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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0861)海印股份: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海印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
海印股份: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海印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
[2022-02-22]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21 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天新”)与广州市城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壹房地产”)签署《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投标的议案》,同意海印天新参与广州城壹房地产关于广州天河新天地部分商铺出租项目的公开招标。
根据上述决议,海印天新参与广州城壹房地产关于广州天河新天地部分商铺出租项目的公开招标并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广州城壹房地
产签订《成交确认书》。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印天新与广州城壹房地
产签署《天河新天地商铺租赁合同》,广州城壹房地产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5号天河新天地负一层 B103、B106-B116、B119-B123、B129-B139、B148- B162 、B176-B196;一层 L101C、L102-L104、L107-L109、L115-L122、L132-L139、L142-L148;二层 L201-L218、L221-L239、L240B;三层 L301-L332、L334-L340 号商铺按现状出租给海印天新,该商铺计租面积为 10120.25 平方米。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事项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基于公司对商业业务经营策略的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签署《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协议约定原租赁合同
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终止。公司将持续关注商业行业动态,如未来广
州城壹房地产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将根据届时的经营情况,在合适的商业条件下择机参与投标。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城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原“广州市城壹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变更
为现名称。)
法定代表人:杨晓伟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17 号自编 22 号楼 5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504400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6 日
业务范围:市场研究、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营销策划、品牌推广、招商租赁、销售代理、商业运营等
股东情况:由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控股,实
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与广州市城壹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广州市城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原租赁合同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终止,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
后 25 个工作日内清退与次承租户的租赁关系,并将该物业按现状交还甲方,商铺内的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天花、地板等固定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租赁合同》要求乙方限期迁出和按合同租金标准计付占用期租金。
2、乙方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办理完退铺等交接手续,乙方交
清至交还商铺前实际发生的水电费。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25 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以
该物业作为登记注册地址之用途的所有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备案租赁合同等),乙方怠于办理的,每逾期一日,按退租时
租赁物业日租金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4、甲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从乙方银行履约保函 4,614,834
元及综合管理费保证金 1,700,202 元,合计 6,315,036 元中抵扣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止所产生的租金和综合管理费共计 5,869,745 元,
以及因迟延交纳上述款项所产生的费用 339,416.49 元。抵扣后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为 105,874.51 元。在乙方妥善交还商铺并办理注销该物业作为登记注册地址之用途的所有手续,付清交还商铺前实际发生的水电费并妥善处理完成退租的善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由乙方妥善解决等)后 15 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余额 105,874.51 元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5、乙方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由乙方妥善解决,如果次承租人有异议或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损失。乙方应妥善处理好退租的善后事宜,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租赁合同》第三条 3.4 款“乙方实际交足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的租赁期不足 36 个月的,装修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租金免租条件取消,乙方应向甲方按第一年(租赁年)基本租金的标准赔偿全部装修期的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按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追讨乙方补缴装修期租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各方均不构成违约,各方均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广州城壹房地产签署的《租赁合同终止协议》是基于公司商业业务经营策略调整的考虑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商业行业动态,如未来广州城壹房地产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将根据届时的经营情况,在合适的商业条件下择机参与投标。本次签署合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海印天新与广州城壹房地产签署的《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1] (000861)海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至2022年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905,204,20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4,309,34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88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38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981,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4%;
反对 22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687%;
反对 22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李绮曼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2-08]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签署《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
签署《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风险:合同双方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销售进度,预计该次销售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3,671 万元,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现金流以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2 月 7 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体育休闲”)与广州兴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迅实业)签署《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番禺体育休闲出售坐
落于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 8 号 2401 房房产给兴迅实业,合同金额为9,033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番禺体育休闲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其签署《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日常经营合同,上述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兴迅实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婉芬
3、注册资本:130 万美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蚬涌村草河村市灵公路桥梁加油站北侧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兴迅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与履约能力。最近三年公司与合同当事人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
邵建佳、邵建聪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兴迅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
买受人:广州兴迅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南村镇里仁洞村迎宾路东侧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番府国用(2003)字第 G05-000311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62334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
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3 年 01 月 30 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海印又一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穗规地证【2007】192H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穗规建证【2011】100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440126201208080101。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已办理权属登记,登记机关为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编号为 07012855。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商业。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总层数为 28 层,其中地上 26 层,地下 2 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海印又一城酒店、办公楼
24 层 2401 号,房屋地址: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 8号 2401。
(4)该商品房的房产实测建筑面积共 4516.5 平方米,其中套内
建筑面积 3043.43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1473.07 平方米。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照商品房总价交易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90,330,000
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
部价款。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180 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5 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 18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
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0.0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出卖人应当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180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 1(1)项中
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5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 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 18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
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按照 0.05%(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5(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 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六章 房屋登记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
1、双方同意选择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不超过 90 日)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买受人办妥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权利人的不动产权证交付买受人。
在此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
内向出卖人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的、需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出卖人应一次性如实告知买受人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由
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出卖人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买受人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出卖人承担责任。
2、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办理该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0.05%(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计算给付利息。同时按该商品房全部房价款的 0.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补偿其差额。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出卖人应当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5 的违约金。
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三)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1、出卖人应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
2、出卖人已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选聘广州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
业服务合同期限从 2003 年 01 月 30 日到 2043 年 01 月 30 日。物业收
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150 元(含水电公摊费用),由买受人自收楼之日起按月按时交纳。出卖人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出卖人应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受人明示该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番禺体育休闲本次签署合同系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日常经营范畴。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销售进度,预计该次销售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3,671 万元,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现金流以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履约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番禺体育休闲与兴迅实业签署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2-08]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 股)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
中心 29 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 √
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年 1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inc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5:30 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31 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 √
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
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
1.00 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 √
的议案》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2022-01-29] (000861)海印股份:2022-08号2021年度业绩预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 海印股份 证券简称:000861 公告编号:2022-08 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经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000 万元至-65,000 万元。
2、报告期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公司适时调整战略,
公司商业物业运营业务经营情况有所回暖。但公司在 2021 年度的经
营成果面临着新的挑战:
(1)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坚持“去库存”的经营措施,加
大销售力度,但项目销售价格不达预期;同时为应对突发疫情对房地
产市场的影响,调整了三四线城市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度导致费用化的
利息支出及项目费用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房地产业务根据财政部《企
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期末存货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近年来,公司以强化流动性管理为前提,主动调整负债结构,
合理控制负债规模,严控债务风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 2018 年末
的 68.34%降至 2020 年末的 60.35%,公司整体流动性得到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继续采取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资产、偿还
有息债务等措施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冲击,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经
营性净现金流约为 6.8 亿元,有息债务已从 2018 年末的 69 亿降至 46
亿,降幅达 33%,2021 年末与上年同期对比有息债务减少 2.79 亿,
降幅 5.66%。公司负债状况及现金储备均得到改善和优化,保证了公
司运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亏损:55,000 万元–65,000 万元 盈利:3,187.86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亏损:57,000 万元–67,000 万元 盈利: 1,580.88 万元
营业收入 115,000 万元-125,000 万元 130,157.86 万元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114,500 万元-124,500 万元 125,695.0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4 元/股– 0.28 元/股 盈利:0.0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商业物业运营业务,具体是指公司通过整体定位、统一管理的模式将自建或租入的商业综合体对外出租并提供商业管理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经测算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原值19亿元,租赁负债—应付租赁款约为14亿元,上述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需要按准则规定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此外,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于部分自主开发的商业地产的售后回租业务无法确认销售收入,导致部分项目的销售利润无法在当期确认。由于上述原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公司利润减少约7,000万元。
2、公司存货主要是房地产业务形成的在建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项目主要位于上海、珠海、扬州、肇庆、茂名等地区,项目性质包括办公楼、公寓、商场等商业地产及住宅;2021 年,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下、伴随着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肇庆、茂名等地区的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销售进度未达预期,造成公司在肇庆、茂名等地区的部分房地产项目出现减值损失。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中介机构初步沟通,公司按照市场参考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对期末存货的减值
情况进行了初步测算,根据测算结果,预计计提相关存货的跌价准备约 28,000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利润 28,000 万元。
3、2021 年度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在茂名、肇庆等三四线地区的部分项目因开工手续、项目资金筹措等原因处于非正常中断状态。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无法进行资本化利息处理减少了公司利润。此外,公司的部分项目因在 2021 年期间陆续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根据准则的规定,相关借款费用应该停止资本化。由于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 2021 年度费用化的借款费用相比上年度增加 15,000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利润 15,000 万元。
4、2021 年度,随着公司上海又一城、珠海又一城项目陆续投入使用,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余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9.36 亿元,相应的折旧摊销亦同步增加。此外,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公司加大对部分地产项目的销售力度导致销售费用增加,上述事项预计减少公司利润8,600 万元。
5、公司对目前客户的运营情况和未来偿债能力进行整体信用风险评估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 4,000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利润 4,000 万元。
6、近年来,公司以强化流动性管理为前提,主动调整负债结构,合理控制负债规模,严控债务风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 2018 年末的 68.34%降至 2020 年末的 60.35%,公司整体流动性得到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继续采取强化资金管理、处置资产、偿还有息债务等措施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冲击,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经
营性净现金流约为 6.8 亿元,有息债务已从 2018 年末的 69 亿降至 46
亿,降幅达 33%,2021 年末与上年同期对比有息债务减少 2.79 亿,降幅 5.66%。公司负债状况及现金储备均得到改善和优化,保证了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目前,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最终减值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6]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 股)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
中心 29 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 年1 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inc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 √
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5:30 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31 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 √
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09:15,
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
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
1.00 庆市广恒灯饰玩具有限公司 100% √
股权的议案》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2022-01-26] (000861)海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
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2022-05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 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董事邵建明、邵建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6]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大旺又一城”)拟与自然人谢一冰、林俊贤和标的公司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广恒灯饰”)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质量,肇庆大旺又一城拟将持有的肇庆广恒灯饰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谢一冰、林俊贤,转让价格为 4,809 万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谢一冰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林俊贤持
有目标公司 49%股权。谢一冰、林俊贤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肇庆大旺又一城按时足额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肇庆大旺又一城不再持有肇庆广恒灯饰的股权,肇庆广恒灯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本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3,208.94 万元,超过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肇庆大旺又一城不再持有肇庆广恒灯饰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一:谢一冰
身份证号:44010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
受让方二:林俊贤
身份证号:33068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谢一冰、林俊贤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信用中国网”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交
易对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649438343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肇庆高新区文德八街 1 号车间四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灯饰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件;场地租赁;物业管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肇庆广恒灯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运营情况
1、2004 年 7 月 26 日,肇庆广恒灯饰设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图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应启 90 90%
2 陆永文 10 10%
合 计 100 100%
2、2015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8 月,股东陆永文将其持有的 10%股权转让给陆沛玲,
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应启 90 90%
2 陆沛玲 10 10%
合 计 100 100%
3、2018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2 月,股东李应启、陆沛玲将其合计持有的 100%股权转
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肇庆广恒灯饰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自贸试验区分所出具的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2]京 B2001 号),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85,627.68
负债总额 5,990,645.91
净资产 594,981.77
应收账款总额 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2021 年度(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6,338.61
营业利润 809,234.40
净利润 792,54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679.18
(四)进行反向交易的必要性
2018 年 2 月,公司与李应启、陆沛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以 1600 万元受让李应启、陆沛玲持有的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肇庆广恒灯饰的业务主要为场地租赁、物业管理。该次交易旨在获得肇庆广恒灯饰拥有的物业及土地使用权,以增强公司在肇庆地区房产业务的土地储备。
本次出售肇庆广恒灯饰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提升整体经营效率,有利于集中资源着力转型升级,符合公司转型规划及整体利益。
(五)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情况
肇庆广恒灯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事项。
(六)公司为肇庆广恒灯饰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发生变更,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公司为肇庆广恒灯饰提供担保、委托理财、肇庆广恒灯饰占用公司资金或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肇庆广恒灯饰存在应付肇庆大旺又一城 273.2 万元,上述款项根据交易双方协商将在 2022 年第一季度前结清。
(七)定价依据
根据广州安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安城评报字(2022)11ZCPG(G)006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4,852.27 万元。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肇庆广恒灯饰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809 万元。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资产评估具体情况
1、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
债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1)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评估范围资产账面价值为 658.56 万元,评估值为 5,451.33 万元,
增幅727.77%;评估范围负债账面价值为599.06万元,评估值为599.06万元,无增幅;评估范围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9.50 万元,评估值为4,852.27 万元,增幅 8,05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308.00 308.00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2 350.56 5,143.33 4,792.77 1,367.18
投资性房地产 3 78.91 795.76 716.85 908.44
固定资产 4 155.54 2,509.55 2,354.01 1,513.40
无形资产 5 116.10 1,838.02 1,721.92 1,483.14
资产总计 6 658.56 5,451.33 4,792.77 727.77
流动负债 7 599.06 599.0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9 599.06 599.06 0.00 0.00
净 资 产 10 59.50 4,852.27 4,792.77 8,055.32
(2)收益法评估测算结果表如下:
经收益法计算的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3,0
[2022-01-26]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关联方”)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公司继续向海印集团租赁其位于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8048.69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9,361,967.93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海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6.3.3之(一)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邵建明、邵建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61,967.93元,该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001房自编01室
法定代表人:邵建聪
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4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04930W
主营业务: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分别持有海印集团65%、20%、15%的股权。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邵建聪先生系兄弟关系。
海印集团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4,485,874.66元,净利润-143,330,726.92元,2020年末净资产3,857,975,493.54元。以上数据已把上市公司海印股份纳入合并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
(二)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1996年4月,海印集团成立,股东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为50%、20%、30%。
2009年2月,邵建聪先生将其持有的海印集团15%股权转让给邵建明先生,转让后,海印集团的股东仍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变为65%、20%、15%。
(三)关联方近三年的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海印集团除持有海印股份的股权外,主要以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为主,海印集团本身主要是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日,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970,533,0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1.73%,是公司控股股东。
(四)公司与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三人分别持有海印集团65%、20%、15%的股权,而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41.7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海印集团实际控制人邵建明个人直接持有公司4.27%的股权。
(五)海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
面积:8048.69平方米
租赁期限:2022年0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租金:281,704.15元/月
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8048.69平方米,属于海印集团自有物业。本项目租期33个月,合同总金额为9,361,967.93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出租期为33个月,出租价格为每月281,704.15元,约为35元/平方米/月。本次关联交易租金由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确定,低于广州市地区以及周边同档次写字楼出租平均价格,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出租人(甲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同意将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8048.69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22年0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出租价格为每月281,704.15元,即35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15日前按现金或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印集团其
他的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2019年6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有限公司向海印集团续租海印布料总汇,租期为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为2,329.44万元。
(二)2021年7月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停车场及5层至19层写字楼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租期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710.01万元。
(三)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
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其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华
南路 96 号 1-4 层的物业,租赁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总金额约为 1,047.97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及事中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租赁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海印集团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11]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风险提示:
1、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8 月,目前尚未开
展实质性经营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各股东将按照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实缴出资;
2、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未来将与相关技术合作方通过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等方式开展具体业务。项目公司成立因市场、技术、管理等因素存在无法成立或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完善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与标的公司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辉智慧能源公司”)及其原始股东吴森辉等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原始股东吴森辉将其部分认缴出资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股权转让给公司,受让后公司认缴出资 3200 万元,占全
部注册资本 40%。交易完成后,申辉智慧能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金额为 32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吴森辉
4、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6 日
6、住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黄土坡园区重庆路 368 号双创示
范园 8 栋 8 层 2 号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蓄电池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车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资 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 设备制造;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生物质能 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 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合同 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吴森辉持有 85%股权,郭春持有 15%股权。
9、经核查,申辉智慧能源公司及其原始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况。
10、交易对方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申辉智慧能源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12、交易完成后申辉智慧能源公司股权结构: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号 (%)
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00 40%
2 吴森辉 2400 30%
3 钱袁元 1200 15%
4 郭春 1200 15%
合计 8000 100%
上述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各股东将按照申辉智慧能源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实缴出资。
13、申辉智慧能源公司简介
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未来将立足于四川省内江市,通过与相关技术合作方合作在四川省内开展整县县域分布式能源光伏及智慧能源城市建设业务。
三、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吴森辉
男,住址:上海市闵行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郭春
男,住址:四川省隆昌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钱袁元
女,住址:江苏省溧阳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吴森辉
乙方(受让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钱袁元
丁方(目标公司原股东):郭春
戊方(目标公司):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鉴于:
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甲方认缴目标公司出资6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85%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认缴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股权(以
下称“标的股权 1”)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受让后乙方认缴出资 3200 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 40%;
3、甲方同意将其认缴出资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股权(以
下称“标的股权 2”)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受让后丙方认缴出资 1200 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 15%;
4、丙方同意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拟转让的标的股权 1 和标的股权 2 尚未实缴出资,甲方
同意以 0 元的价格将标的股权 1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 0 元的价格
受让标的股权 1;甲方同意以 0 元的价格将标的股权 2 转让给丙方,
丙方同意以 0 元的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2。
2、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 1 和标的股权 2 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
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方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工商变更
协议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 2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标的股权 1 和标的股权 2 的工商变更手续。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的唯一所有权人,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和丙方的标的股权1和标的股权2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标的股权 1 和标的股权 2 不具有任何债权或物权上的瑕疵或负担,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承诺与丙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四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和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和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 关于股权转让的特别约定
1、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内,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的项目公司无法获得新能源项目并签署项目合同的,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本协议终止,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应在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内按照乙方已实缴出资的对价(包括乙方通过其他财务资助的方式给与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往来款项,如有)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2、如自乙方登记为目标公司股东之日起 36 个月内,发生甲方和乙方在股东会决议中无法就是否与合作方成立项目公司以及是否对项目公司追加投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自该次股东会召开日之次日本协议终止,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应在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内按照乙方已实缴出资的对价(包括乙方通过其他财务资助的方式给与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往来款项,如有)受让乙方持
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和丙方向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权,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和丙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乙方征求同意,乙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乙方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转让的,乙方有权要求以同样的价格优先转让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权的,其他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关于实缴出资的特别约定
1、乙方的实缴出资分两期缴付:第一期实缴出资人民币 320 万元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缴付;第二期
实缴出资人民币 2880 万元应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但如果“项
目公司”未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成立的,第二期实缴出资相应顺
延至项目公司成立日。
2、甲方、丙方、丁方同意,其实缴出资时间应与项目公司成立时间及项目投资应相匹配。
第七条 管理人员的安排
协议各方同意,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三人,甲方委派 1 人,乙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监事由丁方委派。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甲方委派。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由乙方委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乙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来将以申辉智慧能源公司作为试点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智慧能源城市建设等业务。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业务的布局,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市场、管理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05] (000861)海印股份:海印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70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 1 位。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0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和 200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50 号文核准,公司向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发行 243,275,724股人民币普通股及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股本增加了 243,275,724 股,公司总股本变为 410,157,472 股。新增的 243,275,724 股均由海印集团持有,股份
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36 个月(2008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1 日)。
2、限售股份自限售起至今股份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限售股 公司总股本 占比 说明
2008 年 11月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新增的 243,275,724 股上
12 日 243,275,724 410,157,472 59.31% 市;
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2009年5月6 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410,157,472
日 291,930,869 492,188,966 59.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
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 82,031,494 股,公司的
总股本变更为 492,188,966 股。
2014 年 6 月 6 日,海印股份非公开发行了
99,880,239 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公司股本数由 492,188,966 股变更为
2014 年 9 月 592,069,205 股。
24 日 583,861,738 1,184,138,410 49.31% 同年 9 月,公司实施了 2014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当时股份总数
592,069,20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592,069,205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84,138,410 股。
2014 年 11月 145,965,434 1,184,138,410 12.33% 2014 年 12 月,其中 437,896,304 股解除限售。
28 日
公司实施了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
2015 年 8 月 股本预案,以公司当时股份总数 1,184,138,410
28 日 277,334,325 2,249,862,979 12.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8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2018 年 6 月 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30 日 277,334,325 2,249,879,409 12.33% 券;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共计有 86,400 可
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16,430 股。
2018年8月6 2018 年 8 月 6 日,其中 148,000,000 股解除限
日 129,334,325 2,249,879,409 5.75% 售。
公司自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期间,以集
2019 年 1 月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依法予以注
25 日 129,334,325 2,180,391,703 5.93% 销,回购股份数量为 69,488,248 股。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2,180,391,703
股。
2019 年 10月 2019 年 10 月,其中 13,340,000 股解除限售;
16 日 115,994,325 2,236,285,287 5.19% 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至 2,236,285,287
股。
2020 年 6 月 2020 年 6 月,其中 33,755,600 股解除限售;因
22 日 82,238,725 2,236,294,553 3.68% 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至 2,236,294,553 股。
2021 年 12月 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至 2,325,570,868
20 日 82,238,725 2,325,570,868 3.54%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情况及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海印集团,截止至本公告日,海
印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70,533,089 股(详见下表),占总股本
比例为 41.73%。
海印集团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股份来源
2003 年受让自茂名市财政局;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后解除限售;
2008 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解除限售;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解除限售;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88,294,364 2015 年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增持公司
股份;
2017 年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增持公司股份;
2018 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解除限售;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解除限售;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2,238,725 2008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取得。
总计 970,533,089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限售股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序 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 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 数占公司 数占公司 质押股份数量
号 人名称 份数(股) 数(股)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 总股本的 (股)
总数的比 份的比例 比例(%)
例(%) (%)
海印
1 集团 82,238,725 16,705,100 10.5894% 0.7706% 0.7183% 687,864,325
注: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系海印集团在 2008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取
得,经数次转增后,该部分股份变更为 583,861,738 股。2014 年 11
月 28 日解除限售部分股份 437,896,304 股。持有的 145,965,434 股在
2015 年 8 月 28 日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变更为
277,334,325 股。2018 年 8 月 6 日解除限售股部分股份 148,000,000 股,
持有的限售股股份减少至 129,334,325 股,2019 年 10 月 16 日解除限
售部分股份 13,340,0
[2021-12-29] (000861)海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8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9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为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9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 于为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缤缤广场”)拟向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人民币 3,300 万元,期限截至贷款结清,贷款资金主要用于 补充缤缤广场的流动资金,该笔贷款由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邵建聪先 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海印缤缤广场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 年 7 月 5 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 1 号主楼第四层 460A 室
4、法定代表人:邵建佳
5、注册资本:500 万元
6、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缤缤广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275,679.20 31,136,291.99
负债总额 22,991,387.34 22,687,632.50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净资产 20,284,291.86 8,448,659.49
营业收入 41,895,184.33 50,795,387.52
利润总额 15,918,361.83 15,880,018.69
净利润 11,835,632.37 11,647,974.66
10、被担保方缤缤广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 3,300 万元;
2、担保方式:由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邵建聪先生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截至贷款结清;
4、担保范围: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缤缤广场的发展规划,本次申请的贷款将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及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实现缤缤广场的良
性发展,符合公司及缤缤广场的整体利益。缤缤广场资产优良、盈利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能力稳健,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存在风险较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缤缤广场提供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为 139,307.65 万元(不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5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3.43%,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担保。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4] (000861)海印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7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15至2021年1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918,255,30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48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06,434,12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7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1,821,18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50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3,945,96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9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124,78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1,821,18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508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123,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反对 1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14,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42%;反对 1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5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113,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 1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同意13,804,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25%;反对 1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洪静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7]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6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期,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项目
公司未产生营业收入;
2、投资项目因市场、技术、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进度不达预期及交易对方无法实现业绩承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加强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奥盛新能源”)签署《投资意向书》,就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江苏奥盛新能源事宜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注函的
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号)。根据《投资意向书》约定,
公司已于 11 月 30 日向江苏奥盛新能源支付 1000 万元作为投资意向
金,该投资意向金将于《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转为增资款项。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江苏奥盛新能源及其各股东签署《增
资扩股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江苏奥盛新能源,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奥盛新能源 10.7143%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熊美春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26 日
6、住所:睢宁县双沟镇空港经济开发区苏杭路南、安澜大道西
7、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166,262.08
负债总额 72,271.89
净资产 3,093,990.19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总收入 0
净利润 0
9、江苏奥盛新能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辰光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600 3%
2 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 3,000 15%
(有限合伙)
3 谢忠君 400 2%
4 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16,000 80%
合 计 20,000 100%
公司设立后江苏奥盛新能源股权发生以下变动:1、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60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谢忠君;2、徐州空港信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江苏奥盛新能源增资 5,000 万元,持股 20%。上述股权变更尚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本次交易前,江苏奥盛实际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15400 61.60%
2 徐州空港信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20%
3 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有 3000 12%
限合伙)
4 深圳辰光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600 2.4%
5 谢俊梅 600 2.4%
6 谢忠君 400 1.6%
合计 25000 100%
江苏奥盛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交易完成后江苏奥盛新能源股权结构: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号
1 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15400 55%
2 徐州空港信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7.8571%
3 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000 10.7143%
伙)
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0.7143%
5 深圳辰光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600 2.1429%
6 谢俊梅 600 2.1429%
7 谢忠君 400 1.4286%
合计 28000 100%
三、本次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07-18
法定代表人 熊冬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彩田路 3030 号橄榄鹏苑 B
股权结构 熊冬华持有 60.00%股权;深圳市大灰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 40.00%股权。
一般经营项目是: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在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电池及电源系统专业领域内从事科
经营范围 研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碳酸锂、氢氧化锂、磷酸铁
及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组件、电源控制系统的销售,许可经
营项目是: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不含危险品)的生产
2、深圳智合信华投资合伙企业
类型 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12-01
法定代表人 熊磊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熊斌持有 99%股权;熊磊持有 1%股权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
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经营范围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
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
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深圳辰光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9-12-27
法定代表人 郑立玲
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郑立玲持有 99%股权;陈一磊持有 1%股权
一般经营项目是:大宗贸易、国际贸易、国内贸易、船务服
务,国内水路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国际船舶运输(除危险化
学品),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海运辅助业务,船员服务,船
舶代理,自有设备租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运信息咨
询:投资咨询,投资交通运输、仓储业;投资采掘业;投资 IT
业;厨房用具、炊事用具、家用电动器具、玻璃器皿、陶瓷
经营范围 制品、塑料制品、铝制品、卫浴五金制品、家纺床上用品、
家居摆设、工艺品(文物除外);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
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粮食除外);电子产品
类、仪器仪表的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以上各项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酒类产品的批发、
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4、徐州空港信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9-01-17
法定代表人 李磊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睢宁县双沟镇幸福里小区 S2#-2
股权结构 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
[2021-12-14]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5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3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复核,现就《关注函》中列示的关注事项作出以下书面回复:
一、说明 2016 年收购友利玩具股权后,其向你公司分红情况,
以及你公司为其提供增资、借款、担保或其他支持情况。
回复:
(一)友利玩具向公司分红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收购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友利玩具”)100%股权。截至 2016 年底友利玩具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45.78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16.99 万元。友利玩具在公司持有期间一直处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过程中,2017 年至
2020 年度合计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383.3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友利玩具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62.67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10.88 万元,由于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在公司持有友利玩具期间,友利玩具未向公司进行分红。
(二)公司对友利玩具借款、增资、担保或其他支持的情况
1、公司对友利玩具的借款情况
2016 年 9 月,公司以人民币 29,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友利玩具
100%股权并承担目标公司全部债权债务,具体为:以 11,200 万元收购友利玩具 100%股权;承担友利玩具全部民间借贷 8,300 万元;承担友利玩具金融机构借款 9,500 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2017
年度向友利玩具支付 8,300 万、9,500 万元,用于偿还友利玩具收购日时所有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贷,合计支付 17,800 万元。友利玩具将上述 17,800 万元以对公司债务的形式记录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并于 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陆续将上述应付公司的债务归还至公司。截至 2019 年 1 月,友利玩具已还清公司对其的借款。
2、公司对友利玩具的增资情况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资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1.8 亿元向友利玩具增资。
2017 年 12 月,公司发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二期),
债券简称 17 海印 02,债券代码 114280。该次募集资金为 1.5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
公司增资。同月,公司以现金形式对友利玩具增资 14,850 万元,增资完成后,友利玩具注册资本由 1,452.7 万元增加至 16,302.7 万元。
除上述增资及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友利玩具提供借款外,公司不存在为友利玩具提供担保及其他支持情况。
二、结合你公司收购友利玩具至今,其实现的净利润、本次交易作价、前次收购的融资成本等情况,分析你公司持有友利玩具的收益情况。
(一)自公司收购友利玩具后,友利玩具实现的净利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层面投资性房 合并层面友利项目
友利合并净利润① 地产计提的折旧② 影 响 的 净 利 润
(注) ①-②
2017 年 2-12 月 455.98 -601.86 -145.87
2018 年 1-12 月 1,220.25 -656.57 563.68
2019 年 1-12 月 921.96 -656.57 265.38
2020 年 1-12 月 748.59 -656.57 92.02
2021 年 1-9 月 502.15 -492.43 9.72
合计 3,848.93 -3,064.00 784.93
注:基于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合并,友利玩具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12,644.51 万元,合并层面每期折旧 54.71 万元。
自友利玩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至 2021年 9月 30日期间累计增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 784.93 万元、2021 年 10 月增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净利润 24.07 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交易作价、前次收购的融资成本情况及收益情况
本次友利玩具股权交易价格为 32,000 万元,该价格是交易双方综
合参考友利玩具的经营情况、同区位可比物业出售价格、评估机构预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为支付收购友利玩具所需股权转让款及债务清偿款,公司于2017
年 4 月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 17,309 万元,使用期限从 2016 年 10 月
至 2018 年 12 月,年利率为 5.39%,贷款使用期间产生利息约 807.08
万元。
(三)公司持有友利玩具的收益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收购友利的初始成本为 11,200 万元,综合考虑
公司在 2017 年对其的增资、友利玩具在 2017 年至 2021 年期间的盈
利情况,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收益约 5,141 万元,公司持有友利玩具期间合计取得收益约为 5950 万元(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结合前述问题以及友利玩具经营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可比交易标的估值情况等,说明收购和出售友利玩具交易定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公允性,并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两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友利玩具及其原始股东徐广建、潘光
宗和实际控制人李朝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29,000 万元价格收购友利玩具 100%股权并承担目标公司全部债权债务。该次以交易双方对友利玩具现有经营情况作为判断依据。
具体交易方案如下:
1、以 11200 万元收购友利玩具 100%股权;
2、承担目标公司全部民间借贷 8,300 万元。
3、承担目标公司金融机构借款 9,5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7 日,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
升公司质量,公司与广州宝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宝享投
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32,000 万元价格向广州宝
享投资转让友利玩具 100%股权。该事项尚需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作价公司参考了友利玩具的经营情况、周
边可比物业的出售情况、预估值等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时点不同,友利玩具在经营期间盈利改善
上述两次交易的定价均由相关交易双方经商业谈判后协商确定,
存在一定的差异。定价差异具有合理性,具体原因如下:
2016 年公司收购友利玩具后,公司通过发挥在商业领域丰富的
运营管理经验、派驻优秀商业运营团队,大幅改善友利玩具的盈利能
力。友利玩具净资产由收购前 2015 年末-4090.68 万元上升至 2020 年
末 16671.55 万元,增幅 4174.42%;净利润由 2015 年度-398 万元提
升至 2020 年度 748 万元,增幅 287.94%。友利玩具在公司经营管理
下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单位:元
科目 收购前 出售时
2015 年 2016 年 7 月 31 日 2020 年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858,399.26 16,989,770.69 31,026,316.84 23,387,678.86
净利润 -3,985,500.06 1,611,525.04 7,485,896.98 5,021,541.55
总资产 165,276,050.61 165,513,237.87 204,560,944.55 209,419,373.80
净资产 -40,906,798.91 -39,295,273.87 166,715,494.86 171,737,036.41
(三)周边可比交易标的情况
友利玩具的核心资产为旗下子公司广州友利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友利电商园。友利电商园园区占地近 20,000 ㎡,总建筑面积(自建)约 54,000 ㎡。
公司在经过对市场及行业的了解和分析,相关股权交易价格的公开市场资料不充分,在同行业内无规模相当的周边地区可比交易标的估值情况。公司参考同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该产业园的产权年限为 40 年,园区总占地面积为 1300 亩,建筑面积:840000 ㎡,最新售价为 9000 元/㎡(数据来源于房天下https://gz.newhouse.fang.com/)。
鉴于友利电商园产权年限为 50 年,使用年限已超 20 年,考虑到
建筑折旧、硬件设施老化等因素,公司转让价格与市场相同区位产业园的出售价格相比存在一定程度的合理折价。
(四)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在项目谈判期间已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方亚事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在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前,北方亚事评估已根据友利玩具的资产、经营收益等情况对友利玩具 100%股权价值初步预估,预估值为 3.25亿元。公司以此作为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的参考依据之一。
近日,北方亚事评估出具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2021-12-11]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4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暨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定
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9号)。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已定于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为提高会议效率,
节约会议召开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印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
议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970,533,08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1.73%,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原股东大
会通知事项不变。现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 股)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
中心 29 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1年 12 月 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incinfo.com.cn)发布的相关
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 √
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00 提案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 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5:30 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31 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关于海印股份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 √
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00 提案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
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2021-12-11]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3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562.18 万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 号《关于核准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11,1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111 万张,募集资金合计1,111,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11,1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888,9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会兴验字第 0301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到位。
2、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6 年 8月 15 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16710954006 119,451.04 募集资金专户
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05871987000001891 0.00 募集资金专户
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合计 -- 119,451.04 --
备注:上述余额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15,502,327.06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 93,281.33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的结算尾款 859.8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807.56 万元,累计利息 4,894.79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实际使 募投资金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计 调整后计划 累计投入募 尚未支付的 用募集资金 际投资额的 节余募集资金金
募集金投向 划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1)集资金金额 结算尾款金 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额(含利息)
(2) 额(3) (4)=(2)(5)=(4)
+(3) /(1)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
浦镇(原康桥镇)25 109,088.89 109,088.89 92,421.51 859.82 93,281.33 85.51% 20,702.35
街坊 60/1 丘项目
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拟将上述募投
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说明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各方面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因此形成了资金节余。
2、由于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单位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 2016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监管法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1-12-11]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0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2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海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号)。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99,
262,327.0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1-12-11] (000861)海印股份:海印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2 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分别为李少菊、宋葆琛、李胜敏。
(四)会议由监事长李少菊女士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监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 2016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监管法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3 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1-12-11] (000861)海印股份:海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71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向上海市浦
东新区周浦镇(原康桥镇)25 街坊 60/1 丘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各方面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形成了资金节余。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1,562.18 万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3 号)。
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1-12-08]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68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与广州宝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宝享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玩具”)及友利玩具全资子公司广州友利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商务)等相关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质量,拟将公司持有的友利玩具100%股权转让给广州宝享投资,转让价格为3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友利玩具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本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5,141 万元,超过公司 2020 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友利玩具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宝享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7GKM3F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杜志斌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番禺大道北1686号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股东及股权结构: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宝享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广州宝享投资为此次投资方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其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朱文勇,朱文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1427014G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注册资本:16302.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6 月 2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光明南路 199 号
经营范围: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友利玩具 100%股权
友利玩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运营情况
1999 年 3 月,番禺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出具了“番体改
[1999]4 号”的《关于番禺市友利玩具厂转制为番禺市友利玩具有限责任公司请示的批复》,同意番禺市友利玩具厂转制后设立番禺市友利玩具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452.70 万元人民币,由周志雄等 31 个自然人以现金出资构成。
公司自 2004 年至今,共发生过 5 次股权变更,均为股权转让,
具体如下:
1、2004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 月,股东周志雄将其持有的公司 1.55%的股权转让给
公司 7 位股东,其他股东股权不变,公司股东由 31 人变更为 30 人。
2、2012 年 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公司 30 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李朝晖和隆顺自动
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与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
1 隆顺自动化 290.00 290.00 实物 19.963
2 李朝晖 1,162.70 1,162.70 实物 80.037
合计 1,452.70 1,452.70 —— 100.00
3、2013 年 7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7 月,股东李朝晖将其持有的公司 80.037%的股权转让
给广州鸿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武贸易”);股东隆顺自动化将其持有的公司 9.963%的股权转让给鸿武贸易,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的股权转让给杨玉。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与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
1 鸿武贸易 1,307.43 1,307.43 实物 90.00
2 杨 玉 145.27 145.27 实物 10.00
合计 1,452.70 1,452.70 —— 100.00
4、2014 年 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 月,股东鸿武贸易将其持有的公司 60.00%的股权转让
给徐广健;将其持有的公司 30.00%的股权转让给潘光宗;股东杨玉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0%的股权转让给潘光宗。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与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
1 徐广健 871.62 871.62 货币 60.00
2 潘光宗 581.08 581.08 货币 40.00
合计 1,452.70 1,452.70 —— 100.00
5、2016 年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9 月,股东徐广建、潘光宗将其合计持有的 100%股权全
部转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友利玩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友利玩具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友利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为双创企业提供产业孵化及相关配套服务。友利电商园是集电子商务、科技孵化、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产业园区。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1)京 B2001 号,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4,560,944.55 209,419,373.80
负债总额 37,845,449.69 37,682,337.39
净资产 166,715,494.86 171,737,036.41
应收账款总额 3,120.50 3,113.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026,316.84 23,387,678.86
营业利润 11,164,601.06 6,695,388.73
净利润 7,485,896.98 5,021,541.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54,917.56 630,782.65
净额
(四)进行反向交易的必要性
1、前次信息披露情况
2016年9月28日 ,公司与友利玩具及其原始股东徐广健、潘光宗、实际控制人李朝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9,000万元受让徐广健、潘光宗持有的友利玩具100%股权。
2、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价格合理性
公司于2016年收购友利玩具,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规划。“友利创意产业园”坚持“企业孵化器”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发展定位,重点面向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通过提供场地和孵化服务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年来,为应对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顺应国家经济转型升级趋势,公司管理层主动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结构,通过快速回笼资金为公司布局新兴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现金储备,符合公司转型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综合参考友利玩具现阶段的运营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出售价格为 3.2 亿元,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投资预期,相关投资收益将投入公司主营业务和新业务的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情况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申请总额为 2.24 亿的人民币贷款,该部分贷款期限为 7 年。公司以持有的友利玩具 100%股权作质押担保,以友利玩具所有的产权证号作为抵押担保。
除上述股权质押和房产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事项。
(六)公司为友利玩具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发生变更,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公司为友利玩具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友利玩具占用公司资金和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友利玩具存在应收公司 5400 万元,公司将在本次股权变更前结清。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州宝享投资有限公
[2021-12-08] (000861)海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67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
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8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9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8]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69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 股)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inc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 √
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 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5:30 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31 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 √
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
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
1.00 州市番禺区友利玩具有限公司 √
100%股权的议案》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2021-11-27]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66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风险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印蔚蓝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收入占比较低,预计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新能源行业投资白热化,市场竞争越趋激烈。因行业资源估值过高等因素,公司参与新能源行业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作为投资意向,且项目仍处于投资建设期,尚未产生收益。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99 号)(以下简称《关注
函》)。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复核,现就《关注函》中列示的关注事项作出以下书面回复:
一、说明海印蔚蓝充电桩业务和物流城配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海印蔚蓝 2020 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及占比,预计对你公司 2021 年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业务相关风险。
回复:
1、海印蔚蓝充电桩业务和物流城配业务的开展情况
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蔚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运营基础设施平台”,主要针对共享汽车、网约车、物流车 B 端运营商等提供汽车租赁、充电等综合服务。
充电桩运营方面,海印蔚蓝已在广州的海印中心、壬丰大厦、中大轻纺交易园等多地建设有 12 个充电站点。新能源车主可以通过公司“海印充电”APP 或微信公众号使用充电服务。目前,海印蔚蓝正推进与开迈斯新能源在充电业务环节的战略合作,下一阶段将对公司现有充电站点进行升级改造并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在广州辖区内合作共建新充电站。充电桩业务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85 万元。
物流城配方面,海印蔚蓝通过名下超 300 台新能源物流车为易久批、顺丰等企业提供物流城配车辆租赁服务;通过海印蔚蓝子公司广州市通易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物流配送业务。物流城配业务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59.54 万元。
2、海印蔚蓝经营业绩情况
2020 年度,海印蔚蓝整体实现营业收入 1,32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 1.02%,实现净利润 256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03%。海印蔚蓝 2021 年前 3 季度的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687.16 万元、-13.48 万元,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
整体业绩影响较小。
3、业务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受绿色发展政策的导向、环保节能的要求、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各方资本加速进场,造车新势力、跨国巨头、国内传统车企加码转型,使得新能源汽车服务业参与者增加的市场竞争风险。
(2)运营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物流车使用年限增加,车辆维修成本会逐渐增加,租值降低。购置新车亦增加公司经营支出。
(3)信用风险
海印蔚蓝可能面临中小物流运营商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偿还能力不足,或存在相关服务方恶意违约、信用欺诈等信用风险。
二. 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深度参与新能源、光伏等先导性和支柱性行业的能力和资源、是否已有实施方案或与其他人达成意向性协议,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如否,请说明该事项达成的可能性及依据。
回复:
1、公司深度参与新能源、光伏等先导性和支柱性行业的能力和
资源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成立全资子公司海印蔚蓝。作为新能源行业
的早期实践者,海印蔚蓝不断探索着适应市场环境且符合自身特点的业务发展模式,并在 2017 年将自身定位为“新能源汽车运营基础设施平台”。海印蔚蓝基于五年来在新能源领域行业资源和运营经验,为公司深入布局新能源等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战略新兴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对国家政策和新的商业机会的关注和研判,未来公司将通过外延或内生等方式挖掘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借助其经验、能力和资源等优势,有效帮助公司完善新业务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新能源行业投资白热化,市场竞争越趋激烈。因行业资源估值过高等因素,公司参与新能源行业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已达成的意向性协议
公司已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盛新能源”)及其原股东达成投资意向。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江苏奥盛新能源投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完成投资后,公司将持有其10.714286%的股权。
双方约定在股东深圳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依法完成固定资产评估及入账后公司向江苏奥盛新能源支付投资意向金 1,000 万元,并对投资余款 2,000 万元设置了支付前提条件。在前提条件满足后签署增
资扩股协议。投资意向金在各方签署正式的增资扩股协议之日正式转
为投资款。同时约定如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满足支付前提条件
的,公司有权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投资意向金 1,000 万元人民币。深圳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奥盛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投资意向金。
投资款余款 2,000 万元的支付前提条件为:(1)江苏奥盛新能源依法聘请已完成证券业务备案的评估机构就股东深圳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出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2)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获得江苏奥盛新能源原股东各方的确认,并据此入账;(3)股东深圳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实缴出资比例超过认缴出资的 50%,即实缴出资大于 7,700 万元;(4)江苏奥盛新能源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事项。
在上述前提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公司、原股东和江苏奥盛新能源共同签署正式的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于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奥盛新能源支付投资款 1,000 万元人民币,于江苏奥盛新能源完成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奥盛新能源支付投资余款 1,000 万元人民币。
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以“有限资源、无限循环”为理念,将废弃锂电池正极资源,利用特有工艺和设备实现绿色环保、资源优化最大化的循环再加工,主营业务为磷酸铁锂和储能电源 PACK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江苏奥盛新能源的“锂电池废料回收、梯次利用及锂电池 PACK 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1】663 号),目前该项目还在投资建设期。江苏奥盛新能源已取得 8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
书,另有 8 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 1 项发明专利申请已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与公司法律顾问签订了《专项服务合
同》;公司项目组和法律顾问团队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30 日前往
江苏徐州开展关于江苏奥盛项目尽职调查;法律顾问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出具了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签署了《投
资意向书》。该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和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在达信息披露标准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作为投资意向,且项目仍处于投资建设期,尚未产生收益。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请结合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你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你公司对投资者的回复是否审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共接受投资者调研 2 次,
回复互动易提问 3 条。
公司管理层近年来坚持优化主营业务与布局新兴产业并举,通过对存量资产的优化管理和对新兴业务的前瞻性布局,妥善应对外部市
场环境的变化,并已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对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披露。
公司在接受投资者调研和回答互动易上投资者咨询时,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公司业务和相关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新能源业务领域是公司自 2016 年开始筹划落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四、 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三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自查报告。
回复: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近一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三个月的减持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衡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65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衡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衡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衡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衡誉小贷”)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支行申请贷款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
衡誉小贷的流动资金,该笔贷款由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奕 元等其他 5 名个人股东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衡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9 年 5 月 14 日
3、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 1001 室(自编 B
单元)
4、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货币金融服务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衡誉小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其 71.6209%股权)。
8、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6209
2 王奕元 10.0252
3 广州市越秀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6667
4 张东吟 3.7595
5 骆毅刚 3.7595
6 马聪 2.1632
7 彭雪甜 2.0050
8 合计 100.0000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6,268,445.90 313,183,748.21
负债总额 59,008,726.45 66,985,828.1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净资产 257,259,719.45 246,197,920.03
营业收入 20,985,798.40 40,030,797.85
利润总额 14,749,065.89 26,281,332.90
净利润 11,061,799.42 19,440,311.81
10、被担保方衡誉小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事项中,由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王奕元等其他 5 名个人股东提供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
4、担保范围:公司对广州市衡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从广州
农村商业银行越秀支行获得的授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
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
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所有债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将签署及履行相关保证合同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具体条款
以各方签署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衡誉小贷的发展规划,本次申请的贷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实现衡誉小贷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衡誉小贷的整体利益。衡誉小贷资产优良、盈利能力稳健,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存在风险较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衡誉小贷提供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为 158,657.65 万元(不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4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29%,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0861)海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64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衡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衡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5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3] (000861)海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62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少年坊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少年坊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3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000861)海印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少年坊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63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少年坊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少年坊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少年坊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州少年坊”)拟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授信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归还借款。该笔贷款由以下主体提供担保:
(1)由上海海印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物业作抵押担保(具 体以签署合同为准);
(2)由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印商业房地产有限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公司、上海海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海印国际商品展贸城有限公
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先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少年坊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31 日
3、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南路 88 号
5、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6、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经营管理、摊
位出租;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州少年坊商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广州少年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495,649.38 32,233,868.57
负债总额 7,807,855.08 8,644,545.37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净资产 39,687,794.30 23,589,323.20
营业收入 32,539,164.25 27,911,557.39
利润总额 21,272,954.86 14,557,375.74
净利润 16,098,471.10 10,900,612.39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
2、担保方式:由上海海印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物业作抵
押担保(具体以签署合同为准);由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海印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海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海印
国际商品展贸城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
邵建明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4、担保范围: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广州少年坊的发展规划,本次申请的贷款将用于日常经营周
转及归还借款。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实现广州少年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广州少年坊的整体利益。广州少年坊资产优良、盈利能力稳健,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存在风险较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少年坊提供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为 153,657.65 万元(不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1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4.81%,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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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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