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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0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推进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孚高科”)现有核心业务与战略新兴业务的“双擎驱动”战略,促进公司“节能减排”、“绿色氢能”、“智能电动”及“其他核心零部件”板块的全面发展,现就“智能电动”板块注入“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新的战略产品业务,加快全球产业链布局,以主流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为战略切入点,积极拓展储能等多场景应用。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以约6000万欧元的交易对价向Robert Bosch S.p.A. Società Unipersonale(以下简称“RBIT”)购买其所持有的VHIT S.p.A. SocietàUnipersonale(以下简称“VHIT”)及其全资子公司意沃汽车系统(无锡)有 限公司(英文名称: VHIT Automotive Systems(Wuxi) Co. Ltd,以下简称“VHCN”)的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VHIT与VHCN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对方RBIT为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4.1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境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和境内、境外投资监管机构申报与审核。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Robert Bosch S.p.A. SocietàUnipersonal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Via M.A. Colonna 35, 20149 Milan, Italy
法定代表人:Mr. Georg Wahl
注册资本:20,000,000 欧元
成立日期:1930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批发电动、电子、机电、机械、气动、液压元件、汽车配件及零配件;电子产品;电动工具;热水器和锅炉;无线电设备及配件;研发活动等。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 年销售额为 3.05 亿欧元,息税
前利润为 1,280 万欧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4.3 亿欧元。
关联关系:RBIT 为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目前持有公司 14.16%的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VHIT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VHIT S.p.A. SocietàUnipersonal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Strada Vicinale delle Sabbione, 5 - 26010 OFFANENGO (Cremona) - Italia
法定代表人:La Forgia Corrado Felice
注册资本:5,784,635欧元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真空泵等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RBIT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VHCN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意沃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VHITAutomotive Systems
(Wuxi) Co. 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7G3EFG5W
注册地:中国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113-1-2号一楼及二楼
法定代表人:Meyer Jens Wilhelm
注册资本:44,000,000元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 ;汽车零配 件零售 ; 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VHIT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VHIT及其全资子公司VHCN的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千欧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12 月 31日/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88,023 83,681
负债总额 67,193 68,602
应收款项总额 38,098 25,290
净资产 15,693 16,661
营业收入 115,598 128,200
净利润 1,215 440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系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数据基础上,根据本次交易范围及其他影响因素进行模拟调整后的管理层报表。
(2)标的公司的业务介绍
标的公司总部位于意大利,目前拥有约570名员工,是一家聚焦机械真空泵、电子真空泵、电子油泵、液压阀及其它相关产品,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际化汽车零部件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乘用车和商用车泵、阀类产品的一级供应商,与欧洲、亚太地区主流汽车厂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正在研发和推进市场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核心子系统“电子油泵”产品技术,已经获取多家国际客户项目及多家国内新能源头部客户项目,预计2022年下半年陆续进入批产阶段,市场前景广阔。
(3)交易方式及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根据最终交易金额购买相应股权。交易标的VHIT
及VHCN的具体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将在股权购买协议中进行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4)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聘请方达律师事务所、意大利 Chiomenti 律师事务所对标的公
司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聘请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财务税务尽职调查。本次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通过竞标方式,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经过最终谈判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基本交易价格约为 6000 万欧元。最终交
易金额需在基本交易价格基础上结合目标公司交割日报表的净负债以及净营运资本等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事项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签订交易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具体实施时签订有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收购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六、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业务关系
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与公司的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缺乏独立性。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目前已初步形成现有核心业务与战略新兴业务的“双擎驱动”与“节能减排”、“绿色氢能”、“智能电动”、“其他核心零部件”四大板块全面发展的新战略格局。在智能电动板块方面,公司当前在已布局的电驱系统零部件、智能感知核心模组、智能座舱及智能座椅等业务基础上,正积极寻求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零部件的战略产品业务。本次交易标的拥有国际领先的电子油泵产品技术,契合了当前新能源汽车主流热管理系统向油冷系统转换的发展方向。公司将以本次交易为契机,以电子油泵这一战略新产品业务切入“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领域,依托公司集团化技术、市场和制造平台,全力推进电池冷却板、换热器等关键部件以及热管理系统战略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并进一步积极寻求在储能等其他应用场景的发展。此外,标的拥有的国际领先的真空泵技术产品业务与公司同类产品具有较强的整合和协同的发展潜力,在全球范围市场具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到 2030 年,公司真空泵技术产品、热管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业务在汽车市场规划营业收入达到 28 亿元。
公司将进一步利用本次交易带来的积极影响,加强公司在全球汽车领域高端客户市场的协同,加强热管理系统为主的新战略产品技术的全球资源整合与协同研发,进一步积极培育和构建公司全球化战略业务的治理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司
[2022-02-09] (000581)威孚高科: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0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
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参加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拟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9] (000581)威孚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0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
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王晓东、KirschChristoph、徐云峰、欧建斌、陈玉东、赵红、
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参加董事 11 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对方 Robert Bosch S.p.A. Società Unipersonale(以下简称“RBIT”)为德国罗伯
特·博世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 14.1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Kirsch Christoph 先生、陈玉东先生回避表决。
为推进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核心业务与战略新兴业务的“双擎驱动”战略,促进公司“节能减排”、“绿色氢能”、“智能电动”及“其他核心零部件”板块的全面发展,现就“智能电动”板块注入“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新的战略产品业务,加快全球产业链布局,以主流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为战略切入点,积极拓展储能等多场景应用。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以约6000万欧元的交易对价向RBIT购买其所持有的VHIT S.p.A.SocietàUnipersonale(以下简称“VHIT”)及其全资子公司意沃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英
文名称:VHIT Automotive Systems (Wuxi) Co. Ltd,以下简称“VHCN”)的 100%股权。本次交
易完成后,VHIT 与 VHCN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具体实施时签订有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收购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11]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0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纲要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目前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所制定的战略规划。纲要中涉及的投资规划、发展目标等前瞻性的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鉴于市场环境复杂多变,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发展需要等对相关规划作出适度调整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1、“公司”或“威孚高科”指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IRD”指 IRD Fuel Cells A/S
3、“Borit”指 Borit NV
4、“德国博世”指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5、“上海重塑”指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北京氢璞创能”指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议案》,为增进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现将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一)制定背景
长期以来,氢能一直是国内外重点关注和推动的战略产业,特别是近几年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国际能源署(IEA)发布《全球氢能评估报告 2021》指出,氢能将在全球能源转型中发挥关键作用,欧盟、美国、日本等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制定了本国的氢能战略,将发展氢能作为能源技术革命的重要方向和未来能源战略的重要
组成部分。我国于 2020 年 4 月将氢能首次列入能源范畴,并陆续出台相关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政策。当前,纵观国内外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类企业正积极布局。公司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并结合多年的发展底蕴及战略潜力,将氢能产业作为公司中长期新业务发展战略核心内容之一,聚焦产业链中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技术和业务的发展。
公司于2018年伊始积极展开氢燃料电池和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专题的规划研究及初步布局。一方面,公司通过国际并购(收购丹麦 IRD、比利时 Borit 的 100%股权),构建了电堆核心零部件“一膜两板”(膜电极、石墨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关键技术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加强自主研发,设立新能源与网联技术研究院,完成氢燃料电池研发测试中心一期建设,构建了 BOP 关键零部件(氢气子系统、空气子系统、水热子系统等)核心技术基础能力。2020 年公司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7739.7万元。2021 年,公司完成 PEM 电解水制氢系统装备技术业务调研及可再生能源制氢初步业务发展规划,积极寻求外部的技术、产业投资合作机会,并启动了 PEM 电解水制氢示范线项目。
为进一步深入和清晰公司氢能业务发展战略,加速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战略业务产业化进程,推进 PEM 电解水制氢系统装备业务的规划,公司研究制定了氢能业务发展规划纲要。
(二)战略规划纲要
1、氢能总体业务
(1)战略定位
公司氢能业务,聚焦于氢能产业链中上游的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可再生能源制氢等两大业务,构建核心竞争力,实现氢能业务规模化增长。
(2)成立氢能事业部
公司规划成立氢能事业部,统筹推进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可再生能源制氢等业务的全球化发展,强化集团战略协同和赋能。氢能事业部将全面推进氢能业务亚太、欧洲、北美三大基地建设,努力实现氢能业务战略目标。
2、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
(1)战略定位
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重点布局产业链中游核心零部件(膜电极、石墨/金
属双极板、BOP 关键零部件),并积极向上游催化剂、气体扩散层等电堆核心材料延伸,致力于成为全球独立的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头部供应商之一。
(2)战略阶段及目标
第一阶段(2018-2021 年):积极规划布局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并购和自
研并举,获取关键技术基础能力。
目前,公司通过国际并购,构建了电堆核心材料(膜电极、石墨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关键技术能力;加强自主研发,设立新能源与网联技术研究院,完成氢燃料电池研发测试中心一期建设,构建了 BOP 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基础能力;同时与德国博世、上海重塑、北京氢璞创能等战略伙伴及国际国内多家战略客户、主要客户展开紧密合作,获取国内外多个开发项目和供货订单。
第二阶段(2022-2025 年):加速组织规划建立及运行,推进全球三大基地建设,
实现小规模化市场应用。
面向全球进行市场、技术、制造、供应链等业务布局,建设并强化亚太、欧洲和北美三大基地的工程中心、商务中心、制造中心等功能和水平。
①增强全球工程能力。积极推进亚太、欧洲、北美工程中心建设,加强投入,持续提升工程技术水平,特别是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快速实现客户市场项目的批产。
②拓展全球商务功能。加快推进亚太、欧洲、北美商务中心能力建设,加强全球化市场和运营的规划及协同,实现各中心及业务板块间的战略资源共享和市场高效协同拓展,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客户,持续深化与战略伙伴、战略客户及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推进市场规模化应用。
③提升全球制造能力。加快推进亚太、欧洲、北美制造中心能力建设,2021-2025
年期间,实现全球产能膜电极 800 万片,石墨双极板 900 万片,金属双极板 400 万片
及 BOP 关键零部件 10 万件的小规模批产能力;其中亚太(中国)实现产能膜电极 400
万,石墨双极板 500 万片,金属双极板 200 万片及 BOP 关键零部件 10 万件。
④加强战略协同和资源整合。基于氢能事业部平台,加强全球业务战略协同和资源整合。特别就亚太基地建设方面,将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相关业务进行整合,加强与各战略伙伴的合作,设立独立业务公司,面向中国为主的亚太市场,进行产品的应用开发、供应链、制造、销售及服务等。
第三阶段(2026-2030 年):进一步拓展市场客群,大批量产业化能力建设,实现
市场应用规模化增长。
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市场客群,全面提升客户市场合作,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实现市场应用规模化;加快前瞻技术研究及先进产品研发,加强三大基地应用工程开发能力,强化产品竞争力;推进并实现三大基地大批量产业化的制造能力,同时提升智能制造能力。
3、可再生能源制氢业务
(1)战略定位
可再生能源制氢业务,将基于公司目前膜电极、石墨/金属双极板等核心部件技术,以及 PEM 电解水电堆研发、测试和验证能力,重点培育孵化 PEM 电解水制氢系统装备技术。
(2)战略阶段及目标
第一阶段(2022-2025 年):公司将积极获取关键技术能力,实现产品市场应用。
①着力实施好示范线项目。完成 PEM 电解水制氢示范线一期、二期建设,获取电
解水制氢整体方案设计、实施服务能力。
②积极获取关键技术能力。寻求外部技术与产业投资合作机会,加快自主研发,构建电堆、系统装备设计、开发和集成等关键技术能力。形成并孵化一批细分领域(生产用氢领域)的小功率系统装备产品,开发适用于储能和加氢站的大功率系统装备技术和产品。
③拓展市场应用项目。大力拓展客户市场,力争实现小功率系统装备应用形成小批量市场应用,积极参与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接洽国内行业头部企业,探索合作机会。
第二阶段(2026-2030 年):系统装备商业化,全面强化核心能力。
小功率系统装备实现规模化和商业化,大功率系统装备实现加氢站、储能市场初步商业化;完善电堆、系统、以及核心部件的生产和配套能力,建立规模化生产能力,强化核心竞争力,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技术链。
4、至2025年规划总投入
至 2025 年,氢能业务拟累计规划投入约 30 亿元,其中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
务投资约 26 亿元,PEM 电解水制氢系统装备业务投资约 4 亿元。上述累计规划投入约
30 亿元中,已实施约 8 亿元,待实施投资约 22 亿元。
二、成立氢能事业部
(一)成立目的
公司成立氢能事业部,有助于统筹推进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PEM 电解水制氢
系统装备等业务,有利于协同和整合公司国内外氢能业务资源,发挥业务协同效应,促进氢能业务全球化发展,助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二)氢能事业部架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转型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积极推动战略规划的实施,推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增长,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11]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0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落实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孚高科”)《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战略规划第二阶段小规模化市场应用和第三阶段规模化增长的战略任务,加快拓展中国市场,并积极拓展潜在亚太市场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公司及子公司IRD Fuel Cells A/S(以下简称“IRD”)、Borit NV(以下简称“Borit”)拟与Robert Bosch 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AG(以下简称“RBINT”)、无锡市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共同投资人民币5亿元设立无锡威孚氢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2,500万元(占比45%),IRD出资7,500万元(占比15%),Borit出资7,500万元(占比15%),RBINT出资7,500万元(占比15%),新动能基金出资5,000万元(占比1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资公司75%股权,合资公司将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对方RBINT为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4.1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Robert Bosch 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AG
企业名称:Robert Bosch 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AG
注册号:30165
企业类型:Private Limited Company
住所(注册地):Luterbachstr. 10, CH-4528 Zuchwi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Jggi, Benjamin
注册资本: 4,500万瑞士法郎
成立日期: 1956年6月8日
经营范围:收购、管理和出售所有类型的股权,尤其是控股公司范围内的商业和制造企业的股权。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营业收入为28,528.62万瑞士法郎,税后净利润为25,252.12万瑞士法郎,2020年末净资产为294,952.89 万瑞士法郎。
关联关系:RBINT为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4.16%的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1、IRD Fuel Cells A/S
企业名称:IRD Fuel Cells A/S
注册号:146896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Emil Neckelmanns Vej 15AFraugde,Denmark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8660万丹麦克朗
成立日期:1990年8月1日
经营范围:燃料电池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股东情况:威孚高科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Borit NV
企业名称:Borit NV
注册号:0823.517.9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Lammerdries 18 boxE, B-2440 Geel, Belgium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316.09万欧元
成立日期:2010年2月26日
经营范围:燃料电池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股东情况:威孚高科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无锡市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无锡市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WW5AW1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1-808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新投金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无锡市新区科技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9%)、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30%)、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0%)、无锡新投金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无锡威孚氢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
4、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5、法定代表人:待定
6、主营范围:燃料电池膜电极、石墨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催化剂、气体扩散层等电堆零部件及氢隔离阀、氢安全阀等BOP关键零部件的工程应用开发、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经济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1 威孚高科 22,500 45% 货币 自有资金
2 IRD 7,500 15% 货币 自有资金
3 Borit 7,500 15% 货币 自有资金
4 RBINT 7,500 15% 货币 自有资金
5 新动能基金 5,000 1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50,000 100% - -
上述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资公司 75%股权,合资公司将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8、业务模式及发展规划:合资公司将独立面向中国市场,并积极拓展潜在亚太市场,依托威孚高科集团化运营平台,采用多品牌轻资产运营模式,将威孚高科集团范围内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相关业务进行整合,深化与各战略伙伴的合作,进行产品的应用开发、供应链、制造、销售及服务等。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着力落实威孚高科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战略规划第二阶段小规模化市场应用和第三阶段规模化增长的战略任务。在合资公司 5 亿元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后续威孚高科将继续推进以合资公司为主体的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亚太基地建设,拟于 2025 年前另行规划新增投资约 7 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各出资方对合资公司的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事项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签订投资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具体实施时签订有关投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投资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是落实威孚高科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战略规划第二阶段的小规模化市场应用和第三阶段规模化增长的战略任务,是亚太基地最主要的业务平台;有利于完善公司全球化的业务治理,加速战略协同和资源整合,加快拓展中国市场,并积极拓展潜在亚太市场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本次交易有助于深化公司与海外子公司、战略伙伴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实现各方战略利益的最大化,促进威孚高科成为全球独立的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头部供应商之一战略的实现。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转型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资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三) 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核准和登记,合资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资金管理、人员变动、项目管理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文中涉及的投资规划、发展目标等前瞻性的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合资公司的管控,降低和防范相关风险,从而给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 RBINT 及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还未
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
[2022-01-11] (000581)威孚高科: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0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参加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拟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11] (000581)威孚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0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王晓东、KirschChristoph、徐云峰、欧建斌、陈玉东、
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参加董事 11 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深入和清晰公司氢能业务发展战略,加速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战略业务产业化进程,推进 PEM 电解水制氢系统装备业务的规划,实现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制定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成立氢能事业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对方 Robert Bosch 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AG 为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
公司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 14.1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Kirsch Christoph先生、陈玉东先生回避表决。
为落实公司《氢能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战略规划第二阶段小规模化市场应用和第三阶段规模化增长的战略任务,加快拓展中国市场,并积极拓展潜在亚太市场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公司及子公司 IRD Fuel Cells A/S(以下简称“IRD”)、Borit NV(以下简称“Borit”)拟与Robert Bosch 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AG(以下简称“RBINT”)、无锡市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共同投资人民币 5 亿元设立无锡威孚氢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
以自有资金出资 22,500 万元(占比 45%),IRD 出资 7,500 万元(占比 15%),Borit 出
资 7,500 万元(占比 15%),RBINT 出资 7,500 万元(占比 15%),新动能基金出资 5,000
万元(占比 1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资公司 75%股权,合资公司将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具体实施时签订有关投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投资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拟投资设立氢燃料电池零部件业务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1-12-25]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4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环保”)系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孚高科”)控股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威孚高科持股94.81%,以下简称“威孚力达”)的参股公司,威孚力达持有威孚环保49%的股权。
为充分调动威孚环保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威孚环保利益与员工利益有机结合;同时为满足威孚环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威孚环保资本融资渠道。威孚环保拟增资不超过34,722.71万元,其中820.29万元作为注册资本,33,902.42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促进公司与威孚环保的战略布局和协同,公司管理层经充分讨论同意威孚力达放弃对威孚环保的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经威孚环保各方股东沟通,威孚环保本次增资将由盈动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动控股”)、员工持股平台、与威孚环保及公司无关联关系的外部投资者出资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威孚环保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5,820.29万元,威孚力达持有威孚环保股权比例将由49%变更为不低于42.09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盈动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盈动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外国(地区)企业
法定地址:Portcullis Chambers, 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谈贇(TAN YUN)
注册资本:法定股本5万美元
经营范围:在不违反任何现行有效之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之情况下,从事任何行为或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谈贇(TAN YUN)个人100%持股
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员工持股平台
员工持股平台将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外部投资者
外部投资者为与威孚环保及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投资者。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最终确定外部投资者。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5969849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谈贇(TAN YUN)
成立时间:2004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灵江路9号4号楼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环保催化剂;提供技术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威孚力达持股49%,盈动控股持股44%,华微纳米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纳米”)持股7%。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威孚环保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3,497.78 470,959.37
负债总额 330,359.32 332,617.82
净资产 163,138.46 138,341.5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76,726.27 745,888.65
净利润 24,135.44 29,462.84
3、威孚环保资产评估情况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威孚环保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1828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收益法评估,威孚环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1,671万元,较账面净资产138,342万元增值93,329万元,增值率67.46%。
4、增资前后威孚环保股权结构变化(按增资后威孚力达持股比例42.094%测算)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1 盈动控股 22,000,000 44% 26,820,286 46.081%
2 威孚力达 24,500,000 49% 24,500,000 42.094%
3 华微纳米 3,500,000 7% 3,500,000 6.013%
4 员工持股平台 - - 2,910,143 5.000%
5 外部投资者 - - 472,431 0.812%
合计 50,000,000 100% 58,202,860 100.000%
具体以增资完成后威孚环保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价格以威孚环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即231,671万元),扣除基准日后威孚环保股东会决议实施的分红金额(即20,000万元)为依据,以每元注册资本42.33元计算增资价款为不超过34,722.71万元,各增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盈动控股认缴出资金额约为20,404.27万元,员工持股平台认缴出资金额约为12,318.64万元,外部投资者认缴出资金额约为1,999.80万元。本次增资各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威孚力达如不放弃威孚环保优先认缴出资权,则涉及出资金额约为17,014.13万元。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 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有利于充分调动威孚环保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威孚环保利益和员工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威孚环保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助于拓宽威孚环保资本融资渠道,有利于改善威孚环保财务状况,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完善威孚环保治理体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同意威孚力达放弃本次对威孚环保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是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威孚环保仍为威孚力达参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1828号)。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21]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4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91,000 股,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88%;其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本次
回购价格为 13.98 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 11 人,回购资金总额为 4,081,138.66 元。
2、本次回购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008,950,570 股变更为 1,008,659,570 股。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在公司官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提出的异议。
3、2020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4、2020年10月29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0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无锡市国资委”)《关于威孚高科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锡国资考〔2020〕5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
6、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确定2020年11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01名激励对象授予19,54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8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0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9、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十三、对于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8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因死亡、2名因身体原因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回购数量
本次涉及回购注销的股份为11人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88%。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48元/股调整为13.98元/股;其中1名因死亡、2名因身体
原因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0,000股按《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081,138.66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110号)。
6、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624,889 -291,000 19,333,889
高管锁定股 84,889 0 84,889
股权激励限售 19,540,000 -291,000 19,249,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89,325,681 0 989,325,681
人民币普通股 816,945,681 0 816,945,681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172,380,000 0 172,380,000
三、股份总数 1,008,950,570 -291,000 1,008,659,570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01]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1-04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投资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原嘉成”或“基金”)。基金目标募集规模约10亿元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第一期认缴出资总额2.53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博原嘉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博原嘉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合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XC4N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璘)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171弄9号二层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2、基金备案情况
博原嘉成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A812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根据本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10]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4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该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合作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共同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璞创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双极板(石墨/金属)、膜电极等产品研发与应用,燃料电池关键部件的核心技术开发,燃料电池电堆及核心部件的商业化,燃料电池装备制造的自主化和国产化,燃料电池单电池技术开发,电堆和整车验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洵
注册资本:3835.6236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58443906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8号1幢4层101-41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市场调查;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氢璞创能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氢璞创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同意通过签署本战略合作协议书在双方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彼此的战略合作伙伴。
(一)合作内容
1、作为具体合作的基础,双方将首先建立即时信息共享机制,深化沟通渠道,建立业务合作,技术交流机制,共同挖掘具有行业战略意义的并具备较高科技附加值的新产品、新技术,共同打造行业领先的技术、工艺和质量水准;
2、依托乙方在国内燃料电池行业的领先地位,充分发挥甲方工程技术及产业化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双方将就双极板(石墨/金属)、膜电极等产品研发与应用,联合开展燃料电池关键部件的核心技术开发,共同推动燃料电池电堆及核心部件的商业化进程,共同培育燃料电池装备制造的自主化和国产化;
3、双方将在燃料电池单电池技术开发,电堆和整车验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不断提升双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共同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
4、双方同意建立平台以开展在品牌推广、产品营销、技术提升、质量培育、客户服务、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的广泛深入的合作,并共同制定行动方案,共建战略联盟;
5、双方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加强技术、资本、人才三要素融合,共同探讨合作开发、合资共建等多种形式,加快新材料与新技术在燃料电池领域的应用与国产化进程,共同培育孵化优质科技企业,为氢燃料电池行业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6、在本协议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双方关联企业将以金属双极板为重点项目支撑,逐步拓展石墨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领域的合作发展。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伍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可以提议续期,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本协议,如到期未续期或在有效期内双方未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的,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乃应被视为甲乙双方合作基础及共同意愿的表达。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需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项目合同,合作项目实施按具体签订项目合同内容执行,具体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条款应独立排他适用。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与行业优势资源形成合作,进一步拓展公司氢能产业的布局,推动公司氢能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博世(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碳中和示范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 月 1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截至目前,该协议尚在履行中。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0-26] (000581)威孚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3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欧建斌、陈玉东、
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参加董事 11 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15.48 元/股调整至 13.98 元/股。
公司董事王晓东先生、徐云峰先生、欧建斌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 8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
1 名因死亡、2 名因身体原因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经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以上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1,000 股进
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价格为 13.98 元/股,其中 1 名因死亡、2 名因身体原因放弃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60,000 股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即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6] (000581)威孚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3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参加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 8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因死亡、2 名因身体原因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经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1,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合计 291,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即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6] (000581)威孚高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15元
每股净资产: 18.787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9%
营业总收入: 123.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30亿元
[2021-09-18]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展新兴产业领域,寻求潜在上下游产业链投资与合作机会,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高科”或“公司”)拟与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创投”)、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原私募”)共同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原嘉成”或“基金”)。基金目标募集规模约10亿元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第一期认缴出资总额2.53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
2、本次交易对方博世创投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4.1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 28 号 21 层 2103G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福泉北路 333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川
注册资本 399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6 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10115324326584B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
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博世(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最终实际控制
人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的营业总收入 0 元;净利润-15,749,228.08 元;2020
(经审计) 年末净资产 236,063,582.10 元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博世创投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罗伯
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 14.16%的股权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博世创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云谷路 599 弄 6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朱璘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4 月 24 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794N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博世(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50%股份、戈壁创赢(上
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0%股份
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备案情况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1829
主要投资领域 汽车与出行服务、智能制造、物联网领域相关的赋能技术应用,
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5G 通信技术等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
系说明 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博原私募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规模:约 10 亿元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第一期规模 2.53 亿元
5、出资方式和出资进度: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各投资方自有资金。总认缴出资额为全体合伙人所有认缴出资额总和,合计为 2.53 亿元,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身份 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有限合伙人 博世创投 15,000 59.29%
威孚高科 10,000 39.53%
普通合伙人 博原私募 300 1.18%
合计 25,300 100%
首期出资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最终以首期缴款通知注明的比例或金额为准)。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支付合伙企业费用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等资金需求计划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
6、存续期限:7 年,其中:4 年投资期+3 年退出期(最多可延长 3 年)。
7、退出机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将为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8、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本公司不对本基金形成控制且不会将本基金纳入本公司的并表范围。
9、投资方向:围绕新基建、新工业、新兴产业和核心技术国产替代等国家战略布局,重点投资在汽车与出行服务、智能制造、物联网领域相关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5G 通信技术等赋能技术应用。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各投资方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事项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尚未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具体实施时签订有关对外投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投资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投资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除前述事项之外,公司大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投资基金份额的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3、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投资旨在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发展前景好、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行业,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以期通过所投资项目谋取回报。公司将借助投资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投资平台的作用,降低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风险。同时,有利于推进公司与客户伙伴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发展打造更坚实的基础,助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的投资方向包括汽车与出行服务、智能制造、物联网等领域,与公司具有潜在的产业协同价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通过本次投资可以了解和接触相关领域的头部企业,为公司带来更前沿的市场信息,为未来市场和产品研发指明方向。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三)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关于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尚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以确保达到募集目标的风险。
2、基金的运作包括项目发掘、尽职调查、项目策划及运作,以及项目的退出等多个方面,专业技术和风险控制方面要求较高,基金未来管理运作具体情况对基金预期规划和项目投资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拟投资的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法律、行业周期、监管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投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博世创投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
最终实际控制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98,896.19 万元。
十、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
[2021-09-18] (000581)威孚高科: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3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参加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2021-09-18] (000581)威孚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3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欧建斌、陈玉东、
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参加董事 11 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对方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 14.1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Kirsch Christoph、陈玉东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拓展新兴产业领域,寻求潜在上下游产业链投资与合作机会,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2021-09-10]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3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建设省市级低碳示范企业,推动无锡高新区率先在江苏省建成碳中和示范园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高科”或“公司”)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无锡高新区”)、博世(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中国”)于 2021 年 9 月 8 日签署了《碳中和示范项目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签署后,公司与无锡高新区、博世中国将充分发挥各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展开多维度、深层次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在各方盖章或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此协议下,各方后期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在具体合作项目确定后,各方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董事陈玉东担任博世中国董事长,博世中国实际控制人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集团”),博世集团持有公司 14.1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应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一)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无锡市最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以及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高地。无锡高新区以“三大经济”为引领,构建“6+2+X”现代产业体系,并集聚科创资源,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发展同时,无锡高新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产业发展机遇,构筑全区绿色低碳技术优势,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壮大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提高产业绿色竞争力,为努力打造长三角乃至全国
(二)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Yudong Chen
4、注册资本:16717.3722万美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03974
6、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333号1幢6楼
7、经营范围:1.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利用外商投资的机械制造、轻工、电子和信息产业领域进行投资;2.开展与公司的投资相关的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和培训活动;3.向投资者和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4.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不受出口许可证及/或出口商品配额限制的商品以供出口;5.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决议),公司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或作为其代理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其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及备件;(2)在国内外市场上作为所投资企业产品的采购代理、销售代理或分销商;(3)为所投资企业产品提供售后服务;(4)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市场开发及咨询服务;(5)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仓储和其他综合服务;(6)协助所投资企业招聘雇员和提供培训;(7)协助其寻求贷款并提供所需的还贷担保;(8)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及在其监督下,协助所投资企业平衡外汇收支;6.为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产品在国内的经销商、代理商、供应商以及公司、关联公司和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7.购买所投资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以及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必要的产品为该类集成配套;8.从事与本企业、母公司及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及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相关配套业务和售后服务,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的商品;9.在国内采购并以批发的方式销售商品(特种商品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0.进口为所投资企业、关联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11.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12.从事仓储(特殊商品除外)、物流,配送及相关综合服务;1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4.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
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1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16.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服务;17.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对境内关联公司的外汇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并且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集中管理境外关联公司外汇资金和境内关联公司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用于境外放款的外汇资金以行使财务中心或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等(详见备案回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实际控制人:博世集团
9、主要财务数据:博世集团2020 年度全球销售额715亿欧元,其中中国区销售额1173亿人民币;息税前利润19亿欧元。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陈玉东担任博世中国董事长,博世中国的实际控制人为博世集团,博世集团持有公司14.16%的股份。
11、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博世中国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12、履约能力分析:博世中国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经查询,博世中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及意义
2021 年 3 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
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无锡高新区在大力发展产业同时,紧跟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区内相关政策制定及落地,致力于建立第一批碳减排、碳中和标杆企业。威孚高科近年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开发,建立自身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提升内部能源效率,致力于减少碳排放。博世集团基于 2020 年实现范畴一和范畴二碳中和的基础上,现着力于 2030 年实现范畴三 15%碳减排,威孚高科作为博世中国的重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参与并实施相应的减排措施,将为博世集团实现范畴三减排目标做出重
要的贡献。同时,三方合作,计划在无锡高新区建设省市级低碳示范企业,从而积极推动无锡高新区率先在江苏省建成碳中和示范园区。
(二)合作内容
1、丙方拟整合碳中和领域的成功经验,协同国际国内相关资源,助力甲乙双方实现“双碳”目标。
其中,丙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与甲方展开合作:建立碳中和智库;制定低碳示范企业评选标准;遴选重点企业并进行系统性碳盘查;设定不同行业碳减排目标;共同打造重点行业碳中和标杆企业;共同打造碳中和生态体系;共建低碳示范区;协助制定相关补贴政策;联合建立低碳赋能中心。
丙方将从以下方面展开与乙方的合作:开展工厂碳排放分析及评估;分层探究碳减排潜能;制定碳减排战略实施方案;提供合适的服务帮助实现碳减排目标;打造博世碳减排优秀供应商;共建行业低碳标杆企业。
2、乙方与丙方合作争做无锡高新区碳中和先锋示范企业,同时甲方将从相关政策上给予乙方和丙方支持。
3、上述合作内容的细则,或更多合作内容,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以商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三)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基于本协议达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有必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协议;届时处于执行中的项目视情况由甲乙丙三方具体协商解决。
(四)保密及违约处理
1、甲乙丙三方需对本合作相关的另一方披露的各种信息、资料和数据予以保密,未经披露方的允许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为本协议下合作之外的目的使用;
2、未经对方允许,甲乙丙三方均不得以对方的名义开展社会活动;
3、如因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或任何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均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仅作为意向性约定,不视为为任何缔约方或代表任何缔约方创造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或义务(第五条除外)。
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解决,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或项目协议。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1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博世中国及实际控制人博世集团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98,896.19 万元。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各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八、备查文件
1、《碳中和示范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日
[2021-08-24] (000581)威孚高科: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66元
每股净资产: 18.271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2%
营业总收入: 90.3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45亿元
[2021-08-17]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1-03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潘兴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截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潘兴高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潘兴高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潘兴高先生的通知,潘兴高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2021-06-19]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3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车联天下”)
2、投资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车联天下能否快速持续获取主机厂大量的订单以保证硬件成本优势及其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能力能否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拓展新兴产业领域,加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公司实施了面向“新四化”的“双擎驱动”战略,其中,网联技术是新战略业务的主要方向之一。为积极寻求外部产业或研发合作,助力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的方式投资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车联天下9.32%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杨泓泽
2)身份证号码:412***********2013
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2、北京车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车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854979409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吴业恒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7)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2号楼24层2426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利泰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利泰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0773733XJ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江黎明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8年3月12日
7)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港口路12号3座(利泰科创楼)8-10层
8)经营范围:销售:汽车(含小轿车),二手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摩托车零部件,建筑材料,五金工具,家用电器,纺织品,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塑料制品,藤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照明电器,文化用品,电子计算机配件,
体育用品及设施,鞋类,机电设备,皮革及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汽车市场信息分析、咨询,汽车维修技术咨询,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市场开发、经营管理,铺位租赁;机动车辆险兼业代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汽车维修技术开发;汽车维修工装夹具设计开发及生产;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北京顺恒达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顺恒达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802438274H
3)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董军
5)注册资本:2164.094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8月7日
7)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恒业八街6号院13号1至4层101
8)经营范围: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汽车电子软件、汽车电子通信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1月1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自然人:秦致
1)股东姓名:秦致
2)身份证号码:110***********2314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以上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收购股权的情况
序号 交易对方 收购其持有车联天 收购金额
下的股份(万元) (万元)
1 杨泓泽 20 1100
2 北京车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275
3 利泰集团有限公司 10 550
4 北京顺恒达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5 1375
5 秦致 10 550
合计 70 385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06576643X
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 法人代表:杨泓泽
5、 注册资本:2077.6797 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4 日
7、 注册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二街 8 号 1601-35 室
8、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
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
出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9、 收购及增资前的股东持股比例:
持股 在注册资本中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出资额(万元)
(%)
1 杨泓泽 21.85 454
2 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1 313.9238
3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3 200
4 北京美车美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63 200
5 无锡车联之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7 167.6473
6 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06 167.4662
7 无锡尚贤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6 167.4662
8 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41 133.1762
9 北京车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5 80
10 秦力洪 1.97 41
11 利泰集团有限公司 1.93 40
12 秦致 1.68 35
13 陈明车 1.44 30
14 北京顺恒达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0 25
15 吴业恒 1.11 23
合计 100 2077.6797
10、主要业务情况:
车联天下以车载终端为引擎快速进入汽车前装市场,陆续开发智能车载终端、T-BOX、数字仪表等车载电子产品,通过汽车电子硬件产品从前装市场布局车联网,为整车厂开发建设和维护车联网服务平台。车联天下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软、硬、云一体化整体方案开发的汽车前装市场供应商和运营商,在软硬件产品上的多年技术积累,形成了硬件设计能力、软件架构及源代码、系统集成及测试能力等核心竞争力。目前新一代产品为座舱域控制器,通过技术整合形成了多合一的功能硬件以及支持该硬件运行的驱动程序及应用软件。车联天下汇聚了大批在汽车和互联网产业拥有深厚从业经验积累的产品、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人才。公司智能座舱产品在较短时间内已实现了批量装车,同时正在积极的开发新的客户资源和产品形态。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6,368,929 296,306,836
负债总额 200,713,974 242,123,670
净资产 95,654,955 54,183,166
营业收入 166,086,500 17,403,324
净利润 -98,269,178 -32,696,751
12、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3、经查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的方式投资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中,以现金3,850万元人民币收购现有股东持有的70万元股份,以现金11,15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36.2713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车联天下9.32%的股权。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完成后,车联天下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 ) 在注册资本中 的出资额 (万元)
1 杨泓泽 19.60 434
2 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8 313.9238
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32 206.2713
4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3 200
5 北京美车美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03 200
6 无锡车联之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7 167.6473
7 江苏疌泉太湖国联新兴成长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56 167.4662
8 无锡尚贤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6 167.4662
9 北京四维互联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02 133.1762
10 北京车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 75
11 秦力洪 1.85 41
12 利泰集团有限公司 1.36 30
13 陈明车 1.36 30
14 秦致 1.13 25
15 吴业恒 1.04 23
合计 100 2213.9510
五、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收购车联天下股权及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投资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车联天下是基于当前高通8155骁龙3代芯片先进技术路线,占据域控制器智能座舱的风口,成为行业头部企业。其当前基于博世域控制技术底层平台的智能座舱产品,在自主品牌高端产品细分市场赢得了相对领先和成熟的优势,也是博世公司针对此细分市场的主要战略合作伙伴。车联天下当前综合技术价值和渠道价值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领先性,特别是在乘用车的渠道与公司具有协同潜力;其主要相关方对公司扩大业务合作具有助推作用,且对公司当前相关产品具有潜在产业合作机会。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基于目前公司的资金状况,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车联天下能否快速持续获取主机厂大量的订单以保证硬件成本优势及其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能力能否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
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加快公司转型升级,确保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公司转型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公司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实现转型升级的良好契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
公司将按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2021-06-19]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3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徐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规定。徐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徐看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联系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信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徐看先生简历:
徐看,男,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4年4月进入本公司,历任无锡威孚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公司行政部机要文秘主管、战略与新业务部战略规划主管,2021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徐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1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06-19] (000581)威孚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2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欧建斌、陈玉东、
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参加董事 11 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推动公司拓展新兴产业领域,加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公司实施了面向“新四化”的“双擎驱动”战略,其中,网联技术是新战略业务的主要方向之一。为积极寻求外部产业或研发合作,助力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人民币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的方式投资无锡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联天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车联天下 9.32%的股权。
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收购车联天下股权及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投资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聘任徐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1)。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
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2021-06-19] (000581)威孚高科: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2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参加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实现转型升级的良好契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2021-06-02] (000581)威孚高科: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公告编号: 2021-02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950,570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 836,570,570 股,B 股总股本 172,380,000 股),
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A 股股份 56,277 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950,570 股剔除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56,277 股后的 1,008,894,2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513,341,439.50元。
2、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 A 股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 A 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分配比例,即
1,254,771,439.50 元=836,514,293 股×1.50 元/股。因公司回购 A 股股份不参与分红,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A 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A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499899 元/股
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A 股现金分红总额/A 股股本,即 1.499899 元 /股
=1,254,771,439.50 元÷836,570,570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 14.99899 元。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99899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8,950,5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A股
股份56,277股)后的1,008,894,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8,950,5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A股股份56,277股)后的1,008,894,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13.5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3.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5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
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283) 折合港币兑付 ,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
2、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1 年 6 月 11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8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
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140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301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A 股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 A 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分配比例,即 1,254,771,439.50
元=836,514,293 股×1.50 元/股。因公司回购 A 股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A 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499899 元/股计算(每股现
金红利 =A 股现金分红总额/A 股股本,即 1.499899 元/股 =1,254,771,439.50 元
÷836,570,570 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 14.99899 元。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99899 元/股。
2、B 股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 B 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258,570,000 元(含税),B 股实际参
与现金分红股数为 172,380,000 股,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B 股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B 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 258,570,000 元÷172,380,000 股=1.50 元/股(折合港币 1.810938 元/
股,港币:人民币=1:0.8283),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B 股除权除息价格=最后交易日 B 股收盘价-港币 1.810938 元/股。
七、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
的情况,请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
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八、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
咨询联系人:刘进军
咨询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2021-05-21] (000581)威孚高科: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2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周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7 号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晓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分类 占公司 占公司 占公司
人数 代表股份数 总股份 人数 代表股份数 总股份 人数 代表股份数 总股份
数比例 数比例 数比例
(%) (%) (%)
A 股 14 322132117 31.9274 50 67020996 6.6426 64 389153113 38.5701
B 股 70 73705878 7.3052 3 68400 0.0068 73 73774278 7.3120
总体 84 395837995 39.2326 53 67089396 6.6494 137 462927391 45.882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88801003 99.9095 289000 0.0743 63110 0.0162
B 股 73774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汇总 462575281 99.9239 289000 0.0624 63110 0.0136
其中:中小股东 113053464 99.6895 289000 0.2548 63110 0.0556
表决结果: 通过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88801003 99.9095 289000 0.0743 63110 0.0162
B 股 73774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汇总 462575281 99.9239 289000 0.0624 63110 0.0136
其中:中小股东 113053464 99.6895 289000 0.2548 63110 0.0556
表决结果: 通过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88801403 99.9096 289000 0.0743 62710 0.0161
B 股 73774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汇总 462575681 99.9240 289000 0.0624 62710 0.0135
其中:中小股东 113053864 99.6899 289000 0.2548 62710 0.0553
表决结果: 通过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88801003 99.9095 289000 0.0743 63110 0.0162
B 股 73774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汇总 462575281 99.9239 289000 0.0624 63110 0.0136
其中:中小股东 113053464 99.6895 289000 0.2548 63110 0.0556
表决结果: 通过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88759513 99.8989 393600 0.1011 0 0.0000
B 股 73701378 99.9012 72900 0.0988 0 0.0000
表决汇总 462460891 99.8992 466500 0.1008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 112939074 99.5886 466500 0.4114 0 0.0000
表决结果: 通过
6、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43983666 88.3929 45059347 11.5788 110100 0.0283
B 股 51170187 69.3605 22604091 30.6395 0 0.0000
表决汇总 395153853 85.3598 67663438 14.6164 110100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 45632036 40.2379 67663438 59.6650 110100 0.0971
表决结果: 通过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88858313 99.9242 290700 0.0747 4100 0.0011
B 股 7377427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汇总 462632591 99.9363 290700 0.0628 4100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 113110774 99.7400 290700 0.2563 4100 0.0036
表决结果: 通过
8、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关联股东 ROBERT BOSCH GMBH 已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股份 142,841,400
[2021-05-21] (000581)威孚高科: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2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欧建斌、陈玉东、
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参加董事 11 人。
4、会议由王晓东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王晓东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Kirsch Christoph 先生、徐云峰先生
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王晓东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成员 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邢敏、
俞小莉;
2、选举冯凯燕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成员潘兴高、赵红;
3、选举潘兴高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成员邢敏、陈玉东;
4、选举俞小莉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成员冯凯燕、黄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徐云峰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欧建斌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缪钰铭先生、胥胜先生、荣斌先生、刘进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欧建斌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刚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刘进军先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一)王晓东先生简介
王晓东,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9年8月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主任、副总工程师,博世汽柴销售总监、副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晓东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0,781股,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4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徐云峰先生简介
徐云峰,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 1994年7月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中心配试工程师、设计组组长,技术中心油泵油嘴研究所助理,技术中心产品研究所副所长,无锡威孚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徐云峰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股,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3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欧建斌先生简介
欧建斌,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毕业,会计师。1987年7月进入本公司,历任威孚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控股子公司南京威孚金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七、八、九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欧建斌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获授2020年限制性股票2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Kirsch Christoph 先生简介
Kirsch Christoph,男,1961年10月出生,德国国籍,硕士。历任德国博世集团
柴油系统事业部研发工程师、产品经理、大客户销售经理,博世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博世柴油系统事业部高级副总裁,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生产与质量执行副总裁,博世集团汽油系统事业部生产与质量执行副总裁,博世动力总成解决方案事业部执行副总裁。Kirsch Christoph 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陈玉东先生简介
陈玉东,男,1961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历任德尔福汽车零部件集团大中华区总工程师、商务总监及事业部中国区总经理,德国博世汽油系统部高级副总裁主管中国区业务,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领导博世在中国的汽车产品的销售业务,公司第七、八、九届董事会董事,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陈玉东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赵红女士简介
赵红,女,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200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无锡市天一膜技术应用设备厂会计,无锡方正税务师事务所项目审计员,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部长、纪委副书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主任。赵红女士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七)黄睿先生简介
黄睿,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2008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尚德电力产品经理,无锡市招商局高级项目主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经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市政环境事业部副总经理,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投资发展二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黄睿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八)俞小莉女士简介
俞小莉,女,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教授。1985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历任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程分院院长,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浙江博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俞小莉女士与本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九)邢敏先生简介
邢敏,男,195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中国机床总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秘书长,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敏先生与本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十)冯凯燕女士简介
冯凯燕,女,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无锡市生产资料总公司会计、无锡市地矿信息服务中心会计,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凯燕女士与本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2021-05-21] (000581)威孚高科: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2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由马玉洲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马玉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全体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通过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021-05-12]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2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周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5 月 11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1 年 5 月 11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7 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议案名称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报告
8、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公司聘请2021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1、提名王晓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2、提名徐云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3、提名欧建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4、提名 Kirsch Christoph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5、提名陈玉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6、提名赵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7、提名黄睿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1、提名俞小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2、提名邢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3、提名冯凯燕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4、提名潘兴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将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8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关联股东德国罗伯特·博
世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议案 13、议案 14 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
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报告 √
8.00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0.00 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00 公司聘请2021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3.00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7)人
13.01 提名王晓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3.02 提名徐云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3.03 提名欧建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3.04 提名 Kirsch Christoph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3.05 提名陈玉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3.06 提名赵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3.07 提名黄睿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4.00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4.01 提名俞小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4.02 提名邢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4.03 提名冯凯燕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4.04 提名潘兴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卫星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股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
[2021-05-12] (000581)威孚高科: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1-02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对外投资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为积极寻求汽车行业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产业机遇,加快公司产业升级,确保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参与投资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汇铸战新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3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由普通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产业链上领先的上市公司或战略投资者进行了募集,相关的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
(一)相关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认缴出 出资 合伙
序 名称 住所 公司注册号 资额 比例 人
号 (人民币 (%) 类别
万元)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 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 普通合
1 合伙企业(有限合 1111 号 27F02 室 913101060576436721 750 0.52 伙人
伙)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有限合
2 投资有限公司 489 号上汽大厦 803 91310000574151422B 30,000 20.91 伙人
室
中联汽车电子有限 中国(上海)自由贸 有限合
3 公司 易试验区金吉路 33 913101156304630934 15,000 10.45 伙人
弄 2 号四层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有限合
4 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山路 5 号 91320200250456967N 15,000 10.45 伙人
上海睿创汽车销售 中国(上海)自由贸 有限合
5 有限公司 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 91310115MA1K4N2L6K 30,000 20.91 伙人
370 号 406 室
交银国信资产管理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有限合
6 有限公司 218 弄 1 号楼 3 楼 9131000005301836XB 7,000 4.88 伙人
313 室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有限合
7 责任公司 宿州路 20 号 91340000758510848J 4,990 3.48 伙人
青岛融汇新动能产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业专项发展股权投 馆陶路 34 号 7 号 有限合
8 资母基金合伙企业 91370203MA3T2G7Q0N 40,000 27.88 伙人
(有限合伙) 楼 202
上海尚颀颀盈商务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 特殊有
9 咨询合伙企业(有 墨玉路 185 号 1 层 91310114MA1GUGJNX8 750 0.52 限合伙
限合伙) J1677 室 人
合 计 143,490 100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通过对中国境内、外相关企业进行投资,实现资本增值,为合伙人获取中长期的资本回报。
2、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运作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 7 年。合伙企业运作期限届满后,经合
伙人会议决议同意,运作期限最多可延长 2 次,每次合伙企业运作期限可延长 1 年。
3、合伙人及出资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亿叁仟肆佰玖拾万(1,434,900,000)元整,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由全体合伙人认缴。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在符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且在首次交割日后的12 个月内,合伙企业可扩大认缴出资总额至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2,000,000,000)元整。
4、投资决策和运行机制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将在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在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合伙企业授予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对本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和投资退出、处置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共有 5 名委员,其中尚颀资本有权提名 4 名委员,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有权委派 1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采取一人一票的原则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须经 3 票(含本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管理人负责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包括项目寻找、关系维护、投后支持等。管理人有权利及义务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管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合伙人的监督。
5、投资业务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方向为以汽车产业链为主,重点关注汽车电子、新能源、智能网联、出行服务及与汽车产业链相关的新材料、半导体、信息安全等领域。投资范围为以股权及债转股的方式对中国境内及境外的企业进行投资,并利用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增值。
6、投后管理
对外投资完成后,应由管理人对被投资公司或目标项目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如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所投被投资公司或目标项目发生无法合理预见的重大异常情况,可能造成合伙企业重大损失的,管理人应根据合理的商业判断采取必要的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尽可能减少或消除该等异常情况对合伙企业或被投资公司或目标项目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全体合伙人该等异常情况处置的信息。
7、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的费用(“合伙企业费用”)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管理人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募集监管费、合伙企业运营费用三部分。就管理费而言,管理人不收取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出资部分的管理费,而仅由一般有限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托管费和募集监管费、合伙企业运营费用由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摊,并应以各合伙人在其认缴出资中的出资承担。
8、收益分配
(1)投资期结束后,本合伙企业在每一投资项目退出(含部分退出)实现投资
收益后即进行分配。
(2)在本合伙企业发生下列情况时,普通合伙人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分配:(a)若截至投资期届满之日,尚有部分实缴出资总额未能以满足本协议所规定之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在投资期届满之日起 3 个月内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分配,若该合伙人存在任何应付未付的合伙企业费用,应当在该等分配前予以抵扣;(b)合伙企业的任何投资项目处置取得的项目处置收入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c)合伙企业非项目处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投资收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收入),除另有约定外,由合伙企业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若该合伙人存在任何应付未付的合伙企业费用,应当在该等分配前予以抵扣。
三、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目前,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合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3MA3WGTDF3J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冯戟)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 34 号 6 号楼 101-023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
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尚颀汇铸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SQK181,管理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对该产业基金的投资,可以充分利用该基金平台,寻求产业链业务的协同机会,延伸及拓展公司产业链,获取创新业务的布局和发展机会,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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