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000861≈≈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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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65000万元至-550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
-29)
3)02月26日(000861)海印股份: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海印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3137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099999元 ;股权登记
日:2021-07-20;除权除息日:2021-07-21;红利发放日:2021-07-21;
机构调研:1)2022年02月16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7854.79万 同比增:-44.48% 营业收入:9.56亿 同比增:-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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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62│ 0.0256│ 0.0056│ 0.0152│ 0.0696
每股净资产 │ 1.5777│ 1.5775│ 1.6381│ 1.6325│ 1.694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1666│ 0.1666│ 0.1666│ 0.1666│ 0.166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038│ 0.4038│ 0.4634│ 0.4578│ 0.504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0800│ 1.4700│ 0.3300│ 0.8600│ 3.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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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338│ 0.0238│ 0.0056│ 0.0137│ 0.0608
每股净资产 │ 1.6313│ 1.6312│ 1.6917│ 1.6862│ 1.748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1666│ 0.1666│ 0.1666│ 0.1666│ 0.166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038│ 0.4038│ 0.4634│ 0.4577│ 0.504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0705│ 1.4615│ 0.3329│ 0.8130│ 3.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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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海印股份 代码:000861 │总股本(万):232557.42 │法人:邵建明
上市日期:1998-10-28 发行价:5.19│A 股 (万):218452.68 │总经理:邵建佳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4104.74│行业:商务服务业
电话:86-20-28828222 董秘:吴珈乐│主营范围:商业运营、文化娱乐及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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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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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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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362│ 0.0256│ 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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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152│ 0.0696│ 0.0383│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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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700│ 0.0536│ 0.0272│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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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600│ 0.0581│ 0.0323│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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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000│ 0.0516│ 0.03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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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000861)海印股份: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海印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
海印股份: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海印转债信用等级的公告
[2022-02-22](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21 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天新”)与广州市城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壹房地产”)签署《租赁合同终止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投标的议案》,同意海印天新参与广州城壹房地产关于广州天河新天地部分商铺出租项目的公开招标。
根据上述决议,海印天新参与广州城壹房地产关于广州天河新天地部分商铺出租项目的公开招标并与广州产权交易所、广州城壹房地
产签订《成交确认书》。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印天新与广州城壹房地
产签署《天河新天地商铺租赁合同》,广州城壹房地产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5号天河新天地负一层 B103、B106-B116、B119-B123、B129-B139、B148- B162 、B176-B196;一层 L101C、L102-L104、L107-L109、L115-L122、L132-L139、L142-L148;二层 L201-L218、L221-L239、L240B;三层 L301-L332、L334-L340 号商铺按现状出租给海印天新,该商铺计租面积为 10120.25 平方米。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事项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基于公司对商业业务经营策略的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签署《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协议约定原租赁合同
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终止。公司将持续关注商业行业动态,如未来广
州城壹房地产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将根据届时的经营情况,在合适的商业条件下择机参与投标。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城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原“广州市城壹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变更
为现名称。)
法定代表人:杨晓伟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17 号自编 22 号楼 5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504400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6 日
业务范围:市场研究、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营销策划、品牌推广、招商租赁、销售代理、商业运营等
股东情况:由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控股,实
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与广州市城壹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广州市城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海印天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原租赁合同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终止,乙方须于本协议签订
后 25 个工作日内清退与次承租户的租赁关系,并将该物业按现状交还甲方,商铺内的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天花、地板等固定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租赁合同》要求乙方限期迁出和按合同租金标准计付占用期租金。
2、乙方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办理完退铺等交接手续,乙方交
清至交还商铺前实际发生的水电费。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25 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以
该物业作为登记注册地址之用途的所有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备案租赁合同等),乙方怠于办理的,每逾期一日,按退租时
租赁物业日租金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4、甲方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从乙方银行履约保函 4,614,834
元及综合管理费保证金 1,700,202 元,合计 6,315,036 元中抵扣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止所产生的租金和综合管理费共计 5,869,745 元,
以及因迟延交纳上述款项所产生的费用 339,416.49 元。抵扣后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为 105,874.51 元。在乙方妥善交还商铺并办理注销该物业作为登记注册地址之用途的所有手续,付清交还商铺前实际发生的水电费并妥善处理完成退租的善后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由乙方妥善解决等)后 15 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余额 105,874.51 元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5、乙方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由乙方妥善解决,如果次承租人有异议或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损失。乙方应妥善处理好退租的善后事宜,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租赁合同》第三条 3.4 款“乙方实际交足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的租赁期不足 36 个月的,装修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租金免租条件取消,乙方应向甲方按第一年(租赁年)基本租金的标准赔偿全部装修期的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按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追讨乙方补缴装修期租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各方均不构成违约,各方均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广州城壹房地产签署的《租赁合同终止协议》是基于公司商业业务经营策略调整的考虑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商业行业动态,如未来广州城壹房地产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将根据届时的经营情况,在合适的商业条件下择机参与投标。本次签署合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海印天新与广州城壹房地产签署的《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1](000861)海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至2022年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905,204,20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4,309,34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88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94,86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38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981,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4%;
反对 22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687%;
反对 22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李绮曼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2-08](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签署《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
签署《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风险:合同双方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销售进度,预计该次销售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3,671 万元,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现金流以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2 月 7 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体育休闲”)与广州兴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迅实业)签署《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番禺体育休闲出售坐
落于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 8 号 2401 房房产给兴迅实业,合同金额为9,033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番禺体育休闲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其签署《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日常经营合同,上述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兴迅实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婉芬
3、注册资本:130 万美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蚬涌村草河村市灵公路桥梁加油站北侧
5、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兴迅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与履约能力。最近三年公司与合同当事人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
邵建佳、邵建聪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兴迅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有限公司
买受人:广州兴迅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南村镇里仁洞村迎宾路东侧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番府国用(2003)字第 G05-000311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62334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
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3 年 01 月 30 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海印又一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穗规地证【2007】192H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穗规建证【2011】100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440126201208080101。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已办理权属登记,登记机关为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编号为 07012855。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商业。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总层数为 28 层,其中地上 26 层,地下 2 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海印又一城酒店、办公楼
24 层 2401 号,房屋地址:番禺区南村镇海顺路 8号 2401。
(4)该商品房的房产实测建筑面积共 4516.5 平方米,其中套内
建筑面积 3043.43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1473.07 平方米。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照商品房总价交易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90,330,000
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
部价款。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180 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5 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 18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
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0.0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出卖人应当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180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 1(1)项中
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5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 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 18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
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按照 0.05%(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5(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 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六章 房屋登记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
1、双方同意选择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不超过 90 日)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买受人办妥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权利人的不动产权证交付买受人。
在此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
内向出卖人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的、需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出卖人应一次性如实告知买受人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由
买受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出卖人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买受人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出卖人承担责任。
2、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办理该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0.05%(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买受人付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计算给付利息。同时按该商品房全部房价款的 0.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补偿其差额。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出卖人应当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5 的违约金。
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三)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1、出卖人应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
2、出卖人已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选聘广州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
业服务合同期限从 2003 年 01 月 30 日到 2043 年 01 月 30 日。物业收
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150 元(含水电公摊费用),由买受人自收楼之日起按月按时交纳。出卖人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出卖人应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受人明示该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番禺体育休闲本次签署合同系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日常经营范畴。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销售进度,预计该次销售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3,671 万元,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现金流以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履约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番禺体育休闲与兴迅实业签署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2-08](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 股)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
中心 29 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 √
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年 1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inc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5:30 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31 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 √
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
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
1.00 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 √
的议案》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2022-01-29](000861)海印股份:2022-08号2021年度业绩预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 海印股份 证券简称:000861 公告编号:2022-08 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经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000 万元至-65,000 万元。
2、报告期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公司适时调整战略,
公司商业物业运营业务经营情况有所回暖。但公司在 2021 年度的经
营成果面临着新的挑战:
(1)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坚持“去库存”的经营措施,加
大销售力度,但项目销售价格不达预期;同时为应对突发疫情对房地
产市场的影响,调整了三四线城市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度导致费用化的
利息支出及项目费用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房地产业务根据财政部《企
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期末存货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近年来,公司以强化流动性管理为前提,主动调整负债结构,
合理控制负债规模,严控债务风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 2018 年末
的 68.34%降至 2020 年末的 60.35%,公司整体流动性得到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继续采取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资产、偿还
有息债务等措施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冲击,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经
营性净现金流约为 6.8 亿元,有息债务已从 2018 年末的 69 亿降至 46
亿,降幅达 33%,2021 年末与上年同期对比有息债务减少 2.79 亿,
降幅 5.66%。公司负债状况及现金储备均得到改善和优化,保证了公
司运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亏损:55,000 万元–65,000 万元 盈利:3,187.86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亏损:57,000 万元–67,000 万元 盈利: 1,580.88 万元
营业收入 115,000 万元-125,000 万元 130,157.86 万元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114,500 万元-124,500 万元 125,695.0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4 元/股– 0.28 元/股 盈利:0.0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商业物业运营业务,具体是指公司通过整体定位、统一管理的模式将自建或租入的商业综合体对外出租并提供商业管理服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经测算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原值19亿元,租赁负债—应付租赁款约为14亿元,上述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需要按准则规定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此外,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于部分自主开发的商业地产的售后回租业务无法确认销售收入,导致部分项目的销售利润无法在当期确认。由于上述原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公司利润减少约7,000万元。
2、公司存货主要是房地产业务形成的在建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项目主要位于上海、珠海、扬州、肇庆、茂名等地区,项目性质包括办公楼、公寓、商场等商业地产及住宅;2021 年,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下、伴随着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肇庆、茂名等地区的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销售进度未达预期,造成公司在肇庆、茂名等地区的部分房地产项目出现减值损失。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中介机构初步沟通,公司按照市场参考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对期末存货的减值
情况进行了初步测算,根据测算结果,预计计提相关存货的跌价准备约 28,000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利润 28,000 万元。
3、2021 年度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在茂名、肇庆等三四线地区的部分项目因开工手续、项目资金筹措等原因处于非正常中断状态。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无法进行资本化利息处理减少了公司利润。此外,公司的部分项目因在 2021 年期间陆续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根据准则的规定,相关借款费用应该停止资本化。由于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 2021 年度费用化的借款费用相比上年度增加 15,000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利润 15,000 万元。
4、2021 年度,随着公司上海又一城、珠海又一城项目陆续投入使用,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余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9.36 亿元,相应的折旧摊销亦同步增加。此外,为了加快资金回笼,公司加大对部分地产项目的销售力度导致销售费用增加,上述事项预计减少公司利润8,600 万元。
5、公司对目前客户的运营情况和未来偿债能力进行整体信用风险评估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 4,000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利润 4,000 万元。
6、近年来,公司以强化流动性管理为前提,主动调整负债结构,合理控制负债规模,严控债务风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 2018 年末的 68.34%降至 2020 年末的 60.35%,公司整体流动性得到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继续采取强化资金管理、处置资产、偿还有息债务等措施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冲击,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经
营性净现金流约为 6.8 亿元,有息债务已从 2018 年末的 69 亿降至 46
亿,降幅达 33%,2021 年末与上年同期对比有息债务减少 2.79 亿,降幅 5.66%。公司负债状况及现金储备均得到改善和优化,保证了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目前,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最终减值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6](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 股)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
中心 29 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 年1 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inc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 √
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5:30 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31 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 √
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09:15,
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
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
1.00 庆市广恒灯饰玩具有限公司 100% √
股权的议案》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2022-01-26](000861)海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
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2022-05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 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联董事邵建明、邵建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 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6](000861)海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大旺又一城”)拟与自然人谢一冰、林俊贤和标的公司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广恒灯饰”)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质量,肇庆大旺又一城拟将持有的肇庆广恒灯饰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谢一冰、林俊贤,转让价格为 4,809 万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谢一冰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林俊贤持
有目标公司 49%股权。谢一冰、林俊贤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肇庆大旺又一城按时足额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肇庆大旺又一城不再持有肇庆广恒灯饰的股权,肇庆广恒灯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本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3,208.94 万元,超过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肇庆大旺又一城不再持有肇庆广恒灯饰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一:谢一冰
身份证号:44010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
受让方二:林俊贤
身份证号:33068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谢一冰、林俊贤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信用中国网”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交
易对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649438343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肇庆高新区文德八街 1 号车间四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灯饰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件;场地租赁;物业管理。
股东及股权结构:
肇庆广恒灯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及运营情况
1、2004 年 7 月 26 日,肇庆广恒灯饰设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图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应启 90 90%
2 陆永文 10 10%
合 计 100 100%
2、2015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8 月,股东陆永文将其持有的 10%股权转让给陆沛玲,
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应启 90 90%
2 陆沛玲 10 10%
合 计 100 100%
3、2018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2 月,股东李应启、陆沛玲将其合计持有的 100%股权转
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肇庆广恒灯饰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自贸试验区分所出具的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2]京 B2001 号),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85,627.68
负债总额 5,990,645.91
净资产 594,981.77
应收账款总额 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2021 年度(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6,338.61
营业利润 809,234.40
净利润 792,54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679.18
(四)进行反向交易的必要性
2018 年 2 月,公司与李应启、陆沛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以 1600 万元受让李应启、陆沛玲持有的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肇庆广恒灯饰的业务主要为场地租赁、物业管理。该次交易旨在获得肇庆广恒灯饰拥有的物业及土地使用权,以增强公司在肇庆地区房产业务的土地储备。
本次出售肇庆广恒灯饰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提升整体经营效率,有利于集中资源着力转型升级,符合公司转型规划及整体利益。
(五)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情况
肇庆广恒灯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事项。
(六)公司为肇庆广恒灯饰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发生变更,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公司为肇庆广恒灯饰提供担保、委托理财、肇庆广恒灯饰占用公司资金或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肇庆广恒灯饰存在应付肇庆大旺又一城 273.2 万元,上述款项根据交易双方协商将在 2022 年第一季度前结清。
(七)定价依据
根据广州安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肇庆大旺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安城评报字(2022)11ZCPG(G)006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4,852.27 万元。
参考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肇庆广恒灯饰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809 万元。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资产评估具体情况
1、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
债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1)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评估范围资产账面价值为 658.56 万元,评估值为 5,451.33 万元,
增幅727.77%;评估范围负债账面价值为599.06万元,评估值为599.06万元,无增幅;评估范围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59.50 万元,评估值为4,852.27 万元,增幅 8,05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308.00 308.00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2 350.56 5,143.33 4,792.77 1,367.18
投资性房地产 3 78.91 795.76 716.85 908.44
固定资产 4 155.54 2,509.55 2,354.01 1,513.40
无形资产 5 116.10 1,838.02 1,721.92 1,483.14
资产总计 6 658.56 5,451.33 4,792.77 727.77
流动负债 7 599.06 599.0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9 599.06 599.06 0.00 0.00
净 资 产 10 59.50 4,852.27 4,792.77 8,055.32
(2)收益法评估测算结果表如下:
经收益法计算的肇庆市广恒灯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3,0
[2022-01-26](000861)海印股份: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关联方”)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公司继续向海印集团租赁其位于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8048.69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9,361,967.93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海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6.3.3之(一)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邵建明、邵建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61,967.93元,该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001房自编01室
法定代表人:邵建聪
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4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04930W
主营业务: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分别持有海印集团65%、20%、15%的股权。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邵建聪先生系兄弟关系。
海印集团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4,485,874.66元,净利润-143,330,726.92元,2020年末净资产3,857,975,493.54元。以上数据已把上市公司海印股份纳入合并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
(二)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1996年4月,海印集团成立,股东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为50%、20%、30%。
2009年2月,邵建聪先生将其持有的海印集团15%股权转让给邵建明先生,转让后,海印集团的股东仍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变为65%、20%、15%。
(三)关联方近三年的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海印集团除持有海印股份的股权外,主要以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为主,海印集团本身主要是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日,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970,533,0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1.73%,是公司控股股东。
(四)公司与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三人分别持有海印集团65%、20%、15%的股权,而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41.7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海印集团实际控制人邵建明个人直接持有公司4.27%的股权。
(五)海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
面积:8048.69平方米
租赁期限:2022年0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租金:281,704.15元/月
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8048.69平方米,属于海印集团自有物业。本项目租期33个月,合同总金额为9,361,967.93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出租期为33个月,出租价格为每月281,704.15元,约为35元/平方米/月。本次关联交易租金由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确定,低于广州市地区以及周边同档次写字楼出租平均价格,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出租人(甲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同意将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8048.69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22年0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出租价格为每月281,704.15元,即35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15日前按现金或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印集团其
他的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2019年6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有限公司向海印集团续租海印布料总汇,租期为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为2,329.44万元。
(二)2021年7月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停车场及5层至19层写字楼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租期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710.01万元。
(三)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
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其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华
南路 96 号 1-4 层的物业,租赁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总金额约为 1,047.97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及事中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租赁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海印集团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2月16日
调研公司:广东瑞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小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黑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黑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格林帕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微众投资
接待人:董事副总裁:潘尉,董事会秘书:吴珈乐,证券事务代表:冯志彬
调研内容:1、简要介绍公司概况公司以商业服务起家,于200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从2015年开始,公司逐步形成“商业运营+金融服务”的发展格局。目前公司商业业务的主要经营业态包括主题商场、专业市场、购物中心和城市综合体;金融业务以海印金控为平台,通过海印互联网小贷、衡誉小贷等载体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主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2、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在聚焦主业、努力实现主营业务稳健增长的同时积极探索转型升级道路。为顺应新能源行业发展形势,加强对新兴业务布局,公司于2016年成立全资子公司海印蔚蓝并致力于将其打造成新能源本土服务商。目前,海印蔚蓝已开展成熟稳定的充电桩业务和物流城配业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与江苏奥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达成投资意向。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江苏奥盛新能源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完成投资后,公司将持有其10.714286%的股权;2022年1月10日公司与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原股东吴森辉持有的40%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四川申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上述项目正在推进中。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目前公司经营现金流较为稳健,公司债务主要以长期借款为主,短期偿债压力较小。近年亦通过主动偿还银行借款等方式降低公司整体负债规模。公司资产负债率自2017年以来逐年下降,有息债务已从2018年末的69亿降至46亿,降幅达33%。2021年末与上年同期对比有息债务减少2.79亿,降幅5.66%。未来将继续通过降本增效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状况。4、公司业绩预告情况报告期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公司适时调整战略,公司商业物业运营业务经营情况有所回暖。此次公司预计2021年出现的亏损为非经营性的亏损,主要是受下列相关会计处理的影响:(1)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2)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坚持“去库存”的经营措施,加大销售力度,但项目销售价格不达预期;同时为应对突发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调整了三四线城市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度导致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及项目费用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房地产业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期末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公司投入新能源等新兴行业的资金来源公司目前涉足的新能源项目均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公司坚持优化存量资产和布局新兴产业并举,未来将通过进一步优化存量资产结构、回笼资金,为布局新能源业务打下坚实基础。公司会持续关注新能源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情况动态调整公司新能源战略布局。6、公司转型新能源的人才储备情况公司早于2016年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印蔚蓝开展新能源项目并建立起新能源行业技术团队雏形。未来将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继续加强人才储备。另外,公司参与新能源项目的合作方本身亦能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26 日价格振幅达到10%
振幅:16.13 成交量:11823.76万股 成交金额:32608.8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3396.63 |191.2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广济街证券营|1596.47 |0.62 |
|业部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证券营业部 |1558.72 |224.32 |
|机构专用 |1090.93 |57.51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证券营|772.96 |31.50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门证券|5.56 |669.82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3.75 |562.3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91.07 |559.68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9.59 |502.4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证券营业|-- |499.67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6-04-07|6.15 |1300.00 |7995.00 |渤海证券股份有|机构专用 |
| | | | |限公司西安劳动| |
| | | | |南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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