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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2021年8月港口吞吐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8 月港口吞吐量数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地了解公司港口生产经营情况,现定期 公布公司港口吞吐量数据。
2021 年 8 月 2021 年累计
类别 单位 完成数 同比 完成数 同比
增(减)幅 增(减)幅
货物吞吐量 万吨 2341.66 5.26% 17652.10 10.09%
其中: 万标准箱 51.82 12.69% 363.20 19.69%
集装箱部分
说明:1、本月钦州港东航道施工结束,生产作业恢复正常。
2、受国外港口堵港、外贸空箱紧缺、全球集装箱航线服务能力下滑等因
素的影响,本月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速放缓。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8-24] (000582)北部湾港: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9:3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
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 8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李延强、副董事长黄葆源,董事陈斯禄、莫怒、朱景荣,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以现场方式表决,董事洪峻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延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
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新增银行借款、政府专项债等债务性融资
760,690.00 万元。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1 年度
债务性融资计划,新增公司及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债务性融资共 80,000.00 万元,新增后 2021 年
度公司债务性融资由 760,690.00 万元增加至 840,690.00 万元,增
幅 10.52%,具体调整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 调整情况 调整后
号 公司名称 年度融资 2021 年 1-6 增减额 增减 年度融资 剩余融资
计划 月完成情况 比例 计划 额度
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0 129,943.74 50,000.00 27.78% 230,000.00 100,056.26
2 北部湾防城港码头有限 140,500.00 45,000.00 - - 140,500.00 95,500.00
公司
3 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 130,000.00 - - - 130,000.00 130,000.00
司
4 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 65,000.00 17,000.00 - - 65,000.00 48,000.00
公司
5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 102,000.00 32,500.00 - - 102,000.00 69,500.00
码头有限公司
6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 57,500.00 2,100.00 - - 57,500.00 55,400.00
码头有限公司
7 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 30,000.00 - - - 30,000.00 30,000.00
头有限公司
8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 - - 30,000.00 - 30,000.00 30,000.00
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9 北海兴港码头有限公司 38,000.00 - - - 38,000.00 38,000.00
10 广西北部湾港拖轮有限 15,590.00 - - - 15,590.00 15,590.00
公司
11 广西北部湾港环保科技 2,100.00 - - - 2,100.00 2,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760,690.00 226,543.74 80,000.00 10.52% 840,690.00 614,146.26
本次债务性融资调整是结合公司 2021 年上半年融资完成情
况及下半年发展、投资计划进行的调整,有益于保障公司资金需
求及建设项目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调
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保障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时,公司以自有资金 44,713.09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必要的支出,公司董
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4,713.09 万元置换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000582)北部湾港: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11:0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
航运中心 908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 3 人,已通知
到监事 3 人,监事黄省基、梁勇、罗进光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省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 1 月-6 月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无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面、真
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 月-6 月经营状况
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正常,其中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66,591.81 万元,2021 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374.38 万元;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 126,089.35 万元,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832.91 万元。
(二)公司编制的《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金额为 300,000.00
万元。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以自有资金 44,713.09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44,713.09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该资金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必要的支出,符合募集资金置换标准,与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000582)北部湾港: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16元
每股净资产: 6.465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9%
营业总收入: 26.9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15亿元
[2021-08-17]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号)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626,859.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3,373,140.5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1)第 450C000465 号)。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泰港”)、广西钦州保
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宏港”)分别设立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钦州泰港、钦州宏港已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汇
春路支行、兴业银行钦州支行营业部、平安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及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专户信息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募投项目 账号 开户行 初始存放金额
号 (人民币元)
1 钦州泰港 防城港渔澫港区 401 号 45050159004 中国建设银行南 495,723,895.03
泊位工程后续建设项目 200000771 宁汇春路支行
2 55401010010 兴业银行钦州支 500,000,000.00
0300423 行营业部
3 钦州宏港 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15119719900 平安银行南宁分 500,000,000.00
号、10 号泊位工程 097 行营业部
4 20012101040 中国农业银行南 727,231,347.25
051940 宁南湖支行
合计 2,222,955,242.28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钦州泰港、钦州宏港(以上三家单位为协议甲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丙方)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分别与
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各自为协议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各自为协议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
甲方 3: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以上三家单位统称为甲方)
乙方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乙方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乙方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
乙方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专户仅用于收购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号、10 号泊
位工程或防城港渔澫港区 401 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内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五)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柏龄、郑弘书或其指定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或保荐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
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等方式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专户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
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如果乙方连续三次违反约定未及时向丙方出具专户对账单;或者违反约定未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查询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户银行或开户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方、乙方、丙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本协议。
四、终止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鉴 于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从 原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
45050159004200000738、20012101040051817)全额划转至新募集资金专户,经友好协商,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8月16日分别与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注销了原募集资金账户。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06]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2021年7月港口吞吐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7 月港口吞吐量数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地了解公司港口生产经营情况,现定期 公布公司港口吞吐量数据。
2021 年 7 月 2021 年累计
类别 单位 完成数 同比 完成数 同比
增(减)幅 增(减)幅
货物吞吐量 万吨 2355.50 1.06% 15310.44 10.86%
其中: 万标准箱 50.58 14.43% 311.38 20.94%
集装箱部分
说明:1、本月钦州港东航道每天封闭施工时间与上月相比大幅减少,对钦州港
船舶进出港制约影响减小,同时部分集装箱船公司调增运力,使集装箱吞吐量增幅较
上月有所提高。
2、去年同期货物吞吐量创下北部湾港单月货物吞吐量新高,故本月货物吞吐量
同比增速不高。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3] (000582)北部湾港: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星期一)9:3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
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 7 月 28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李延强、副董事长黄葆源,董事陈斯禄、莫怒、朱景荣,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以现场方式表决,董事洪峻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延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 222,224.68 万元募集资金及相应存
款利息,向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5 年。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持募集资金监管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分别以上述两家子公司为业主单位,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 7 号至 10 号泊位
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海兴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兴港”)于 2021 年 4月 30 日开展了该项目施工监理的公开招投标工作,经评标确定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为中标单位。公司董事会同意北海兴港与八桂监理签署《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合同金额为 485.61 万元,由八桂监理负责提供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因八桂监理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
司,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2 名关联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关于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000582)北部湾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星期一)11:0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
运中心 908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 3 人,已通知到监事 3 人,监事黄省基、梁勇、罗进光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省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
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有利于
防城港渔澫港区 401 号泊位和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号、10 号泊
位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加快落实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 7 号至 10 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工程的建设,匹配建设监理服务的需求,通过依法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服务单位,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及服务范围选定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差价,定价公允,付款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 222,224.68 万元募集资金及相应存款利息,向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泰港”)、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宏港”)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5 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26,859.4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3,373,140.58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1)第 450C00046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1 收购钦州泰港 100%股权 公司 75,785.28 75,112.64
2 防城港渔澫港区401号泊 钦州泰港 126,650.50 49,556.22
位工程后续建设
3 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钦州宏港 316,386.44 172,668.46
号、10 号泊位工程
合计 518,822.22 297,337.31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钦州泰港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泰港为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防城港渔澫港区 401 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的实施主体。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9,556.22 万元及相应存款利息(实际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向钦州泰港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5 年。钦州泰港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
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钦州宏港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宏港为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号、10 号泊位工程”的实施主体。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72,668.46 万元及相应存款利息(实际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向钦州宏港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5 年。钦州宏港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钦州泰港
1、公司名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保税
港区八大街 1 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A座 11 楼
3、法定代表人:谢宏伟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1MA5PCHXG1Y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30 日
8、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钦州泰港 100%股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1,050.94 190,603.93
负债总额 121,488.33 121,041.58
净资产 69,562.61 69,562.34
项目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0.26 -18.10
净利润 0.26 -18.10
(二)钦州宏港
1、公司名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行政综合大楼 A座 1301 室
3、法定代表人:温富荣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1MA5NPYN7X5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15 日
8、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提供港口设施,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器械的租赁经营、维修服务;集装箱业务;机械设备及装卸工属具设计,机械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钦州宏港 100%股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9,929.68 99,261.58
负债总额 71,446.59 60,893.77
净资产 38,483.09 38,367.80
项目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53.13 13,923.20
营业利润 95.17 2,715.44
净利润 80.90 2,490.23
五、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安排
(一)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管理
鉴于公司将募投项目防城港渔澫港区 401 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号、10 号泊位工程募集资金向钦州泰港、钦州宏港提供借款,本次借款将从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款至钦州泰港、钦州宏港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次借款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按募集资金相关要求管理上述资金。
(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持募集资金监管连续性,公司拟分别以上述全资子公司为业主单位,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公司、钦州泰港及钦州宏港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拨
付募集资金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后一个月内,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金额以募集资金借款划款金额为准。
(三)原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后续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借款划款至新专户后,公司将对上述募投项目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与原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签订《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六、本次借款对实施募投项目及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钦州泰港、钦州宏港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有利于防城港渔澫港
区 401 号泊位和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号、10 号泊位的顺利实施,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钦州泰港、钦州宏港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需要,有利于防
城港渔澫港区 401 号泊位和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 9 号、10 号泊
位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借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2021-08-03]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 7 号至 10 号泊位
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需求,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海兴港码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海兴港”)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展了该项目施工
监理的公开招投标工作,经评标确定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为中标单位。北海兴港拟与八桂监理签署《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 7 号至 10 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合同金额为 485.61 万元,由八桂监理负责提供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八桂监理为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2 名关联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33 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 15 层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33 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 15
层
主要办公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33 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苏胜良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228851N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测绘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八桂监理成立以来一直主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数据
八桂监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826.00 17,253.01
负债总额 6,639.00 7,868.25
净资产 10,187.00 9,384.76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22.00 16,327.14
净利润 802.00 2,109.31
(四)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八桂监理,是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八桂监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北海兴港拟与八桂监理签署《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北海兴港码头有限公司
监理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 7 号至 10 号泊位工程后
方陆域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三)合同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10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工程(铁路工程除外)施工监理服务
(四)合同费用
监理服务费费率 0.985%,监理服务费签约合同总价4,856,060.00 元,其中已包含 6%的增值税。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监理人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双方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
合同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 44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及交工验收)监理服务期暂定 20 个月,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是通过依法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为 485.61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及服务范围选定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差价,定价公允,付款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下属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进行此次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加快落实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 7 号至 10 号
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工程的建设,匹配建设监理服务的需求,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八桂监理为项目监理服务单位,能够确保整体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升北海港区配套的硬实力。
(二)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1.对财务状况
本项交易将构成成本支出,交易无持续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落地有利于推进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 号至 10 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工程建设,满足北海港区建设进度需求,在泊位工程投产后,公司在港口泊位吞吐及港口作业能力将得到较大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2.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无持续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项目的落实有利于加快公司泊位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的进程,将会提升公司货物吞吐能力和经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事项对关联方的影响
八桂监理作为项目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合同收入,将会形成其当期利润,交易事项不会给八桂监理造成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前期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 52,812.10 万元。
根据董事会授予公司总经理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有权审批金额为 5,158.32 万元。累计 12 个月内,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与北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为 5,090.1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报批日期 交易对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审批金额
号
1 2021 年 4 月 13 日 广西中燃船舶燃料有 采购 柴油 比质比价 1,260.80
限公司
2 2021 年 4 月 13 日 广西中燃船舶燃料有 采购 柴油 比质比价 65.00
限公司
3 2021 年 5 月 14 日 广西北港大数据科技 服务 技术服务合 单一来源 96.92
有限公司 同
4 2021 年 5 月 17 日 广西北港优选供应链 采购 摄影器材 比质比价 7.21
管理有限公司
5 2021 年 5 月 17 日 防城港务集团印刷服 采购 彩条布 招投标 40.32
务有限公司
6 2021 年 5 月 17 日 广西北港信息工程有 采购 视频监控设 单一来源 51.60
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备
7 2021 年 5 月 17 日 广西北港信息工程有 采购 视频监控设 单一来源 92.30
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备
8 2021 年 5 月 17 日 广西北港信息工程有 采购 视频监控设 单一来源 110.00
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备
2021 年 5 月 17 日 广西北港信息工程有 采购 视频监控设 单一来源 27.80
9 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备
2021 年 6 月 3 日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开 租赁 办公室租赁 单一来源 19.30
10 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 2021 年 6 月 3 日 广西中燃船舶燃料有 采购 流动加油服 比质比价 9.66
限公司 务
[2021-07-22] (000582)北部湾港: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2、债券代码:127039
3、发行总额:300,000万元(3,000万张)
4、上市时间:2021年7月23日
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07-09]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号)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626,859.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3,373,140.5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1)第 450C000465 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现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序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初始存放金额
号 (人民币元)
1 45050159004200000738 中国建设银行南宁 498,067,578.51
汇春路支行
2 北部湾港股 45101560050228260000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 751,126,386.68
份有限公司 壮族自治区分行
3 20012101040051817 中国农业银行南宁 1,726,684,563.81
南湖支行
合计 2,975,878,529.00
备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汇春路支行(账号:45050159004200000738)账户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 495,562,190.09 元及待转出发行费用 2,505,388.42 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上三家单位为协议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丙方)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
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各自为协议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
甲方 3: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以上三家单位统称为甲方)
乙方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乙方 2: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乙方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专户仅用于收购钦州泰港 100%股权或钦州大榄坪南
作业区 9 号、10 号泊位工程或防城港渔蕅港区 401 号泊位工程
后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内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五)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柏龄、郑弘书或其指定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或保荐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等方式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专户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
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如果乙方连续三次违反约定未及时向丙方出具专户对账单;或者违反约定未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查询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户银行或开户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方、乙方、丙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本协议。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2021-07-07]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2021年6月港口吞吐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6 月港口吞吐量数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地了解公司港口生产经营情况,现定期 公布公司港口吞吐量数据。
2021 年 6 月 2021 年累计
类别 单位 完成数 同比 完成数 同比
增(减)幅 增(减)幅
货物吞吐量 万吨 2277.60 3.98% 12954.94 12.86%
其中: 万标准箱 41.61 -5.37% 260.79 22.29%
集装箱部分
说明:1、公司 6 月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钦州港东航道施工、
泊位清淤、大风天气航道临时交通管制及浪涌等因素影响,导致钦州港船舶进出港受
到较大制约,部分集装箱船公司对到港运力进行了临时调减,挂靠钦州班轮减少。预
计钦州港东航道 7 月份开始正常使用。
2、受集装箱吞吐量下滑影响,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速有所放缓。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5] (000582)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5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文核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北港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39”。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300,000 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结束,本次
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4,156,096 张,总计 1,415,609,6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7.19%。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
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T+2 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5,636,77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563,677,3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07,12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0,712,700.00
三、承销团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全部由承销团包销。此外,《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
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
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4 张由承销团包销。承销团包销数量合计为 207,131 张,包销金额为 20,713,100.00 元,包销比例为 0.69%。
2021 年 7 月 5 日(T+4 日),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将可转债认
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承销团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6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82492260
发行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5 日
[2021-07-01] (000582)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 ])、《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 细则( 2018 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543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北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包销基数为 300,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的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北部湾港及
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T+1 日)主持了北港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
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四位数 1477
末五位数 44230,06730,19230,31730,56730,69230,81730,94230
末六位数 259575,759575
末七位数 9569686,1569686,3569686,5569686,7569686,8755220,1255220,3755220,6255220
末八位数 26226082,76226082
末九位数 692764535,092764535,292764535,492764535,892764535,382704921,132704921,63
2704921,882704921
末十位数 4112310282,6271668697,5026512298,1379031327,3314382849,0891988282,79658
05070,2820834826
凡参与北港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
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584,390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 元)北
港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6-30] (000582)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543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北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包销基数为 300,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北部湾港公开发行 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北港转债”)原股
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1 年 6 月 25 日(T-2 日)公布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
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北港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北港转债本次发行 3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3,000 万张,原股
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北港转债共 14,156,096 张,总计 1,415,609,600.00 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47.19%,配售比例为 1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 行最 终确 定的网 上向 社会 公众 投资者 发行 的北 港转债 总计为
1,584,390,000.00 元(15,843,90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2.81%,网上中签率为0.0182929759%。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
为 86,611,932,42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8,661,193,242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008,661,193,24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
签结果将于 2021 年 7 月 1 日(T+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北港转债。
四、配售结果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获配比例(%)
原股东 14,156,096 14,156,096 1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86,611,932,420 15,843,900 0.0182929759
合计 86,626,088,516 29,999,996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
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4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北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9-10 层
联系人:黄翔
联系电话: 0771-251980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6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82492260
发行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6-29] (000582)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 施细则( 2018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543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北港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 权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
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6 月 28
日(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包销基数为 3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0,0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承销团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
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8、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6月 25 日(T-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北港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39”。
1、本次发行 30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00,000
张。
2、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北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北部湾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8468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8468 张可转债。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582”,配售简称为“北港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633,434,45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9,087,266 股后,
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1,624,347,188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29,998,443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30,000,000 张的99.9948%。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该日
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0582”,
申购简称为“北港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T 日)。
7、本次发行的北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北港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北港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39”。
9、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0、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北港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北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8468 元可
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8468 张可转债。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购北港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持有的“北部湾港”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
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申
[2021-06-25] (000582)北部湾港: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星期四)15:30 在南宁市良庆区
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908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 6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李延强、副董事长黄葆源,董事陈斯禄、莫怒、朱景荣,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以现场方式表决,董事洪峻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延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回避表决。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股票代
码:000582)的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 A 股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发
行数量为 3,000 万张。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3、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到期赎回价为 108 元(含最后一
期利息)。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4、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35 元/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5、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
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北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北部湾港的股份数
量按每股配售 1.8468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8468 张可转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5] (000582)北部湾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星期四)17:0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
航运中心 908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 3 人,已通知
到监事 3 人,监事黄省基、梁勇、罗进光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省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股票代
码:000582)的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 A 股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发
行数量为 3,000 万张。
3.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到期赎回价为 108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4.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35 元/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5.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
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北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北部湾港的股份数
量按每股配售 1.8468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8468 张可转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5] (000582)北部湾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文核准。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
告已刊登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北部湾港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5] (000582)北部湾港: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6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
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0]543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北港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
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
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7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包销基数为 3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0,0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承销团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 2 -
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
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8、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北港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39”。
2、本次发行 30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30,000,000
张。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北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北部湾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8468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8468 张可转债。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582”,配售简称为“北港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633,434,45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9,087,266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1,624,347,188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29,998,443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30,000,000 张的99.9948%。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6、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1 年 6 月 29 日(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
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北港发债”,申购代码为“070582”。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
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本次发行的北港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北港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
- 4 -
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0、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北港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北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告仅对发行北港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北港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北港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
13、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北部湾港、公司: 指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债、北港转债: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300,000 万元,票面金额为 100 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 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联合证券: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 2021 年 6 月 28 日
优先配售日、申购日(T 指 2021 年 6 月 29 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受网
日): 上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2021-06-05]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2021年5月港口吞吐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5 月港口吞吐量数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地了解公司港口生产经营情况,现定期
公布公司港口吞吐量数据。
2021 年 5 月 2021 年累计
类别 单位 同比 同比
完成数 增(减)幅 完成数 增(减)幅
货物吞吐量 万吨 2282.56 13.15% 10677.34 14.95%
其中: 万标准箱 46.01 9.86% 219.19 29.48%
集装箱部分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
[2021-05-26] (000582)北部湾港: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34,189,5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股本 1,625,102,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6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 302,269,025.57 元,占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8.10%。2020 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完成
股权激励股份注销业务,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755,100 股。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3,434,4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股本 1,624,347,1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60864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 302,268,920.57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33,434,4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 9,087,266 股后的股本 1,624,347,1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60864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7477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2173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608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4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
股 本 ×分 配 比 例 , 即 1,624,347,188 股 ×0.1860864 元 / 股
=302,268,920.57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即 302,268,920.57 元÷1,633,434,454 股= 0.1850511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850511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向铮、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2021-05-21]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5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第 1 次联席会议,推
举产生了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李延强、黄葆源、陈斯禄、莫怒、朱景荣、洪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李延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黄葆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任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期三年。
以上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均已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李延强、黄葆源、秦建文、洪峻;其中李延强为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凌斌、李延强、黄葆源、秦建文、叶志锋;其中凌斌为主任委员。
(三)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叶志锋、洪峻、莫怒、秦建文、凌斌;其中叶志锋为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秦建文、李延强、黄葆源、凌斌、叶志锋;其中秦建文为主任委员。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黄省基、梁勇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罗进光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黄省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上述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期三年。
以上监事会成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组成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斯禄为总经理,同意聘任莫怒、吴启华、朱景荣、黄翔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黄翔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玉会祥为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黄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向铮、黄清、李晓明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向铮、黄清、李晓明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一)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71-8066560
传真号码:0771-2519608
电子邮箱:huangxiang@bbwport.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9 层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71-2519801
传真号码:0771-2519608
电子邮箱:xiangzheng@bbwport.com(向铮)
huangqing@bbwport.com(黄清)
lixm@bbwport.com(李晓明)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9 层
六、其他说明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罗明、陈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明、陈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两人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董事会对罗明、陈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2021-05-21] (000582)北部湾港:北部湾港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101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黄葆源主持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1,253,679,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7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031,825,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13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21,853,4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75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覃锦、黄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十五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129,450 99.9561% 537,740 0.0429% 12,100 0.0010% 通过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129,450 99.9561% 537,740 0.0429% 12,100 0.0010% 通过
(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129,450 99.9561% 537,740 0.0429% 12,100 0.0010% 通过
(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131,450 99.9563% 547,840 0.0437% 0 0% 通过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8,182,522 98.8758% 547,840 1.1242% 0 0%
(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087,850 99.9528% 579,340 0.0462% 12,100 0.001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8,138,922 98.7863% 579,340 1.1889% 12,100 0.0248%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087,850 99.9528% 579,340 0.0462% 12,100 0.001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8,138,922 98.7863% 579,340 1.1889% 12,100 0.0248%
(七)《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129,450 99.9561% 537,740 0.0429% 12,100 0.0010% 通过
(八)《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129,450 99.9561% 537,740 0.0429% 12,100 0.001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8,180,522 98.8717% 537,740 1.1035% 12,100 0.0248%
(九)《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030,868,617股)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222,114,325 99.6875% 696,348 0.3125% 0 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8,034,014 98.5710% 696,348 1.4290% 0 0%
(十)《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141,550 99.9571% 537,740 0.0429% 0 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8,192,622 98.8965% 537,740 1.1035% 0 0%
修订后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当日公司公告。
(十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1,253,135,050 99.9566% 544,240 0.0434% 0 0% 通过
修订后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当日公司公告。
(十二)《关于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74,080,311股)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
[2021-05-21] (000582)北部湾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
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监事会,为了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同意,于同日 18:0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101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监事黄省基、梁勇、罗进光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黄省基负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的一届一次职工
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第 1 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推举罗
进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1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黄省基、梁勇为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选举黄省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2021-05-21] (000582)北部湾港: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
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于同日 17:00 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101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其中董事李延强、黄葆源、陈斯禄、莫怒、朱景荣,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以现场方式表决,董事洪峻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延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选举董事李延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选举董事黄葆源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李延强董事长的提名,经董事会选举及审议,批准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主任委员和下设工作组。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详见附件 1,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李延强董事长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陈斯禄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陈斯禄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陈斯禄总经理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莫怒、吴启华、朱景荣、黄翔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莫怒、吴启华、朱景荣和黄翔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李延强董事长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黄翔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黄翔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2。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黄翔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陈斯禄总经理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玉会祥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玉会祥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李延强董事长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向铮、黄清、李晓明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黄清、向铮和李晓明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2。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和工作
组组成名单
2、陈斯禄、莫怒、吴启华、朱景荣、黄翔、玉会祥、
向铮、黄清、李晓明个人简历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1: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和工作组
组成名单
一、战略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李延强
(二)委员:李延强、黄葆源、秦建文(独立董事)、洪峻
(三)投资评审工作组
1.组长:陈斯禄
2.企划部、审计/法务部、财务部、技术部、工程管理部、生产业务部的负责人
二、提名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凌斌(独立董事)
(二)委员:凌斌(独立董事)、李延强、黄葆源、秦建文(独立董事)、叶志锋(独立董事)
三、审计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叶志锋(独立董事)
(二)委员:叶志锋(独立董事)、洪峻、莫怒、秦建文(独立董事)、凌斌(独立董事)
(三)审计工作组
1.组长:洪峻
2.工作组成员:审计/法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秦建文(独立董事)
(二)委员:秦建文(独立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凌斌(独立董事)、叶志锋(独立董事)
(三)薪酬与考核工作组
1.组长:李延强
2.副组长:黄葆源
3.工作组成员: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划部、证券部的负责人
附件 2:
陈斯禄简历
一、基本情况
陈斯禄,男,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海
运学院,工学学士学位,兰州交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机械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工作经历:
1989 年 07 月至 1991 年 01 月 任广州港务局员村港务公司
技术员;
1991 年 01 月至 1992 年 10 月 任广州港务局黄埔港务公司
助理工程师;
1992 年 10 月至 2006 年 04 月 历任广州港新沙港务公司机
械队工程师、机械队副队长、机械队队长、机械作业部经理;
2006 年 04 月至 2012 年 01 月 任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其间:2007 年 02 月至 2010 年 12 月 在兰州交通大学
物流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12 年 01 月至 2012 年 03 月 任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2012 年 03 月至 2014 年 05 月 任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05 月至 2014 年 06 月 任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14 年 06 月至 2015 年 07 月 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
2014 年 07 月至 2015 年 02 月 兼任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2015 年 02 月至 2015 年 07 月 兼任防城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
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8 月 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其间:2015 年 07 月至 2016 年 09 月 兼任防城港北部湾
港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2016 年 09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兼任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08
月 兼任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08 月至今 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其间:2017 年 08 月至 2018 年 09 月 兼任防城港北部湾
港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6 月
兼任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06 月至今 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兼职情况:
2015 年 11 月至今 任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
事;
2018 年 08 月至今 任广西北部湾港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8 年 12 月至今 任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董事;
2018 年 12 月至今 任广西北部湾国际码头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2019 年 07 月至今 任广西新通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09 月至今 任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陈斯禄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陈斯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四、陈斯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陈斯禄最近三年内无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陈斯禄最近三年内无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七、陈斯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八、陈斯禄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陈斯禄持有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为106,000 股。
十、陈斯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陈斯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莫怒简历
一、基本情况
莫怒,男,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上海海洋
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
(一)工作经历:
1993 年 08 月至 1994 年 07 月 在钦州港筹备处工作;
1994 年 07 月至 1996 年 07 月 任钦州港务局商务调度部商
务科副科长;
1996 年 07 月至 2000 年 06 月 任钦州港务局商务调度部副
经理;
2000 年 06 月至 2004 年 12 月 任钦州港务局商务调度部经
理;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09 月 任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09 月至 2012 年 08 月 任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2 年 08 月至 2014 年 05 月 任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钦州北部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05 月至 2015 年 02 月 任钦州金谷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副董事长;
2015 年 02 月至 2016 年 09 月 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
2016 年 09 月至 2020 年 11 月 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生产业务部部长;
2020 年 11 月至今 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
产业务部总经理;
2015 年 04 月至今 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兼
[2021-05-19]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55,100 股,涉及人数 19 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3,564,071.15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34,189,554 股减少
至 1,633,434,454 股。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核实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9 年 9 月 30 日,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广西北部湾
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22 号),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四)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对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六)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12月6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66,6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上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
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股份登记。
(八)2020 年 9 月 25 日,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0 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400,000 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授予价格为 5.5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自动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394,300 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49 人,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
(九)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 11 名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427,3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有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不满足激励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755,1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53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59 元/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
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正常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戴春晖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何典治等 6 人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罗礼春等 12 人因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贵港码头有限公司、北部湾港贵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北部湾港贵港中转码头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不满足激励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55,100 股,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73%,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 6月 15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7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需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
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4.71 元/股调整为 4.53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原授予价格,即 5.59 元/股。具体如下:
来源 回购激励 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 回购资金
对象人数 (元/股) (元/股) (股) (元)
首次授予 18 4.71 4.533 739,900 3,477,811.52
预留授予 1 5.59 5.59 15,200 86,259.63
合计 19 - - 755,100 3,564,071.15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止,公司已向上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款,合计为 3,564,071.15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50C000233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办理完成。本
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634,189,554 股减少
至 1,633,434,454 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股份 变动后(预计)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6,818,515 77.52 - 1,266,818,515 77.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7,371,039 22.48 -755,100 366,615,939 22.44
总股本 1,634,189,554 100.00 -755,100 1,633,434,454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
[2021-05-18]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5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21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内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1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年5月10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10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2021年4月12日董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监事会八届三十四次会议,2021年4月26日董事
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监事会八届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10日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八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案及其审议方式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5.《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6《.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7.《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8《.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9.《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12.《关于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需以普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三)提案13、提案14、提案15均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提案4、提案5、提案6、提案8、提案9、提案10、提
案12、提案13、提案14、提案15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4.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的预案》
5.00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6.00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 √
报告的议案》
8.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10.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12.00 《关于向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 6 人
人的议案》
13.01 选举李延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黄葆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3 选举陈斯禄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4 选举莫怒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5 选举朱景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6 选举洪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 3 人
的议案》
14.01 选举秦建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凌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3 选举叶志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 应选人数 2 人
案》
15.01 选举黄省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15.02 选举梁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起至2021年5月20日会议召
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第9层917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明、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 票 时 间 : 2021 年 5 月 20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2021-05-14] (000582)北部湾港: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104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西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 年广西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
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15:30 至 17:00。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翔和财务总监玉会祥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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