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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2-0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是
股 控股股 否 否 质
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为 为 质押 质押 质权 押
名 一大股 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 补 起始 到期 人 用
称 东及其 比例 售 充 日 日 途
一致行 股 质
动人 押
办理 贵阳 自
德 2022 解除 贵银 身
力 年 2 质押 金融 生
西 是 20,000,000 10.87% 4.52% 否 否 月 15 登记 租赁 产
集 日 手续 有限 经
团 之日 责任 营
公司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情况
情况
占
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 已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股份限 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 (股)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售和冻 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称 (股) (股) 比例 比例 结、标 股 冻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份 (股)
(股) 比
例
德
力
西 184,000,000 41.55% 30,000,000 50,000,000 27.17% 11.29% 0 0% 24,084,779 17.97%
集
团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1-29]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2-0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5.9013 万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23 元/股。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 5.23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901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
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
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总人数由 58 人调整至 5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6.96
万股调整为 392.96 万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数量不做调整。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5 月 19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
毕,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由 5.43 元/股调整为 5.23 元/股。
7、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45.9013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1036%。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草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予限制性股票总 案公告日股本总
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22 人) 45.9013 10.46% 0.1036%
4、授予价格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5.23 元。
5、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
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注: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20 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1,以此类推。 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剔除食糖贸易收入后的主营业务收入。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
[2022-01-29] (000576)甘化科工: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2-0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规定。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不是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2 年 1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9013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9] (000576)甘化科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2-0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确定 2022 年 1 月 28 日为授予日,以 5.23 元/股的价格授
予 22 名激励对象 45.901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7] (000576)甘化科工: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2-0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600 万元至 3,700 万元
盈利:67,81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6%至 9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150 万元至 1,700 万元
盈利:7,44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5%至 7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 元/股–0.09 元/股 盈利:1.5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 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 如下:
1、公司上年同期“三旧”改造 JCR2020-55(蓬江 08)号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产生较大的收益,增加上年同期损益约 6.14 亿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公司本期拟针对子公司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含能”)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 5,500 万元-5,900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收购沈阳含能 45%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该收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确认商誉金额 16,274万元。沈阳含能自 2018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至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2021 年度由于主要产品订单增长不及预期、军品研发周期较长导致新产品订单增长不及预期、主要原材料钨粉价格上涨等因素共同导致沈阳含能收入规模未能实现原定增长幅度且净利润亦出现下滑。预计短中期上述不利因素很难消除,收入及利润规模增长难以达到预期水平。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 5,500万元-5,900万元。本次商誉减值后,沈阳含能相关商誉余额为 10,374 万元-10,774 万元。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需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等数据初步测算得出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1-12-03]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8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的通知,德力西集团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拟增持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德力西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8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5%。另外,德力西集团一致行动人胡成中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
3、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德力西集团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德力西集团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2
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德力西集团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德力西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德力西集团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
3、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德力西集团出具的《增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0-29] (000576)甘化科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8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1年 10月 27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由 5.43 元/股调整为 5.23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000576)甘化科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8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
毕,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由 5.43 元/股调整为 5.23 元/股。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000576)甘化科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225元
每股净资产: 3.78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
营业总收入: 4.6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735.05万元
[2021-10-19]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8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苏州
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了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新增的 52.6316 万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锴威特 1,055.5216 万股,占其总股本 19.10%。详情请
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对苏州锴威特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锴威特通知,上述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5] (000576)甘化科工: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预计情况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000 万元至 11,000 万元 盈利:74,40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9%至 8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7,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 盈利:6,07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15% 至 6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8 元/股至 0.25 元/股 盈利:1.68 元/股
(二)2021 年 7-9 月份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 盈利:71,12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7%至 9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700 万元至 2,700 万元 盈利:1,89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变动:-10%至 4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5 元/股至 0.07 元/股 盈利:1.6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此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出让“三旧”改造 JCR2020-55(蓬江 08)号建设用地使用权,产生约 6.87 亿元收益,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等数据初步测算得出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9-25]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公司董事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公司”)于近日获悉并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冯骏先生及其配偶彭玫女士关于短线交易甘化科工股票的情况说明。2018年,公司与冯骏先生、彭玫女士及相关方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彭玫女士共买入了公司股票10,287,500股,股票锁定期为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自买入公司股票起至2021年9月16日,彭玫女士未卖出过公司股票。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2日期间,彭玫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开始减持公司股票,因操作失误,在减持过程中将10,000股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情况
序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成交金额(元)
(股) (元/股) (不含交易费用)
1 2021 年 9 月 17 日 卖出 335,700 13.697 4,598,083
2 2021 年 9 月 17 日 误买入 10,000 13.670 136,700
3 2021 年 9 月 22 日 卖出 3,014,500 14.020 42,263,290
注: 上述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 3,180 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短线交
易股份-买入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份=13.988*10,000-13.670*10,000=3,180)。
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彭玫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冯骏先生的配偶,其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经了解,彭玫女士本次短线交易为操作失误所致,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348,119 股,彭玫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6,947,300 股。
二、公司针对本次短线交易情况采取的处理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对上述短线交易行为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依照上述规定,彭玫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3,180 元全部上缴给公司。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冯骏先生及其配偶彭玫女士均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积极配合核查,并表示将加强学习并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将继续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规范本人及近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1-09-17] (000576)甘化科工: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煜鐄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3 人,
代表股份 155,938,29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08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442,861,32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4,941,475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7,919,849 股)。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
份 155,350,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746%。
(二)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88,096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三)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88,296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55,890,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0,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068%;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2%;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0%。
2、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55,890,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0,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068%;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2%;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0%。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思明、陈志松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甘化科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甘化科工《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14]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6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投票权,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
-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件 2、附件 3)。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6。
2、投票简称:“甘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9月16日上午9:
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 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_ __,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持有广
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 ____为本公司
(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
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
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2021-09-14]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增资并放弃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甘化科工”)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0.06%的股权。因业务发展需要,锴威特拟以转让老股及增资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推动公司发展。经各方友好协商,并基于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的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锴威特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公司将参与对锴威特的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及增资情况
1、放弃锴威特股份优先购买权的情况
陈涛出资 500 万元受让丁国华所持锴威特股份 26.3158 万股;南
京邦盛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盛聚源”)出资 200 万元受让罗寅所持锴威特股份 10.5263 万股;赵建光出资1,000 万元受让罗寅所持锴威特股份 52.6316 万股;彭玫出资 1,000万元受让张家港市港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鹰实业”)所持锴威特股份 52.6316 万股。
2、本次对锴威特增资的情况
江苏疌泉新工邦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盛创业”)出资 3,000 万元认购锴威特股份 157.8947 万股;徐州邦盛聚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盛聚泓”)出资 2,000 万元认购锴威特股份 105.2632 万股;深圳市禾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望投资”)出资 3,000 万元认购锴威特股份157.8947 万股;甘化科工出资 1,000 万元认购锴威特股份 52.6316万股;张家港市悦丰金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丰金创”)出资 1,000 万元认购锴威特股份 52.6316 万股。
3、其他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九次会议,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锴威特的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锴威特新增的 52.6316 万股。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黄克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司景喆先生为锴威特的董事;本次锴威特股东转让的股份受让方之一彭玫女士为公司董事冯骏先生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锴威特为公司关联法人,彭玫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黄克先生及冯骏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黄克先生及冯骏先生回避了表决。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其他交易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东的本次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对其进行增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及增资方基本情况
本次锴威特股东股份转让的受让方为陈涛、邦盛聚源、赵建光及彭玫;增资方为本公司及邦盛创业、邦盛聚泓、禾望投资及悦丰金创。经核查,上述交易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本次股份受让方情况
(1)陈涛的基本情况
姓名 陈涛
身份证号码 34010319**********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南京邦盛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邦盛聚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四
住所 楼 A5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302330224C
成立时间 2014 年 9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陈林 9.9900%,徐涵 9.9900%,赵楷 9.9900%,彭玉萍
9.9900%,郜翀 9.9900%,姬磊 9.9900%,丁炜鉴
主要股东 9.9900%,凌明圣 9.9900%,王传禄 9.9900%,郭小鹏
9.9900%,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999%
(3)赵建光的基本情况
姓名 赵建光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
住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
(4)彭玫的基本情况
姓名 彭玫
身份证号码 51080219**********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2、本次其他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疌泉新工邦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疌泉新工邦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 198 号三单元 10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邦盛新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41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P2EEJ50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邦盛聚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股东 37.1397%,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1149%,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4.7433%,南京邦盛
新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21%
2、徐州邦盛聚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徐州邦盛聚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A座10楼101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1MA25GA755T
成立时间 2021 年 3 月 22 日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
经营范围 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需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邳州经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徐州
主要股东 臻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南京邦盛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20%,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19%,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3、深圳市禾望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禾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官龙第二工业区 11 栋
三层
法定代表人 刘济洲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JY293U
成立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
(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主要股东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00%
4、张家港市悦丰金创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张家港市悦丰金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悦丰大厦 802 室
法定代表人 席国平
注册资本 27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1R9Q2Y46
成立时间 2017 年 10 月 11 日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 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 72.2222%;张家港
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 27.7778%。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锴威特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杨舍镇沙洲湖科创园 A1 幢 9 层
法定代表人 罗寅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3237703256
成立时间 2015 年 1 月 22 日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和系统模块的生产、设计、
经营范围 测试、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软件设计、开发、销售。
丁国华 22.92%;罗寅 20.15%;甘化科工 20.06%;张家
港市港鹰实业有限公司 12.23%;苏州港晨芯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9%;陈锴 8.01%;大唐汇金(苏
主要股东 州)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6%;张家
[2021-09-14] (000576)甘化科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各相关方友好协商,并基于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的考虑,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的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锴威特新增的 52.6316 万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协议签署、后续交易事项实施等事宜。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黄克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司景喆先生为锴威特的董事;本次锴威特股东转让股份的受让方之一的彭玫女士为公司董事冯骏先生的配偶,公司与锴威特及彭玫女士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黄克先生及冯骏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放弃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4] (000576)甘化科工: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各相关方友好协商,并基于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的考虑,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的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锴威特新增的 52.6316 万股。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黄克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司景喆先生为锴威特的董事;本次锴威特股东转让股份的受让方之一的彭玫女士为公司董
事冯骏先生的配偶,公司与锴威特及彭玫女士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股份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8-25] (000576)甘化科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4、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条款 拟修改为
第八条 公司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责人。 负责人。
第十二条 当公司股东因控股股东、公司 第十二条 当公司股东因控股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从 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从事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导致经济损失而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为,导致经济损失而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时,公司有义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份 讼时,公司有义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股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给予提供相关资料等 份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给予提供相关资料
支持。 等支持。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 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
议。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 容:……(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理人员姓名;…… 管理人员姓名;……
第八十三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 第八十三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
外,非经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外,非经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 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 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
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九十八条 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 第九十八条 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 的董事。……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数的 1/2。 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零六条 当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 第一百零六条 当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股东 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 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并 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并要求其承担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赔 要求其承担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赔偿责任。公司董事、总裁未能尽职保护公 偿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未能尽职保护
司资产安全的,也应追究其责任。 公司资产安全的,也应追究其责任。
第 一 百 一 十 条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第 一 百 一 十 条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权:……(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总
第一百二十七条 经理兼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职
事会聘任或解聘。 权与总经理职权一致。
公司设副总裁 3-6 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副总经理 3-6 名,由董事会聘
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
连聘可以连任。 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使下列职权:……(七)提请董事会聘任 行使下列职权:……(七)提请董事会聘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
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
列内容: 列内容:
(一)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
参加的人员; 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
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 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 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定。 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副总裁的任免由总裁提 第一百三十五条 副总经理的任免由总经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在 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总裁的分工安排下开展工作,对总裁负责 经理在总经理的分工安排下开展工作,对
并报告工作。 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一百三十
[2021-08-24] (000576)甘化科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甘化科工,证券代码:000576) 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8 月 23 日)收盘价格涨跌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 6,500
万元至 8,500 万元。上述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等数据初步测算得出的,具体的业绩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10]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收购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化科工”)于
2018 年 6 月以人民币 18,360.00 万元购买了将乐鸿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将乐鸿光”)、沙县鸿光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沙县鸿光”)持有的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含能”)45%股权;于 2019 年 2 月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人民币 10,200.00 万元竞买了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沈集团”)持有的沈阳含能 25%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沈阳含能 70%股权。
根据公司与郝宏伟、将乐鸿光及沙县鸿光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如目标公司(沈阳含能)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原则确定的实际净利润(如合并报表则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达到或超过本协议第 7 条约定的承诺净利润,则甲方(甘化科工)承诺在业绩承诺期结束的次年内完成其或其指定第三方现金收购丁方(郝宏伟)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 20%股权及相应的款项支付工作。”
鉴于沈阳含能已完成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与龙岩宏伟非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
非晶”)签订了《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6,833.60 万元收购宏伟非晶持有的沈阳含能 20%股权,郝宏伟为宏伟非晶实际控制人。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沈阳含能 90%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事项的股权过户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宏伟非晶。宏伟非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公司名称 龙岩宏伟非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北路 21 号 A 幢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郝宏伟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40996329636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主要股东 郝宏伟 1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沈阳含能 20%股权,沈阳含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1、沈阳含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 42 号 343
法定代表人 施永晨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4313260815C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16 日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及销
经营范围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 甘化科工持股 70%,辽沈集团持股 10%,宏伟非晶持股 20%
沈阳含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沈阳含能的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沈阳含能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甘化科工 2,100.00 70.00%
辽沈集团 300.00 10.00%
宏伟非晶 600.00 20.00%
合计 3,000.00 1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伟非晶转让的沈阳含能股权不存在对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涉及上述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本次交易后沈阳含能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甘化科工 2,700.00 90.00%
辽沈集团 300.00 10.00%
合计 3,000.00 100.00%
3、沈阳含能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071.70 13,486.66
负债总额 2,777.44 3,398.16
净资产 8,294.26 10,088.5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950.62 5,828.94
营业利润 4,772.29 2,058.72
净利润 4,083.44 1,749.91
注: 沈阳含能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容诚审字[2021]510Z0031 号审计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沈阳含能股权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耀信”)对沈阳含能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龙岩宏伟非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20%股权涉及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1]第269号),评估范围为沈阳含能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收益法得出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基于被评估单位及企业管理层对
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账面值为6,671.18万元,评估价值为34,260.00万元,评估增值27,588.82万元,增值率413.55% 。
5、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中联耀信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沈阳含能 100%股权评估值为基础,由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龙岩宏伟非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甲方、乙方、标的公司合称“各方”。
1、股权转让
(1)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且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的标的股权,标的股权附带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将一并转让给甲方。
(2)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前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 交易后持股比例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70% +20% 90%
龙岩宏伟非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 -20% 0%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0 10%
2、付款先决条件
(1)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门(如需)、标的公司内部和其它第三方所有相关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的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标的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3) 乙方办理完成标的公司相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3、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完全满足本协议第二条付款先决条件后 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转让对价 6,833.60 万元(大写:陆仟捌佰叁拾叁万陆仟元整)一次性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效力及其他
本协议应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甲方内部流程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等事项。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确定以军工产业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近年来积极围绕现有军工业务的
[2021-07-13] (000576)甘化科工: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6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500 万元至 8,500 万元 盈利:3,28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98%至 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500 万元至 7,500 万元 盈利:4,18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32%至 7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 元/股至 0.20 元/股 盈利:0.07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此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电源产品的业务量同比大幅度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等数据初步
测算得出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2021-07-06]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收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江门市
江海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海区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704 行初 513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过程回顾
2021 年 3 月,公司收到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江门市自然资
源局关于甘化厂“三旧”改造土地及地上物补偿的说明》,称公司向该局申请拨付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共 9.56 亿元,但该局根据《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江府[2017]19 号),核实属于我公司的土地及地上物补偿共 8.59 亿元,市财政局已于 2020 年12 月 31 日支付到我公司的银行账户,该局并无欠我公司的相关款项。公司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认为江门市政府相关部门应按此前约定,将剩余的 0.97 亿元的“三旧”改造第四块土地公开出让收入分成款
拨付给我公司。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于指定媒体披露
的《关于“三旧”改造第四块土地公开出让分成款的进展公告》。
公司就上述事项多次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门市国资委”)及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沟通协调
并发函催告,但江门市国资委及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仍未继续履行其义务。因此,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江海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于近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次《受理案件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你方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协议)行政赔偿,继续履行××(行政协议)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三、本次《行政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1、原告: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一: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被告二: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3、受理法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4、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继续履行《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协议书》,立即支付原告土地补偿款余款9678.066434 万元;
(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利息损失 2909385.80 元(从 2020 年 8
月 22 日起暂计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止,实际损失计算至付清补偿款之
日止,计算方式:96780664.34*285 天*3.85%/365 天=2909385.80 元);
(3)判令被告二与被告一共同承担上述第 1、2 项诉讼请求的付款义务;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和被告二承担。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等事项
序号 原告/申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及诉讼请求 涉案金额 案件
请人 (万元) 进展
申请人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
广东甘化科工 限公司、广州市嘉桦商贸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冯健再审申请(原买卖合同 发回
1 冯敏宁 广州市嘉桦商 纠纷)。申请人再审请求:撤销 56.42 重审
贸有限公司、冯 原判决,改判申请人无须对货款
健 56.42 万元及违约金和迟延履行
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诉讼财
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原告请求:
被告一:江门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因错误
广东甘 人民政府国有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致使原告遭受
化科工 资产监督管理 的利息损失 320.83 万元。2、判 举证
2 股份有 委员会、被告 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 320.83 阶段
限公司 二:江门市广悦 担连带赔偿责任。
电化有限公司 相关情况可参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相关通
知书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因案件尚未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暂无法预计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有关诉讼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
粤 0704 行初 513 号);
2、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起诉状》。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2021-06-18] (000576)甘化科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7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克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 157,492,9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63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442,861,32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4,941,475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7,919,849 股)。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156,126,4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518%。
(二)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66,47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0%。
(三)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73,87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56,836,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5%;反对 655,974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7,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536%;反对 655,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韩思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甘化科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甘化科工《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2021-06-18]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6 月 17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黄克先生的辞职报告。黄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去董事长职务后,黄克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及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克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黄克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212,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上述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了胡煜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了黄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公司董事长胡煜 先生及副董事长兼总裁黄克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2021-06-18] (000576)甘化科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一位非独立董事;另,黄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了保证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公司在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
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胡煜 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了胡煜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胡煜 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2、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了黄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黄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二。
3、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胡煜 先生、黄克先生、冯骏先生、李爱文先生(独立董事)、陈绍玲先生(独立董事)。胡煜 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李爱文先生(独立董事)、廖义刚先生(独立董事)、黄克先生。李爱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陈绍玲先生(独立董事)、李爱文先生(独立董事)、黄克先生。陈绍玲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廖义刚先生(独立董事)、陈绍玲先生(独立董事)、吕凌先生。廖义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董事长胡煜 先生简历
胡煜 ,男,1984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德力
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监,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等职。现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煜 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之子,与公司监事包秀成先生为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副董事长兼总裁黄克先生简历
黄克,男,1984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欧国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黄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212,16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6-15]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投票权,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
-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件 2、附件 3)。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6。
2、投票简称:“甘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6月17日上午9:
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 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_ __,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持有广
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 ____为本公司
(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
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2021-05-29]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亲
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
-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件 2、附件 3)。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6。
2、投票简称:“甘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6月17日上午9:
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附件 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_ __,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持有广
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 ____为本公司
(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
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
备注
序号 表决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2021-05-29] (000576)甘化科工: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5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胡煜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胡煜 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黄克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黄克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
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煜 先生及总裁黄克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2021-05-29] (000576)甘化科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5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克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6 名,实际到会董事 6 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施永晨先生因职务变动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胡煜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认为胡煜 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提
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胡煜 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的议案
鉴于施永晨先生因职务变动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黄克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见附件二),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认为黄克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同意聘任黄克先生为公司总裁。
3、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1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煜 先生简历
胡煜 ,男,1984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德力
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监,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等职。现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煜 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之子,与公司监事包秀成先生为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总裁黄克先生简历
黄克,男,1984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欧国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212,16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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