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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1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四维尔丸井其他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波四维尔”)出资人民币 30,000 万元收购丸井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丸井”)持有的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尔丸井”或“标的公司”)5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和实现公司内外饰业务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持对控股子公司四维尔丸井的实际控制权,宁波四维尔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0,000 万元收购日本丸井持有的四维尔丸井 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四维尔丸井将成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丸井工业株式会社(Marui Industrial Co., Ltd.)
2、设立时间:1947 年 6 月 7 日
3、股本(或注册资本):1 亿日元
4、住所:新泻县台内市高畑字新割 53 番地 2
5、代表执行董事社长:小川正之
6、经营范围:汽车装饰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合成树脂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徽章、标牌、奖牌的生产及销售;出口用的美术工艺品的生产及销售;废水设备机械的生产及销售;模具、合成树脂等加工用机械、治工具类的设计生产及销售;莹光灯电子安定器及照明器具的销售;纪念品、赠送品的设计及生产销售、技术指导;前几项的所有附带业务。
7、股权情况:日本丸井的控股股东为“ネクスト?キャピタル?パートナーズ株式会社”(英文名称:Next Capital Partners Co., Ltd.,日本企业,简称“NCP”),NCP 持有日本丸井 96.7%股权,日本丸井剩余股权由其管理层和金融机构持有。NCP 为日本丸井的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6403856XC
3、成立日期:2004 年 9 月 6 日
4、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 15 号
5、法定代表人:AKAMI HIDEO(赤见秀雄)
6、注册资本:800 万美元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8、经营范围: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1,862,347.87 551,730,614.50
负债总额 145,726,246.38 170,183,606.20
净资产 356,136,101.49 381,547,008.30
- 2020 年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75,051,446.99 641,673,779.07
营业利润 86,915,596.45 84,379,836.30
净利润 77,345,186.39 75,410,906.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8,586,289.26 116,030,500.91
流量净额
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20 年度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10、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实施收购宁波四维尔 100%股权,四维尔丸井作为宁
波四维尔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四维尔丸井下设东莞市四维尔丸井汽配有限公司和四维尔丸井(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
11、收购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收购前 收购后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宁波四维尔 400 万美元 50% 6559.8240 万元人民币 100%
日本丸井 400 万美元 50% - -
合计 800 万美元 100% 6559.8240 万元人民币 100%
注:收购后出资额按四维尔丸井注册资本入账时的汇率折算。
(二)标的股权的审计及评估情况
1、公司聘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作为审计基准日对四维尔丸井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众环粤审字(2021)10005 号】,四维尔丸井经审计净资产为 36,044.39 万元,日本丸井所持四维尔丸井 50%股权对应净资产为 18,022.20 万元。
2、公司聘请了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作为评估
基准日对四维尔丸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广信评报字【2021】第 304 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维尔丸井总资产账面值 49,028.66 万元,评估值57,667.55 万元,评估增值 8,638.89 万元,增幅 17.62%;总负债账面值为
13,415.79 万元,评估值为 12,942.14 万元,评估减值 473.65 万元,减幅 3.53%;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35,612.87 万元,评估值为 44,725.41 万元,评估增值9,112.54 万元,增幅 25.59%。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维尔丸井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36,044.39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四维尔丸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7,299.22 万元,评估增值41,254.83 万元,增幅 115.84%。
本次评估结论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四维尔丸井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77,299.22 万元。本次交易拟收购四维尔丸井 5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38,649.61 万元。
(三)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2、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四维尔丸井提供委托理财、担保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4、四维尔丸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本次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割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买方自本次股权转让在主管登记机关完成变更登记之日后(股权交割日)的 5 个工作日以内,买方应当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如因法律、法规、政策、监管部门或其他非买方能够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剩余价款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的,双方另行协商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卖方同意不以此要求买方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2、交易税费
买卖双方同意根据法律规定由买方从交易价款中代扣代缴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在中国国内发生的转让所得税费、印花税等税费。
3、未分配利润
若买方在合同约定日前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支付,则买方享有标的公司在交易价款支付之前的全部未分配利润。
4、人员安排
卖方同意交易完成后,保留卖方派往标的公司的人员,只要不违反该人员意愿,允许其在标的公司继续工作,协助标的公司稳定经营;确认委派到标的公司的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继续在标的公司工作不会违反该等人员与其及关联方签订的任何协议。
5、业务延续
卖方同意以与标的公司签署的《日本设计事务所租用(出借)合同书》为依据,维持在合同签署日已经开展的业务关系。
卖方同意继续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境外交易基本协议》的基础上,维持在合同签署日已经开展的业务关系。
6、知识产权
卖方同意股权交割日以后,标的公司继续在其名称中使用“MARUI”“丸井”字样,并保持现有的含有“MARUI”字样的商标。但是,股权交割日以后,除截至本合同签署日标的公司已经开展的业务外,买方、标的公司不得使用“丸井工业”“MARUI”“丸井”在日本或泰国从事任何业务。此外,卖方同意不阻止标的公司继续使用现有技术和生产设备,并继续为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7、同业竞争
卖方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中国境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以任何第三者的名义设立、投资或控股、参股、提供技术支持等)投资或从事任何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有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利益冲突之企业及业务。
8、争议解决
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发生争议后 60 日内不能协商解决,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9、其他事项
合同以中文、日文书写,中文与日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本次股权收购是为进一步推进和实现公司内外饰业务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维持对四维尔丸井的实际控制权。
2、存在的风险
(1)交易标的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定价,是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拟购买的四维尔丸井 5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标的资产的成交价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率为 66%。
(2)经营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可能会对四维尔丸井的新产品承接产生影响。对此,四维尔丸井将加强客户关系的维护沟通以及新品研发的力度,以保障国内外市场的新品承接。
[2022-02-10] (002101)广东鸿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1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30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8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但昭学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四维尔丸井其他股东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7]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宝龙汽车 76%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宝龙汽车”)76%股权,
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
权的公告》。相关股权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
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首次挂牌,首次挂牌期间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
让申请手续。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挂牌转
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宝龙汽车 76%股权的转让底价进行调整,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期间,以 18,393.1346 万元作为转让底价在产权交易中心
进行二次挂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
获悉宝龙汽车 76%股权转让项目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为肇庆万洋众创城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价为 18,393.1346 万元。
公司后续将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安排进行合同签署及交割等相关工作,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4]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签署12000T超级智能压铸单元联合研发合作协议及大型智能压铸单元意向采购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12000T超级智能压铸单元联合研发合作协议及大型智
能压铸单元意向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在广东鸿图科技园(即金利分厂)举行了“6800T 底盘一体化结构件下线暨 12000T超级智能压铸单元合作签约仪式”活动。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活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在本次 活动中, 与力劲 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简称“ 力劲集 团”)、 广州市型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及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签署了《12000 吨超级智能压铸单元联合研发合作协议》,共同就 12000T(吨)超级智能压铸单元开发项目开展合作,以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开发超大型一体化压铸产品,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装备能力和工艺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保持领先地位。
此外,公司与力劲集团下属子公司深圳领威科技有限公司就意向采购 8 套大型及
超大型智能压铸单元签署了《战略合作(批量采购)协议》。
上述签署的联合研发合作协议及意向采购协议,均为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性协议,仅代表合作各方对于相关合作项目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最终交易金额等具体事项由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且相关项目的实施结果和成效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视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2-01-19] (002101)广东鸿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广东鸿图,证券代码:002101)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1 月 17 日、1 月 1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开发的 6800T 新能源汽车超大型一体化铝合金压铸结构件产品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成功试制,相关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
6800T 超大型一体化铝合金压铸结构件试制成功的公告》。
2、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暂不存在应修
正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8]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6800T超大型一体化铝合金压铸结构件试制成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6800T超大型一体化铝合金压铸结构件试制成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开发的 6800T 新能源汽车超大型一体化铝合金后地板压铸结构件产品(以下简称“一体化结构件”)于 2022年 1 月 17 日成功试制,该产品采用由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强韧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铸制,铸件尺寸大小约 1700×1500×700mm,浇注重量约 100Kg,是目前已知尺寸最大的铝合金高强韧压铸件。
一体化结构件的试制成功标志着本公司成为国内首家掌握超大型一体化铝合金结构件压铸生产技术的民族品牌企业,攻克了超大型一体化压铸的产品设计、新材料开发、工艺设计、装备制造等难题,实现了超大型一体化压铸技术的国产自主可控。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耕主业,未来将在12000T超级智能压铸单元以及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前舱总成、一体化后地板总成和一体化电池托盘等关键核心轻量化部件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由于一体化结构件试制成功后需向下游客户送样审验,后续量产计划仍具有不确定性,需根据相关客户对产品审验结果和量产订单安排而定。公司将视相关产品及项目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08]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廖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现将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董事会秘书:廖坚
办公电话:020-38856709(广州)、0758-8512658(高要)
传真:0758-8512658
电子邮箱:liaojian@ght-china.com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8]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本次交易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且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波四维尔”)拟筹划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尔丸井”)的其他股东持有的 50%股权。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的交易方案尚需各方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确定,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丸井工业株式会社(Marui Industrial Co., Ltd.)(简称“丸
井工业”)
2、总部地址:日本新潟县胎内市高畑字新割 53-2
3、设立时间:1947 年 6 月
4、股本(或注册资本):1 亿日元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小川正之
6、主营业务:汽车装饰部件、合成树脂产品、美术工艺品等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三、标的股权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6403856X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AKAMI HIDEO(赤见秀雄)
5、注册资本:800 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06 日
7、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 15 号
8、经营范围: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9、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9月
营业收入 64,858.45 57,505.14 43,974.80
营业利润 11,856.37 8,691.56 5,504.00
净利润 10,404.19 7,734.52 4,820.74
- 2019 年 12 月 31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730.25 50,186.23 49,488.68
负债总额 12,651.16 14,572.62 14,054.33
所有者权益 32,079.09 35,613.61 35,434.35
注:以上 2019 年、2020 年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 年 1-9 月数据尚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宁波四维尔持有其 50%股权,丸井工业持有其 50%股权。
11、其他情况说明:公司于 2017 年实施收购宁波四维尔 100%股权,四维尔
丸井作为宁波四维尔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四维尔丸井下设东莞市四维尔丸井汽配有限公司和四维尔丸井(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
12、本次交易标的即丸井工业持有的四维尔丸井 50%股权,产权清晰,不存
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四维尔丸井将由宁波四维尔持股 50%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
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工作开展
公司目前正处于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股权收购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交易方案沟通阶段,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目前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本次交易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4]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增强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鸿图”)的资本实力,优化其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于近期以债转股方式向武汉鸿图增资人民币 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5 号),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实施了配股,本次配股共募集资金 5.38 亿元,其中 2 亿元计划用于增资
武汉鸿图实施“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简称“募投项目”)。
具体详见 2015 年 4 月 25 日、2015 年 5 月 23 日、2016 年 2 月 3 日、2016 年 4
月 8 日及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5-8 月期间已将上述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合共 2 亿元支
付到武汉鸿图账户并暂按“其他应收款”处理。募投项目已于 2018 年全部建成,并于 2020 年达产。
武汉鸿图成立至本次增资前,其注册资本一直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用
于增资武汉鸿图实施配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实际增资。随着近年来武汉鸿图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由于资产负债率一直高于 70%,其融资能力较为受限。为增强武汉鸿图的资本实力并优化其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公司于近期将上述应收武汉鸿图款项 20,000 万元转为对其作长期股权投资,使武汉鸿图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00 万元增加至 25,000 万元。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6 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4、法定代表人:徐飞跃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增资前)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合金压铸件和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8、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759.11 61,640.03
负债总额 57,572.57 46,690.01
净资产 11,186.55 14,950.01
资产负债率 83.73% 75.75%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月
营业收入 63,804.47 55,711.99
净利润 4,693.36 3,763.47
备注:若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计算,本次增资后武汉鸿图资产负债率约为
43.30%。
9、增资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武汉鸿图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增资完成后,武汉鸿图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25,000 万元人民币,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实施情况
1、本次增资事项已经湖北永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永嵘会验字【2021】第 1001 号)。
2、武汉鸿图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办理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事宜,其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变更为 25,000 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1、风险分析
武汉鸿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其以债转股方式增资不会产生新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减少经营和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武汉鸿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外,通过本次增资将减少武汉鸿图的债务,优化母子公司的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并可增强武汉鸿图的资金实力,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提高融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武汉鸿图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增资为公司根据武汉鸿图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实施前期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4]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2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东鸿图”)及下属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的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贷款,下同)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11,557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2.33%;公司 2021 年末担保额度合计为 34,400 万
元,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6.93%,实际担保金额占合计担
保额度的 33.60%。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2 年公司计划为部分下属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金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4,8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6%,占未经审计总资产的 9.90%;其中
存量担保(以前年度已提供担保但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 19,800 万元,2022 年拟担保额度(金额)55,000 万元(含续期及新增担保额度),2022 年拟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保证担
保
1、公司拟为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四维尔”)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 3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为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鸿图”)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 2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预计 2022 年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额度)如下:
金额:万元
被担保企业 担保企业 币种 担保方式 授信期限 拟担保金额
宁波四维尔 广东鸿图 人民币 保证担保 一至五年 30,000
武汉鸿图 广东鸿图 人民币 保证担保 一年 25,000
合计 55,000
说明:上述担保为 2022 年发生额(含续期及原担保额度的替换),不含以前
年度已担保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但未到期的担保金额 19,800 万元。
二、对担保资料的要求
公司如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在担保资料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因贷款担保与相关机构签订担保合同、保函。
2、贷款内容: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所需资金贷款和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贷款、其他项目投资所需资金贷款等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贷款。
3、贷款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
4、担保方式: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三、预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2 年续期及新增担保部分)
(一)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1994 年 09 月 08 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
3、法定代表人:刘刚年
4、注册资本:12,100 万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汽车标牌、汽车零部件、汽车装饰件、精密模具、组合仪表的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产品设计服务;汽车智能、汽车电子、汽车灯具、碳纤维及零部件、纳米电镀技术开发;化工材料复合新材料研究、开发、制造;汽车配件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6 日
2、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3、法定代表人:徐飞跃
4、注册资本:25,000 万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合金压铸件和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各被担保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 宁波四维尔 武汉鸿图
项目
资产总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40,171.60 68,759.11
2021 年 9 月 30 日 148,324.74 61,640.03
负债总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6,063.17 57,572.57
2021 年 9 月 30 日 84,214.05 46,690.01
净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4,108.43 11,186.55
2021 年 9 月 30 日 64,110.69 14,950.01
资产负债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4.26% 83.73%
2021 年 9 月 30 日 56.78% 75.75%
营业收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95,622.20 63,804.47
2021 年 9 月 30 日 73,578.44 55,711.99
利润总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306.13 5,529.68
2021 年 9 月 30 日 7,581.62 4,427.61
净利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521.80 4,693.36
2021 年 9 月 30 日 7,002.25 3,763.47
1、上述财务数据中,2020年度的相关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1 年1-9 月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于近期以债转股方式对武汉鸿图增资 2 亿元,增资后武汉鸿图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 万元,其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该增资事项已于 2021 年12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以及提供担保的原因说明如下:
宁波四维尔、武汉鸿图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且公司对相关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1,557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2.33%;本公司可担保额度累计为 59,800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12.04%,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占可担保
额度累计金额的 19.33%。本担保事项经审批并发生后,预计 2022 年末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可担保额度累计为 74,8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净资
产的 15.06%(占未经审计总资产的 9.90%),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5.26%。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4] (002101)广东鸿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0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0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但昭学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廖坚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廖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结合公司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公司下属压铸、内外饰件板块及相关子公司按照投资总额控制、聚焦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优先价值产品所需关键产能投入、提质降本增效五大原则,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在董事会批准的金额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内部前期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的续建项目及 2022 年新建的投资项目,包括产能投入、研发投资、基建、技术改造、办公设备、环保安全等对内投资项目。公司将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方面的研发投资,2022 年计划实施包括新能源汽车大型铸件研发项目(12000 吨压铸机)在内的多个研发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储备。
(相关项目的实施结果和成效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银行贷款所涉资产抵押等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行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银行贷款所涉资产抵押等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长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 10%范围内,负责审批办理本
公司因办理银行贷款涉及的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事宜。
2、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请梁洪胜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梁洪胜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廖坚先生简历:
廖坚,男,53 岁,本科学历。曾任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高要鸿
图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要鸿爱斯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原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广东盛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励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直接持有 16,000股本公司股票,另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广发原驰·广东鸿图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0 万份份额);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廖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备案通过。
梁洪胜先生简历:
梁洪胜,男,36 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曾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现任全资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梁洪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惩戒,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2021-12-31] (002101)广东鸿图: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6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广东鸿图一楼
多媒体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但昭学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285,163,12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918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5,153,423 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 53.91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7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 0.0018%。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本次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85,153,7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
反对 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邓洁律师、陈晓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1]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6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宝龙汽车 76%股权的议案》及《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鲜达冷链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盛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图投资”)转让分别持有的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宝龙汽车”)76%股权和鲜达冷链物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简称“鲜达冷链”)100%
股权,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
公司股权的公告》。
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股权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首次挂牌,宝龙汽车 76%股权项
目的挂牌转让底价为 20,414.59 万元,鲜达冷链 100%股权项目的挂牌转让底价为
1,010.00 万元。公司和盛图投资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
的《挂牌结果通知书》,在前述挂牌期间,相关股权项目均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
由于上述股权转让项目在首次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将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再次挂牌,公司所持有的宝龙汽车 76%股权转让底价调整为 18,393.1346 万元,盛图投资持有的鲜达冷链 100%股权转让底价不作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及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再次挂牌,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1] (002101)广东鸿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62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广东鸿图,证券代码:002101)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12 月 17 日、12 月
2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16]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公司股东新增一致行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6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新增一致行动人的公告
公司股东四维尔集团、宁波旭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尔集团”)及宁波旭澄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旭澄”)联合出具的《关于新增一致行
动人的告知函》。四维尔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与宁波旭澄签署一致行动人协
议,达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四维尔集团于 2021 年 12月 9 日将 310 万股广东鸿图股票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宁波旭澄,本次已完成转让的 310 万股属于一致行动人间的内部流转。
截至目前,内部转让后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四维尔集团 11,707,040 2.21%
宁波旭澄 3,100,000 0.59%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002101)广东鸿图: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6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 目
(2021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6,473.73 万元–29,588.2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5,572.7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0.00%-90.0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005 元/股–0.5594 元/股 盈利:0.294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6,473.73 万元
–29,588.28 万元之间,同比增长 70.00%-90.00%。全年业绩同比增长主要原因如 下:
1、上年度受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短期内订单急剧下降,上半年 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影响 2020 年全年整体业绩,导致对比基数低。
2、2021 年,虽然全球疫情、汽车行业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和出口运费上
涨、限电政策等因素,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的压力,但公司通过加大新 能源汽车业务的开拓力度,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明显提高,同时通过狠抓各项开源 节流、降本增效等措施的落实,降低了外部环境因素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5] (002101)广东鸿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5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审议各项议案后,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党组织设置的调整,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
改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5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董事会提议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一楼多媒体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的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信函登记地址: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
邮编:52610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 0758-8512658 查询。
联系人:谭妙玲、黄潇云
联系邮箱:tml@ght-china.com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1”,投票简称为“鸿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
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
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
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10] (002101)广东鸿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5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广东鸿图,证券代码:002101)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12 月 8 日、12 月 9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07]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5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汇鑫投资、星瑜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52),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钶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钶迪投资”)、宁波杭州湾新区拓宜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拓宜贸易”)、宁波汇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鑫投资”)、宁波星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星瑜投资”)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汇鑫投资拟减持不超过4,280,000 股、钶迪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500,000 股、星瑜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500,000股(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汇鑫投资
及星瑜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21 年 11 月 18 日-12 月 3 日期间,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星瑜投资本次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851,900 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此外,拓宜贸易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400,000 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大宗交易。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上述股东
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减持占其 减持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前持 司最新总
(元/股) (股) 有股份比 股本比例
例(%) (%)
钶迪投资 集中竞价 2021.11.18- 8.7 301,900 3.4369% 0.0571%
2021.12.3
汇鑫投资 集中竞价 2021.11.18- 8.6 2,450,000 44.5709% 0.4632%
2021.12.3
星瑜投资 集中竞价 2021.11.18- 8.8 100,000 4.2230% 0.0189%
2021.12.3
合计 2,851,900 - 0.5392%
注: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以上减持情况属本次减持计划内的股份减持。
(2)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减持占其 减持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前持 司最新总
(元/股) (股) 有股份比 股本比例
例(%) (%)
拓宜贸易 大宗交易 2021.11.25 8.08 2,400,000 100 % 0.4538%
注:拓宜贸易以上减持情况属本次减持计划外的股份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减持前总股本 占最新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四维尔集团 14,807,040 2.7997% 14,807,040 2.7997%
钶迪投资 8,783,960 1.6609% 8,482,060 1.6038%
拓宜贸易 2,400,000 0.4538% 0 0%
汇鑫投资 5,496,858 1.0393% 3,046,858 0.5761%
星瑜投资 2,367,972 0.4477% 2,267,972 0.4288%
合计 33,855,830 6.4014% 28,603,930 5.408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钶迪投资、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和星瑜投资联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0-28] (002101)广东鸿图: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5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但昭学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8] (002101)广东鸿图: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632元
每股净资产: 8.82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5%
营业总收入: 43.4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2亿元
[2021-10-27] (002101)广东鸿图: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5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广东鸿图一楼
多媒体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但昭学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292,072,97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5.224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91,833,423 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 55.17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9,5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453%。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本次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91,833,42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0%;
反对 239,5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反对 239,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邓洁律师、陈晓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52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星瑜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8,783,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6%)的股东钶迪投资计划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
持有公司股份 5,496,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的股东汇鑫投资计划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4,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1%);;
持有公司股份 2,367,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5%)的股东星瑜投资计划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 09%)。
持有公司股份 14,807,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0%)的股东四维尔集团及持
有公司股份 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5%)的股东拓宜贸易暂无减持计划;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10 月 26 日收到股东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钶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钶迪投资”)、宁波汇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鑫投资”)、宁波杭州湾新区拓宜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拓宜贸易”)、宁波星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星瑜投资”)联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股) (%)
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 非公开发行股份
限公司 14,807,040 2.8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钶迪(宁波)投资管理 非公开发行股份
有限公司 8,783,960 1.6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非公开发行股份
宁波汇鑫投资有限公司 5,496,858 1.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宁波杭州湾新区拓宜贸
2,400,000 0.45% 大宗交易
易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
宁波星瑜投资有限公司 2,367,972 0.4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四维尔集团的减持计划
暂无减持计划。
(二)钶迪投资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公司需要资金运转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汇鑫投资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公司需要资金运转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4,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1%。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拓宜贸易的减持计划
暂无减持计划。
(五)星瑜投资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公司需要资金运转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股东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相关股东不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新增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和星瑜投资联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3]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5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汇鑫投资、拓宜贸易、星瑜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6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29),上海四维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钶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钶迪投资”)、宁波杭州湾新区拓宜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拓宜贸易”)、宁波汇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鑫投资”)、宁波星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星瑜投资”)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四维尔集团拟减持不超过2,300,000 股、钶迪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1,500,000 股、拓宜贸易拟减持不超过9,400,000 股、星瑜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1,500,000 股。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收到
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汇鑫投资及星瑜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星瑜投资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的减持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占其 减持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前持 司最新总
(元/股) (股) 有股份比 股本比例
例(%) (%)
四维尔集团 集中竞价 2021.7.20-2 8.00 2,300,000 13.44% 0.43%
021.10.20
钶迪投资 集中竞价 2021.7.20-2 8.30 957,800 9.83% 0.18%
021.10.20
拓宜贸易 大宗交易 2021.7.20-2 7.79 7,000,000 74.47% 1.32%
021.10.20
星瑜投资 集中竞价 2021.7.20-2 8.37 400,000 14.45% 0.08%
021.10.20
合计 10,657,800 - 2.0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减持前总股本注 占最新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四维尔集团 17,107,040 3.23% 14,807,040 2.80%
钶迪投资 9,741,760 1.84% 8,783,960 1.66%
拓宜贸易 9,400,000 1.77% 2,400,000 0.45%
汇鑫投资 5,496,858 1.04% 5,496,858 1.04%
星瑜投资 2,767,972 0.52% 2,367,972 0.45%
合计 44,513,630 8.40% 33,855,830 6.40%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530,063,366 股,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的 1,184,5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由
530,063,366 股变更为 528,878,866 股。上述股东减持前合计持股数 44,513,630 股占公司最新
总股本的比例为 8.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及星瑜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其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四维尔集团、钶迪投资、拓宜贸易、汇鑫投资和星瑜投资联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2021-10-15] (002101)广东鸿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4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8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以现场与网络(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但昭学先生(因出差外地)委托副董事长廖坚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宝龙汽车 76%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鲜达冷链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15]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4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宝龙汽车 76%股权的议案》及《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鲜达冷链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盛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图投资”)转让分别持有的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宝龙汽车”)76%股权和鲜达冷链物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简称“鲜达冷链”)100%股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宝龙汽车为公司持股 76%的控股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因实施收购项目(收购宝
龙汽车 60%股权)被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其后公司于 2018 年 8 月以现金方式
对其增资 2 亿元,持股比例提高至 76%。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至今,因受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移动支付的冲击,宝龙汽车原有运钞车业务市场日渐萎缩且其在新市场新产品转型不利,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从而引发商誉减值。
鲜达冷链为盛图投资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 2019 年为拓展宝龙汽车冷
藏车业务而出资设立。因宝龙汽车的业务现状,鲜达冷链目前无法发挥预期的协同作用,经营情况不佳。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资源配置,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宝龙汽车 76%股权及鲜达冷链 100%股权。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将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宝龙汽车 76%股权的首次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 20,414.59 万元;鲜达冷链 100%股权拟以不低于盛图投资所持其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 1,010 万元作为其首次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733278060
(3)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26 日
(4)住所:肇庆高新区宝龙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陈文波
(6)注册资本:35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制造、改装、销售、租赁:运钞车、救护车、休旅车、囚车、勘察车、冷藏车、厢式运输车、垃圾车、警用车、运兵车、轻型客车、纯电动车、增程式电动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等专用汽车(凭产品公告及产品合格证经营);汽车车身、挂车、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及汽车技术推广;会议展览服务;检测仪器、检测设备、检测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用设备、医疗器械的安装及销售;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雁来 王明方
76% 15% 9%
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日 12 月 31日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13,897,630.33 377,284,518.76 303,270,738.94 291,377,051.08
负债总额 149,318,104.24 167,484,123.48 135,318,452.65 129,349,688.23
净资产 264,579,526.09 209,800,395.28 167,952,286.29 162,027,362.85
-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10,940,784.10 141,173,676.31 117,022,280.93 43,399,260.90
净利润 18,065,025.37 -42,133,613.05 -41,848,108.99 -5,924,923.44
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18-2020 年度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2、鲜达冷链物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鲜达冷链物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XF0D4A
(3)成立日期:2019 年 08 月 22 日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之三 3012 房(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林红盼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物流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软件开发;软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充电桩销售;充电设施的开发设计;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充电设施的安装、管理;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能源管理服务;二手车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转让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广告业;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货物运输。
(8)股权结构: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广东盛图投资有限公司
100%
鲜达冷链物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096,998.98 10,097,990.49 10,310,096.20
负债总额 2,283,439.42 355,323.81 587,584.01
净资产 -186,440.44 9,742,666.68 9,722,512.19
-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9,823.01 4,135,293.88 824,553.66
净利润 -186,440.44 -70,892.88 -20,154.49
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19-2020 年度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评估情况
1、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了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联国际”)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宝龙汽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IMQB0181 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宝龙汽车总资产账面值 30,327.07 万元,评估值 39,281.02 万元,
评估增值 8,953.95 万元,增幅 29.52%;总负债账面值为 13,531.85 万元,评估值为
12,682.87 万元,评估减值 848.98 万元,减幅 6.27%;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6,795.23 万
元,评估值为 26,598.15 万元,评估增值 9,802.92 万元,增幅 58.37%。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宝龙汽车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16,795.23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宝
龙汽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330.00 万元,评估减值 11,465.23 万元,减幅 68.26%。
本次评估结论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即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6,598.15 万元。公司所持宝龙汽车 76%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20,214.59 万元。
2、鲜达冷链物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了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联国际”)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鲜达冷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IMQB0180 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鲜达冷链总资产账面值 1,009.80 万元,评估值 1,008.20 万元,
评估减值 1.6 万元,减幅 0.16%;总负债账面值为 35.53 万元,评估值为 35.53 万元,
没有发生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974.27 万元,评估值为 972.67 万元,评估减值 1.6 万元,减幅 0.16%。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鲜达冷链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974.27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鲜达
冷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10.00 万元,评估增值 35.73 万元,增幅 3.67%。
本次评估结论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鲜达冷链物流服务(广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010.00 万元。盛图投资所持鲜达冷链 10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1,010.00 万元。
(三)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的宝龙汽车 76%股权及鲜达冷链 100%股权不存在抵押、
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2、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宝龙汽车、鲜达冷链提供委托理财的情形,不存在为鲜达冷链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宝龙汽车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1.98 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569 万元。
3、李雁来、王明方分别持有宝龙汽车 15%、9%股权,根据《公司法》和宝龙汽车
《章程》规定,对公司拟转让的宝龙汽车 76%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4、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公司挂牌转让的主要内容、定价依据及履约安排
1、公司拟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宝龙汽车 76%股权和盛图投资所
[2021-10-11] (002101)广东鸿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4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5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审议各项议案后,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2021-10-11]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4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董事会提议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2021年10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一楼多媒体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的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
1.00 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1 日、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信函登记地址: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
邮编:52610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 0758-8512658 查询。
联系人:谭妙玲
联系邮箱:tml@ght-china.com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1”,投票简称为“鸿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
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
1.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
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
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09] (002101)广东鸿图:关于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4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莫劲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莫劲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下属子公司的所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莫劲刚先生持有 13,000 股公司股票,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42 万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离职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此外,莫劲刚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董事长廖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莫劲刚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谨向莫劲刚先生在先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上市、再融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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