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00088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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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3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29605.19万元至-160303.73万元 (公告日期
:2022-01-29)
3)定于2022年3 月2 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5日(000889)中嘉博创: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8088.73万股;预计募集资金:100000.0
0万元;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
名特定投资者
机构调研:1)2020年03月24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4418.93万 同比增:-254.55% 营业收入:16.82亿 同比增:-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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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473│ -0.0373│ 0.0164│ 0.0216│ 0.0306
每股净资产 │ 2.4550│ 2.4649│ 2.5186│ 2.5022│ 2.511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6040│ 1.6040│ 1.6040│ 1.6040│ 1.6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2452│ -0.2353│ -0.1816│ -0.1980│ -0.189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9000│ -1.5000│ 0.6500│ 0.8600│ 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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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472│ -0.0373│ 0.0164│ 0.0215│ 0.0305
每股净资产 │ 2.4550│ 2.4649│ 2.5186│ 2.5022│ 2.511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6040│ 1.6040│ 1.6040│ 1.6040│ 1.6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2452│ -0.2353│ -0.1816│ -0.1980│ -0.189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9224│ -1.5132│ 0.6513│ 0.8608│ 1.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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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中嘉博创 代码:000889 │总股本(万):93629.11 │法人:吴鹰
上市日期:1997-12-18 发行价:3.78│A 股 (万):86984.97 │总经理:林明
主承销商: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6644.14│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0335-3733868;0335-3280602 董秘:吴鹰│主营范围:普通货运;摩托车及汽车配件等销
│售;汽车装饰服务;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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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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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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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473│ -0.0373│ 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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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216│ 0.0306│ 0.0137│ -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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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3258│ 0.1187│ 0.1250│ 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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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991│ 0.2575│ 0.1767│ 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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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676│ 0.2853│ 0.1734│ 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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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000889)中嘉博创: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16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455,296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6%)的股东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峰幽”),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55,29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6%)。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上海峰幽为公司控股股东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2,455,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
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2,258,5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7%。
其中:鹰溪谷持有公司股份 207,705,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上海峰幽持有公司股份 2,455,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98,0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补充流动资金。
2、股份来源:通过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455,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并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在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上海峰幽在本公司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通过参与本次交易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此次限售股份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在深交所上市
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期满的 36 个月内上海峰幽没有进行转让,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
上海峰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海峰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上海峰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000889)中嘉博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15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上述媒体上刊载了《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2—13)。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本公司股东通过采用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增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再次公告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2022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当日下午 13:00 至 15:00。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座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王维纳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与重组交易对方 √
纠纷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 3 项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刘英魁先生持有的股份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
其他股东委托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2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方式,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共两天;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 东登记。自 然人股东现 场出席会议 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传真号码:0335-3023349
电子邮箱:zhanghaiying@zjbctech.com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受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见本通知下列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议增加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9”,投票简称为“中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3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嘉博创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
2、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提案在下列“同
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项划“√”,每项提案限划一次):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王维纳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
事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与重
组交易对方纠纷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授权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022-02-23](000889)中嘉博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14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中嘉博创、证券代码:000889)在 2022 年 2 月 21 日、2022 年 2 月 22 日连续二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
05),预计公司 2021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60,303.73 万元–229,605.19万元。业绩预告的数据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3、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仲裁事项已于 2022年 2 月 19 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裁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1](000889)中嘉博创: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1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3 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 年 2 月 19 日上午,公司董事会以
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鹰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 7 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与重组交易对方纠纷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推进并解决公司与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重组交易对方”)的纠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与重组交易对方纠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处理本事项相关的诉讼、仲裁事项,制定调解方案或诉讼请求等。
2、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该纠纷有关的其他事宜。
相关事项如后续达到审议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与重组交易对方的纠纷获得最终司法裁决或者仲裁裁决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21](000889)中嘉博创: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13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
2022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与重组交易对方纠纷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2022 年 2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鹰溪谷”)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与重组交易对方纠纷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鹰溪谷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7,705,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鹰溪谷提出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说明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2022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当日下午 13:00 至 15:00。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座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王维纳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与重组交易对方 √
纠纷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 3 项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刘英魁先生持有的股份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2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方式,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共两天;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传真号码:0335-3023349
电子邮箱:zhanghaiying@zjbctech.com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受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见本通知下列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议增加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9”,投票简称为“中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3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3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嘉博创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
2、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提案在下列“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项划“√”,每项提案限划一次):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2022-02-14](000889)中嘉博创: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07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5 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公司董事会以
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鹰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以 7 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林(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与会董事以 7 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与会董事以 7 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附:公司副总裁简历
朱林,男,36 岁,大学本科。曾在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工作,曾任中信银行宁波分
行消费金融部经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投资银行部经理、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中金公司中金资本基金经理。现任浙江阳明至诚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浙江阳明融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宁波阳明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浙江阳明行知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朱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2-14](000889)中嘉博创: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0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八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5 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宏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事 4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 4 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维纳
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吕晓清监事已辞职(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经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王维纳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维纳,女,35 岁,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中共党员。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海航集团海航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内控合规业务总监,现任公司内审部主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维纳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4](000889)中嘉博创: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09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亚太(集团)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 20 号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4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 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659.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5,237.88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0 万元。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主要行业(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 家)。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70 万元。
2021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 3 家、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家、房地产业 1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家、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 1 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 家),2021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23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 2020 年度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290.9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力,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七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五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声宇,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五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
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 14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本期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 15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亚太(集团)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3 年的审计服务,为公司 2020 年度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了部分年报预审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聘任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亚太(集团)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集团)及尤尼泰振青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对尤尼泰振青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变更、确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遵循了必要程序。因此,同意并提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尤尼泰振青相关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尤尼泰振青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原审计机构对该事项确认无异议。因此,一致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尤尼泰振青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和完成年度审计所需的必要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系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做出,理由具有正当性,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4](000889)中嘉博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10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2022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当日下午 13:00 至 15:00。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座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王维纳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方式,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共两天;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传真号码:0335-3023349
电子邮箱:zhanghaiying@zjbctech.com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受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见本通知下列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9”,投票简称为“中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3 月 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3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嘉博创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
2、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提案在下列“同
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项划“√”,每项提案限划一次):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王维纳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
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授权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022-02-09](000889)中嘉博创: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06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等待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反请求申请人。
3.纠纷对方的仲裁请求涉案金额:人民币 970,540,584.05 元(未包含仲裁费);
公司的仲裁反请求涉案金额:人民币 1,275,559,618.74 元(未包含仲裁费)。
4.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预计相关损益影响数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嘉博创”)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出具的《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 2639号仲裁案反请求受理通知》《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 2639 号仲裁案增加仲裁请求答辩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语春华”)、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惠
秋实”)就与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
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仲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收到北仲出具的《关于(2021)京仲裁字第 2639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等材
料,北仲根据上述协议下的仲裁条款于 2021 年 6 月 1日予以受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2)、《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0、2021-64、2021-91、2021-104)。目前仲裁事项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二、仲裁事项进展等情况
(一)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向北仲仲裁庭递交了以刘英魁、嘉语春华及嘉惠秋实为被
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等文件。近日,公司收到北仲出具的《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 2639 号仲裁案反请求受理通知》。北仲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及有关的法
律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决定受理。
具体内容如下:
反请求申请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反请求被申请人一:刘英魁
反请求被申请人二: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反请求被申请人三: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三名反请求被申请人合称“反请求被申请人”。
仲裁反请求:
1.解除中嘉博创与反请求被申请人之间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债务和解协议》(上述四份协议合称“案涉协议”);
2.反请求被申请人刘英魁向中嘉博创返还已支付股权收购对价 814,000,000.00 元
及利息 253,881.56 元;反请求被申请人嘉语春华向中嘉博创返还已支付股权收购对价328,269,928.32 元及利息 4,888,163.80 元;反请求被申请人嘉惠秋实向中嘉博创返还已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 93,791,408.09 元及利息 1,396,618.23 元。
3.反请求被申请人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支付反请求申请人因案涉协议解除产生的损失 32,359,618.74 元;
4.反请求被申请人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支付反请求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600,000 元;
5.反请求被申请人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反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仲裁反请求申请书》,反请求的主要事实与理由为:“2018 年 3 月 27 日,公
司与反请求被申请人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同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约定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对价的方式购买反请求被申请人持有的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嘉华
信息”)合计 100%的股权,交易价格 148,000 万元。 2020 年 8 月 5 日,双方签署《债
务和解协议》对交易对价履行期限进行重新约定。本次交易中,公司已向反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本次交易 83%以上的对价。
反请求被申请人在本次交易中的主要义务系将嘉华信息的股权完全交付给被申请人,保证公司能够实现对嘉华信息的股东权利,实现对嘉华信息的持续经营并盈利。虽然嘉华信息股东工商变更登记为本公司,但因反请求被申请人的原因,公司对嘉华信息的股东权利不能实现、不能对嘉华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公司本次交易目的未能实现,有权依法解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相关文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反请求被申请人已经获得的全部对价和利息应当返还给本公司、赔偿公司因本次交易合同解除而遭受的损失,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第 20.4 条,败诉方应承担其他方就仲裁产生的费用和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但律师费上限不超过仲裁费用)。本案律师费以及仲裁费均系反请求申请人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反请求被申请人负担。”
(二)纠纷对方增加及变更后仲裁请求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仲裁申请人向北仲仲裁庭递交了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近日,
公司收到北仲出具的《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 2639 号仲裁案增加仲裁请求答辩通知》,北仲仲裁庭根据上述协议的仲裁条款及有关的法律规定,于 2022年 1月 27 日决定受理。
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人一:刘英魁
申请人二: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申请人三: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申请人一、申请人二、申请人三合称“申请人”。
被申请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纠纷对方增加及变更后仲裁请求为:
1.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以及《债务和解协议》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返还嘉华信息 55%的股权、向申请人二返还嘉华信息 35%
的股权、向申请人三返还嘉华信息 10%的股权;
3.裁决被申请人因其违约行为向申请人支付如下款项,具体包括: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40,700,000 元、向申请人二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 25,900,000 元、向申请人三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7,400,000 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人民币 17,669,342.28 元、
向申请人二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人民币 66,330,027.29 元、向申请人三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人民币 18,128,329.88 元。上述税款损失总计 102,127,699.45 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一支付嘉华信息股权价值损失人民币 436,208,410 元、
向向申请人二支付嘉华信息股权价值损失人民币 277,587,170 元、向向申请人三支付嘉华信息股权价值损失人民币 79,310,620 元。上述嘉华信息股权价值损失总计人民币793,106,2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1,113,000 元、财产保全费
人民币 5,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 188,684.60 元(前述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306,684.60 元)。
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本次纠纷对方增加及变更仲裁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增加及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纠纷对方增加及变更仲裁请求的主要事实与理由为:“申请人认为,因被申请人扰乱嘉华信息生产经营,至少造成嘉华信息股权价值贬损 79,310.62 万元,被申请人应该当赔偿该部分损失;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第20.4 条、《仲裁规则》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因本案而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以及因仲裁中的保全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应当由被申请人承担。由于被申请人于 2022年1月提交了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申请人在本案增加产生人民币37.10万元的律师费。”
(三)本次仲裁所处阶段
北仲仲裁庭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开庭审理本次仲裁事项,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
团队积极应对本次仲裁,以消除因仲裁事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及嘉华信息专项审核报告,申请人作为业绩承诺方未能完成嘉华信息 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目标,触发业绩补偿条款,需向公司承担业绩补偿责任;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中立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立评报字(2021)第 028 号资产评估报告,申请人应当对公司就嘉华信息资产减
值部分进行补偿。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嘉华信息失去控制以
及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嘉华信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关于全资子公司嘉华信息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中提到,重组交易对方因与
公司的仲裁纠纷,重组交易对方利用嘉华信息创始股东的地位,故意混淆视听,干扰嘉华信息正常运转,唆使嘉华信息管理团队对抗公司管理,无视公司作为持有嘉华信息100%股权的股东,肆意阻挠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对于公司失去对嘉华信息的控制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公司不再将嘉华信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公司依然是持有嘉华信息 100%股权的股东,公司将继续积极履行股东职责,尽全力保持嘉华信息的稳定发展,并保留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权利。
在本次仲裁纠纷进程中,纠纷对方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了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创世漫道、嘉华信息、长实通信的 100%股权,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创云天的 70%股权。北京仲裁委员会委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进行保全。公司认为,法院冻结的财产数额已经严重超出本案的仲裁标的额,属于超标的查封,依法提出执行异议。一中院收到材料后迟迟未予立案,公司通过 12368 平台投诉后当天即立案。2021 年 11 月,纠纷对方再次变更仲裁请求,要求确认重组相关协议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3月24日
调研公司:华西证券,华西证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束海峰,副总裁:袁奕,副总裁:鞠向东
调研内容:1、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由创世漫道、长实通信和嘉华信息三家全资子公司经营。公司目前业务主要以企业短信、金融外包服务、网络维护为主;企业短信跟随者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而发展,作为移动互联网工具服务提供商,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增长;金融服务外包业务跟随者银行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而扩张,特别是近几年移动支付的快速增长,带来的信用卡相关服务的快速增长;网络维护主要跟运营商需求变化有关,随着5G的到来,相信运营商的网络维护的需求将更加多样化
2、关于本次中标情况的介绍
我们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以通信网络的建设服务为主,在这一次刚刚结束的中国移动2020年-2022年网络行动当中,我们参加了上海、福建、辽宁、山西、广东、贵州这六个省的投标,根据公示的情况来看,我们公司参加了这六个省的投标也都中标了(目前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中标金额可能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等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其中在上海、山西和福建是第一名,辽宁是第二名,贵州和广东是第六名。我们总体上大概占到整个14%左右的一个份额。作为中嘉博创子公司,我们长实通信目前的定位,在全国主要是给三大运营商做网络运维的服务,我们目前在全国是有18个省的业务。同时中国铁塔也是我们重要的客户,目前长实通信这边在中国铁塔一直是的第一阵营,目前的话我们在中国铁塔维护的站址有几万个。我们判断2020年—2022年预期将是运营商5G建设的重要时期,未来5G建设的提速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着积极的影响。
3、公司在5G方面业务的拓展
未来5G网络超密集基站的建设将是通信网络基础建设的最大焦点和难点,5G建设的站址不仅数量更多,站址类型、形态的需求也将会更加多样化。同时5G基站的高耗能也是未来发展的痛点。
在基站机房能耗管理方面,长实通信积极投入研发,面对未来5G网络建设可以有效帮助运营商建设高功效、低能耗、全面满足CT与IT充分融合的智慧化机房,长实通信未来规划利用NB-IoT物联网技术实现数据实施采集、云化建模、AI智能化管理及控制,有效对运营商机房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大大降低运营商机房用电运营成本和维护成本,除了赚取稳定的维护费用之外,还将从运营商节约的电费中进行分成。
在基站站址运营方面,长实通信通过对成建制、成片区的站址资源整合构建站址资源为运营商网络规划、建设站址所需的站址资源提供大数据支撑服务;长实通信通过向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获取微小基站站址或杆塔建设及服务需求,由运营商按照网络规划和基站设备选型负责采购基站设备;由长实通信负责站址协调、电源接入、传输接入以及通过利旧、改造或新建的方式为运营商提供满足运营商微小基站通信设施安装需求的站址或杆塔,完成基站杆塔投资建设。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23 日价格振幅达到10%
振幅:18.22 成交量:23230.09万股 成交金额:113441.57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1542.31 |1246.43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1390.12 |958.93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1286.45 |1323.83 |
|证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证券|1062.38 |10.96 |
|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038.92 |754.34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4.41 |5016.1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9.18 |3066.99 |
|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125.73 |1467.16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溪北路证券营|0.44 |1456.86 |
|业部 | |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晋江东华街证券营业|3.74 |1361.29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3-28|11.50 |238.80 |2746.20 |东吴证券股份有|东海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浙江分公|限公司深圳深南|
| | | | |司 |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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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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