3.32% 0.07%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股票期权或激励对 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 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8、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计划预留授权部分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2020 年利润总额为 考核年度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基数,考核各年度利润 预设最高指标(B) 50% 55% 60%
总额增长率(A) 预设最低指标(C) 30% 35% 40%
各考核年度利润总额 A≥B X=100%
增长率指标完成度(X) A A
(2)若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发生并购等行为,业绩考核指标值以扣除前述事项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考核结果 85≤S≤100 70≤S<85 60≤S<70 S<60
标准系数(S)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各考核年度利润总额增长率指标完成度(X)×各考核年度标准系数(S)。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9、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关于本次授权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授权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恒宝 JLC3
2、期权代码:037209
3、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价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2022-01-25] (002104)恒宝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500.00 万元 - 6,750.00 万元
盈利:172.4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509.60% - 3,814.4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00.00 万元 - 2,650.00 万元
亏损:2,865.5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3.96% - 192.4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46 元/股–0.0969 元/股 盈利:0.0025 元/股
注: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对于联营企业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2、上年同期公司对收购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确认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分别计提了减值 5,251.45 万元和 5,619.83 万元。本报告期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报告期公司理财收益同比增加,此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1,20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2]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目
前持有公司股份143,925,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5%)的函告,获悉钱
京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本 次 延 是 否
股 东 东或第 期 质 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 质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一致行
动人
2021 2022 申港证 自身
钱京 是 1,114 7.74% 1.60% 否 否 年 1 年 9 券股份 生产
月14 月 20 有限公 经营
日 日 司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 股 持股 本次延 本次延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 量 比例 期质押 期质押 所 持 司 总 情况 情况
( 股 前质押 后质押 股 份 股 本 已质押 占 已 未质押 占未
)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 押 股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售和冻 股 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143,9 11,140,0 11,140,0
钱京 25,14 20.65% 00 00 7.74% 1.60% 0 0% 0 0%
7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二、其他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钱京先生将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1-12-25] (002104)恒宝股份: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公司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1,403万份,激励对象为 138 人。
7、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696,921,3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5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并于 2021 年 10月 21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的授权情况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为保证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
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2 月 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5)。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2 月 2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4、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43元/份调整为 4.215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行权前,公司和激励对象尚需持续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在保持满足条件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本次行权的条件成就。本激励计划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本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和预留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权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权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5]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权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2、预留授权部分股票期权数量:50.00 万份。
3、预留授权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43 元/份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计划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股票期权的预留授权日,向符
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3 元/份。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1,403 万份,激励对象为 138 人。
7、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计划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
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权的激励对象为 144 人,包括:核心技术骨干
及销售骨干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4、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高 强 董事、副总裁 15.00 1.00% 0.02%
2 徐霄凌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15.00 1.00% 0.02%
3 陈妹妹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15.00 1.00% 0.02%
核心技术骨干及销售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141 人) 1411.00 93.69% 2.02%
预留 50.00 3.32% 0.07%
合计(144 人) 1506.00 100.00% 2.16%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本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权部分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2020 年利润总额为 考核年度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基数,考核各年度利润 预设最高指标(B) 50% 55% 60%
总额增长率(A) 预设最低指标(C) 30% 35% 40%
各考核年度利润总额 A≥B X=100%
增长率指标完成度 A (X) A
(2)若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发生并购等行为,业绩考核指标值以扣除前述事项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考核结果 85≤S≤100 70≤S<85 60≤S<70 S<60
标准系数(S)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各考核年度利润总额增长率指标完成度(X)×各考核年度标准系数(S)。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授权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授权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及董事会对授权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计划中股票期权授权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
[2021-12-25] (002104)恒宝股份:恒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3:3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696,921,3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5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并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43 元/份调整为 4.215 元/份。
公司董事高强先生、徐霄凌女士、陈妹妹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股票期权授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
定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 4.43 元/份。
公司董事高强先生、徐霄凌女士、陈妹妹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2 月
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5] (002104)恒宝股份:恒宝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3 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
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预
留授权日,向符合授权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3 元/份。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6]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1/12/16)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2月1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共计人民币4,513,044.00元,其中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963,044.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9.82%,上述补助均以现金形式补助,补助资金已到账。
以下是具体明细:
序 与资产相关/与 是否与公司日 是否具有可
号 获得补助主体 提供补助主体 补助原因/项目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收益相关 常经营活动相 计入会计科目 持续性
关
《关于下达2021年度丹阳市
1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科学技术 新加坡研发中心 2021 年 12 月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后补助类 资产相关 是 递延收益 否
公司 局、丹阳市财政局 建设 550,000.00 项目立项经费的通知》(丹科
【2021】84 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丹阳市
2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科学技术 新加坡研发中心 2021 年 12 月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后补助类 收益相关 是 递延收益 否
公司 局、丹阳市财政局 建设 450,000.00 项目立项经费的通知》(丹科
【2021】84 号)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奖励地 《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科学
3 公司 局、丹阳市财政局 方配套资金 2021 年 12 月 100,000.00 技术奖励经费的通知》苏财教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2021】23 号
《关于印发镇江市企业人才
4 恒宝股份有限 镇江市人力资源 人才工作服务站 2021 年 12 月 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办法(试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和社会保障局 建设 5,000.00 行)的通知》镇人才办【2020】
3 号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人力资源 丹阳市青年就业 《关于印发《丹阳市青年就业
5 公司 和社会保障局 见习补助 2021 年 12 月 2,444.00 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知》丹人社发﹝2020﹞72 号
江苏恒宝智能南京建邺高新技 《南京建邺高新技术产业开
6 系统技术有限术产业开发区管 税收扶持 2021 年 12 月 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恒宝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3,405,600.00 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战
公司 理委员会 略合作协议》
- 合计金额 - - - 4,513,044.00 - - - - -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为451.3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386.57万元,具体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0]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根据以上决议,现就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列示如下:
(一)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
2、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4,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80%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0月8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2、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80%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0月9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兴业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开放式、净值型
3、金额:10,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60%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4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兴业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金雪球悦享3号M款”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4.20%
5、产品期限:365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8日
7、产品到期日:2022年11月9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ESG优享)中银理财6个月最短持有期固收增强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60%
5、产品期限:180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15日
7、产品到期日:2022年5月16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180 天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4,2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60%
5、产品期限:180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2022年5月14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7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73%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机构专属)中银理财-乐享天天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2,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24%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25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邮储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邮理财邮银财富·理财宝人民币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7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74%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25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邮储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2、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2,5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80%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1月25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对公专属)2、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80%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1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邮储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邮理财邮银财富·理财宝人民币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1,4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74%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3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邮储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三)兴业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C】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4,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61%
5、产品期限:31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2日
7、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2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将设专人进行现金管理,跟踪金融市场变化、理财业务进展,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 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386,800万元(含本次),其中尚未到期的余额为61,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 是否 产品收益 金额 期限 年化 投资收益
号 签约方 关联 产品名称 类型 (万 收益率 (元) 资金来源
关系 元) 起始日 到期日
1 兴业银行 否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 非保本开放 2020/9/25 自有资金
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式 3,000 2020/12/24 3.50% 261,780.8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财富·债券 非保本浮动
2 邮储银行 否 2018 年第340 期(三个月定开净 收益型 7,000 2020/9/26 2020/12/25 3.45% 640,321.99 自有资金
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中国银行丹 否 (机构专属)中银理财-乐享天天 固定收益类 2020/10/10 自有资金
3 阳支行 产品 200 2021/1/12 2.24% 11,800.85
张家港农村 否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金港湾瑞享 非保本浮动 自有资金
4 商业银行 12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收益型 2,000
[2021-12-10]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7月1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共计人民币2,266,300.00元,其中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16,3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9.53%,上述补助均以现金形式补助,补助资金已到账
2,216,300.00元,未到账50,000.00元。
以下是具体明细:
序 与资产相关/与 是否与公司日 是否具有可
号 获得补助主体 提供补助主体 补助原因/项目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收益相关 常经营活动相 计入会计科目 持续性
关
《关于下达2020年省政策引
恒宝股份有限 江苏省财政厅、江 新加坡研发中心 导类专项资金(第二批)及苏
1 公司 苏省科学技术厅 建设 2021 年 8 月 550,000.00 北科技专项资金(第三批)的 资产相关 是 递延收益 否
通知》(苏财教【2020】126
号)
《关于下达2020年省政策引
恒宝股份有限 江苏省财政厅、江 新加坡研发中心 导类专项资金(第二批)及苏
2 公司 苏省科学技术厅 建设 2021 年 8 月 150,000.00 北科技专项资金(第三批)的 收益相关 是 递延收益 否
通知》(苏财教【2020】126
号)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市场监督 知产权示范企业 《关于分配2019年度知识产
3 公司 管理局 创建奖励资金 2021 年 8 月 100,000.00 权发展奖补资金额度的通知》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苏知发【2019】82 号)
4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商务局 进口贴息资金 2021 年 9 月 197,700.00 丹财【2021】160 号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5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商务局 省级服务贸易重 2021 年 12 月 500,000.00 苏财工贸【2021】36 号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点企业补助
6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商务局 出口信用保险补 2021 年 12 月 苏财工贸【2021】36 号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贴 21,000.00
《关于下达 2019 年、2020
7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市场监督 知识产权奖补 2021 年 12 月 697,600.00 年度丹阳市知识产权奖补资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管理局 金的通知》(丹知【2021】5
号)
8 恒宝股份有限 丹阳市商务局 进口补贴资金 未到账 丹财【2021】245 号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50,000.00
- 合计金额 - - - 2,266,300.00 - - - - -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为226.63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163.19万元,具体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0-28]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目
前持有公司股份143,925,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5%)的函告,获悉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解除 质权人/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日期 申请人等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申港证券
2021 年 2 2021 年 10
钱京 是 13,120,000 9.12% 1.88% 股份有限
月 9 日 月 26 日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质 占 其 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已质押股 占 已 质 未质押股 占 未 质
押数量 持 股 份 总股本
名称 量(股) 比例 份限售和 押 股 份 份限售和 押 股 份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143,92 20.6511,140
钱京 7.74% 1.60% 0 0% 0 0%
5,147 % ,000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二、其他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钱京先生将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
等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002104)恒宝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76元
每股净资产: 2.83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
营业总收入: 6.6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20.34万元
[2021-10-15] (002104)恒宝股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6,921,3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发生变
化,则以未来实施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10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10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
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王坚
3、咨询电话:0511-86644324
4、传真电话:0511-8664432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10-08]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根据以上决议,现就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自2021年9月17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列示如下:
(一)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35%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27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35%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27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银理财“稳富”(季季开)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55%
5、产品期限:91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28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30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
2、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5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35%
5、产品期限:91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29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180 天理财产品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60%
5、产品期限:180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29日
7、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29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10%
5、产品期限:15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30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15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将设专人进行现金管理,跟踪金融市场变化、理财业务进展,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 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446,000万元(含本次),其中尚未到期的余额为81,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 是否 产品收益 金额 期限 年化 投资收益
号 签约方 关联 产品名称 类型 (万 收益率 (元) 资金来源
关系 元) 起始日 到期日
中国农业银 否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自有资金
1 行丹阳支行 产品 收益型 9,000 2020/7/10 2020/10/16 3.15% 761,178.08
中国银行丹 否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 2020/7/22 自有资金
2 阳支行 收益型 7,000 2020/10/23 3.51% 628,705.48
张家港农村 否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2020/7/24 自有资金
3 商业银行 产品 收益型 5,000 2020/10/23 3.38% 422,514.25
兴业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封闭式、非
4 兴业银行 否 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 1,000 2020/7/31 2020/10/30 3.80% 94,739.72 自有资金
收益型
中国农业银 否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2020/8/13 自有资金
5 行丹阳支行 产品 收益型 10,000 2020/11/6 3.10% 721,917.81
兴业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封闭式、非
6 兴业银行 否 保本浮动 3,000 2020/8/14 2020/11/13 3.80% 284,219.18 自有资金
理财产品 收益型
中国银行丹 否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保最 2020/8/17 自有资金
7 阳支行 低收益型 15,000 2020/11/17 3.50% 1,323,287.67
序 是否 产品收益 金额 期限 年化 投资收益
号 签约方 关联 产品名称 类型 (万 收益率 (元) 资金来源
关系 元) 起始日 到期日
中国工商银 否 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 固定收益类、非 自有资金
8 行杨浦支行 值型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2020/9/7 2020/9/29 2.73% 45,934.83
中国农业银
[2021-09-28]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智能”)的通知,因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恒宝智能于近日进行了经营范围的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由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信息如下:
一、本次恒宝智能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电子标签、读写机具、终端产品 电子标签、读写机具、终端产品
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电 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电
子标签的行业解决方案、软件开 子标签的行业解决方案、软件开
发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 发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
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移动智能 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移动智能
经营范围 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销售、 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销售、
安装、维修;上述相关产业的信 安装、维修;上述相关产业的信
息咨询服务;磁卡、IC卡、文化 息咨询服务;磁卡、IC卡、文化
用品、信封的销售。(依法须经 用品、信封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先进 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先进
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 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塑料制品销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
限分支机构经营:变压器、整流 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器和电感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 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及外围设备制造。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变压器、整流
器和电感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制造。
注:1、除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外,子公司其他信息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恒宝智能工商变更后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80290749E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幢8层801
5. 法定代表人:黄宏华
6.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7.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5日
8. 营业期限:长期
9. 经营范围:电子标签、读写机具、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子标签的行业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移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销
售、安装、维修;上述相关产业的信息咨询服务;磁卡、IC卡、文化用品、信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21-09-18]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根据以上决议,现就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列示如下:
(一)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汇利丰”2021 年第 5349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6,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1.65%-3.70%
5、产品期限:186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6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21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8,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35%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6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35%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6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35%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7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35%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8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季季开)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0,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75%
5、产品期限:91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6月23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24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1.3%-3.42%
5、产品期限:94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6月25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27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邮储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邮理财邮银财富·理财宝人民币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1,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74%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7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邮储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邮储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邮理财邮银财富·理财宝人民币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2,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74%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7月17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邮储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邮储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邮理财邮银财富·理财宝人民币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5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74%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7月28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邮储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中国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银理财-稳富(季季开)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3.50%
5、产品期限:91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7月21日
7、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22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邮储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邮理财邮银财富·理财宝人民币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3,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74%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8月18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邮储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2、类型: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2,3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65%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8月23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四)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180 天理财产品
2、类型:固定收益类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1.40%-3.70%
5、产品期限:180天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13日
7、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23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五)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4,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80%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六)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农银时时付”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5,000万元
4、年化收益率:2.80%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丹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将设专人进行现金管理,跟踪金融市场变化、理财业务进展,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 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409,500万元(含本次),其中尚未到期的余额为85,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 是否 产品收益 金额 期限 年化 投资收益
号 签约方 关联 产品名称 类型 (万 收益率 (元) 资金来源
关系 元) 起始日 到期日
中国农业银 否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2020/10/1 自有资金
1 行丹阳支行 产品 收益型 9,000 2020/7/10 6 3.15% 761,178.08
中国银行丹 否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 2020/7/22 2020
[2021-09-14] (002104)恒宝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9月13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5,092,7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19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44,596,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747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9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12%;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1,167,6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6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受台风“灿都”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092,7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6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070,1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44%;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邬远、郑豪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2021-08-27]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3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提交的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7.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经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0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9:00-17: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9月9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王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4
2. 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 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股东账号: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签 章: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0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
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27] (002104)恒宝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13 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拟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96,921,35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5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9,838,091.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
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增加抵押担保,有助于银行授信业务的顺利进行,从而落实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为申请银行授信增加抵押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7] (002104)恒宝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
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拟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96,921,35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5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9,838,091.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
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自有资产增加抵押担保是为保障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顺利进行,从而落实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7] (002104)恒宝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08元
每股净资产: 2.795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5%
营业总收入: 4.2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50.53万元
[2021-08-13]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目
前持有公司股份143,925,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5%)的函告,获悉钱
京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本 次 延 是 否
股 东 东或第 期 质 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 质 起 始 到期 人 用途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一致行
动人
2021 2021 申港
年 2 年 11 证券 自身
钱京 是 1,312 9.12% 1.88% 否 否 月 9 月 9 股份 生产
日 日 有限 经营
公司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延 本次延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 股 期质押 期质押 占 其 占 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数 量 持股 前质押 后质押 所 持 司 总 已质押 占 已 未质押 占未
名称 ( 股 比例 股份数 股份数 股 份 股 本 股份限 质 押 股份限 质押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 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143,9 24,260,0 24,260,0
钱京 25,14 20.65% 00 00 16.86% 3.48% 0 0% 0 0%
7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二、其他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钱京先生将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2021-07-17]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及政府补助款共计人民币
1,422,393.17元。
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相关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该即征即退增值税为公司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享受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在财务报表的归类不属于非经常性。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确认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款236,726.76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73%。
2、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获得政府补助1,185,666.41元,其中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85,666.41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7.16%,上述补助以现金形式补助,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以下是具体明细:
序 与资产相关/与 是否与公司日 是否具有可
号 获得补助主体 提供补助主体 补助原因/项目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收益相关 常经营活动相 计入会计科目 持续性
关
恒宝股份有限 财政部、人力资源 《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
1 公司 和社会保障部 稳岗补贴 2021 年 3 月 817.55 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发[2020]30 号)
2 恒宝股份有限 江苏省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奖励 2021 年 6 月 2020 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厅 100,000.00 专业组初评结果公示
《关于下达2019年度镇江市
恒宝股份有限 镇江市科学技术 科技创新资金(重点研发计划
3 公司 局、镇江市财政局 重大科技专项 2021 年 2 月 200,000.00 ——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 资产相关 是 递延收益 否
的通知》(镇财教【2019】
40 号)
《关于下达2019年度镇江市
恒宝股份有限 镇江市科学技术 科技创新资金(重点研发计划
4 公司 局、镇江市财政局 重大科技专项 2021 年 2 月 300,000.00 ——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的通知》(镇财教【2019】
40 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 《关于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
5 恒宝股份有限 和社会保障局、北 职工技能培训补 2021 年 2 月-4 动 “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贴 月 179,000.00 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
京市财政局 〔2020〕47 号)
《建邺区科技创新产业扶持
江苏恒宝智能 建邺区科学技术 科技奖励扶持经 暂行办法》(建政规发[2012]4
6 系统技术有限 局 费 2021 年 3 月 122,800.00 号)、《建邺区知识产权扶持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公司 奖励办法(试行)》(建政规
发[2012]3 号)
江苏恒宝智能 南京建邺高新技 2020 年度建邺高
7 系统技术有限 术产业开发区管 新区促进产业高 2021 年 4 月 —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质量发展政策资 20,000.00
公司 理委员会 金
江苏恒宝智能 南京市建邺区科 建邺区 2020 年度 《关于转下市2021年度科技
8 系统技术有限 学技术局、南京市 第二批省高新技 2021 年 4 月 发展计划及科技经费指标(第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术企业培育资金 150,000.00 二批)的通知》(建科【2021】
公司 建邺区财政局 (培育贡献奖励) 5 号)
北京东方英卡 北京市人力资源 《关于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
9 数字信息技术 和社会保障局、北 职工技能培训补 2021 年 1 月 动 “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贴 4,000.00 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
有限公司 京市财政局 〔2020〕47 号)
Asia Smart
10 Cards Centre( 马来西亚政府 疫情就业补助 2021 年 4 月 33,036.29 covid subsidy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M)Sdn.Bhd.
11 恒宝国际有限 新加坡政府 疫情就业补助 2021 年 3 月 收益相关 是 其他收益 否
责任公司 76,012.57 JOBS SUPPORT SCHEME
- 合计金额 - - - 1,185,666.41 - - - - -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政府补助是公司从
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
[2021-07-15] (002104)恒宝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 2021 年 1-6 月份的经营业绩进行了
预计:2021 年 1-6 月份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500 万元
至-250 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其他
本报告期
项 目 上年同期
修正前 修正后
亏损: 盈利:
归属于上市公司 -500 万元–-250 万元 1,150 万元–1,650 万元 盈利: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比上年同期下降: 2,485.83 万元
-120.11% - -110.06% -53.74% - -33.62%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盈利: 盈利:
-0.0072 元/股–-0.0036 元/股 0.0165 元/股–0.0237 元/股 0.0357 元/股
二、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二季度公司通过加大销售力度,部分产品销售量较预期增加;同时,通过
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占比。两者共同影响导致利润较预期增加。
2.二季度公司收到南京盛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分红款
480.00 万元(含税),增加报告期净利润 408.00 万元。该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三、风险提示
本次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未经
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1-07-15]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目
前持有公司股份143,925,1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5%)的函告,获悉钱
京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本 次 延 是 否
股 东 东或第 期 质 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数量(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 质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一致行
动人
2021 2022 申港证 自身
钱京 是 1,114 7.74% 1.60% 否 否 年 1 年 1 券股份 生产
月14 月 9 有限公 经营
日 日 司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 股 持股 本次延 本次延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 量 比例 期质押 期质押 所 持 司 总 情况 情况
( 股 前质押 后质押 股 份 股 本 已质押 占 已 未质押 占未
)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 押 股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售和冻 股 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143,9 24,260,0 24,260,0
钱京 25,14 20.65% 00 00 16.86% 3.48% 0 0% 0 0%
7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二、其他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钱京先生将采取包括
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钱京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
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1-07-10] (002104)恒宝股份: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2.44 万元,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76.92 万元,同比下滑 98.01%。公司经营业绩发生大幅变动,未在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度业绩预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 年)第二条、第二十
五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 年)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切实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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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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