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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
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易普力 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岭民爆,证券
代码:002096)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和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8 号)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号)。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同时,经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岭民爆,证券代码:002096)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开市
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2021 年 12 月 2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21-069 号)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21-081 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0]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整合公司资源,发挥专业化、职能化的优势,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南岭民爆”)拟对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六九公司”)进行分立。分立完成后,一六九公司继续存续,聚焦民爆产品生产销售的主业,另派生成立房地产公司,承接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司将在分立完成后依法对外转让房地产公司股权。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本次分立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存续分立事宜,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相关进展。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821876063430
法定代表人:艾志国
注册资本:2759.62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涟源市杨市镇
经营范围:凭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止)、机械零配件制作加工、包装材料、爆破线、铅管、油相、加强帽、法兰管、乳化剂、改性剂;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南岭民爆持有 100%股权
为落实关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一六九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取得娄底市的国有划拨土地(娄国用(2013)第 02561 号)用于建设独立工矿区棚户区异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棚改项目”)。该项目由职工自筹资金并由湖南百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弘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后因百弘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中断,并引致了诉讼纠纷。2020 年底,根据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 13 民终 619 号民事判决书,棚改项目涉及的商业开发房部分退还给一六九公司,涉案的部分资产、负债由一六九公司承接。2020 年 11 月,一六九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其中注明该证书仅限用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得开发新项目”。
截至目前,一六九公司已就其持有的娄国用(2013)第 02561 号划拨土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二)财务情况
根据天职业字[2020]29880 号、天职业字[2021]32799 号审计报告,一六九公司最近二年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 净资产
2019 年 514,281,003.93 119,502,860.47 394,778,143.46
2020 年 990,828,663.86 638,995,394.89 351,833,268.97
注:上述 2019 年、2020 年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三、初步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派生分立
一六九公司进行派生分立,派生分立出房地产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
名称为准),一六九公司继续存续。
(二)分立原则:按业务划分
分立后存续的一六九公司主营业务不变,主要业务为民爆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中删除“房地产开发、销售”相关内容且后续不再开展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分立后新设的房地产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并根据需要将房地产业务资质转入或重新申请,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范围为准。
从一六九公司分立的资产、负债、权益分割基准日起至存续公司办理完一六九公司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公司办理完分立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之日止,该期间一六九公司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或其他费用,依照关联性原则由相关主体据实承担,即与棚改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或其他费用由房地产公司承担,与民爆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相关的债权、债务或其他费用由分立后存续的一六九公司承担。无法按上述原则划分的,按分立后两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划分。
(三)分立后两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1、一六九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为南岭民爆全资子公司。
2、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759.62 万元,为南岭民爆全资子公司。
上述两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两公司的资产负债分割方案以及各自业务资质维持需要确定,且不得高于一六九公司分立前的注册资本。
(四)分立后财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存续的一六九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需根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确定。本次分立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为 2022 年 1 月 31 日。
(五)资产、负债、权益等分割和处置
1、资产分割
(1)资产(含债权)分割
划入房地产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项下的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基于棚改项目和产生原因逐项分析划分,货币资金根据维持房地产公司设立初期资金需求据实确定。具体以审计评估确认分立的财务数据为准。
(2)土地使用权分割
将 02561 号土地分割至房地产公司。
2、债务分割和处置
(1)债务分割
基于棚改项目所形成的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含工程建设过程的应付账款等),分割到房地产公司。具体以审计评估确认分立的财务数据为准。
(2)债务处置
分立后,两公司按债权、债务分割方案以业务类别分别承担相关债权、债务,即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债权债务分割给房地产公司,涉及民爆业务的债权债务分割给一六九公司。分立后,两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方承担了超出债权、债务分割方案约定范围的债务,该方有权依照债权、债务分割方案就超出部分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六)人员安排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
一六九公司现有员工仍由一六九公司继续聘用。分立后,存续的一六九公司进行章程修订。派生分立的房地产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由南岭民爆依程序委派。
四、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在房地产公司完成设立且相关资产过户至房地产公司后,南岭民爆依照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将其所持房地产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并由受让方在房地产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前委任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五、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聚焦民爆产品生产销售的主业,发挥专业化、职能化的优势。本次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20] (002096)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德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一六九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分立完成后,一六九公司继续存续,聚焦民爆产品生产销售的主业,另派生成立房地产公司,承接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司在分立完成后依法对外转让房地产公司股权。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5] (002096)南岭民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的谢慧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谢慧毅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履职期限一致。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5] (002096)南岭民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1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交
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 1月 14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
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天地大厦 24 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德坤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9 人,代表股份 241,075,7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411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241,038,8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401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
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36,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9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 5%,下同)及其授
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36,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9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046,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同意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暂定延期一年至 2022 年 7 月 17 日,届时再根据实
际情况推进换届工作。
2、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046,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同意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暂定延期一年至2022年7月17日,届时再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换届工作。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谢慧毅先生和王乐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曾伶俐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谢慧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038,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0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选举王乐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082,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龙律师和满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2]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下属子(分)公司 2021 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
计人民币 12,782,107.04 元。其中: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中已经披露累计收到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7,311,304.37 元,本次公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人民币 5,470,802.67 元,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已经 是否
收到 补 实际 是否 与日
序 补助项目 补助 金额(元) 助 补助依据 收款单位 发放主体 补助 收到 具有 常经
号 时间 形 类型 相关 可持 营活
式 款项 续性 动有
或资 关
产
湖南神斧
2021 现 集团一六 涟源市税 与收
1 退税 年 7 月 600,000.00 金 退税 九化工有 务局 益相 是 否 是
限责任公 关
司
2021年优 2021年优 湖南神斧
质税源高 2021 现 质税源高 集团湘南 永州市科 与收
2 新技术企 年 8 月 120,000.00 金 新技术企 爆破器材 学技术局 益相 是 否 是
业奖 业奖 有限责任 关
公司
湖南神斧
研发投入 2021 现 研发投入 集团湘南 永州市科 与收
3 奖 年 8 月 50,000.00 金 奖 爆破器材 学技术局 益相 是 否 是
有限责任 关
公司
湖南南岭 与收
4 湖南专利 2021 30,000.00 现 湖南专利 民用爆破 市场监督 益相 是 否 是
奖 年 8 月 金 奖 器材股份 局 关
有限公司
2020年招 2021 现 2020年招 湖南南岭 双牌县国 与收
5 商引资项 年 8 月 100,000.00 金 商引资项 包装材料 库支付核 益相 是 否 是
目资金 目资金 有限公司 算中心 关
湖南南岭
民用爆破 双牌县就 与收
6 稳岗补贴 2021 34,106.26 现 稳岗补贴 器材股份 业服务中 益相 是 否 是
年 8 月 金 有限公司 心 关
双牌分公
司
怀化南岭 芷江侗族 与收
7 稳岗补贴 2021 10,963.52 现 稳岗补贴 民用爆破 自治县失 益相 是 否 是
年 9 月 金 服务有限 业保险中 关
公司 心
湖南省怀
化市民爆 芷江侗族
2021 现 器材专营 自治县失 与收
8 稳岗补贴 年 10 737.88 金 稳岗补贴 有限责任 业保险中 益相 是 否 是
月 公司芷江 心 关
爆破分公
司
湖南神斧
2021 现 集团向红 临湘市失 财政
9 稳岗补贴 年 10 73,980.92 金 稳岗补贴 机械化工 业保险服 拨款 是 否 是
月 有限责任 务中心
公司
2021 湖南岳阳 汨罗市就 与收
10 稳岗补贴 年 11 19,859.40 现 稳岗补贴 南岭民用 业服务中 益相 是 否 是
月 金 爆破服务 心 关
有限公司
2021 湖南岳阳 汨罗市就 与收
11 2020年就 年 11 7,000.00 现 2020年就 南岭民用 业服务中 益相 是 否 是
业补贴款 月 金 业补贴款 爆破服务 心 关
有限公司
职业技能 2021 职业技能 湖南岳阳 汨罗市就 与收
12 提升补贴 年 11 77,600.00 现 提升补贴 南岭民用 业服务中 益相 是 否 是
款 月 金 款 爆破服务 心 关
有限公司
2021 新宁县三 新宁县就 与收
13 稳岗补贴 年 11 1,050.78 现 稳岗补贴 新民爆器 业服务中 益相 是 否 是
月 金 材专营有 心失业保 关
限公司 险
湘潭市得 湘潭市就
2021 现 盛民用爆 业服务中 与收
14
[2021-12-31]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8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
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易普力 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岭民爆,证券
代码:002096)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和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8 号)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号)。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同时,经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岭民爆,证券代码:002096)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开市
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2020-069 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德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
议案》。同意通过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共计 39,467,100 元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转让涟源市渡头塘镇的三宗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相关闲置资产。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津巴布
韦民爆器材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该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处理项目善后工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职工家属区
物业分离移交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延期换届的提案》。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相应延期。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由于相关背景事项未能及时完成换届选举,在延期换届的背景事项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将会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应当依法履行董事、监事职务,相关决策程序仍属合法有效。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详细
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新天地大厦
24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
会延期换届的提案》。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由于相关背景事项未能及时完成换届选举,在延期换届的背景事项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将会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应当依法履行董事、监事职务,相关决策程序仍属合法有效。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详细
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暨
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陈碧海先生、王小萃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提名谢慧毅先生和王乐毅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详细
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9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工会发来的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为保证监事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好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的职责,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经与会职工选举,曾伶俐女士(简历附后)以最高票数当选,接替廖秀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履职届满。廖秀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曾伶俐女士,中国国籍,1975 年 8 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副部长;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18 年 1
月至2018年8月,任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市场商务与运行调控部副部长;2018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人资企管部主管。
曾伶俐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处置概况
1、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六九公司”)拟处置权属下位于涟源市渡头塘镇的三宗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相关闲置资产。
公司将通过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价值共计 39,467,100 元(币
种:人民币,下同)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转让上述资产,其中:土地资产不低于评估价值 25,663,300 元、土地上相关闲置资产不低于评估价值 13,803,800 元。
2、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资产处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通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若在交易推进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一概况:
1、资产名称:涟源市渡头塘镇的三宗工业用地
类别:土地资产
权属方为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所在地:涟源市渡头塘镇
2、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公司委托湖南正德能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0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湘正
德能达(2021)(估)字第 021 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120811.6 ㎡,于评
估基准日土地的账面净值合计为柒佰伍拾陆万柒仟捌元整(RMB7,567,800 元),评 估值为贰仟伍佰陆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RMB25,663,300 元)。
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宗地编号 土地使用证编号 剩余土地使用 面积(m2)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评估值
权年限/年 价(元/m2) (万元)
1 涟国用(2009) 37.82 96434 212 2044.40
第090102013 号
2 涟国用(2009) 37.82 17964.7 212 380.85
第090102012 号
3 涟国用(2009) 37.82 6412.9 220 141.08
第090102011 号
合计 120811.6 2566.33
3、公司转让该项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二)标的资产二概况
1、资产名称:涟源市渡头塘镇的三宗工业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上实物资产
类别:实物资产
权属方为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等。
所在地:涟源市渡头塘镇
2、 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
公司委托湖南正德能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0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闲置的实物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正德能达评报字[2021]第 046 号)。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捌佰肆拾叁万肆仟肆佰 元整(RMB8,434,400 元),评估值为壹仟叁佰捌拾万叁仟捌佰元整(RMB13,803,80
0 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房屋建筑物 1 807.54 910.49 102.95 12.75
构筑物 2 30.68 343.44 312.76 1019.52
机器设备 3 5.22 72.76 67.54 1293.78
绿化树木 4 53.69 53.69
合计 5 843.44 1,380.38 536.94 63.66
3、公司转让该项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资产处置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员变动。
四、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发展质量,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求。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资产处置如在本年度或者下一年度完成,据初步测算,该项交易预计增加公司该年度全年利润总额约 1500 万元,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资产评估报告》(湘正德能达(2021)(估)字第 021 号);
(三)《资产评估报告》(正德能达评报字[2021]第 046 号)。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职工家属区物业分离移交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家属区物业分离移交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2016〕45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 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7 号)、《关于做好 2018 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11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 于推进 省属国 有企业 办社会 职能 分离工 作的实 施意见 》( 湘政办〔2014〕110 号)、《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的通知》(湘财企〔2020〕13 号)等文件要求,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实施市场化管理并进行维修改造。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职工家属区物业分离移交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已提交湖南省国资委审批备案,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物业分离移交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本次物业分离移交的范围
公司本次涉及物业分离移交的职工家属区共 6 处,住户 5051 户。具体为:
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住户 1974 户;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住户 1220 户;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住户 800 户;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住户 189 户;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与南岭化工汨罗分部共有职工
家属区住户 258 户(岳阳南岭职工户数占 207,南岭化工汨罗分部职工户数户 51户);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与南岭化工双牌总部共有职工家属区住户 1323 户(户数占比:双牌南岭职工户数 661,南岭化工双牌总部职工户数 662)。
二、 本次物业分离移交小区维修改造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2016〕45 号)规定,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相关物业改造费用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16〕31 号)物业改造标准户均 7500 元,移交企业与财政补助资产各占 50%。公司本次物业分离移交涉及维修改造共 5051 户,所需物业维修改造费用共计 3540 万元,须承担企业配套物业改造费用 1879 万元,财政拨付
承担资金 1665.38 万元。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已到账财政拨付承担资金
1183.35 万元,待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482.03 万元。上述费用在财政拨付承担资金到位前由本公司先行支付,待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的通知》(湘财企〔2020〕13 号),及时予以资金清算。
三、本次物业分离移交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物业分离移交事项预计发生维修改造费用 1879 万元,计入营业外支
出,预计将减少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1879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资产的影响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2、本次物业分离移交,长远来看将有效降低公司负担,进一步精干公司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分离移交后物业管理服务更为专业化,有利于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终止津巴布韦民爆器材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津巴布韦民爆器材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3 月,为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实现国际化经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香港子公司并拟投资津巴布韦民爆器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750 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天地(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并以此为主体投资建设在津巴布韦的民爆器材生产线项目。
为了加快该项目的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岭前海(深圳)工贸有限公司以EPC 方式总承包津巴布韦民爆器材生产线项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南岭前海公司与金能科技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 1792 万元购买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最新型 AE-HLC 型乳化炸药及其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并委托金能科技承担设备安装和技术服务工作。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和 2017 年 11 月 4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因客观情况发生改变,公司积极与津巴布韦新政府及当地合作方沟通协商,拟终止该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项目合作的原因
由于津巴布韦国内政治局势动荡,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使公司无法按计划目标推进该项目。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该投资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在终止前,项目相关支出初步估算为 1349.85 万元,主要包括测
绘勘察费用、项目设计费用、民爆器材生产设备加工预付款、矿山设备预付款、项目前期筹备费等,预计产生损失约 1000 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项目公司尚未开展业务,并未实质性开始运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项目终止导致的相关投资损失预计将对公司本期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
3、终止该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运营效率。
三、 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处理项目善后工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2021年7月17日任期届满,因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积极稳妥的推进中,南岭民爆新一届董事候选人尚未确定,暂无法完成南岭民爆新一届董事提名选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本届董事会任期暂定延期1年,即延期至2022年7月17日。同时,为有利于相关工作安排,保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顺延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等董事会聘任人员任期至2022年7月17日。
2021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拟暂定延期一年至2022年7月17日,届时再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换届工作。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聘任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于2018年7月17日任期届满。因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积极稳妥的推进中,南岭民爆新一届监事候选人尚未确定,暂无法完成南岭民爆新一届监事提名选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议南岭民爆第六届监事会延期换届,本届监事会任期暂定延期1年,即延期至2022年7月17日。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拟暂定延期一
年至 2022 年 7 月 17 日,届时再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换届工作。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交易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地点:新天地大厦 24 楼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 319 号新
天地大厦 24 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2、《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3、《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谢慧毅先生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乐毅先生
上述提案 1、提案 2、提案 3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 3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本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
2.00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2 均为等额选举
3.00 《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谢慧毅先生 √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乐毅先生 √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和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8:30—12:
00,下午 14:00—17:30)。
3、登记地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 319 号新天地大厦 12 楼 1215 房;
邮编:410013;传真:0731-88936158。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
联系人:邹七平、刘郁 ;联系电话:0731-88936121、0731-88936155
3、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对来自或曾经旅居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符合湖南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6”
2、投票简称:“南岭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
2.00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2 均为等额选举
3.00 《关于变更监事暨选举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谢慧毅先生 √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乐毅先生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的任意时间。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2021-12-29]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8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碧海先生和监事王小萃女士书面辞职报告。陈碧海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王小萃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陈碧海先生和王小萃女士辞职后,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碧海先生和王小萃女士将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生效之日。公司监事会对陈碧海先生和王小萃女士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核查,陈碧海先生、王小萃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谢慧毅先生和王乐毅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谢慧毅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注册
安全工程师。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沙新天地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监事,岳阳新天地保安服务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 年 12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湖南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
副总经理。
谢慧毅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乐毅先生,中国国籍,1982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
师、企业法律顾问。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湖南神斧杰思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
7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
任公司证券法务投资部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王乐毅先生除担任公司间接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10]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民爆”、“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891,200 股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湘科集团)转发的《关于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185 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等相关提案。
5、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8,891,200 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116 人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14 元/股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
占限制 计划
激励对 获授的限 性股票 公告
序号 象 职务 人数 制性股票 授予总 日股
份额(股) 量的比 本总
例 额的
比例
1 曾德坤 董事长 1 173,900 1.65% 0.05%
2 张健辉 董事、总经理 1 173,900 1.65% 0.05%
3 张勤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 130,000 1.23% 0.04%
4 邓安健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 130,000 1.23% 0.04%
5 何晖 财务总监 1 130,000 1.23% 0.04%
6 邹七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 1 130,000 1.23% 0.04%
董事、高管小计 6 867,800 8.22% 0.23%
7 子公司管理人员 63 5,192,800 49.18% 1.40%
8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 47 2,830,600 26.81% 0.76%
骨干
- 小计 116 8,891,200 84.21% 2.39%
9 预留 - 1,667,700 15.79% 0.45%
- 合计 116 10,558,900 100.00% 2.84%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各
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依次为 40%、30%、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8、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在本计划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限售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后,根据相关考核结果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若本计划有效期结束时,作为激励对象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满,则参照本计划有效期结束年度对应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解除限售条件,在有效期内解除限售完毕。
9、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5.60%;2022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20
第一个解除 40% 年增长率≥22%,且上述指标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或同行业
限售期 平均业绩);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6%。
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5.65%;2023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20
第二个解除 30% 年增长率≥44%,且上述指标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或同行业
限售期 平均业绩);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7%。
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5.75%;2024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20
第三个解除 30% 年增长率≥69%,且上述指标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或同行业
限售期 平均业绩);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8%。
注:1.在计算业绩考核目标时,净资产收益率指标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贸易业务收入。
2.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上级主管单位及湖南省国资委审批。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2021-12-02]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易普力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岭民爆,证券代码:002096)自2021年10月20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0日和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号)。
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1月3日在公司
2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同时,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岭民爆,证券代码:002096)于2021年11月3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1-25]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相关信息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进行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中的谢雪柳和何澜不符合本次授予的相关资格条件;艾志国、肖峰由于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子公司正职高管;左致远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综上,上述 5 名原激励对象不再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部分调整,相应修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现将有关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修订内容
(一)激励对象的人数
修订前: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21 人,具体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骨干不超过 48 人,子公司管理人员不超过 67 人,不包括预留部分对应的
人员。
修订后: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16 人,具体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
或技术骨干不超过 47 人,子公司管理人员不超过 63 人,不包括预留部分对应的
人员。
(二)授予数量明细
修订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953,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5%。其中首
次授予 9,285,3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50%,预留股
份数为 1,667,7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
修订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 10,558,9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
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71,287,000 股的 2.84%。其中首次授予 8,891,2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9%,预留股份数为 1,667,7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
(三)授予股票分配明细
修订前:
占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 人数 票份额(股) 授予总 告日股本总
量的比 额的比例
例
1 曾德坤 董事长 1 173,900 1.59% 0.05%
2 张健辉 董事、总经理 1 173,900 1.59% 0.05%
3 张勤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 130,000 1.19% 0.04%
4 邓安健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 130,000 1.19% 0.04%
5 何晖 财务总监 1 130,000 1.19% 0.04%
6 邹七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 1 130,000 1.19% 0.04%
董事、高管小计 6 867,800 7.92% 0.23%
7 子公司管理人员 67 5,547,400 50.65% 1.49%
8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骨 48 2,870,100 26.20% 0.77%
干
- 小计 121 9,285,300 84.77% 2.50%
9 预留 - 1,667,700 15.23% 0.45%
- 合计 121 10,953,000 100.00% 2.95%
修订后:
占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 人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股票授予 告日股本总
票份额(股) 总量的比 额的比例
例
1 曾德坤 董事长 1 173,900 1.65% 0.05%
2 张健辉 董事、总经理 1 173,900 1.65% 0.05%
3 张勤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 130,000 1.23% 0.04%
4 邓安健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 130,000 1.23% 0.04%
5 何晖 财务总监 1 130,000 1.23% 0.04%
6 邹七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 1 130,000 1.23% 0.04%
董事、高管小计 6 867,800 8.22% 0.23%
7 子公司管理人员 63 5,192,800 49.18% 1.40%
8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 47 2,830,600 26.81% 0.76%
骨干
- 小计 116 8,891,200 84.21% 2.39%
9 预留 - 1,667,700 15.79% 0.45%
- 合计 116 10,558,900 100.00% 2.84%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主要修订内容
(一)激励对象的人数
修订前: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21 人,具体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
或技术骨干不超过 48 人,子公司管理人员不超过 67 人,均不包括预留部分对应
的人员。
修订后: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16 人,具体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
或技术骨干不超过 47 人,子公司管理人员不超过 63 人,均不包括预留部分对应
的人员。
(二)授予数量明细
修订前: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953,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95%。其中,
首次授予 9,285,3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50%,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77%。预留股份数为 1,667,700 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 15.23%。
修订后: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558,9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4%。其中,
首次授予 8,891,2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9%,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21%。预留股份数为 1,667,700 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 15.79%。
(三)授予股票分配明细
修订前:
占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 人数 票份额(股) 授予总 告日股本总
量的比 额的比例
例
1 曾德坤 董事长 1 173,900 1.59% 0.05%
2 张健辉 董事、总经理 1 173,900 1.59% 0.05%
3 张勤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 130,000 1.19% 0.04%
4 邓安健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
[2021-11-25] (002096)南岭民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通
知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原拟定为 121 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中的谢雪柳和何澜不符合本次授予的相关资格条件;艾志国、肖峰由于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子公司正职高管;左致远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综上,上述 5 名原激励对象不再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现根据《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监事会核查意见详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891,200股限制性股票。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和监事会核查意见详见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和监事会核查意见详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骨干、子公司管理人员等管理层或员工的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董
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5] (002096)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德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原拟定为 121 人。根据监事会核查意见,原激励对象中的谢雪柳和何澜不符合本次授予的相关资格条件;艾志国、肖峰由于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子公司正职高管;左致远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现根据《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由 121 人调整为 116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由 10,953,000 股调整为
10,558,900 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9,285,300 股调整为 8,891,200 股。调整后,本次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董事曾德坤先生、张健辉先生、张勤先生和邹七平先生为拟激励对象,
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
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授予 116 名激励对象 8,891,20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价格为 4.14 元/股。
公司董事曾德坤先生、张健辉先生、张勤先生和邹七平先生为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
见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
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激励对象调整,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曾德坤先生、张健辉先生、张勤先生和邹七平先生为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5] (002096)南岭民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558,9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4%。其中,首次授予 8,891,200 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 84.21%。预留股份数为 1,667,7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0.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79%。
注:如无特殊说明,本文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文所引用的简称与《湖南南岭 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及代码 南岭民爆(002096.SZ)
成立时间 2001 年 8 月 10 日
上市时间 2006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371,287,000 元
注册地址 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 6 号
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按许可证核定的期
限和范围从事经营);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监控化学品);
经营范围 包装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机电器材、工程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的技术服务;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货
物、设备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煤炭及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
属矿的批发;农业机械、初级农产品的批发。
主营业务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民爆器材、军品的生产、研发
与销售,工程爆破服务等业务。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万元) 2020 年/2020 年 12 2019 年/2019 年 12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99,909.35 252,157.40 217,385.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2.12 2,386.64 2,27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124.92 1,186.28 202.8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99.39 21,651.61 9,59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967.34 202,134.32 199,092.28
总资产 398,559.06 368,664.91 372,466.40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2020 年 12 2019 年/2019 年 12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9 0.03 0.0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9 1.19 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52 0.59 0.10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1 董事长 曾德坤
2 董事 郑立民
3 董事 孟建新
4 董事、总经理 张健辉
5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张勤
6 董事、董事会秘书 邹七平
7 独立董事 戴晓凤
8 独立董事 徐莉萍
9 独立董事 严继光
10 监事会主席 陈碧海
11 监事 王小萃
12 职工监事 廖秀生
13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邓安健
14 财务总监 何晖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人才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不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共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71 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订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558,9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4%。其中,首次授予 8,891,2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21%。预留股份数为 1,667,7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79%。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171号文》及其他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骨干、子公司管理人员等。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16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骨干、子公司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6 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骨干、核心技术人员不超过 47 人,子公司管理人员不超过 63 人,均不包括预留部分对应的人员。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
定标准参照首批授予的标准确定。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并已与任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由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2021-11-25]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2021年11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8,891,2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见》。
3、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湘科集团)转发的《关于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185 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等相关提案。
5、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 8,891,2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2.39%
3、授予人数:116 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4.14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激励计划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16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骨干、子公司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
占限制 计划
激励对 获授的限 性股票 公告
序号 象 职务 人数 制性股票 授予总 日股
份额(股) 量的比 本总
例 额的
比例
1 曾德坤 董事长 1 173,900 1.65% 0.05%
2 张健辉 董事、总经理 1 173,900 1.65% 0.05%
3 张勤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 130,000 1.23% 0.04%
4 邓安健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 130,000 1.23% 0.04%
5 何晖 财务总监 1 130,000 1.23% 0.04%
6 邹七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 1 130,000 1.23% 0.04%
董事、高管小计 6 867,800 8.22% 0.23%
7 子公司管理人员 63 5,192,800 49.18% 1.40%
8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或技术 47 2,830,600 26.81% 0.76%
骨干
- 小计 116 8,891,200 84.21% 2.39%
9 预留 - 1,667,700 15.79% 0.45%
- 合计 116 10,558,900 100.00% 2.84%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③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5.60%;2022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20
第一个解除 40% 年增长率≥22%,且上述指标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或同行业
限售期 平均业绩);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6%。
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5.65%;2023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20
第二个解除 30% 年增长率≥44%,且上述指标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或同行业
限售期 平均业绩);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7%。
[2021-11-25]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
爆”)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湘科集团)转发的《关于对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185 号)。湖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等相关提案。
5、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情况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原拟定为 121 人。根据监事会核查意见,原激励对象中的谢雪柳和何澜不符合本次授予的相关资格条件;艾志国、肖峰由于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子公司正职高管;左致远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现根据《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21 人调整为 116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由
10,953,000 股调整为 10,558,900 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9,285,300 股调整为
8,891,200 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原激励对象中的谢雪柳和何澜不符合本次授予的相关资格条件;艾志国、肖峰由于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子公司正职高管。现根据《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南岭民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与首
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相关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13] (002096)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德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奉朝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奉朝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奉朝晖先生简历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履职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详细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详见 2021 年 11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13]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奉朝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奉朝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奉朝晖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履职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一:奉朝晖先生简历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奉朝晖先生简历
奉朝晖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 7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
级工程师。2007 年 5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
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年 1 月,任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
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
材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永州市旺达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 年 6 月至今,任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奉朝晖先生作为激励对象拟被授予本公司 101,300 股限制性股票。奉朝晖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1-11]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公告(2021/11/11)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60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11 月 9 日、11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开市时起停牌,拟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购
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易普力 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
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
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自查和书面征询,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1-08] (002096)南岭民爆: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59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开市时起停牌,拟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购
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易普力 100%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
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
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自查和书面征询,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2021-11-03] (002096)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南岭民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湖南省长沙
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书
面和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9 名。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德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易普力 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各项要求及实质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即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易普力 100%股份。
2、募集配套资金,即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易普力的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 2021 年 11 月 3 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7.1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每股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1)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承诺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 本公司持有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本次发行价格以经除息、除权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持对价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若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或者在承诺的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注销,则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上述锁定期的承诺。”
(2)标的公司股东赵俞丞、吴春华承诺
“如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人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如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本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则本人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 本人持有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本次发行价格以经除息、除权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所持对价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除上述外的其余标的公司股东承诺
“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该股份锁定期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本次发行价格以经除息、除权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所持对价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期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本公司/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如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出现亏损,则由交易对方按照其持有标的资产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易普力补足。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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