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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002089)ST新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1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07,200,032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00股,于2022年2月16日10时至2022年2月17日10时止在上海金融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披露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公司通过上海金融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到的《网上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
1、用户姓名王俊飞通过竞买号G9461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张亦斌持有的53,600,016股ST新海股票(证券简称: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7,873,627.78(玖仟柒佰捌拾柒万叁仟陆佰贰拾柒元柒角捌分)拍得53,600,016股ST新海股票。
2、用户姓名新宇辰天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U3849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张亦斌持有的53,600,016股ST新海股票(证券简称: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网络拍卖成交价格:?97,873,627.78(玖仟柒佰捌拾柒万叁仟陆佰贰拾柒元柒角捌分)拍得53,600,016股ST新海股票。
3、用户姓名徐赫皎通过竞买号X3302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马玲芝持有的65,000,000股ST新海股票(证券简称: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24,540,000.00(壹亿贰仟肆佰伍拾肆万元整)拍得65,000,000股ST新海股票。
4、用户姓名严琳通过竞买号O3325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马玲芝持有的65,000,000股ST新海股票(证券简称: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2,840,000.00(壹亿壹仟贰佰捌拾肆万元整)拍得65,000,000股ST新海股票。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合计持有公司444,435,94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3%,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43,599,732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99.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7%。
王俊飞、新宇辰天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徐赫皎、严琳已成功竞得本次网络拍卖的公司股份,在完成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环节后,王俊飞将持有公司股份53,600,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新宇辰天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53,600,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徐赫皎将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严琳将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张亦斌先生及马玲芝女士正在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公司将在法院就司法拍卖作出裁定后予以披露,敬请关注。
5、公司通过法院及拍卖公司取得王俊飞、新宇辰天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徐赫皎、严琳的联系方式,经电话确认,本次竞买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6、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0] (002089)ST新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1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阿里拍卖 司法网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2年02月16日10时至2022年0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持有的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无限售流通股107,200,032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持有的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00股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目前尚处于拍卖公示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本次拟对前述流拍股份进行二次拍卖。
本次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1、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东名 控股股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拍卖起 拍卖到
称 东及一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始日 期日 拍卖人
致行动 比例 比例
人
2022年 2022年 上海金
张亦斌 是 53,600,016 21.60% 3.90% 2月16 2月17 融法院
日10时 日10时
2022年 2022年 上海金
张亦斌 是 53,600,016 21.60% 3.90% 2月16 2月17 融法院
2022年 2022年 上海金
马玲芝 是 65,000,000 33.11% 4.73% 2月16 2月17 融法院
日10时 日10时
2022年 2022年 上海金
马玲芝 是 65,000,000 33.11% 4.73% 2月16 2月17 融法院
日10时 日10时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因未履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义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拍卖。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8,136,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5%,此次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43.20%。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6,299,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此次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66.22%。
本次司法拍卖后,公司控股股东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持股情况可能变动如下:
处置前 处置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亦斌 248,136,106 18.05 140,936,074 10.25
马玲芝 196,299,842 14.28 66,299,842 4.82
合计 444,435,948 32.33 207,235,916 15.0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目前实控人正积极的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控股权的稳定性。
2、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交款、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 (002089)ST新海: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9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456,233,71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18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51,691,39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85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4,542,3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4,542,3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3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4,542,32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330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下述结果为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的结果):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6,201,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2,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10,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87%;反对 32,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新海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2089)ST新海:关于公司业绩承诺方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业绩承诺方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曾金辉、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曾金辉、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以现金 2 亿
元对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科)进行增资,取得迪比科 20%股权。曾金辉作为迪比科控股股东,承诺迪比科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93 亿元,如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将对新海宜进行补偿。2018 年 12 月,在确认迪比科已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曾金辉和其控制的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与新海宜就具体补偿方案进行协商,约定以持有的迪比科股权进行补偿,若部分股权无法按约交割,即以现金方式补偿。
2020 年 12 月 9 日,新海宜披露业绩承诺补偿款确定为 8,105.32 万元。2021
年 12 月 24 日,新海宜披露曾金辉将持有的迪比科 8.5%股权转让给新海宜,折
抵业绩补偿金额 3,361.68 万元,剩余 4,743.63 万元继续以现金或股权形式进行补偿。截至目前,剩余 4,743.63 万元尚未完成补偿。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 号)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高度重视承诺履行,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明确业绩补偿计划和时间。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积极督促曾金辉及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按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2089)ST新海: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7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00_万元–600_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_101.46_% - 亏损:27,389.59_万元
102.19%
亏损: 7679.14 万元–7879.14 万
扣除非经常性损 元 亏损:17,917.83_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6.03% - 57.1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目前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对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业绩补偿款,扣除所得税后增加公司净利润 6100 万元。本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减少公司净利润 80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9 日
[2022-01-15] (002089)ST新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5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马玲芝女
士被司法拍卖的 30,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导致其持股变动
超过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玲芝
住所 苏州市工业园区澜韵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1 日
股票简称 ST 新海 股票代码 00208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30,000,000 2.18
合 计 30,000,000 2.1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司法拍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张亦斌 248,136,106 18.05 248,136,106 18.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034,027 4.51 62,034,027 4.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102,079 13.54 186,102,079 13.54
马玲芝 226,299,842 16.46 196,299,842 14.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6,299,842 16.46 196,299,842 14.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74,435,948 34.51 444,435,948 32.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8,333,869 20.97 258,333,869 18.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102,079 13.54 186,102,079 13.5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玲芝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5] (002089)ST新海: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
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马玲芝女士被司法拍卖的30,000,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概述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10时至2021年12月23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持有的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无限售流通股107,200,032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持有的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0股,马玲芝女士持有的30,000,000股股票由自然人张北龙竞拍成功,本次拍卖剩余股份均已流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经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前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
过户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股东名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 总 股 股份性质
称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马玲芝 226,299,842 16.46% 无限售股 196,299,842 14.28% 无限售股
张北龙 0 0.00% - 30,000,000 2.18% 无限售股
合计 226,299,842 16.46% 无限售股 226,299,842 16.46% 无限售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合计持有公司444,435,94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3] (002089)ST新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3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海宜”)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或“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07 名;注册会计师
56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3 人。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8.8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90
亿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4.17 亿元。2020 年审计上市公司 43 家,审计收
费总额 0.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 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宜洛,男,2006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茂兵,男,2018年3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3月开始执业,2021年12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新军,男,201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0年5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210万元。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力成本增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亚太已经办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续聘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以“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089)ST新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 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2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089)ST新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
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符
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2-003 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2-004 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002089)ST新海: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04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
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 168 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 A
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 上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1 月 13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 168 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亦斌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1914
传真:0512-67260021(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9
2、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2 年 1 月 28 日
召开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3、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4、有效期限: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021-12-28] (002089)ST新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 07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
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1122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5、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
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107,200,032 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
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160,000,000 股,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用户姓名张北龙以网络拍卖成交价格:?72,030,000.00(柒仟贰佰零叁万元)拍得 30,000,000 股 ST 新海股票,该次拍卖剩余股份均已流拍。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4] (002089)ST新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73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
六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4] (002089)ST新海: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74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
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根据原《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科”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曾金辉和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公司”)协商一致,曾金辉和若彦公司应付公司业绩补偿金额为 81,053,175.46 元,各方同意曾金辉将其持有的迪比科 8.5%股权转让给公司,折抵业绩补偿款金额 33,616,848.23 元,剩余业绩补偿金额 47,436,327.23 元继续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进行偿还。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与迪比科及其股东曾金辉和若彦公司签订《业绩
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协议”),约定曾金辉将其持有的迪比科 8.5%股权转让给公司,折抵业绩补偿款金额 33,616,848.23 元,剩余业绩补偿金额47,436,327.23 元继续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进行偿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转让方:曾金辉
身份证号:3625241977********
曾金辉先生在股权转让前持有标的公司 38.69%股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金巢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曾金辉
注册资本:8,4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060797488B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2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绿色高性能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动力电池及系统、储能电池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设施安装,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等产品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
(二)交易方式
曾金辉将持有的迪比科 8.5%股权转让给公司,折抵业绩补偿款金额33,616,848.23 元,剩余业绩补偿金额 47,436,327.23 元继续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进行偿还。
(三)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迪比科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 实缴资本(万 出资比例(%)
元) 元)
1 曾金辉 3,250.00 3,250.00 38.69
2 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23.81
3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1,500.00 1,500.00 17.86
司
4 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 450.00 450.00 5.35
资有限公司
5 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 450.00 450.00 5.35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 漆建华 250.00 250.00 2.98
7 曾金旺 250.00 250.00 2.98
8 吴建刚 100.00 100.00 1.19
9 赖 辉 100.00 100.00 1.19
10 曾应云 50.00 50.00 0.60
合 计 8,400.00 8,400.00 100.00
本次交易后,迪比科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 实缴资本(万 出资比例(%)
元) 元)
1 曾金辉 2,536.00 2,536.00 30.19
2 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23.81
3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2,214.00 2,214.00 26.36
司
4 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 450.00 450.00 5.35
资有限公司
5 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 450.00 450.00 5.35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 漆建华 250.00 250.00 2.98
7 曾金旺 250.00 250.00 2.98
8 吴建刚 100.00 100.00 1.19
9 赖 辉 100.00 100.00 1.19
10 曾应云 50.00 50.00 0.60
合 计 8,400.00 8,400.00 100.00
(四)迪比科的主要财务指标
迪比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8 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0,276,967.59 527,969,314.3
营业利润 -83,003,649.78 -41,320,236.60
净利润 -83,156,925.25 -43,108,011.7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971,577,809.2 1,062,090,193.65
净资产 194,751,782.25 338,344,392.32
负债总额 776,826,026.95 723,745,801.33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曾金辉
甲方二: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一”与“甲方二”统称为“甲方”,甲方与乙方、丙方合称为“各方”。)
根据原《增资扩股协议》,乙方有权选择现金或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
份与业绩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股权(股份价值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
评估报告为准)以业绩补偿的形式转让给乙方,具体补偿方式由乙方选择确定,乙方有权选择一种或两种补偿方式。
各方一致确认,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8,028,556.08 元、2,564,882.20 元、-101,491,220.86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 395,491,759.53 元,对应每股价值 4.71 元。
各方同意,甲方应付乙方业绩补偿金额为 81,053,175.46 元,与业绩补偿金额对应的同等价值的股权为 20.49%(1721.52 万股),甲方二对甲方一应向乙方支付业绩补偿款(含补偿方式)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一将所持标的公司 8.5%的股权(714 万股,为“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折抵业绩补偿金额 33,616,848.23 元,剩余业绩补偿金额(47,436,327.23 元)甲方应按照原协议继续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进行偿还,具体补偿方式后续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要求业绩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是为了履行上市公司追讨业绩补偿责任的权利,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交易风险
标的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其发展仍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行业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将达到 26.36%,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相关领域及业务,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符合公司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公司
[2021-12-24] (002089)ST新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75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07,200,032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0股,于2021年12月22日10时至2021年12月23日10时止在上海金融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披露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公司通过上海金融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到的《网上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用户姓名张北龙通过竞买号S2526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马玲芝持有的30,000,000股ST新海股票(证券简称: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网络拍卖成交价格:?72,030,000.00(柒仟贰佰零叁万元)拍得30,000,000股ST新海股票。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拍结果,本次拍卖剩余股份均已流拍。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合计持有公司474,435,94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1%,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73,599,732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99.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45%。张北龙已成功竞得本次网络拍卖的公司股份30,000,000股,在完成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环节后,将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16] (002089)ST新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纾困专项咨询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72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纾困专项咨询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纾困专项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是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各方合作关系,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不涉及破产重整,本次合作内容为纾困专项咨询服务,目的是为了推动化解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问题、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盘活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公司对通家公司的担保等问题。
一、合同签署概况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于近日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签订了《纾困专项咨询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新增鼎公司将基于其丰富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托管、财务顾问、重整、重大资产重组、投融资等经验及其广泛的产业资源及雄厚的金融资源,有针对性地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纾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化解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债务问题、盘活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家公司”)、解决公司对通家公司的担保问题等。
本次签署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力宾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 90 号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的业务,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保设备、机电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新希望集团旗下专业从事破产重整等咨询服务的公司,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托管、财务顾问、重整、重大资产重组、投融资等经验、广泛的产业资源及雄厚的金融资源,致力于通过产业、金融和管理方面提升,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并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与新增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经查,新增鼎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 1: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张亦斌
甲方 3:马玲芝
乙方: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甲方 1”、“甲方 2”、“甲方 3”合称为“甲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就推进甲方债务纾困相关事宜,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专业咨询服务:
1.政策研究和咨询顾问。对国家有关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等监管政策、业务流程等进行分析,对甲方债务重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研究,向甲方提出债务重组的建议和咨询意见。
2.拟定纾困实施工作方案。组织专业团队就甲方财务、法律、经营业务等事项进行调研,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拟定企业纾困实施方案和计划,提出相关建议方案。
3.拟定纾困相关汇报文件/资料,协助甲方进行沟通/汇报。协助甲方就纾困等事宜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汇报,争取支持。
4.协助甲方和重要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债权人支持。
5.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产业服务咨询,积极推荐优质资源供甲方选择注入上市公司。
6.根据甲方需要提供资本服务咨询,协助甲方与资金方的沟通,配合甲方促成与资金方的合作。
7.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经营管理咨询或指导。
8.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事宜。根据甲方的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协议,目的是化解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债务问题、盘活陕西通家、解决公司对通家公司的担保等问题。后续协议如能顺利履行并实施有效的措施,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对陕西通家的担保风险、解决财务资助等问题、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2、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后续具体合同的签署、实施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事宜以另行签署的合同为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后续合作具体事项等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及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各方签署的《纾困专项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01] (002089)ST新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1-07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汇投资”)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新设全资孙公司江苏景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煜能源”)。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景煜能源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景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崇基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4日
营业期限:2021年11月24日至******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2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
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备查文件
1、《江苏景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1-19] (002089)ST新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7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收到实控人张亦斌先生发来的通知,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2日10时至2021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止( 延时 除 外 )在 淘 宝网 络 司 法 拍 卖 平台 上 ( 网 址 :
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亦斌先生持有的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无限售流通股107,200,032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持有的ST新海(证券代码:002089)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0股,目前尚处于拍卖公示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1、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
股东名 控股股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拍卖起 拍卖到
称 东及一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始日 期日 拍卖人
致行动 比例 比例
人
2021年 2021年 上海金
张亦斌 是 53,600,016 21.60% 3.90% 12月22 12月23 融法院
日10时 日10时
2021年 2021年 上海金
张亦斌 是 53,600,016 21.60% 3.90% 12月22 12月23 融法院
日10时 日10时
2021年 2021年 上海金
马玲芝 是 30,000,000 13.26% 2.18% 12月22 12月23 融法院
日10时 日10时
2021年 2021年 上海金
马玲芝 是 65,000,000 28.72% 4.73% 12月22 12月23 融法院
日10时 日10时
马玲芝 是 65,000,000 28.72% 4.73% 2021年 2021年 上海金
12月22 12月23 融法院
日10时 日10时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因未履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义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拍卖。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8,136,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5%,此次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43.20%。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299,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6%,此次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70.70%。
本次司法拍卖后,公司控股股东张亦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可能变动如下:
处置前 处置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亦斌 248,136,106 18.05 140,936,074 10.25
马玲芝 226,299,842 16.46 66,299,842 4.82
合计 474,435,948 34.51 207,235,916 15.0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目前实控人正积极的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控股权的稳定性。
2、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交款、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沪 74 执 394 号;
2、《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沪 74385 号。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7] (002089)ST新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69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汇投资”)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新设全资孙公司江苏景煜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煜能源”)。景煜能源主要经营范围为:储能电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重要提示:储能电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行业是公司初次涉足的行业,开展业务存在不确定性,本年度对公司业绩不会有重大影响,未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要视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 199 号东方之门大厦 1-2 幢 2-2901 室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汇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海汇投资 99.5%股权,苏州工业园
区新海宜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持有 0.05%股权,公司持有工程公司 100%股权,即公司实际持有海汇投资 100%股权。
三、拟设立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拟设公司名称:江苏景煜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设公司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拟设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崇基
拟设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拟设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泾茂路168号
拟设公司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锂离子动力电芯和储能锂电池、储能模组和储能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智慧能源和数字能源研发;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光储一体化系统研发;微电网和多能互补系统研发;节能技术研发;局域能源互联网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3、拟设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
公司坚持做好通信主业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多方位发展,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增强上市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二)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海汇投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新设立的
全资孙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存在的风险
全资孙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全资孙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加强对全资孙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7] (002089)ST新海: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6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
事六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26] (002089)ST新海: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84元
每股净资产: 0.68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6%
营业总收入: 1.8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80亿元
[2021-10-15] (002089)ST新海: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1-06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的业绩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亏损:8500 万元–9500 万元 亏损:
司股东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6.56 %-108.51% 4556.1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618 元/股–0.0691 元/股 亏损:0.0331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的业绩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744.74 万元 - 255.26 万元 亏损:
司股东的净利 4603.81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3.82%-105.54%
基本每股收益 -0.0054 元/股 - 0.0019 元/股 亏损:0.0335 元/股
注: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经营业绩出现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因公司参股孙公司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穿透后持股 25.2%)有专网通信的相关业务往来,经营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本报告期内对该项资产单项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 34,522,957.62 元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9,693,714.49 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前三季
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30] (002089)ST新海: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65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海宜”)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用自有闲置土地 136 亩(下称“目标地块”)出资与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新合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生置业”)共同投资成立新的合资公司对目标地块进行合作开发,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 22,100 万元,其中新合生置业认缴注册资本的 60%份额,将持有合资公司 60%股权;新纳晶认缴注册资本 40%份额(以目标地块作价 8,840 万元出资),将持有合资公司 40%股权。双方将按其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对公司利润进行分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进展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新纳晶与新合生置业签署正式股权合作协议后,经过
多次磋商,目前双方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苏州市工业园区正式签署了《股权
合作协议书》。《股权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苏州新合生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22,100】万元,其中甲
方认缴注册资本 60%的出资,持有合资公司 60%的股权;乙方认缴注册资本 40%的出资(以目标地块出资),持有合资公司 40%的股权。双方将按其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对公司利润进行分配,并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对合资公司的风险与亏损承担相应责任。
2.出资方式
乙方自有闲置 136 亩的宗地分割完成后(具体面积最终以测绘成果为准),
以目标地块出资,甲方以货币现金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负责对目标地块进行产业载体的开发建设和招商运营、管理。乙方自合资公司成立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资,甲方自乙方出资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资。
3.定价政策及依据
目标地块定价主要是参照苏州工业园区政府土地回购的价格,按土地使用权65 万/亩作价入股。
4.地役权的设立
甲乙双方理解,宗地分割为已使用地块及目标地块后,因目标地块与已使用地块南北相邻且无法开设其他出入口,为了合资公司之运营、通行、以及合资公司能妥善使用目标地块、最大限度发挥目标地块的应有功能与效应,乙方同意在其已使用地块上,在甲乙双方完成对合资公司的注资和取得规建委批复在现有地块新增出入口后,和合资公司按照人车通行及出入的需要设定地役权。甲乙双方特此同意并明确:在已使用地块上设定地役权以保证合资公司运营过程中人车通行、管线建设及出入之需要是双方合作的前提条件,甲乙双方同意在规划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土地分割范围,以便目标地块能自行开设出入口。
5、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将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公司所有重大事宜。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委派。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存续期间,财务负责人由乙方委派,财务负责人兼任合资公司副总经理。
6、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并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标的地块解除抵押且乙方按约缴纳 500 万元的保证金。
就标的地块解除抵押事项,甲乙双方已经与银行进行磋商,截至目前已有初步的解决意向方案,公司将会持续跟进标的地块解除抵押事项的进展。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更有效使用闲置资源,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通过设立合营公司的方式,盘活闲置土地,进一步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成交价格和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预计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正向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预计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存在的风险
1、尽管本公司与合作方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沟通,并通过股权结构等合作模式进行了较优的顶层设计规划;但合作仍存在固有风险,不排除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矛盾,影响合作的效果,或导致合作中止、失败。对存在的风险,本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事前、事中沟通,完善管理体制等控制相关风险。
2、新纳晶目标地块的土地分割和解除抵押及按时缴纳保证金等问题,均有可能会导致合作有中止、失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3、新项目的经营可能受政策、经营环境及风险管理等因素影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合作协议书》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30 日
[2021-09-03] (002089)ST新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 064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
科”)股东曾金辉和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以 2.00 亿元价格转让给曾
金辉和若彦实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
豁免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取消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0-104);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份
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5、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
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1122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
上半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营业收入 109,587,945.7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52,554.3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90,525,515.74 元。以上数据与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因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31] (002089)ST新海: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1-06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
董事六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的 2021-060 号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002089)ST新海: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1-062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的 2021-060 号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002089)ST新海: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37元
每股净资产: 0.68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4%
营业总收入: 1.1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88亿元
[2021-08-23] (002089)ST新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 059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
科”)股东曾金辉和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以 2.00 亿元价格转让给曾
金辉和若彦实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
豁免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取消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0-104);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份
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5、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接到参股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陕西通家”)的书面通知,陕西通家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6、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8,832,259.0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895,894.6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178,337.77 元,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46,607,552.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6,232.3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57,911.43 元(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 万元至-900 万元,截止目前,相关业绩预告无需进行修正。
7、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
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1122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8、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报道“900 亿专网通信大骗局”的内容中涉及到
公司。经公司核实,上市公司自 2017 年就已经停止了相关业务,截至 2019 年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所有款项均已得到回收。
9、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02] (002089)ST新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 05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28 日、2021 年 7 月
29 日、2021 年 7 月 30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
科”)股东曾金辉和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以 2.00 亿元价格转让给曾
金辉和若彦实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
豁免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取消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0-104);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份
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5、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接到参股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陕西通家”)的书面通知,陕西通家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6、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8,832,259.0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895,894.6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178,337.77 元,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46,607,552.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6,232.3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57,911.43 元(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 万元至-900 万元,截止目前,相关业绩预告无需进行修正。
7、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
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1122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8、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报道“900 亿专网通信大骗局”的内容中涉及到
公司。经公司核实,上市公司自 2017 年就已经停止了相关业务,截至 2019 年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所有款项均已得到回收。
9、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7-27] (002089)ST新海: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57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以
下简称“报告全文”),事后经审核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年报个别数据有误,
现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本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更正前内容: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市易思 计算机软硬
博软件技术 子公司 件开发与销 256,807,800. 1,449,754,44 608,280,748. 106,021,339. -17,350,543. -8,723,949.6
有限公司 售 00 3.44 16 83 84 9
苏州新纳晶 LED 技术研
光电有限公 子公司 发、生产、 136,312,200. 936,740,973. 152,073,102. 149,499,297. -253,789,616 -253,659,620
司 销售 00 74 93 14 .00 .24
苏州海汇投 子公司 创业投资 200,000,000. 295,088,607. 266,637,904.
资有限公司 00 28 03 0.00 1,433,919.97 -300,739.05
苏州新海宜 通讯和通信 80,071,941
信息科技有 子公司 电子科技产 50,000,000.0 830,275,777. 420,496,648. 18,467,458.0 6,450,390.91
限公司 品 0 13 .97 13 4
陕西通家汽 新能源汽车
车股份有限 参股公司 研发、生产、875,035,800. 2,400,485,96 -154,209,108 243,556,694. -579,987,226 -537,274,725
公司 销售 00 3.31 .97 04 .78 .52
江西迪比科 新能源动力 84,000,000.0 778,428,303. 395,491,759. 334,251,540. -93,048,980. -105,043,413
股份有限公 参股公司 电池研发、 0 17 53 98 07 .77
司 生产、销售
更正后内容: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市易思 计算机软硬
博软件技术 子公司 件开发与销 256,807,800. 1,449,754,44 608,280,748. 106,021,339. -17,350,543. -8,723,949.6
有限公司 售 00 3.44 16 83 84 9
苏州新纳晶 LED 技术研
光电有限公 子公司 发、生产、 136,312,200. 936,740,973. 152,073,102. 149,499,297. -253,789,616 -253,659,620
司 销售 00 74 93 14 .00 .24
苏州海汇投 子公司 创业投资 200,000,000. 295,088,607. 266,637,904.
资有限公司 00 28 03 0.00 1,433,919.97 -300,739.05
苏州新海宜 通讯和通信 174,081,15
信息科技有 子公司 电子科技产 50,000,000.0 830,275,777. 420,496,648. 18,467,458.0 6,450,390.91
限公司 品 0 13 5.34 13 4
陕西通家汽 新能源汽车
车股份有限 参股公司 研发、生产、875,035,800. 2,400,485,96 -154,209,108 243,556,694. -579,987,226 -537,274,725
公司 销售 00 3.31 .97 04 .78 .52
江西迪比科 新能源动力 84,000,000.0 778,428,303. 395,491,759. 334,251,540. -93,048,980. -105,043,413
股份有限公 参股公司 电池研发、 0 17 53 98 07 .77
司 生产、销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
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对因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
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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