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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河北国控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卫星化工 70%股
权项目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
公司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单》,确认公司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竞得卫星化工 70%国有股权,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续公司与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化工”)及其他相关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河北国控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卫星化工14,000万股股份,占卫星化工全部股份的 7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346.23 万元。
上述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登记情况
近日,卫星化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1079574512;
4.注册地址:新乐市(城东)东工业园区创业大街;
5.成立日期:1990 年 07 月 09 日;
6.法定代表人:江国华;
7.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8.经营范围:投资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机械设备及相关模具(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进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用品原材料(半成品)进口和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含半成品)的出口(经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批准);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紧固器材、纳米材料、新型节能材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8] (002037)保利联合: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保利联合,证券代码:002037)交易价格连续
三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3 日、2 月 24 日、2 月 25 日)内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公告已按规定进行披露。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1] (002037)保利联合: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保利联合,证券代码:002037)交易价格连续
两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17 日、2 月 18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公告已按规定进行披露。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21]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6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控制应收账款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收,并分别
于 2021 年 7 月 1 日、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9)及《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及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9),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子
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公司通过诉讼、仲裁方式收回应收账款 5000 万元(习水宝丰水库项目)。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诉讼、仲裁方式累计收回应收账款金额合计 2.78 亿元。
2.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中,大部分案件已进行财产
保全,保全金额约 8.66 亿元,部分案件被诉单位与公司已达成和
解意向,拟向裁判机构申请和解,部分案件被诉单位正积极与公司
对接协商还款计划,公司将积极跟进各项案件的进程,采取相关
措施,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清收,压降应收账款总额,维护股东
利益。
二、新增诉讼或仲裁情况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控股子公司标的金额 3000 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
序 起诉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事由 受理法院 标的金额 进展情况
号 (万元)
保利新联爆破工 建设工程 遵 义 市 中 该案系遵义市洛安
1 2021 年 8 赖寒 程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 级 人 民 法 6,327.21 绿道项目案件,一审
月 9 日 泸州富泰建筑安装 纠纷 院 判决已出,赖寒、新
有限公司 联公司均提起上诉。
保 利新联 爆 遵义市中 该案系习水林旅投
2 2021 年 9 破 工程集 团 贵州习水林旅投资 诚意金返 级人民法 3,500.00 3500 万保证金案,
月 2 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还纠纷 院 一审已开庭,正在跟
进判决结果。
保 利新联 爆 罗清军、罗健、第 贵 阳 市 中
3 2021 年 9 破 工程集 团 三人:六盘水久翔 股东纠纷 级 人 民 法 3,115.75 该案系增资扩股协
月 14 日 有限公司 爆破工程有限责任 院 议纠纷,一审待审。
公司
江苏千诚建 保利新联爆破工 建设工程 贵 州 省 遵 该案系赤城文旅项
4 2021 年 9 设 工程有 限 程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 义 市 中 级 3,656.82 目,已于2021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 赤水文旅置业有限 纠纷 人民法院 月 25 日开庭,目前
责任公司 正在跟进一审判决。
浙江蓝城至和建
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 川 省 阿
保 利新联 爆 四川九寨桃李春风 坝 藏 族 羌
5 2022 年 1 破 工程集 团 置业有限公司;四 合同纠纷 族 自 治 州 30,000.00 该案系桃李春风项
月 7 日 有限公司 川九寨桃李春风文 中 级 人 民 目,尚未开庭。
旅有限公司,第三 法院
人:泸州富泰建筑
安装有限公司
合 计 46,599.7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
总计 20.48 亿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亦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根据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起诉书或者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4] (002037)保利联合: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5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保利联合,证券代码:002037)交易价格连续
两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10 日、2 月 11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公告已按规定进行披露。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09] (002037)保利联合: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保利联合,证券代码:002037)交易价格连续
三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 月 7 日、2 月 8 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公告已按规定进行披露。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8] (002037)保利联合: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3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保利联合,证券代码:002037)交易价格连续
两个交易内(2022 年 1 月 26 日、2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公告已按规定进行披露。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经
公司财务部门核算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不存在需披露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3] (002037)保利联合:保利联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胜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2,929,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7,625,309股的47.76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7,956,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9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97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97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97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0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65,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09,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4%;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1%;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5%。
议案 2.00 关于修订《保利联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65,9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09,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054%;反对 1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1%;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85%。
议案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765,1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3%;反对 1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08,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0%;反对 12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4%;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5%。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候选人:补选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 232,71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 14,76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51%。
表决结果:当选。
4.02.候选人:补选郭建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232,71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 14,76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51%。
表决结果:当选。
4.03.候选人:补选饶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232,716,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 14,760,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51%。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毕玉梅、朱冰倩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2022-01-13] (002037)保利联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2-0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4 日通
过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5:30 时在贵
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 2 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4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4 名(其中监事龚健先生用视频方式参会)。经全体监事推选,会议由监事魏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监事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魏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2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6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
三)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段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参加会议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修订《保利联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补选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补选郭建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补选饶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相关说明:
1.上述第 1 项、第 2 项及第 4.02、4.0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0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单独在公告中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4.本次股东大会将对第 4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保利联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4.01 补选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补选郭建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补选饶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2年 1月7日、
1 月 10 日 9:00~11:30,14:00~16:30 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
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并请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邮箱地址及信函邮寄地址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 8 楼;邮编:550000;电话:0851-86748121/86751504。电子邮箱地址:bllh@polyunion.cn。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洋、王玲
电话:0851-86751504
传真:0851-86748121
2.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37”,投票简称为:“保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4 实施累积投票制,该项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
数如下:
议案 4 补选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1 月12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12日召开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
己意思进行表决。
[2021-12-28] (002037)保利联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通过
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胜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本级 2021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年度董事会)审批,公司本级 2021 年融资额度为 6亿元。现因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本级 2021 年融资额度由原
来的 6 亿元增至 10 亿元,增加 4 亿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下一年度公司本级融资额度议
案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调整公司的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 1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1-5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建全先生、饶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1-5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紫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2021-5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保利联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规、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对《保利联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保利联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保利联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对《保利联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保利联合信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在贵州省贵阳市宝
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三次监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1-6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002037)保利联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5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经全体监事推选,由监事龚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监事会同意提名魏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2021-5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 1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名魏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新任监事后职工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彦,男,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理;拟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截止目前,魏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魏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021-12-2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37 股票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立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丽春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止本公告日,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此次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继任董事后生效。
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
司董事会对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建全先生、饶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查,郭建全先生、饶玉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郭建全先生、饶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建全,男,1962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历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监事会主席、董事、总经理;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保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119)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董事、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保利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拟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饶玉,女,197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历任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董事。现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拟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以上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上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021-12-2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尚力先生的辞职申请。尚力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尚力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尚力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张紫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意见:本次提名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经审查,张紫剑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紫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张紫剑先生简历
张紫剑,男,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部长、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费县炸药分公司副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安全部主任,保利化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经查,张紫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021-12-2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6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调整公司的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 10 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 发 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3 年
(含),具体发行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6.发行日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
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中期票据;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协议、法律文件等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3)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所有必要和附带
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的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注册、批准,办理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4)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调整公司的债务结构,拟发行中期票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发行方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2] (002037)保利联合:保利联合关于收购河北卫星70%股权事项与相关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3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事项与
相关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河北国控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卫星化工 70%股权项目的议案》,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现金收购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持有的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化工”或“标的公司”) 70%股权。
公司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竞得卫星化工 70%国有股权,并
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出具的《竞
价结果通知单》,竞价成交价款为 22,346.23 万元。
上述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于近日与转让方河北国控、标的公司卫星化工以及
其他相关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河北国控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标的公司 14,000 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全部股份的7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2,346.23 万元。
三、交易对手及相关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65163354T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陈君朝
住所:石家庄市站前街10号
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省政府批准,负责所出资企业及托管企业的资产管理,负责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接收、管理和处置;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和财务咨询;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受委托出租房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转让前,河北国控为持股卫星化工 97.6475%股权的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后,公司将成为持股卫星化工 70%股权的控股股东,河北国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标的公司另一股东:河北省国控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773701182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薛钰显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 10 号南配楼 5 楼
注册资本:81211.54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投资、咨询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铁矿石、铁精粉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省国控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矿业”)为持股卫星化工 2.3525%股权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合同其他相关方:河北国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5661770678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吴浩升
住所:石家庄市站前街 10 号华联河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主楼 7 层
注册资本:27819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要审批的除外);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批准的生产许可范围内容生产)、销售(无存储,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准的储存仓库地址存储);资产的管理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国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化工”)为卫星化工原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标的公司情况
标的公司: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1079574512
成立日期:1990 年 7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金荣州
住所:新乐市(城东)东工业园区创业大街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机械设备及相关模具(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进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用品原材料(半成品)进口和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含半成品)的出口(经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批准);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紧固器材、纳米材料、新型节能材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公司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网络竞价方式成功竞得标的股份,并经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公司及河北国控三方确认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2,346.23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叁佰肆拾陆万贰仟叁佰元整)。
2.定价依据
河北国控通过河北产权市场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标的公司 70%的股份,经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股份对应的经备案的评估价值为 18,546.23 万元人民币。通过网络竞价成交价款确认为 22,346.23 万元。
3.结算方式
附条件分期支付。
4.各方权利义务
(1)公司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河北国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60%(即人民币 13,407.74万元)为首期转让价款;双方确认并同意公司参与本次股份转让摘牌时向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缴纳的 5,000 万元保证金在扣除相关挂牌费用后转为首期转让价款。
(2)公司按上述期限履行首期转让款支付义务后的 30日内,河北国控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及卫星化工办理完毕有关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工商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事项。在完成前述工商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事项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河北国控支付剩余 40%转让款。
(3)过渡期损益:自备案评估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
日)至本次标的股份交割基准日当月最后一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河北国控及国控矿业承担或享有。过渡期损益需进行专项审计。
(4)本次股份转让所涉税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5.河北国控以及国控矿业相关承诺
(1)河北国控以及国控矿业已完成标的股份的足额出资义务并对出资不实承担全部出资义务,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标的股份之情形。
(2)标的公司的资产财务情况已在冀财瑞评报字[2021]第 238 号评估报告中全部列示,不存在未列明的债务、或有负债或义务。如交割基准日前发现未列入上述报告的债务或因交割基准日之前的或有债务或义务导致标的股权价值减损的,河北国控以及国控矿业应对公司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因未向公司披露风险、或有风险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标的股权价值减损的应由河北国控以及国控矿业共同承担实际损失。
6.重组后职工安置
标的股份转让后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标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河北国控及公司确认,包括标的公司职工继续保留现有劳动关系;重组后的标的公司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化用人、薪资制度;根据后续经营需要,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
调整优化岗位,进行人员安排,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的,在协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7.公司治理安排
(1)重组后的标的公司设立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
(2)党组织按照国有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要求设立。
(3)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 5 名董事;
设董事长 1 名,由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
(4)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委派 1 名监事。
(5)经理层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总会计师等,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由公司提名。
8.特别事项
由标的公司原股东国控化工负责办理标的公司名下 3 宗土地、新总库区土地、六 0 七公司名下 4 宗土地的土地出让权属登记手续。
六、其他
公司将与河北国控等合同相关方开展有关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工商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事项,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07] (002037)保利联合:保利联合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7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河北国控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卫星化工 70%股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现金收购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持有的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卫星化工”) 70%股权。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11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出
具的《竞价结果通知单》,确认公司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竞得卫星化工 70%国有股权,成为最终受让方。竞价成交价款为
22,346.23 万元。
后续公司将与转让方河北国控开展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公开摘牌收购股权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竞价结果通知单》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1-26]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收购股权需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进行,能否成功摘牌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1.为抓住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通过整合重组的方式将普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电子雷管的政策窗口期,加快优化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华北腹地的产能布局、调整产品结构,拓展新的利润增长极,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现金收购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持有的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化工”)70%股权,交易价格不低于18,546.23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等事宜。
2.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河北国控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卫星化工70%股权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65163354T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王金洲
住所:石家庄市站前街10号
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省政府批准,负责所出资企业及托管企业的资产管理,负责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接收、管理和处置;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和财务咨询;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受委托出租房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国控为卫星化工的控股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1.名称: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1079574512
3.成立日期:1990年7月9日
4.法定代表人:金荣州
5.住所:新乐市(城东)东工业园区创业大街
6.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投资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机械设备及相关模具(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进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用品原材料(半成品)进口和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含半成品)的出口(经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批准);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紧固器材、纳米材料、新型节能材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能规模
卫星化工是河北省最大的雷管生产企业,雷管生产许可产能11250万发,其中电子雷管许可产能1300万发,电雷管许可产能3950万发,导爆管雷管许可产能6000万发;工业导爆索许可产能1000万米;塑料导爆管许可产能5600万米。在
(三)主要财务指标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卫星化工资产总额26,347.89万元、负债总额13,825.83万元、净资产12,522.0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238.77万元、利润总额-296.77万元、净利润-296.77万元。(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出具审计数据)
2.截至2021年9月30日,卫星化工资产总额26,809.43万元、负债总额27,954.55万元、净资产-1,145.13万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51.70万元、利润总额-1453.66万元、净利润-1453.66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卫星化工全部资产负债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6,809.43万元,评估价值为54,407.72万元,增值额为27,598.2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7,954.55万元,评估价值为27,913.12万元,减值额为41.4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45.13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6,494.60万元,增值额为27,639.73万元。
(五)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卫星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项目产权权属清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权利受限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挂牌主要内容
(一)交易定价
卫星化工 70%股权挂牌底价为 18,546.23 万元。
(二)定价原则及依据
根据河北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卫星化工全部资产负债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45.13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6,494.60 万元。挂牌转让底价为 18,546.23 万元。
(三)交易方式及协议签订安排
1.受让方须以现金出资方式摘牌,最终持有重组后卫星化工70%股权。
2.受让方须在2021年11月26日17时前,向河北产权市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60%,工商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款项。剩余40%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若本公司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公司将及时与河北国控签订转让协议。
五、前期对标的公司履行的工作程序及后续的整合计划
公司前期对该标的公司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并制定了整合计划。公司当前在河北省内拥有民爆生产企
业,符合河北省民爆行业“十四五”规划有关参与省内民爆行业兼并重组的主体资格要求。若成功摘牌,公司后续针对标的企业的整合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加快整合和融合,互相促进,共同提升标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发挥公司技术与成本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工业电子雷管生产线的技改工作,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及产品质量,扩大市场规模;三是加强系统内资源整合,依托目前已在河北承接的爆破工程服务、生态治理服务项目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效益空间。
六、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抓住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通过整合重组的方式将普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电子雷管的政策窗口期,加快公司在华北腹地的产能布局、调整产品结构,拓展新的利润增长极,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摘牌收购股权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002037)保利联合: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通过
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胜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拟参与河北国控公司挂牌转让所持卫星化工 70%股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公开挂牌底价为 18,546.23 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的摘牌价格为准。具体内
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8] (002037)保利联合: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5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通过
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胜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保利联合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46)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保利新联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经中介机构评估的估值为基础进行增资扩股,以货币增资方式(不超过 3 亿元)引进投资者。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7)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魏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一职。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8)。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魏彦先生的离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2037)保利联合: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议案。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2037)保利联合: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8元
每股净资产: 7.207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2%
营业总收入: 39.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711.67万元
[2021-10-12] (002037)保利联合:保利联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4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安胜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立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4,182,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7,625,309股的56.22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8,426,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756,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226,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470,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7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756,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27%。
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各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4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042%;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6.2962%;反对7,649,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042%;弃权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96%。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2.03 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
2.08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89,6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89,6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76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6%。
2.0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95,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86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
2.10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76,1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522%;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1,0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962%;反对7,676,1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522%;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021-10-11]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拟收购资产评估结果通过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3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资产评估结果通过中国保利集团
有限公司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关联企业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清镇市红枫湖镇骆家桥村境内盘江民爆辅助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及所占土地使用权,拟收购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3,329.78 万元(评
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上述拟收购资产的评估结果
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盘江化
工集团拟转让的房屋建(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项目(辅助区房屋建(构)筑物及所占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 1131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前述《评估报告》需向国有资产监管
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申请备案。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已通过保利集团备案程序,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 13,329.78 万元。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0 日
[2021-09-2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取得营业执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和业务规划需要,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联科技)。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全资子公司保联科技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井陉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1MA7BFKUH6Y
4.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东坪区 33
号
5.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6.法定代表人:陈万平
7.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其他技术推广服务。数码电子技术推广和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出 资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股比例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目前,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正持续加大对电子雷管的推广力度,电子雷管发展趋势迅猛,现已成为民爆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及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为加快公司在河北地区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与井陉县财政局、石家庄陉峰德化工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陉峰德公司)开展重组整合工作。全资子公司保联科技设立后,通过重组整合陉峰德公司民爆业务和资产,并投资建设 2000 万发许可产能的国内行业领先的电子雷管生产线,将保联科技打造成公司在河北省第一个工业电子雷管生产基地。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电子
雷管产品在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电子雷管的市场占有率,对公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有利于优化公司电子雷管产品在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电子雷管的市场占有率,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新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2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4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保集字[2021] 676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不超过 8,534.85 万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含),发行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2.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严格遵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好股票发行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18] (002037)保利联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33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8] (002037)保利联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3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
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贵
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 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经全体监事推选,由监事姜浩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姜浩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姜浩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人数不足 3 人,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姜浩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稳定、规范运作,监事会同意提名龚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及龚健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及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应按照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每股发行价格将参照作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534.8506 万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48,762.5309 万股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盘江化工集团资产收购项目 13,329.78 13,300.00
2 压库山片区矿山综合治理工程1,000万吨/ 15,225.98 14,500.00
年建筑骨料加工项目
3 矿山设备购置项目 15,000.00 14,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1,555.76 6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鉴于收购盘江化工集团资产的评估结果尚未取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备案,若最终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收购盘江化工集团资产的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预案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完善、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09-18] (002037)保利联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31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通过电
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30 时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在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 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胜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
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共 5 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共 5 人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为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及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应按照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
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每股发行价格将参照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534.8506 万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48,762.5309 万股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盘江化工集团资产收购项目 13,329.78 13,300.00
2 压库山片区矿山综合治理工程1,000万 15,225.98 14,500.00
吨/年建筑骨料加工项目
3 矿山设备购置项目 15,000.00 14,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1,555.76 6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鉴于收购盘江化工集团资产的评估结果尚未取得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备案,若最终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收购盘江化工集团资产的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预案全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共 5 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盘江化工集团资产收购项目、压库山片区矿山综合治理工程1,000 万吨/年建筑骨料加工项目、矿山设备购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报告全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曦、安胜杰、郭盛、魏彦、李立共 5 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8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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